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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龙行虎步求治水驰驹北上,金风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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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唔,还是搞个配乐舒服……

    本文配乐:相思

    一世辛苦难释怀,上意难测降劫灾。

    地崩山摧不足惧,水深火热我亦来。

    天道无情天妄怒,人间有爱人不败。

    弱水三千流将去,命途谁定不由猜。

    “师妹,歇歇吧。”青衣男子嘻嘻一笑,挡住了灰衣少年的路。虽然初夏阳光不烈,可是正午的阳光打南边直直照在骑马的人的背上,终究是受不了,不一会儿汗水就浸湿了衣服。

    枫灵勒住了马,无奈道:“这一路上走走停停,几时到得了洛阳?师兄,我都不累,你个堂堂男子汉又娇气个什么?”田谦却是不管不顾,扶着枫灵下了马。他四处张望了阵子,拖着枫灵到了一处阴凉地方,又用袖子揩了揩树下还算平整的石块,笑道:“师妹你先坐会儿,我去灌点水。”话毕,仍是不管不顾,田谦兀自跳上树梢,瞬间又移到了别的树上,好似个顽皮的猢狲。

    枫灵哭笑不得,田谦如此对她,她还真是不习惯。年少时的枫灵身边男子甚少,最亲近的男子除了爹杨尚文就是师父杨四,后来又加上个秦圣清。无论是作为父亲还是师父亦或是情人,这三人情感向来不轻易外露,对她即使再好也不肯表现在露骨的言行上。不过,方才她说不累也确实不是实话,近日来感染风寒,天生畏热不说,现在又体虚畏寒,着实辛苦,加上鞍马旅途,多休息的确有好处。

    阳光自树影间透了进来,枫灵深深吸了口气,倚靠在粗糙的树干上,闭上眼。蓦然间想起离京时候有人也是将她迫在树干上逼她带自己一道去洛阳,枫灵不禁莞尔。皇帝的旨意来得如此突然,突然到无法更改也无法隐藏,流筝宫和飘琴宫在一刹那炸了锅……

    “你不让我去我就跳进你包袱里跟你走。”怜筝比惜琴多一点的就是会胡搅蛮缠,而清儿和醒儿更是在旁边为虎作伥,叽叽喳喳,极尽魔音催命之攻势,令枫灵在流筝宫停留的每一刻耳朵都受尽了折磨。

    “公主,陛下只令臣一人前往洛阳监察治水,钦差不可携带家眷。”枫灵头痛地解释着自己的苦衷。

    怜筝则是一边不紧不慢的叫旁的人收拾包袱,一边看着清儿醒儿左右“围攻”驸马爷,一边笑眯眯着说:“你既然对我自称臣子,那我就可以不作为家眷而是作为公主跟随你前去了。”清儿醒儿也在一旁起哄说从小没见过黄河,想去见见古都洛阳,两个人好似有七嘴八舌,说得枫灵头昏脑胀。

    枫灵情知此事没的可能,也就懒得和她胡闹辩解,心想回头找皇帝出来一镇就可以解决,便猛地一下蹲,再一上冲,旋即出了包围圈,再后撤步,三步变作两步,立刻出了殿门,怜筝还未反应过来,便听到枫灵的声音从宫外传来:“公主恕罪,臣今日不在流筝宫用餐了。”

    身后隐约传来摔东西的声音,枫灵苦笑,只能苦笑。她径直踏过御花园的青青绿坪,穿过雕栏画栋装饰的宫殿,步履熟悉而又迟疑,最后她嗅到了即将开败的槐花的淡淡香气。

    然而枫灵在踏入飘琴宫半步之后开始后悔了,既然怜筝的贪玩可以让她死缠烂打地叫枫灵带她去洛阳,那么凭着惜琴对她的痴恋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

    感受到眼前晃动着滴水的羊皮袋子,枫灵睁开了眼,好一阵子才意识到刚才似乎睡了过去,看着一直蹲在她面前赶虫子的田谦,枫灵不免有些窘迫,登时站了起来:“田谦,我睡着了?我睡了多久?”

    田谦揉了揉蹲麻了的膝盖,若无其事地起身,脸上挂着一贯的顽劣笑容:“没多久,我才打完水回来。喝些吧,若是累的话多,不妨多休息一会儿。”

    枫灵点点头,饮了几口水,顿时觉得疲乏不已,重又坐回了石头上闭目养神,田谦则是歪歪斜斜站在一边,只是眼睛时刻警惕地盯着四周。

    蝉鸣渐渐响起,曲调单一反复,凝固的风晃动树叶,树影摇摇催人入睡。枫灵这几日晚上因为身体不适而无法安寝,而田谦作为门神则是不可以安寝。现在天时地利人和的午后树荫下,田谦终于不由自主也松懈了下来,脑子里也闯进了些奇怪的景象。

    比如,离宫前惜琴公主的举动……“居然把主子逼到树干处,还当众……”想着,田谦突然面上一红,加上脊背一寒,一下子重新精神起来。枫灵也似乎遇到什么梦魇般猛然惊醒,冷汗涔涔,伸手摸向嘴边。

    恰在这时,一道黑影从两人面前掠过,带起一阵罡风,两人均是大吃一惊,不曾感受此人气息不说,他二位跟随杨四习武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高超的轻功,那人的动作快得叫人看不清身形。

