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第 28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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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常喜兴憨厚老实,脸上布满着愁云, 典型的被生活压垮的农民形象。他过来和常喜乐说话是想要表达一下自己的关心, 可见到常喜乐的时候他总有种拘谨感,不像面对自己的弟弟,更像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见到地位比较高的人。总有种战战兢兢怕说错话的感觉, 颠三倒四的嘱咐了几句, 一看就是不善言辞, 只知道埋头干活的。
而二哥常喜盛则精明得多,他找常喜乐是给自己的老婆道歉的, 然后把家里的现状述说了一遍, 话里话外都在告诉常喜乐,他们家不如从前了, 现在日子过得十分艰难。虽然常喜盛没有直言是常喜乐造成, 却也在告诉他,以后是没法像以前一样供着他, 这些情况都是原身和现在的常喜乐所不清楚了。
常家三房现在不仅一贫如洗, 还负债累累,至少欠了五十两的外债。这对于农家人来说是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在这世农家人能温饱已经很不易, 全都是自给自足,手头上极少有现钱,不算自家产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花过这么多钱。
常喜盛还表达了自己想要像老爹年轻时候出去闯一闯的愿望,可苦恼的是常老三死活不答应,他只能就此作罢。虽也没有明说,可话语里一直想要怂恿常喜乐做说客,不停暗示他要是能出去闯荡,家里的债务就能解决了,不用这么苦哈哈的度日。常喜乐不明白常老三为什么会不同意,不过应该会有他自己的道理,所以不敢保证什么,只是一直装糊涂,常喜盛又不敢直言,最后只能惋惜离开。
常喜盛晚饭时候自己的妻子说了那样的话他没有出来说一句,其实就表明了他的态度,而事后又来道歉,可见此人十分精明。两夫妻这是故意一个人□□脸一个人唱白脸。既能表达了自己的心思,又不会跟常喜乐生分。这种精明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不痛快,可对于外来者常喜乐来说,他虽然也继承了原身对这个家的感情,但是总归不是自己亲身体验,因此更多是报恩态度,从而也无所谓感情上的受伤,反而觉得这样的人如果能得到善用,是个很好的帮手。
而三哥常喜旺则是个大大咧咧的,什么事都没有放在心里,过来找常喜乐也不是为了今天晚饭的事,而是拍胸脯跟他保证,等过了这阵就给他上山打野鸡,就不用苦哈哈的跟他们一起吃那些糠野菜了,压根不知道今天晚饭的时候那一件事代表了什么,只以为是家里没好吃的了。家里情况更是没提一句,整个人乐呵呵的,完全没有被现在的艰难所困扰。
常喜乐又养了两天,终于不再像之前一样走路的时候好像踩着棉花一样,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不再需要别人照顾。可即便如此,大家也没有安排给他什么活,依如从前一样并没有把他当做家里的劳动力之一。
常喜乐自知不管是动手能力还是身体状况,他都难以跟其他人一样做这些农活,所以也没有勉强跟着,而是打算出去走走,亲眼去了解整个桃源村。
早饭是芋头和青菜汤,味道会刮嗓子的米糠饼好吃多了。这世的米糠不像现代的米糠碾得细如粉,而是十分粗糙,还带着毛刺,所以难吃不说口感还奇差无比,昨天他好不容易才伴着菜汤喝下去的。芋头香糯可口,就是个头小了点,相貌好的都挑选拿去卖了,剩下的都是歪瓜裂枣。
常喜乐吃完摸了摸肚子,太少了,还是不见饱啊,要是能跟荔浦芋头一样大就好了,吃一个就顶饱。
“啊!好大好多的虫子啊!”
院子里的孩子们突然发出尖叫,惹得正在喝青菜汤的常喜乐抖了抖。连忙放下碗从火塘里抽出一根正在燃烧的木棍,直接冲出去,农家孩子没有怕虫的,可会叫得那么大声,肯定情况很危险。
“你们都别动,虫子在哪?!”
几个孩子看到常喜乐的架势直接呆住了,杨子的脸直接垮下来了,一副要哭的模样,“小叔,我,我能吃一条吗?”
常喜乐闹不明白了,“吃什么啊?”
杨子指着地上的劈成两半的木桩子,“这个虫子啊,有好几条呢,杨子也想吃一条。”
杏儿直接拍了杨子的脑袋,“小馋猫,小叔都说要吃了,让我们别动,你还想抢,小心奶知道了揍你!”
