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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二章:蘑菇非霸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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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虚老头显得有些忧郁。和他一起忧郁的,自然还有他那两个好徒孙。据说是因为一直被天帝老儿打压的妖王巫邪,在这千千万万年的时光中,忽然一个咸鱼翻身,在那东海边边的山沟沟里,找到了一块骨头,而这截骨头,可不是一般的骨头,而是一截魔骨。
一支骨头被挖出几个洞,做成了一支骨萧,自然被冠上了一个风雅的名,折骨萧。
关于折骨萧,有着这样一个故事。相传很久很久之前,混沌初开,天地日渐清明,天神女娲捏土造人,同太昊伏羲一起教会凡人劳务作息,男耕女织。待凡人的生活逐渐有序,步入正轨,这两位大神,便一同去了华胥国。
华胥国有一名乐师,天生白发,听说他所作的曲子,能感动天地万物。乐师琴曲名动天下,却亦有一位美艳无双的妻子,唤作凤音。
凤音能舞,且一舞倾城。彩衣翩翩,恍若谪仙。
只是这美人凤音,并非神女,而是繁寂之境中的一只彩蝶,沾染了蓬莱至纯至精的仙气,化成人形,阴差阳错来到华胥国,倒是与乐师苏梓洛结成连理。
天生白发若不是营养不良少年早衰,就一定是要归咎到遗传因素上边去,而这所谓的遗传因素,便是说,这个看起来不过而二十出头的华胥乐师,其实是个魔。而且只有纯正的魔族皇族的血液,头发才会是如此的银白。
天帝老儿头发是白的没错,那是因为他成仙的时候,本就是个糟老头子,和苏梓洛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凤音本就不是得道的神仙,虽借助蓬莱仙气化作人形,这人身难免脆弱。因凡界浊气入体,无法继续维持人形不说,也因着离开繁寂之境,没有了蓬莱仙气的庇护,凤音,宛如一朵无发盛开在刹那芳华里面的优昙花一样,开始迅速的凋败。
伏羲与女娲见到这夫妻两的时候,凤音已经快不行了。
苏梓洛认出女娲,恳请能够借助女娲的灵力,将凤音给就回来,或者能让凤音变成真正的人。
女娲却道:凤音今日已是大限,命中注定如此。
苏梓洛道:既能捏土造人,又怎能无法相救雨吾妻。
伏羲摇头:天神有可为,有可不为。
女娲又道:吾法术不精,这魂命之术,也只学了一二,一能捏土造人,赐他口仙气,二能借尸还魂,还是赐他口仙气。前者对泥人有用,后者对凡人有用,奈何你家凤音,元身是只带翅膀的扑凌蛾子,吾等,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语罢一声叹息。
病榻上的凤音闻此,咳出几口鲜血。
看苏梓洛焦急的模样,伏羲倒是优哉游哉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转头看向女娲道:“有个法子,到可以一试。”
苏梓洛道:“但说无妨。”
伏羲道:“倒可让女娲塑一个泥人,将这小蝴蝶的魂魄渡到那泥人身上,舍弃元身,真真正正变成一个凡人。”
女娲附和着点头:“小哥,这注意不错。”
伏羲点头,又道:“只是,这法子有些逆天,你家媳妇就算变成凡人,却也没有办法如真正的凡人一样步入轮回,也就是说,若将她变作凡人,你们在一起的时间,确是有限的。”
“只此一世?”苏梓洛问道。
伏羲点头。
“若我娘子这时死去,又当如何?”
“亦是无法步入轮回。”伏羲道:“尚未得道就有此凡心,步入红尘更是自毁元身,此时死去,便也是落得个烟消云散的结局。”
“再无他法?”
“再无。”
过了很久,苏梓洛抬头,对伏羲道:“好。便劳烦两位尊神,救过吾妻。”
女娲问道:“可想清楚?”
苏梓洛点头。
而那只折骨萧,便是凤音变成凡人的一百年之后,阳寿耗尽,乐师苏梓洛痛心之至,生生撤掉了自己胸口的一块骨头,苏梓洛对着那根骨头凝视了好久,骨头被一阵微弱的白光所拢绕,白光消散之后,便化成了一支折骨萧。苏梓洛将折骨萧放入已死去的凤音手中,含着泪,便将凤音埋了。
“然后呢?”我撑着脑袋问十一。
十一喝了口茶道:“然后就没了。”
我有些无语:“还以为那凤音能从土里蹦出来,继续和苏梓恩爱呢?”
