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该死的蝴蝶又在乱扇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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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到营地,带来了144名战士,战士们并没有向他表示效忠,大多数人都表示,这只是一场为了拯救草原之风而志愿参与的战争,他们还是天狼星的人,希望二酋长不要让他们难做。
疾风之狐一点都不愤怒,相反还很高兴,他和哥哥只是理念上的不同,大家都是为了延续拉科塔族的命脉,并没有争权夺利的意思,谁当酋长对他来说无所谓。战士们得到了疾风之狐的允诺后,纷纷表示在这场战斗中将会尽力而为,疾风之狐便高兴地打开木箱,一杆杆崭新的火枪交到了战士们的手上,他们高兴地抚摸着火枪,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武器,有了它,就不用惧怕那些敌人了。
“装填,取出通条,再次装填火药,闭锁,瞄准,射击!”
鹿角在教授新来的战士如何使用火枪,疾风之狐一脸欣慰地站在夕阳下看着自己的儿子,小伙子非常不错,看来可以对他寄予厚望。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教授完全是多余的,拉科塔的勇士们只用了几分钟就掌握了这种简单的技巧,他们在和克劳人、夏延人的作战中早就摸透了火枪的使用方法,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到实物而已。
“现在,我们有了184名勇士,明早,我们就去偷袭纳瓦霍人的领地。”
疾风之狐作为一名积极向白人靠拢的维新派,已经变得有些奸诈了,不过他显然还不够奸诈,黄厉挑了挑篝火的火星,说:
“让勇士们装作夏延人的样子,夏延人的名字现在已经臭大街了,也只有他们才可能在无休止的劫掠中拥有如此多的火枪。”
疾风之狐有些愕然,不过立刻明白了黄厉的意图,有点狼狈为奸的意思,笑着坐下说:
“也许我们应该再讨论一下其他的方案,我是说更稳妥的方案。”
“哦?”
“不如让他们装作狗兵吧?”
身旁的王德福插了一句嘴,他观察两人很久了,觉得必须要引起黄厉的重视,否则他可能真的得待在拉科塔族当一辈子的奇瓦克了。
“狗兵,是个好主意,奇瓦克,你很好,非常聪明,不过这人血。。。。。。”
“可以用野牛血代替,没人会去分辨野牛血和人血,而且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哪个部落的勇士冒充过狗兵。”
疾风之狐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靠谱,夏延人的狗兵实在是太出名了,冒充他们,可以顺便报复一下夏延族那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
“我这就去安排。”
疾风之狐去吩咐部落中的勇士去了,他们需要一头活着的野牛,放干净它的血,在自己的下颌印上手掌印,这件事需要准备时间,追捕野牛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过有了火枪,会变得很容易。
“你是汉人?”
王德福坐在黄厉的斜对面,也不抬头,压低了声音用汉语问道,黄厉眼睛一眯,装作没有听见,低头看着篝火中跳腾的火焰。
“你的确是汉人,如果你听不懂汉语,至少应该询问我一下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或者像这两位白人一样摆出一脸奇怪的表情一般看着我。”
王德福抬起了头来,脸上满是笑意,黄厉把身旁的金色长矛取过来插进了身前的泥土中,与他对视,开口道:
“我不介意杀死一个拉科塔的奇瓦克。。。。。。”
“但你介意我拆穿你的身份,是吗?”
两人的对话让兰道尔和布列尼塔的眼神越来越怪,这两个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人难道互相认识?
“拆穿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黄厉死死地盯着王德福,王德福却微笑着低下头去,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不能成为他们的奇瓦克,我要跟你走,离开这个鬼地方。”
“也许这里是你唯一的归宿。”
“好吧,即便是拆穿了你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们对你可是非常尊敬呢,不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有用的人。”
黄厉的眼中迸出了火花,他想听听王德福如何毛遂自荐。
“首先,我精通很多门语言,当然,经过我的观察,你也一样,甚至说的比我还好,但像你这样的人,难道每次都需要亲自去和各种低贱的人打交道吗?”