杨子一哆嗦,顿时不敢再说什么了,眼睛去眼巴巴的望向木桩里又白又肥的虫子。
常喜乐顿时哭笑不得,将手里的火棍放回去,这才明白自己搞错了。刚才的尖叫声根本不是害怕,而是兴奋。柴火里的虫子对于常喜乐这种城市里的人来说丢都来不及,哪里会像贫寒农家看到就跟看到肉一样,眼睛冒光。这可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零食之一!
“是我弄错了,以为你们被虫子吓到了,你们吃吧。”
杨子小心翼翼的问:“小叔,真给我们吃啊?”
常喜乐笑了笑,“我这么大的人了还能抢你们的东西啊?”
杏儿低声嘟囔,“又不是没有抢过。”
槐子狠狠瞪了杏儿一眼,“胡说什么呢!你再这样不给你找虫子了!”
杏儿顿时收了声,压低着头不敢再说话。
常喜乐只当做没听见,“这虫子怎么吃啊?”
杨子眼睛一亮,很开心的说了起来,“烤着吃可香了!”
常喜乐看着木柴里手指这么粗长的白色虫子,跟蚕似的,无法想象怎么下得去嘴。可孩子们却一点不在意,他们把虫子抠出来,拿到火里烤成黄色,然后放进嘴里,嚼得特别香,一脸满足的样子。吃完还眼巴巴的看着槐子,希望劈柴的时候还能碰见。
“小叔,你要不也试试?味道真挺好的。”槐子递给常喜乐一直大白虫,常喜乐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咳,咳。”常喜乐尴尬的咳了一声,“你们吃吧,我出去走一走。”
“小叔,你去哪啊?”几个孩子同时问道。
“我就随便走走看一看。”
槐子顿时皱起眉头,一脸不放心,“小叔,你身子骨才刚好,还是在家歇着吧。”
常喜乐笑了起来,“我这么大的人了能照顾好自己,没事,我不去哪,就在村里走走。”
槐子还是一脸不赞同,可也不好管长辈的事,道:“要不让杉子跟着你吧,要是有什么事也能有个人照应,他对村子也熟悉得很,你想去哪跟他说就行。”
杉子一听点了他的名,连连点头,“恩,恩,我陪着小叔,小叔你不是想吃螺蛳吗,我带你去找。”
常喜乐并没有拒绝,有个人领着也能更快了解情况,原身记忆里的东西恐怕还没有才六岁但是到处跑的杉子知道的多。
杨子一听也来劲了,连忙凑了过来,“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常喜乐笑着摸着他的脑袋,“好,我们一起去,不过你可不能撒丫子乱跑,小叔可追不动你。”
杨子拍拍小胸脯保证,“我不会乱跑的。”
杏儿犹豫了一会最后没跟着一块出去,而是去找自己的小伙伴了。
常喜乐虽然身体恢复了,但是之前到底伤狠了,所以走路都是不紧不慢。杉子一直跟在他身边,而杨子这里跑跑那里跳跳,一路就没有停过。
这个点村子里的人并不多,大多都去地里了,只有些老太太在院子里边晒太阳一边织布。偶尔有行色匆匆的人路过,不管再急,看到常喜乐都会停下来打招呼,询问他身体状况。常喜乐微笑着一一作答,杉子年纪虽小,可都能记着谁是谁,还能说出彼此关系来,让常喜乐不至于抓瞎。
“小叔,咱们到前面坐着歇会儿吧。”
只不过走了两刻钟左右,常喜乐就有点气喘吁吁,身上冒汗了。杉子虽说看着很憨厚,却是个细心的,连忙让常喜乐休息。
常喜乐不敢逞能,找了个阴凉地方坐下。
“小叔,小叔,你看狗子哥刚帮我编的小狗!”杨子远远的跑了过来,举着个东西一脸兴高采烈。可乐极生悲,快到常喜乐跟前的时候猛的摔了一跤,发出巨大的声响。
常喜乐吓了一跳,站起来想把杨子扶起来。只见杨子脸色都没有变一下,跟个猴子似的蹭的跳了起来,一点都没有在意身上的伤痛,而是特紧张的看着被压的草编小狗,一看小狗被压坏了,直接哇哇大哭起来。
“哇,我的小狗坏了,我的小狗坏了!”
常喜乐嘴角抽了抽,刚那一跤摔得这么惨没事,一直草编的狗压坏了反而伤心得不行,这是夸赞农家孩子皮实呢还是叹息玩具太少,所以特别稀罕来之不易的小玩意。
“杨子过来小叔这里,别哭了,不就是一只小狗吗,我给你编一个。”
杨子顿时眼泪停了,一边抽噎一边问:“小叔,你也会编吗?”
