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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大结局 筝曲幽幽十年一梦铅华染,琴音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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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凄冷山岚意牵连,常为暖阳悦红颜。

    此生若得痴情伴,韶华总付相思弦。

    风铃协响琴筝曲,谁奏笙箫落云烟?

    皇皇情彀终消解,流水浮灯笑当年。

    暖帐薄纱,随风浮动,映着其中羽衣霓裳的绝色佳人,美不胜收。

    “怜筝,我……”枫灵退了几步,到了帘幕的纱帐之外,倚在墙上,蓦然合了眼睛。

    失明三年,反是黑暗让她更安心些。

    黑暗中,有人双手环上了她的腰,垂首靠在她瘦削的肩膀上,柔顺的秀发在脖子处轻轻拂过。

    熟悉的如水馨香,活生生地钻入鼻息,沉在心头。发丝掠过皮肤,带来丝丝麻痒,惹起一片敏感的颗粒。

    枫灵闭目不语,牙关紧咬,肩背僵直。一股温热的气流迎面而来,再顾不得思考些什么,温热的唇瓣便已经贴了上来。

    唇的主人用并不熟稔的吻技在枫灵唇边游移,轻缓地极具耐心地撬开了她抿得紧紧的嘴,双臂相交,搭在枫灵颈后。枫灵的手缓缓抬起,环住了怜筝的腰肢。

    身识是三年里枫灵唯一拥有的感觉,故而极其敏感。并不需要再有什么进一步的挑逗,只是这样的拥吻,便已是感官上的极大刺激。

    但,也仅止于此。

    四片胶着在一起的唇蓦然分离,两人仍是拥抱着的。

    枫灵慢慢睁眼,对上怜筝晶亮的眼睛,那双眼里眸色温柔,眼底清明。十年风霜,改变了她的容颜,却没改掉那一双清明晶亮的眼睛。

    “你的身子僵得像块石头呵……”怜筝送开环着枫灵脖子的胳膊,拥着她的背,和她交颈相拥。

    “怜筝……我……”枫灵仍是说不出话来,声音哽住。

    怜筝开口,打断了她的后半句话,叹息一般说道:“我想,我拼着三年的努力,把你治好,是对的……”说着,怜筝将她拥得更紧了些,紧得仿佛要将枫灵融入自己的骨肉。

    枫灵讷讷道:“我欠你的情……我也不知,该如何来还……”

    怜筝深吸一口气:“我救你,可不是为了让你还的——我也不需要你还。”她挺起身来,注视着枫灵憔悴的面庞,“杨枫灵,你有上天入地的才能,却没有一颗坚强到极致的、可以杀伐决断的心——不过正因为如此,你才是你,你不是可以轻易屠城灭族的傲世帝王,你不是光武帝杨彻,你是斩不断情根的杨枫灵。”

    枫灵一头雾水,不知如何应答。

    “若爱上你是命,我便非要抗命。若爱上你不是命中注定,我爱过,便也值得了。”怜筝含笑退后了几步,抬起头来,仔细打量着被烛火照映得半明半暗的杨枫灵线条柔和的脸颊,无形的画笔在脑海中勾勒出了十年前那个风神俊秀的模样来。

    只是深深一眼,便好似过了一生一世。

    她确信终于彻底把那人的影像拓在了心头,方才从怀里拿出了一封信来,搁在桌案上。

    “杨枫灵,时至今日,我终于笃定,我不再需要你了……需要你的是她,你需要的也是她……去吧,去找她吧……”

    “什、什么?”枫灵不解,却看见怜筝步步退后,退后,退后,退出了房间,脸上仍是挂着一抹浅笑,合拢了房门。

    怜筝的容颜消失在两扇普普通通的木门之后。

    枫灵喘息着上前,拾起桌面上的那封信,封皮上的两个柳楷大字,清秀得令人揪心——休书。

    “吾齐怜筝与杨悟民结发成婚,自隆嘉十七年至光武六年,其间颠沛流离,心如磐石不曾转移。今日决意休夫,十年夫妻情义,今朝一刀两断,自此两不相欠,从此再无瓜葛。今生今世,永不相见。”

    封皮的背后写着一行不甚清晰的小字,苏州枫吟苑。

    她清楚记得当年的二击掌:“……你和我击掌为誓。今后,只有我齐怜筝休夫,没有你杨悟民休妻的份!”