王德福伸出了一个指头,黄厉不置可否地坐直了身体,他说的也许对,也许不对,可这个大清人能够抓住你的胃口,说明他是一个还算凑合的说客。
“其次,我在浩官伍大人手下干过,不说敢做无本起家的买卖,但也算精通商贸。。。。。。”
“精通商贸就混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德福脸皮一红,力争辩解道:
“这都要怪库欣那个王八蛋,非要骗我成立什么铁路公司,我白花花的银子砸进去,公司倒是成立了,可白人说收回去就收回去,说什么铁路不能让黄种人来建,还不退我的股份,说我的银子是在英国佬打广州时洗白的脏银,我。。。。。。我。。。。。。我能有什么办法?”
“在白人面前讲道理,永远都是你没有道理。”
黄厉深表赞同,让王德福就跟找到了知己一样,叹道:
“是啊,想我堂堂大清国竟然被这些蛮夷逼到如此地步,这真是国事衰败至此。。。。。。”
“自作孽,不可活。”
正准备舒展一下“位卑未敢忘忧国”情怀的王德福被黄厉短短的六个字憋得脸色通红,感情眼前这位爷不是我大清的孝子贤孙啊?那他是谁,不留辫子本来就已经大逆不道了,看他的年岁和身姿,也不像是国内那种压弯了脊梁的顺民后代,难道。。。。。。他眼珠子一转,抹了抹额头的冷汗,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就是,就是,不知道可以印证一下不?
黄厉的笑容中带上了蔑视,让王德福很不舒服,索性拼了,就算被这个暴露的假洋鬼子给干掉,也比在拉科塔里当奇瓦克逗人开心来的好,只见他突然蹿起来,双手朝着东面一握,喊道: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OMG!他是怎么了?癫痫吗?”
王德福突然来了这么一下,把两位白人吓得不清,黄厉的头顶一群乌鸦飞过,这位奔五的老兄原来还是个逗哏啊!不当奇瓦克还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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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转眼到了第二日的黎明,在距离拉科塔部落西南方43英里的地方驻扎着一支规模比拉科塔大了一倍的部落,高山之火是这个中等纳瓦霍部落的酋长,他们原本居住在密苏里州的南部,白人要求他们迁徙,他非常不满,并派遣他的父亲代表他去查尔斯城申告,他们并没有参加所谓的独立城会盟,白人的政策可以管得了夏延、克劳和阿拉帕霍人,但不能对纳瓦霍人适用。
见识过太多的背信弃义后,纳瓦霍人也学聪明了,轻易不会让酋长去和敌人们直接见面,以免又发生类似于十几年前的惨案。
可惜弱者的声音永远是微弱的,白人以两万美元的白菜价格强行从他们手里买走了他们的聚居地,要求他们退到所谓的保留地去,而且没有现钱,只是以粮食来进行抵充,父亲带回来的消息让高山之火的头顶升起了腾腾的火焰,他想反抗,可周围的纳瓦霍部落却不愿意,他们宁肯选择退让,也不会去和白人的火枪大炮对抗。
身为2000多子民的酋长,他必须对自己的族人负责,他先一步撤走了族中的老弱妇孺,却没有如实地按照白人的要求进行迁徙,在落基山脉两侧,他把部落的勇士化整为零,劫杀那些一路上源源不断朝着西边行进的白人拓荒者们。因为他知道,如果不遏制这些白蚂蚁无休无止的贪婪行动,白蚂蚁终究将会把他们全部吞没。
再经过了好几次大规模的劫杀后,老美那迟钝的神经终于被刺激到了,于是一场名为战争实则为驱赶的大围剿行动展开了,高山之火的部落从夏日开始出现了减员,白人的枪手、赏金猎人、劫匪开始有针对性地在他们的部落周围进行狩猎,一些勇士遭到枪杀,部落开始人心惶惶,而白人军队也开始大动作,大围剿行为让他不得不遵守所谓的协议,开始朝着西南方向迁徙。
翻过落基山后,幸福的生活并没有来到,迎来的却是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厮杀,土生土长在犹他州的莫哈维人可不会欢迎这些外来者,即便你是最庞大的印第安人部落又怎么样,在河谷、山巅、荒漠生活了一辈子的莫哈维人利用地形和纳瓦霍人打起了游击战,虽然屡战屡败但是屡败屡战,就跟扎在犹他州的铁钉一般,给纳瓦霍人带来困扰和伤亡。
这迫使高山之火不得不再次西进,在贫瘠的土地上和本地土著干仗,赢了又能怎么样,原本以为离开了荒漠后就能稍微轻松一点,可参与会盟的几个部落,前赴后继地朝着附近最肥沃的土地冲过来,夏延人、拉科塔人,阿拉帕霍人,同时还要应付早就在附近定居的普韦布洛人、科曼奇人、阿帕切人、帕帕戈人和尤马人。
尤其是尤马人,俨然以土皇帝自居,在南方成立了以他们为首的南部联盟,对所有的外来部落收取联盟过境费,如果你不给,那好吧,就交土地管理费吧,这样龌龊的主意引发了无数次的小规模冲突,小规模冲突又逐渐转变成了各个部落为了争夺食物、水源、聚居地的大混战。
而高山之火始终认为,印第安部族会从几百年前的日出时代,白人都需要仰仗他们才能相互平衡的赤日时代,落入到被白人肆意杀害和驱赶的日暮时代,如此下场绝对都是白人的错,所以他在和其他部族混战的时候,还不忘搞搞自己的副业,干掉那些如臭虫一般爬行过来的拓荒者们,搜集他们的马匹、武器、粮食,这也算是一种以战养战的方法吧。
“高山之火,那个白人女人要见你!”
