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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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凌希也曾陪着着吴老师去见过冯安及其手下的工作人员,但并没机会说上话,估计冯安根本不会记得还有他这号人物的存在。最初冯安留给凌希的印象很儒雅也很严肃,他面容干净衣着整齐,说话语速较慢,总是花很多时间在思考着,和艺术家相比,他的气质倒更像是象牙塔内的学者。
可事实上碰面并没凌希想象中那么正式,整个气氛更像是大家坐在一起愉快地闲聊。凌希有带临时拷贝的小样给冯安,但冯安还是希望他能现场进行演绎。唱歌对于凌希来说是最没有负担的一件事,不管处在何种情绪之中,只要一开口唱歌,他总能很快放松下来,忘记周围的一切,全身心沉浸在音乐世界当中。
凌希低着头专注唱歌的时候,冯安一直笑眯眯看着他,就像是站在美术馆里津津有味欣赏着一件工艺品,而手提摄影机负责拍摄工作日常的助理则不停在旁边转来转去,通过取景框记录着凌希的一举一动。
整首歌唱完,冯安并没有立刻发表意见,而是招呼了凌希一起到休息区去坐坐,顺便喝杯茶。凌希从表情上判断不出冯安对自己的评价,心里多少有些忐忑,进去之后他略微迟疑了一下,选择坐在了距离冯安最远的一张沙发上。
冯安默默端详着凌希,看得出他很拘谨,坐在那后背挺得笔直,两手搁在膝盖上略显僵硬。但他看人的眼神很真诚,也很坚定,没有丝毫的游移与闪烁。直到彻底看了个够,冯安才轻声细语地开口道:“你叫凌希对吧,名字很好听。”
凌希短促地笑了一下:“谢谢。”
话题在凌希那继续不下去,冯安只好一个人讲了起来:“我还以为你是阿吴的助理呢,没想到竟是个不错的歌手,单单看填词作曲绝对想不到你本人这么年轻。说起来,二十几年前我刚刚出道的时候就同阿吴合作过,算老相识了,他眼光一直不错,尤其擅长挖掘有潜力的新人。”
凌希不知该如何回答,所以只是羞涩地抿了抿嘴角,没说话。
冯安并不在意他的沉默寡言:“感觉你和之前那个男孩子唱的版本很不一样,怎么说呢……他比较情绪化,而你相对内敛一些。我的几名同事听过他演唱纷纷表示有种想哭的冲动,但我看他们今天的反应都很淡定。”
凌希侧过头去想了想,眉头疑惑地皱了起来:“为什么要让人哭?”
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提问,冯安微微一愣,笑容里多了几分玩味:“就像惊呼之于疼痛一样,‘哭’难道不是用来表现伤心失意最直观、最简便的手法吗?”
凌希不以为然地扬起眉:“电影剧本我在老师那里看到过,也看了几个版本粗剪的片花,我不觉得主人公是个伤心失意的人,他只是很孤独罢了……”
冯安没有插嘴,只是用鼓励的眼神示意他说下去,故而凌希又接着说道:“想想看,一个人住在荒凉的岛上,与妻子、女儿远隔重洋,周围的同伴都没办法交流,连唯一作为精神寄托的家信都根本没办法寄送出去……他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年复一年的,遇到困难就自己帮助自己,感觉难过就自己安慰自己,生病受伤就自己照顾自己,连说话也大多是自言自语……当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时候,又怎么会带着那么多复杂的情绪呢?”
冯安赞许地点点头:“你分析得很深入,苦难经历得多了,反而看淡了,尤其是被命运挟裹着看不到希望的时候。”
见冯安理解了自己的想法,凌希很开心:“如果不看淡的话,他可能根本就活不下去。”
正说着话,工作人员送了刚刚泡好的热茶过来,冯安盛情邀请凌希品尝了一番自己私藏的好茶,又扯了几句对茶道的心得,才重新切入正题:“可能是职业的关系吧,我一直对年轻人的生活很感兴趣,凌希,说说看,你为什么喜欢唱歌?”
经过前面的交流,凌希在冯安面前已经没什么顾忌了,他十分直白地回答道:“原因很简单,想出名,想拿奖,想站在舞台上看成千上万人同时为我鼓掌欢呼,想在那些断言我一定不会成功的家伙面前争口气。”
对于他的回答冯安丝毫不觉得惊讶:“那刨除掉利益层面的呢?”
凌希将目光投向墙角,认真思索了很久,久到差点让人误以为他睡着了,才缓缓开口道:“可能我这个人不太擅长表达吧,总觉得语言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有人听出一种意思,有人则听出另一种意思,多几个字,少几个字,哪怕只是语气助词,所传达的内涵就完全不同了。你想听懂一个人讲话,不光要看说话的内容,还要留神他说话时的语气,神态,背景……可音乐不一样,就算用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也能瞬间领悟到歌里表达的情感,有些歌会让人微笑,有些歌会让人流泪,当我唱起小星星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小孩子,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说着说着他不自觉哼唱了起来,头还小幅度左右摇晃打着拍子,嘴唇弯弯翘起,嘴角边挤出颗大大的酒窝,笑容纯真干净得连冯安也受到感染,跟着一起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出于私心,冯安有意提及了一首不太有名的老歌,问凌希会不会唱,凌希十分自信地点点头,立马抱着吉他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清澈而富有磁性,转音自然流畅,尤其唱起一些富有年代感的老歌时,有种娓娓道来的从容,直听得冯安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恍惚间好像回到了自己青涩美好的学生时代,依稀记得,那也曾是孔繁珍最为中意的歌曲……
聊过了唱歌的话题,冯安又随口问凌希:“看你形象不错,有没有考虑过往演员的方向努力?”
