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大战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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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大战之前
刚刚回到磐石城堡的洛里斯特正好接到肯麦斯家族的信使,信使是肯麦斯伯爵的父亲肯麦斯家主派来的。信上说因为肯麦斯伯爵被二王子软禁,所以肯麦斯家族不得不出兵助战。不过肯麦斯家主在信中保证,肯麦斯家族武装派出的两万士兵决不会自告奋勇的冲在前头攻城,他们只会跟随在后面呐喊助威而已。
“老奸巨滑……”送走信使后洛里斯特评论道,不过他也理解肯麦斯家族的无奈,做墙头草也有墙头草的苦处,风大往哪摆可风向是会随时转变的。别看肯麦斯家主说的信誓旦旦,出动两万人的家族武装只是打打酱油,这可能吗?一旦诺顿家族失势,保证肯麦斯家族利马翻脸,落井下石可是这些商业世家的拿手好戏。
肯麦斯伯爵落在二王子的手里,二王子要是不借此利用肯麦斯家族那两万人那才真是猪,最大的可能就逼迫这两万人做为攻城战的主力。可惜二王子失算的是,洛里斯特根本不想打什么防守战,他要在野战中堂堂正正的击败二王子的那个王国第一军团,给所有人立个下马威,肯麦斯家族也算是逃过了一劫。
第二天晚上,两个身穿灰袍戴着兜帽的神秘男子进了磐石城堡,他们自称是飞马家族菲利姆男爵派来的信使。奥维基斯没收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武器,又派人摸遍了这两个人的浑身上下,确认没有任何利器后才把他们带到了洛里斯特的面前。
当前面那位男子放下兜帽脱下灰袍后,洛里斯特吃惊的站了起来:“非利姆男爵,你怎么来了?”
这位男子正是飞马家族的菲利姆.查尔沃德男爵。
“叫我查克吧,虽然我们只是正式见过一面,可我感觉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能成为同盟,所以我来了,还带来了飞马家族的友谊。”非利姆男爵笑道,向洛里斯特伸出了右手。
洛里斯特上前一步。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我很高兴能获得飞马家族的友谊,但诺顿家族目前的形势很严峻,男爵大人应该很清楚,那为什么还愿意伸出援手?”洛里斯特问道。
“开门见山吧。我们飞马家族已经受够了二王子这个蠢货。这次我易装而来,就是想于诺顿家族联手,打败二王子,让他吃个大亏,也好让绑在飞马家族身上的缰绳松弛一些。让飞马家族获得休养和喘息的时间。”菲利姆男爵直接道明了来意。
面对洛里斯特询问的眼神,菲利姆男爵苦笑道:“其实我并不愿意到北地来,你应该知道,我们飞马家族的传统家族领地是在帝国的南部省,也就是被那个蠢货改成南部三郡那里。帝国内战期间,我投入到二王子的麾下,为他征战五年,就是希望能获封爵位,回到家族领地去。
只是我没想到,王国成立之时。二王子派他的亲信找到了我,说是因为王国初立,财政紧张,要求我捐献一大笔财物资金,这样才能得到爵位成为领地贵族。我相信了二王子的承诺,答应为他筹集一大笔财物,不过我要求将我的领地册封到飞马家族传统的家族领地去,二王子答应了。
结果我成为男爵的那天,才知道自己的领地被册封到了北地。我去问二王子,二王子却说什么他要出兵攻打梅莱茵公国。这样南部三郡就成了前沿,所以他才把我册封到了北地。
后来我才知道,是我献上的那一大笔财物让二王子产生了怀疑,他认为百年前飞马家族和克里森四世的新月战争。在战败前将无数的财物埋藏在家族领地里。所以我这次才能很快的献上那么一大笔的资金。于是二王子派人去了我的家族传统领地,到处乱挖寻找所谓的宝藏,甚至还把我祖先的墓葬都挖了起来……”
说到这里菲利姆双眼通红,愤怒不已:“前年我回家族传统领地祭祖时才发现家族墓园遭到了破坏,我去质问二王子,他竟然狡辩说不是他干的。而是梅莱茵大公的部队入侵南部三郡时做的。我当时也只好忍下了这口气,毕竟他是国王……
来北地之前,二王子教唆我们这些被册封到北地的领主,挑起和老的北地领主的战争,并且承诺我们不管打下多大的领地他都会予以承认,只要我们有这个能力。所以几年前北地战火纷起,我虽然只是个男爵,但也打下了领地旁边一个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四个领地连成一片后我就没再动兵,只想经营好领地。
两年前二王子出兵马德拉斯公国,命令我出兵相助,我派我的表弟带了一千兵马前去,结果被这蠢货全给丢了,一个人都没回来。我表弟随我征战十余年,身为白银三星的骑士,很有可能象我一样晋升为黄金骑士,就这么没了,那蠢货却什么也没表示,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菲利姆男爵越说越愤怒:“那蠢货钻了你们诺顿家族打败卢金斯公爵的空子,强占了大公领,刚刚站稳脚跟就翻脸不认人。我刚刚给他上交了年供转眼他就派了收税官到原先的那个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收税,还派士兵去领民的家里翻箱倒柜的搜寻财物。我分辨说我已经刚刚上交过了年供,那收税官却说那是我男爵领的,不算这边的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
我又去找了那蠢货,那蠢货却一本正经的说,那是以前,北地归属卢金斯大公,现在是他亲领,他决不允许再有领地战争。而且他还准备将所有失去领主的领地归于他直辖。我们拼死拼活打下的领地就这么化为乌有,失去了那三个领地,我拿什么去维持家族近万人的武装,养活我的领民?”