一个年级颇大的老女人从朝阳中走过来,这次的劫掠,他们的收获颇丰,一个大型车队的补给能够让他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留下来清扫战场的一队勇士到现在还没有归来,高山之火觉得有点诧异,难道,他们遭遇了其他部落的袭击?
“我不想见她,你去告诉她,如果不愿意做我的妻子,我就把她和她的家人卖给白人的商贩,那些人为了白人的银币,会把他们卖给黑脚人。”
老女人点了点头,转身朝着最高大的帐篷走去。高山之火看着擦黑的落日下,正在生火做饭的族人们,决定不再停留了,这里已经很难再找到野牛群,他们明日就得离开,继续朝西南方向走,去白人划定的保留区,只要撑过这个冬天,明年开春,他们就可以尝试着和周围混战的部落联合,组建新的联盟,继续和白人交易火枪,训练战士,繁衍生息一段时间,再做打算。
“不,你告诉他,放我们走,我们不是奴隶!”
内奥米咆哮着从帐篷里冲出来,立刻被两名守在外面的勇士给拦住,老女人在她身后喊道:
“你是被高山之火饶恕的,为了保护你和你的家人,他给了白头鹰5匹马,你现在就是他的妻子,如果你不愿意,没人能够救你和你的家人!”
“你们这是在亵渎上帝!”
“上帝只是你们的神,不是我们的神!”
老女人针锋相对地吼道,高山之火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他很喜欢这个名叫内奥米的白人女子,的确,她的长相中融合了西方人和东方人的共同美感,无论是在白人和印第安人眼中,她都算的上是美女,高山之火打从第一眼在俘虏中看到她,就已经被她征服了,所以他并没有打算交易她,而是让老女人去吓吓她。
“告诉她,我同意让她的家人住进帐篷,只要她同意作为的妻子待在我的身边。”
“这不可能!”
内奥米明白高山之火的意图,从他看过来的眼神中,根本无需老女人在一旁翻译就能知晓其中的意思。
“你们的人杀死我的丈夫!”
“你们白人也杀死了高山之火的妻子和儿子!”
这算是什么,因果报应吗?被老女人抢白的内奥米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而代替她回答的却是一匹疾驰而来的骏马。
“夏延人,夏延的狗兵!很多,非常多!”
马上的勇士一声大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慌失措起来,夏延人和他们交手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最精锐的狗兵可以做到以一敌三,只不过由于人数较少,一直不能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不过狗兵那种打起仗来不要命的凶悍战法已经深深地烙在了纳瓦霍人的心坎上,很多人对狗兵这个词都有着无法免疫的恐慌。
“不要惊慌,所有人上马!”
高山之火翻身上马,大声喊道,狗兵到底来了多少,他不太清楚,但夏延人最大的一次战斗中也只投入了不到30人的狗兵,想来就算大举来犯,也不过再多一倍,他们完全能够应付得了。
“砰砰砰!”
