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番外-小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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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家没落已经三代了,祖上最后一所宅子也被好赌的祖父卖掉还了债。
秦致远并没有那些记忆,因为他一出生就是在偏巷陋室里,父亲是个穷教书先生,母亲做些零散活计贴补家用。他小时身体极差,常常病殃殃地躺在榻上,自己无趣地读些旧书打发日子。
直到有一天,母亲找来一个江湖术士,神神叨叨地念了一堆咒,往他脑门上按了黄符,稀奇古怪地摇着手里的铜铃,说了些胡话。
术士说,他是招了喜食男童阳气的妖魔,得扮成女孩子才能活命。然后将一对小小铜铃拴在他的手腕上,说是祛灾辟邪。
说来也奇怪,打那以后,他确实开始好转了。
——虽然每日穿着粉花裙子,带着娇气的铃铛。
街坊四邻都叫他小铃铛,渐渐地,好像所有人都忘了他叫秦致远,宁静致远的致远。直到双亲先后病逝,父亲拉着他的手,两眼含泪地嘱咐他振兴秦家,他才知道父亲是希望他能够厚积薄发,有所作为。
-
“丞相,丞相!”
秦致远一抬头,看到睿帝坐在他的面前,拎着一副画像期待地看着他。
“什么?”
睿帝靠过来,又重复一遍,“朕说,朕喜欢宣武侯家的小姐,想娶她,丞相你看怎么样?”
秦致远低头看了一眼陈谨兰的小像,楞了一下,她眉眼倒颇似故人。片刻无奈道:“陛下,这已经是你第四次说这件事了,婚娶大事是要经礼部商议的。而且,这位陈家小姐是庶出……”
“朕就喜欢她,丞相去通融通融,一定有办法的。”
“……”难道他们大晋家都有任性的血统吗,盯上一个就坚决不放手,那人也是这样,一个大活人离开都城,回来的却是一坛分不清是谁的骨灰。
陈家到底有什么好,一任任皇帝都跟被下了咒似的,挣也挣不脱。
秦致远站起来,忽然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睿帝道:“九月初十。”见他向外走,便又问了一句,“丞相还要去吗?去年不是说不再去了吗。”
“是麽?”秦致远一顿,回转脚步,“那就不去了罢……”
睿帝收起小像,并不相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果然入夜,秦致远拎着一壶酒,又出了府。
-
他少时十分用功,尤其对医术颇感兴趣,自己将家里的浅显医书吃了个通透,却觉不够,便偷偷跑到镇子上的药铺里,看大夫们诊病。
直到父亲去世前,秦致远的理想还是做一名大夫,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所以当他捧着新得的医书看的出神,被路边乞丐抢走钱袋的时候,他急的干跳脚,却打不过。是偷偷溜出宫的少年晋宇青从天而降,帮他抢回了东西。知晓他家中贫瘠母亲又生了病,还爽快地送了他一枚玉佩换抵药钱。
少年身上的活力和朝气,令秦致远极为向往。
出于羞愧,秦致远告诉对方,他叫小铃铛——一身粉花裙子的小丫头,叮叮当当。
他不能设想,如果当时直接告诉晋宇青他叫秦致远,是个实打实的男儿,后面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
-
秦致远将一抔新酿洒在碑前,嫌弃道,“我想跟他说说话,还得来你的坟上,真是冤家。”
碑上定国公陈乂几个刻字,在明月舒朗之下却愈加深邃。
“罢了,跟你说也是一样。”秦致远往碑前一坐,豪饮一杯,叹息,“陈乂,你说你们老陈家是积了多少福,想什么有什么,求什么得什么?”
“你姐姐嫁了如意郎君,去了塞外;陈驰如今继承了爵位,统领宣武军;皇帝还要娶你们家小妹。你要是真这么灵,不如看在我帮过你那么多次的份上,也保佑我个名留青史,万古长青?”