凌希当即摇头:“没有。”
“为什么?”冯安凡事总要问个原因,“现在很多艺人都选择多栖发展,应该趁年轻多做尝试才对。”
凌希撇撇嘴:“做人不可以太贪心,要认清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
“保持这样的想法倒也没错。”冯安听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如果哪天你开始对这方面产生兴趣的话,倒可以联系我,或许我们有机会合作也不一定。另外我下一部电影与歌手有关,会使用到大量的原创音乐,不出意外的话到时还会与阿吴合作,年轻人,多多加油!”
之后凌希又就歌曲的细节询问了冯安一些意见,就告辞离开了。冯安亲自将他送到了门口,转回身又将负责纪录片的助理叫了过来,两人直接头碰着头在摄影机里看起了回放。凌希的脸没什么棱角,却很上镜,睫毛,鼻尖,嘴唇,下巴,都是微微向上翘着的感觉,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倔强,低头弹琴的时候又莫名显出一丝忧郁。
助理由衷感叹:“他确实很符合Lyle的形象,就是人青涩了一些,不知道演技怎么样。”
冯安耸了耸肩:“他不是Lyle才需要去演,如果他是Lyle,就根本不需要演技了。不过说再多也没用,他对演戏没兴趣,还是继续找合适Lyle的人选吧,里岛这么大,不信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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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凌希满心欢快,他喜欢这种被认可的感觉,尤其是被自己崇敬和钦佩的人认可。他很想有人能跟他一起分享这种心情,然后脑子里瞬间就跳出了陆孝严的脸……陆孝严是第一个用手亲笔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字给他的人,而且写得很好看——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
凌希兴奋地掏出手机,又放下了,仔细想一想,其实他也没什么可说的,而且他怕耽误到陆孝严做事,怕陆孝严觉得他烦。要是陆孝严烦了,很可能明年就没人记得他的生日了。
人行道上黄色地砖夹杂在灰色地砖里排列出了不同图案,凌希孩子气地一路踩在黄色地砖上,左脚两步,右脚三步,再绕出一个大大的L形……中间插|进几块红色的地砖,他还特意跳了过去。
经过那间乐器行,凌希有意无意朝着橱窗瞄了过去,想顺便看望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却发现原本摆放吉他的位置是空的。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还是忍不住小小的慌张了一下。玻璃有些反光,他靠近几步扒着窗子朝里望去,可仔仔细细搜寻过每张货架,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店老板认出了他,热情地走到门口打着招呼:“小伙子,来逛街啊?你那把吉他卖掉了,什么问题也没有,放心吧。”
凌希匆匆“嗯”了一声,转身朝街对面的车站走去。
十字路□通灯“嘀嘀嘀”响着,凌希被淹没在黑压压的人潮当中,大街上车子来来往往,两侧大厦墙壁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抬头看看,天很蓝,有团云彩从天空一角飘了过来,形状神似奔腾的小马,风吹着,小马飘啊飘地奔向另一角,又慢慢消散成了一片片不成形的棉絮。
警示音停止,红灯转换成绿灯,凌希鼓起嘴巴蓄了一大口气,在憋到极限时“噗”一下吐掉,然后大踏步朝斑马线走去,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亲人会老、会死,朋友会走、会散,没了就是没了,强求不得。与其哭天抢地自怨自艾,不如大踏步走下去,人生有无数个路口,会和无数的人相遇,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也要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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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凌希都在忙着比赛的事,根本没机会碰到陆孝严。
璀璨之星的组织者为了给比赛造势,替选手们分别安排了综艺节目进行表演。凌希刚好和那名叫程澈的男孩一组,一个负责弹琴唱歌,一个负责舞蹈Rap,两人从气质到风格到音乐路线都截然不同,看着完全不搭,可配在一起却新意十足,出奇地有火花。
程澈是个热情奔放的多动症患者,无论站着坐着还是走路都没办法保持安静,手脚一定会带出各种眼花缭乱的舞蹈动作。他爱帮助人,也很爱活跃气氛,只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关系,中文不太灵光,常常因为用错成语而闹笑话。好比某一次他为了表达对里岛的路况很熟,就形容自己是“老马识途”,并固执地强调说他虽然不姓马,但他妈妈的妈妈姓马,所以他也勉强算得上是个“老马”了。
撇开才艺不谈,单单看外形他们这对搭档也是整场节目最出挑的,所以编导特意将他们安排在了前面醒目的位置,可惜他们一个少言寡语,一个词不达意,录了快一半时间几乎都没开过口,宣传人员不得不在下面又是打手势又是举牌子,鼓励他们多说话,尽量参与到其他人中间去。
因为选手都是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女孩,所以节目特意安排了一个宠物环节,由嘉宾带着小猫小狗来到现场,表演一些可爱的技能,进行一些趣味问答,再跟选手们进行一些互动,不管怎么说,画面是绝对养眼的。嘉宾们的猫猫狗狗都是名贵品种,既漂亮又聪明,一上场就引得选手纷纷凑过去逗弄起来,只有凌希立刻躲开老远,一个人默默缩在镜头外的角落里。
程澈见状好心凑过来拉了拉他的胳膊:“凌希,看你惊心动魄的样子,是不是怕狗?”