枪声已经传了过来,不过这次的声音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遭遇都来的密集,高山之火有点急躁地接过手下递来的长枪,带着亲卫朝着枪声传来的地方冲去,来到部落的西口,那里已经躺了三名勇士,而对面的山坡上,则立着一排不足40人的狗兵。
远远地看去,他们都在嘴边抹着鲜红的人血手掌印,这是夏延狗兵特有的标记。
“果然没错,他们倾巢而出,也只有不到40人。”
“高山之火,不要靠近,他们有神射手!”
白头鹰作为纳瓦霍中的精锐战士,已经见识到了刚才的威力,双方隔着近二百米远对峙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干掉了自己这边的三名战士,不得不说,确实有点厉害地过头了!这使得白头鹰不得不招呼部下们再次退后了一百米,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高山之火眼睛抖了抖,他不想和狗兵作战,他的勇士有一半还在东面劫掠拓荒者,现在营地里的200多战士,虽然能够吃掉这些狗兵,但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于是他决定和谈,狗兵出动,不外乎就是为了粮食、武器、女人,只要价格合适,他不介意和他们做一笔交易,哪怕是吃点亏,以后也能捞回来,夏延人最近被贪婪之神污染了灵魂,看来出的血将会有点大。
“大灵庇佑之下,我们应当和平共处,我是纳瓦霍的酋长高山之火,你们是夏延最精锐的战士,有什么需求,我们都能满足你!”
高山之火把姿态放的很低,已经低到纳瓦霍人快不能承受的极限了,可对方则完全看不到他的诚意,反而更加嚣张,一个身材异常高大的狗兵策马向前几步,冲着他喊话道:
“留下你们一半的粮食、火枪、女人,还有你们从白人那里抢来的俘虏和财货,我们就放过你们!”
“唔嚯嚯!”
后面伪装成狗兵的拉科塔勇士们一听到如此夸张的条件,就算明知道这会让高山之火当场彪掉,也跟着瞎起哄,举着新发的火枪一阵乱叫,这就是示威,老子好不容易换了新武器,还没开一枪呢,就看你彪不彪!
“你们这是无理取闹!”
白头鹰第一个受不了了,他可是久经沙场的战士,什么狗屁狗兵,不就是化了个骇人的妆,装备比我们好一点,训练比我们残酷点,杀的人比我们多点,脾气比我们大点而已吗?人数上的劣势可不是靠着单单的精锐可以弥补的。
“我们不会接受这样的提议,这是讹诈,比白人还要无耻的讹诈!”
“来吧,让你们看看纳瓦霍战士的实力!”
高山之火伸出左手,压下了即将沸腾的手下,他看得出,对方带着浓浓的杀意,只是这种杀意来的有点莫名其妙,他们在西迁的道路上和夏延人打过机场,但是顶多算是互有胜负,在领地和野牛群上的争议还没有和那些苏族人来的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可以联盟的,没有必要搞得如此生死相搏啊?
“狗兵!我高山之火再次做出让步,我给你们提供双份的食物,你们每一个人都能满载而归,并且,我可以让你们在族内挑选中意的妻子,前提是你们得留下来,并非让你们脱离夏延,而是作为我们共同联结的纽带,如果你们想要走,可以,只是需要给我们留下一个健壮的男婴就行,我们是印第安人,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抗白人!”
不得不说,高山之火的确不愧为一名非常有智慧的领袖,如果印第安人中多一些如此有眼光的领袖,至少能把印第安人带到印度那样的地步吧,不过可惜,真的很可惜,他面对的不是夏延狗兵,而是一个来自后世的老男人,相差了一百多年的见识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联合可能。
“想想吧,夏延族的狗兵勇士们,难道我们要一直像现在这样,失去我们的土地,失去我们的圣山,失去我们的野牛,被白人从东面驱赶到西面,再继续被驱赶下去吗?”
“你说的很好,可惜话说的好,也没有财货来的实在。”
黄厉的枪对准了高山之火,他发现周围的拉科塔勇士已经有点动摇了,这个时候,他也不得不率先打破这种诉苦大会的场面了,不过他也没有打算干掉这个很有见识的酋长,这种人不应该死在他的手上。
“请等等!”
“piu!”
一枪打掉了高山之火头顶的羽毛,周围的纳瓦霍人就彻底爆发了,我们都如此这般委曲求全了,你们还这样对待我们,这简直就是对大灵的侮辱。
“进攻,进攻,杀死这些卑劣的夏延人!”