常喜乐看了看身边,拔了几根身边的狗尾巴草,纤长的手指飞快的动着,没一会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狗就出现了。常喜乐看了看,并不是太满意,右手还是阻碍了他的发挥。
可杨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欢快的蹦了起来,“哇!这只小狗比狗子哥编得还要好!”
常喜乐笑着递给他,杨子小心翼翼的捧着,“小叔,你能再给我编一个吗?我想送给小猫。”
杉子解释,“小猫是狗子哥的弟弟,平时和杨子玩得最好。”
常喜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两兄弟的名字起得还真是容易,开玩笑道:“他们家不会有个叫小猪吧。”
“对啊,不过不叫小猪叫胖猪,从生下来就长得可胖了,听大人们说咱们村就没见过这么胖的娃娃,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小猫说刚生下来的时候大家担心没眼睛,还掰开肉看,看见有眼珠子才舒了口气呢。”
常喜乐笑得更欢了,还真想亲眼去看一看真有这么胖的孩子吗。常喜乐嘴里说这话,手上动作却没有停,没一会就做出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猪。
“这两个送给小猫和胖猪吧。”
杨子爱不释手,又看看自己的小狗,总觉得好像这两个更好些,表情那叫个纠结,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都送出去。他不再管常喜乐和杉子,拿着小玩意一碰一跳跑了。
“杉子,螺蛳的地方远不远?我穿成这样子过去合适吗?”
常喜乐走在村子里才发现自己的不对劲,他一心想要出来走走,都忘了想其他。他现在穿的是圆领长袍,脚上踩的布鞋,之前在常家就觉得别扭,因为他的衣服是常家最好的。其他人包括小孩,衣服都很破旧,每个人都是左一个补丁右一个补丁的。而且男子都是对襟无袖短衣小口裤,裤子都只过膝;而女子也没有那么讲究,为了方便干活也都是过臀对襟衣,平时极少有人穿着长裙的,下田的时候还会把裤腿卷起来,只有出门或者过年过节才会讲究。
不过一般未出阁的女子会相对讲究一些,她们平时大多是忙活家里的活计,比如洗衣做饭等等,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一起下田帮忙。而出嫁的妇人就没那么在意了,常喜乐刚还看到有坐在门口开胸喂奶的妇人,见到有人过来也没有避讳,倒是让常喜乐觉得不好意思。
常喜乐醒过来见过这么多人,不论男女老少,脚上踩的都是草鞋,没一个像他还有布鞋穿的。而且常喜乐发现,他的长袍并不是棉布做的,而是麻布,鞋子也是如此。他因此问过家里人,这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连棉花都没有!
杉子打量了常喜乐一眼,“小叔,你这样去恐怕会把这衣衫刮花了,路上野草太多,路也不太好走,穿这鞋子走那些路很容易被磨破。”
常喜乐听这话更不敢穿这一身去摸螺蛳了,他现在就两身能能出去见人的衣服,这都是常家为了他出门不太寒酸,费了好大工夫给他做的。
桃源村盛产苎麻,村里的妇女都会用苎麻织布,给自己穿的都是比较粗,拿出去卖的则是精心制作,要细软舒适得多。常喜乐身上穿的就是最细软精致的那种,是家里的几个妇人一起为他做的,就是不想常喜乐在外头被人笑话。常喜乐平时很是爱护,这也是他不到处乱跑的缘故之一。
这些在原身的记忆力也有,只是常喜乐一时没记起来,走进村子发现大家穿得都很破烂,尤其是下地干活的人,都挑了最破的衣服套上,这样一来把他衬得格格不入,这才让他反应过来。
常喜乐也舍不得把这一身好衣服弄坏,以后还靠这一身出门办事呢,只能先打道回府,可刚到家就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钱家二姑娘的弟弟、钱家的宝贝疙瘩钱鑫。
第5章你就是我姐夫,这辈子只能是我姐夫!