    田谦心里一紧,正想拔剑,不料那人径直向前奔走,根本不回头,眨眼之间,已驰出半里开外。枫灵田谦惊愕不已,两人直直盯着那人远去方向,讶于其速度,一时无语。

    那人奔行一阵,忽又折回,田谦刚刚放松的剑立时紧握,却不待他拔剑,那人已鬼魅般立在田谦面前,立时把田谦吓得失魂落魄,整个人大吼一连连声退了几步。枫灵一惊,左手拉住脚下趔趄的田谦,右手顺手擎住了田谦的剑,以备那人攻击。这时两人才看出这人是个六十岁上下的老者,须眉尽白,一头青丝却是如墨一般。

    枫灵带田谦退后几步,两人真气流转护体,已是戒备,随时都可人交锋。只见那老者一脸坦然,眼神疏淡,脚步移换便又到了两人面前。枫灵立刻拔剑出鞘,却在龙吟之声响起时听那老者开口:“这水我买了。”话音刚落,老者一把拽走田谦腰间的羊皮水袋,足步一点,跳到附近一棵树上。他向着来路看了一眼,嘴边浮起一抹淡淡笑容,突然左手换了形状将一物事掷向枫灵。

    田谦只当那是谋害枫灵的暗器,心说不好,立刻挺身上前,打算生生用胸膛接下那东西。

    没成想被那玩意儿直接砸到额角,那东西弹到了空中,田谦却一时吃痛,动作迟滞,身子陡然下落,摔在地上,枫灵立即腾出左手凌空一抓,恰好接住了,低头一看,是个玉指环。

    枫灵将目光凝在手里那个玉指环上,惊讶不已,她抬头欲问,却只得到了老者疾行如风的背影和悠远的话音:“这水我买了,那个是水资。”

    田谦从地上站起,盯住指环不知如何是好。他刚想问枫灵的意见,就听得身后有衣袂摩擦的声响,他立刻反身一个擒拿制住了身后来人,厉声问道:“什么人!”

    那人受制,痛吟一声。枫灵转身蹙眉说道:“田谦,手下轻些。”然后转向那人道:“兄台可是追着方才那位老人家而来?”

    “他奶奶的什么老人家,就他爷爷的一老混蛋。”那人被制住仍然中气十足,田谦本来松了一些,见枫灵似有不悦,立刻加重了手劲。

    “唉哟……你轻点,”那人吃痛仰起脸来,是张年轻的面孔,身上穿着花哨的锦袍,头上似乎抹了发油,身上散发出男子梳妆品的香气——只是这香气同汗味儿一道,就难以评价了。应当不到是个三十岁的年轻男子。这一抬头,他正好看到了枫灵手里的玉指环,看样子十分吃惊:“这东西怎么在你手上?”

    枫灵道:“方才那个老人家买了我的水,留下了这个。”

    那男子顿时咬牙切齿:“奶奶个熊的老东西,拿老子宝贝买的什么破水!老子要是不追上你我就不姓祖,我他妈降辈儿姓孙。”说着又向枫灵道,“小哥儿,我和那老小子的事情和你们无关,别挡我的路,让你跟班儿放开我!”

    “跟班儿”这个词显然刺伤了田谦的自尊心,所以尽管枫灵点了头,他仍是借着最后的机会狠狠扭了那人胳膊,几乎叫他痛昏过去。

    那男子不再受制后,只调了下胳膊,立即循着那老者的路径施展轻功追了上去。没有再理会身后的枫灵二人和那个玉指环。枫灵讶然道:“他不要这东西了么?”说罢继续端详着那个玉指环,唇间露出一丝笑意,“好像是女儿家带的东西,倒是做工精致,挺漂亮的。”

    田谦一个趔趄,差点再次跌倒,他玩味地看着枫灵。后者意识到田谦的目光,马上面上通红,强拿着语调道:“看他们方向应该是去洛阳,我们一路追去把这个还给他们吧,毕竟一壶水值不得几个钱。”

    田谦点头,到了树下牵马,暗地里叹息一声,忖道:“那个水袋却是爱笙亲手缝制的,丢了那东西回去,我定然要被扒皮了。”此时,由京城到洛阳的驿道的天空,似乎有些阴沉。

    一阵不大不小的雨,除去了京城无伤大雅的闷热。

    流筝宫的宫女们乐不可支地结束了庭院里的工作,转到了廊下躲雨。本来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就算是进了宫,服侍坐拥半壁江山的最权威家族,也改不掉她们活泼天性。要想变成最高尚宫庄嬷嬷那古板刻薄的模样,还得再过个几十年。更何况流筝宫的宫女们比其他人要幸运的多,她们服侍的是没有烦忧、不必争宠的公主,她们更有理由快乐。

    不过此刻,公主好似有了些烦忧。

    “下雨了,她路上有没有淋雨?”书房里的年轻女子盯着窗外,有了短时间的失神:“临走前似乎已经感染风寒了,带的那个跟班儿又不懂医术。”这应该是今天田谦第二次被称为跟班儿了。

    “公主,公主?”书房里的另外一个女子呼唤着走神的公主,巧笑倩兮。可惜后者走神得太厉害,辜负了她的笑容。终于,她严肃了起来,轻咳一声,走到窗边,合上了窗子,转过来一字一顿道:“怜筝。”

    “啊,对了,对了,我有问题,我有问题……”回过神来的怜筝急忙翻开了一直合着的书,没有意识到自己话里的歧义。她的课堂功课是读完这本书的前几章,然后提出不明白的地方,但是刚才的失神使她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她尴尬翻着书,一边找一边歉然地看着自己的老师,后者强抑着自己的笑意,目光柔和。

    终于,她找到了一个似乎很是深奥的话题:“人分阴阳,为何脉也分阴阳?”

