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又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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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李大成已经不是第一次购买时间,也并不是第一次搜到历史名人,但在看到搜出来的这两个人之后,还是被吓了一大跳,感觉心脏都快从嗓子眼儿里面蹦出来似的。
“刘瑾!”
“郑和!”
这两个人可是明朝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太监,即使在整个华夏的历史上,也是出了名的。
刘瑾,明朝正德年间的大宦官,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司礼监就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和宫内事务的部门,位列内务府十二监之首,二十四衙门之一。
明朝初期的时候,因为洪武帝朱元璋明令‘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者斩’,所以司礼监的权力并没有多大。但是到了中期,皇帝多只顾玩乐,不理朝政,又常常命司礼监太监代行‘批红’大权,要知道‘批红’属于最高决策,又是太监去做,也就意味着太监可以代行皇权,处理朝政,直接导致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
在那个时期,能做到司礼监掌印太监,那就相当于把太监这个号练到了最高级。
立皇帝!这就是当时对刘瑾的称呼。至于坐皇帝是谁,自然是明武宗。可想而知这个刘瑾在当时有多么的牛B!
不过李大成对刘瑾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对方做的那些坏事,也不是对方有多么钱,而是对方最后的死法。
凌迟!
凌迟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而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而且还要分三天割完。在华夏数千年来的刑罚当中,也没有比这更惨的了。
至于郑和,名声就更大了,属于那种在历史课本里面也有一页的大人物,要知道许多皇帝在课文里面连名字都见不到,可想而知郑和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郑和下西洋,似乎不仅仅是历史课本,就连语文课本里面也讲到这个故事,虽是宦官,却又是著名的航海家、外交家,是大名海军的负责人,当时世界上最大舰队的头头儿,可谓是当时天下的海洋霸主。
可惜的是,他七次航海,下的都是西洋,若换成东面,那么澳洲、美洲,还不成为大明的土地?说不定后来也就没哥伦布什么事了。
李大成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激动的内心逐渐的平复下来。购买了这么多次,也只有这一次,让他比较满意。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次搜到的两个人,绝对都是大金主,土财主。刘瑾就不必说了,号称当时的世界首富。至于郑和,七下西洋,统领着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每次都带着几万多人,手中的银子肯定也不能少。
牛B,牛B到不要不要的,这次是真的发了。
李大成眼睛张的锃明瓦亮,比看见了美女还兴奋,仿佛已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从天上掉下来,零钱充值充到满。
幸福来的太快啊!
对了,别高兴的太早,先看看他们到底身处在哪一年,可别像杜九娘似的,今天搜到,明天就死了,扫兴。
李大成点开刘瑾的头像,查看对方的资料。
“皇上命我掌司礼监,又将王岳发配充军,东厂西厂尽在我手,整个天下由我掌权。”
咦?看刘瑾的个性签名,似乎正处在春风得意之际,已经开始掌权朝政,作威作福了。
李大成赶紧查看了一下资料,如果他猜的没错,刘瑾身处的时代,应该是一五零六年,因为对方个性签名中所提到的大事,都是那一年发生的。如果按照历史上记载的,刘瑾会在一五一零年被凌迟处死,那对方应该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活。换言之,他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把刘瑾的钱财一点一点的榨干。
四年,足够了。
李大成又点开了郑和的头像,查看对方的信息。
“锡兰风景好,有花又有草。可怜身体差,不知何时老。”
锡兰?不就是斯里兰卡吗?那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李大成看郑和的签名,总觉得后半句中透着一股沧桑和无力感。
看来是在下西洋的途中,在斯里兰卡做了停留,已经感觉到身体开始变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至于是第几次下西洋,李大成没有看出来,不过看郑和的感慨,不是第六次,就是第七次。若是第六次还好,若是第七次,那郑和还真没多少活着的时间了,因为历史上记载,郑和就是在第七次下西洋返回的途中,在古里国去世的,而古里国距离锡兰,也就是隔着一片海而已。
不会是在第七次下西洋的返回途中吧?如果是这样,岂不是又白搜一个人?
想到这里,李大成立即跟郑和打了个招呼。
“郑和。”
此时的郑和站在船头,望着眼前平静的大海,他虽然不是出生在渔民人家,却对大海格外的敬畏,因为他深深的了解大海,它能给人带来丰富的食物,却也能将人埋葬其中。
听到有人直呼自己的名字,郑和缓缓的回过头,他本以为是同行的得力助手王景弘,结果却发现身后一个人都没有。是呀,这么晚了,船上的官兵船员都已经休息了,除了他,谁还会出现在船头,为下一步的航行思考?
“看来,是海风!”郑和喃喃自语,出海这么多年,他在海上遇到过需要稀奇古怪的事,包括有些地方的海风吹起来跟人叫似的,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有人在说话。
“我不是海风,我是老天爷。”
咦?
