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真凶(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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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真凶(2更)
刘易斯的控诉撼动人心。
轮到辩方律师汤燕犀进行结案陈词。
汤燕犀站起身来,走到陪审团面前,手拄着栏杆却沉默了片刻。他那双清冽的长眸里浮起血丝,隐约有泪。
他甚至当真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来拭了拭眼角。
“不得不承认检察官的结案陈词真的很精彩,连我都被打动了。检察官方才的表现,让我联想到著名的悲剧大师。莫里哀说过,悲剧比喜剧更拥有撼动人心的力量。”
他顿了一下。
随即微微偏首:“可惜我们这里是庭审,不是戏剧舞台,律师也更不是演员。在座各位陪审员要的是事实与真相,而不是戏剧震撼人心的力量。”
“在前面交叉质证阶段,我方已经针对控方提出的所有证据进行了逐条的抗辩。在我方的抗辩之下,控方的许多证据出现漏洞,所以才会造成上一次庭审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形成无效审判,也才有了这一次的重审。”
“此次重审,控方最大的进步是在经过半年的准备之后,又提出了四位新的目击证人。无疑第一位目击证人艾拉是控方的主要证人,因为艾拉和死者索菲是同学、好友,对死者死亡前后的事情知道得比较详细和具体。”
“可是正如我方的抗辩,当证人艾拉到达地下室的时候,索菲已经死了,腿已经被斩断。她看见的只是血腥的现场,以及我当事人置身旁边的事实。可惜这个事实无法直接指向是我当事人杀死死者,并吃掉死者的腿肉。”
汤燕犀转了个身,目光瞥向原告席上坐着的刘易斯。
目光顺便滑上旁听席,仿佛无意,却正好落在安澄面上。
她是开庭之后才进来的,而且故意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却还是被他给逮着了。
情知躲不过,她索性坐直,朝他咬牙切齿。
他面上依旧凝肃,可是转过头去的一瞥,泄露了些微的笑意。
“其实艾拉真的是一个很棒的证人,她给我们提供了很多重要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指向了死者死亡的真相——可惜检察官只认定了我的当事人才是凶手,所以只顾着把艾拉的证言与我的当事人联系起来,而漏掉了那些虽然与指证我当事人无关、却分明更为重要的信息!”
满场都是一愣。
汤燕犀轻叹一声:“第一,艾拉为什么在遍寻死者不见的时候,会去地下的酒窖寻找?唯一的答案是艾拉一定曾经见到过索菲手里拿过红酒,是刚从酒窖里取出来的。因为死者曾经去过酒窖,所以艾拉才会下意识到酒窖再去看一眼。”
“控方指出,当时是我的当事人要求索菲去酒窖取酒,据此认定索菲后来再去酒窖就还是我当事人的要求,所以我的当事人应该是凶手——可是这只是推断,并无直接证据证明真的是我当事人要求索菲第二次去酒窖。”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这样来深入思考这条信息:是不是曾经在我当事人第一次要求索菲去取酒的时候,他们身边另有别人?那个人知道我的当事人曾经让索菲去酒窖,所以打好了算盘,在酒窖里杀人,然后嫁祸给我的当事人——呵,反正我的当事人是著名的食人魔嘛,只要发生类似的案件,那么警方就一定会将疑点锁定在我当事人身上,那个真凶就自然可以轻松洗脱嫌疑。”
“所以我倒想建议刘易斯检察官,回去继续调当晚的视频录像,在我当事人和索菲的身边去寻找那个可疑的身影。如果那个身影接下来真的出现在通往酒窖的路线上,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请回警局协助调查了!”
全场一片交头接耳。
安澄看见,几乎所有陪审员都看向了刘易斯。目光里有质疑,也有不理解。安澄明白,汤燕犀的目的已经几乎达成了一半。
检察官的职责,在普通的百姓看来是打击犯罪,而不是“只问罪一个被告”。所以他们受了汤燕犀的影响,开始怀疑刘易斯只揪住菲力不放,而没有撒开更大的网去追捕嫌疑更大的人。
这也正是“隔行如隔山”的痛楚吧。其实对于检察官来说,他此时具体的职责只是在庭上以某一罪名对某一特定的被告提起诉讼。受人力物力所限,检察官也做不到撒那么大的网,抓那么多的嫌疑人。
微微停顿之后,汤燕犀继续抛出第二个结案观点。
“第二,我相信各位陪审员也一定曾经留意过艾拉证词中的一个细节:戒指。死者索菲手指上在那个晚上忽然多出来的一个戒指。”
“这个戒指曾经让索菲十分开心,还向艾拉展示过;也就是为了这个戒指,艾拉提出要早走,索菲竟然不肯。”
“那么这个戒指,控方是否已经查清了戒指是谁送的,以及索菲死后戒指又去了哪里?”