    与此同时,身着玄色龙袍的老人带着两个年轻人和一个孩童走到了紧闭着的窗外,倾听着里面的动静,一路上准备行礼的宫女都被一旁的总管用眼神和手势止住了即将脱口而出的问安。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是故’善诊者,查色按脉,先别阴阳’,书里是这么陈诉阴阳的重要地位的。那么,为何脉要分阴阳呢?”怜筝重复了自己的问题,还加上了别的医书里的引用。

    “首先,为了教学和理解方便,人们经常会给书做上纲目。”曹若冰的声音清晰悦耳,“这里面的阴阳就相当于此。人的脉以阴阳为纲,划分为浮、沉、长、短、滑、涩六要脉……”

    曹先生讲得用心,室内的学生连连点头,室外偷听的学生也露出了笑容。

    “……如此执简御繁,便于掌握。之所以选用阴阳做名称,也是因为医学从来和道家联系紧密,玄学认为天地与人体一理——”曹若冰结束了这一解答,笑问,“还有别的疑问吗?”

    “啊,别的,别的……等下……”怜筝又慌乱地翻起书来。

    “哈哈哈哈,曹先生学识渊博,学生钦佩不已啊。”齐公贤爽朗的笑声传来,算是给怜筝解了围。他大步进了书房,身后跟着齐恒和曹陵师,以及一脸稚气的六皇子齐怵——他正饶有兴味地盯着曹若冰。

    “父皇,太子老哥。”怜筝下了座位请安,一脸欣喜,“怵儿也来了呢。”曹若冰施施然行礼问安,一副云淡风轻模样。

    “起来吧,起来吧。”齐公贤扶起曹若冰笑道,“女大十八变,而今若冰出落得也是如此标致的模样,想你爹曹庆也是该早早预备嫁妆了。陵师,家里妹妹的嫁妆你可得出一份。”曹陵师谨慎地点头称是,脸上挂着欣慰的笑容。曹若冰笑道:“陛下开小女的玩笑了。”

    齐恒看着面前的曹若冰,想想多年云烟,人人变化都是如此之大,不由得也是失了神。

    “恒儿似乎是若有所思,在想什么呢?”齐公贤很自然地坐在了枫灵常常坐的那张太师椅上,将齐怵揽到一边,仿佛是随口一问。

    齐恒顿觉失礼,涨红了脸,低头认错般说不出话来。怜筝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个老哥,怎么总是脸红,要是喜欢曹姐姐就说呗。她的想法明显太过天真,而且天真得直接表现在了脸上,引得曹若冰几乎保持不住固定的谦恭表情。

    “陛下,这雨仿佛又下大了,咱们是不是早些回去?”曹陵师小心翼翼地打算岔开话题,见齐公贤无动于衷,他心里一慌,又不小心给引了回去,“记得我和若冰第一次见到太子殿下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呢。”

    齐公贤有了兴趣:“哦,是么?恒儿,那时候你多大?”

    齐恒看了看窗外,平静下来,笑着说:“儿臣记得那时候儿臣刚刚看《史记》,应该是五岁光景。”

    “恒儿五岁就开始看《史记》了?”齐公贤点了点头,对齐怵道,“怵儿有没有看《史记》啊?”

    齐怵咧嘴一笑,露出正在换牙的乳齿:“看了的,儿子现在正在看《汉书》。”

    齐公贤一愣:“《汉书》?《汉书》也挺好……也挺好……不过皇儿还是先学《四书》《五经》吧,那些书以后再看。”他没注意到,说这话的时候怜筝不经意地瞅了眼自己的书架。

    “既然是看过《史记》,那么臣就没有记错了,”曹陵师笑道,“当年若冰染病,十分危险,皇后娘娘担心若冰安全,竟然连夜带着太子来了家父府上。当夜电闪雷鸣,天气比之今日糟糕得不是一分两分。”

    “皇后向来看重若冰这孩子,只是这件事情朕还真是不知晓。”齐公贤诧异道,“皇后居然连夜带着恒儿出宫去看望若冰,当时还是电闪雷鸣?”他微微蹙眉,似乎在思考什么。

    “没错,当年确实如此。”齐恒也回忆道:“儿子孩童心性,不愿早早睡觉,恰好醒着,母后就带着儿臣一道去了曹府。”

    “那我也应该醒着的,打雷了我肯定睡不着,为什么母后没带我去见曹姐姐?”怜筝不满嘟囔着,仿佛现在仍是当年那个雨夜,而她正在和徐菁芳赌气要去曹府看望曹若冰。

    “哈,原来姐姐是个胆小鬼,姐姐怕打雷,嘻嘻。”齐怵不失时机地抓住了怜筝的小辫子。

    “小坏蛋!”怜筝比划了下拳头,还没等威胁就被齐公贤接下来的话打断了。

    “陵师,你方才说’既然是看过《史记》,那么臣就没有记错了。’恒儿那时候有没有看过《史记》和你记忆有何关联?”

    曹陵师顿时觉得自己失口说错了话:“这个,这个……当夜我和父亲一起照顾妹妹,太子来的时候我是见到的。当时……当时太子也是发了会儿呆。”

    “发呆?”齐公贤惊讶地重复了一遍。“恒儿为何发呆?”

    话都说到这里了,曹陵师赧然笑道:“当时皇后也是问的这句话‘恒儿为何发呆?’”