“魂都没了,怎么可能活过来。”
“怎么不能,墨先生的戏本子里都是这样写的,什么穷书生喜欢上了一见钟情的富家千金,碍于千金老爹为富不仁乱打鸳鸯,后来千金死了,书生每天浑浑噩噩,还跑到千金的坟堆前边哭,然后,也不知感动了哪路神仙,就把千金给救回来了。”
“然后呢?”十一挑眉看我。
“然后就终成眷属了呗,墨先生还说,书生最后考上了状元,为人清廉,是个好官哩。”
十一嗤笑:“墨先生?哪个墨先生?”
“揽月楼上说书的墨先生啊?”我顿时觉得十一这孩子委实可怜,都好几万岁的人了,凡世那些东西,还没我有见识呢。:“说你没见识了吧,还不信。”
我从桌上拿下一块琼花糕来喂小白泽,小白泽很可爱,一点也不想他老爹那般凶神恶煞,白胖白胖,像团云一样,都看不见眼睛了。
十一伸手摸了摸小白泽的白毛,不经意问我:“你可知那折骨萧能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萧嘛,不就是用来奏小曲的吗?”
十一的手停在小白泽的背上,陷在雪白雪白的茸毛里,十一缓缓开口道:“相传那支折骨萧若是用正确的曲调奏响,便能打开一扇门。”
“我不用吹箫,徒手就能打开一扇门啊,不对,只要是没锁上的门我都能打开。”
“你够了。”十一伸手重重往本姑娘脑门上拍了一下,继而说道:“那扇门中,是魔族皇族隐藏的势力,苏梓洛已死,现在能够趋前那批势力的,便是持萧人。”
“所以老头他们就是担心那巫邪拿了折骨萧,又正好能够吹出唤醒魔军的的曲子,然后称霸一方,和你们这些神仙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
十一点头:“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说实话,本姑娘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妖王,好歹,他老人家也是我们妖族的领袖,我想,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带上小狐狸亲自到阴山,好好拜会拜会。
说到小狐狸,我还真有点想他,毕竟随我胡闹鬼混的,他怎么也算作第一人,来这蓬莱,虽认得了不少神仙,但还没有哪一个能像小狐狸那样,我说什么就立马陪我去做什么,哪怕是我好死不死的要去扯天帝的胡子,小狐狸也一定二话不说的陪我跑去天界。
不过这小狐狸倒是狠心,自绿萝山一别,便再无消息。没说关心我过的好不好,也没说他自己过的好不好。好在老龟曾经给我和狐狸每人一只蛊虫,这种蛊虫被苗疆人称为千年蛊,拥有相对漫长的生命,老龟说,若是有一天我和小狐狸找不到对方的时候,只要将那雕花木盒打开,睡在里面的那只蛊虫,就能带我找到小狐狸。
近来,在蓬莱是极少看到俞子夜和慕少白这俩小子,落雪说,是让重虚老头打发去人间了,说什么怕因着巫邪的关系,妖类变本加厉为祸人间。索性让他的好徒儿没事就去人间逛逛,将那些乘机作乱的妖精魔物,逮到一个收一个。
对此落雪极为不忿:“大师兄真讨厌,出去玩竟然只带上少白师兄,不带上落雪,大师兄肯定喜欢少白师兄多过落雪,落雪好难过,难过的都不想早课了~”
“其实是你自己不想早课吧。”我觉得自己一语道破天机。
“哈~”落雪把竹简一推,嘟起嘴吧埋在桌上,一双大眼睛闪啊闪啊十分怨怼的看着我:“凡人常说世道险恶,人心难测,想着那凡世,定是万分凶险之地。如今二位师兄身处险境,落雪,落雪却一人待在这昔芜仙境,未能……未能……”
落雪越说越动情,最后竟然哭了出来,大眼睛里闪着泪水,扑闪扑闪的看着我。
我仰头看天,将她忽略。
最后,在本姑娘经过深思熟虑,本姑娘做了一个十分艰难的决定,就是带着小落雪,背着十一和容兮,偷偷的,出了蓬莱的仙门。在征求了落雪小奶娃的意见后,我们把此次出逃的第一站,定点在了长安。
原因是,落雪说长安城里有好多好吃的,而我觉得长安城除了好吃的好玩的之外,应当能够顺道打探一下小狐狸的消息。他不是去祸国了吗?不管他混的怎么样,作为他的长期队友,我有义务去好好关心一下他。
