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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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几天没怎么吃过东西,脑袋跟灌了铅似的,沉甸甸的,要不是被冰凉的雨水淋到,我估计我连眼皮都睁不开,我瞪着眼睛,迷迷瞪瞪地看着上方。
“汪——”你们找错狗了啊!
光说这句话,我都费了老劲儿,真是叫不出第二遍“汪”了。
那人却低头看着我,一脸嫌弃地说:“脏的都快看不出来是条狗了,一点都不好看,真的是金毛吗?臭死了。”说完,他别开脸。
我/操——能诠释我的内心吗?我简直想跳起来打他!曾经的我,是多么的风流倜傥爱干净,帅气逼人!如今……如今,邋遢就邋遢吧,无所谓了。
懒得跟他计较,重新闭上眼睛,太累了,我要睡一会儿。
闭上眼的时候,看到他又转回头看我,耳边听到他呵呵一句:“瘦的皮包骨头似的,虽然又脏又臭又丑,脸上那双大眼睛还挺有神,看着还……挺招人心疼的。”最后一句我听的牙酸,有一种,这位大爷逛青楼,正挑着美姑娘下巴边调/情边打量人家屁股翘不翘,胸大不大。
语罢,他加快脚步,迎着雨往公园外跑,颠的我都快吐了,但没吃东西的我实在没什么吐的,死死绷住嘴,免得被说了又脏又臭又丑后再贴上又恶心的标签。
“你真恶心”这个词,我只允许安安说!哼哼哼哼,这就是我赋予他无上的特权!足以彰显他高贵又独特的身份。
他如果还活着,一定感动的跪着吻我——的爪!
我磨牙嚯嚯地在心里意/淫了几句后,彻底昏死过去,不知今夕是何年,总之醒来后,看着洁白透亮的天花板,知道自己还活着,不过胃空空的,身上依旧没什么力气,脑袋倒是慢慢精神了。
旁边的护士看到我睁开眼,笑眯眯地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不等我给她个回应就脚步飘飘然地走出病房,去外面叫人。
“先生,您的宠物醒过来了。”声音含羞带怯,我想她肯定是被我帅晕了,不然不会这样子说话,果然身上飘着香味的我,依旧很迷人,我对自己重新满意起来,之前的确挺……脏的,两个月不洗澡不整理毛,情有可原好吗。
听着频率慢悠悠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被叫道的男人走进病房,一脸兴味地打量我。
“没想到,洗个澡,还真是条金毛啊。”说完,走上前在我屁股上拍了一下。
喂,是110吗?这里有人调戏狗,对,人在宠物医院——
我看他长得挺帅,人模狗样挺适合形容他,这个词里面有个“狗”字,勉强算是同宗!既然是同宗,决定不跟他这嘴贱的家伙计较。
啧,自从安安去了后,我怎么变得这么与世无争,稳重的可歌可泣,估计安安知道了,得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天上下红雨了。
不不,安安可能直接言简意核道:吃错药了?
大抵,成长总是要经历一些磨难和非人痛苦。我微微仰头,摆出明媚忧伤的45°角,回忆往昔。
听医生说,我在医院昏睡了一天一夜,恢复力惊人,醒来后饭量也惊人。
能不惊人吗?我一俩月没好好吃顿饭了,天天捡垃圾,吃别人的剩饭!没被狗贩子抓走,还尽可能躲过一切有危险的地方,甚至成功按照早先在网上看到他们被人肉搜索出来的地址找到那几个家伙,报复成功,以上这些除了证明我智商超群,动爪动嘴能力过人外,还能有什么?!
那就是!和爱因斯坦一样拥有超高智商的大脑,让我所向披靡的终极所在!
——不要拦着一个饿了俩月的狗吃东西好吗?逼急了他可真是会咬人的!
——把我的饭盆给放下来!什么身体太虚,不能一次性吃那么多,不要吃的太急这种话,只有站着说话不要疼的人才会这么说!!
——谁再拦我,小心我咬死你!
——给看不给吃,作为人类,要有点人性!!
“哈哈,这他妈真是条以温顺闻名世界的金毛吗?!瞧这小暴脾气!怎么跟我堂姐养得那条吉娃娃一样暴啊!哈哈哈哈我不行了”那人哈哈大笑,就差跟相声演员一样来个夸张的拍大腿说句:哎哟妈呀!这整啥玩意儿呢!
哼,随他怎么说,就算我抹黑了金毛又怎样,安安都不在了!吃死我算了!
