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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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天,晴。
苏黎歌脑袋晕沉沉地下楼,天井里已经有人在生火了。
灰白的烟升起,将火堆旁边的人呛得直咳。
“咳,黎歌姐,你下来啦!”严小荞正在烤土豆,双颊被热得通红,看到苏黎歌,她扯了个笑。
苏黎歌捏捏眉心,道:“嗯。你的身体没事了?”
“嘿,没事。”严小荞也笑起来,露了两颗小虎牙。
“还不是薛晨的功劳。”许荔香正坐在屋檐下小口地喝水,闻言打趣道。
她脸上也是浓浓的倦怠,便显得那笑容十分勉强。
“阿香!”严小荞嗔了一句,脸更红了些。所有人当中也只有她,大概是因为有爱情滋润的关系,反倒格外精神。昨天薛晨陪了她很久,两人间暧昧的纸被捅友,关系越发明朗,小姑娘藏不住,桃花都开在了脸上。
“我去洗洗。”苏黎歌笑了笑,举目四望,并没看到秦扬风的身影。
“快去,洗干净了回来吃我烤的土豆。”严小荞笑咪咪地又蹲下去,拿根棍子拔火堆里的土豆。
苏黎歌踱到屋外打了盆井水,二话没说就把脑袋泡进了水里。冰凉的井水透骨的冷,刺激得她的神经一紧,精神跟着醒了不少。她猛地抬头,发梢的水珠四溅,脸颊上的伤口被冻得又刺又痒,她忍不住拿手搓了搓。
随意洗漱完毕,她回了天井,严小荞已把烤好的土豆□□,一个个分过去,正分到薛晨手里。
薛晨和秦扬风已经出来,两个人蹲在薛晨房门口的地上,不知在商量什么。秦扬风一手拿着张纸,另一手拿着根小树枝,向薛晨指了指纸上的内容,又用树枝在地上画起来,认真地向薛晨讲解纸上的东西。
“黎歌姐,吃土豆。”严小荞看到苏黎歌,憨憨一笑,拿手在鼻子下摸了摸,摸出了一道灰色胡子。
薛晨抬头冲苏黎歌点了点算是打招呼,手却抹过严小荞的人中:“脏猫。”
严小荞掐了下他的手臂,换来薛晨浅浅的笑。
两人秀着小恩爱,秦扬风却连头也没抬,注意力全在手里的纸上,对苏黎歌的出现毫无反应。
苏黎歌怔了两秒,径直走到火堆边上,自己摸了颗土豆坐在楼梯台阶上吃起。
土豆不大,被烤得有些焦,她吃得有些噎,因此速度很慢。才吃了几口,就有人走到她身边,往她膝上又扔了颗土豆。
“脚给我。”秦扬风蹲到她身边,淡道。
“啊?”苏黎歌以为这男人不准备理自己了,结果他又突然靠过来,她拿不准他的心思。
见她发傻,他直接捏住她的脚踝,把她的脚搁到了自己膝上。
白皙的小腿上有许多刮伤和脏污,昨天晚上回来时天已全黑,他们无法看清也就只是简单清洗。如今在阳光底下一看,干涸的血痕、青紫的淤块以及灰黑的污渍,看得人心里难受。
苏黎歌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她这脚太脏了。
“我自己来吧。”她见他拿了瓶水往她腿上倒,赶紧缩腿。
这家伙该不会想帮她洗脚吧?
“吃你的土豆。”他捏紧她的脚踝,低着头仍旧不看她。
吃……他这模样,她吃得下吗?
苏黎歌郁闷了。
冰冷的水缓缓冲刷过她的腿,刺得那些伤口一阵发痒。待水彻底将她的小腿打湿后,他放下瓶子,转而从身上摸出块洗净的布,在她腿上的脏污处仔细擦起。
他擦得很小心,低垂的眉目有说不清的温柔,随着他的动作传到她心里。
“昨晚……我说的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她捂着手里的小土豆,小心翼翼开口,一边拿眼睛偷偷看他。
她昨天一定是疯了,才跟他说那些乱七八糟的话。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如今提及徒惹烦恼而已。
秦扬风手上的动作没停,平静回答道:“这些话你放在心里很久了吧?”
