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贵族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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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贵族的战争
吉姆是早上回来的,整个人摇摇晃晃,一副宿醉没醒的样子,脸还没洗,额头,脸颊,喉咙处还盖着几个红唇印,一路走来人人侧目,窃笑不已。他犹不自觉,连门都不敲兴高采烈的冲进了洛里斯特的房间,大声嚷嚷:“大人,大人,我打听到原因了……”
帕特一看吉姆那样子“扑哧”乐了,洛里斯特也在笑:“刚从女人堆里爬出来?”
吉姆一愣:“大人你怎么知道?难道昨天晚上你也去那边玩了?”
洛里斯特左右看了看没银片当镜子,干脆拔出一把匕首,将刀身当镜子递到吉姆眼前:“看看你自己的脸……”
吉姆手忙脚乱的用手擦脸:“不好意思,出来的急,忘了洗脸了……”
“说吧,你打听到什么了?”洛里斯特问。
“大人,肯麦斯家族武装不再攻城是因为下面的士兵不肯服从子爵的命令,差点兵变了。昨天晚上我去战地商团营地的酒馆请那几个佣兵团的老朋友喝酒,正碰上肯麦斯子爵派人和那四个佣兵团接洽,他希望雇佣四个佣兵团进攻我们的城堡,还出了大价钱。不过那四个团长都是老狐狸,只说先考虑考虑,不肯马上答应。”
“这时一大帮肯麦斯家族武装的士兵来喝酒,发现那个肯麦斯子爵派来和佣兵团商谈的人就开始辱骂,说子爵大人想攻城让他一个人去攻,别让他们去送死了。如果不是子爵大人一意孤行,他们的同僚也不会死了两百多,现在还有两百多个受伤的躺着受罪。原本以为成为肯麦斯家族武装能吃香的喝辣的,想不到肯麦斯家族却是骗他们来北地送死什么的,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四个佣兵团的团长听了那些士兵的话就拒绝了肯麦斯子爵的雇佣,我给那些士兵请了两轮酒,那些士兵说前天下午肯麦斯子爵还想攻城,还想杀几个逃跑的士兵,结果所有的士兵都不干了,那么坚固的城墙防御谁去谁死,就和肯麦斯子爵对峙了起来。最后肯麦斯子爵没法只好让他们扎营休息。发了一批赏金才把这些士兵给安抚住。”
“这些士兵还说,那七个领主都是肯麦斯子爵邀请来一起攻城的,不过现在还在扯皮中。一个在肯麦斯子爵大帐门口站岗的士兵说七个领主要求肯麦斯子爵攻城的时候先上,他们再跟上。只是肯麦斯子爵因为家族士兵拒绝服从他的命令,所以才打四个佣兵团的主意。那些士兵让佣兵们别上当别去送死。”吉姆终于汇报完了他打听到的消息。
“唉,早知这样我们也不用赶回来了,先收拾了北野镇再回来也不迟。”帕特很懊恼。
洛里斯特说:“我们接到告急时也不知道事情会这么发展,当初情况确实紧急啊。三个守卫兵小队,一下少了一个半,谁能放的下心啊。”
城堡外传来一阵呜呜呜的号角声……
“这好象是有人来挑战啊?我们去看看……”洛里斯特率先走出去,来到了第一道城墙的城楼上面。
磐石城堡的前面空地上来了三骑,中间的是一名骑士,黑色的牛角盔,黑色的铁环甲,胸前镶嵌着一头振翅欲飞的银色飞马徽章,身下是一匹栗青色的北地骏马,手里拿的是一把骑抢。