    鼻息间仍然留存着那如水一般的馨香,自成婚之夜,那馨香便深深印刻在脑中挥之不去。舌间依然停留在方才唇舌交缠时的情爱滋味,这是她和怜筝之间所有过的,所能有的,最为亲密的举动。眼前忽然模糊了一片,过往十年,或喜或悲,尽皆闪现眼前。

    枫灵打开门,庭中空无一人。

    怜筝走了。

    她步出中庭,风宵独立,遥遥望向天边明月。扬子江畔,明月高悬,垂照江烟,雾气散漫。

    良辰美景,本是醉人的美酒,如今,却成了浇愁的毒药。

    诗词堵塞在喉间,水龙吟的曲调激烈而缠绵。枫灵背倚春柳,嘶哑沉声,痴痴吟道:

    “江烟晴有晴无,几曾盼,云开雾散。”

    “随波逐流,风云浅看,妄惊红鸾。雁字三回,悠悠十载,相思情满。”

    “念江山广袤,天地无限,终难舍,如花眷。”

    她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在这树下埋了宝剑青锋,遂拾起树枝,寻着那地方挖了下去。三年前这柳树还是细细的一棵树苗,如今,居然也有一臂合围那般粗壮了。

    匣中宝剑,依然泛着青色光芒。

    春风扶柳,锦白柳絮落在手腕上,孱弱翕动,叫人心生怜意。

    一滴泪悄然滴落,滴在了青锋剑隐隐的龙纹上。

    枫灵拔剑跃起,舞动生风,挑、刺、砍、劈,柳絮莹白如雪,飘满空庭。

    “杨花柳絮翩飞,织红线,当年缱绻。”

    柳絮随剑气搅动,上下翻飞,贴着剑锋被劈作两半,枫灵声音渐转低沉,声气一哽,一字一顿道:

    “谁设情彀?泥潭深陷,安——然——不——怨。”

    她纵身跃上半空,大开大合,挥剑潇洒,却不甚用力,柔柔从飘散的柳絮中滑过:

    “豪情一丈,三尺青锋,七尺绝恋。”

    不知是何处传来了幽幽一叹,叫她自空中垂落,剑势难收,深深扎入泥土。枫灵单膝跪地,茫然地打量四周,空无一人。只得苦笑,手腕施力,将青锋剑拔了出来。

    “笑且住,言犹在耳,回首——已然——不见。”

    夜尽天明,风消云散。

    是到了终点。

    光武六年,春。

    一场春雨润群芳,黄昏时刻,苏州的青石板路被洗刷得干干净净。乌瓦白墙的建筑在春雨中静静矗立,肃穆优雅。

    行至一处别院附近,琴声悠扬,有如天籁,叫人不禁驻足侧耳倾听。白衣女子收了油纸伞,从怀中拿出玉笛来,在雨中奏起笛子,与那琴声应和。

    琴声断了一下,很快又随着那笛声一起奏响。

    吱呀——乌墨色的大门徐徐启开,开门的是个浓眉深目的壮年僧人,皮肤黝黑,虽毁了半边模样,但面貌却还是如年轻时那般清秀。他在开门的一瞬间为眼前之人所惊,转瞬便是哽咽:“你,终于还是来了——”

    女子笛声未歇,却深深向着那僧人一拜,吹奏着进了宅院的门,抬眼便看到正堂里正在抚弄瑶琴的红衣女子。琴声戛然而止,红衣女子抬起头来,她面容俏丽,线条鲜明,一双外睑微挑的眼睛,像极了会笑的狐狸。

    笛声倏然断了,白衣女子收了笛,抬眼看着她。

    僧人自寻了斗笠,遮住了头顶,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捻着手中的佛珠,悄然退出了别苑,一袭青布僧袍,一瘸一拐地渐渐消失在细密的雨幕之中。

    红色的狐狸表情里带了几分疑惑,直直到了白衣女子面前,定定盯着她的脸:“——你叫什么名字,我好像认识你……”白衣女子喉间哽住,眼中含泪,唇角带笑:“这位姑娘,我无名无姓,看姑娘一副聪慧的样子,给我取个名字,好么?”

    红衣女子歪着头,懒懒笑道:“呵,你这人还真是有意思,跑到别人家里来要人家给你取名字——”她好奇地绕着这个不速之客转了几圈,细密的雨丝沾衣不湿,只是将光洁如玉的面庞稍稍湿润了,泛起了润泽的光。白衣女子认真地随着她的转动调整着姿势,始终与她眼神相对。

    十年纠缠,缘起于此。

    这种直白的对视惊动了红衣女子心里最柔软的某处,竟忽然觉得了脸热心跳——“我这是怎么了……”

    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了房檐下沉沉坠着的风铃,沉吟片刻——“昨晚听了一夜风铃响,不如,就叫你风铃吧——怎么样?”