菲利姆男爵情绪激动的紧握着洛里斯特的手:“所以我这次下定了决心,想与你们诺顿家族联手,给这个蠢货一个深刻的教训。我有个主意,可以一战打败这个蠢货的王国第一军团。”
菲利姆男爵的主意很简单,就是夜袭。飞马家族这次被胁迫出兵五千助战,菲利姆男爵就是想做内应,再来一次“破晓之袭”。他相信马德拉斯大公能做到的那么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联手同样能做到。
洛里斯特微笑着摇摇头。他告诉菲利姆男爵,不需要什么夜袭,对付二王子他有信心在正大光明的野战中将二王子的王国第一军团一举摧毁,让世人瞧瞧怒熊家族武装的实力和无敌的强大。
洛里斯特不需要菲利姆男爵做什么。只要约束好飞马家族的五千兵马不要闯入到战场中去就行,避免误伤。
菲利姆男爵被洛里斯特的自信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提醒洛里斯特,二王子虽然是个蠢货,可第一军团再怎么说也是五万六千人。加上沙欣男爵的一万兵马,肯麦斯伯爵的两万家族武装,还有飞马家的五千,再加上其余北地领主杂七杂八的部队,总共加起来超过十万人马有余,难道洛里斯特真的有信心在野战中一战奏凯?
洛里斯特笑着告诉菲利姆男爵,沙欣男爵和肯麦斯伯爵和他一样,不会主动参与到战事中去。剩下二王子的第一军团和那些北地贵族的联军,呵呵,土鸡瓦狗而已。洛里斯特很轻蔑的说。
那我总得做点什么吧?我可不想就这么干看着。菲利姆男爵不甘心的说。
“这样吧……”洛里斯特沉思了片刻拿过一张北地地图:“你们家族派遣的五千士兵最好都骑上马。一旦二王子的王国弟一军团失败你们就快马加鞭趁其不备将亨得利福索桥关卡和弗雷斯德要塞城堡拿下,这旁边的两个城镇和三个庄园城堡都归于飞马家族所有,相信这样可以养活你们的家族士兵并有余力扩充部队了。”
“你的意思是?”菲利姆男爵有些疑惑。
“没错,我准备这一战就把二王子这蠢货给赶出北地,省得他再在北地兴风作浪,搅得大伙不得安宁。”洛里斯特自信满满的表示。
菲利姆男爵将信将疑:“那吉尔杜斯克城呢?”