骑士的左边是一名身材高大的侍从,穿着灰白色的皮甲,一手拿着一面蓝白相间的燕尾旗,旗上同样是飞马图案,另一只手拿着号角,看来刚才那阵代表挑战的号角身是他吹的。
骑士的右边是一名穿着灰蓝色布袍的中年人,不过他的嗓门很大,正在大声的吆喝,宣扬着骑士的名头和他以前的战绩……
“我的主人兰伯威骑士获得过三届威士杯骑士大赛的优胜,被普帕德拉公爵称之为幼狮骑士,他还参加过米纳舍维克会战,在他的马蹄前倒下过十几位大名鼎鼎的骑士……今天,他来到这座辉煌的,巨大的,坚固的城堡面前,向闻名北地的咆哮怒熊,诺顿家族发起挑战……诺顿家族的怒熊骑士们,你们敢出来应战吗?我的主人兰伯威骑士会让你们见识到什么才叫骑士的英勇,他将把胜利献给远方的施德芬妮小姐,所有的荣耀都属于美丽,纯洁无暇的施德芬妮小姐……”
这个中年人说完之后,穿皮甲的侍从再次举起手中的号角,又吹响了挑战的号角声……
“大人,你看……”帕特指着远方。
洛里斯特抬头一看,却见远处七家领主和肯麦斯家族武装的营寨里里涌出了很多人,不过这些人不象是来打仗的,而是看热闹的。甚至还有些仆佣很快就搭好了一个遮挡阳光的布棚,殷勤的服侍着几位贵妇打扮的女人落座。
“大.大人,他们这是干什么?”吉姆晕了。
“攻城啊,他们在向我们发起挑战,骑士的挑战。”洛里斯特说。
现在城下那个大嗓门的侍从开始了第二次的吆喝,内容和先前的一样。
战地商团的营寨大门也开了,很多佣兵和女人都涌了出来围观那位前来挑战的骑士。人一多,那位侍从的大嗓门又高了一些。
“那,那个人又干吗说第二次啊,刚才不是说过吗?”吉姆问。
“号角要吹三次,介绍也要三次,如果我们没人出去应战的话,那这位骑士以后就可以对人宣称,他的大名让诺顿家族闻风丧胆,不敢直面他的英勇,只能缩在城堡里瑟瑟发抖。”洛里斯特说。
“那我给他一箭,看他还敢不敢在下面嚣张……”吉姆说着要去动旁边的守城车弩。
“你疯啦,想让我们成为所有人的笑话和鄙视的对象吗?你这一箭放出去,我们诺顿家族两百多年的声誉就全没了。我们会被人当成懦夫,永远成为被嘲笑的角色。”帕特一把抓住吉姆。
“吉姆,这是贵族的战争,是一种古老而传统的战斗方式。所有的骑士最初开始踏上骑士之路时都会先学这一课,对一个骑士来说,这种战斗方式是神圣和光荣的。你如果破坏了这个挑战,那你将成为盖林特亚所有骑士的敌人。”洛里斯特说。
“奥维基斯,你想出去应战吗?”洛里斯特转身问旁边沉默不语的奥维基斯。
“啊,大人,我,我是平民……”奥维基斯低下了头。
“抱歉,这个应该早就给你的,只是我老是忘记。”洛里斯特的手中多了一枚怒熊骑士徽章,这是帕特递过来的。
认真说起来奥维基斯还得算是洛里斯特的俘虏和战利品,没有人身自由,甚至连那些前山贼出身的侍卫们都是。
“跟随我以后,你的忠诚和勤奋赢得了我的信任,尤其是最近,你的表现非常出色。奥维基斯,你愿意成为我的骑士,在怒熊的旗帜下战斗吗?”洛里斯特一脸严肃的问。
奥维基斯热泪盈眶,单膝跪在了洛里斯特的面前,右手抚胸:“我,西兰.奥维基斯愿意效忠洛里斯特大人,让战神见证我用生命和热血铸就的忠诚。我将追随诺顿家族的旗帜,在怒熊的咆哮声中奋勇征战,直至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洛里斯特抽出佩剑,在奥维基斯的双肩上各拍了两下:“起来吧,我的骑士。”