等了会,墓前寂静无声,唯有丈高的杂草摇晃。
秦致远笑了笑,起身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根本无需向任何人乞求。权势、地位、金钱,他是丞相,也是辅政大臣,更是帝师,朝堂之上除了九五之尊,再没有人说话能比他更有分量。
那日他说,生命第一位乃是“权贵”,是为了国家肝脑涂地的赤诚。
而陈乂生死只为了一个人。
那时候秦致远就已经知道,自己早晚会输掉与陈乂的这场较量,余下的坚持,不过是负死挣扎罢了。晋宇青的禅位,只是斩断了他最后的那点侥幸。
至于年少时的记忆……
怕是世间再也不会有人记得小铃铛了。
-
秦致远捧起酒壶,大口吞咽着辛辣的酒液,饮罢袖子一抹,向着城中走去。九月初十,盛元五年,距定国大将军大胜南封凯旋而归、平宁帝“突发隐疾驾崩”已经有六年了。
六年,想起搅起一阵血雨腥风的那君臣二人,除了“故人”二字,竟也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
回到城中天已入墨,城门顺势关闭。走了没一段距离,酒气渐渐泛了上来,他深呼吸了几口,索性靠坐在一棵树下缓一缓酒意。
那是棵桂花树,枝杈梢头的浓烈桂花香却加重了他的醉感,只觉昏昏沉沉,十分疲累。
他梦见十几年前的旧城街头,青石板,小岔路,水声潺潺的石桥,意气风发的活泼年少。
也梦见一件粉花裙子,一枚莲花玉佩,一个渐行渐远再也回忆不及的背影。
梦见手腕上的双铃,叮铃铃、叮铃铃地响,最后有一天,消失不见。
恍然间,耳边似真有清脆的铃铛声响,不断地扰着人的美梦。
秦致远睁开眼,腕上空空如常。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抬头望去,只见对面的树干上斜倚着一个人,一条腿空挂着晃荡,手中一摇,铃铛声便响。
他没有多看,转身要离开此处。
那人却突然跳下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发色棕褐末端微微蜷曲,眼眸较大晋人深邃一些,腰间别着一柄镶嵌着红蓝宝石的奇怪弯刀。
异域人,秦致远想。
他走近来,眯着眼睛小心打量着秦致远,半晌才开了开口:
“小铃铛?”
秦致远下意识反驳:“……我不是”
对方似乎认准了他,笑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来报你救命之恩。”
“……”
-
他叫真。
也许是异域名字,也许是中原名字,秦致远懒得计较,对方也从不解释。孤孤单单一个“真”字,就唤了许多年。
秦致远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救过他,就像当年晋宇青说不记得小铃铛,人的一生要遇见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一一记住,能永世不忘的,要么是大恩大喜,要么是大悲大恨。
其他的,都在往年岁月流逝里化成抔土。
而时隔数年,晋宇青留下的恩与喜,也只剩惘然。
秦致远从宫中赴宴回来,看到府中树杈上倚着的那个人,不禁仰头瞧了瞧他,问道:“你何时走?”
“走?”那人摇晃着手里的酒壶,垂眼俯视着丞相,“不是说来报你恩的麽,不会走的。”
丞相抱臂哼地一笑,“你除了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还干过别的什么事了?”
“你怎么能这么庸俗。”
“你把这三天两头借宿的银两还来,我就不庸俗。”
“别,你还是庸俗着吧!”
丞相嗤一声,不欲理他。男人从梢头跳下来,笑眯眯地跟在他后头进了屋,然后递上那壶红绸封口的酒,问道,“我来给你送酒,今天是九月初十,你忘了?”
“没有。”秦致远揉了揉眉心,“我只是不想再去了。”
“哦。”男人说着就挑开封壶的红绸,随手翻开茶杯,坛中清冽酒香缓缓泻下,“九月初十,平陵县,你与我有一饼之恩。这算你们中原人说的命定麽?”
真又道:“我来报你的恩,你却挂着别人,你得不到,我也得不到。这该如何是好?”
“嗯?”秦致远不解。
他低头看了一眼,茶杯盛酒,白瞎了他特意挑选的瓷色,这个异域人不管过多少年,品味都是一样的烂。可他还是端起,在鼻端嗅过,有异域奇怪的香。
“不如我们各退一步,搭搭伙过?”
丞相一口酒水呛了自己,转头看疯子一样看他。
疯子顷过身来,伸手抹去他嘴边的酒渍,身上一股特有的香料味道,与酒气浑然一体。秦致远面无表情地避了避,他便讪讪地退开了。
秦致远道:“你再乱说话,就将饭钱也一齐还来!”
男人耸耸肩膀,兀自喝起酒来。
半晌才问:“我盘了一家酒肆,过两天开业,你来吗?”
“……酒肆?你要在这里定居?”
