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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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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是在这个时代追求着什么呢?

    是坐在战车上追逐皇冠的权力?是倚在金币所垒成的山上看时间匆匆而过?还是站在万人敬仰的教堂中,成为上帝在人间的使者?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理想,只不过大多数人的理想都被现实所碾碎了。

    如果连温饱都还没有做到,就去想什么理想,岂不是太可笑了?

    贫者为金钱丧生,弱者因强者抹杀,那么现在能否让一切都颠倒过来,让世界为之颤抖!神佛为之惊颤!

    “剑,是为了劈砍,为了杀戮,为了致命!”夏巴克持着双手剑向维科斯冲来,他快速奔跑的速度所用双脚向后作用的巨大力度,在他身后扬起阵阵烟尘。

    接近五公斤重的巨剑被夏巴克双手紧握扬起在头顶,阳光的炽烈让剑锋的锐冽显得更加慑人,寒光在剑刃处生出道道精芒。“呛!”如同从天而落的闪电,巨剑劈砍着空气,发出让人耳膜难受的噪音,直直的向维科斯劈来。

    顺势而下的大剑,连带着夏巴克惊人的肉体爆发力,宛如雄狮的利齿一般咬在了维科斯的骑兵鸢盾上。鸢盾木质的身躯与巨剑相碰撞,发出了轰的巨响,坚硬而富有弹性的鸢盾木质部,也受不住巨剑庞大的力量好似即将要崩溃。

    巨剑的刃深深的嵌在盾上,狠狠地咬着盾身,从上到下滑行着,拉出了一条美丽的划线。

    在阳光的照耀下,营地的一角,出现了一副奇异的情景。

    一个年近中年的骑士样的战士,身穿锁甲,双手持着巨剑压在了一个青年的鸢盾上。青年人左臂挂着盾牌,右手支撑着地面,原本在右手中的单手剑掉落在一旁,用手掌狠狠的抓着地面,身子倾斜着半卧倒在地面上。

    汗水将维科斯的头发浸透然后聚拢成一缕缕的垂发,金黄色头发的末梢略微向上弯起,汗水便顺着这个弧度向下流去。看得出,维科斯那还未完全发育的躯体即将支撑不住那来自大剑的压力了。

    “咚!”夏巴克微眯起了双眼,猛然发力,维科斯瞬时感觉到一股无穷的压力自剑上传来,他那应该算得上比同龄人强壮的身躯,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量,轰然一声倒在了地上,激起了地上的沙石阵阵。

    “现在。”尘土飞扬起来的风被忽然切割开了,锋利的剑身在维科斯的脖子旁,直插入地面,“你已经是个尸体了。”夏巴克将头低下,盯着维科斯的眼睛,用平淡的语调说道。

    “呼!呼!”维科斯大口喘着粗气,呼出的气体灼热如仲夏的烈日。双眼如鹰隼般看着夏巴克,仿佛要要目光直入他的心里,看透他的内心是何种的事物。

    “如果,我是你的敌人,现在的你早应该去天堂向上帝忏悔你的罪过了。”夏巴克眯起了他稍微向上倾斜的眼睛,“忏悔你这短暂一生的所作所为,以及看看上帝能否给你一张赎罪券!”夏巴克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将巨剑倾斜向维科斯的脖颈,抵在了他略显娇嫩的皮肤上。

    制作精细的双手剑,被一名技艺精湛的匠人反复捶打,剑刃的部位即使经过了多年征战而卷起,但仍不失锋利的光芒。因此,哪怕是抵在了维科斯的脖颈上,也割出了一条红色的线,缓缓的向外渗出着鲜血。

