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到六十年代种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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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晓晚上做了一个梦,自己像一缕魂儿似的漂浮在云端,为什么如此确定就是梦呢,因为根据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她这般的重物是不会漂浮在空中的,再然之,还有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怪异老头,也同样漂浮着在她对面。
只见那怪异老头捋了捋他那白又亮的长须,说道,“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见我吗?”
萧晓摇摇头,“我怎么会知道,你又是谁呀?”
怪异老头自信满满说,“我就是你们人类社会中传道的月老,我是神仙。”
屁,你是神仙,那我就是仙女咯,当我小学一年级没读过书啊。萧晓是这样想的,嘴里却是这样说的,“哇,那你好厉害,我一直有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老人家。”反正是梦。
“是不是有关你喜欢的那位叫景浩的公子?”自称月老的怪异老头问。
萧晓在心中惊呼,这老头怎么会知道,景浩是她的邻居,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按外人来看,他俩好的不得了,可是谁又知道她心中的苦啊。她萧晓从小学开始喜欢他,景浩从得知的那一刻就拒绝她。然后,初中,高中,大学,景浩虽然不谈恋爱,可是也不答应她,这究竟是为什么,她一直不能明白。
她甚至还找人帮他俩算过生辰八字,人家算命的说他们是天作之合,尼玛这么配,你还一一直拒绝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怪异老头又问道。
萧晓开始觉得这个胡扯的老头有点那么可信了,猛点着头,“老爷爷你快告诉我吧。”
“天机不可泄露!”怪异老头又开始捋捋他的白须。
什么偏偏在这时候又开始卖关子,“我现在要送你回去六十年代,你去历练吧,去他的前世,与之行房,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只要你现世想要得到他的心,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
什么,行房,什么,六十年代!
“嗡……嗡……”萧晓被一群蚊子的声音给闹醒,没错就是一群,从耳边,到脸上,到胳膊,下至浑身,不知被咬了多少个包,鼻尖也传来一阵阵猪粪的清香,这酸爽,让人难以相信。
萧晓以为自己还是在做梦,猛地坐起身,感觉床板都快要被她震塌了,这,萧晓轻轻捶了捶,我家的席梦思呢,怎么变成木板啦!
再环顾四周,墙上的蜘蛛网,房梁上的木头,纸糊的窗户,地板都变成了泥土,这,不是真的吧,萧晓赶紧穿上拖鞋打开门看,有侧房,有小院子,院子里种着一些菜,两边的围墙是土做的,很矮,可以看到邻居院子里的一举一动。
她这是真回到了六十年代的农村了呢,忽然一阵头痛,她感觉到有一些记忆在涌向她的脑中,“小妹,你这是咋滴了,不打紧吧?”
突然眼前冒出来一个黑溜溜长相粗狂的女人,瞅着眼睛盯着她看,萧晓回想起来了,这个人是她的二姐,萧大脚,因其脚大而得其名,大姐萧红已经出嫁了,而她萧晓是家里的小妹,今年17岁,尚未出嫁。
“二姐,我没事,刚出来一阵风吹得我头晕。”呃……这个理由编的好牵强来着。
“早饭我给你搁那了,爹娘一早就下地去了,我也得赶紧去帮忙呢,你待会吃完带把锄头到地里来啊。”萧大脚说着已经扛着一把锄头向门口走去。
萧晓远远的回了声喔,然后去找水洗脸,原来她以前还上过几年学,后来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就回了家,不过好歹她也是21世纪的大学生新女性,如今也要下地干活了。
一边洗着脸一边想着,她记得她是有什么任务来着,找到景浩,跟他行房,然后也许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也不一定呢。
洗完脸,萧晓摸索到厨房来,找到了二姐给她留的所谓的早饭,一碗白水煮面条,而水分早已经干掉了,看来已经放了有一段时间,趁着肚子饿,萧晓也没计较那么多,拿起筷子就开始吃,吃着吃着居然吃出来一只苍蝇来,这可比在学校食堂菜里面吃出青虫还要恶心啊。