凌希回头看了程澈一眼:“惊心动魄不是这么用的。”
程澈虚心求教:“那么惊天动地对不对?”
凌希无奈摇头:“也不对。”
宣传人员发现两人脱了队,跑过来小声询问道:“你们俩,站在那嘀咕什么呢?还不快过去好好录节目。”
见凌希磨磨蹭蹭不肯挪地方,程澈替他解释道:“凌希害怕那些动物。”
凌希皱了皱眉,还在死撑:“我不怕,我就是……不太喜欢。”
宣传人员很替他着急:“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有问题对台本的时候怎么不说?那等下主持人要是问起你记得解释一下,就说对动物皮毛过敏。你知道的,不喜欢小动物很可能被人发散成没有爱心,这是为了你好。”
可凌希很坚持自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宁愿他们因为我没爱心而讨厌我,也不愿意他们因为说谎而讨厌我。”
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宣传人员脸上现出不悦的神情:“喂,你这个孩子真是……”
察觉到气氛不对,程澈赶紧出面充起了和事老:“不要这个样子,大家都和蔼可亲一点,和蔼可亲一点嘛……”
这么胡乱一闹,那名宣传人员也没了脾气,刚巧编导招呼全体选手过去拍个大全景,程澈趁机拉着凌希跑了过去。镜头先是集体扫了一遍,又要求大家同时比出爱心的手势,凌希没反应过来,探出头想跟左右两边学学,可惜笨手笨脚比划了半天也没比对,还是程澈主动帮他摆好了位置,两个大男生在一起摆弄手指的画面傻乎乎的,却很可爱,虽然耽误了不少时间,可镜头始终都对准了他们两个。
宣传人员余怒未消,走到外场用手在脸颊边不断扇着风,刚巧旁边站了一名和她相熟的编导,指着监视器里的凌希闲话道:“这个凌什么的挺奇怪,说他适合娱乐圈吧,性子太倔,不肯让步,说他不适合娱乐圈吧,他还总能不知不觉就把镜头给抢了。”
宣传人员倒很认同这一点:“别看他不声不响的,我们调查过,他话题度蛮高的,不管表现怎么样,节目组肯定会保着他陪跑一段时间。”
编导听了神秘兮兮凑到宣传耳边小声打探道:“名次定了?冠军是谁?有什么风透来听听嘛。”
反正都是老朋友,也信得过,宣传朝场中活蹦乱跳的程澈扬了扬下巴:“你说是谁?那边那个是盛旷亲自带的,还有一个腾华家的今天没来,走到最后就各凭本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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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宣传人员断言的那样,节目播出之后论坛里对凌希的评价出现了两个极端,有人批评他冷淡傲慢没爱心,有人欣赏他率性坦诚不做作,两拨人为此争得乌烟瘴气,甚至还有人破口大骂。
另外还有一些人很看好凌希和程澈的组合,因为凌希的签名是“凌C”,而程澈喜欢入乡随俗将名字简写成“CC”,所以网友自作主张将给他们称作了3C组合,更有才的还专门给两人PS出了各种合影和宣传图集。
随着比赛的进行,选手们渐渐开始有了人气,时不时会有歌迷送花和食物到节目组后台慰劳慰劳偶像。比赛前几天彩排的时候,有两名女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成功混了进来,还讲明是来看凌希的。两人一见到凌希就兴奋地大嚷着:“凌希凌希,还认得我们吗?”
凌希原本正坐在化妆间的镜子前边听歌边发呆,看到镜子里突然出现了两个女生,他迟疑着摘掉耳机扭过上身:“抱歉,你们是……”
两个女生你一言我一语提醒着:“以前你在酒吧驻唱的时候我们找你合过影的,还记得吗?那时候你总戴个棒球帽,我们还要你把帽子摘下来拍的照。”
其中一个女生羞涩地夸奖着凌希:“那时候我就跟她说你很有明星相,早晚有一天会出名的,我们都好喜欢你,看好你拿冠军!”
另一个女生从背包里掏出了和凌希的合照,又掏出一根签字笔递给了凌希:“能不能先帮我们签个名?等将来你火了我们要好好拿出去炫耀炫耀。”
凌希乖乖接过照片和笔,摆好了要写字的架势,却在笔尖落下去的一刻停住了,又把照片和笔统统还了回去:“还是算了,我字写得太难看,等我回去练习一下再帮你们签。”
两个女生不解地对视了一眼,又嘻嘻笑了起来:“我们不介意,反正我们喜欢的是你的人,字难看无所谓,人好看就行。”
凌希果断摇头:“不行。我不想以后给别人看到了,说你们喜欢的人怎么这么差劲,连字都写不好。”
正说着,督导喊人出去彩排了,凌希摆摆手就小跑着赶了过去。中间休息的时候回到后台喝水,看那两个女生还没离开,他抬起戴表那只胳膊,用手指尖在表盘上轻敲了两下:“都几点了,还不走!”