    “我会等着你的,在地狱,而不是天堂。”维科斯用手指捏住了抵在脖颈处的剑身,因剧烈战斗而泛红的脸上,并没有露出惊慌之色。因为在维科斯的记忆中,夏巴克这样严格的对待自己,已经是类似于在这个时代某某子爵与某某男爵发生了争执兵戈相向,那么平凡而时常发生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里,总是有一些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他们的父母或许是死在了战乱中,或者是被父母遗弃在教堂或村镇的门口。因为他们的家庭无法承担起养育另一个孩子的重任,只能够用这样的方法,祈求上帝眷顾他新生的子民。

    维科斯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当厄卡其村的牧师打开礼拜堂的木门时,发现了这个小生命,在初春。林间点点斑斑的阳光痕迹,透过树叶苍翠的缝隙,点缀在婴孩的身上。没人知道这个孩子来自于哪里,人们只知道,在紧裹着他的被褥中有一卷羊皮纸,上面用特里娜树渗出的植物颜料,书写着维科斯.梅托利奥。蓝色的字迹,娟秀如小溪缓缓徜徉的流水。看得出来这个婴孩有着高贵的出身,在这个时代,会书写文字的,除了教堂的牧师,就是专门从事于文字方面的职业,如书记台和抄写员。大部分的贵族也不认得字,因为他们没有必要,也不需要去书写,刀剑和权术才是他们所乐意了解的。剩下的识字的人就只剩下真正的贵族或者是神秘的魔法师,术士和博识的学者。

    特里娜树是生长于凡特立山脉以北的一种植物,其数量虽然算不上稀少,但是因为它只能种植在凡特立山脉以北,无法移植到别处。而凡特立山以北是隶属于莫桑兰纳兽人帝国的范围以内,种族之间相互敌对的形势,决定了这种颜料的供应稀少。特里娜墨水湛蓝的色彩,以及略带紫罗兰芬香的淡雅气息,使其在各个种族之间颇受追捧,因此特里娜墨水便成为了一种身份象征的东西,非权贵不能享有。

    就这样,神秘的维科斯.托梅利奥便成为了厄卡其村教堂收养的一个孤儿,以及厄卡其村的所有者夏巴克.里希特骑士的侍从。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看见夏巴克对他露出过凶残的眼神了,维科斯平静的看着上方略有银发的夏巴克,丝毫不为自己这番不符合侍从身份的话语而担心。虽然一名骑士可以对他的侍从不符合礼仪的动作或语言,作出处罚,但夏巴克却反常的从不会因为这样失礼的事情而对维科斯出手,毕竟他也是一个不怎么行为不怎么符合礼节的人。

    “呜呜——呜!!”营地的中心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号角声,这种两长音一短音的节奏,向众人传达的信息是,在一刻钟内在阵前集合。并不是快速战斗或敌袭的声音,而是在两个对阵双方的部队互相派去交涉人员时的集合命令。

    夏巴克扬起了头,向远方敌人所在望去,虽然只能看到与天地接壤的地平线,但他的目光似乎能望穿千里,看到敌人的扎营踪迹。

    他抖了一下持剑的右臂,抽出了巨剑,巨剑快速拔出所携带的风,割得维科斯英俊的脸庞出现了一道红色印记。

    “锵。”夏巴克用手中接近1.5米长的双手剑,将掉落在地面上的护手剑挑向维科斯。他略带浑浊的褐色眼眸深深的看了眼躺在地上伸手抓住护手剑的维科斯,上下唇轻微张开,似要说些什么,但转而又转过脸,一言不发的返身离去。

    维科斯看着逐渐模糊的骑士身影,看着身披锁甲,身负巨剑的夏巴克,总觉得这夏日的阳光过于灼目,过于耀眼,让他看不清前方的事物。

    铁纳克牵着一匹如同他的发色一般如夜黑的马停立在营地的驻马处,他黑色的眼睛正在四处张望,寻找着他的伙伴维科斯的身影。

    就在两个钟头前,维科斯被他的主人夏巴克叫去了营地的一角,去在战前热一下身。但是战争就是这么突然,本来正在地上无所事事用试剑石擦拭长剑的他,被突如其来的预备钟声吓得惊起。而他的职责所在就是为主人照顾马匹。