忍住作呕,萧晓把碗给搁下,硬着头皮把嘴里嚼剩的咽了下去。然后她端着碗走了出来,来到了早上醒来就能闻到味道的猪圈前站着,用筷子将碗里剩下的面条连同那只苍蝇的尸体一起倒入了猪的食槽了。“给你们吃吧,虽然对你们来说,这点不够。”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一个人,从她家门前经过,因为围墙都是矮矮的篱笆,所以连外面的行人都能够看到,手里的动作僵住了,这不是景浩吗?萧晓欣喜若狂,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不对,景浩在这里好像不是这个名字,叫朱振宇来着。
一些记忆在慢慢的回来了,他们这个村叫做桂花村,因为挨家挨户都种了有桂花,每年八月桂花飘香,全村人都热热闹闹采桂花,做桂花糕,也有的妇女做成香包放在枕边。
而朱振宇是朱家的第四个儿子,家里最小,今年19,也尚未娶。这个年代,农村大多还没有电,朱家在桂花村算是大家族,经济可以的人家,去供销社买点煤油,用玻璃瓶做个煤油灯。
而像萧晓家这样普通的人家,连煤油灯都用不起,就用一个小碟,装上猪油或豆油,再捻一根棉线,那小灯的火焰只有豆粒大。
糟了,光顾着捡起这些记忆了,萧晓端着碗跑去大路上,朱振宇早已没了人影,算了,反正还有的是时间,二姐让她去地里帮忙呢,可别耽误又让她唠叨自己懒了。
把碗筷洗好放好后,换上绿色的解放鞋,还别说,这样的鞋子只有在大学里军训的时候穿过,现在再穿,还真别有一番风味呢。
扛起轻重适当的锄头,我萧晓去下地咯!
隔壁的张大娘看她扛着锄头准备出去的样子忙问候一声,“萧晓,去地里帮忙啊?”
“对呀。”萧晓微微一笑,路上遇见什么大爷大妈的都要主动向人问好,这样才不会显得没礼貌。
路过朱家大院的时候,萧晓还特意向里面望了一眼,可惜什么人都没看到,连个人影都没有,莫非全都下地去啦?
踩着脚下的黄土石路,路在脚下,人在何方,唱着“你挑着担,我牵着马……”哼哼唧唧的来到了田里,别说,这大片大片绿油油的还真好看,也不失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跟着记忆,萧晓找到了自家的田,爹娘已经在老远处忙着,看见二姐在锄着草,萧晓赶紧挥挥手“二姐!”
“小妹,你来啦,快,来帮忙。”二姐擦了擦汗,继续忙着,才一大早上就汗淋淋,农民伯伯真辛苦,她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话说,她刚刚早上还把没吃完的和着苍蝇尸体的面条给倒掉了,萧晓你真是个败家子。
怀着满腔热血投入到农业劳作中,萧晓挥动着锄头,在二姐给她指定的地方锄草,不一会,变热的满头大汗,“二姐,旁边的是谁家的地呢?那么大。”暂歇的时候,萧晓问。
“喔,那是朱家的地,你不记得了吗,你看朱家的几个大公子可都在地里忙活着呢。”
听二姐这样一说,萧晓仔细看,那边的确有不少的男人,可是唯独没有看见,朱振宇呢?“怎么没有看见朱家的四公子呀?”萧晓歪着脑袋问。
“那个傻子整天神出鬼没,谁知道他现在在哪玩,说不定正在哪斗蛐蛐呢!”二姐说起的时候一脸的鄙夷,满不在乎。
不会吧,这一世景浩,我的景浩男神居然是个傻子,哈哈哈哈,萧晓忍不住笑了出来,坐在泥土地上,捂着肚子笑,我腹肌都快笑出来了,回去以后一定得告诉他!
可是,真要跟傻傻的朱振宇谈恋爱吗,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会不会谈恋爱,还是直接媒婆说对门就直接嫁娶了。虽然她想的有点远,但是就算成功的嫁给了傻子朱振宇,行房这件事怎么办,这才是她的核心任务,行房,傻子会不会啊?
萧晓表示很怀疑。
这个时候,我们的男主角登场了,只见朱振宇手里拿着狗尾巴草一蹦一跳像个小孩子一样从远处向他们的田地跑了过去,那模样,那笑容,真的是和小时候的景浩一模一样,萧晓看的心都醉了,都融化了。
“怎么这么可爱!”萧晓捧着脸花痴般的自言自语,我们的景浩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好看。
“小妹,你在说什么呢?”二姐听得糊里糊涂的。
“嗯……我是在说,其实傻子也挺可爱的。”萧晓继续花痴的笑着。
萧晓晚上做了一个梦,自己像一缕魂儿似的漂浮在云端,为什么如此确定就是梦呢,因为根据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她这般的重物是不会漂浮在空中的,再然之,还有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怪异老头,也同样漂浮着在她对面。
只见那怪异老头捋了捋他那白又亮的长须,说道,“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见我吗?”
