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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谈及人物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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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出版能让花知婉再度投入《酒尊兰魔》的剧本创作,这样,好像就能再一次接触那个名字,找回他们之间的一丝丝关联。
由于《酒尊兰魔》连载时的卖点是文中身临其境般的写实和代入感。所以在进行电影制作时,制片方也打出名号:“尊重原著,全方位还原作者脑海中的主角团队与小说场景”。
当然,配合着这个宣传噱头,选角部分他们的确参考了很多花知婉的意见。
选了半月,主演配角大多都定下了,仅剩最受读者喜爱和期待的“兰戎”扮演者一直无法确定。
“唉,你心目中男主人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读了小说,兰戎不就是帅气高大,白头发灰眼睛吗?后者可以依靠妆发,前者有许多人选都符合了啊……”
“是啊,比如那个五号,他是娱乐圈当红小鲜肉。身高一米八七,脸却长得乖乖嫩嫩的,完全符合兰戎的形象!要是用他,肯定能给我们电影带来一笔可观的粉丝票房。”
选来选去,选到最后制片方有些不耐烦了,纷纷前来劝说花知婉。
花知婉自己知道,她不可能在这些人中找到“兰戎”,可她就是看谁都不顺眼。
男演员看着台词本,表演兰戎说过的话,或是表演得像背书一样僵硬,或是表演痕迹过重。
他们无一例外地有着漂亮脸蛋,有的眼睛比兰戎大、有的眼睛比兰戎小、有的嘴唇厚、有的嘴唇薄……看久了,都好难看。
摸着自己的屏保,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行,那就依了你们,用五号吧!”
“其实……”花知婉朝制片方露出了屏保图片中宝贵的一小角:“兰戎是长这样的。”
事已成定局,她给他们看照片没有别的用意,只是想告诉他们,真实的兰戎比那些所谓“小鲜肉”要好看得多。她的次次否决不是在找茬,如今的同意也只是退而求其次。
“这个人穿古装啊?哪里来的照片?他是娱乐圈的、还是素人?是你故事的原型吗?”
叫人眼前一亮的外形条件让制片方顿时来了兴趣,几个问题同时甩了过来。
“哈哈哈,”他们的反应令她心情大好,花知婉晃着手机,语气中满满的炫耀:“这是我们结婚时拍的照,他是我老公!帅吧?”
“噫!我们现在是在工作好吗?公然秀恩爱也是够了!”
“什么?作者你结婚了啦?看着你平时都一个人,我还以为你是单身呢!”
花知婉笑呵呵地把手机被放回兜里,说道:“嗯,不是单身,我已经结婚啦。”
……
编辑说的“花枝丸这个ip不值钱”已是过去式,如今这个ip已被铺天盖地的电影宣传炒成了炙手可热的“大ip”。
十年写作所积攒的书迷从不同的小角落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庞大的写作量使大家提起她时常常会恍然大悟地来一句:“哦哦,写《酒尊兰魔》的原来是那个作者啊!我曾看过她的小说呢!”
而《酒尊兰魔》本身也维持着很好的口碑。
网站为这本书举办了粉丝见面会,来的人挤满了市中心的图书城。
花知婉大多的创作过程都是独自在封闭的小屋子里默默地写,长期缺乏和人打交道的经验。
未免她看到人多会紧张,编辑已经提前把主持人要问的问题,及问题的最佳回答整理给了花知婉。
“丸大大,读者们总说你是‘迷之高产’。但完结《酒尊兰魔》后,你却一直没有新作品,请问你什么时候会创作下一部小说呢?”
打扮成“花大娘”的美女主持人手握“青钩蛇”形状的话筒,访问着花知婉。
“近期内就会写下一部小说的,现在基本有灵感了,读者朋友们敬请期待吧!”
主持人问的官方,她答得也很官方。被密密麻麻的人群盯着看,花知婉觉得自己的笑容都是不自然的。
“众所周知,您写文十年。在笔下众多的虚拟角色中,有没有您最喜爱、最偏爱的角色呢?”主持人接着问。
这个问题的效果不错。台下的粉丝大多是《酒尊兰魔》的读者,他们知道花枝丸是以自己为原型写的这本书,按照书里花大娘对于兰戎的宠爱程度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但他们还是非常希望,听到作者的亲口承认“她偏爱兰戎”。
——虚拟角色?
花知婉沉默了片刻,她记得之前背过的问题里没有这道啊。
“嗯……我最喜欢《七日幻觉》里的男主角陆棺,那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虽然当时的文笔稚嫩,但陆棺是以我初中时期暗恋的男生为原型写的,所以在人物塑造方面,我自认为特别的成功。”
这道题的回答是她临时想的,多了临场反应的语气,她的表情对比之前自然了不少。
兰戎的粉丝虽略感失望,但花知婉的回答也引发了大家对于“陆棺”好奇,有人甚至掏出手机,开始搜索《七日幻觉》。
“呜——呜——”
就在这时,主持人手中的话筒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前排的观众赶忙捂紧耳朵,花知婉也不自觉地往音箱的那边看去。
——这一看,却像是见了鬼。
她看见了音箱边上,一位阴郁的青年身着灰扑扑的长袍,定定地注视着她的方向。
熟悉的身形、熟悉的感觉,她没戴眼镜,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根本没法看清他的脸。
“抱歉抱歉,话筒出了问题。”
主持人换了个话筒,重新回到台上:“咳咳,丸大大?”