洛里斯特将怒熊骑士徽章别在奥维基斯穿着的铁甲胸前的缝隙里。帕特和奥维基斯紧紧相拥:“欢迎你的加入,我的兄弟。”
骑士晋升仪式一完成,奥维基斯冲着洛里斯特行了个礼就往城下跑,洛里斯特喊道:“让瑟得坎普陪你去,他知道该怎么交涉。”
当挑战的第三次号角吹起来的时候,磐石城堡的吊桥放了下来,城门大开,奥维基斯带着瑟得坎普和另一名拿着怒熊旗帜的侍卫冲了出来。这时,所有围观的人欢声雷动,总算有热闹看了。
巴列克老爹和鲍里斯管家,汉斯克管事都来到城楼上,大伙一起看着下面的瑟得坎普上前和那个大嗓门的侍从进行了一番交涉,两人又回头和奥维激斯以及那个叫兰伯威的骑士交谈了片刻,很快就达成了协议。瑟得坎普和拿着旗帜的侍卫开始往后退,对方那个兰伯威骑士的两个侍从同样在往后退。
“大人,他们在做什么?”刚才奥维基斯晋升骑士的时候吉姆虽然默不作声,可脸上那羡慕的神情还是掩饰不住的。自从前几天晚上洛里斯特答应让他跟随时他就明白,只要他表现的好,再立点功劳,那奥维基斯就是自己的榜样。
“他们在交涉挑战用什么方式,马战,步战,使用什么武器等,如果前来挑战的骑士没明确用什么方式,那象我们现在就可以要求用我们擅长的战斗方式。比如乔斯克在的话,他就可以要求比试箭术。所以去挑战的时候必须先想想自己哪方面比较有优势,先明确下,以免对手提出自己用自己不熟悉的方式战斗最终落个灰头土脸。”
“有些实力强大的骑士是无所谓哪种战斗方式,他们对自己很有信心。不过下面这个奥维基斯的对手,明显是太托大了,自以为是。如果奥维基斯提出步战那小子保证傻眼。”洛里斯特说。
可惜的是奥维激斯没选择步战,也许是刚成为诺顿的家族骑士他太兴奋的缘故,选择了马战,两人退开相距三十米,对手兰伯威骑士放下了面甲,而奥维基斯也摆好了骑抢。两人都举起左手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只等瑟德坎普手中的手帕落地,两人就开始冲刺进行对决了。
出了个小插曲,瑟得坎普的手帕扔了出去,将要落地的时候却被一阵轻风兜了起来,在半空中转啊转啊,所有人都盯着着那手帕,看着它在风中起舞……
洛里斯特强忍着笑,肚子都快憋痛了。吉姆却没这顾忌,笑的用头直撞城墙。帕特等人也在笑,只是没吉姆那么夸张。本来挺神圣很严肃的挑战对决,被这手帕一搞太可笑了。
直到这手帕吸引够了众多眼球,才缓缓飘落在地……
“杀!”奥维基斯低吼一声,双腿一夹,策马前冲,他不允许自己在成为骑士的第一天落败,一定要战胜对手。
那个兰伯威骑士的骑枪上冒出了剑芒,和奥维基斯一样,他也是白银二星的骑士……
两把闪着剑芒的骑抢相击在一起,发出一声震耳的声音,两匹坐骑围着打转,两位骑士在进行着激烈的搏杀……
和洛里斯特记忆不同的是,前世那个世界中世纪的骑士没有斗气,他们的对决就是拿着两把长长的苹果木做的骑抢相互冲刺,讲究的是一击必杀。而这个世界,有了斗气,两位骑士进行的对决更象是小时候听过的评书《三国演义》里面进行的武将单挑,打斗得更好看更精彩,围观的人群发出了一阵阵的欢呼声和呐喊声……