他们回到营地,带来了144名战士,战士们并没有向他表示效忠,大多数人都表示,这只是一场为了拯救草原之风而志愿参与的战争,他们还是天狼星的人,希望二酋长不要让他们难做。
疾风之狐一点都不愤怒,相反还很高兴,他和哥哥只是理念上的不同,大家都是为了延续拉科塔族的命脉,并没有争权夺利的意思,谁当酋长对他来说无所谓。战士们得到了疾风之狐的允诺后,纷纷表示在这场战斗中将会尽力而为,疾风之狐便高兴地打开木箱,一杆杆崭新的火枪交到了战士们的手上,他们高兴地抚摸着火枪,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武器,有了它,就不用惧怕那些敌人了。
“装填,取出通条,再次装填火药,闭锁,瞄准,射击!”
鹿角在教授新来的战士如何使用火枪,疾风之狐一脸欣慰地站在夕阳下看着自己的儿子,小伙子非常不错,看来可以对他寄予厚望。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教授完全是多余的,拉科塔的勇士们只用了几分钟就掌握了这种简单的技巧,他们在和克劳人、夏延人的作战中早就摸透了火枪的使用方法,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到实物而已。
“现在,我们有了184名勇士,明早,我们就去偷袭纳瓦霍人的领地。”
疾风之狐作为一名积极向白人靠拢的维新派,已经变得有些奸诈了,不过他显然还不够奸诈,黄厉挑了挑篝火的火星,说:
“让勇士们装作夏延人的样子,夏延人的名字现在已经臭大街了,也只有他们才可能在无休止的劫掠中拥有如此多的火枪。”
疾风之狐有些愕然,不过立刻明白了黄厉的意图,有点狼狈为奸的意思,笑着坐下说:
“也许我们应该再讨论一下其他的方案,我是说更稳妥的方案。”
“哦?”
“不如让他们装作狗兵吧?”
身旁的王德福插了一句嘴,他观察两人很久了,觉得必须要引起黄厉的重视,否则他可能真的得待在拉科塔族当一辈子的奇瓦克了。
“狗兵,是个好主意,奇瓦克,你很好,非常聪明,不过这人血。。。。。。”
“可以用野牛血代替,没人会去分辨野牛血和人血,而且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哪个部落的勇士冒充过狗兵。”
疾风之狐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靠谱,夏延人的狗兵实在是太出名了,冒充他们,可以顺便报复一下夏延族那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
“我这就去安排。”
疾风之狐去吩咐部落中的勇士去了,他们需要一头活着的野牛,放干净它的血,在自己的下颌印上手掌印,这件事需要准备时间,追捕野牛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过有了火枪,会变得很容易。
“你是汉人?”
王德福坐在黄厉的斜对面,也不抬头,压低了声音用汉语问道,黄厉眼睛一眯,装作没有听见,低头看着篝火中跳腾的火焰。
“你的确是汉人,如果你听不懂汉语,至少应该询问我一下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或者像这两位白人一样摆出一脸奇怪的表情一般看着我。”
王德福抬起了头来,脸上满是笑意,黄厉把身旁的金色长矛取过来插进了身前的泥土中,与他对视,开口道:
“我不介意杀死一个拉科塔的奇瓦克。。。。。。”
“但你介意我拆穿你的身份,是吗?”
两人的对话让兰道尔和布列尼塔的眼神越来越怪,这两个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人难道互相认识?
“拆穿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黄厉死死地盯着王德福,王德福却微笑着低下头去,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不能成为他们的奇瓦克,我要跟你走,离开这个鬼地方。”
“也许这里是你唯一的归宿。”
“好吧,即便是拆穿了你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们对你可是非常尊敬呢,不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有用的人。”
黄厉的眼中迸出了火花,他想听听王德福如何毛遂自荐。
“首先,我精通很多门语言,当然,经过我的观察,你也一样,甚至说的比我还好,但像你这样的人,难道每次都需要亲自去和各种低贱的人打交道吗?”
