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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木有大叔,小天使们都不积极留言了……奉丫头表示好失落(⊙o⊙)
我知道大家都等着言情和he的部分。这一个越南副本其实是奉丫头飞速成长的阶段性展示。就像前几天有小天使提到的,只有分开一段时间,再相见的时候,大叔才能真正对她刮目相看,不把她当小孩子。就连读者也需要一段时间来转换印象,让奉丫头在大家的脑海里成长起来。
所以分别是必不可少的。况且大家可能已经看出端倪了……男配什么的……
也算是给奉书一个机会,让她自己做选择。是坚持走充满荆棘的路,还是向现实妥协,给自己安排一个妥善的归宿。
这个选择必须由她自己做出来。作者菌不是太萌那种巧取豪夺的桥段,霸道男主看上小白兔女主然后壁咚强吻强x你就是我的逃不掉,然后女主就被动的傻傻被吃掉,从头到尾都是别人安排好的命运。虽然可能是很好的命运,但这样的布娃娃我不喜欢,也不希望奉书这样。
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任何形式的幸福都是要靠自己争取,而不是靠别人来赋予。因为如果什么人能够赋予你幸福,ta也随时能剥夺你的幸福。
过一阵会放男主视角的番外,然后下一卷就是大结局,蠢作者郑重承诺,结局卷的组成是剧情20%历史10%狗血10%剩下的全是各种糖糖糖糖糖,甜掉你们的牙!所以一定要等我哟!
(晋`江独家发表)
奉书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洗澡了。她全身浸泡在一个她见过的最大的浴桶里,百无聊赖地撩着水面上的泡泡。桶里的水温正合适,稍有凉意,就有几个健壮的女婢从外面端来热水续上。那热水一直在外面的锅里烧着,锅子下面燃的,是几十个越兵从林中合力砍来的木柴。
她想到安姿公主从小到大,每隔几天就享受一次这样的待遇,不禁有些羡慕。她又忽然想到,如果大宋不亡,自己一直太太平平地做着相府小姐,自己的生活说不定也是这样的。说不定,也会成长为安姿公主这样的女孩子。
她被脱了个精光,按进滚热的浴桶里。丫环们用皂角给她洗头发,打了三遍皂,乱草才逐渐变成了绸缎,一点点泛出光泽。她从没感到自己的头发这么沉过。一个老婆子托着她的一头黑发,一边轻轻捋着,一边啧啧称赞。
她又被抱进另一桶干净的水里。丫头们用手巾把她全身上下都搓了个遍。她的胸脯被搓得有点疼,后背也*辣的,感觉水温烫得难以忍受。可是过了一会儿,她便适应了。泡在热水里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她只觉得骨酥筋软,慢慢便沉沉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皮肤都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水面上漂着一层奇怪的渣滓。
还有一盆香香的水,是给她洗脸的。她的眼睛下面有一些过敏的红斑,也许是被虫子咬的,时常发痒。被那水一洗,感觉凉凉的,一下子就不痒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丫环捧了一个象牙盒子,用手指头尖儿挑出些膏油,轻轻给她点在脸蛋上,打圈儿涂开,润润的,舒服极了。那丫头捧着她的脸,笑道:“真是个标致的小姑娘,可惜晒黑了些儿。等养上几个月,把皮肤养细了,那可就成了瓷人儿了,真真的小姐样子!”又低头看了看她的一双脚,捂着嘴笑道:“可惜了的,不过现在缠上,还来得及。”
奉书垂眼看了看自己的脚,忍不住脸红起来。脚底的老茧已经全给磨去了,摸起来滑滑的,白白净净的脚趾头像珍珠一样,此时正忸怩地在地毯上蹭着。只有一点美中不足,这双脚和她的个子一样长势喜人,这两年来走路太多,又没有合适的鞋子束缚,脚趾不免长得太开了些,脚面也嫌太宽,和记忆中姐姐们瘦小的纤足比起来,简直像青蛙。
更羞人的是,一个老婆子居然让她躺下,张开腿,说要看看她“受没受委屈”。她开始不肯,让那婆子装模作样地吓唬了几句,也只好照做了。她说不清那婆子做了什么,但只过了一小会儿,那婆子便笑眯眯地拉她起来,说完事了。
做完了这些,她才被允许穿上衣服。刚刚搓洗过的肌肤细嫩无比,刚刚碰上白白的棉布,她便叫疼。丫环们笑着让她忍一忍。刚穿上中衣,便来了一个中年妇人,说是裁缝,把她上上下下都量了一量,对她说,过得两天,就能穿上丝绸衣服了。
中衣外面,是一件小巧的鹅黄短襦,外面罩了轻薄的樱桃红半臂,布面上熏了淡淡的香。这些都不用她自己动手,她只要平伸双臂,衣服便一件件套上身来,衣带也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地系。随后她又被围上一条豆绿旋裙,那布料上织着密密的暗纹,滑得让她忍不住想摸。丫环们说,这是文大人派人从成衣铺子里买来的,未免不太合身,请小姐将就下。
奉书却觉得这些衣服好像是为自己量身做的一般。她此前穿的,一直是七拼八凑的成年人衣服,有的衣襟能绕她的肚子一整圈,有的拖在地上,好像唱戏的戏服。自己不还都是穿得有模有样?
