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七里香》(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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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旭一看就知道这胖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属于那种喝了点酒,就壮了胆,然后四处乱搭讪妹纸的酒吧低级货色。
“哪儿来的屎壳郎,给老子滚一边去!”
胖男人满嘴的酒气和脏话,看到有人挡住了自己,顿时恼火了起来,扬起手来就要打人。
“这位兄弟,咱们这地方不提倡暴力。”
胖男人还没有把手掌朝着陈一旭挥下去,他的手腕就被人给抓住了,制止他的不是别人,正是星时代酒吧的老板孙大力。
“老板,我看这家伙是想找事,要不要把珲哥他们叫过来?”张超飞在一旁向孙大力问道。
听到老板要叫人过来,胖男人一下子就怂了,他收回了手掌,瞪了陈一旭一眼,然后哼了一声就转身走了。
“敢在我的酒吧里动手动脚,分分钟弄残你!”
见那胖男人自觉的走开了,孙大力轻声的嘀咕着。
孙大力开酒吧是有原则的,只要不在酒吧里动手打人之类的,孙大力就可以把客人当上帝一样对待,可如果谁敢在酒吧里找事儿的话,他孙大力也不是吃干饭的。
“谢谢你,大力哥。”孙大力的及时出现替自己和庄小娴解了围,不然真起了什么冲突的话,那胖男人喝了酒,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呢。
陈一旭道谢后,转过身来看着站在自己身后还惊魂未定的庄小娴问道:“你没事吧?”
庄小娴深吸了口气,女里把刚才的害怕抛开,这才镇静了下来:“没事,谢谢你。”
“那什么,一会儿唱吗?”孙大力知道陈一旭和这美女已经是第二次见面,昨天关芳就说陈一旭肯定是心动了,这会儿孙大力也不好意思多说些什么,就随便问了一句。
陈一旭回答说:“嗯,唱。”
“OK,一会儿直接过去找阿龙就行了。”
孙大力说完就往二层走去了,张超飞也回到了吧台里。
陈一旭回过头来四处张望了一会儿,随后疑惑的问庄小娴:“你朋友呢?”
不知什么时候,庄小娴把头低了下去。
陈一旭担心的问道:“怎么了?”
“我今天一个人来的。”庄小娴细声的说。
“一个人?呃…好吧,现在要走了么?我一会儿要上去唱歌,要不听完再走?”
庄小娴没有说话,她低着头的模样很好看,长发把她漂亮的脸蛋快要遮完了。
“如果你要听我唱歌的话,可以在接着玩会儿,那个人再找你麻烦,你直接找酒吧里的服务员就行。但是你要是有事的话,希望,嗯,希望下次还能再见到你,我先过去了。”陈一旭说完,就朝着舞台方向走了过去。
“谢谢你,大叔。”
陈一旭蓦地停下了脚步,“大叔”两个字,仿佛一根尖锐的刺插进了心里。
“不用谢。”
……
陈一旭来到舞台后面,找到了阿龙,谈论了一会儿,陈一旭被安排在下一名歌手唱完后上台去演唱。
阿龙是星时代酒吧舞台幕后的负责人,他负责各种乐器、调试台、灯光之类的工作。
陈一旭知道,孙大力肯定交代过阿龙了,自己在这里可以很随意的插进编排里上台去唱歌,也可以随便的使用这里的设备。
不过这里毕竟是酒吧,虽然设备比较齐全,但是环境不怎么好,编曲录小样之类的不适合在这里做,还是唱一唱歌,熟悉一下歌曲的歌词和节奏就行了。
台上的那名歌手陈一旭昨天见过,应该是酒吧长期签约的“员工”,他昨天好像唱的是秦羽的歌,今天又唱了一首秦羽的歌,看来他是秦羽的一名忠实粉丝。
陈一旭对这个秦羽无感,虽然他是秦守的儿子,靠的是“关系”拿下的第三届《华夏好声音》季军,经过了十多年的磨练,秦羽的唱功实力还是有的,陈一旭头两天也特意听过秦羽的歌,他的歌走的是励志型,人怎么样陈一旭不清楚,但是他凭借十三载的努力登上华语乐坛,这一点陈一旭还是很钦佩的。
奈何秦羽有个秦守这样的老爸,陈一旭真是替他汗颜!