两个女生指了指周围其他人的粉丝:“不是还没彩排完嘛,你看她们都没走。”
凌希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管她们干嘛,女孩子太晚回去不安全。”说着话他不由分说将两个女生朝外推去,“走吧,我送你们出去叫车。”
两个女生一边朝外走,一边小小声嘀咕着:“自己明明是个小孩,还学大人说话……”
很快拦下一辆出租车,看人都坐好了,凌希转身往回走去。车子开出没多远,两个女生又探头出来大声喊他:“凌希,加油!拿冠军!”
凌希没回头,步子也没停,只是高高扬起手,朝后比了个标准“V”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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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节目组有安排练舞,凌希又不出意外地拖了大家后腿,几次三番之后,编舞老师只好放行其他人,单独留了凌希下来恶补。程澈刚好有空,也主动留了下来,说是可以“火上浇油”他。
中午老师和工作人员都去吃饭了,凌希早早回到休息室,窝在沙发上拿出个小本子认认真真练起了签名。写着写着,身边弥漫起一阵浓郁的香气,原来是程澈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了过来,他将一杯递给凌希,又朝本子上瞄去:“你在干嘛?”
凌希将本子拎起来抖了抖:“练字。”
程澈兴致勃勃地举起食指摇晃着:“我知道我知道,这个是不是叫做舞文弄墨?”
凌希眨巴着眼睛看了看他,转过身去不说话了。后背冲着程澈坐了一会儿,凌希猛地弯下要去用手按住小腿,同时皱着眉“啊”了一声。
程澈匆忙咽下一口咖啡,担心地问道:“怎么了?”
凌希不断变换着腿的姿势:“抽筋了。”
“你腿伸直,勾脚尖,用力。”程澈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不慌不忙指导着凌希,见凌希自己使不上力气,他又主动蹲下去帮忙压着膝盖和脚掌,“临时加大运动量是这样的,肌肉还没适应,慢慢就好了……”
两人正忙活着,门口突然有人说话:“咦,凌希?你怎么在这?”
抬头一看是林广乐,凌希原本纠结的脸上顿时绽开了明显笑意,他丢下程澈,一瘸一拐迎了上去:“我来练舞的,乐哥你呢?”他嘴里问着林广乐,眼神却止不住朝林广乐身后瞄去,可惜没能找到那个隐隐期待的人影。
“我来和朋友约会的。”林广乐看看凌希,又看看休息室里端着一杯咖啡边喝边跳机器舞的程澈,嘻嘻嘻笑了起来:“这是里岛舞王要发威了吗?还有专属陪练,哈哈哈……练得怎么样?腿没事吧?”
“嗯……”凌希心不在焉地应对着,又没头没脑问林广乐,“孝严哥……最近挺忙的吧?”
林广乐揽住凌希肩膀慢悠悠往外走着:“你问孝严啊,他最近确实好忙,在张罗着筹钱做生意呢。”
“他缺钱吗?”凌希有些惊讶,“需要多少?二十万够不够?”
林广乐非常喜欢拿凌希寻开心:“怎么,你有二十万?”
凌希想了想:“现在还没有,不过比赛拿了冠军会奖励一辆车,差不多能卖二十几万吧。”
这么一说林广乐倒不忍心再开他玩笑了:“好不容易赚到的钱,干嘛便宜陆孝严那小子?”
凌希一脸的理所应当:“不是朋友吗?”低头想了想,他又问林广乐,“乐哥,说老实话,孝严哥是不是被家里人赶出来的?”
“啊?”林广乐一愣,下意识先扫视了一眼四周,感觉不会有人听见,才憋着笑问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凌希有理有据地认真分析着:“看他房子那么大,开的车也是名牌,还有个老佣人照顾,家里条件一定不错。既然如此干嘛要去牛郎店做事?一定是临时有困难,想赚快钱吧。听你说他妈妈很早去世了,爸爸不重视,兄弟又不和,应该是被赶出来的吧,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那位生病的阿姨……”
听他越说越离谱,林广乐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打住打住打住,凌希啊,你学唱歌真是屈才了,应该去学写作,进电视台当编剧才对嘛。”
凌希倒很谦虚:“不行的乐哥,我念书时作文写得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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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夜总会同陆孝严碰面的时候,林广乐把白天和凌希间的交谈当笑话原原本本学给了陆孝严。陆孝严听了拎起桌球杆就去戳林广乐屁股:“欠揍吧你!好好的干嘛跟他提那个!他本来就一门心思想扎在什么破*赛里头,拼死拼活要拿个冠军回来,这下更拉不住了。”
林广乐被戳得上蹿下跳,捂着屁股在包厢里绕起了圈子:“去就去了,参加比赛好歹是积累经验,又不会少块肉。不过我今天看到你的凌希小朋友和个筋肉靓仔凑在一起,好暧昧的样子,孝严,可不要太心酸哦!”
陆孝严完全不理他的挑衅,竖起桌球杆朝他一指:“去去去,去打听打听那家‘藤花’的老板是谁!”
林广乐保持在不会挨揍的安全距离外,学李小龙那样不断跳着碎步:“打听那个做什么?”
陆孝严霸气地一拍桌球案:“买下它!封了它!”
哼!让它再胡乱起名字!