吃饱喝足后,我舒服地靠着旁边的椅子腿,打了个嗝。
这家伙办理了出院手续后,打包了一些宠物用品、食物,还给我脖子上带了个项圈,挂了条绳子。
他牵着我走出医院,边走边打电话:“没事了,医生说它恢复的很好,没什么大碍,就是饿着了,嗯,没什么大问题,你要看它?你医生能同意吗?我说还是算了吧,你好好休息,早日康复,过来接它——好吧,能我明天带他去医院让你看它一眼,好,别想让我把它留在医院,出了事儿,你妹不活剥了我,那小辣椒,一张嘴能把我喷死,一点女孩的样子都没有。”男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心有余悸地挂上电话。
我翻翻白眼,傻逼,你找错狗了,等送到真正的狗主人那里,根本交不了差啊,哈哈哈哈,不过,想想你会被狗主人鄙视一通,忽然觉得挺期待的呢!
我们是下午出的医院,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才回到他的家。
从电梯里出来,就是他家,入户直达啊,擦,有钱人了不起!□□裸的炫富!对一条狗这么残忍,真的好吗啊?跨出电梯旁边就是原木鞋柜以及配套的衣架等家具,把门一关,他给我解开绳子,开始换鞋子,这位外表看起来还挺利索英俊的男士换好鞋子就直接脱起衣服,豪放的根本不管家里还有一只狗!脱光上衣,露出肌理分明的精壮上身,边走边拨拉了下头发,从他这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来,这人随性惯了,自由散漫!!我眯着眼睛正点评,他忽然脚步一顿,扭头指着我说:“不准给我乱搞!不然等我出来,你就死定了。”
爷是那种畏惧强权的性格吗?敢威胁我?你这种的,要搁前世,碰上小爷,干俩没问题!
我白他一眼,我闲的蛋疼才会去搞破坏咬沙发,我并不是一只幼稚狗,你得庆幸你遇上的是我,要是别的狗就不一定了,呵呵,我甩着尾巴,百无聊赖地往客厅走,我想说,他家真大!从玄关处走到客厅,用了我十几步!不知道我仇富吗?!
身无分文的我心里不太开心地跳上沙发,眼角余光撇到他裤子一脱,只穿条内裤,走进浴室。
随即“砰”地一声关上门。
哗啦啦的水声透过门缝传来,我躺在宽敞的沙发上,想事情。
仰头抬眸望着上方的水晶吊灯,所有能反光的地方,都像是刻上了安安的模样,我想他了。
晚上他给我拌了狗粮,然后搬出新买的狗窝,抽着烟踢到我旁边,不客气地说:“晚上老老实实睡觉,弄碎了任何物品,双倍让你主人给我赔。”说完转身回了卧室,留我在客厅。
新的狗窝看起来很柔软华丽,一看就价值不菲,若是在平时,我一定跟安安抢起来,但现在我却并不想睡上去,我选择睡在之前趴过的客厅沙发上。
他估摸我吃完了后,从卧室里走出来,看到我没有睡在新窝里,而是选择了沙发后,竟然没驱赶我,只是平静地扫了我一眼,关上了灯。
晚上我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睡惯了草坪,垃圾屋的纸箱等地方,竟然觉得沙发太柔软,整个身体仿佛都快陷进去了,骨头特别不舒服。
早上,他穿着睡衣从卧室出来,站在吧台前倒水,眼睛瞄向我,沉默地打量我一番,喝口水后,若有所思地说:“我竟然在一条狗的身上看到了‘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简直可怕,一只狗,这么安静,真的好吗?”他显然不是在跟我说话,自言自语后,低下头沉思了片刻,不知道想了什么,把杯子里的水喝完,冲洗干净,放回玻璃柜中。
路过我旁边的时候,忽然站住,看着我说:“你不会是尿到沙发上了,所以才一动不动?”
我气得一个后仰,神经病!
早上依旧是狗粮,味道不太和我口味,在外面风餐露宿了两个月,竟然也没把我嘴刁的毛病给改回来。
但养成了就算觉得不好吃,也会勉强让自己吃完的习惯。
他给我弄好后,自己做了个三明治,配了杯冷牛奶,不太健康的用餐习惯,吃过饭,他换好衣服走出来,西装革履,一副业界精英的派头,头发不知道抹了什么,三七分后全部梳在后面,露出不逊色明星艺人的英俊五官,微微挑起嘴角的样子,邪气的很,他现在这副打扮加上这要人命的模样,加上这大长腿,若让大姑娘见了,依旧能保持镇定,我敬她是条汉子。
重新给我扣上绳子,牵着我出门。
电梯直达地下停车场,我知道他这是要把我送到医院,去见那条金毛的主人。
我等着看他笑话,哈哈哈哈,白瞎了今天这身打扮,一定会被狗主人鄙视的,想想都笑得停不下来好吗?
估计是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身体却抖个不停的样子让他感到奇怪,他开着车,扭头看我一眼,挑着眉说:“不会是有狂犬病吧?”
擦,你才有狂犬病,你全家都有狂犬病!