“也没有。”苏黎歌挠挠头,平时她根本不想这些事。
“黎歌,你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混蛋。”他擦好她的小腿,又轻轻脱掉她的平底鞋,“实际上,也许我真是个混蛋。”
她脚板被磨出许多水泡,他往上面倒水。破掉的水泡碰到水,一阵钻心的疼,她“嘶”地叫起。秦扬风听到了便举起她的脚,往她脚底的伤口上缓缓吹着气。
苏黎歌脑袋已经有些浆了,她很想把自己的脚从他手里抢回来。
“你先把我的脚放下。”她脸烧起来,“你不是混蛋,只是我们门不当户不对,做朋友很好,做夫妻就不合适了。”
他拿了干布印干她脚丫子上的水。她的脚谈不上漂亮,不过脚掌很小,他一个手掌就能彻底握住,脚趾头圆圆肉肉的,像一颗颗小萝卜,十分讨喜。
“好。”他擦净她的脚丫,又拿出块长布条往她脚上一圈圈地缠上去。
“什么?”她疑惑看他,猜测他言中之意,就没发现自己的脚被裹起。
“你不是说我们适合当朋友?那我们就当朋友。”秦扬风不紧不慢的缠着,缠到她的脚踝时他打了个精巧的蝴蝶结。
“朋友?”苏黎歌脑袋转不过来。
他又将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脚上。
“对呀,朋友。像我们刚认识时那样,最适合我们的相处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转而抬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较难处理,小腿上被赵铭安打伤的地方还没全好,包着伤口的纱布已经脱落。
苏黎歌回忆起两人认识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骂谁也没放在心头过,确实是他们之间最没负担的相处方式。
可不知为何,他说出“朋友”这两个字时,她虽然松口气,心里却升起些无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回到最初,而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他们之间大概连朋友也当不了。
但不管怎样,他的提议确实是如今最适合他们的距离。
“土豆凉了,快点吃。”他催促一声,手已经拆掉了她腿上旧的纱布。伤口上一片绿糊糊,是前两天沈束给她上的药,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细细地擦着,直至将最后一点污渍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吗?”她听话地剥去土豆皮,忽然想到这事,问道。
“我一会再吃。”他头也不抬,又开始脱她的鞋,“八爷,我给你的脚缠上布,你就没那么容易再磨到,不过今天还是少走点路。”
遥远而熟悉的称呼在耳边响起,她失神。
“八爷”还是四年前她在杂志社的昵称,她是编辑,笔名“黎八”,他们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剧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后成了“八爷”。
那时候他是杂志社的投资者之一,也算她的老板,不过他并不管事。每次他都踩着饭点到杂志社,从她的便当里抢起最大的那块肉,咬一口再嫌弃地扔回给她,气得她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她以为他只是个随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里也只是个有趣的小员工,没什么特别。后来……她的闺蜜徐宜舟和杂志社真正的管事人萧嘉树走到一块,连带着她和秦扬风的接触也多起来,一起去过游乐场,一起泡过小酒吧。徐宜舟和萧嘉树都是爱下厨的人,每到节日就叫上他们两到家里小酌,四个人天南地北地聊着。
那段时间大概是他们之间最没心没肺的日子。
也许正是因为太没心没肺了,他们才阴差阳错成了夫妻。
说来也怪,芸芸众生,为何他偏就对她另眼相看?