之前凌希也曾陪着着吴老师去见过冯安及其手下的工作人员,但并没机会说上话,估计冯安根本不会记得还有他这号人物的存在。最初冯安留给凌希的印象很儒雅也很严肃,他面容干净衣着整齐,说话语速较慢,总是花很多时间在思考着,和艺术家相比,他的气质倒更像是象牙塔内的学者。
可事实上碰面并没凌希想象中那么正式,整个气氛更像是大家坐在一起愉快地闲聊。凌希有带临时拷贝的小样给冯安,但冯安还是希望他能现场进行演绎。唱歌对于凌希来说是最没有负担的一件事,不管处在何种情绪之中,只要一开口唱歌,他总能很快放松下来,忘记周围的一切,全身心沉浸在音乐世界当中。
凌希低着头专注唱歌的时候,冯安一直笑眯眯看着他,就像是站在美术馆里津津有味欣赏着一件工艺品,而手提摄影机负责拍摄工作日常的助理则不停在旁边转来转去,通过取景框记录着凌希的一举一动。
整首歌唱完,冯安并没有立刻发表意见,而是招呼了凌希一起到休息区去坐坐,顺便喝杯茶。凌希从表情上判断不出冯安对自己的评价,心里多少有些忐忑,进去之后他略微迟疑了一下,选择坐在了距离冯安最远的一张沙发上。
冯安默默端详着凌希,看得出他很拘谨,坐在那后背挺得笔直,两手搁在膝盖上略显僵硬。但他看人的眼神很真诚,也很坚定,没有丝毫的游移与闪烁。直到彻底看了个够,冯安才轻声细语地开口道:“你叫凌希对吧,名字很好听。”
凌希短促地笑了一下:“谢谢。”
话题在凌希那继续不下去,冯安只好一个人讲了起来:“我还以为你是阿吴的助理呢,没想到竟是个不错的歌手,单单看填词作曲绝对想不到你本人这么年轻。说起来,二十几年前我刚刚出道的时候就同阿吴合作过,算老相识了,他眼光一直不错,尤其擅长挖掘有潜力的新人。”
凌希不知该如何回答,所以只是羞涩地抿了抿嘴角,没说话。
冯安并不在意他的沉默寡言:“感觉你和之前那个男孩子唱的版本很不一样,怎么说呢……他比较情绪化,而你相对内敛一些。我的几名同事听过他演唱纷纷表示有种想哭的冲动,但我看他们今天的反应都很淡定。”
凌希侧过头去想了想,眉头疑惑地皱了起来:“为什么要让人哭?”
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提问,冯安微微一愣,笑容里多了几分玩味:“就像惊呼之于疼痛一样,‘哭’难道不是用来表现伤心失意最直观、最简便的手法吗?”
凌希不以为然地扬起眉:“电影剧本我在老师那里看到过,也看了几个版本粗剪的片花,我不觉得主人公是个伤心失意的人,他只是很孤独罢了……”
冯安没有插嘴,只是用鼓励的眼神示意他说下去,故而凌希又接着说道:“想想看,一个人住在荒凉的岛上,与妻子、女儿远隔重洋,周围的同伴都没办法交流,连唯一作为精神寄托的家信都根本没办法寄送出去……他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年复一年的,遇到困难就自己帮助自己,感觉难过就自己安慰自己,生病受伤就自己照顾自己,连说话也大多是自言自语……当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时候,又怎么会带着那么多复杂的情绪呢?”
冯安赞许地点点头:“你分析得很深入,苦难经历得多了,反而看淡了,尤其是被命运挟裹着看不到希望的时候。”
见冯安理解了自己的想法,凌希很开心:“如果不看淡的话,他可能根本就活不下去。”
正说着话,工作人员送了刚刚泡好的热茶过来,冯安盛情邀请凌希品尝了一番自己私藏的好茶,又扯了几句对茶道的心得,才重新切入正题:“可能是职业的关系吧,我一直对年轻人的生活很感兴趣,凌希,说说看,你为什么喜欢唱歌?”
经过前面的交流,凌希在冯安面前已经没什么顾忌了,他十分直白地回答道:“原因很简单,想出名,想拿奖,想站在舞台上看成千上万人同时为我鼓掌欢呼,想在那些断言我一定不会成功的家伙面前争口气。”
对于他的回答冯安丝毫不觉得惊讶:“那刨除掉利益层面的呢?”
凌希将目光投向墙角,认真思索了很久,久到差点让人误以为他睡着了,才缓缓开口道:“可能我这个人不太擅长表达吧,总觉得语言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有人听出一种意思,有人则听出另一种意思,多几个字,少几个字,哪怕只是语气助词,所传达的内涵就完全不同了。你想听懂一个人讲话,不光要看说话的内容,还要留神他说话时的语气,神态,背景……可音乐不一样,就算用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也能瞬间领悟到歌里表达的情感,有些歌会让人微笑,有些歌会让人流泪,当我唱起小星星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小孩子,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说着说着他不自觉哼唱了起来,头还小幅度左右摇晃打着拍子,嘴唇弯弯翘起,嘴角边挤出颗大大的酒窝,笑容纯真干净得连冯安也受到感染,跟着一起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出于私心,冯安有意提及了一首不太有名的老歌,问凌希会不会唱,凌希十分自信地点点头,立马抱着吉他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清澈而富有磁性,转音自然流畅,尤其唱起一些富有年代感的老歌时,有种娓娓道来的从容,直听得冯安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恍惚间好像回到了自己青涩美好的学生时代,依稀记得,那也曾是孔繁珍最为中意的歌曲……
聊过了唱歌的话题,冯安又随口问凌希:“看你形象不错,有没有考虑过往演员的方向努力?”