王德福伸出了一个指头,黄厉不置可否地坐直了身体,他说的也许对,也许不对,可这个大清人能够抓住你的胃口,说明他是一个还算凑合的说客。
“其次,我在浩官伍大人手下干过,不说敢做无本起家的买卖,但也算精通商贸。。。。。。”
“精通商贸就混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德福脸皮一红,力争辩解道:
“这都要怪库欣那个王八蛋,非要骗我成立什么铁路公司,我白花花的银子砸进去,公司倒是成立了,可白人说收回去就收回去,说什么铁路不能让黄种人来建,还不退我的股份,说我的银子是在英国佬打广州时洗白的脏银,我。。。。。。我。。。。。。我能有什么办法?”
“在白人面前讲道理,永远都是你没有道理。”
黄厉深表赞同,让王德福就跟找到了知己一样,叹道:
“是啊,想我堂堂大清国竟然被这些蛮夷逼到如此地步,这真是国事衰败至此。。。。。。”
“自作孽,不可活。”
正准备舒展一下“位卑未敢忘忧国”情怀的王德福被黄厉短短的六个字憋得脸色通红,感情眼前这位爷不是我大清的孝子贤孙啊?那他是谁,不留辫子本来就已经大逆不道了,看他的年岁和身姿,也不像是国内那种压弯了脊梁的顺民后代,难道。。。。。。他眼珠子一转,抹了抹额头的冷汗,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就是,就是,不知道可以印证一下不?
黄厉的笑容中带上了蔑视,让王德福很不舒服,索性拼了,就算被这个暴露的假洋鬼子给干掉,也比在拉科塔里当奇瓦克逗人开心来的好,只见他突然蹿起来,双手朝着东面一握,喊道: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OMG!他是怎么了?癫痫吗?”
王德福突然来了这么一下,把两位白人吓得不清,黄厉的头顶一群乌鸦飞过,这位奔五的老兄原来还是个逗哏啊!不当奇瓦克还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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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转眼到了第二日的黎明,在距离拉科塔部落西南方43英里的地方驻扎着一支规模比拉科塔大了一倍的部落,高山之火是这个中等纳瓦霍部落的酋长,他们原本居住在密苏里州的南部,白人要求他们迁徙,他非常不满,并派遣他的父亲代表他去查尔斯城申告,他们并没有参加所谓的独立城会盟,白人的政策可以管得了夏延、克劳和阿拉帕霍人,但不能对纳瓦霍人适用。
见识过太多的背信弃义后,纳瓦霍人也学聪明了,轻易不会让酋长去和敌人们直接见面,以免又发生类似于十几年前的惨案。
可惜弱者的声音永远是微弱的,白人以两万美元的白菜价格强行从他们手里买走了他们的聚居地,要求他们退到所谓的保留地去,而且没有现钱,只是以粮食来进行抵充,父亲带回来的消息让高山之火的头顶升起了腾腾的火焰,他想反抗,可周围的纳瓦霍部落却不愿意,他们宁肯选择退让,也不会去和白人的火枪大炮对抗。
身为2000多子民的酋长,他必须对自己的族人负责,他先一步撤走了族中的老弱妇孺,却没有如实地按照白人的要求进行迁徙,在落基山脉两侧,他把部落的勇士化整为零,劫杀那些一路上源源不断朝着西边行进的白人拓荒者们。因为他知道,如果不遏制这些白蚂蚁无休无止的贪婪行动,白蚂蚁终究将会把他们全部吞没。
再经过了好几次大规模的劫杀后,老美那迟钝的神经终于被刺激到了,于是一场名为战争实则为驱赶的大围剿行动展开了,高山之火的部落从夏日开始出现了减员,白人的枪手、赏金猎人、劫匪开始有针对性地在他们的部落周围进行狩猎,一些勇士遭到枪杀,部落开始人心惶惶,而白人军队也开始大动作,大围剿行为让他不得不遵守所谓的协议,开始朝着西南方向迁徙。
翻过落基山后,幸福的生活并没有来到,迎来的却是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厮杀,土生土长在犹他州的莫哈维人可不会欢迎这些外来者,即便你是最庞大的印第安人部落又怎么样,在河谷、山巅、荒漠生活了一辈子的莫哈维人利用地形和纳瓦霍人打起了游击战,虽然屡战屡败但是屡败屡战,就跟扎在犹他州的铁钉一般,给纳瓦霍人带来困扰和伤亡。
这迫使高山之火不得不再次西进,在贫瘠的土地上和本地土著干仗,赢了又能怎么样,原本以为离开了荒漠后就能稍微轻松一点,可参与会盟的几个部落,前赴后继地朝着附近最肥沃的土地冲过来,夏延人、拉科塔人,阿拉帕霍人,同时还要应付早就在附近定居的普韦布洛人、科曼奇人、阿帕切人、帕帕戈人和尤马人。
尤其是尤马人,俨然以土皇帝自居,在南方成立了以他们为首的南部联盟,对所有的外来部落收取联盟过境费,如果你不给,那好吧,就交土地管理费吧,这样龌龊的主意引发了无数次的小规模冲突,小规模冲突又逐渐转变成了各个部落为了争夺食物、水源、聚居地的大混战。
而高山之火始终认为,印第安部族会从几百年前的日出时代,白人都需要仰仗他们才能相互平衡的赤日时代,落入到被白人肆意杀害和驱赶的日暮时代,如此下场绝对都是白人的错,所以他在和其他部族混战的时候,还不忘搞搞自己的副业,干掉那些如臭虫一般爬行过来的拓荒者们,搜集他们的马匹、武器、粮食,这也算是一种以战养战的方法吧。
“高山之火,那个白人女人要见你!”