萧晓摇摇头,“我怎么会知道,你又是谁呀?”
怪异老头自信满满说,“我就是你们人类社会中传道的月老,我是神仙。”
屁,你是神仙,那我就是仙女咯,当我小学一年级没读过书啊。萧晓是这样想的,嘴里却是这样说的,“哇,那你好厉害,我一直有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老人家。”反正是梦。
“是不是有关你喜欢的那位叫景浩的公子?”自称月老的怪异老头问。
萧晓在心中惊呼,这老头怎么会知道,景浩是她的邻居,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按外人来看,他俩好的不得了,可是谁又知道她心中的苦啊。她萧晓从小学开始喜欢他,景浩从得知的那一刻就拒绝她。然后,初中,高中,大学,景浩虽然不谈恋爱,可是也不答应她,这究竟是为什么,她一直不能明白。
她甚至还找人帮他俩算过生辰八字,人家算命的说他们是天作之合,尼玛这么配,你还一一直拒绝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怪异老头又问道。
萧晓开始觉得这个胡扯的老头有点那么可信了,猛点着头,“老爷爷你快告诉我吧。”
“天机不可泄露!”怪异老头又开始捋捋他的白须。
什么偏偏在这时候又开始卖关子,“我现在要送你回去六十年代,你去历练吧,去他的前世,与之行房,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只要你现世想要得到他的心,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
什么,行房,什么,六十年代!
“嗡……嗡……”萧晓被一群蚊子的声音给闹醒,没错就是一群,从耳边,到脸上,到胳膊,下至浑身,不知被咬了多少个包,鼻尖也传来一阵阵猪粪的清香,这酸爽,让人难以相信。
萧晓以为自己还是在做梦,猛地坐起身,感觉床板都快要被她震塌了,这,萧晓轻轻捶了捶,我家的席梦思呢,怎么变成木板啦!
再环顾四周,墙上的蜘蛛网,房梁上的木头,纸糊的窗户,地板都变成了泥土,这,不是真的吧,萧晓赶紧穿上拖鞋打开门看,有侧房,有小院子,院子里种着一些菜,两边的围墙是土做的,很矮,可以看到邻居院子里的一举一动。
她这是真回到了六十年代的农村了呢,忽然一阵头痛,她感觉到有一些记忆在涌向她的脑中,“小妹,你这是咋滴了,不打紧吧?”
突然眼前冒出来一个黑溜溜长相粗狂的女人,瞅着眼睛盯着她看,萧晓回想起来了,这个人是她的二姐,萧大脚,因其脚大而得其名,大姐萧红已经出嫁了,而她萧晓是家里的小妹,今年17岁,尚未出嫁。
“二姐,我没事,刚出来一阵风吹得我头晕。”呃……这个理由编的好牵强来着。
“早饭我给你搁那了,爹娘一早就下地去了,我也得赶紧去帮忙呢,你待会吃完带把锄头到地里来啊。”萧大脚说着已经扛着一把锄头向门口走去。
萧晓远远的回了声喔,然后去找水洗脸,原来她以前还上过几年学,后来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就回了家,不过好歹她也是21世纪的大学生新女性,如今也要下地干活了。
一边洗着脸一边想着,她记得她是有什么任务来着,找到景浩,跟他行房,然后也许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也不一定呢。
洗完脸,萧晓摸索到厨房来,找到了二姐给她留的所谓的早饭,一碗白水煮面条,而水分早已经干掉了,看来已经放了有一段时间,趁着肚子饿,萧晓也没计较那么多,拿起筷子就开始吃,吃着吃着居然吃出来一只苍蝇来,这可比在学校食堂菜里面吃出青虫还要恶心啊。