    ……

    “恒儿为何发呆?”冰凉柔软的手拂过齐恒的额头,徐菁芳笑得安然,试图让他放松些。

    齐恒看着病榻上脸带病色却是清秀的女孩子眨了眨眼,抱住了母亲的腿,徐菁芳蹲了下来,他小声说道:“母后,我要造一座金屋。”徐菁芳讶然注视着儿子,在电闪雷鸣中,轻轻点了点儿子的额头,露出了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

    曹陵师和齐恒一起涨红了脸:“臣恰好站在太子和皇后身旁,听到了太子的话。‘金屋’典故出自《史记》故而臣方才说了那句话。”

    屋子里再次响起了齐公贤爽朗的笑声,怜筝幸灾乐祸地在曹若冰脸上看到了飞起的两朵红晕,而齐恒脸上露出的尴尬更多一些。

    “曹姐姐教我舞剑吧,教我舞剑吧,曹姐姐舞剑好漂亮。”齐怵没有理会大人们打的哑谜,拉着曹若冰穿过了走廊进了空阔的大堂舞剑,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总是对母亲或者姐姐很依赖,与怜筝相比,曹若冰显然更有个姐姐样子。

    “那么,”齐公贤意味深长地看了齐恒一眼,“你方才发呆是不是也在想着‘金屋将成’呢?”

    “儿、儿臣失仪。”齐恒有些慌张,他埋怨地看着曹陵师,后者抓耳挠腮地看着窗外,转过身道,“陛下,外面雨小了,臣与太子要去听不久前入京讲道的子虚上人讲道,就、就先走了。”

    齐公贤宽容地挥了挥手,放了他们走。

    书房里只剩下了父女两个。齐公贤站起身,翻了翻怜筝的医书,饶有兴味地问道:“你怎么开始学医了?”

    “啊?我,我无聊而已。”怜筝慌张合上一本《伤寒杂病论》,乖乖地立在了一旁。

    “就知道你们会无聊。”齐公贤笑道,“我准了惜琴可以自由出入皇宫,不必夜归,晚上居住在平逸侯府,同样,你也可以自由出宫了,而且,你可以不带侍卫。”

    “哦,多谢父皇。”怜筝口气平淡,没有想象中的激动。

    齐公贤觉得无趣,施与者的满足感没有得到,便继续说道:“你也可以夜晚住在宫外,住在平逸侯府。”

    “哦,多谢父皇。”怜筝用眼角扫了眼《伤寒杂病论》。

    “……你看书吧,朕走了。”

    “哦,恭送父皇。”

    齐公贤无奈地走到庭院里,王总管在身后撑起了伞,耳边传来了厅堂内齐怵的嬉笑声。

    这个时候,这位御极多年的皇帝,深刻地觉得自己老了。

    ……

    密林深处,藏着一幢简单的竹屋,若不是那门前系着的高头骏马,真叫人以为此处乃是哪位隐士居住。

    “里面怎么会出这些东西?”杨四声色俱厉,将信件狠狠拍在了桌子上,“‘枫行’的东西,从来和宫廷没什么关系!就算和官府打交道,也不会涉及到官银交易!”他反复踱着步子,因为烦躁和不安而难以安坐。”

    难道是那边的管事受贿了?接纳了赃物?”他满心揣测,反复地推翻自己的想法,终于化成了一声长叹。杨尚文拾起信件阅读了一过,眉头紧锁。

    信使右臂打着绷带,他是潜行出来送信的,身上受了围堵官兵的伤,所幸他身手还算敏捷,其他没有什么大碍,只不过右臂受伤,可能今后用剑都会有问题。

    “老爷,”他用左臂撑着身子跪倒在地上磕头,“老爷,请相信赵管事绝对没有做过违背老爷指令的事情。别说宫里的赃物,就是普通人家来历不明的东西我们都是查的一清二楚干干净净的才收。至于官银,我们更不可能要。赵管事为老爷尽心尽力,结果这次因为官兵勘察被当场斩杀。这件事情蹊跷怪异,老爷要您明察啊……”说着说着,这个负伤的男人已然泣不成声。

    杨四喉头一哽,别过脸去,杨尚文见状,立刻上前跪下身子扶那信使起来,好言劝慰,总算是止住了这人的眼泪,然后又叫人把他安排妥当。

    “三、三哥,”杨尚文从来不知如何去安慰别人,只能自言自语般说道,“运往南国的货物出现了北国宫廷里的丢失的珠宝首饰,且发现了官银。赵管事那么仔细的人,怎么会犯糊涂,想来此事背后有人指使,所以三哥一定得将此事彻查清楚。”

    杨四背对着杨尚文长叹一声,说道:“还不止这些。北方来信身处水灾城市的多数枫行已被封帐,罪名是囤积居奇。”他转过身来摇着头说:“我自然知道赵管事不可能犯糊涂,我也知道我的手下不可能放着百姓不管囤积居奇。这些事情一起发生,恐怕……”他眼睛里的光亮暗淡了些,又亮了起来:“恐怕我得亲自去趟边境处理这件事。”

    杨尚文垂眼思忖一阵,权衡再三,抬头道:“三哥,我也陪你一道去吧。”

    “不用,你不是要和田许和爱笙一道去京城么?”杨四恢复了平静,和缓说道。

    “京城,什么时候都可以去。”杨尚文迟疑着说,“现在还是那边的事情更紧张一些。”

    ……

    晋江海城殿,建在临海的山崖,皇帝窦胜凯在这里建造、训练自己的水师。窗前一个高高的男子站在窗口看着月色下的大海,状似平静的海面下有无数的潜流。夜间行船若是不懂海流的规律,触礁沉船的事情常有。

    琉球一带常有红毛进犯,而倭国水寇也时时进犯,所以,大海从无平静的日子。男子黑色的皮肤是经常行船晒黑的,配着一双漆黑的眸子给人以安静的肃杀感。

    “参见殿下。”太子窦怀从窗口转过身来,露出一张严肃冷峻的面孔,与二皇子窦慠的平易近人不同,窦怀身上总是带着凌厉的威严。

    来人行过礼,恭恭敬敬地递上了信件。

    “是父皇的密旨?”窦怀仔细检查信上的火漆印,拆开了信。看过了信,窦怀面色微微有变,暗忖道:“枫行究竟怎么惹着了父皇?”