钱鑫和常成槐同岁,却是完全不同的模样。
常成槐早早就帮着家里干活,肩负起家里的重担。又是长子长孙,所以一直以大哥哥自居,行事沉稳有担当。家里的长辈也把他当做大人,他是目前孙子辈里唯一一个能上桌吃饭的。
而钱鑫是稻香县有富商钱进唯一的儿子,而且还是中年得子。钱鑫上头有五个姐姐,个顶个的漂亮,被人称之为满江县的五朵金花。可女儿再好对于钱家来说也比不上能传承家业的儿子,好不容易求得一子,自然疼到骨子里。如此一来就养成了钱鑫猫狗嫌的捣蛋性子,谁都管不住,不过对木讷老实的原身莫名的瞧对了眼,平日里很喜欢找他玩。常喜乐却是知道,这完全是因为带上原身,钱鑫好到处去胡闹,钱家人不会怎么管。
原身虽然很不想浪费时间去玩闹,可对于这个未来小舅子也只能忍让,再不乐意也会陪着。只因觉得自己对钱家有所图谋,所以总想着尽可能的为钱家做些什么,而不是纯粹的只会要钱。
当时的钱家还是喜闻乐见的,钱家人其实也并不指望钱鑫走这条道,可耳濡目染多学点东西也是好的。况且他们当时很看好原身,钱鑫和未来姐夫感情处得好,以后原身发达了他们也更好攀扯关系,这也是巩固利益的手段之一。
常喜乐一看到钱鑫,关于对方的记忆就涌了上来,也想起了当时出事的前因后果。
当时的事可以用一句话形容:熊孩子作死,原身见义勇为。
钱家走商得了一匹好马,此马虽好却并没有被驯服,野得很。钱家得此马并非为了自用,而是想要做礼,收礼之人好驯服无人能驾驭的野马,钱家投其所好花了大量的钱力物力才寻得此马,性子极其暴躁,第一天到钱家就把钱家马厩闹得人仰马翻,无奈只能暂时放到郊外的山庄里。
钱鑫也得了消息,对这野马非常的感兴趣,想要知道什么样的马如此厉害。而且这马不仅烈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听说为了得这一匹马,钱家可是花了大价钱,捕捉的时候据说还闹了人命。可越是如此越是让钱鑫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好奇,于是借着邀请常喜乐一同踏青的借口,到山庄里去看那马。原身并不知道钱鑫打的这个主意,平日里也没少和钱鑫一同出去游玩,有时候他的未婚妻钱雪柔也会同游。
稻香县风气颇为开放,未婚男女婚前也是可以见面的,只要在场有人亦可。况且钱家是商贾之家,规矩也没有那么大。原身虽然和钱雪柔定亲,可当时便说好,至少十六岁成丁以后才会成婚。钱家怕中间有什么变故,所以很积极让两个人有机会相处。虽两个人也统共没说过几句话,总还是要避嫌的,却也比盲婚哑嫁好上不上,能知道对方是怎么模样。
这次钱雪柔并没有来,原身虽然有些失望却并不觉得意外。钱鑫经常约他,钱雪柔出现的次数只占三四成。
钱鑫向来小霸王,庄子里的人也根本拦不住他,硬是要瞧那匹马,常喜乐到了地方才知道钱鑫的用意,却也没法劝阻。那马刚开始见两人倒也还好,只是一副不屑模样,钱鑫见此胆子更大了,非要嚷着要骑上去,其他人怎么都拦不住。
这时候那烈马突然发难,挣脱了缰绳抬蹄想要踢开钱鑫,常喜乐眼疾手快将钱鑫推开,自己却遭了秧被踢飞到一旁。这场变故来得太快让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等回过神常喜乐已经受了重伤。
原身当时昏迷了好几天,虽然命救回来了,可人也不大好了。常家人得消息去医馆,钱家人早就离去,只派人说是常喜乐非要骑一匹马,结果摔了下来,根本没有提烈马也没有提钱鑫。而原身醒来的时候,也只字未提。
常喜乐对于钱鑫感觉比较微妙,毕竟对方是间接导致他死而复生的人。
钱鑫早就等得不耐烦,一看到常喜乐就不管不顾猛的冲向他,要不是被杉子拦住,只怕常喜乐都要被撞飞了。钱鑫可是长得虎头虎脑的,人不大力道却不小。
“你怎么来了?”常喜乐让杉子放开钱鑫,问道。
钱鑫见到常喜乐比从前瘦了一大圈,整个人病怏怏的,脸上的疤痕十分刺眼,顿时撇着嘴露出一副要哭的模样,“姐夫……”
常喜乐见此吓了一跳,在他的记忆里钱鑫可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过。钱鑫从小就捣蛋,不是没有被抽过,可不仅没哭还那呵呵笑说不疼,直把钱进给气个半死。
“别乱叫,会坏了你姐姐的名声。”常喜乐打断道。
平日里钱鑫虽然认定了常喜乐是他的姐夫,却也没有这么叫过,毕竟两人还没有成亲,今天不知抽了什么风。
钱鑫连忙道:“常大哥,你别生气,是我爹糊涂了!