她刚这样夸完口,走了一步,就被裙子绊倒了。几个丫环连忙扶住,捂着嘴,吃吃地笑。
一个丫环跑了出去,捧回来一大卷白布,还有一双翘头绣花绫鞋,笑着说:“这是我前天刚做好,本打算自己穿的,小姐先将就穿罢,我明天再给你做一双新的。”
奉书简直无地自容。那丫头少说也有十四五岁。
她听话地用白布把自己的脚一圈圈缠紧了,套上那双十四五岁女孩的鞋,只觉得不会走路了。紧绷的感觉从脚尖一直传到膝盖,嫩嫩的脚趾头隐隐作痛。两个丫环不失时机地跑上来,一左一右地扶住她。
奉书见那小瓷瓶被放在一旁,赶紧拿起来重新揣在怀里。
接着便是梳头打扮。她坐在梳妆台前,两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会儿摸摸胭脂盒子,一会儿又拿起梳子看了看。那梳子忽然被人抽走了,紧接着头皮一紧,有人在她的头顶上摆弄起来。指尖在头皮上轻轻划过,她闻到了桂花油的香气。
奉书还不到及笄的年纪,因此只是略略挽了一双微微垂挂的平髻,剩下的头发就披散在肩上,额前的刘海也被稍微修剪了一下。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里被插上了两朵桃红绢花,系上了带珠子的红绳。脸上被扑了些粉,搽上馨香的胭脂,眉毛也被稍微画了一画。她简直不认识自己了,给她打扮的几个丫环也是一脸惊喜。她忽然想,倘若壁虎见到了自己这副模样,说不定要笑痛肚子。若是蝎子见到了,说不定会撇撇嘴,嫌弃她。
想到蝎子,心里忍不住一痛,连忙把这想法抛开去,只是专注地盯着眼前的胭脂盒子。
耳垂忽然痒痒的,被人捻了一捻。一个丫环不失遗憾地说:“耳洞全长上啦,来,我再给你穿下。”
“别,不要!”她连忙跳起来,惹得四周几个人都惊叫了一声。她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穿耳洞,倒也不记得有多痛,只是一腔恐惧之情难以忘怀,好几天才消失。
但抗议也是徒劳的。她被拉到另外一个小凳子上,蒙住眼,还没坐稳,便觉得右耳飞快地痛了一下。刚叫出一声,左耳又是一阵刺痛。她只觉得自己快死了,尖声长叫起来。过了一会儿,却也觉得没那么痛。微微睁开了眼,只见一个丫环托着一双精致的牙白色玉坠儿,笑嘻嘻地道:“好不好看?过两天,就能戴上啦。”
吃了几日的炖肉、菜羹、精米,她的脸蛋很快就又红润了起来,手背上的骨头也不怎么看得见了,束上衣服时,胸前的肋骨也不那么明显了。文璧每天都打发人来探视她,但是他本人则公务繁忙,直到上元前后,才闲下来。
奉书早就盼着再见二叔,可心里面一个小小角落却不自主地想:“公务繁忙,只怕是忙着交接事务,熟悉做蒙古官儿的规矩吧。”二叔和李恒互赠节礼,始终是她心里难以原谅的一个疙瘩。她暗暗冷笑了一下:“我也有一件礼物要送给李元帅呢。”
但当文璧派人叫她去跟他吃饭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便去了。几个丫环追在她后面,给她插发簪、戴耳环、理腰带、掖裙子。她脚上裹得紧紧的,跑不快,也只能任她们为所欲为。
好在她还没忘了拜见二叔的礼数。文璧微微一笑,将她扶了起来,说:“总算不是那天的小乞丐样儿啦。来,今天没外人,你陪二叔痛快吃一顿。”
她早听说了,二叔此前孤身守城,早把他的妻儿,也就是自己的婶娘、堂兄送回了江西老家,那里的战火已经平息,元军基本上不再烧杀抢掠了。
奉书高高兴兴地坐下来,却看到文璧眉眼里的忧虑。她流浪了那么久,心思早就变得敏感起来,问道:“你平日里总是吃饭不痛快吗?”
文璧一愣,忽然叹了口气,夹了一筷子竹笋吃了,说:“岂止是不痛快!天天要跟那些蒙古人攀交情,他们爱吃的,都是些带血丝的烤肉,烤一块,用刀割一块,你皱一皱眉头,他们又不高兴,能怎么办?奉儿,今天这一桌菜多肉少,你可别嫌弃啊。”
她想到自己此前一路上吃生肉的苦处,将心比心,不由得涌起一阵幸灾乐祸的快感,淡淡道:“难怪这几天你那么忙,原来是忙着学鞑子习俗来着。”
文璧手上的筷子僵了一僵,说道:“怎么说话呢?”
“好,好,就算我不说,你当别人不会这么想吗?”