    ……

    虽说同宗同源,可是有句话叫做“风俗与化移易”,南方与北方的不同,实在是不胜枚举。而此刻,惜琴就在亲身体会着南北庙会的不同之处。也许,最大的不同是她的地位,身份,以及,身后跟着的侍卫。

    齐公贤尽管给了她自由行走的权力,却没有给她自由,她身后跟着两只队伍,十六个人。其中八个是北国人,另外八个是南国人,大家都很默契地穿着便装。很显然,分别是齐公贤和窦慠派来的,来的原因是一样的:防止路上危险,保护惜琴公主。

    惜琴走在热闹的夜市上,所到之处人们自动让路——毕竟有十六个人跟着,路都不好走。惜琴百无聊赖的迈着步子,时而看看地摊上的廉价脂粉和商家自己雕刻的木质饰品。每次一转身,就觉得身后有三十二只眼睛齐刷刷盯着她的背,再一转身则看到十六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站得整整齐齐,目视前方,个个一脸正气凛然。

    “防止危险么?”惜琴无聊地想,“我觉得还是他们对我来说更危险一点。”

    在南国的军营里,公主是许多士卒心中的神话,亦是威严和英姿飒爽的代名词。北国的士兵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的记忆中,公主是个恐怖的存在,每次陪太子和皇帝到军营阅兵的时候,怜筝都会对大炮和火铳产生兴趣,令士卒们心惊胆战。始终像个小孩子的怜筝与总是冷艳高傲的惜琴,北国的侍卫们暗暗在心里做着比较。

    今夜惜琴出乎意料地装扮得很仔细,身上深紫薄纱,淡粉裹腰,加之月色朗照,更衬得人肌肤胜雪,更是惹人即使经过也忍不住多看一眼,更何况要跟着一路,任谁也舍不得保持一脸正气。

    惜琴挑拣着地摊上的东西,竟是看住了一只木钗,木头虽然不好,做工却是十分精细,颇有几分灵气。摊主是个年轻后生,收钱的时候倒是保持了一脸严肃。

    惜琴转过身的时候,十六颗脑袋自动转回前方。“我要进去买书,”惜琴指了指身后的镜恩书斋,难得这个书斋夜晚仍旧营业,“你们抽几个人出来给我送书到侯爷府上去。”

    “是!”十六个人一起回答,话音响亮,把经过的路人吓得一哆嗦。

    灿然一笑,惜琴转身进了镜恩书斋。随后不到半盏茶的时间,镜恩书斋的老板乐得胡子差点从运动太频繁的下巴上掉下来。

    “《千金方》五十本,《黄帝内经》二十本,《难经》三十本,《伤寒杂病论》五十本,《针灸甲乙经》四十本,《肘后备急方》一百本,《新修本草》五十本……”老板乐不可支地在算盘上运指如飞。

    惜琴指尖滑过一本不过半个手掌大的锦缎制成的《唐诗集锦》,翻开第一首正是杜牧的《山行》,一时间喜欢上了,高声道:“老板,这本多少钱?”老板正算得不亦乐呼,见惜琴又拿了一本,赶紧从算盘上挪开了眼睛,笑道:“这位夫人若是喜欢,这本白送就是了。”

    惜琴点点头,将那本书收在怀中。她歪着头看了看站在门外的侍卫的脸色,似乎不太好。龙卫军副统领潘誉脸上有些尴尬,他是驸马杨悟民的崇拜者之一,也是北国小分队的八个护花使者之一。因为驸马的缘故,潘誉对于惜琴公主十分尊敬:“小、小姐,我们要把这些书搬回府里去?”

    似乎是为了回答问题而思忖了一阵子,惜琴露出了一个坦然的笑容:“是的。”说罢惜琴揣着老板免费送的书出了门,继续逛夜市。

    潘誉意识到公主的不满了,因为公主不但买了很多书,而且,她还没有付账。“但愿回去后能报账……”潘誉从怀里掏出五十两银子,面上肌肉有些跳动。

    两只小分队继续跟随惜琴的时候,潘誉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五个人。惜琴买了六百本书,其中大部分是医书,而且很气人的是她买书居然重着买,说是为了随手可以找到医书研究。六个人一起忍气吞声的抱着书送往平逸侯府。

    还剩下十个侍卫,照旧是一半一半,五个南国人五个北国人。

    然后的过程几乎是买书的翻版,只不过买的是家具。龙卫军正统领郭松开始后悔刚才没有为书付账了,他并不想做这个差事,只因为他功夫不赖,所以被派了出来。惜琴买了两张木塌两张玉桌以及三个红木书架——照旧没有付账,背着手继续逛街。郭松咬牙切齿地掏了二百两银子,挑了五个人和自己一起送东西回府,天幸店家肯租赁平板车供他们使用。郭松赌咒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参与这件事情。