大哥常喜兴憨厚老实,脸上布满着愁云, 典型的被生活压垮的农民形象。他过来和常喜乐说话是想要表达一下自己的关心, 可见到常喜乐的时候他总有种拘谨感,不像面对自己的弟弟,更像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见到地位比较高的人。总有种战战兢兢怕说错话的感觉, 颠三倒四的嘱咐了几句, 一看就是不善言辞, 只知道埋头干活的。
而二哥常喜盛则精明得多,他找常喜乐是给自己的老婆道歉的, 然后把家里的现状述说了一遍, 话里话外都在告诉常喜乐,他们家不如从前了, 现在日子过得十分艰难。虽然常喜盛没有直言是常喜乐造成, 却也在告诉他,以后是没法像以前一样供着他, 这些情况都是原身和现在的常喜乐所不清楚了。
常家三房现在不仅一贫如洗, 还负债累累,至少欠了五十两的外债。这对于农家人来说是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在这世农家人能温饱已经很不易, 全都是自给自足,手头上极少有现钱,不算自家产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花过这么多钱。
常喜盛还表达了自己想要像老爹年轻时候出去闯一闯的愿望,可苦恼的是常老三死活不答应,他只能就此作罢。虽也没有明说,可话语里一直想要怂恿常喜乐做说客,不停暗示他要是能出去闯荡,家里的债务就能解决了,不用这么苦哈哈的度日。常喜乐不明白常老三为什么会不同意,不过应该会有他自己的道理,所以不敢保证什么,只是一直装糊涂,常喜盛又不敢直言,最后只能惋惜离开。
常喜盛晚饭时候自己的妻子说了那样的话他没有出来说一句,其实就表明了他的态度,而事后又来道歉,可见此人十分精明。两夫妻这是故意一个人□□脸一个人唱白脸。既能表达了自己的心思,又不会跟常喜乐生分。这种精明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不痛快,可对于外来者常喜乐来说,他虽然也继承了原身对这个家的感情,但是总归不是自己亲身体验,因此更多是报恩态度,从而也无所谓感情上的受伤,反而觉得这样的人如果能得到善用,是个很好的帮手。
而三哥常喜旺则是个大大咧咧的,什么事都没有放在心里,过来找常喜乐也不是为了今天晚饭的事,而是拍胸脯跟他保证,等过了这阵就给他上山打野鸡,就不用苦哈哈的跟他们一起吃那些糠野菜了,压根不知道今天晚饭的时候那一件事代表了什么,只以为是家里没好吃的了。家里情况更是没提一句,整个人乐呵呵的,完全没有被现在的艰难所困扰。
常喜乐又养了两天,终于不再像之前一样走路的时候好像踩着棉花一样,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不再需要别人照顾。可即便如此,大家也没有安排给他什么活,依如从前一样并没有把他当做家里的劳动力之一。
常喜乐自知不管是动手能力还是身体状况,他都难以跟其他人一样做这些农活,所以也没有勉强跟着,而是打算出去走走,亲眼去了解整个桃源村。
早饭是芋头和青菜汤,味道会刮嗓子的米糠饼好吃多了。这世的米糠不像现代的米糠碾得细如粉,而是十分粗糙,还带着毛刺,所以难吃不说口感还奇差无比,昨天他好不容易才伴着菜汤喝下去的。芋头香糯可口,就是个头小了点,相貌好的都挑选拿去卖了,剩下的都是歪瓜裂枣。
常喜乐吃完摸了摸肚子,太少了,还是不见饱啊,要是能跟荔浦芋头一样大就好了,吃一个就顶饱。
“啊!好大好多的虫子啊!”
院子里的孩子们突然发出尖叫,惹得正在喝青菜汤的常喜乐抖了抖。连忙放下碗从火塘里抽出一根正在燃烧的木棍,直接冲出去,农家孩子没有怕虫的,可会叫得那么大声,肯定情况很危险。
“你们都别动,虫子在哪?!”
几个孩子看到常喜乐的架势直接呆住了,杨子的脸直接垮下来了,一副要哭的模样,“小叔,我,我能吃一条吗?”
常喜乐闹不明白了,“吃什么啊?”
杨子指着地上的劈成两半的木桩子,“这个虫子啊,有好几条呢,杨子也想吃一条。”
杏儿直接拍了杨子的脑袋,“小馋猫,小叔都说要吃了,让我们别动,你还想抢,小心奶知道了揍你!”