阿龙说台上的那名歌手要演唱两首歌,差不多得十分钟后陈一旭才能上去演唱,于是陈一旭找了一个偏僻点的地方坐下,从背包里取出了吉他,开始调试琴弦。
在调试琴弦的同时,陈一旭脑海里掠过了很多地球上经典的歌曲,前世十多年的流浪歌手,陈一旭辗转大半个华夏,唱的歌已经数不过来了,大半个华语乐坛的歌陈一旭都非常熟悉。
因为酒吧里气氛很嗨,陈一旭独自拨弄琴弦,别的人基本上听不到吉他发出的声音,但陈一旭却陶醉在其中,旋律奏起,一首很熟悉的歌曲自脑海里浮现,渐渐的,陈一旭开始轻哼了起来。
不知不觉,陈一旭见阿龙朝自己走了过来。
“陈哥,你准备一下,一会儿可以上去了。”
看着台上那名歌手走了下去,陈一旭站起身来,抱着吉他往舞台上走。
目光所及,都是都市青年男女们在聊着天,喝着酒,忽地,陈一旭在一个角落里寻找到了脑海里的那个人,庄小娴靠着通二层的楼梯,手里有一杯红酒。
她没有走。
陈一旭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今天还是唱那首《蓝莲花》,虽然已经连续两天都是这首歌了,但陈一旭第三天也不会改变,相信这首歌还是有很多人都没有听过。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
唱罢,酒吧里的客人们反响不如头两天那么好,他们听完这首歌后,该喝酒的喝酒,该撩妹的撩妹。
陈一旭准备下台,让下一名歌手来,自己也准备一下,然后再唱一首这个世界的歌曲。
在这个世界,音乐虽然发展的比较晚,但是这里也孕育出了不少的经典歌曲,陈一旭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听一听那些“陌生”的歌曲。可能真的是天赋原因,陈一旭短短几天就记住了几十首这个世界里比较流行和经典的歌曲。
陈一旭刚转过身,身后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一个声音。
“再唱一个呗。”
这句话一下子点燃了客人们的“热情”,不少人也呼吁陈一旭再来一首。
“你这首《蓝莲花》我都听了三次了,换一首。”
这个人应该是星时代酒吧的常客,至少昨天和前天晚上他都在星时代酒吧。
“那好吧,我再唱一首歌,献给你。”
陈一旭本来想说“献给你们”的,但是目光触及到了远处的庄小娴,于是陈一旭就把“们”字给省略了。
转身回到麦克风前,陈一旭把吉他放低了一点,然后开始弹奏起了一个比较欢快的前奏。
接近三十秒的吉他前奏,陈一旭脑海里浮现出熟悉的《七里香》的歌词。
……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
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鲜艳草莓。
你说你舍不得吃掉这一种感觉。
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
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
那饱满的稻穗,幸福了这个季节。
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蕃茄。
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
我此刻却只想亲吻你倔强的嘴。
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
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
我接着写~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
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
陈一旭唱完后,没有掌声,没有欢呼,甚至没有人出声,酒吧里灯光在闪烁,但很安静。
《七里香》是周董2004年发行的一张专辑,一共收录了十首歌曲,其中《七里香》就是这个专辑的主打歌。
这首颇具华夏风味的诗意情歌,听起来有一种如临夏天中的凉爽,那种舒缓的意境是非常吸引人的,从自由清新的曲调中,听众们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怀念的季节。
酒吧里的人无不静悄悄的聆听着陈一旭唱完这首歌。
初听这曲《七里香》,仿佛一下子被拉回了十年前的夏天,身边还是那群熟悉的人,生活还是那么的天真烂漫,那个阳光下的姑娘还是我们喜欢的模样。
不得不说,这很适合做一首情歌来唱。
但更多的,是这首歌给我们青春活跃气息的回味,以及把我们拉回那个夏天的美妙的歌词和旋律。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庄小娴愣了很久,和陈一旭之前唱的那首《蓝莲花》不同,这首歌他用足了感情去歌唱,同时声音也没有《蓝莲花》那样的奔放,这首歌陈一旭唱的很轻缓,也很用情。
“这个大叔唱歌真好听。”这是庄小娴听完刚才那首歌后的第一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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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旭一看就知道这胖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属于那种喝了点酒,就壮了胆,然后四处乱搭讪妹纸的酒吧低级货色。
“哪儿来的屎壳郎,给老子滚一边去!”