    毕竟是夜晚,多数店家都已经关店休息了,惜琴一路上只看到了贩卖小玩意儿的地摊和卖小吃的小铺子。惜琴偏又曲径通幽进了个逼仄的胡同,再出来时候已经是远离了市集,四周静悄悄,空无一人。此时,无论是南国士卒还是北国士卒。四个人都暗自惊喜,看来自己不必兼职搬运工了。

    “哎呀,真巧啊,”偏偏有人出来败兴了,“你们也在逛夜市么?”怜筝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她跨坐在她的坐骑——毛驴小疯上,手里拿着串糖葫芦,笑眯眯地望着一行五人。两个龙卫军侍卫认出了怜筝立刻行礼,而剩下两个人也识趣地上前见过。

    “的确,真是巧。”惜琴唇边浮起了一丝笑意,这笑意,令仅剩的两个南国侍卫心惊胆寒。他们都是苏诘的手下,对惜琴也算是熟悉,惜琴在军营操练新兵时候经常露出这种笑容。

    怜筝则是完全没有察觉到什么,她下了驴,天真地盯着惜琴身后的四个人,问道:“你们是龙卫军吗?”

    两个北国的侍卫对视一眼,上前行礼道:“臣二人是宫廷四品御前带刀侍卫,奉旨前来保护惜琴公主。”两个南国侍卫也跟着上前,行礼说道:“臣二人是苏诘苏大人手下,禁卫军五品带刀侍卫。”

    “哦——原来如此,这么说你们四个是分属两国两支属军的侍卫?”怜筝仍是天真问道,脸上露出了思考的神色。

    四个人以为她真的是想要个答案,于是一起说:“是。”

    惜琴悄悄活动了下一只手掌。

    “那么……”怜筝接着接着说。

    惜琴开始悄悄活动另一只手掌。

    “……你们四个人哪两个的武功更厉害些呢?”怜筝笑眯眯问道。

    惜琴暂停了活动,颇感兴趣地猜测怜筝的用意。

    “这个……”四个人面露难色,不知如何作答。总不能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当然,更不能自贬身价。

    “你们不知道是不是?”怜筝兴味盎然地建议道,“你们四个要不要来一场比试?点到即止,来看一看是龙卫军还是禁卫军厉害。”

    “公主,万万不可。”四个人这个时候无比齐心,一起拒绝。刀剑无眼,这几个又都是有功底的练家子,万一伤到彼此,结仇的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何况这里还有两国的公主,要是不小心碰着了,脑袋搬家不说,还有可能挑起纠纷。

    怜筝有些扫兴:“为何不可?反正这四周也没有行人。”她责备地看着龙卫军的侍卫说:“你们是觉得自己技不如人吗?”又颇有深意地看了眼禁卫军的两人,道:“还是说胆子太小?”她摇着头,“哎呀呀,七尺男儿,有力带吴钩保家卫国,却无胆与同僚切磋,哎呀呀……”她啧啧叹惋,看起来很是遗憾。

    一直旁观的惜琴在瞬间感到这四个男子的头上各燃起了一把火,似乎还有骨骼捏紧的声音悄悄传来。她不由得轻轻一笑,这笑却叫这火烧得更旺了……

    “既然公主如此想看,那么臣等愿意献丑,”禁卫军的两人先忍不住了,“我们愿与龙卫军两位兄台切磋武艺,不知二位意下如何?”他们都是苏诘教出来的禁卫军,自然是骄傲非常,当着惜琴公主的面更不愿意被人看轻。

    “二位仁兄愿意赐教,龙卫军自然欣然接受。”显然龙卫军也不想说自己是孬种。

    “承让了!”两方人摆开了架子,一板一眼地打了起来。四个人都是自己属军中的精英,南拳北腿,斧钺钩锸,什么没练过,高手对决,自然是相当精彩。作为观众的怜筝仍旧是笑眯眯地立在一旁,似乎看得很认真。

    “你真打算在这里看么?”怜筝看着双方的动作,悄悄问惜琴。

    惜琴转过头,冲着怜筝眨眨眼,肯定地说道:“当然不。”

    龙卫军的侍卫最先发现两位公主似乎动作有异,于是腾挪拆了几招,立即脱身,施展轻功到了惜琴与怜筝面前,小心问道:“二位公主这是去哪里?”他们旨在比试,彼此并未动杀招,所以有空分神关注其他,也可以轻易脱身。

    “啊,这个……”怜筝没想到他脱身如此快,一时慌乱起来,其他三人见到异状,也要停手。没有任何预警,惜琴忽然一掌劈向怜筝,那龙卫军的侍卫大惊失色,立刻护主,挡住怜筝,同时出手接过惜琴一掌,反手将她退了出去。惜琴被他掌风震退,面露难色,那两个禁卫军大惊失色,立刻跳上前去与那龙卫军打了起来,剩下那个龙卫军也不敢闲着,急忙参与进来。一时间,四个人大打出手,都动了杀意。

    “还愣着做什么,快走!”

    “哎,我的小疯!”