从技艺上来说,这位叫兰伯威的骑士比奥维基斯更娴熟更精湛,很明显是经过了长久的刻苦锻炼,但奥维基斯却比他久经战阵,在气势上更凶悍,好几次都宁愿和对手以伤换伤,这种同归与尽的架势很快就让那位兰伯威骑士落入了下风,在招式上束手束脚,陷于被动招架的地步。
奥维基斯突然一声暴喝,势若疯虎,将骑枪当成了长棍,劈头盖脸的砸将下来,连续五六下,那名兰伯威骑士终于招架不住,从马上摔了下来,再抬起头时,奥维基斯那闪着剑芒的枪尖已对准了他的喉咙。
兰伯威骑士无奈的坐在地上摆了摆手,奥维基斯收回了骑枪。兰伯威骑士的侍从把高举着的旗帜横放在马背上,拿起号角吹起了低沉的号角声,这表示挑战的骑士落败即将离场。
瑟得坎普策马上前和那个大嗓门的侍从低声交谈了一会,再行礼分开。而兰伯威骑士也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骑在马上的奥维基斯行了个抚胸礼,奥维基斯则用拳头轻轻敲击自己左胸的铁甲,这是骑士礼,表示自己欣赏对方的勇武,同时表示敬意。
“大人,就这么完了?为什么奥维基斯不杀了对方?”吉姆问。
“一般来说,象这种贵族的战争是很少死人的,除非是失手和误杀。能留手的尽量留手,不轻易伤害对手的生命,只因为对手也是和我们一样是英勇的骑士。不过失败的骑士会付出值他身价的赎金做为胜利者的战利品,象这种赎金都是让失败的骑士自己思量他值多少?如果付不出赎金的话那他就要交出他的盔甲,武器和坐骑。刚才瑟得坎普和对方的侍从交谈就是确认交付赎金的时间。不出意外的话,呆会那个骑士的侍从就会把赎金送过来的。”洛里斯特耐心的向吉姆解释。
吉姆挠了挠头:“大人,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样的贵族战争就是小孩在扮家家酒游戏呢?”
洛里斯特回答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游戏……”
…….
第一百二十四章贵族的战争
吉姆是早上回来的,整个人摇摇晃晃,一副宿醉没醒的样子,脸还没洗,额头,脸颊,喉咙处还盖着几个红唇印,一路走来人人侧目,窃笑不已。他犹不自觉,连门都不敲兴高采烈的冲进了洛里斯特的房间,大声嚷嚷:“大人,大人,我打听到原因了……”
帕特一看吉姆那样子“扑哧”乐了,洛里斯特也在笑:“刚从女人堆里爬出来?”
吉姆一愣:“大人你怎么知道?难道昨天晚上你也去那边玩了?”
洛里斯特左右看了看没银片当镜子,干脆拔出一把匕首,将刀身当镜子递到吉姆眼前:“看看你自己的脸……”
吉姆手忙脚乱的用手擦脸:“不好意思,出来的急,忘了洗脸了……”
“说吧,你打听到什么了?”洛里斯特问。
“大人,肯麦斯家族武装不再攻城是因为下面的士兵不肯服从子爵的命令,差点兵变了。昨天晚上我去战地商团营地的酒馆请那几个佣兵团的老朋友喝酒,正碰上肯麦斯子爵派人和那四个佣兵团接洽,他希望雇佣四个佣兵团进攻我们的城堡,还出了大价钱。不过那四个团长都是老狐狸,只说先考虑考虑,不肯马上答应。”