    但是夏巴克是个性格古怪的骑士,他不允许别人去碰自己的武器与他心爱的比萨夫勒斯一毫,比萨夫勒斯,一匹高大雪白的提洛斯战马,据说陪伴了夏巴克一生的征战,从他成为骑士的第一天起,便就与夏巴克形影不离。谁若是碰触了他心爱之物,轻则会被责骂一番,重则会被鞭挞一阵。铁纳克就曾经因为小的时候骑乘了一次比萨夫勒斯,招致夏巴克用钝头棍抽打了三个钟头,到了现在还能从铁纳克的后背看到结成疤的伤口。

    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与比萨夫勒斯过于亲昵,所以夏巴克的战马从来都是自己亲力亲为,而身为侍从兼饲马员的铁纳克,在省去了一匹马的工作后,就只剩下了阿斯尔这匹来自湖勒芒的草原马用他来照顾。

    “奥!梅托利奥!你可总算来了!”在维科斯一进入驻马处的时候,铁纳克敏锐的双眼边就发现了他。

    “阿斯尔,希律律!”本来温顺的卧在地上享受着铁纳克抚摸头部的阿斯尔在看到他的主人之后,呼的站起了身,前腿向上跃起,想要挣脱套在脖上的缰绳,去奔向自己的主人。

    “阿斯尔,安静。”来到铁纳克旁的维科斯,伸手拍了拍阿斯尔的背部,让它平息自己激动的行为。

    神奇的是,阿斯尔仿佛听懂了维科斯的话语,竟然慢慢的安静下来,并且亲昵的用着自己的脑袋在维科斯的手上摩擦起来。

    “真是令人嫉妒,维科斯。这匹畜生竟然如此听从你的话”铁纳克一直不理解的一件事情便是,阿斯尔是一匹性情极其暴烈的马,一点都不符合湖勒芒一向产良马的名声。但是奇怪的便就是只要维科斯一来,阿斯尔就会如同一匹温顺的小猫,仍有维科斯指挥。怎么说呢,就如同毕露比勒草原上的半人马,有着让马匹听话的能力,但是维科斯却不像半人马那样会与马沟通。

    也许是上帝的赐福吧。铁纳克只能这样在心理安慰自己,因为铁纳克在十岁时曾有过一次令他难忘的经历,当他在夏巴克的指导下骑上阿斯尔的时候,阿斯尔竟然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疯狂的抖动起来。铁纳克,这个可怜的孩子,虽然在当时,他的身子在同龄人中算是非常强壮的,但还是被阿斯尔摔下来之后,险些一脚踩到胸口,若这件事真的发生,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个身高两米多,肤色黝黑的侍从了。万幸的是在一旁的夏巴克,在危难之中抱住了年幼的铁纳克滚向了一旁,躲过了致命的一击。但正是从这之后,铁纳克便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碰触阿斯尔一下。

    维科斯的嘴角轻轻的挂起了一抹微笑,“我情愿它是一匹暴躁的马。”他左脚踩着马镫翻身上了马“也不希望它是一匹在战场上因为恐惧而踌躇不前的懦夫。”维科斯伸手接过了铁纳克递过来的护鼻头盔。

    “哈哈,这个流氓马,绝对不会让你蒙羞的!!”铁纳克憨厚的笑了几声,用他沾满灰尘的手拍打着阿斯尔的侧肚,“他的性格绝对够对面的魂淡喝一壶的!”

    “铁纳克。”维科斯将两根备用的长枪挂在了阿斯尔的腰侧“今天晚上,我希望会看到你拿着盾牌回来,而不是躺在上面被抬来。”他整了整卡在鼻梁上的护鼻铁片。

    在一个已经湮灭成历史的古老国度,送别丈夫出征的妻子会对妻子说这样一段话:“拿着盾牌回来,或者躺在上面回来!”