一个年级颇大的老女人从朝阳中走过来,这次的劫掠,他们的收获颇丰,一个大型车队的补给能够让他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留下来清扫战场的一队勇士到现在还没有归来,高山之火觉得有点诧异,难道,他们遭遇了其他部落的袭击?
“我不想见她,你去告诉她,如果不愿意做我的妻子,我就把她和她的家人卖给白人的商贩,那些人为了白人的银币,会把他们卖给黑脚人。”
老女人点了点头,转身朝着最高大的帐篷走去。高山之火看着擦黑的落日下,正在生火做饭的族人们,决定不再停留了,这里已经很难再找到野牛群,他们明日就得离开,继续朝西南方向走,去白人划定的保留区,只要撑过这个冬天,明年开春,他们就可以尝试着和周围混战的部落联合,组建新的联盟,继续和白人交易火枪,训练战士,繁衍生息一段时间,再做打算。
“不,你告诉他,放我们走,我们不是奴隶!”
内奥米咆哮着从帐篷里冲出来,立刻被两名守在外面的勇士给拦住,老女人在她身后喊道:
“你是被高山之火饶恕的,为了保护你和你的家人,他给了白头鹰5匹马,你现在就是他的妻子,如果你不愿意,没人能够救你和你的家人!”
“你们这是在亵渎上帝!”
“上帝只是你们的神,不是我们的神!”
老女人针锋相对地吼道,高山之火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他很喜欢这个名叫内奥米的白人女子,的确,她的长相中融合了西方人和东方人的共同美感,无论是在白人和印第安人眼中,她都算的上是美女,高山之火打从第一眼在俘虏中看到她,就已经被她征服了,所以他并没有打算交易她,而是让老女人去吓吓她。
“告诉她,我同意让她的家人住进帐篷,只要她同意作为的妻子待在我的身边。”
“这不可能!”
内奥米明白高山之火的意图,从他看过来的眼神中,根本无需老女人在一旁翻译就能知晓其中的意思。
“你们的人杀死我的丈夫!”
“你们白人也杀死了高山之火的妻子和儿子!”
这算是什么,因果报应吗?被老女人抢白的内奥米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而代替她回答的却是一匹疾驰而来的骏马。
“夏延人,夏延的狗兵!很多,非常多!”
马上的勇士一声大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慌失措起来,夏延人和他们交手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最精锐的狗兵可以做到以一敌三,只不过由于人数较少,一直不能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不过狗兵那种打起仗来不要命的凶悍战法已经深深地烙在了纳瓦霍人的心坎上,很多人对狗兵这个词都有着无法免疫的恐慌。
“不要惊慌,所有人上马!”
高山之火翻身上马,大声喊道,狗兵到底来了多少,他不太清楚,但夏延人最大的一次战斗中也只投入了不到30人的狗兵,想来就算大举来犯,也不过再多一倍,他们完全能够应付得了。
“砰砰砰!”