凌希当即摇头:“没有。”
“为什么?”冯安凡事总要问个原因,“现在很多艺人都选择多栖发展,应该趁年轻多做尝试才对。”
凌希撇撇嘴:“做人不可以太贪心,要认清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
“保持这样的想法倒也没错。”冯安听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如果哪天你开始对这方面产生兴趣的话,倒可以联系我,或许我们有机会合作也不一定。另外我下一部电影与歌手有关,会使用到大量的原创音乐,不出意外的话到时还会与阿吴合作,年轻人,多多加油!”
之后凌希又就歌曲的细节询问了冯安一些意见,就告辞离开了。冯安亲自将他送到了门口,转回身又将负责纪录片的助理叫了过来,两人直接头碰着头在摄影机里看起了回放。凌希的脸没什么棱角,却很上镜,睫毛,鼻尖,嘴唇,下巴,都是微微向上翘着的感觉,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倔强,低头弹琴的时候又莫名显出一丝忧郁。
助理由衷感叹:“他确实很符合Lyle的形象,就是人青涩了一些,不知道演技怎么样。”
冯安耸了耸肩:“他不是Lyle才需要去演,如果他是Lyle,就根本不需要演技了。不过说再多也没用,他对演戏没兴趣,还是继续找合适Lyle的人选吧,里岛这么大,不信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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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凌希满心欢快,他喜欢这种被认可的感觉,尤其是被自己崇敬和钦佩的人认可。他很想有人能跟他一起分享这种心情,然后脑子里瞬间就跳出了陆孝严的脸……陆孝严是第一个用手亲笔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字给他的人,而且写得很好看——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
凌希兴奋地掏出手机,又放下了,仔细想一想,其实他也没什么可说的,而且他怕耽误到陆孝严做事,怕陆孝严觉得他烦。要是陆孝严烦了,很可能明年就没人记得他的生日了。
人行道上黄色地砖夹杂在灰色地砖里排列出了不同图案,凌希孩子气地一路踩在黄色地砖上,左脚两步,右脚三步,再绕出一个大大的L形……中间插|进几块红色的地砖,他还特意跳了过去。
经过那间乐器行,凌希有意无意朝着橱窗瞄了过去,想顺便看望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却发现原本摆放吉他的位置是空的。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还是忍不住小小的慌张了一下。玻璃有些反光,他靠近几步扒着窗子朝里望去,可仔仔细细搜寻过每张货架,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店老板认出了他,热情地走到门口打着招呼:“小伙子,来逛街啊?你那把吉他卖掉了,什么问题也没有,放心吧。”
凌希匆匆“嗯”了一声,转身朝街对面的车站走去。
十字路□通灯“嘀嘀嘀”响着,凌希被淹没在黑压压的人潮当中,大街上车子来来往往,两侧大厦墙壁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抬头看看,天很蓝,有团云彩从天空一角飘了过来,形状神似奔腾的小马,风吹着,小马飘啊飘地奔向另一角,又慢慢消散成了一片片不成形的棉絮。
警示音停止,红灯转换成绿灯,凌希鼓起嘴巴蓄了一大口气,在憋到极限时“噗”一下吐掉,然后大踏步朝斑马线走去,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亲人会老、会死,朋友会走、会散,没了就是没了,强求不得。与其哭天抢地自怨自艾,不如大踏步走下去,人生有无数个路口,会和无数的人相遇,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也要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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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凌希都在忙着比赛的事,根本没机会碰到陆孝严。
璀璨之星的组织者为了给比赛造势,替选手们分别安排了综艺节目进行表演。凌希刚好和那名叫程澈的男孩一组,一个负责弹琴唱歌,一个负责舞蹈Rap,两人从气质到风格到音乐路线都截然不同,看着完全不搭,可配在一起却新意十足,出奇地有火花。
程澈是个热情奔放的多动症患者,无论站着坐着还是走路都没办法保持安静,手脚一定会带出各种眼花缭乱的舞蹈动作。他爱帮助人,也很爱活跃气氛,只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关系,中文不太灵光,常常因为用错成语而闹笑话。好比某一次他为了表达对里岛的路况很熟,就形容自己是“老马识途”,并固执地强调说他虽然不姓马,但他妈妈的妈妈姓马,所以他也勉强算得上是个“老马”了。
撇开才艺不谈,单单看外形他们这对搭档也是整场节目最出挑的,所以编导特意将他们安排在了前面醒目的位置,可惜他们一个少言寡语,一个词不达意,录了快一半时间几乎都没开过口,宣传人员不得不在下面又是打手势又是举牌子,鼓励他们多说话,尽量参与到其他人中间去。
因为选手都是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女孩,所以节目特意安排了一个宠物环节,由嘉宾带着小猫小狗来到现场,表演一些可爱的技能,进行一些趣味问答,再跟选手们进行一些互动,不管怎么说,画面是绝对养眼的。嘉宾们的猫猫狗狗都是名贵品种,既漂亮又聪明,一上场就引得选手纷纷凑过去逗弄起来,只有凌希立刻躲开老远,一个人默默缩在镜头外的角落里。
程澈见状好心凑过来拉了拉他的胳膊:“凌希,看你惊心动魄的样子,是不是怕狗?”