郑和微微一怔,这次他听的格外清楚,绝对是有人说话,就算海风吹的声音再怎么像人语,也绝对不会吐字如此的清晰,甚至还能回答他的话。
“老天爷?”郑和抬头望了望天,今晚夜黑风高,天上黑蒙蒙的。
“是我。”
郑和浑身一颤,真的,真的有声音。干他们航海这一行的,都要祭拜老天爷,原因很简单,老天爷心情好,海上就阳光明媚,风平浪静,对他们航行有利,若是老天爷心情不好,海上就是雷雨交加,狂风巨浪,一不小心就会船毁人亡。出海人对老天爷的敬畏,甚至要远远的超出大海。
“老天爷,真的是您?”郑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同时望着天,好黑呀。
“是我,我就是老天爷。”
“没想到我郑和人到花甲之年,竟能遇到老天爷,我不是在做梦吧?”
李大成听见后一想,花甲?花甲也就是六十岁,郑和生于一三七一年,六十岁的话,不正是一四三一,第七次下西洋的时间吗?
真的是第七次!
李大成的心情顿时就不好了,难道又要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微信好友死去?难道老天爷又跟他开的一个玩笑?
靠!什么老天爷不老天爷的,老子不就是老天爷吗?
“郑和,你不畏艰险,七下西洋,你的这股勇气、毅力与执着,深深的打动了我,所以我才使用仙法千里传音,与你对话。”
“我郑和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切,全凭老天爷您的照顾,还记的上一次下西洋时,半途中遇到大风,险些掀翻大船,船上船员吓的大哭,都以为会藏身大海,绝望之际,我率众跪地向您祈祷,话刚落地,便风平浪静,自那之后,我郑和就知道,老天爷你一定存在,也一直在保佑我。感谢您,老天爷。”
李大成看见后微微一怔,搜了这么多人出来,这还是第一次在与人打招呼之后,就有人感谢他,让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没什么,身为老天爷,我经常做好事不留名。”李大成用手挠了挠头,谦虚的说道。
“老天爷,不知您这次出现,找到在下,所为何事?”郑和问道。
靠,差点儿把正事忘了。
“郑和,我问你,你现在是在下西洋的路上,还是在往返的途中?”李大成急着问道,这是他最关心的事。若是在去的路上,一切都还有机会,若是在回去途中,那对方去世,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阿米豆腐,佛祖保佑,一定要是在下西洋的路上呀!
……
尽管李大成已经不是第一次购买时间,也并不是第一次搜到历史名人,但在看到搜出来的这两个人之后,还是被吓了一大跳,感觉心脏都快从嗓子眼儿里面蹦出来似的。
“刘瑾!”
“郑和!”
这两个人可是明朝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太监,即使在整个华夏的历史上,也是出了名的。
刘瑾,明朝正德年间的大宦官,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司礼监就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和宫内事务的部门,位列内务府十二监之首,二十四衙门之一。
明朝初期的时候,因为洪武帝朱元璋明令‘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者斩’,所以司礼监的权力并没有多大。但是到了中期,皇帝多只顾玩乐,不理朝政,又常常命司礼监太监代行‘批红’大权,要知道‘批红’属于最高决策,又是太监去做,也就意味着太监可以代行皇权,处理朝政,直接导致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
在那个时期,能做到司礼监掌印太监,那就相当于把太监这个号练到了最高级。
立皇帝!这就是当时对刘瑾的称呼。至于坐皇帝是谁,自然是明武宗。可想而知这个刘瑾在当时有多么的牛B!
不过李大成对刘瑾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对方做的那些坏事,也不是对方有多么钱,而是对方最后的死法。
凌迟!
凌迟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而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而且还要分三天割完。在华夏数千年来的刑罚当中,也没有比这更惨的了。
至于郑和,名声就更大了,属于那种在历史课本里面也有一页的大人物,要知道许多皇帝在课文里面连名字都见不到,可想而知郑和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郑和下西洋,似乎不仅仅是历史课本,就连语文课本里面也讲到这个故事,虽是宦官,却又是著名的航海家、外交家,是大名海军的负责人,当时世界上最大舰队的头头儿,可谓是当时天下的海洋霸主。
可惜的是,他七次航海,下的都是西洋,若换成东面,那么澳洲、美洲,还不成为大明的土地?说不定后来也就没哥伦布什么事了。
李大成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激动的内心逐渐的平复下来。购买了这么多次,也只有这一次,让他比较满意。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次搜到的两个人,绝对都是大金主,土财主。刘瑾就不必说了,号称当时的世界首富。至于郑和,七下西洋,统领着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每次都带着几万多人,手中的银子肯定也不能少。
牛B,牛B到不要不要的,这次是真的发了。
李大成眼睛张的锃明瓦亮,比看见了美女还兴奋,仿佛已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从天上掉下来,零钱充值充到满。
幸福来的太快啊!