苏黎歌一直想不明白。
“秦少,别闹。”她想到这段过去,想到徐宜舟、萧嘉树乃至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几个至交好友,不自觉就弯了嘴角。
当朋友的时候,他叫她“八爷”,她称他“秦少”,两个人像在演武侠剧。
听到这声“秦少”,秦扬风也有些恍惚。
她一直以为他们的相识是因为徐宜舟和萧嘉树,但其实他们的相遇远比她的记忆要早,只是她忘了而已。
那应该是苏黎歌毕业的第二个年头,他在s大外的小酒吧“暮光”里遇到她。那天是“暮光”酒吧搬离大学城前的最后一晚营业,他的好友叶景深在酒吧里等一个人。
他印象很深。吧台上有个小姑娘在唱歌,叶影深听得很认真,他说他在这家酒吧里找到顾琼琳时,也是这个小姑娘在同样的位置唱同一首歌。
离他们很远的卡座很呱噪,几个小姑娘在庆祝生日,蛋糕抹得天昏地暗。他从洗手间出来时正听到有个甜脆的声音说——“祝我诞生!”,他转头看到酒吧的碎光里她娇憨的脸。
他们喝酒到深夜,他叫了计程车送叶景深回家,结果被她给霸道地抢走了。
苏黎歌一定不知道,当时她的脸上抹满了奶油,像只欢脱的小京巴,只有一双眼睛亮得迷人。
后来,秦扬风才知道唱歌的小姑娘就是属于萧嘉树的徐宜舟,而属于叶景深的顾琼琳在那天离开,他唱得烂醉如泥……
记忆和缘分这两种东西都是这世上最神奇的东西,前者让过去永远不过期,而后者则让不可能的变成了可能。
其实他没想过会和她重逢。来a市之前,他刚参加完叶景深举办的星光慈善夜,叶景深和顾琼琳在台上甜蜜、萧嘉树和徐宜舟在台下恩爱,只有他这只单身狗还在人群里寻找一个似乎不可能会出现的人,希望来一场不期而遇的相逢。
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场相逢竟然真的发生了。
“包好了。”他放下她的脚,抬起头。
苏黎歌终于看到他的脸。
温柔的脸庞,带点坏坏的笑,像他四年前每一次要抢她便当里鸡腿时的模样。
“今天你就呆在这里,哪也别去。食物的事交给我和薛晨,我们会把男生全都叫到山上布陷井。”他道。
“我也去,我可以帮你们。”她霍地站起。
秦扬风摇摇头,不容置喙:“八爷,等我回来。”
第九天,晴。
苏黎歌脑袋晕沉沉地下楼,天井里已经有人在生火了。
灰白的烟升起,将火堆旁边的人呛得直咳。
“咳,黎歌姐,你下来啦!”严小荞正在烤土豆,双颊被热得通红,看到苏黎歌,她扯了个笑。
苏黎歌捏捏眉心,道:“嗯。你的身体没事了?”
“嘿,没事。”严小荞也笑起来,露了两颗小虎牙。
“还不是薛晨的功劳。”许荔香正坐在屋檐下小口地喝水,闻言打趣道。
她脸上也是浓浓的倦怠,便显得那笑容十分勉强。
“阿香!”严小荞嗔了一句,脸更红了些。所有人当中也只有她,大概是因为有爱情滋润的关系,反倒格外精神。昨天薛晨陪了她很久,两人间暧昧的纸被捅友,关系越发明朗,小姑娘藏不住,桃花都开在了脸上。
“我去洗洗。”苏黎歌笑了笑,举目四望,并没看到秦扬风的身影。
“快去,洗干净了回来吃我烤的土豆。”严小荞笑咪咪地又蹲下去,拿根棍子拔火堆里的土豆。
苏黎歌踱到屋外打了盆井水,二话没说就把脑袋泡进了水里。冰凉的井水透骨的冷,刺激得她的神经一紧,精神跟着醒了不少。她猛地抬头,发梢的水珠四溅,脸颊上的伤口被冻得又刺又痒,她忍不住拿手搓了搓。
随意洗漱完毕,她回了天井,严小荞已把烤好的土豆□□,一个个分过去,正分到薛晨手里。
薛晨和秦扬风已经出来,两个人蹲在薛晨房门口的地上,不知在商量什么。秦扬风一手拿着张纸,另一手拿着根小树枝,向薛晨指了指纸上的内容,又用树枝在地上画起来,认真地向薛晨讲解纸上的东西。
“黎歌姐,吃土豆。”严小荞看到苏黎歌,憨憨一笑,拿手在鼻子下摸了摸,摸出了一道灰色胡子。
薛晨抬头冲苏黎歌点了点算是打招呼,手却抹过严小荞的人中:“脏猫。”
严小荞掐了下他的手臂,换来薛晨浅浅的笑。
两人秀着小恩爱,秦扬风却连头也没抬,注意力全在手里的纸上,对苏黎歌的出现毫无反应。
苏黎歌怔了两秒,径直走到火堆边上,自己摸了颗土豆坐在楼梯台阶上吃起。