    “好,好,好,那我就叫枫灵了……”白衣女子笑着,笑着,眼里便噙满了泪光。白衣女子忽然倾身上前,在红衣女子的错愕和惊恼中,兀自捧起了她的脸,吻在她的唇上。那惊怒的表情瞬间变得柔软而清明,唇齿轻启,轻巧蹦出了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名字:“枫灵……是你……”

    春雨渺渺,润泽江南。

    金陵旧都,秦淮畔,背负着药箱的青衫女子忽地停住了足步,蓦地转身似笑非笑地看着跟了多时的蓝衣男子,肩膀一松,把药箱落在了地上,又兀自向前赶路。背负双剑的男子神色窘迫,愣了愣,蓦然明白了什么,上前几步把药箱背起,跟着她向前走去。

    神都洛阳,启德殿中,大红官袍的右相和淡红黼黻的左相在殿上又吵了个不可开交,身为女子的右相一口咄咄逼人的蜀腔竟把能言善辩的左相气得大笑不止。龙椅上的华服女子看着眼前的光景,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头疼地侧了身,单手揉着额角,唇边却流露出一丝含蓄温和的笑意来。

    嘉陵江上,晨光乍现,江烟散开,一叶扁舟顺江漂流,留下一片悠悠琴响。江流婉转,和着琴声呜咽处发出清泠水声,渐渐低至不见。

    一声清亮绵长的笛声蓦地响起,随之传来一口柔软悦耳的江南小调——

    “一场春雨润群芳,”

    “走过青石小巷。”

    “玉笛声飞越过乌瓦白墙,”

    “谁在低声吟唱?”

    “流水浮灯浮流觞,”

    “薄酒解君凄怆。”

    “倾国倾城佳人在水一方,”

    “素手琴声悠长。”

    “红衣褪尽红颜伤,”

    “白衣似雪明朗。”

    “二十一日心知今上双王,”

    “听一夜风铃响。”

    “十载缱绻鬓染霜,”

    “何处是我归乡?”

    “容颜未老由他流转时光,”

    “笑忘当年痴狂。”

    一曲罢了,乐声消弭,有女子笑如银铃,莺声婉啭,又是一阵呢喃细语。

    “……有生之年能与君皓首白头,何其有幸……”

    隐隐约约,还有着不少叫人脸红心跳的情话,被水声掩去,听不真切了。

    一场春雨润群芳。

    【大结局·十年·完】

    【《情彀》·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配乐:流水浮灯

    后记——流水浮灯笑当年

    写第二十章的时候,开了一听啤酒,定了定心。

    转眼就是五年光阴,有的人上班了,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孩子会打酱油了。

    情彀写了五年,到现在,终于写完了。

    惜琴党人应该很高兴,惜琴公主笑到了最后。但怜筝党人也不应该太伤心,怜筝公主从混沌莫名之中找到了自己应当遵循的人生轨迹。

    情爱制胜的法则,主动,付出,牺牲,忠诚,包容。

    惜琴人气最高在于她拥有很多人没有的勇气。

    怜筝之爱,来自心理暗示,惜琴之爱,缘自趋利向优,爱笙之爱,出于个人目的。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但能够将这份情意从化学反应变成真正的感情,靠的不过是四个字——日久生情。

    不了解的爱情不算是爱情,不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的爱是,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

    而后的越尽千山,时光辗转,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终究无法阻挠真正的相爱。

    有很多人问我是不是改动了结局。

    到了现在,我坦然承认,我改了,三年前改的。

    写《情彀》的初衷是想给“新女驸马”这部电视剧一个喜欢的结局,所以原定的结局是“冯绍民”和“天香”。三年前我曾经想要弃坑,因为faith大人给了我一个符合原电视剧脉络和人物性格的绝佳的结局,后来是在faith大人的劝慰下我才鼓起勇气,把这个故事续下去。但是三年前的我,还不知道,这样一个结局,怎么才能够水到渠成。

    写到第三部的时候陷入了一个迷茫阶段。我是个自负的人,不喜欢轻易承认自己的错误,更不愿修正它以证明自己的错误,一二三部的不协调、逻辑矛盾还有混乱感一直让我很纠结,加上高三和大一一直很忙,就把这个故事停下了。

    很多人猜测我的专业,我总是笑着说,我是打酱油专业的。其实和很多人的猜测不谋而合了,冥冥之中,我还是上了中文系,我最喜欢的专业。

    开始写文时,我十六岁,学理。

    写完了这篇文,我二十岁,纯粹的文科生。

    以一个中文生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老作品,无论是语言还是结构安排还有文字承载的叙事意义,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这是我费力更改前文大作修改的原因。