“大公领从吉尔杜斯克城起的另一半我将交给沙欣男爵,你们两家平分大公领。”洛里斯特不容置疑的回答,
“好吧,那就这样分吧。”虽然大公领的首府不归自己,但有了亨得利福索桥。那渡江过桥费还是一笔细水长流的财源,这点菲利姆男爵还是很满意的。现在他只担心一件事,诺顿家族武装的实力究竟能不能将二王子一举打垮,这将是最关键的问题。
“放心。再过十来天你就会亲眼看到,到时你就会明白我的自信从哪里来的。”洛里斯特笑着送走菲利姆男爵。
“大人,你是不是怀疑菲利姆男爵是二王子派来的奸细,所以才拒绝他提出的夜袭建议?”塔格尔迟疑的问道,做为洛里斯特的亲随,在洛里斯特和菲利姆男爵会晤期间他一直侍立在旁边。
洛里斯特摇摇头:“塔格尔。你不明白,做为贵族,菲利姆男爵是不可能为二王子做奸细的,就算二王子获胜,那这事传扬出去飞马家族百年的声誉就没了,人人都会唾弃屏弃他的家族,在贵族之中他将会被孤立起来,没人会愿意和他们家族交往,那时对他来说,活着比死更难受。”
“那大人为什么不采用夜袭的建议,有菲利姆男爵的部队做内应,我们不是更容易取胜吗?”塔格尔又问。
“塔格尔,这次我们家族是要立威,让世人见识我们家族武装的强大和厉害,所以用野战震慑敌人。夜袭的确容易取胜,但会让人觉得我们家族是投机取巧,心里会不服气。我这次要借二王子这只鸡给所有的猴子看看,今后还有谁敢来惹怒我们诺顿家族!”
“二王子是鸡?还有猴子?大人的话太深奥了……”塔格尔抓着头皮沉思中……
……
六月十四日,北地索姆河。
早已到达此地的肯麦斯家族武装在此搭建了大营,近万个帐篷次第有序,构成了一个气势恢弘的庞大军营。
二王子骑着一匹高大的青色齐诺骏马,意气风发的望着络绎不绝的部队陆续进入军营之中。
“你们肯麦斯家族办事,我很满意。”二王子趾高气扬的夸赞身边的肯麦斯伯爵。
“身为您的下属,这是我们应该效力的。”肯麦斯伯爵有气无力的回答。他没想到二王子竟然会软禁自己,还逼迫家族出兵两万助战,甚至还要为二王子和北地贵族联军提供后勤辎重等物资。
原以为家族有了一个三万人的军团武装,那么二王子想动自己的时候就得多考虑考虑。可没想到二王子不顾脸面胁持自己逼迫家族就范。一想到此肯麦斯伯爵就羞愧欲死,不过他还真舍不得死,只能暗中咬牙切齿……
“哈哈哈,有此十万大军。天下何处不可去得?”二王子大笑道,这刻他已经忽略了身边沙欣男爵,肯麦斯伯爵,菲利姆男爵和其他北地贵族们的感受,把军营里的十来万大军都当成了自己的部队。甚至还下了个决心,今年收拾完诺顿家族,明年就再度席卷马德拉斯公国,有这十万大军在手,非砸烂马德拉斯大公那老货的脸不可,二王子可是个记仇的人。
“传令下去,休整两天,收拾整齐,我们十万大军要以最严整的阵容出现在磐石城堡前面,好好让那头笨熊开开眼。什么叫大军压境。说不定那头笨熊就直接开门投降,也省了我们不少事……”二王子骄横的挥舞着手中的镂金马鞭传下了命令。
三月十七日中午,十万大军终于出现在磐石城堡守卫们的视野中......
二王子带着北地贵族们来到距离磐石城堡五六百米处,打量着磐石城堡,二王子点点头:“这城堡确实是易守难攻,难怪诺顿家族如此傲慢无礼。只是他们肯定想不到我带来了十万大军。相信这会诺顿家族的那个当家人正在城堡上抱头痛哭,悔不当初啊。呵呵。传令下去,安营扎寨,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来……”
“陛下英明……”旁边的几名北地领主奉承道。
话音刚落。就听磐石城堡处传来一阵嘹亮的号角声……
“这,这是,这是出阵的号角声……”一名北地贵族大吃一惊。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诺顿家族这是吃了熊心豹胆吗?要知道他们面对的可是十万大军。不龟缩防守,竟然还要出阵打野战,这,这是怎么回事?