让我有些汗颜的是,落雪的御剑之术掌握的远远比我不知道好了多少,所以我们前去长安,完全都是我死乞白赖的坐在落雪的剑上,因为若是让我御剑的话,且不说我知不知道去长安的路,但就说我们能否活着爬上来,想必都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不小心好像,不对,是真的,把女娲娘娘的节操弄没了~~~~~~~~~~~捂脸
最近重虚老头显得有些忧郁。和他一起忧郁的,自然还有他那两个好徒孙。据说是因为一直被天帝老儿打压的妖王巫邪,在这千千万万年的时光中,忽然一个咸鱼翻身,在那东海边边的山沟沟里,找到了一块骨头,而这截骨头,可不是一般的骨头,而是一截魔骨。
一支骨头被挖出几个洞,做成了一支骨萧,自然被冠上了一个风雅的名,折骨萧。
关于折骨萧,有着这样一个故事。相传很久很久之前,混沌初开,天地日渐清明,天神女娲捏土造人,同太昊伏羲一起教会凡人劳务作息,男耕女织。待凡人的生活逐渐有序,步入正轨,这两位大神,便一同去了华胥国。
华胥国有一名乐师,天生白发,听说他所作的曲子,能感动天地万物。乐师琴曲名动天下,却亦有一位美艳无双的妻子,唤作凤音。
凤音能舞,且一舞倾城。彩衣翩翩,恍若谪仙。
只是这美人凤音,并非神女,而是繁寂之境中的一只彩蝶,沾染了蓬莱至纯至精的仙气,化成人形,阴差阳错来到华胥国,倒是与乐师苏梓洛结成连理。
天生白发若不是营养不良少年早衰,就一定是要归咎到遗传因素上边去,而这所谓的遗传因素,便是说,这个看起来不过而二十出头的华胥乐师,其实是个魔。而且只有纯正的魔族皇族的血液,头发才会是如此的银白。
天帝老儿头发是白的没错,那是因为他成仙的时候,本就是个糟老头子,和苏梓洛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凤音本就不是得道的神仙,虽借助蓬莱仙气化作人形,这人身难免脆弱。因凡界浊气入体,无法继续维持人形不说,也因着离开繁寂之境,没有了蓬莱仙气的庇护,凤音,宛如一朵无发盛开在刹那芳华里面的优昙花一样,开始迅速的凋败。
伏羲与女娲见到这夫妻两的时候,凤音已经快不行了。
苏梓洛认出女娲,恳请能够借助女娲的灵力,将凤音给就回来,或者能让凤音变成真正的人。
女娲却道:凤音今日已是大限,命中注定如此。
苏梓洛道:既能捏土造人,又怎能无法相救雨吾妻。
伏羲摇头:天神有可为,有可不为。
女娲又道:吾法术不精,这魂命之术,也只学了一二,一能捏土造人,赐他口仙气,二能借尸还魂,还是赐他口仙气。前者对泥人有用,后者对凡人有用,奈何你家凤音,元身是只带翅膀的扑凌蛾子,吾等,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语罢一声叹息。
病榻上的凤音闻此,咳出几口鲜血。
看苏梓洛焦急的模样,伏羲倒是优哉游哉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转头看向女娲道:“有个法子,到可以一试。”
苏梓洛道:“但说无妨。”
伏羲道:“倒可让女娲塑一个泥人,将这小蝴蝶的魂魄渡到那泥人身上,舍弃元身,真真正正变成一个凡人。”
女娲附和着点头:“小哥,这注意不错。”
伏羲点头,又道:“只是,这法子有些逆天,你家媳妇就算变成凡人,却也没有办法如真正的凡人一样步入轮回,也就是说,若将她变作凡人,你们在一起的时间,确是有限的。”
“只此一世?”苏梓洛问道。
伏羲点头。
“若我娘子这时死去,又当如何?”
“亦是无法步入轮回。”伏羲道:“尚未得道就有此凡心,步入红尘更是自毁元身,此时死去,便也是落得个烟消云散的结局。”
“再无他法?”
“再无。”
过了很久,苏梓洛抬头,对伏羲道:“好。便劳烦两位尊神,救过吾妻。”
女娲问道:“可想清楚?”
苏梓洛点头。
而那只折骨萧,便是凤音变成凡人的一百年之后,阳寿耗尽,乐师苏梓洛痛心之至,生生撤掉了自己胸口的一块骨头,苏梓洛对着那根骨头凝视了好久,骨头被一阵微弱的白光所拢绕,白光消散之后,便化成了一支折骨萧。苏梓洛将折骨萧放入已死去的凤音手中,含着泪,便将凤音埋了。
“然后呢?”我撑着脑袋问十一。
十一喝了口茶道:“然后就没了。”
我有些无语:“还以为那凤音能从土里蹦出来,继续和苏梓恩爱呢?”