真笑了笑,轻抚着腰刀上的宝石,不经意地瞥了他一眼,思索道,“至少在丞相告老还乡之前,我要攒够周游中州的银子吧,还要买一驾不逊于丞相府的宝马香车。”
秦致远饮完不伦不类的酒,置杯,起身。
“那你便攒吧!待你攒够白银万两、黄金十箱,我便卸任。”
真的手指停留在刀柄上最为通透的一颗红宝石上,对方清瘦高挑的背影步步远去,他勾起唇角,复又为自己斟上一杯,清酒映烛,如平陵山湖里粼粼的月。
空屋,独影。
良久,他哑声应道:“好啊。”
秦家没落已经三代了,祖上最后一所宅子也被好赌的祖父卖掉还了债。
秦致远并没有那些记忆,因为他一出生就是在偏巷陋室里,父亲是个穷教书先生,母亲做些零散活计贴补家用。他小时身体极差,常常病殃殃地躺在榻上,自己无趣地读些旧书打发日子。
直到有一天,母亲找来一个江湖术士,神神叨叨地念了一堆咒,往他脑门上按了黄符,稀奇古怪地摇着手里的铜铃,说了些胡话。
术士说,他是招了喜食男童阳气的妖魔,得扮成女孩子才能活命。然后将一对小小铜铃拴在他的手腕上,说是祛灾辟邪。
说来也奇怪,打那以后,他确实开始好转了。
——虽然每日穿着粉花裙子,带着娇气的铃铛。
街坊四邻都叫他小铃铛,渐渐地,好像所有人都忘了他叫秦致远,宁静致远的致远。直到双亲先后病逝,父亲拉着他的手,两眼含泪地嘱咐他振兴秦家,他才知道父亲是希望他能够厚积薄发,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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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丞相!”
秦致远一抬头,看到睿帝坐在他的面前,拎着一副画像期待地看着他。
“什么?”
睿帝靠过来,又重复一遍,“朕说,朕喜欢宣武侯家的小姐,想娶她,丞相你看怎么样?”
秦致远低头看了一眼陈谨兰的小像,楞了一下,她眉眼倒颇似故人。片刻无奈道:“陛下,这已经是你第四次说这件事了,婚娶大事是要经礼部商议的。而且,这位陈家小姐是庶出……”
“朕就喜欢她,丞相去通融通融,一定有办法的。”
“……”难道他们大晋家都有任性的血统吗,盯上一个就坚决不放手,那人也是这样,一个大活人离开都城,回来的却是一坛分不清是谁的骨灰。
陈家到底有什么好,一任任皇帝都跟被下了咒似的,挣也挣不脱。
秦致远站起来,忽然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睿帝道:“九月初十。”见他向外走,便又问了一句,“丞相还要去吗?去年不是说不再去了吗。”
“是麽?”秦致远一顿,回转脚步,“那就不去了罢……”
睿帝收起小像,并不相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果然入夜,秦致远拎着一壶酒,又出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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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少时十分用功,尤其对医术颇感兴趣,自己将家里的浅显医书吃了个通透,却觉不够,便偷偷跑到镇子上的药铺里,看大夫们诊病。
直到父亲去世前,秦致远的理想还是做一名大夫,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所以当他捧着新得的医书看的出神,被路边乞丐抢走钱袋的时候,他急的干跳脚,却打不过。是偷偷溜出宫的少年晋宇青从天而降,帮他抢回了东西。知晓他家中贫瘠母亲又生了病,还爽快地送了他一枚玉佩换抵药钱。
少年身上的活力和朝气,令秦致远极为向往。
出于羞愧,秦致远告诉对方,他叫小铃铛——一身粉花裙子的小丫头,叮叮当当。
他不能设想,如果当时直接告诉晋宇青他叫秦致远,是个实打实的男儿,后面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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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致远将一抔新酿洒在碑前,嫌弃道,“我想跟他说说话,还得来你的坟上,真是冤家。”
碑上定国公陈乂几个刻字,在明月舒朗之下却愈加深邃。
“罢了,跟你说也是一样。”秦致远往碑前一坐,豪饮一杯,叹息,“陈乂,你说你们老陈家是积了多少福,想什么有什么,求什么得什么?”
“你姐姐嫁了如意郎君,去了塞外;陈驰如今继承了爵位,统领宣武军;皇帝还要娶你们家小妹。你要是真这么灵,不如看在我帮过你那么多次的份上,也保佑我个名留青史,万古长青?”