却见远处磐石城堡城门大开,无数身着闪亮银甲的诺顿家族士兵蜂拥而出,直朝这边扑来……
二王子脸色大变。自己这边虽然是十万大军,可刚到此地立足未稳,要是诺顿家族武装直愣愣的冲过来打这边一个措手不及,那可就真闹笑话了。
“沙欣男爵,肯麦斯伯爵,菲利姆男爵,立即命令你们的家族武装集合待命!”二王子很快就有了决断,先让这三家的队伍挡住诺顿家族武装的第一波冲击再说。
“是,陛下。”只有菲利姆男爵高声应命,拨马就走。
亨内德骑士看了看肯麦斯男爵,后者也在看他。
“陛下,我的家族武装,没我亲自过去指挥他们是不会服从命令的……”亨内德骑士说。
“我也是……”肯麦斯伯爵也搭了腔。
两人的意思很明白,自己两人被二王子一直挟持在他身边,虽然出动了部队,可这会派人去传令天知道下面的人会不会服从命令,出什么事后果概不负责,你自己看着办。
“好吧,那你们都先回自己家族的部队去。”二王子想想两人都已经出兵到这地步了,也不必担心他们再和诺顿家族沆瀣一气。而且每个家族武装都是只服从自己领主的命令这也确实是事实。不过二王子还是担心两人出工不出力,决定派人跟在他们身边监视。
“等等,你们都带我的两个侍卫一起去。沙欣男爵,你和菲利姆男爵的部队一起护住我中军的左翼。肯麦斯伯爵,你的家族武装就在我的右翼,到时你们再听我的号令行事,明白了吗?”
“遵命,陛下。”亨内德骑士和肯麦斯伯爵各带了二王子的两名侍卫匆匆离去。
“传令下去,王国第一军团立即上前,成阻击阵型,长弓手做好吊射准备。其余领主部队,立刻在王国第一军团阵列之后集结待命,随时准备上前阻敌……”再怎么说二王子也是从帝国内战中拼杀出来的,虽称不上身经百战,但一系列的命令布置仍然显示出其用兵的经验和老到。
王国第一军团训练有素,反映很快,在二王子的命令下达之后刀盾兵在前,长矛兵随后,长弓兵业已做好吊射准备,两个游骑兵团分别处在两翼,随时准备包抄冲过来的敌人。
隆隆的鼓声响起,正在冲锋的诺顿家族武装就在相距四百米的距离开始聚拢,排列成阵,同样是步兵居中,骑兵两翼,就在十万敌军的注视下列成一个个方阵,一字排开。
大战,一触即发……
……(未完待续。)
PS: 总算赶出来了,五千多字一章,今天算是十五个小时在码字,两章近万字,好累......
第一百八十九章大战之前
刚刚回到磐石城堡的洛里斯特正好接到肯麦斯家族的信使,信使是肯麦斯伯爵的父亲肯麦斯家主派来的。信上说因为肯麦斯伯爵被二王子软禁,所以肯麦斯家族不得不出兵助战。不过肯麦斯家主在信中保证,肯麦斯家族武装派出的两万士兵决不会自告奋勇的冲在前头攻城,他们只会跟随在后面呐喊助威而已。
“老奸巨滑……”送走信使后洛里斯特评论道,不过他也理解肯麦斯家族的无奈,做墙头草也有墙头草的苦处,风大往哪摆可风向是会随时转变的。别看肯麦斯家主说的信誓旦旦,出动两万人的家族武装只是打打酱油,这可能吗?一旦诺顿家族失势,保证肯麦斯家族利马翻脸,落井下石可是这些商业世家的拿手好戏。
肯麦斯伯爵落在二王子的手里,二王子要是不借此利用肯麦斯家族那两万人那才真是猪,最大的可能就逼迫这两万人做为攻城战的主力。可惜二王子失算的是,洛里斯特根本不想打什么防守战,他要在野战中堂堂正正的击败二王子的那个王国第一军团,给所有人立个下马威,肯麦斯家族也算是逃过了一劫。
第二天晚上,两个身穿灰袍戴着兜帽的神秘男子进了磐石城堡,他们自称是飞马家族菲利姆男爵派来的信使。奥维基斯没收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武器,又派人摸遍了这两个人的浑身上下,确认没有任何利器后才把他们带到了洛里斯特的面前。
当前面那位男子放下兜帽脱下灰袍后,洛里斯特吃惊的站了起来:“非利姆男爵,你怎么来了?”