我好几天没怎么吃过东西,脑袋跟灌了铅似的,沉甸甸的,要不是被冰凉的雨水淋到,我估计我连眼皮都睁不开,我瞪着眼睛,迷迷瞪瞪地看着上方。
“汪——”你们找错狗了啊!
光说这句话,我都费了老劲儿,真是叫不出第二遍“汪”了。
那人却低头看着我,一脸嫌弃地说:“脏的都快看不出来是条狗了,一点都不好看,真的是金毛吗?臭死了。”说完,他别开脸。
我/操——能诠释我的内心吗?我简直想跳起来打他!曾经的我,是多么的风流倜傥爱干净,帅气逼人!如今……如今,邋遢就邋遢吧,无所谓了。
懒得跟他计较,重新闭上眼睛,太累了,我要睡一会儿。
闭上眼的时候,看到他又转回头看我,耳边听到他呵呵一句:“瘦的皮包骨头似的,虽然又脏又臭又丑,脸上那双大眼睛还挺有神,看着还……挺招人心疼的。”最后一句我听的牙酸,有一种,这位大爷逛青楼,正挑着美姑娘下巴边调/情边打量人家屁股翘不翘,胸大不大。
语罢,他加快脚步,迎着雨往公园外跑,颠的我都快吐了,但没吃东西的我实在没什么吐的,死死绷住嘴,免得被说了又脏又臭又丑后再贴上又恶心的标签。
“你真恶心”这个词,我只允许安安说!哼哼哼哼,这就是我赋予他无上的特权!足以彰显他高贵又独特的身份。
他如果还活着,一定感动的跪着吻我——的爪!
我磨牙嚯嚯地在心里意/淫了几句后,彻底昏死过去,不知今夕是何年,总之醒来后,看着洁白透亮的天花板,知道自己还活着,不过胃空空的,身上依旧没什么力气,脑袋倒是慢慢精神了。
旁边的护士看到我睁开眼,笑眯眯地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不等我给她个回应就脚步飘飘然地走出病房,去外面叫人。
“先生,您的宠物醒过来了。”声音含羞带怯,我想她肯定是被我帅晕了,不然不会这样子说话,果然身上飘着香味的我,依旧很迷人,我对自己重新满意起来,之前的确挺……脏的,两个月不洗澡不整理毛,情有可原好吗。
听着频率慢悠悠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被叫道的男人走进病房,一脸兴味地打量我。
“没想到,洗个澡,还真是条金毛啊。”说完,走上前在我屁股上拍了一下。
喂,是110吗?这里有人调戏狗,对,人在宠物医院——
我看他长得挺帅,人模狗样挺适合形容他,这个词里面有个“狗”字,勉强算是同宗!既然是同宗,决定不跟他这嘴贱的家伙计较。
啧,自从安安去了后,我怎么变得这么与世无争,稳重的可歌可泣,估计安安知道了,得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天上下红雨了。
不不,安安可能直接言简意核道:吃错药了?
大抵,成长总是要经历一些磨难和非人痛苦。我微微仰头,摆出明媚忧伤的45°角,回忆往昔。
听医生说,我在医院昏睡了一天一夜,恢复力惊人,醒来后饭量也惊人。
能不惊人吗?我一俩月没好好吃顿饭了,天天捡垃圾,吃别人的剩饭!没被狗贩子抓走,还尽可能躲过一切有危险的地方,甚至成功按照早先在网上看到他们被人肉搜索出来的地址找到那几个家伙,报复成功,以上这些除了证明我智商超群,动爪动嘴能力过人外,还能有什么?!
那就是!和爱因斯坦一样拥有超高智商的大脑,让我所向披靡的终极所在!
——不要拦着一个饿了俩月的狗吃东西好吗?逼急了他可真是会咬人的!
——把我的饭盆给放下来!什么身体太虚,不能一次性吃那么多,不要吃的太急这种话,只有站着说话不要疼的人才会这么说!!
——谁再拦我,小心我咬死你!
——给看不给吃,作为人类,要有点人性!!
“哈哈,这他妈真是条以温顺闻名世界的金毛吗?!瞧这小暴脾气!怎么跟我堂姐养得那条吉娃娃一样暴啊!哈哈哈哈我不行了”那人哈哈大笑,就差跟相声演员一样来个夸张的拍大腿说句:哎哟妈呀!这整啥玩意儿呢!
哼,随他怎么说,就算我抹黑了金毛又怎样,安安都不在了!吃死我算了!