“兰……兰戎!”花知婉喃喃地自语道:“我好像看见兰戎了!兰戎?”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道诡异的身影便已模糊在了人山人海之中。
她的话筒没有坏,即使是轻轻的低语也能传入观众的耳朵。
大家明显很喜欢这种形式的互动,听着她发颤的声音,粉丝跟着一起尖叫。
“兰戎!兰戎!兰戎!”
哽在喉咙的轻唤,被喊声冲散,渐渐消融于鼎沸的人声里。
“哈哈哈,是的,我们今天来了许多优秀的coser,大家等会儿可以去找他们合影哟。”
主持人笑着活跃气氛,不动声色地按紧了花知婉的肩膀,把她扶稳:“丸大大,忘掉之前的小插曲,继续我们的访问环节吧。”
……
接下来的粉丝见面会,就在官方的一问一答中结束了。
临别时,给书迷朋友签书、拥抱、握手,花知婉才终于再一次见到一个身穿灰色长袍的青年。——像主持人所说的一样,他是一个很尊重原著人设的coser。所以,他的打扮很像他。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手机里有一条制片方发来的未读短信,他们说,下午公司找到了一个肯定能符合她要求的“兰戎饰演者”,想问问看她的意见。
花知婉实在是疲于看到男演员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兰戎对她告白的那个片段,就不再多做纠缠地回了一句:可以,你们决定了就好。
在坐车回家的路上,她想到,她或许真的得开始写一部新作品了,像见面会上说的那样。
忙碌的时候,孤独感似乎会稍稍减轻,她也能少想他一点。
即使,现在的她已经很忙了,但能使她分心的事情仍不够多。
……
新买的电脑有更高级的配置,更灵敏的键盘。
码字界面也比以前的好用,花知婉能自如地使用“删除”,烦人的自动补齐也不再出现。
然而,新故事才刚写好开头,就写不下去了。
她按亮手机屏幕,不知觉又盯着兰戎的脸看了一会儿。
影视出版能让花知婉再度投入《酒尊兰魔》的剧本创作,这样,好像就能再一次接触那个名字,找回他们之间的一丝丝关联。
由于《酒尊兰魔》连载时的卖点是文中身临其境般的写实和代入感。所以在进行电影制作时,制片方也打出名号:“尊重原著,全方位还原作者脑海中的主角团队与小说场景”。
当然,配合着这个宣传噱头,选角部分他们的确参考了很多花知婉的意见。
选了半月,主演配角大多都定下了,仅剩最受读者喜爱和期待的“兰戎”扮演者一直无法确定。
“唉,你心目中男主人选到底是什么样的?我读了小说,兰戎不就是帅气高大,白头发灰眼睛吗?后者可以依靠妆发,前者有许多人选都符合了啊……”
“是啊,比如那个五号,他是娱乐圈当红小鲜肉。身高一米八七,脸却长得乖乖嫩嫩的,完全符合兰戎的形象!要是用他,肯定能给我们电影带来一笔可观的粉丝票房。”
选来选去,选到最后制片方有些不耐烦了,纷纷前来劝说花知婉。
花知婉自己知道,她不可能在这些人中找到“兰戎”,可她就是看谁都不顺眼。
男演员看着台词本,表演兰戎说过的话,或是表演得像背书一样僵硬,或是表演痕迹过重。
他们无一例外地有着漂亮脸蛋,有的眼睛比兰戎大、有的眼睛比兰戎小、有的嘴唇厚、有的嘴唇薄……看久了,都好难看。
摸着自己的屏保,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行,那就依了你们,用五号吧!”
“其实……”花知婉朝制片方露出了屏保图片中宝贵的一小角:“兰戎是长这样的。”
事已成定局,她给他们看照片没有别的用意,只是想告诉他们,真实的兰戎比那些所谓“小鲜肉”要好看得多。她的次次否决不是在找茬,如今的同意也只是退而求其次。
“这个人穿古装啊?哪里来的照片?他是娱乐圈的、还是素人?是你故事的原型吗?”
叫人眼前一亮的外形条件让制片方顿时来了兴趣,几个问题同时甩了过来。
“哈哈哈,”他们的反应令她心情大好,花知婉晃着手机,语气中满满的炫耀:“这是我们结婚时拍的照,他是我老公!帅吧?”
“噫!我们现在是在工作好吗?公然秀恩爱也是够了!”
“什么?作者你结婚了啦?看着你平时都一个人,我还以为你是单身呢!”