土豆不大,被烤得有些焦,她吃得有些噎,因此速度很慢。才吃了几口,就有人走到她身边,往她膝上又扔了颗土豆。
“脚给我。”秦扬风蹲到她身边,淡道。
“啊?”苏黎歌以为这男人不准备理自己了,结果他又突然靠过来,她拿不准他的心思。
见她发傻,他直接捏住她的脚踝,把她的脚搁到了自己膝上。
白皙的小腿上有许多刮伤和脏污,昨天晚上回来时天已全黑,他们无法看清也就只是简单清洗。如今在阳光底下一看,干涸的血痕、青紫的淤块以及灰黑的污渍,看得人心里难受。
苏黎歌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她这脚太脏了。
“我自己来吧。”她见他拿了瓶水往她腿上倒,赶紧缩腿。
这家伙该不会想帮她洗脚吧?
“吃你的土豆。”他捏紧她的脚踝,低着头仍旧不看她。
吃……他这模样,她吃得下吗?
苏黎歌郁闷了。
冰冷的水缓缓冲刷过她的腿,刺得那些伤口一阵发痒。待水彻底将她的小腿打湿后,他放下瓶子,转而从身上摸出块洗净的布,在她腿上的脏污处仔细擦起。
他擦得很小心,低垂的眉目有说不清的温柔,随着他的动作传到她心里。
“昨晚……我说的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她捂着手里的小土豆,小心翼翼开口,一边拿眼睛偷偷看他。
她昨天一定是疯了,才跟他说那些乱七八糟的话。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如今提及徒惹烦恼而已。
秦扬风手上的动作没停,平静回答道:“这些话你放在心里很久了吧?”
“也没有。”苏黎歌挠挠头,平时她根本不想这些事。
“黎歌,你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混蛋。”他擦好她的小腿,又轻轻脱掉她的平底鞋,“实际上,也许我真是个混蛋。”
她脚板被磨出许多水泡,他往上面倒水。破掉的水泡碰到水,一阵钻心的疼,她“嘶”地叫起。秦扬风听到了便举起她的脚,往她脚底的伤口上缓缓吹着气。
苏黎歌脑袋已经有些浆了,她很想把自己的脚从他手里抢回来。
“你先把我的脚放下。”她脸烧起来,“你不是混蛋,只是我们门不当户不对,做朋友很好,做夫妻就不合适了。”
他拿了干布印干她脚丫子上的水。她的脚谈不上漂亮,不过脚掌很小,他一个手掌就能彻底握住,脚趾头圆圆肉肉的,像一颗颗小萝卜,十分讨喜。
“好。”他擦净她的脚丫,又拿出块长布条往她脚上一圈圈地缠上去。
“什么?”她疑惑看他,猜测他言中之意,就没发现自己的脚被裹起。
“你不是说我们适合当朋友?那我们就当朋友。”秦扬风不紧不慢的缠着,缠到她的脚踝时他打了个精巧的蝴蝶结。
“朋友?”苏黎歌脑袋转不过来。
他又将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脚上。
“对呀,朋友。像我们刚认识时那样,最适合我们的相处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转而抬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较难处理,小腿上被赵铭安打伤的地方还没全好,包着伤口的纱布已经脱落。
苏黎歌回忆起两人认识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骂谁也没放在心头过,确实是他们之间最没负担的相处方式。
可不知为何,他说出“朋友”这两个字时,她虽然松口气,心里却升起些无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回到最初,而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他们之间大概连朋友也当不了。
但不管怎样,他的提议确实是如今最适合他们的距离。