这位男子正是飞马家族的菲利姆.查尔沃德男爵。
“叫我查克吧,虽然我们只是正式见过一面,可我感觉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能成为同盟,所以我来了,还带来了飞马家族的友谊。”非利姆男爵笑道,向洛里斯特伸出了右手。
洛里斯特上前一步。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我很高兴能获得飞马家族的友谊,但诺顿家族目前的形势很严峻,男爵大人应该很清楚,那为什么还愿意伸出援手?”洛里斯特问道。
“开门见山吧。我们飞马家族已经受够了二王子这个蠢货。这次我易装而来,就是想于诺顿家族联手,打败二王子,让他吃个大亏,也好让绑在飞马家族身上的缰绳松弛一些。让飞马家族获得休养和喘息的时间。”菲利姆男爵直接道明了来意。
面对洛里斯特询问的眼神,菲利姆男爵苦笑道:“其实我并不愿意到北地来,你应该知道,我们飞马家族的传统家族领地是在帝国的南部省,也就是被那个蠢货改成南部三郡那里。帝国内战期间,我投入到二王子的麾下,为他征战五年,就是希望能获封爵位,回到家族领地去。
只是我没想到,王国成立之时。二王子派他的亲信找到了我,说是因为王国初立,财政紧张,要求我捐献一大笔财物资金,这样才能得到爵位成为领地贵族。我相信了二王子的承诺,答应为他筹集一大笔财物,不过我要求将我的领地册封到飞马家族传统的家族领地去,二王子答应了。
结果我成为男爵的那天,才知道自己的领地被册封到了北地。我去问二王子,二王子却说什么他要出兵攻打梅莱茵公国。这样南部三郡就成了前沿,所以他才把我册封到了北地。
后来我才知道,是我献上的那一大笔财物让二王子产生了怀疑,他认为百年前飞马家族和克里森四世的新月战争。在战败前将无数的财物埋藏在家族领地里。所以我这次才能很快的献上那么一大笔的资金。于是二王子派人去了我的家族传统领地,到处乱挖寻找所谓的宝藏,甚至还把我祖先的墓葬都挖了起来……”
说到这里菲利姆双眼通红,愤怒不已:“前年我回家族传统领地祭祖时才发现家族墓园遭到了破坏,我去质问二王子,他竟然狡辩说不是他干的。而是梅莱茵大公的部队入侵南部三郡时做的。我当时也只好忍下了这口气,毕竟他是国王……
来北地之前,二王子教唆我们这些被册封到北地的领主,挑起和老的北地领主的战争,并且承诺我们不管打下多大的领地他都会予以承认,只要我们有这个能力。所以几年前北地战火纷起,我虽然只是个男爵,但也打下了领地旁边一个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四个领地连成一片后我就没再动兵,只想经营好领地。
两年前二王子出兵马德拉斯公国,命令我出兵相助,我派我的表弟带了一千兵马前去,结果被这蠢货全给丢了,一个人都没回来。我表弟随我征战十余年,身为白银三星的骑士,很有可能象我一样晋升为黄金骑士,就这么没了,那蠢货却什么也没表示,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菲利姆男爵越说越愤怒:“那蠢货钻了你们诺顿家族打败卢金斯公爵的空子,强占了大公领,刚刚站稳脚跟就翻脸不认人。我刚刚给他上交了年供转眼他就派了收税官到原先的那个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收税,还派士兵去领民的家里翻箱倒柜的搜寻财物。我分辨说我已经刚刚上交过了年供,那收税官却说那是我男爵领的,不算这边的子爵领和两个男爵领。
我又去找了那蠢货,那蠢货却一本正经的说,那是以前,北地归属卢金斯大公,现在是他亲领,他决不允许再有领地战争。而且他还准备将所有失去领主的领地归于他直辖。我们拼死拼活打下的领地就这么化为乌有,失去了那三个领地,我拿什么去维持家族近万人的武装,养活我的领民?”
菲利姆男爵情绪激动的紧握着洛里斯特的手:“所以我这次下定了决心,想与你们诺顿家族联手,给这个蠢货一个深刻的教训。我有个主意,可以一战打败这个蠢货的王国第一军团。”
菲利姆男爵的主意很简单,就是夜袭。飞马家族这次被胁迫出兵五千助战,菲利姆男爵就是想做内应,再来一次“破晓之袭”。他相信马德拉斯大公能做到的那么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联手同样能做到。
洛里斯特微笑着摇摇头。他告诉菲利姆男爵,不需要什么夜袭,对付二王子他有信心在正大光明的野战中将二王子的王国第一军团一举摧毁,让世人瞧瞧怒熊家族武装的实力和无敌的强大。
洛里斯特不需要菲利姆男爵做什么。只要约束好飞马家族的五千兵马不要闯入到战场中去就行,避免误伤。
菲利姆男爵被洛里斯特的自信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提醒洛里斯特,二王子虽然是个蠢货,可第一军团再怎么说也是五万六千人。加上沙欣男爵的一万兵马,肯麦斯伯爵的两万家族武装,还有飞马家的五千,再加上其余北地领主杂七杂八的部队,总共加起来超过十万人马有余,难道洛里斯特真的有信心在野战中一战奏凯?