“这时一大帮肯麦斯家族武装的士兵来喝酒,发现那个肯麦斯子爵派来和佣兵团商谈的人就开始辱骂,说子爵大人想攻城让他一个人去攻,别让他们去送死了。如果不是子爵大人一意孤行,他们的同僚也不会死了两百多,现在还有两百多个受伤的躺着受罪。原本以为成为肯麦斯家族武装能吃香的喝辣的,想不到肯麦斯家族却是骗他们来北地送死什么的,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四个佣兵团的团长听了那些士兵的话就拒绝了肯麦斯子爵的雇佣,我给那些士兵请了两轮酒,那些士兵说前天下午肯麦斯子爵还想攻城,还想杀几个逃跑的士兵,结果所有的士兵都不干了,那么坚固的城墙防御谁去谁死,就和肯麦斯子爵对峙了起来。最后肯麦斯子爵没法只好让他们扎营休息。发了一批赏金才把这些士兵给安抚住。”
“这些士兵还说,那七个领主都是肯麦斯子爵邀请来一起攻城的,不过现在还在扯皮中。一个在肯麦斯子爵大帐门口站岗的士兵说七个领主要求肯麦斯子爵攻城的时候先上,他们再跟上。只是肯麦斯子爵因为家族士兵拒绝服从他的命令,所以才打四个佣兵团的主意。那些士兵让佣兵们别上当别去送死。”吉姆终于汇报完了他打听到的消息。
“唉,早知这样我们也不用赶回来了,先收拾了北野镇再回来也不迟。”帕特很懊恼。
洛里斯特说:“我们接到告急时也不知道事情会这么发展,当初情况确实紧急啊。三个守卫兵小队,一下少了一个半,谁能放的下心啊。”
城堡外传来一阵呜呜呜的号角声……
“这好象是有人来挑战啊?我们去看看……”洛里斯特率先走出去,来到了第一道城墙的城楼上面。
磐石城堡的前面空地上来了三骑,中间的是一名骑士,黑色的牛角盔,黑色的铁环甲,胸前镶嵌着一头振翅欲飞的银色飞马徽章,身下是一匹栗青色的北地骏马,手里拿的是一把骑抢。
骑士的左边是一名身材高大的侍从,穿着灰白色的皮甲,一手拿着一面蓝白相间的燕尾旗,旗上同样是飞马图案,另一只手拿着号角,看来刚才那阵代表挑战的号角身是他吹的。
骑士的右边是一名穿着灰蓝色布袍的中年人,不过他的嗓门很大,正在大声的吆喝,宣扬着骑士的名头和他以前的战绩……
“我的主人兰伯威骑士获得过三届威士杯骑士大赛的优胜,被普帕德拉公爵称之为幼狮骑士,他还参加过米纳舍维克会战,在他的马蹄前倒下过十几位大名鼎鼎的骑士……今天,他来到这座辉煌的,巨大的,坚固的城堡面前,向闻名北地的咆哮怒熊,诺顿家族发起挑战……诺顿家族的怒熊骑士们,你们敢出来应战吗?我的主人兰伯威骑士会让你们见识到什么才叫骑士的英勇,他将把胜利献给远方的施德芬妮小姐,所有的荣耀都属于美丽,纯洁无暇的施德芬妮小姐……”
这个中年人说完之后,穿皮甲的侍从再次举起手中的号角,又吹响了挑战的号角声……
“大人,你看……”帕特指着远方。
洛里斯特抬头一看,却见远处七家领主和肯麦斯家族武装的营寨里里涌出了很多人,不过这些人不象是来打仗的,而是看热闹的。甚至还有些仆佣很快就搭好了一个遮挡阳光的布棚,殷勤的服侍着几位贵妇打扮的女人落座。
“大.大人,他们这是干什么?”吉姆晕了。
“攻城啊,他们在向我们发起挑战,骑士的挑战。”洛里斯特说。
现在城下那个大嗓门的侍从开始了第二次的吆喝,内容和先前的一样。
战地商团的营寨大门也开了,很多佣兵和女人都涌了出来围观那位前来挑战的骑士。人一多,那位侍从的大嗓门又高了一些。
“那,那个人又干吗说第二次啊,刚才不是说过吗?”吉姆问。
“号角要吹三次,介绍也要三次,如果我们没人出去应战的话,那这位骑士以后就可以对人宣称,他的大名让诺顿家族闻风丧胆,不敢直面他的英勇,只能缩在城堡里瑟瑟发抖。”洛里斯特说。