汤燕犀转头朝刘易斯眯眼冷笑:“控方的证据清单里,可并没有这枚戒指啊!”
如果不是结案陈词了,不可以再起身反对,否则刘易斯早起来喊几十遍了。他紧紧抿着嘴角,只能死死咬住牙关。
汤燕犀轻叹了口气:“如果是别的倒也罢了,偏偏是枚戒指啊。戒指在我们人类社会的认知里,偏偏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所以我都忍不住想象,一定是一位男性赠送给索菲的吧,而且索菲既然那么喜欢戒指,就也证明她对那位男性也是十分喜欢的吧?”
“一位男性一个美丽的少女,在那晚的聚会上一见钟情,***……我想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找个背人的地方幽会一番。那么哪里合适呢?地下的酒窖一定是个不错的选择。更何况索菲之前刚刚去过,了解路线和那里的情形。于是两人相约而去……”
汤燕犀说到这里又是故意一顿。
接下来,他长眉染上了轻轻的惆怅。
“爱情有时候是个神话,可也有时候其实是个阴谋。少女索菲带着对爱情的憧憬而去,也许到了酒窖才发现,那个温柔慷慨的男士,其实是个恶魔。他冒犯了她,然后又杀了她,最后为了可以水到渠成嫁祸给著名的食人魔菲力,所以将她的腿斩下来,还故意留了些碎肉在现场,造成是我当事人啃食的情形。”
“瞧,一起多么完美的谋杀案,连替罪羊都是现成的,根本就不会有人怀疑到他。”
满场都有些惊慌。这世上有一个菲力已经叫人噩梦了,那么如果另外还有一个这样的人,而且还懂得利用菲力的恶名,那么这个人岂不是更加可怖了?!
“可是这个凶手可惜没那么完美,他也同样留下了蛛丝马迹。只要检察官能放下对我当事人的偏见,将注意力放在寻找真凶上,那么一定能够缉获真凶,为惨死的索菲报仇。”
他抬眸静静凝视刘易斯:“检察官说得没错,那样美丽、聪慧、上进的少女,不应该就这么白白死了。检察官应该还给索菲一个公道,全心全力抓住真凶,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她的在天之灵,想要抓住的只有杀害她的真凶,她想要的可不是利用她自己这一起命案,帮控方和警方抓住50年来都没抓住的菲力啊……因为,菲力根本就不是杀死她的人!”
全场大哗。
有人认为汤燕犀的分析鞭辟入里,有的则觉得他说大话。
安澄也明白,作为一个律师来说,将疑点从自己当事人身上转移走就够了,抓住真凶是检察官和警方的工作。可是她还是想知道,汤燕犀说这些话是他真的负责任分析出来的,还只是为了迷惑众人,混淆视线。
法庭里的一片交头接耳里,汤燕犀忽地又向旁听席转眸瞥来。
“凶手留下的最大线索,就是索菲失踪的那条腿。为了营造那条腿被我当事人吃掉了的假相,那条腿势必不能留在现场,也不可以留在房子里,真凶需要将那条腿带走。”
“一条一米多长的腿,20公斤左右的重量,用什么办法可以堂而皇之地带走,而不引起任何怀疑呢?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想要去查一查当晚现场乐队的乐手。比如有背大提琴的,那条琴箱足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这样一条腿了。”
满场低低惊叫。
汤燕犀却垂下眸子去,只看着自己那修长白皙的手指。
“还有一个可能:锯子。艾拉反复说过,索菲的腿是被锯下来的,那么当晚在现场谁能有机会接触到锯子?还有,既然腿是被锯下来的,可见切口平整。用锯子是需要一点专业技能的,更何况是在锯人腿,如果没有职业背景,真凶做不到那么冷静和娴熟。”
“当晚是个大party,餐饮都由外包公司负责,所以自然有餐厨人员。他们带来鲜肉,负责肢解和烹调。如果有剩下的,他们也会自行带走。一条人腿分割了混在其他肉类里,普通人,又是在夜色里,是没人能分辨得出来的。”
257、真凶(2更)
刘易斯的控诉撼动人心。
轮到辩方律师汤燕犀进行结案陈词。
汤燕犀站起身来,走到陪审团面前,手拄着栏杆却沉默了片刻。他那双清冽的长眸里浮起血丝,隐约有泪。
他甚至当真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来拭了拭眼角。