洛里斯特笑着告诉菲利姆男爵,沙欣男爵和肯麦斯伯爵和他一样,不会主动参与到战事中去。剩下二王子的第一军团和那些北地贵族的联军,呵呵,土鸡瓦狗而已。洛里斯特很轻蔑的说。
那我总得做点什么吧?我可不想就这么干看着。菲利姆男爵不甘心的说。
“这样吧……”洛里斯特沉思了片刻拿过一张北地地图:“你们家族派遣的五千士兵最好都骑上马。一旦二王子的王国弟一军团失败你们就快马加鞭趁其不备将亨得利福索桥关卡和弗雷斯德要塞城堡拿下,这旁边的两个城镇和三个庄园城堡都归于飞马家族所有,相信这样可以养活你们的家族士兵并有余力扩充部队了。”
“你的意思是?”菲利姆男爵有些疑惑。
“没错,我准备这一战就把二王子这蠢货给赶出北地,省得他再在北地兴风作浪,搅得大伙不得安宁。”洛里斯特自信满满的表示。
菲利姆男爵将信将疑:“那吉尔杜斯克城呢?”
“大公领从吉尔杜斯克城起的另一半我将交给沙欣男爵,你们两家平分大公领。”洛里斯特不容置疑的回答,
“好吧,那就这样分吧。”虽然大公领的首府不归自己,但有了亨得利福索桥。那渡江过桥费还是一笔细水长流的财源,这点菲利姆男爵还是很满意的。现在他只担心一件事,诺顿家族武装的实力究竟能不能将二王子一举打垮,这将是最关键的问题。
“放心。再过十来天你就会亲眼看到,到时你就会明白我的自信从哪里来的。”洛里斯特笑着送走菲利姆男爵。
“大人,你是不是怀疑菲利姆男爵是二王子派来的奸细,所以才拒绝他提出的夜袭建议?”塔格尔迟疑的问道,做为洛里斯特的亲随,在洛里斯特和菲利姆男爵会晤期间他一直侍立在旁边。
洛里斯特摇摇头:“塔格尔。你不明白,做为贵族,菲利姆男爵是不可能为二王子做奸细的,就算二王子获胜,那这事传扬出去飞马家族百年的声誉就没了,人人都会唾弃屏弃他的家族,在贵族之中他将会被孤立起来,没人会愿意和他们家族交往,那时对他来说,活着比死更难受。”
“那大人为什么不采用夜袭的建议,有菲利姆男爵的部队做内应,我们不是更容易取胜吗?”塔格尔又问。
“塔格尔,这次我们家族是要立威,让世人见识我们家族武装的强大和厉害,所以用野战震慑敌人。夜袭的确容易取胜,但会让人觉得我们家族是投机取巧,心里会不服气。我这次要借二王子这只鸡给所有的猴子看看,今后还有谁敢来惹怒我们诺顿家族!”
“二王子是鸡?还有猴子?大人的话太深奥了……”塔格尔抓着头皮沉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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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四日,北地索姆河。
早已到达此地的肯麦斯家族武装在此搭建了大营,近万个帐篷次第有序,构成了一个气势恢弘的庞大军营。
二王子骑着一匹高大的青色齐诺骏马,意气风发的望着络绎不绝的部队陆续进入军营之中。
“你们肯麦斯家族办事,我很满意。”二王子趾高气扬的夸赞身边的肯麦斯伯爵。
“身为您的下属,这是我们应该效力的。”肯麦斯伯爵有气无力的回答。他没想到二王子竟然会软禁自己,还逼迫家族出兵两万助战,甚至还要为二王子和北地贵族联军提供后勤辎重等物资。
原以为家族有了一个三万人的军团武装,那么二王子想动自己的时候就得多考虑考虑。可没想到二王子不顾脸面胁持自己逼迫家族就范。一想到此肯麦斯伯爵就羞愧欲死,不过他还真舍不得死,只能暗中咬牙切齿……
“哈哈哈,有此十万大军。天下何处不可去得?”二王子大笑道,这刻他已经忽略了身边沙欣男爵,肯麦斯伯爵,菲利姆男爵和其他北地贵族们的感受,把军营里的十来万大军都当成了自己的部队。甚至还下了个决心,今年收拾完诺顿家族,明年就再度席卷马德拉斯公国,有这十万大军在手,非砸烂马德拉斯大公那老货的脸不可,二王子可是个记仇的人。
“传令下去,休整两天,收拾整齐,我们十万大军要以最严整的阵容出现在磐石城堡前面,好好让那头笨熊开开眼。什么叫大军压境。说不定那头笨熊就直接开门投降,也省了我们不少事……”二王子骄横的挥舞着手中的镂金马鞭传下了命令。
三月十七日中午,十万大军终于出现在磐石城堡守卫们的视野中......