杨子一哆嗦,顿时不敢再说什么了,眼睛去眼巴巴的望向木桩里又白又肥的虫子。
常喜乐顿时哭笑不得,将手里的火棍放回去,这才明白自己搞错了。刚才的尖叫声根本不是害怕,而是兴奋。柴火里的虫子对于常喜乐这种城市里的人来说丢都来不及,哪里会像贫寒农家看到就跟看到肉一样,眼睛冒光。这可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零食之一!
“是我弄错了,以为你们被虫子吓到了,你们吃吧。”
杨子小心翼翼的问:“小叔,真给我们吃啊?”
常喜乐笑了笑,“我这么大的人了还能抢你们的东西啊?”
杏儿低声嘟囔,“又不是没有抢过。”
槐子狠狠瞪了杏儿一眼,“胡说什么呢!你再这样不给你找虫子了!”
杏儿顿时收了声,压低着头不敢再说话。
常喜乐只当做没听见,“这虫子怎么吃啊?”
杨子眼睛一亮,很开心的说了起来,“烤着吃可香了!”
常喜乐看着木柴里手指这么粗长的白色虫子,跟蚕似的,无法想象怎么下得去嘴。可孩子们却一点不在意,他们把虫子抠出来,拿到火里烤成黄色,然后放进嘴里,嚼得特别香,一脸满足的样子。吃完还眼巴巴的看着槐子,希望劈柴的时候还能碰见。
“小叔,你要不也试试?味道真挺好的。”槐子递给常喜乐一直大白虫,常喜乐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咳,咳。”常喜乐尴尬的咳了一声,“你们吃吧,我出去走一走。”
“小叔,你去哪啊?”几个孩子同时问道。
“我就随便走走看一看。”
槐子顿时皱起眉头,一脸不放心,“小叔,你身子骨才刚好,还是在家歇着吧。”
常喜乐笑了起来,“我这么大的人了能照顾好自己,没事,我不去哪,就在村里走走。”
槐子还是一脸不赞同,可也不好管长辈的事,道:“要不让杉子跟着你吧,要是有什么事也能有个人照应,他对村子也熟悉得很,你想去哪跟他说就行。”
杉子一听点了他的名,连连点头,“恩,恩,我陪着小叔,小叔你不是想吃螺蛳吗,我带你去找。”
常喜乐并没有拒绝,有个人领着也能更快了解情况,原身记忆里的东西恐怕还没有才六岁但是到处跑的杉子知道的多。
杨子一听也来劲了,连忙凑了过来,“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常喜乐笑着摸着他的脑袋,“好,我们一起去,不过你可不能撒丫子乱跑,小叔可追不动你。”
杨子拍拍小胸脯保证,“我不会乱跑的。”
杏儿犹豫了一会最后没跟着一块出去,而是去找自己的小伙伴了。
常喜乐虽然身体恢复了,但是之前到底伤狠了,所以走路都是不紧不慢。杉子一直跟在他身边,而杨子这里跑跑那里跳跳,一路就没有停过。
这个点村子里的人并不多,大多都去地里了,只有些老太太在院子里边晒太阳一边织布。偶尔有行色匆匆的人路过,不管再急,看到常喜乐都会停下来打招呼,询问他身体状况。常喜乐微笑着一一作答,杉子年纪虽小,可都能记着谁是谁,还能说出彼此关系来,让常喜乐不至于抓瞎。
“小叔,咱们到前面坐着歇会儿吧。”
只不过走了两刻钟左右,常喜乐就有点气喘吁吁,身上冒汗了。杉子虽说看着很憨厚,却是个细心的,连忙让常喜乐休息。
常喜乐不敢逞能,找了个阴凉地方坐下。
“小叔,小叔,你看狗子哥刚帮我编的小狗!”杨子远远的跑了过来,举着个东西一脸兴高采烈。可乐极生悲,快到常喜乐跟前的时候猛的摔了一跤,发出巨大的声响。
常喜乐吓了一跳,站起来想把杨子扶起来。只见杨子脸色都没有变一下,跟个猴子似的蹭的跳了起来,一点都没有在意身上的伤痛,而是特紧张的看着被压的草编小狗,一看小狗被压坏了,直接哇哇大哭起来。
“哇,我的小狗坏了,我的小狗坏了!”
常喜乐嘴角抽了抽,刚那一跤摔得这么惨没事,一直草编的狗压坏了反而伤心得不行,这是夸赞农家孩子皮实呢还是叹息玩具太少,所以特别稀罕来之不易的小玩意。
“杨子过来小叔这里,别哭了,不就是一只小狗吗,我给你编一个。”
杨子顿时眼泪停了,一边抽噎一边问:“小叔,你也会编吗?”