对了,别高兴的太早,先看看他们到底身处在哪一年,可别像杜九娘似的,今天搜到,明天就死了,扫兴。
李大成点开刘瑾的头像,查看对方的资料。
“皇上命我掌司礼监,又将王岳发配充军,东厂西厂尽在我手,整个天下由我掌权。”
咦?看刘瑾的个性签名,似乎正处在春风得意之际,已经开始掌权朝政,作威作福了。
李大成赶紧查看了一下资料,如果他猜的没错,刘瑾身处的时代,应该是一五零六年,因为对方个性签名中所提到的大事,都是那一年发生的。如果按照历史上记载的,刘瑾会在一五一零年被凌迟处死,那对方应该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活。换言之,他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把刘瑾的钱财一点一点的榨干。
四年,足够了。
李大成又点开了郑和的头像,查看对方的信息。
“锡兰风景好,有花又有草。可怜身体差,不知何时老。”
锡兰?不就是斯里兰卡吗?那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李大成看郑和的签名,总觉得后半句中透着一股沧桑和无力感。
看来是在下西洋的途中,在斯里兰卡做了停留,已经感觉到身体开始变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至于是第几次下西洋,李大成没有看出来,不过看郑和的感慨,不是第六次,就是第七次。若是第六次还好,若是第七次,那郑和还真没多少活着的时间了,因为历史上记载,郑和就是在第七次下西洋返回的途中,在古里国去世的,而古里国距离锡兰,也就是隔着一片海而已。
不会是在第七次下西洋的返回途中吧?如果是这样,岂不是又白搜一个人?
想到这里,李大成立即跟郑和打了个招呼。
“郑和。”
此时的郑和站在船头,望着眼前平静的大海,他虽然不是出生在渔民人家,却对大海格外的敬畏,因为他深深的了解大海,它能给人带来丰富的食物,却也能将人埋葬其中。
听到有人直呼自己的名字,郑和缓缓的回过头,他本以为是同行的得力助手王景弘,结果却发现身后一个人都没有。是呀,这么晚了,船上的官兵船员都已经休息了,除了他,谁还会出现在船头,为下一步的航行思考?
“看来,是海风!”郑和喃喃自语,出海这么多年,他在海上遇到过需要稀奇古怪的事,包括有些地方的海风吹起来跟人叫似的,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有人在说话。
“我不是海风,我是老天爷。”
咦?
郑和微微一怔,这次他听的格外清楚,绝对是有人说话,就算海风吹的声音再怎么像人语,也绝对不会吐字如此的清晰,甚至还能回答他的话。
“老天爷?”郑和抬头望了望天,今晚夜黑风高,天上黑蒙蒙的。
“是我。”
郑和浑身一颤,真的,真的有声音。干他们航海这一行的,都要祭拜老天爷,原因很简单,老天爷心情好,海上就阳光明媚,风平浪静,对他们航行有利,若是老天爷心情不好,海上就是雷雨交加,狂风巨浪,一不小心就会船毁人亡。出海人对老天爷的敬畏,甚至要远远的超出大海。
“老天爷,真的是您?”郑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同时望着天,好黑呀。
“是我,我就是老天爷。”
“没想到我郑和人到花甲之年,竟能遇到老天爷,我不是在做梦吧?”
李大成听见后一想,花甲?花甲也就是六十岁,郑和生于一三七一年,六十岁的话,不正是一四三一,第七次下西洋的时间吗?
真的是第七次!
李大成的心情顿时就不好了,难道又要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微信好友死去?难道老天爷又跟他开的一个玩笑?
靠!什么老天爷不老天爷的,老子不就是老天爷吗?
“郑和,你不畏艰险,七下西洋,你的这股勇气、毅力与执着,深深的打动了我,所以我才使用仙法千里传音,与你对话。”
“我郑和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切,全凭老天爷您的照顾,还记的上一次下西洋时,半途中遇到大风,险些掀翻大船,船上船员吓的大哭,都以为会藏身大海,绝望之际,我率众跪地向您祈祷,话刚落地,便风平浪静,自那之后,我郑和就知道,老天爷你一定存在,也一直在保佑我。感谢您,老天爷。”
李大成看见后微微一怔,搜了这么多人出来,这还是第一次在与人打招呼之后,就有人感谢他,让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没什么,身为老天爷,我经常做好事不留名。”李大成用手挠了挠头,谦虚的说道。
“老天爷,不知您这次出现,找到在下,所为何事?”郑和问道。
靠,差点儿把正事忘了。
“郑和,我问你,你现在是在下西洋的路上,还是在往返的途中?”李大成急着问道,这是他最关心的事。若是在去的路上,一切都还有机会,若是在回去途中,那对方去世,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阿米豆腐,佛祖保佑,一定要是在下西洋的路上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