“那我给他一箭,看他还敢不敢在下面嚣张……”吉姆说着要去动旁边的守城车弩。
“你疯啦,想让我们成为所有人的笑话和鄙视的对象吗?你这一箭放出去,我们诺顿家族两百多年的声誉就全没了。我们会被人当成懦夫,永远成为被嘲笑的角色。”帕特一把抓住吉姆。
“吉姆,这是贵族的战争,是一种古老而传统的战斗方式。所有的骑士最初开始踏上骑士之路时都会先学这一课,对一个骑士来说,这种战斗方式是神圣和光荣的。你如果破坏了这个挑战,那你将成为盖林特亚所有骑士的敌人。”洛里斯特说。
“奥维基斯,你想出去应战吗?”洛里斯特转身问旁边沉默不语的奥维基斯。
“啊,大人,我,我是平民……”奥维基斯低下了头。
“抱歉,这个应该早就给你的,只是我老是忘记。”洛里斯特的手中多了一枚怒熊骑士徽章,这是帕特递过来的。
认真说起来奥维基斯还得算是洛里斯特的俘虏和战利品,没有人身自由,甚至连那些前山贼出身的侍卫们都是。
“跟随我以后,你的忠诚和勤奋赢得了我的信任,尤其是最近,你的表现非常出色。奥维基斯,你愿意成为我的骑士,在怒熊的旗帜下战斗吗?”洛里斯特一脸严肃的问。
奥维基斯热泪盈眶,单膝跪在了洛里斯特的面前,右手抚胸:“我,西兰.奥维基斯愿意效忠洛里斯特大人,让战神见证我用生命和热血铸就的忠诚。我将追随诺顿家族的旗帜,在怒熊的咆哮声中奋勇征战,直至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洛里斯特抽出佩剑,在奥维基斯的双肩上各拍了两下:“起来吧,我的骑士。”
洛里斯特将怒熊骑士徽章别在奥维基斯穿着的铁甲胸前的缝隙里。帕特和奥维基斯紧紧相拥:“欢迎你的加入,我的兄弟。”
骑士晋升仪式一完成,奥维基斯冲着洛里斯特行了个礼就往城下跑,洛里斯特喊道:“让瑟得坎普陪你去,他知道该怎么交涉。”
当挑战的第三次号角吹起来的时候,磐石城堡的吊桥放了下来,城门大开,奥维基斯带着瑟得坎普和另一名拿着怒熊旗帜的侍卫冲了出来。这时,所有围观的人欢声雷动,总算有热闹看了。
巴列克老爹和鲍里斯管家,汉斯克管事都来到城楼上,大伙一起看着下面的瑟得坎普上前和那个大嗓门的侍从进行了一番交涉,两人又回头和奥维激斯以及那个叫兰伯威的骑士交谈了片刻,很快就达成了协议。瑟得坎普和拿着旗帜的侍卫开始往后退,对方那个兰伯威骑士的两个侍从同样在往后退。
“大人,他们在做什么?”刚才奥维基斯晋升骑士的时候吉姆虽然默不作声,可脸上那羡慕的神情还是掩饰不住的。自从前几天晚上洛里斯特答应让他跟随时他就明白,只要他表现的好,再立点功劳,那奥维基斯就是自己的榜样。
“他们在交涉挑战用什么方式,马战,步战,使用什么武器等,如果前来挑战的骑士没明确用什么方式,那象我们现在就可以要求用我们擅长的战斗方式。比如乔斯克在的话,他就可以要求比试箭术。所以去挑战的时候必须先想想自己哪方面比较有优势,先明确下,以免对手提出自己用自己不熟悉的方式战斗最终落个灰头土脸。”
“有些实力强大的骑士是无所谓哪种战斗方式,他们对自己很有信心。不过下面这个奥维基斯的对手,明显是太托大了,自以为是。如果奥维基斯提出步战那小子保证傻眼。”洛里斯特说。