凌希回头看了程澈一眼:“惊心动魄不是这么用的。”
程澈虚心求教:“那么惊天动地对不对?”
凌希无奈摇头:“也不对。”
宣传人员发现两人脱了队,跑过来小声询问道:“你们俩,站在那嘀咕什么呢?还不快过去好好录节目。”
见凌希磨磨蹭蹭不肯挪地方,程澈替他解释道:“凌希害怕那些动物。”
凌希皱了皱眉,还在死撑:“我不怕,我就是……不太喜欢。”
宣传人员很替他着急:“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有问题对台本的时候怎么不说?那等下主持人要是问起你记得解释一下,就说对动物皮毛过敏。你知道的,不喜欢小动物很可能被人发散成没有爱心,这是为了你好。”
可凌希很坚持自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宁愿他们因为我没爱心而讨厌我,也不愿意他们因为说谎而讨厌我。”
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宣传人员脸上现出不悦的神情:“喂,你这个孩子真是……”
察觉到气氛不对,程澈赶紧出面充起了和事老:“不要这个样子,大家都和蔼可亲一点,和蔼可亲一点嘛……”
这么胡乱一闹,那名宣传人员也没了脾气,刚巧编导招呼全体选手过去拍个大全景,程澈趁机拉着凌希跑了过去。镜头先是集体扫了一遍,又要求大家同时比出爱心的手势,凌希没反应过来,探出头想跟左右两边学学,可惜笨手笨脚比划了半天也没比对,还是程澈主动帮他摆好了位置,两个大男生在一起摆弄手指的画面傻乎乎的,却很可爱,虽然耽误了不少时间,可镜头始终都对准了他们两个。
宣传人员余怒未消,走到外场用手在脸颊边不断扇着风,刚巧旁边站了一名和她相熟的编导,指着监视器里的凌希闲话道:“这个凌什么的挺奇怪,说他适合娱乐圈吧,性子太倔,不肯让步,说他不适合娱乐圈吧,他还总能不知不觉就把镜头给抢了。”
宣传人员倒很认同这一点:“别看他不声不响的,我们调查过,他话题度蛮高的,不管表现怎么样,节目组肯定会保着他陪跑一段时间。”
编导听了神秘兮兮凑到宣传耳边小声打探道:“名次定了?冠军是谁?有什么风透来听听嘛。”
反正都是老朋友,也信得过,宣传朝场中活蹦乱跳的程澈扬了扬下巴:“你说是谁?那边那个是盛旷亲自带的,还有一个腾华家的今天没来,走到最后就各凭本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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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宣传人员断言的那样,节目播出之后论坛里对凌希的评价出现了两个极端,有人批评他冷淡傲慢没爱心,有人欣赏他率性坦诚不做作,两拨人为此争得乌烟瘴气,甚至还有人破口大骂。
另外还有一些人很看好凌希和程澈的组合,因为凌希的签名是“凌C”,而程澈喜欢入乡随俗将名字简写成“CC”,所以网友自作主张将给他们称作了3C组合,更有才的还专门给两人PS出了各种合影和宣传图集。
随着比赛的进行,选手们渐渐开始有了人气,时不时会有歌迷送花和食物到节目组后台慰劳慰劳偶像。比赛前几天彩排的时候,有两名女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成功混了进来,还讲明是来看凌希的。两人一见到凌希就兴奋地大嚷着:“凌希凌希,还认得我们吗?”
凌希原本正坐在化妆间的镜子前边听歌边发呆,看到镜子里突然出现了两个女生,他迟疑着摘掉耳机扭过上身:“抱歉,你们是……”
两个女生你一言我一语提醒着:“以前你在酒吧驻唱的时候我们找你合过影的,还记得吗?那时候你总戴个棒球帽,我们还要你把帽子摘下来拍的照。”
其中一个女生羞涩地夸奖着凌希:“那时候我就跟她说你很有明星相,早晚有一天会出名的,我们都好喜欢你,看好你拿冠军!”
另一个女生从背包里掏出了和凌希的合照,又掏出一根签字笔递给了凌希:“能不能先帮我们签个名?等将来你火了我们要好好拿出去炫耀炫耀。”
凌希乖乖接过照片和笔,摆好了要写字的架势,却在笔尖落下去的一刻停住了,又把照片和笔统统还了回去:“还是算了,我字写得太难看,等我回去练习一下再帮你们签。”
两个女生不解地对视了一眼,又嘻嘻笑了起来:“我们不介意,反正我们喜欢的是你的人,字难看无所谓,人好看就行。”
凌希果断摇头:“不行。我不想以后给别人看到了,说你们喜欢的人怎么这么差劲,连字都写不好。”
正说着,督导喊人出去彩排了,凌希摆摆手就小跑着赶了过去。中间休息的时候回到后台喝水,看那两个女生还没离开,他抬起戴表那只胳膊,用手指尖在表盘上轻敲了两下:“都几点了,还不走!”