    感谢这期间为我检验为我捉虫不管我怎样暗示这是个悲剧仍不放弃的各位读者,你们的支持是让我有勇气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情彀》会改结局,也是由于两年的中文生经历。文本建构是门形而上的虚化的学问,但文以载道是不变的永恒。所以我暂时抛弃了结局,尊重我前文给我提示的线索和脉络,诚挚地按照最符合常理和逻辑的路线,走到最后的终点,和冥想中的结局,不谋而合。

    很多人把《倾楚天下》和《情彀》对比来看,两篇文章,无论形式再怎么像,传递的东西都不会相同。曾经和倾楚的作者交流过,同样的外壳,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一种模式下解析的是两套逻辑。我始终不肯把情彀写成真正意义上的后宫,是因为这有违我的道德观,自然,也有违杨枫灵的道德感。

    有人雷女扮男装,雷公主驸马文,雷女皇文,雷江湖文,雷后宫,雷变身文,雷各种各样古文的元素,其实写古代文的写手多少都很无奈。既要符合自己的时代设定,又要让主角出彩,很多不得不为之。这叫,套路,也可以说是桎梏。把所有的故事抽离成最简单的模式,无外乎,开始——高/潮——结尾,你需要看的,也就是这个过程,不是吗?

    关于“变性”的悬念,我是故意透露出来让大家怀疑纠结的,两年前还有人这么怀疑过,后来就被大家遗忘了。这个阴谋,是苏若枫的阴谋,也是我的阴谋。“变性”不可能发生,不仅仅因为血咒没那么强大,更是因为,如果真的发生了,苏若枫就不是苏若枫了。一个会大胆喜欢与自己同性的女子的人,怎么会因为介意孩子的性别私自篡改?

    话说回来,世间万物皆有情,何苦执著阴阳间。如果真要是变身,惜琴一样会爱他。但是,那毕竟不再是她了。

    看变性文我可以体会到作者的心情,希望他们可以圆满,有一个孩子,有一个为世俗所认可的家庭。但毕竟男女的生理构造不同,雄性激素和雌性激素塑造出来的性格也是不一样的。我看过那部电视剧之后也希望驸马最终可以以男人的身份和公主在一起,在女驸马吧里看过了诸多变身文的时候才发现,只要变了,她就不再是她。也就不再是公主所爱的那个,女驸马。

    《花花与四娘》里涉及到一个短暂的变身情节,我很钦佩faith大人,真的,无比钦佩。她写出了我多年来一直犹豫要不要明确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问题。

    很多人都说,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我喜欢的那个人恰好和我同性罢了。

    真的是这样吗?她变成了男人,你还会爱他吗?

    如果不爱,你就不是超越性别的喜欢,你是喜欢和自己相同性别的人的。

    或许仍会爱,但是,她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我现在喜欢的人常常会傻乎乎地问我,如果我变了性,你还喜欢我么?我说,不喜欢了,就会被狠K一顿。但是,确实不喜欢了,有什么办法?我喜欢你的时候,是包括了你的性别的,你变了,还是你么?

    我的学术方向在研究酷儿理论,按理说,我是不介意伴侣的性别的,但是,如果我现在所爱的那个人变了,我或许真的会变心也说不定。毕竟,那就不是你了。

    这是无解的问题,但也是不会发生的问题,所以,我只是针对那句说烂了的“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我喜欢的人恰好与我同性”的话吐个槽。

    向编辑咨询订制印刷的时候,问了下编辑一本书最好的字数是多少,编辑说二十万字拿着会比较舒服,我说,那我就删一下前文好了。编辑说,别人都是想要增加字数,你居然还想减少字数。我行文比较啰嗦,感谢您的耐心,一直追到最后。

    《情彀》是我第一部完结的长篇百合小说,是的,从此完结了。《情彀》以后,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还来写这么长的百合文,还会不会这么用心地写一篇文——尽管到了后期有大批天雷滚滚的成分。现在正在准备考研之后的下一篇长篇,主角是秦念伊,嗯哼,就算不通过血缘,怨念也是可以遗传下去的。

    很多百合文写得很好,但是缺少一定的叙事逻辑和高层次的精神内涵,而且读者们大多喜欢看的是女主人公之间细腻的感情交互。因果相陈,百合小说很少能够引人深思,写的阴谋诡计或者战场风云大多被人匆匆掠过,让写手苦笑自嘲,也就放弃了再给自己的文字增加“内涵”,最多增加“肉涵”。

    希望《情彀》可以让您得到消磨时光之外的意义。

    2012年1月7日星期六 杨惑

    PS:感谢五年来追随我的每一个书友。

    PPS:在等林错大人的序言,大概十四号可以开始定制印刷,在此期间请诸位帮我捉虫,大概是五本书,多谢,印刷版应该会有两三篇额外的番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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