吃饱喝足后,我舒服地靠着旁边的椅子腿,打了个嗝。
这家伙办理了出院手续后,打包了一些宠物用品、食物,还给我脖子上带了个项圈,挂了条绳子。
他牵着我走出医院,边走边打电话:“没事了,医生说它恢复的很好,没什么大碍,就是饿着了,嗯,没什么大问题,你要看它?你医生能同意吗?我说还是算了吧,你好好休息,早日康复,过来接它——好吧,能我明天带他去医院让你看它一眼,好,别想让我把它留在医院,出了事儿,你妹不活剥了我,那小辣椒,一张嘴能把我喷死,一点女孩的样子都没有。”男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心有余悸地挂上电话。
我翻翻白眼,傻逼,你找错狗了,等送到真正的狗主人那里,根本交不了差啊,哈哈哈哈,不过,想想你会被狗主人鄙视一通,忽然觉得挺期待的呢!
我们是下午出的医院,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才回到他的家。
从电梯里出来,就是他家,入户直达啊,擦,有钱人了不起!□□裸的炫富!对一条狗这么残忍,真的好吗啊?跨出电梯旁边就是原木鞋柜以及配套的衣架等家具,把门一关,他给我解开绳子,开始换鞋子,这位外表看起来还挺利索英俊的男士换好鞋子就直接脱起衣服,豪放的根本不管家里还有一只狗!脱光上衣,露出肌理分明的精壮上身,边走边拨拉了下头发,从他这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来,这人随性惯了,自由散漫!!我眯着眼睛正点评,他忽然脚步一顿,扭头指着我说:“不准给我乱搞!不然等我出来,你就死定了。”
爷是那种畏惧强权的性格吗?敢威胁我?你这种的,要搁前世,碰上小爷,干俩没问题!
我白他一眼,我闲的蛋疼才会去搞破坏咬沙发,我并不是一只幼稚狗,你得庆幸你遇上的是我,要是别的狗就不一定了,呵呵,我甩着尾巴,百无聊赖地往客厅走,我想说,他家真大!从玄关处走到客厅,用了我十几步!不知道我仇富吗?!
身无分文的我心里不太开心地跳上沙发,眼角余光撇到他裤子一脱,只穿条内裤,走进浴室。
随即“砰”地一声关上门。
哗啦啦的水声透过门缝传来,我躺在宽敞的沙发上,想事情。
仰头抬眸望着上方的水晶吊灯,所有能反光的地方,都像是刻上了安安的模样,我想他了。
晚上他给我拌了狗粮,然后搬出新买的狗窝,抽着烟踢到我旁边,不客气地说:“晚上老老实实睡觉,弄碎了任何物品,双倍让你主人给我赔。”说完转身回了卧室,留我在客厅。
新的狗窝看起来很柔软华丽,一看就价值不菲,若是在平时,我一定跟安安抢起来,但现在我却并不想睡上去,我选择睡在之前趴过的客厅沙发上。
他估摸我吃完了后,从卧室里走出来,看到我没有睡在新窝里,而是选择了沙发后,竟然没驱赶我,只是平静地扫了我一眼,关上了灯。
晚上我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睡惯了草坪,垃圾屋的纸箱等地方,竟然觉得沙发太柔软,整个身体仿佛都快陷进去了,骨头特别不舒服。
早上,他穿着睡衣从卧室出来,站在吧台前倒水,眼睛瞄向我,沉默地打量我一番,喝口水后,若有所思地说:“我竟然在一条狗的身上看到了‘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简直可怕,一只狗,这么安静,真的好吗?”他显然不是在跟我说话,自言自语后,低下头沉思了片刻,不知道想了什么,把杯子里的水喝完,冲洗干净,放回玻璃柜中。
路过我旁边的时候,忽然站住,看着我说:“你不会是尿到沙发上了,所以才一动不动?”
我气得一个后仰,神经病!
早上依旧是狗粮,味道不太和我口味,在外面风餐露宿了两个月,竟然也没把我嘴刁的毛病给改回来。
但养成了就算觉得不好吃,也会勉强让自己吃完的习惯。
他给我弄好后,自己做了个三明治,配了杯冷牛奶,不太健康的用餐习惯,吃过饭,他换好衣服走出来,西装革履,一副业界精英的派头,头发不知道抹了什么,三七分后全部梳在后面,露出不逊色明星艺人的英俊五官,微微挑起嘴角的样子,邪气的很,他现在这副打扮加上这要人命的模样,加上这大长腿,若让大姑娘见了,依旧能保持镇定,我敬她是条汉子。
重新给我扣上绳子,牵着我出门。
电梯直达地下停车场,我知道他这是要把我送到医院,去见那条金毛的主人。
我等着看他笑话,哈哈哈哈,白瞎了今天这身打扮,一定会被狗主人鄙视的,想想都笑得停不下来好吗?
估计是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身体却抖个不停的样子让他感到奇怪,他开着车,扭头看我一眼,挑着眉说:“不会是有狂犬病吧?”
擦,你才有狂犬病,你全家都有狂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