“不得不承认检察官的结案陈词真的很精彩,连我都被打动了。检察官方才的表现,让我联想到著名的悲剧大师。莫里哀说过,悲剧比喜剧更拥有撼动人心的力量。”
他顿了一下。
随即微微偏首:“可惜我们这里是庭审,不是戏剧舞台,律师也更不是演员。在座各位陪审员要的是事实与真相,而不是戏剧震撼人心的力量。”
“在前面交叉质证阶段,我方已经针对控方提出的所有证据进行了逐条的抗辩。在我方的抗辩之下,控方的许多证据出现漏洞,所以才会造成上一次庭审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形成无效审判,也才有了这一次的重审。”
“此次重审,控方最大的进步是在经过半年的准备之后,又提出了四位新的目击证人。无疑第一位目击证人艾拉是控方的主要证人,因为艾拉和死者索菲是同学、好友,对死者死亡前后的事情知道得比较详细和具体。”
“可是正如我方的抗辩,当证人艾拉到达地下室的时候,索菲已经死了,腿已经被斩断。她看见的只是血腥的现场,以及我当事人置身旁边的事实。可惜这个事实无法直接指向是我当事人杀死死者,并吃掉死者的腿肉。”
汤燕犀转了个身,目光瞥向原告席上坐着的刘易斯。
目光顺便滑上旁听席,仿佛无意,却正好落在安澄面上。
她是开庭之后才进来的,而且故意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却还是被他给逮着了。
情知躲不过,她索性坐直,朝他咬牙切齿。
他面上依旧凝肃,可是转过头去的一瞥,泄露了些微的笑意。
“其实艾拉真的是一个很棒的证人,她给我们提供了很多重要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指向了死者死亡的真相——可惜检察官只认定了我的当事人才是凶手,所以只顾着把艾拉的证言与我的当事人联系起来,而漏掉了那些虽然与指证我当事人无关、却分明更为重要的信息!”
满场都是一愣。
汤燕犀轻叹一声:“第一,艾拉为什么在遍寻死者不见的时候,会去地下的酒窖寻找?唯一的答案是艾拉一定曾经见到过索菲手里拿过红酒,是刚从酒窖里取出来的。因为死者曾经去过酒窖,所以艾拉才会下意识到酒窖再去看一眼。”
“控方指出,当时是我的当事人要求索菲去酒窖取酒,据此认定索菲后来再去酒窖就还是我当事人的要求,所以我的当事人应该是凶手——可是这只是推断,并无直接证据证明真的是我当事人要求索菲第二次去酒窖。”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这样来深入思考这条信息:是不是曾经在我当事人第一次要求索菲去取酒的时候,他们身边另有别人?那个人知道我的当事人曾经让索菲去酒窖,所以打好了算盘,在酒窖里杀人,然后嫁祸给我的当事人——呵,反正我的当事人是著名的食人魔嘛,只要发生类似的案件,那么警方就一定会将疑点锁定在我当事人身上,那个真凶就自然可以轻松洗脱嫌疑。”
“所以我倒想建议刘易斯检察官,回去继续调当晚的视频录像,在我当事人和索菲的身边去寻找那个可疑的身影。如果那个身影接下来真的出现在通往酒窖的路线上,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请回警局协助调查了!”
全场一片交头接耳。
安澄看见,几乎所有陪审员都看向了刘易斯。目光里有质疑,也有不理解。安澄明白,汤燕犀的目的已经几乎达成了一半。
检察官的职责,在普通的百姓看来是打击犯罪,而不是“只问罪一个被告”。所以他们受了汤燕犀的影响,开始怀疑刘易斯只揪住菲力不放,而没有撒开更大的网去追捕嫌疑更大的人。
这也正是“隔行如隔山”的痛楚吧。其实对于检察官来说,他此时具体的职责只是在庭上以某一罪名对某一特定的被告提起诉讼。受人力物力所限,检察官也做不到撒那么大的网,抓那么多的嫌疑人。
微微停顿之后,汤燕犀继续抛出第二个结案观点。
“第二,我相信各位陪审员也一定曾经留意过艾拉证词中的一个细节:戒指。死者索菲手指上在那个晚上忽然多出来的一个戒指。”
“这个戒指曾经让索菲十分开心,还向艾拉展示过;也就是为了这个戒指,艾拉提出要早走,索菲竟然不肯。”
“那么这个戒指,控方是否已经查清了戒指是谁送的,以及索菲死后戒指又去了哪里?”