二王子带着北地贵族们来到距离磐石城堡五六百米处,打量着磐石城堡,二王子点点头:“这城堡确实是易守难攻,难怪诺顿家族如此傲慢无礼。只是他们肯定想不到我带来了十万大军。相信这会诺顿家族的那个当家人正在城堡上抱头痛哭,悔不当初啊。呵呵。传令下去,安营扎寨,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来……”
“陛下英明……”旁边的几名北地领主奉承道。
话音刚落。就听磐石城堡处传来一阵嘹亮的号角声……
“这,这是,这是出阵的号角声……”一名北地贵族大吃一惊。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诺顿家族这是吃了熊心豹胆吗?要知道他们面对的可是十万大军。不龟缩防守,竟然还要出阵打野战,这,这是怎么回事?
却见远处磐石城堡城门大开,无数身着闪亮银甲的诺顿家族士兵蜂拥而出,直朝这边扑来……
二王子脸色大变。自己这边虽然是十万大军,可刚到此地立足未稳,要是诺顿家族武装直愣愣的冲过来打这边一个措手不及,那可就真闹笑话了。
“沙欣男爵,肯麦斯伯爵,菲利姆男爵,立即命令你们的家族武装集合待命!”二王子很快就有了决断,先让这三家的队伍挡住诺顿家族武装的第一波冲击再说。
“是,陛下。”只有菲利姆男爵高声应命,拨马就走。
亨内德骑士看了看肯麦斯男爵,后者也在看他。
“陛下,我的家族武装,没我亲自过去指挥他们是不会服从命令的……”亨内德骑士说。
“我也是……”肯麦斯伯爵也搭了腔。
两人的意思很明白,自己两人被二王子一直挟持在他身边,虽然出动了部队,可这会派人去传令天知道下面的人会不会服从命令,出什么事后果概不负责,你自己看着办。
“好吧,那你们都先回自己家族的部队去。”二王子想想两人都已经出兵到这地步了,也不必担心他们再和诺顿家族沆瀣一气。而且每个家族武装都是只服从自己领主的命令这也确实是事实。不过二王子还是担心两人出工不出力,决定派人跟在他们身边监视。
“等等,你们都带我的两个侍卫一起去。沙欣男爵,你和菲利姆男爵的部队一起护住我中军的左翼。肯麦斯伯爵,你的家族武装就在我的右翼,到时你们再听我的号令行事,明白了吗?”
“遵命,陛下。”亨内德骑士和肯麦斯伯爵各带了二王子的两名侍卫匆匆离去。
“传令下去,王国第一军团立即上前,成阻击阵型,长弓手做好吊射准备。其余领主部队,立刻在王国第一军团阵列之后集结待命,随时准备上前阻敌……”再怎么说二王子也是从帝国内战中拼杀出来的,虽称不上身经百战,但一系列的命令布置仍然显示出其用兵的经验和老到。
王国第一军团训练有素,反映很快,在二王子的命令下达之后刀盾兵在前,长矛兵随后,长弓兵业已做好吊射准备,两个游骑兵团分别处在两翼,随时准备包抄冲过来的敌人。
隆隆的鼓声响起,正在冲锋的诺顿家族武装就在相距四百米的距离开始聚拢,排列成阵,同样是步兵居中,骑兵两翼,就在十万敌军的注视下列成一个个方阵,一字排开。
大战,一触即发……
……(未完待续。)
PS: 总算赶出来了,五千多字一章,今天算是十五个小时在码字,两章近万字,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