    “别管小疯了,他们会把它送到府里,快走!”惜琴拽过发呆的怜筝,穿过胡同消失在夜幕中。

    等四个人从杀红眼回过神来的时候,只看到小疯瞪着硕大的驴眼和他们对视……

    “哈哈哈哈,总算是把他们甩开了。”怜筝一脸得色,哈哈大笑,两个人刚刚跑出包围圈,一起向市集走去。惜琴似乎心中也舒畅了许多,只是不愿表露,嘴角微微抿着,不愿笑出声来。

    “你居然能忍他们跟着一路,不觉得他们烦人么?”怜筝觉得惜琴将笑未笑时候表情十分有趣,于是有意引她说话。

    惜琴也十分给面子地满足了她的要求:“烦,自然烦。不过碍于身份,不便把他们都赶走,”她突然驻足,疑惑地四周看了一眼,继续说,“方才我也是准备把他们用法子赶走的,不想你来了,事情也好办些了。”

    “我本想暗处动手点了他们的穴,但是他们人多,而且,”惜琴深思一阵道,“我没想到你们的侍卫功夫也是不低。”怜筝得意道:“那是自然。龙卫军选拔比选状元还要严格。”

    惜琴听着只觉好笑,蓦然想起了枫灵,眼光柔和起来,嘴里却是嘲讽道:“的确,你们选状元实在是不仔细,不然也不会有‘你’的‘驸马’。不过看那侍卫的功夫比之杨枫灵差不了几分,为何你比武招亲的时候他们没有参加?”

    怜筝没来得及反驳惜琴的上一句话就被下一句话占住了时间:“啊,那,那时候父皇下令五品以上武官集体训练,不得请假参加比赛。”

    是这样,看来齐公贤还是重文轻武。惜琴暗自想着,不经意间看到了脚下晃动的树影。

    “……我也不明白为何父皇不让武官参赛……诶?你又不在现场,为何你知道他们都没有参赛?”怜筝疑惑起来。

    惜琴一慌,连忙辩道:“我只是在想若是有宫廷武官参赛,杨枫灵不一定能够成了驸马。猜测而已。”

    怜筝心生疑虑:“我怎觉得仿佛在哪里见过你?”

    惜琴冷笑道:“怜筝公主好记性,我来此数月你才觉得仿佛见过我?”

    “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在这之前……”怜筝想要解释,却突然回忆起了当日两军对阵在雪地上的事情,一时语塞,自言自语到:“应是在扬州郊外见的吧。可是不对……似乎装束不对……”

    惜琴实在不想继续站在原地令怜筝想起更多事情,她向前走了几步,然地回望了一眼,继续向着夜市走去。

    “唉……你去哪里?”怜筝急忙问道。

    “我自然是去逛夜市了。”惜琴驻足,转身,话说的平淡。

    “嗯……你不认识路,我带你去吧。”怜筝似乎今天心情很好,决定帮人帮到底。

    惜琴笑了:“我不习惯太多人跟着我,所以,就在这里分了吧,虽说我来这里不久,可是从夜市到平逸侯府的路我还记得。”

    怜筝上前拉住惜琴的衣袖,四处看了看,疑惑道:“哪有很多人,不就我一个么?”

    用玩味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怜筝,惜琴露出了一抹似乎不怀好意的笑容:“放开我吧,我可对你没兴趣。”

    怜筝手一跳,退后几步,硬起头皮说道:“你这人真是,我刚才好歹还帮了你忙呢。哎呀……”

    “不用你我也有法子脱身。”惜琴冷漠地说。

    怜筝“嘁”了一声,心下不快,背过身子向另条小路走去,边走边自言自语道:“算了,好心当作驴肝肺。不对……小疯的肝肺是好东西……”她摇头晃脑的,似乎是在否定刚才的话。

    看着怜筝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惜琴的笑容有了点温度,她仰头看着身边那棵二十年生的大树,悠然道:“我确实不喜欢被人跟着。”

    那树上树影一晃,旋即恢复了平静。却有一物掉在了地上,惜琴上前捡起,是个装了几十两碎银的钱袋。

    “呀,梁上君子变成送财童子了?”她不觉一笑。刚才之所以不付帐,确实也有这个理由,她没带钱的习惯,身上只有几个碎银。

    夜市上仍旧热闹,孤单一人晃过热闹的灯下花前,惜琴无疑吸引了不少人的观望。初时她故作冷漠状态,迫得别人退避三舍。而集市毕竟不是战场,再冷也不能坚持多久,纵然惜琴开始用杀气凌然的眼神开始看人,还是有人因为看惜琴太入迷而跌倒或者撞柱。

    所以,为了减少伤亡,也为了自己眼睛好受点,惜琴买了个面具戴在脸上。旁的有童子娃娃的面具她不买,偏偏买了个恶鬼的,走在路上,好不骇人。

    “娘子,你来猜。这是个什么物事?”年轻的素袍男子兴致勃勃的为身边的女子展开灯下垂着的谜面,伸出胳膊揽住了她。女子看来是新婚未久,脸上蓦地飞起两朵红晕。她轻拍了丈夫一下,嗔怪道:“旁人要笑话的。”

    年轻男子笑道:“有什么好笑的,咱们夫妻两人,还怕人笑话?”女子似是幸福又是娇羞地垂了头,念起了绢布上的谜面:“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识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哎呀,”女子轻叹道:“这是什么呢?”老板笑道:“二位猜出来便将此物送于二位。”

    “灯谜……”惜琴蛾眉轻挑,心中一动,“若是她在这里,定然可以将答案脱口而出的吧。”她眼光转柔,神思远游,想到那日枫灵来至飘琴宫说是要去洛阳数月之久。惜琴自是不舍,百般要求被拒绝后将枫灵迫在了树上。惜琴想把手覆到自己唇上,却只摸到了面具,她记起了枫灵唇边的味道,以及之后枫灵将她拥在怀里,发誓说定不负她。