汤燕犀转头朝刘易斯眯眼冷笑:“控方的证据清单里,可并没有这枚戒指啊!”
如果不是结案陈词了,不可以再起身反对,否则刘易斯早起来喊几十遍了。他紧紧抿着嘴角,只能死死咬住牙关。
汤燕犀轻叹了口气:“如果是别的倒也罢了,偏偏是枚戒指啊。戒指在我们人类社会的认知里,偏偏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所以我都忍不住想象,一定是一位男性赠送给索菲的吧,而且索菲既然那么喜欢戒指,就也证明她对那位男性也是十分喜欢的吧?”
“一位男性一个美丽的少女,在那晚的聚会上一见钟情,***……我想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找个背人的地方幽会一番。那么哪里合适呢?地下的酒窖一定是个不错的选择。更何况索菲之前刚刚去过,了解路线和那里的情形。于是两人相约而去……”
汤燕犀说到这里又是故意一顿。
接下来,他长眉染上了轻轻的惆怅。
“爱情有时候是个神话,可也有时候其实是个阴谋。少女索菲带着对爱情的憧憬而去,也许到了酒窖才发现,那个温柔慷慨的男士,其实是个恶魔。他冒犯了她,然后又杀了她,最后为了可以水到渠成嫁祸给著名的食人魔菲力,所以将她的腿斩下来,还故意留了些碎肉在现场,造成是我当事人啃食的情形。”
“瞧,一起多么完美的谋杀案,连替罪羊都是现成的,根本就不会有人怀疑到他。”
满场都有些惊慌。这世上有一个菲力已经叫人噩梦了,那么如果另外还有一个这样的人,而且还懂得利用菲力的恶名,那么这个人岂不是更加可怖了?!
“可是这个凶手可惜没那么完美,他也同样留下了蛛丝马迹。只要检察官能放下对我当事人的偏见,将注意力放在寻找真凶上,那么一定能够缉获真凶,为惨死的索菲报仇。”
他抬眸静静凝视刘易斯:“检察官说得没错,那样美丽、聪慧、上进的少女,不应该就这么白白死了。检察官应该还给索菲一个公道,全心全力抓住真凶,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她的在天之灵,想要抓住的只有杀害她的真凶,她想要的可不是利用她自己这一起命案,帮控方和警方抓住50年来都没抓住的菲力啊……因为,菲力根本就不是杀死她的人!”
全场大哗。
有人认为汤燕犀的分析鞭辟入里,有的则觉得他说大话。
安澄也明白,作为一个律师来说,将疑点从自己当事人身上转移走就够了,抓住真凶是检察官和警方的工作。可是她还是想知道,汤燕犀说这些话是他真的负责任分析出来的,还只是为了迷惑众人,混淆视线。
法庭里的一片交头接耳里,汤燕犀忽地又向旁听席转眸瞥来。
“凶手留下的最大线索,就是索菲失踪的那条腿。为了营造那条腿被我当事人吃掉了的假相,那条腿势必不能留在现场,也不可以留在房子里,真凶需要将那条腿带走。”
“一条一米多长的腿,20公斤左右的重量,用什么办法可以堂而皇之地带走,而不引起任何怀疑呢?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想要去查一查当晚现场乐队的乐手。比如有背大提琴的,那条琴箱足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这样一条腿了。”
满场低低惊叫。
汤燕犀却垂下眸子去,只看着自己那修长白皙的手指。
“还有一个可能:锯子。艾拉反复说过,索菲的腿是被锯下来的,那么当晚在现场谁能有机会接触到锯子?还有,既然腿是被锯下来的,可见切口平整。用锯子是需要一点专业技能的,更何况是在锯人腿,如果没有职业背景,真凶做不到那么冷静和娴熟。”
“当晚是个大party,餐饮都由外包公司负责,所以自然有餐厨人员。他们带来鲜肉,负责肢解和烹调。如果有剩下的,他们也会自行带走。一条人腿分割了混在其他肉类里,普通人,又是在夜色里,是没人能分辨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