忍住作呕,萧晓把碗给搁下,硬着头皮把嘴里嚼剩的咽了下去。然后她端着碗走了出来,来到了早上醒来就能闻到味道的猪圈前站着,用筷子将碗里剩下的面条连同那只苍蝇的尸体一起倒入了猪的食槽了。“给你们吃吧,虽然对你们来说,这点不够。”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一个人,从她家门前经过,因为围墙都是矮矮的篱笆,所以连外面的行人都能够看到,手里的动作僵住了,这不是景浩吗?萧晓欣喜若狂,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不对,景浩在这里好像不是这个名字,叫朱振宇来着。
一些记忆在慢慢的回来了,他们这个村叫做桂花村,因为挨家挨户都种了有桂花,每年八月桂花飘香,全村人都热热闹闹采桂花,做桂花糕,也有的妇女做成香包放在枕边。
而朱振宇是朱家的第四个儿子,家里最小,今年19,也尚未娶。这个年代,农村大多还没有电,朱家在桂花村算是大家族,经济可以的人家,去供销社买点煤油,用玻璃瓶做个煤油灯。
而像萧晓家这样普通的人家,连煤油灯都用不起,就用一个小碟,装上猪油或豆油,再捻一根棉线,那小灯的火焰只有豆粒大。
糟了,光顾着捡起这些记忆了,萧晓端着碗跑去大路上,朱振宇早已没了人影,算了,反正还有的是时间,二姐让她去地里帮忙呢,可别耽误又让她唠叨自己懒了。
把碗筷洗好放好后,换上绿色的解放鞋,还别说,这样的鞋子只有在大学里军训的时候穿过,现在再穿,还真别有一番风味呢。
扛起轻重适当的锄头,我萧晓去下地咯!
隔壁的张大娘看她扛着锄头准备出去的样子忙问候一声,“萧晓,去地里帮忙啊?”
“对呀。”萧晓微微一笑,路上遇见什么大爷大妈的都要主动向人问好,这样才不会显得没礼貌。
路过朱家大院的时候,萧晓还特意向里面望了一眼,可惜什么人都没看到,连个人影都没有,莫非全都下地去啦?
踩着脚下的黄土石路,路在脚下,人在何方,唱着“你挑着担,我牵着马……”哼哼唧唧的来到了田里,别说,这大片大片绿油油的还真好看,也不失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跟着记忆,萧晓找到了自家的田,爹娘已经在老远处忙着,看见二姐在锄着草,萧晓赶紧挥挥手“二姐!”
“小妹,你来啦,快,来帮忙。”二姐擦了擦汗,继续忙着,才一大早上就汗淋淋,农民伯伯真辛苦,她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话说,她刚刚早上还把没吃完的和着苍蝇尸体的面条给倒掉了,萧晓你真是个败家子。
怀着满腔热血投入到农业劳作中,萧晓挥动着锄头,在二姐给她指定的地方锄草,不一会,变热的满头大汗,“二姐,旁边的是谁家的地呢?那么大。”暂歇的时候,萧晓问。
“喔,那是朱家的地,你不记得了吗,你看朱家的几个大公子可都在地里忙活着呢。”
听二姐这样一说,萧晓仔细看,那边的确有不少的男人,可是唯独没有看见,朱振宇呢?“怎么没有看见朱家的四公子呀?”萧晓歪着脑袋问。
“那个傻子整天神出鬼没,谁知道他现在在哪玩,说不定正在哪斗蛐蛐呢!”二姐说起的时候一脸的鄙夷,满不在乎。
不会吧,这一世景浩,我的景浩男神居然是个傻子,哈哈哈哈,萧晓忍不住笑了出来,坐在泥土地上,捂着肚子笑,我腹肌都快笑出来了,回去以后一定得告诉他!
可是,真要跟傻傻的朱振宇谈恋爱吗,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会不会谈恋爱,还是直接媒婆说对门就直接嫁娶了。虽然她想的有点远,但是就算成功的嫁给了傻子朱振宇,行房这件事怎么办,这才是她的核心任务,行房,傻子会不会啊?
萧晓表示很怀疑。
这个时候,我们的男主角登场了,只见朱振宇手里拿着狗尾巴草一蹦一跳像个小孩子一样从远处向他们的田地跑了过去,那模样,那笑容,真的是和小时候的景浩一模一样,萧晓看的心都醉了,都融化了。
“怎么这么可爱!”萧晓捧着脸花痴般的自言自语,我们的景浩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好看。
“小妹,你在说什么呢?”二姐听得糊里糊涂的。
“嗯……我是在说,其实傻子也挺可爱的。”萧晓继续花痴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