常喜乐看了看身边,拔了几根身边的狗尾巴草,纤长的手指飞快的动着,没一会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狗就出现了。常喜乐看了看,并不是太满意,右手还是阻碍了他的发挥。
可杨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欢快的蹦了起来,“哇!这只小狗比狗子哥编得还要好!”
常喜乐笑着递给他,杨子小心翼翼的捧着,“小叔,你能再给我编一个吗?我想送给小猫。”
杉子解释,“小猫是狗子哥的弟弟,平时和杨子玩得最好。”
常喜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两兄弟的名字起得还真是容易,开玩笑道:“他们家不会有个叫小猪吧。”
“对啊,不过不叫小猪叫胖猪,从生下来就长得可胖了,听大人们说咱们村就没见过这么胖的娃娃,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小猫说刚生下来的时候大家担心没眼睛,还掰开肉看,看见有眼珠子才舒了口气呢。”
常喜乐笑得更欢了,还真想亲眼去看一看真有这么胖的孩子吗。常喜乐嘴里说这话,手上动作却没有停,没一会就做出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猪。
“这两个送给小猫和胖猪吧。”
杨子爱不释手,又看看自己的小狗,总觉得好像这两个更好些,表情那叫个纠结,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都送出去。他不再管常喜乐和杉子,拿着小玩意一碰一跳跑了。
“杉子,螺蛳的地方远不远?我穿成这样子过去合适吗?”
常喜乐走在村子里才发现自己的不对劲,他一心想要出来走走,都忘了想其他。他现在穿的是圆领长袍,脚上踩的布鞋,之前在常家就觉得别扭,因为他的衣服是常家最好的。其他人包括小孩,衣服都很破旧,每个人都是左一个补丁右一个补丁的。而且男子都是对襟无袖短衣小口裤,裤子都只过膝;而女子也没有那么讲究,为了方便干活也都是过臀对襟衣,平时极少有人穿着长裙的,下田的时候还会把裤腿卷起来,只有出门或者过年过节才会讲究。
不过一般未出阁的女子会相对讲究一些,她们平时大多是忙活家里的活计,比如洗衣做饭等等,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一起下田帮忙。而出嫁的妇人就没那么在意了,常喜乐刚还看到有坐在门口开胸喂奶的妇人,见到有人过来也没有避讳,倒是让常喜乐觉得不好意思。
常喜乐醒过来见过这么多人,不论男女老少,脚上踩的都是草鞋,没一个像他还有布鞋穿的。而且常喜乐发现,他的长袍并不是棉布做的,而是麻布,鞋子也是如此。他因此问过家里人,这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连棉花都没有!
杉子打量了常喜乐一眼,“小叔,你这样去恐怕会把这衣衫刮花了,路上野草太多,路也不太好走,穿这鞋子走那些路很容易被磨破。”
常喜乐听这话更不敢穿这一身去摸螺蛳了,他现在就两身能能出去见人的衣服,这都是常家为了他出门不太寒酸,费了好大工夫给他做的。
桃源村盛产苎麻,村里的妇女都会用苎麻织布,给自己穿的都是比较粗,拿出去卖的则是精心制作,要细软舒适得多。常喜乐身上穿的就是最细软精致的那种,是家里的几个妇人一起为他做的,就是不想常喜乐在外头被人笑话。常喜乐平时很是爱护,这也是他不到处乱跑的缘故之一。
这些在原身的记忆力也有,只是常喜乐一时没记起来,走进村子发现大家穿得都很破烂,尤其是下地干活的人,都挑了最破的衣服套上,这样一来把他衬得格格不入,这才让他反应过来。
常喜乐也舍不得把这一身好衣服弄坏,以后还靠这一身出门办事呢,只能先打道回府,可刚到家就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钱家二姑娘的弟弟、钱家的宝贝疙瘩钱鑫。
第5章你就是我姐夫,这辈子只能是我姐夫!