两个女生指了指周围其他人的粉丝:“不是还没彩排完嘛,你看她们都没走。”
凌希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管她们干嘛,女孩子太晚回去不安全。”说着话他不由分说将两个女生朝外推去,“走吧,我送你们出去叫车。”
两个女生一边朝外走,一边小小声嘀咕着:“自己明明是个小孩,还学大人说话……”
很快拦下一辆出租车,看人都坐好了,凌希转身往回走去。车子开出没多远,两个女生又探头出来大声喊他:“凌希,加油!拿冠军!”
凌希没回头,步子也没停,只是高高扬起手,朝后比了个标准“V”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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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节目组有安排练舞,凌希又不出意外地拖了大家后腿,几次三番之后,编舞老师只好放行其他人,单独留了凌希下来恶补。程澈刚好有空,也主动留了下来,说是可以“火上浇油”他。
中午老师和工作人员都去吃饭了,凌希早早回到休息室,窝在沙发上拿出个小本子认认真真练起了签名。写着写着,身边弥漫起一阵浓郁的香气,原来是程澈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了过来,他将一杯递给凌希,又朝本子上瞄去:“你在干嘛?”
凌希将本子拎起来抖了抖:“练字。”
程澈兴致勃勃地举起食指摇晃着:“我知道我知道,这个是不是叫做舞文弄墨?”
凌希眨巴着眼睛看了看他,转过身去不说话了。后背冲着程澈坐了一会儿,凌希猛地弯下要去用手按住小腿,同时皱着眉“啊”了一声。
程澈匆忙咽下一口咖啡,担心地问道:“怎么了?”
凌希不断变换着腿的姿势:“抽筋了。”
“你腿伸直,勾脚尖,用力。”程澈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不慌不忙指导着凌希,见凌希自己使不上力气,他又主动蹲下去帮忙压着膝盖和脚掌,“临时加大运动量是这样的,肌肉还没适应,慢慢就好了……”
两人正忙活着,门口突然有人说话:“咦,凌希?你怎么在这?”
抬头一看是林广乐,凌希原本纠结的脸上顿时绽开了明显笑意,他丢下程澈,一瘸一拐迎了上去:“我来练舞的,乐哥你呢?”他嘴里问着林广乐,眼神却止不住朝林广乐身后瞄去,可惜没能找到那个隐隐期待的人影。
“我来和朋友约会的。”林广乐看看凌希,又看看休息室里端着一杯咖啡边喝边跳机器舞的程澈,嘻嘻嘻笑了起来:“这是里岛舞王要发威了吗?还有专属陪练,哈哈哈……练得怎么样?腿没事吧?”
“嗯……”凌希心不在焉地应对着,又没头没脑问林广乐,“孝严哥……最近挺忙的吧?”
林广乐揽住凌希肩膀慢悠悠往外走着:“你问孝严啊,他最近确实好忙,在张罗着筹钱做生意呢。”
“他缺钱吗?”凌希有些惊讶,“需要多少?二十万够不够?”
林广乐非常喜欢拿凌希寻开心:“怎么,你有二十万?”
凌希想了想:“现在还没有,不过比赛拿了冠军会奖励一辆车,差不多能卖二十几万吧。”
这么一说林广乐倒不忍心再开他玩笑了:“好不容易赚到的钱,干嘛便宜陆孝严那小子?”
凌希一脸的理所应当:“不是朋友吗?”低头想了想,他又问林广乐,“乐哥,说老实话,孝严哥是不是被家里人赶出来的?”
“啊?”林广乐一愣,下意识先扫视了一眼四周,感觉不会有人听见,才憋着笑问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凌希有理有据地认真分析着:“看他房子那么大,开的车也是名牌,还有个老佣人照顾,家里条件一定不错。既然如此干嘛要去牛郎店做事?一定是临时有困难,想赚快钱吧。听你说他妈妈很早去世了,爸爸不重视,兄弟又不和,应该是被赶出来的吧,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那位生病的阿姨……”
听他越说越离谱,林广乐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打住打住打住,凌希啊,你学唱歌真是屈才了,应该去学写作,进电视台当编剧才对嘛。”
凌希倒很谦虚:“不行的乐哥,我念书时作文写得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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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夜总会同陆孝严碰面的时候,林广乐把白天和凌希间的交谈当笑话原原本本学给了陆孝严。陆孝严听了拎起桌球杆就去戳林广乐屁股:“欠揍吧你!好好的干嘛跟他提那个!他本来就一门心思想扎在什么破*赛里头,拼死拼活要拿个冠军回来,这下更拉不住了。”
林广乐被戳得上蹿下跳,捂着屁股在包厢里绕起了圈子:“去就去了,参加比赛好歹是积累经验,又不会少块肉。不过我今天看到你的凌希小朋友和个筋肉靓仔凑在一起,好暧昧的样子,孝严,可不要太心酸哦!”
陆孝严完全不理他的挑衅,竖起桌球杆朝他一指:“去去去,去打听打听那家‘藤花’的老板是谁!”
林广乐保持在不会挨揍的安全距离外,学李小龙那样不断跳着碎步:“打听那个做什么?”
陆孝严霸气地一拍桌球案:“买下它!封了它!”
哼!让它再胡乱起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