花知婉笑呵呵地把手机被放回兜里,说道:“嗯,不是单身,我已经结婚啦。”
……
编辑说的“花枝丸这个ip不值钱”已是过去式,如今这个ip已被铺天盖地的电影宣传炒成了炙手可热的“大ip”。
十年写作所积攒的书迷从不同的小角落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庞大的写作量使大家提起她时常常会恍然大悟地来一句:“哦哦,写《酒尊兰魔》的原来是那个作者啊!我曾看过她的小说呢!”
而《酒尊兰魔》本身也维持着很好的口碑。
网站为这本书举办了粉丝见面会,来的人挤满了市中心的图书城。
花知婉大多的创作过程都是独自在封闭的小屋子里默默地写,长期缺乏和人打交道的经验。
未免她看到人多会紧张,编辑已经提前把主持人要问的问题,及问题的最佳回答整理给了花知婉。
“丸大大,读者们总说你是‘迷之高产’。但完结《酒尊兰魔》后,你却一直没有新作品,请问你什么时候会创作下一部小说呢?”
打扮成“花大娘”的美女主持人手握“青钩蛇”形状的话筒,访问着花知婉。
“近期内就会写下一部小说的,现在基本有灵感了,读者朋友们敬请期待吧!”
主持人问的官方,她答得也很官方。被密密麻麻的人群盯着看,花知婉觉得自己的笑容都是不自然的。
“众所周知,您写文十年。在笔下众多的虚拟角色中,有没有您最喜爱、最偏爱的角色呢?”主持人接着问。
这个问题的效果不错。台下的粉丝大多是《酒尊兰魔》的读者,他们知道花枝丸是以自己为原型写的这本书,按照书里花大娘对于兰戎的宠爱程度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但他们还是非常希望,听到作者的亲口承认“她偏爱兰戎”。
——虚拟角色?
花知婉沉默了片刻,她记得之前背过的问题里没有这道啊。
“嗯……我最喜欢《七日幻觉》里的男主角陆棺,那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虽然当时的文笔稚嫩,但陆棺是以我初中时期暗恋的男生为原型写的,所以在人物塑造方面,我自认为特别的成功。”
这道题的回答是她临时想的,多了临场反应的语气,她的表情对比之前自然了不少。
兰戎的粉丝虽略感失望,但花知婉的回答也引发了大家对于“陆棺”好奇,有人甚至掏出手机,开始搜索《七日幻觉》。
“呜——呜——”
就在这时,主持人手中的话筒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前排的观众赶忙捂紧耳朵,花知婉也不自觉地往音箱的那边看去。
——这一看,却像是见了鬼。
她看见了音箱边上,一位阴郁的青年身着灰扑扑的长袍,定定地注视着她的方向。
熟悉的身形、熟悉的感觉,她没戴眼镜,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根本没法看清他的脸。
“抱歉抱歉,话筒出了问题。”
主持人换了个话筒,重新回到台上:“咳咳,丸大大?”
“兰……兰戎!”花知婉喃喃地自语道:“我好像看见兰戎了!兰戎?”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道诡异的身影便已模糊在了人山人海之中。
她的话筒没有坏,即使是轻轻的低语也能传入观众的耳朵。
大家明显很喜欢这种形式的互动,听着她发颤的声音,粉丝跟着一起尖叫。
“兰戎!兰戎!兰戎!”
哽在喉咙的轻唤,被喊声冲散,渐渐消融于鼎沸的人声里。
“哈哈哈,是的,我们今天来了许多优秀的coser,大家等会儿可以去找他们合影哟。”
主持人笑着活跃气氛,不动声色地按紧了花知婉的肩膀,把她扶稳:“丸大大,忘掉之前的小插曲,继续我们的访问环节吧。”
……
接下来的粉丝见面会,就在官方的一问一答中结束了。
临别时,给书迷朋友签书、拥抱、握手,花知婉才终于再一次见到一个身穿灰色长袍的青年。——像主持人所说的一样,他是一个很尊重原著人设的coser。所以,他的打扮很像他。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手机里有一条制片方发来的未读短信,他们说,下午公司找到了一个肯定能符合她要求的“兰戎饰演者”,想问问看她的意见。
花知婉实在是疲于看到男演员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兰戎对她告白的那个片段,就不再多做纠缠地回了一句:可以,你们决定了就好。
在坐车回家的路上,她想到,她或许真的得开始写一部新作品了,像见面会上说的那样。
忙碌的时候,孤独感似乎会稍稍减轻,她也能少想他一点。
即使,现在的她已经很忙了,但能使她分心的事情仍不够多。
……
新买的电脑有更高级的配置,更灵敏的键盘。
码字界面也比以前的好用,花知婉能自如地使用“删除”,烦人的自动补齐也不再出现。
然而,新故事才刚写好开头,就写不下去了。
她按亮手机屏幕,不知觉又盯着兰戎的脸看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