等了会,墓前寂静无声,唯有丈高的杂草摇晃。
秦致远笑了笑,起身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根本无需向任何人乞求。权势、地位、金钱,他是丞相,也是辅政大臣,更是帝师,朝堂之上除了九五之尊,再没有人说话能比他更有分量。
那日他说,生命第一位乃是“权贵”,是为了国家肝脑涂地的赤诚。
而陈乂生死只为了一个人。
那时候秦致远就已经知道,自己早晚会输掉与陈乂的这场较量,余下的坚持,不过是负死挣扎罢了。晋宇青的禅位,只是斩断了他最后的那点侥幸。
至于年少时的记忆……
怕是世间再也不会有人记得小铃铛了。
-
秦致远捧起酒壶,大口吞咽着辛辣的酒液,饮罢袖子一抹,向着城中走去。九月初十,盛元五年,距定国大将军大胜南封凯旋而归、平宁帝“突发隐疾驾崩”已经有六年了。
六年,想起搅起一阵血雨腥风的那君臣二人,除了“故人”二字,竟也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
回到城中天已入墨,城门顺势关闭。走了没一段距离,酒气渐渐泛了上来,他深呼吸了几口,索性靠坐在一棵树下缓一缓酒意。
那是棵桂花树,枝杈梢头的浓烈桂花香却加重了他的醉感,只觉昏昏沉沉,十分疲累。
他梦见十几年前的旧城街头,青石板,小岔路,水声潺潺的石桥,意气风发的活泼年少。
也梦见一件粉花裙子,一枚莲花玉佩,一个渐行渐远再也回忆不及的背影。
梦见手腕上的双铃,叮铃铃、叮铃铃地响,最后有一天,消失不见。
恍然间,耳边似真有清脆的铃铛声响,不断地扰着人的美梦。
秦致远睁开眼,腕上空空如常。他顺着声音的来源抬头望去,只见对面的树干上斜倚着一个人,一条腿空挂着晃荡,手中一摇,铃铛声便响。
他没有多看,转身要离开此处。
那人却突然跳下来,走近了才发现,对方发色棕褐末端微微蜷曲,眼眸较大晋人深邃一些,腰间别着一柄镶嵌着红蓝宝石的奇怪弯刀。
异域人,秦致远想。
他走近来,眯着眼睛小心打量着秦致远,半晌才开了开口:
“小铃铛?”
秦致远下意识反驳:“……我不是”
对方似乎认准了他,笑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来报你救命之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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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真。
也许是异域名字,也许是中原名字,秦致远懒得计较,对方也从不解释。孤孤单单一个“真”字,就唤了许多年。
秦致远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救过他,就像当年晋宇青说不记得小铃铛,人的一生要遇见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一一记住,能永世不忘的,要么是大恩大喜,要么是大悲大恨。
其他的,都在往年岁月流逝里化成抔土。
而时隔数年,晋宇青留下的恩与喜,也只剩惘然。
秦致远从宫中赴宴回来,看到府中树杈上倚着的那个人,不禁仰头瞧了瞧他,问道:“你何时走?”
“走?”那人摇晃着手里的酒壶,垂眼俯视着丞相,“不是说来报你恩的麽,不会走的。”
丞相抱臂哼地一笑,“你除了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还干过别的什么事了?”
“你怎么能这么庸俗。”
“你把这三天两头借宿的银两还来,我就不庸俗。”
“别,你还是庸俗着吧!”
丞相嗤一声,不欲理他。男人从梢头跳下来,笑眯眯地跟在他后头进了屋,然后递上那壶红绸封口的酒,问道,“我来给你送酒,今天是九月初十,你忘了?”
“没有。”秦致远揉了揉眉心,“我只是不想再去了。”
“哦。”男人说着就挑开封壶的红绸,随手翻开茶杯,坛中清冽酒香缓缓泻下,“九月初十,平陵县,你与我有一饼之恩。这算你们中原人说的命定麽?”
真又道:“我来报你的恩,你却挂着别人,你得不到,我也得不到。这该如何是好?”
“嗯?”秦致远不解。
他低头看了一眼,茶杯盛酒,白瞎了他特意挑选的瓷色,这个异域人不管过多少年,品味都是一样的烂。可他还是端起,在鼻端嗅过,有异域奇怪的香。
“不如我们各退一步,搭搭伙过?”
丞相一口酒水呛了自己,转头看疯子一样看他。
疯子顷过身来,伸手抹去他嘴边的酒渍,身上一股特有的香料味道,与酒气浑然一体。秦致远面无表情地避了避,他便讪讪地退开了。
秦致远道:“你再乱说话,就将饭钱也一齐还来!”
男人耸耸肩膀,兀自喝起酒来。
半晌才问:“我盘了一家酒肆,过两天开业,你来吗?”
“……酒肆?你要在这里定居?”
真笑了笑,轻抚着腰刀上的宝石,不经意地瞥了他一眼,思索道,“至少在丞相告老还乡之前,我要攒够周游中州的银子吧,还要买一驾不逊于丞相府的宝马香车。”
秦致远饮完不伦不类的酒,置杯,起身。
“那你便攒吧!待你攒够白银万两、黄金十箱,我便卸任。”
真的手指停留在刀柄上最为通透的一颗红宝石上,对方清瘦高挑的背影步步远去,他勾起唇角,复又为自己斟上一杯,清酒映烛,如平陵山湖里粼粼的月。
空屋,独影。
良久,他哑声应道:“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