“土豆凉了,快点吃。”他催促一声,手已经拆掉了她腿上旧的纱布。伤口上一片绿糊糊,是前两天沈束给她上的药,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细细地擦着,直至将最后一点污渍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吗?”她听话地剥去土豆皮,忽然想到这事,问道。
“我一会再吃。”他头也不抬,又开始脱她的鞋,“八爷,我给你的脚缠上布,你就没那么容易再磨到,不过今天还是少走点路。”
遥远而熟悉的称呼在耳边响起,她失神。
“八爷”还是四年前她在杂志社的昵称,她是编辑,笔名“黎八”,他们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剧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后成了“八爷”。
那时候他是杂志社的投资者之一,也算她的老板,不过他并不管事。每次他都踩着饭点到杂志社,从她的便当里抢起最大的那块肉,咬一口再嫌弃地扔回给她,气得她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她以为他只是个随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里也只是个有趣的小员工,没什么特别。后来……她的闺蜜徐宜舟和杂志社真正的管事人萧嘉树走到一块,连带着她和秦扬风的接触也多起来,一起去过游乐场,一起泡过小酒吧。徐宜舟和萧嘉树都是爱下厨的人,每到节日就叫上他们两到家里小酌,四个人天南地北地聊着。
那段时间大概是他们之间最没心没肺的日子。
也许正是因为太没心没肺了,他们才阴差阳错成了夫妻。
说来也怪,芸芸众生,为何他偏就对她另眼相看?
苏黎歌一直想不明白。
“秦少,别闹。”她想到这段过去,想到徐宜舟、萧嘉树乃至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几个至交好友,不自觉就弯了嘴角。
当朋友的时候,他叫她“八爷”,她称他“秦少”,两个人像在演武侠剧。
听到这声“秦少”,秦扬风也有些恍惚。
她一直以为他们的相识是因为徐宜舟和萧嘉树,但其实他们的相遇远比她的记忆要早,只是她忘了而已。
那应该是苏黎歌毕业的第二个年头,他在s大外的小酒吧“暮光”里遇到她。那天是“暮光”酒吧搬离大学城前的最后一晚营业,他的好友叶景深在酒吧里等一个人。
他印象很深。吧台上有个小姑娘在唱歌,叶影深听得很认真,他说他在这家酒吧里找到顾琼琳时,也是这个小姑娘在同样的位置唱同一首歌。
离他们很远的卡座很呱噪,几个小姑娘在庆祝生日,蛋糕抹得天昏地暗。他从洗手间出来时正听到有个甜脆的声音说——“祝我诞生!”,他转头看到酒吧的碎光里她娇憨的脸。
他们喝酒到深夜,他叫了计程车送叶景深回家,结果被她给霸道地抢走了。
苏黎歌一定不知道,当时她的脸上抹满了奶油,像只欢脱的小京巴,只有一双眼睛亮得迷人。
后来,秦扬风才知道唱歌的小姑娘就是属于萧嘉树的徐宜舟,而属于叶景深的顾琼琳在那天离开,他唱得烂醉如泥……
记忆和缘分这两种东西都是这世上最神奇的东西,前者让过去永远不过期,而后者则让不可能的变成了可能。
其实他没想过会和她重逢。来a市之前,他刚参加完叶景深举办的星光慈善夜,叶景深和顾琼琳在台上甜蜜、萧嘉树和徐宜舟在台下恩爱,只有他这只单身狗还在人群里寻找一个似乎不可能会出现的人,希望来一场不期而遇的相逢。
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场相逢竟然真的发生了。
“包好了。”他放下她的脚,抬起头。
苏黎歌终于看到他的脸。
温柔的脸庞,带点坏坏的笑,像他四年前每一次要抢她便当里鸡腿时的模样。
“今天你就呆在这里,哪也别去。食物的事交给我和薛晨,我们会把男生全都叫到山上布陷井。”他道。
“我也去,我可以帮你们。”她霍地站起。
秦扬风摇摇头,不容置喙:“八爷,等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