    “为什么会这么想念她?”惜琴面红耳赤,有些愤然,“她有什么好?”幸亏她戴了面具,否则任何一个看到她脸红的路人怕是都死无葬身之地。事实上,要不是当天跟着枫灵进了飘琴宫的田谦跑得快,他应该已经投胎了。

    “是纨扇吧。”一个白衣华服带着面具的男子立在一旁,为困于难题的的夫妻两个解了围。”‘不在梅边在柳边’,就是不是冬季而是夏季用的。‘个中谁识画婵娟’,说明此物是圆的。‘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自是说的纨扇的用法,一个夏天用过后定然是要再别一年的。”

    “这位公子高才。”老板夸赞道,“没错,谜底就是纨扇。”他拿出了一把绘着嫦娥的扇子来,递给那位男子。男子笑道:“我一个男儿,用不得这种扇子。”他转向夫妻二人,说:“还祝兄台与嫂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团圆和善,这把扇子就送了二位了。”夫妻两个欣喜不已,接过了扇子连连道谢,高兴离去。

    看到对面那人的一身白衣,惜琴心头一颤。

    那男子转过身来,似乎在找着什么。突然,他看到了惜琴,径直向着惜琴走了过来。

    “不可能……她此刻明明远在千里之外。”尽管如此,她还是因为一丝痴妄站在了原地,没有动弹,直勾勾地看着那男子接近。

    三步,两步,一步……男子直接抓住了她的手腕,将她拉走:“你真是胡闹,居然买了个面具带着,到处乱跑,若不是认得你的衣衫和身形,这么多人,我如何寻得到你?”

    “什么?他在找我?”惜琴莫名其妙地跟着男子从人群中钻来钻去,她此刻已经有点清醒了,此人绝对不是枫灵。“喂,你是何人?放开我!”惜琴甩开了手。

    男子转过身来,不耐烦地说道:“又怎么了?闹的什么别扭?”惜琴最不喜人用如此腔调说话,一时气愤伸手掴了那男子一巴掌,却直接把他的面具给打掉了:“你认错人了吧,随随便便拉着女子的手,何其失礼!”说着,惜琴摘下了自己的面具,以证明那男子确实认错了人。

    男子的面具下是一张不失清秀的脸孔,这样的一张脸,绝对很吸引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吸引不了此刻燃着怒火的惜琴。

    惜琴的面具下是一张怎样的脸已不必细说,男子英气勃发的脸上一时的失神与惊讶完全可以省去数以百计的描写。

    就在惜琴准备进一步教训这个男子的时候,耳畔传来了一声尖利的爆鸣,这声音惜琴很熟悉。她迅速转身,看向天空,一道绿色的烟火划过天空。

    放焰火了。

    扬州城年年焰火不断,生于斯长于斯的惜琴已经看惯,但是在此处看焰火,还是第一次。她一时高兴,忘记了身后还有个需要教训的人。

    新任兵部尚书、前任右相之子、刚才莽莽撞撞拉着惜琴奔走的男子——濮历沐站在惜琴背后,好一阵子失神:惜琴公主,比当日在宫宴上看到的,还要动人。

    ……

    “这么快就放焰火了……”怜筝看着天上展开的五颜六色的花朵,有些惋惜,焰火一放,就意味着夜市快要结束了。

    她悲伤地看着面前的面汤,心想,还是吃些吧。她对面一个穿着邋遢,头发花白,身上肮脏的老者正狼吞虎咽着面前的一碗面条,不小心呛住了,猛咳起来。

    “哎,老人家您慢点,不着急不着急。”怜筝急忙上前抚着老人的背,温声劝慰:“还有还有,今日一定请您吃好,不只今日,这几日我都会来看您。”

    这个老人是怜筝一个人闲逛捡回来的。老人家本来是在行走,突然昏倒在路边。最近正在学医的怜筝急忙似模似样的为他把脉,最后的诊断是:这个人饿了。

    事实证明,第一次“出诊”的她判断正确,而且开除了最正确的药方:带老人来吃饭。

    吃完了两碗面之后,老人恢复了精神。怜筝向店家要了面盆和水,笨拙地给老人擦净了脸,这才看出来,尽管邋遢,这人却是个仙风道骨的气度,这样的气质,怎会沦为乞丐?

    怜筝来了兴趣,又为老人擦起了胳膊。老人赧然道:“姑娘,还是我自己来吧。”怜筝笑道:“无妨无妨,我是个大夫。”老人久困病饿,身上没什么力气,只得任由怜筝。

    老人很瘦,两只胳膊上却又有大大小小几百道割痕,一道道割痕触目惊心,令怜筝不由得惊惧起来。

    “老人家,您身上怎么这么多伤口?难不成是被儿孙虐待?”怜筝义愤填膺,她见不得不孝的人。

    老人眼神一暗,长叹道:“若是有儿孙就好了。”

    怜筝一愣,随即开始心疼老人孤苦:“您这些伤口是怎么来的?是不是京城地界有人欺负您?”

    老人再次长叹一声:“京城治安还算良好,我乞讨并未受到什么伤害。这些伤口,都是早年间营生留下来的。”

    “这、这是什么营生,怎么要这般伤残身体?”怜筝心中闪过无数个念想:当兵?山贼?杀手?刺客?屠夫……这技术也忒次了……

    “我……算是个卖药的吧……”老人黯然道,“卖定人姻缘的逆天之药。”

    【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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