“魂都没了,怎么可能活过来。”
“怎么不能,墨先生的戏本子里都是这样写的,什么穷书生喜欢上了一见钟情的富家千金,碍于千金老爹为富不仁乱打鸳鸯,后来千金死了,书生每天浑浑噩噩,还跑到千金的坟堆前边哭,然后,也不知感动了哪路神仙,就把千金给救回来了。”
“然后呢?”十一挑眉看我。
“然后就终成眷属了呗,墨先生还说,书生最后考上了状元,为人清廉,是个好官哩。”
十一嗤笑:“墨先生?哪个墨先生?”
“揽月楼上说书的墨先生啊?”我顿时觉得十一这孩子委实可怜,都好几万岁的人了,凡世那些东西,还没我有见识呢。:“说你没见识了吧,还不信。”
我从桌上拿下一块琼花糕来喂小白泽,小白泽很可爱,一点也不想他老爹那般凶神恶煞,白胖白胖,像团云一样,都看不见眼睛了。
十一伸手摸了摸小白泽的白毛,不经意问我:“你可知那折骨萧能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萧嘛,不就是用来奏小曲的吗?”
十一的手停在小白泽的背上,陷在雪白雪白的茸毛里,十一缓缓开口道:“相传那支折骨萧若是用正确的曲调奏响,便能打开一扇门。”
“我不用吹箫,徒手就能打开一扇门啊,不对,只要是没锁上的门我都能打开。”
“你够了。”十一伸手重重往本姑娘脑门上拍了一下,继而说道:“那扇门中,是魔族皇族隐藏的势力,苏梓洛已死,现在能够趋前那批势力的,便是持萧人。”
“所以老头他们就是担心那巫邪拿了折骨萧,又正好能够吹出唤醒魔军的的曲子,然后称霸一方,和你们这些神仙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
十一点头:“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说实话,本姑娘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妖王,好歹,他老人家也是我们妖族的领袖,我想,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带上小狐狸亲自到阴山,好好拜会拜会。
说到小狐狸,我还真有点想他,毕竟随我胡闹鬼混的,他怎么也算作第一人,来这蓬莱,虽认得了不少神仙,但还没有哪一个能像小狐狸那样,我说什么就立马陪我去做什么,哪怕是我好死不死的要去扯天帝的胡子,小狐狸也一定二话不说的陪我跑去天界。
不过这小狐狸倒是狠心,自绿萝山一别,便再无消息。没说关心我过的好不好,也没说他自己过的好不好。好在老龟曾经给我和狐狸每人一只蛊虫,这种蛊虫被苗疆人称为千年蛊,拥有相对漫长的生命,老龟说,若是有一天我和小狐狸找不到对方的时候,只要将那雕花木盒打开,睡在里面的那只蛊虫,就能带我找到小狐狸。
近来,在蓬莱是极少看到俞子夜和慕少白这俩小子,落雪说,是让重虚老头打发去人间了,说什么怕因着巫邪的关系,妖类变本加厉为祸人间。索性让他的好徒儿没事就去人间逛逛,将那些乘机作乱的妖精魔物,逮到一个收一个。
对此落雪极为不忿:“大师兄真讨厌,出去玩竟然只带上少白师兄,不带上落雪,大师兄肯定喜欢少白师兄多过落雪,落雪好难过,难过的都不想早课了~”
“其实是你自己不想早课吧。”我觉得自己一语道破天机。
“哈~”落雪把竹简一推,嘟起嘴吧埋在桌上,一双大眼睛闪啊闪啊十分怨怼的看着我:“凡人常说世道险恶,人心难测,想着那凡世,定是万分凶险之地。如今二位师兄身处险境,落雪,落雪却一人待在这昔芜仙境,未能……未能……”
落雪越说越动情,最后竟然哭了出来,大眼睛里闪着泪水,扑闪扑闪的看着我。
我仰头看天,将她忽略。
最后,在本姑娘经过深思熟虑,本姑娘做了一个十分艰难的决定,就是带着小落雪,背着十一和容兮,偷偷的,出了蓬莱的仙门。在征求了落雪小奶娃的意见后,我们把此次出逃的第一站,定点在了长安。
原因是,落雪说长安城里有好多好吃的,而我觉得长安城除了好吃的好玩的之外,应当能够顺道打探一下小狐狸的消息。他不是去祸国了吗?不管他混的怎么样,作为他的长期队友,我有义务去好好关心一下他。
让我有些汗颜的是,落雪的御剑之术掌握的远远比我不知道好了多少,所以我们前去长安,完全都是我死乞白赖的坐在落雪的剑上,因为若是让我御剑的话,且不说我知不知道去长安的路,但就说我们能否活着爬上来,想必都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不小心好像,不对,是真的,把女娲娘娘的节操弄没了~~~~~~~~~~~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