    这样一种壮人热血的话语,却出自一个女人之口,足以见得那个国度尚武的精神已是何等的激昂。与之成正比的是那些尚武的勇士,哪怕在今日他们仍然是战场上英雄的象征。

    但令人为之惋惜的,这样一个国度,最后却正是因为自身对武力的过于痴迷,最终葬身于武力中。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也许正是那句善用刀兵者,死于刀剑下的现实演绎吧。

    “一个国王高高坐在石山顶,了望着萨拉密挺立于海外;千万只船舶在山下靠停,还有多少队伍全由他统率!他在天亮时把他们数了数,但日落的时候他们都在何处?”维科斯的双目望着远处的景色出神,吟唱着这首《哀吕德》中的名篇。然后,调转马头向前驰去,没有人知道,他突然这样做的缘故。

    “喂!梅托利奥!什么意思!”铁纳克在听了维科斯的吟唱后一头雾水,并不识字的他,连最简单的字母都不认得几个,更别提让他去品味那些冗长的诗歌。

    “别走的这么快呀!梅托利奥你这个混蛋!!”铁纳克本来要让维科斯停下来,但却突然发现了一件令他措意的事情,他本来别在腰间的洛萨硬糖却消失不见了,毋庸置疑,这一定是被维科斯顺手牵羊了。

    铁纳克从小就喜欢甜的食品,所以一旦有机会去城镇里,他绝对会买上一些糖果,虽然这些糖果的价钱奇贵无比,甚至可以算的上奢侈品,但他还是乐此不疲。因为对于他来说,钱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处,身为侍从的他,吃住皆在骑士家中,自不用为了什么食物奔波,而买和吃糖果,便就成为了他的兴趣与爱好。

    每当激烈练习后,他总会吃掉一个糖果,来享受糖果在口中化掉的过程与其中美妙的滋味。这块洛萨硬糖,是他本来是准备在战斗后吃掉,来平息自己内心的,却不幸的被维科斯偷走了。

    维科斯从小就喜欢顺手拿走一些东西,虽然这些东西大都是无用的小器件,但他还是沉迷于这样的小伎俩中,这样能够让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的快感。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好习惯。

    怎么,还是无声?一切都喑哑?不是的!你听那古代的英魂!正象远方的瀑布一样喧哗,他们回答:“只要有一个活人!登高一呼,我们就来,就来!”——《哀吕德》

    太阳已由正午垂直于地平线的位置,缓缓滑至天那边一抹走到日幕中央的云彩。如果此时有人在米比米亚城的中心广场,这个拉摩西半岛上的明珠,看着那个堪称这个时代最伟大发明的大钟表,那个最短的指针应该横在下午二时。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便在这个时刻。

    在绿草盈盈的比那镇郊外五公里处,布塞波子爵的一只“军队”,正列阵于前。唔……如果一个大部分由农民组成的部队也可以称之为军队的话。

    “老乔克,你说这一次,我们是否还有着好运气,让我们继续活下去。”一个年轻的猎人,将箭囊中的箭抽出来,一根根插在身前的泥土上。

    “哈哈,要是死的话,我早就死了,为什么我不死?因为上帝不肯让我这个酒鬼将酒这种美妙的东西带去天堂,以免让天使也沉迷其中!”老乔克伸手摸了摸自己彤红的酒糟鼻,乐观的说道。

    “如果对面那群家伙真的要索要我的生命……”列支登猛地直起腰身,将猎弓对准看不见的远处,拉至满弦,空射了一箭。猎弓兽筋制的弓弦,被反弹的力量,剧烈的摇晃了十多秒。

    由在深山森林里以狩猎猛兽为生的猎人组成的第一阵线,将箭矢插在身前,披着简易的皮甲,他们敏锐的鹰眼紧盯着前方可能出现的异动。如果敌人的踪迹一显现出来,他们便会在一百米以内,射出致命的一吻。正如他们在过去的日子里,于森林中所做的事一样,只不过这一次他们狩猎的对象由猛兽变成了人类!