钱鑫和常成槐同岁,却是完全不同的模样。
常成槐早早就帮着家里干活,肩负起家里的重担。又是长子长孙,所以一直以大哥哥自居,行事沉稳有担当。家里的长辈也把他当做大人,他是目前孙子辈里唯一一个能上桌吃饭的。
而钱鑫是稻香县有富商钱进唯一的儿子,而且还是中年得子。钱鑫上头有五个姐姐,个顶个的漂亮,被人称之为满江县的五朵金花。可女儿再好对于钱家来说也比不上能传承家业的儿子,好不容易求得一子,自然疼到骨子里。如此一来就养成了钱鑫猫狗嫌的捣蛋性子,谁都管不住,不过对木讷老实的原身莫名的瞧对了眼,平日里很喜欢找他玩。常喜乐却是知道,这完全是因为带上原身,钱鑫好到处去胡闹,钱家人不会怎么管。
原身虽然很不想浪费时间去玩闹,可对于这个未来小舅子也只能忍让,再不乐意也会陪着。只因觉得自己对钱家有所图谋,所以总想着尽可能的为钱家做些什么,而不是纯粹的只会要钱。
当时的钱家还是喜闻乐见的,钱家人其实也并不指望钱鑫走这条道,可耳濡目染多学点东西也是好的。况且他们当时很看好原身,钱鑫和未来姐夫感情处得好,以后原身发达了他们也更好攀扯关系,这也是巩固利益的手段之一。
常喜乐一看到钱鑫,关于对方的记忆就涌了上来,也想起了当时出事的前因后果。
当时的事可以用一句话形容:熊孩子作死,原身见义勇为。
钱家走商得了一匹好马,此马虽好却并没有被驯服,野得很。钱家得此马并非为了自用,而是想要做礼,收礼之人好驯服无人能驾驭的野马,钱家投其所好花了大量的钱力物力才寻得此马,性子极其暴躁,第一天到钱家就把钱家马厩闹得人仰马翻,无奈只能暂时放到郊外的山庄里。
钱鑫也得了消息,对这野马非常的感兴趣,想要知道什么样的马如此厉害。而且这马不仅烈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听说为了得这一匹马,钱家可是花了大价钱,捕捉的时候据说还闹了人命。可越是如此越是让钱鑫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好奇,于是借着邀请常喜乐一同踏青的借口,到山庄里去看那马。原身并不知道钱鑫打的这个主意,平日里也没少和钱鑫一同出去游玩,有时候他的未婚妻钱雪柔也会同游。
稻香县风气颇为开放,未婚男女婚前也是可以见面的,只要在场有人亦可。况且钱家是商贾之家,规矩也没有那么大。原身虽然和钱雪柔定亲,可当时便说好,至少十六岁成丁以后才会成婚。钱家怕中间有什么变故,所以很积极让两个人有机会相处。虽两个人也统共没说过几句话,总还是要避嫌的,却也比盲婚哑嫁好上不上,能知道对方是怎么模样。
这次钱雪柔并没有来,原身虽然有些失望却并不觉得意外。钱鑫经常约他,钱雪柔出现的次数只占三四成。
钱鑫向来小霸王,庄子里的人也根本拦不住他,硬是要瞧那匹马,常喜乐到了地方才知道钱鑫的用意,却也没法劝阻。那马刚开始见两人倒也还好,只是一副不屑模样,钱鑫见此胆子更大了,非要嚷着要骑上去,其他人怎么都拦不住。
这时候那烈马突然发难,挣脱了缰绳抬蹄想要踢开钱鑫,常喜乐眼疾手快将钱鑫推开,自己却遭了秧被踢飞到一旁。这场变故来得太快让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等回过神常喜乐已经受了重伤。
原身当时昏迷了好几天,虽然命救回来了,可人也不大好了。常家人得消息去医馆,钱家人早就离去,只派人说是常喜乐非要骑一匹马,结果摔了下来,根本没有提烈马也没有提钱鑫。而原身醒来的时候,也只字未提。
常喜乐对于钱鑫感觉比较微妙,毕竟对方是间接导致他死而复生的人。
钱鑫早就等得不耐烦,一看到常喜乐就不管不顾猛的冲向他,要不是被杉子拦住,只怕常喜乐都要被撞飞了。钱鑫可是长得虎头虎脑的,人不大力道却不小。
“你怎么来了?”常喜乐让杉子放开钱鑫,问道。
钱鑫见到常喜乐比从前瘦了一大圈,整个人病怏怏的,脸上的疤痕十分刺眼,顿时撇着嘴露出一副要哭的模样,“姐夫……”
常喜乐见此吓了一跳,在他的记忆里钱鑫可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过。钱鑫从小就捣蛋,不是没有被抽过,可不仅没哭还那呵呵笑说不疼,直把钱进给气个半死。
“别乱叫,会坏了你姐姐的名声。”常喜乐打断道。
平日里钱鑫虽然认定了常喜乐是他的姐夫,却也没有这么叫过,毕竟两人还没有成亲,今天不知抽了什么风。
钱鑫连忙道:“常大哥,你别生气,是我爹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