枪声已经传了过来,不过这次的声音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遭遇都来的密集,高山之火有点急躁地接过手下递来的长枪,带着亲卫朝着枪声传来的地方冲去,来到部落的西口,那里已经躺了三名勇士,而对面的山坡上,则立着一排不足40人的狗兵。
远远地看去,他们都在嘴边抹着鲜红的人血手掌印,这是夏延狗兵特有的标记。
“果然没错,他们倾巢而出,也只有不到40人。”
“高山之火,不要靠近,他们有神射手!”
白头鹰作为纳瓦霍中的精锐战士,已经见识到了刚才的威力,双方隔着近二百米远对峙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干掉了自己这边的三名战士,不得不说,确实有点厉害地过头了!这使得白头鹰不得不招呼部下们再次退后了一百米,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高山之火眼睛抖了抖,他不想和狗兵作战,他的勇士有一半还在东面劫掠拓荒者,现在营地里的200多战士,虽然能够吃掉这些狗兵,但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于是他决定和谈,狗兵出动,不外乎就是为了粮食、武器、女人,只要价格合适,他不介意和他们做一笔交易,哪怕是吃点亏,以后也能捞回来,夏延人最近被贪婪之神污染了灵魂,看来出的血将会有点大。
“大灵庇佑之下,我们应当和平共处,我是纳瓦霍的酋长高山之火,你们是夏延最精锐的战士,有什么需求,我们都能满足你!”
高山之火把姿态放的很低,已经低到纳瓦霍人快不能承受的极限了,可对方则完全看不到他的诚意,反而更加嚣张,一个身材异常高大的狗兵策马向前几步,冲着他喊话道:
“留下你们一半的粮食、火枪、女人,还有你们从白人那里抢来的俘虏和财货,我们就放过你们!”
“唔嚯嚯!”
后面伪装成狗兵的拉科塔勇士们一听到如此夸张的条件,就算明知道这会让高山之火当场彪掉,也跟着瞎起哄,举着新发的火枪一阵乱叫,这就是示威,老子好不容易换了新武器,还没开一枪呢,就看你彪不彪!
“你们这是无理取闹!”
白头鹰第一个受不了了,他可是久经沙场的战士,什么狗屁狗兵,不就是化了个骇人的妆,装备比我们好一点,训练比我们残酷点,杀的人比我们多点,脾气比我们大点而已吗?人数上的劣势可不是靠着单单的精锐可以弥补的。
“我们不会接受这样的提议,这是讹诈,比白人还要无耻的讹诈!”
“来吧,让你们看看纳瓦霍战士的实力!”
高山之火伸出左手,压下了即将沸腾的手下,他看得出,对方带着浓浓的杀意,只是这种杀意来的有点莫名其妙,他们在西迁的道路上和夏延人打过机场,但是顶多算是互有胜负,在领地和野牛群上的争议还没有和那些苏族人来的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可以联盟的,没有必要搞得如此生死相搏啊?
“狗兵!我高山之火再次做出让步,我给你们提供双份的食物,你们每一个人都能满载而归,并且,我可以让你们在族内挑选中意的妻子,前提是你们得留下来,并非让你们脱离夏延,而是作为我们共同联结的纽带,如果你们想要走,可以,只是需要给我们留下一个健壮的男婴就行,我们是印第安人,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抗白人!”
不得不说,高山之火的确不愧为一名非常有智慧的领袖,如果印第安人中多一些如此有眼光的领袖,至少能把印第安人带到印度那样的地步吧,不过可惜,真的很可惜,他面对的不是夏延狗兵,而是一个来自后世的老男人,相差了一百多年的见识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联合可能。
“想想吧,夏延族的狗兵勇士们,难道我们要一直像现在这样,失去我们的土地,失去我们的圣山,失去我们的野牛,被白人从东面驱赶到西面,再继续被驱赶下去吗?”
“你说的很好,可惜话说的好,也没有财货来的实在。”
黄厉的枪对准了高山之火,他发现周围的拉科塔勇士已经有点动摇了,这个时候,他也不得不率先打破这种诉苦大会的场面了,不过他也没有打算干掉这个很有见识的酋长,这种人不应该死在他的手上。
“请等等!”
“piu!”
一枪打掉了高山之火头顶的羽毛,周围的纳瓦霍人就彻底爆发了,我们都如此这般委曲求全了,你们还这样对待我们,这简直就是对大灵的侮辱。
“进攻,进攻,杀死这些卑劣的夏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