胖男人满嘴的酒气和脏话,看到有人挡住了自己,顿时恼火了起来,扬起手来就要打人。
“这位兄弟,咱们这地方不提倡暴力。”
胖男人还没有把手掌朝着陈一旭挥下去,他的手腕就被人给抓住了,制止他的不是别人,正是星时代酒吧的老板孙大力。
“老板,我看这家伙是想找事,要不要把珲哥他们叫过来?”张超飞在一旁向孙大力问道。
听到老板要叫人过来,胖男人一下子就怂了,他收回了手掌,瞪了陈一旭一眼,然后哼了一声就转身走了。
“敢在我的酒吧里动手动脚,分分钟弄残你!”
见那胖男人自觉的走开了,孙大力轻声的嘀咕着。
孙大力开酒吧是有原则的,只要不在酒吧里动手打人之类的,孙大力就可以把客人当上帝一样对待,可如果谁敢在酒吧里找事儿的话,他孙大力也不是吃干饭的。
“谢谢你,大力哥。”孙大力的及时出现替自己和庄小娴解了围,不然真起了什么冲突的话,那胖男人喝了酒,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呢。
陈一旭道谢后,转过身来看着站在自己身后还惊魂未定的庄小娴问道:“你没事吧?”
庄小娴深吸了口气,女里把刚才的害怕抛开,这才镇静了下来:“没事,谢谢你。”
“那什么,一会儿唱吗?”孙大力知道陈一旭和这美女已经是第二次见面,昨天关芳就说陈一旭肯定是心动了,这会儿孙大力也不好意思多说些什么,就随便问了一句。
陈一旭回答说:“嗯,唱。”
“OK,一会儿直接过去找阿龙就行了。”
孙大力说完就往二层走去了,张超飞也回到了吧台里。
陈一旭回过头来四处张望了一会儿,随后疑惑的问庄小娴:“你朋友呢?”
不知什么时候,庄小娴把头低了下去。
陈一旭担心的问道:“怎么了?”
“我今天一个人来的。”庄小娴细声的说。
“一个人?呃…好吧,现在要走了么?我一会儿要上去唱歌,要不听完再走?”
庄小娴没有说话,她低着头的模样很好看,长发把她漂亮的脸蛋快要遮完了。
“如果你要听我唱歌的话,可以在接着玩会儿,那个人再找你麻烦,你直接找酒吧里的服务员就行。但是你要是有事的话,希望,嗯,希望下次还能再见到你,我先过去了。”陈一旭说完,就朝着舞台方向走了过去。
“谢谢你,大叔。”
陈一旭蓦地停下了脚步,“大叔”两个字,仿佛一根尖锐的刺插进了心里。
“不用谢。”
……
陈一旭来到舞台后面,找到了阿龙,谈论了一会儿,陈一旭被安排在下一名歌手唱完后上台去演唱。
阿龙是星时代酒吧舞台幕后的负责人,他负责各种乐器、调试台、灯光之类的工作。
陈一旭知道,孙大力肯定交代过阿龙了,自己在这里可以很随意的插进编排里上台去唱歌,也可以随便的使用这里的设备。
不过这里毕竟是酒吧,虽然设备比较齐全,但是环境不怎么好,编曲录小样之类的不适合在这里做,还是唱一唱歌,熟悉一下歌曲的歌词和节奏就行了。
台上的那名歌手陈一旭昨天见过,应该是酒吧长期签约的“员工”,他昨天好像唱的是秦羽的歌,今天又唱了一首秦羽的歌,看来他是秦羽的一名忠实粉丝。
陈一旭对这个秦羽无感,虽然他是秦守的儿子,靠的是“关系”拿下的第三届《华夏好声音》季军,经过了十多年的磨练,秦羽的唱功实力还是有的,陈一旭头两天也特意听过秦羽的歌,他的歌走的是励志型,人怎么样陈一旭不清楚,但是他凭借十三载的努力登上华语乐坛,这一点陈一旭还是很钦佩的。
奈何秦羽有个秦守这样的老爸,陈一旭真是替他汗颜!