可惜的是奥维激斯没选择步战,也许是刚成为诺顿的家族骑士他太兴奋的缘故,选择了马战,两人退开相距三十米,对手兰伯威骑士放下了面甲,而奥维基斯也摆好了骑抢。两人都举起左手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只等瑟德坎普手中的手帕落地,两人就开始冲刺进行对决了。
出了个小插曲,瑟得坎普的手帕扔了出去,将要落地的时候却被一阵轻风兜了起来,在半空中转啊转啊,所有人都盯着着那手帕,看着它在风中起舞……
洛里斯特强忍着笑,肚子都快憋痛了。吉姆却没这顾忌,笑的用头直撞城墙。帕特等人也在笑,只是没吉姆那么夸张。本来挺神圣很严肃的挑战对决,被这手帕一搞太可笑了。
直到这手帕吸引够了众多眼球,才缓缓飘落在地……
“杀!”奥维基斯低吼一声,双腿一夹,策马前冲,他不允许自己在成为骑士的第一天落败,一定要战胜对手。
那个兰伯威骑士的骑枪上冒出了剑芒,和奥维基斯一样,他也是白银二星的骑士……
两把闪着剑芒的骑抢相击在一起,发出一声震耳的声音,两匹坐骑围着打转,两位骑士在进行着激烈的搏杀……
和洛里斯特记忆不同的是,前世那个世界中世纪的骑士没有斗气,他们的对决就是拿着两把长长的苹果木做的骑抢相互冲刺,讲究的是一击必杀。而这个世界,有了斗气,两位骑士进行的对决更象是小时候听过的评书《三国演义》里面进行的武将单挑,打斗得更好看更精彩,围观的人群发出了一阵阵的欢呼声和呐喊声……
从技艺上来说,这位叫兰伯威的骑士比奥维基斯更娴熟更精湛,很明显是经过了长久的刻苦锻炼,但奥维基斯却比他久经战阵,在气势上更凶悍,好几次都宁愿和对手以伤换伤,这种同归与尽的架势很快就让那位兰伯威骑士落入了下风,在招式上束手束脚,陷于被动招架的地步。
奥维基斯突然一声暴喝,势若疯虎,将骑枪当成了长棍,劈头盖脸的砸将下来,连续五六下,那名兰伯威骑士终于招架不住,从马上摔了下来,再抬起头时,奥维基斯那闪着剑芒的枪尖已对准了他的喉咙。
兰伯威骑士无奈的坐在地上摆了摆手,奥维基斯收回了骑枪。兰伯威骑士的侍从把高举着的旗帜横放在马背上,拿起号角吹起了低沉的号角声,这表示挑战的骑士落败即将离场。
瑟得坎普策马上前和那个大嗓门的侍从低声交谈了一会,再行礼分开。而兰伯威骑士也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骑在马上的奥维基斯行了个抚胸礼,奥维基斯则用拳头轻轻敲击自己左胸的铁甲,这是骑士礼,表示自己欣赏对方的勇武,同时表示敬意。
“大人,就这么完了?为什么奥维基斯不杀了对方?”吉姆问。
“一般来说,象这种贵族的战争是很少死人的,除非是失手和误杀。能留手的尽量留手,不轻易伤害对手的生命,只因为对手也是和我们一样是英勇的骑士。不过失败的骑士会付出值他身价的赎金做为胜利者的战利品,象这种赎金都是让失败的骑士自己思量他值多少?如果付不出赎金的话那他就要交出他的盔甲,武器和坐骑。刚才瑟得坎普和对方的侍从交谈就是确认交付赎金的时间。不出意外的话,呆会那个骑士的侍从就会把赎金送过来的。”洛里斯特耐心的向吉姆解释。
吉姆挠了挠头:“大人,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样的贵族战争就是小孩在扮家家酒游戏呢?”
洛里斯特回答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