    一个猎人天生就是一名战士,他们比之农民更加具备名为勇气的力量,不至于自身一出现伤亡就溃败逃散。也因为从小就与弓箭为伴,弓箭与匕首取代了锄头成为了他们不同于农民的生存工具。一些优秀的猎人,甚至比之一名骑士更加致命,这是弓箭所给予他们的恩惠。

    因此,一旦发生战事,这些猎人永远是最先被征召入伍的领民,他们傲人的军事技能正是那些领主所需要的。所以猎人对于上战场杀敌的事情,并不如普通的农民那般恐惧,他们的存在就昭示了他们的命运。

    在这支八十二人组成的弓箭手后的是一直三百多名农夫,恩……聚拢成的阵线。

    如果,这样松散,不严谨的战前准备也算战线的话。

    “快!快!乡巴佬!!”传令兵手持着利剑,拍打着因对即将直面战争而瑟瑟发抖的农民。

    身穿着简陋打着补丁的衣服的农民,正在手忙脚乱的准备着自己的“武器”。与其说他们手中拿着的是武器,到不如说是农具。割麦子用的镰刀,聚拢粮食用的稻草叉,砍伐木头用的斧头……

    “拿起你们的武器,快点集合!!”传令官大声的吼着,让这群手忙脚乱的农民找到自己在这场战争中的岗位,也就是送死用的炮灰!

    农民,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阶级,艰难而痛苦,他们的身份仅仅只高于奴隶,半奴隶。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只有大小封建主租赁给他们的耕地。当秋夏季作物成熟的时候,他们土地收成的五成要归当地统治他们的贵族,十分之一属于教会向他们这些不可能得到上帝垂青的穷苦人民征收的什一税,而剩下的四成,才是他们辛苦一年所换来的成果。

    因此一个家庭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后,也就没有多少剩余的资源去换取自己想要的物品。

    战争时代,农民被迫远离农田,应征入伍。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分得一些简陋的武器,但很明显,大多数的农民并没有这样的运气。

    这群农夫说不定昨天还在田间用锄头耕耘土地,而今天却要用在劳作的姿势去面对敌人。毫无疑问,比起战斗,这群农民更加愿意逃离战场。在己方占据优势时,这群农民会乱糟糟的冲上前去,而一旦出现伤亡,他们本就低落的士气就会崩溃,如同林中被巨龙惊吓倒的飞鸟,四散逃跑了。

    在这些农民两翼的后方,是两对人数分别为六十人的步行侍从的战斗部队。

    这些侍从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不必为了自己的生计而奔波,他们从小便就跟随了当地的骑士。学习各种武器的是用,骑枪,长矛,单手剑,双手剑…………以及如何在马上收割生命,当然,前提是他们有着一匹属于自己的马。他们既是小领主之间战场的主力,又是骑士部队的辅助军,他们的存在是为了压住战线,为骑士的冲锋掩护。如果幸运的话,他们还能够取得贵族的位子,获得一块封地。

    侍从们大多有着不错的装备。他们有着铁质的头盔,能够防御来自弓箭抛射对于头部的致命伤害,也能够防止被敌人一剑削去头颅。身体的要害部位,如心脏,关节处都有着特别加厚的皮甲,有一些侍从甚至别出心裁的安装上了一些锁子甲,这对刀剑的劈砍有着令人满意的效果。

    他们的武器也比之农民更加像是杀人用的利器,锋利的单手剑或者是有着铁质矛尖一人高的长矛。将敌人用盾牌格挡后,用手中的剑刺入敌人的胸膛,让他们的鲜血染红这个战场,又或先发制人劈向敌人的膝盖让他丧失站立的能力,再让死神降临。这些都是侍从们最爱的战斗方式,这也是几百年来接连不断的战争总结出来的经验,虽然这种经验也许并不被上帝所喜爱,但无疑,这让人们的好斗灵魂暴露无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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