阿龙说台上的那名歌手要演唱两首歌,差不多得十分钟后陈一旭才能上去演唱,于是陈一旭找了一个偏僻点的地方坐下,从背包里取出了吉他,开始调试琴弦。
在调试琴弦的同时,陈一旭脑海里掠过了很多地球上经典的歌曲,前世十多年的流浪歌手,陈一旭辗转大半个华夏,唱的歌已经数不过来了,大半个华语乐坛的歌陈一旭都非常熟悉。
因为酒吧里气氛很嗨,陈一旭独自拨弄琴弦,别的人基本上听不到吉他发出的声音,但陈一旭却陶醉在其中,旋律奏起,一首很熟悉的歌曲自脑海里浮现,渐渐的,陈一旭开始轻哼了起来。
不知不觉,陈一旭见阿龙朝自己走了过来。
“陈哥,你准备一下,一会儿可以上去了。”
看着台上那名歌手走了下去,陈一旭站起身来,抱着吉他往舞台上走。
目光所及,都是都市青年男女们在聊着天,喝着酒,忽地,陈一旭在一个角落里寻找到了脑海里的那个人,庄小娴靠着通二层的楼梯,手里有一杯红酒。
她没有走。
陈一旭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今天还是唱那首《蓝莲花》,虽然已经连续两天都是这首歌了,但陈一旭第三天也不会改变,相信这首歌还是有很多人都没有听过。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
唱罢,酒吧里的客人们反响不如头两天那么好,他们听完这首歌后,该喝酒的喝酒,该撩妹的撩妹。
陈一旭准备下台,让下一名歌手来,自己也准备一下,然后再唱一首这个世界的歌曲。
在这个世界,音乐虽然发展的比较晚,但是这里也孕育出了不少的经典歌曲,陈一旭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听一听那些“陌生”的歌曲。可能真的是天赋原因,陈一旭短短几天就记住了几十首这个世界里比较流行和经典的歌曲。
陈一旭刚转过身,身后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一个声音。
“再唱一个呗。”
这句话一下子点燃了客人们的“热情”,不少人也呼吁陈一旭再来一首。
“你这首《蓝莲花》我都听了三次了,换一首。”
这个人应该是星时代酒吧的常客,至少昨天和前天晚上他都在星时代酒吧。
“那好吧,我再唱一首歌,献给你。”
陈一旭本来想说“献给你们”的,但是目光触及到了远处的庄小娴,于是陈一旭就把“们”字给省略了。
转身回到麦克风前,陈一旭把吉他放低了一点,然后开始弹奏起了一个比较欢快的前奏。
接近三十秒的吉他前奏,陈一旭脑海里浮现出熟悉的《七里香》的歌词。
……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
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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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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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饱满的稻穗,幸福了这个季节。
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蕃茄。
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
我此刻却只想亲吻你倔强的嘴。
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院子落叶~跟我的思念厚厚一叠。
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
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
我接着写~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
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
陈一旭唱完后,没有掌声,没有欢呼,甚至没有人出声,酒吧里灯光在闪烁,但很安静。
《七里香》是周董2004年发行的一张专辑,一共收录了十首歌曲,其中《七里香》就是这个专辑的主打歌。
这首颇具华夏风味的诗意情歌,听起来有一种如临夏天中的凉爽,那种舒缓的意境是非常吸引人的,从自由清新的曲调中,听众们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怀念的季节。
酒吧里的人无不静悄悄的聆听着陈一旭唱完这首歌。
初听这曲《七里香》,仿佛一下子被拉回了十年前的夏天,身边还是那群熟悉的人,生活还是那么的天真烂漫,那个阳光下的姑娘还是我们喜欢的模样。
不得不说,这很适合做一首情歌来唱。
但更多的,是这首歌给我们青春活跃气息的回味,以及把我们拉回那个夏天的美妙的歌词和旋律。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庄小娴愣了很久,和陈一旭之前唱的那首《蓝莲花》不同,这首歌他用足了感情去歌唱,同时声音也没有《蓝莲花》那样的奔放,这首歌陈一旭唱的很轻缓,也很用情。
“这个大叔唱歌真好听。”这是庄小娴听完刚才那首歌后的第一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