文璧眼中闪过一丝愠意,耐心道:“奉儿,你要知足。他们不信任汉人,这几天听说我府上多了个小姐,也随口问过。我只说你是我的闺女,在战乱中失散的,刚刚相认。那天见到你的那些兵士,我又是威逼,又是利诱,好容易才一个个堵上了嘴。你也要忍着些气,别让外人抓到什么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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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分别是必不可少的。况且大家可能已经看出端倪了……男配什么的……
也算是给奉书一个机会,让她自己做选择。是坚持走充满荆棘的路,还是向现实妥协,给自己安排一个妥善的归宿。
这个选择必须由她自己做出来。作者菌不是太萌那种巧取豪夺的桥段,霸道男主看上小白兔女主然后壁咚强吻强x你就是我的逃不掉,然后女主就被动的傻傻被吃掉,从头到尾都是别人安排好的命运。虽然可能是很好的命运,但这样的布娃娃我不喜欢,也不希望奉书这样。
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任何形式的幸福都是要靠自己争取,而不是靠别人来赋予。因为如果什么人能够赋予你幸福,ta也随时能剥夺你的幸福。
过一阵会放男主视角的番外,然后下一卷就是大结局,蠢作者郑重承诺,结局卷的组成是剧情20%历史10%狗血10%剩下的全是各种糖糖糖糖糖,甜掉你们的牙!所以一定要等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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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洗澡了。她全身浸泡在一个她见过的最大的浴桶里,百无聊赖地撩着水面上的泡泡。桶里的水温正合适,稍有凉意,就有几个健壮的女婢从外面端来热水续上。那热水一直在外面的锅里烧着,锅子下面燃的,是几十个越兵从林中合力砍来的木柴。
她想到安姿公主从小到大,每隔几天就享受一次这样的待遇,不禁有些羡慕。她又忽然想到,如果大宋不亡,自己一直太太平平地做着相府小姐,自己的生活说不定也是这样的。说不定,也会成长为安姿公主这样的女孩子。
她被脱了个精光,按进滚热的浴桶里。丫环们用皂角给她洗头发,打了三遍皂,乱草才逐渐变成了绸缎,一点点泛出光泽。她从没感到自己的头发这么沉过。一个老婆子托着她的一头黑发,一边轻轻捋着,一边啧啧称赞。
她又被抱进另一桶干净的水里。丫头们用手巾把她全身上下都搓了个遍。她的胸脯被搓得有点疼,后背也*辣的,感觉水温烫得难以忍受。可是过了一会儿,她便适应了。泡在热水里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她只觉得骨酥筋软,慢慢便沉沉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皮肤都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水面上漂着一层奇怪的渣滓。
还有一盆香香的水,是给她洗脸的。她的眼睛下面有一些过敏的红斑,也许是被虫子咬的,时常发痒。被那水一洗,感觉凉凉的,一下子就不痒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丫环捧了一个象牙盒子,用手指头尖儿挑出些膏油,轻轻给她点在脸蛋上,打圈儿涂开,润润的,舒服极了。那丫头捧着她的脸,笑道:“真是个标致的小姑娘,可惜晒黑了些儿。等养上几个月,把皮肤养细了,那可就成了瓷人儿了,真真的小姐样子!”又低头看了看她的一双脚,捂着嘴笑道:“可惜了的,不过现在缠上,还来得及。”
奉书垂眼看了看自己的脚,忍不住脸红起来。脚底的老茧已经全给磨去了,摸起来滑滑的,白白净净的脚趾头像珍珠一样,此时正忸怩地在地毯上蹭着。只有一点美中不足,这双脚和她的个子一样长势喜人,这两年来走路太多,又没有合适的鞋子束缚,脚趾不免长得太开了些,脚面也嫌太宽,和记忆中姐姐们瘦小的纤足比起来,简直像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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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了这些,她才被允许穿上衣服。刚刚搓洗过的肌肤细嫩无比,刚刚碰上白白的棉布,她便叫疼。丫环们笑着让她忍一忍。刚穿上中衣,便来了一个中年妇人,说是裁缝,把她上上下下都量了一量,对她说,过得两天,就能穿上丝绸衣服了。
中衣外面,是一件小巧的鹅黄短襦,外面罩了轻薄的樱桃红半臂,布面上熏了淡淡的香。这些都不用她自己动手,她只要平伸双臂,衣服便一件件套上身来,衣带也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地系。随后她又被围上一条豆绿旋裙,那布料上织着密密的暗纹,滑得让她忍不住想摸。丫环们说,这是文大人派人从成衣铺子里买来的,未免不太合身,请小姐将就下。
奉书却觉得这些衣服好像是为自己量身做的一般。她此前穿的,一直是七拼八凑的成年人衣服,有的衣襟能绕她的肚子一整圈,有的拖在地上,好像唱戏的戏服。自己不还都是穿得有模有样?
她刚这样夸完口,走了一步,就被裙子绊倒了。几个丫环连忙扶住,捂着嘴,吃吃地笑。
一个丫环跑了出去,捧回来一大卷白布,还有一双翘头绣花绫鞋,笑着说:“这是我前天刚做好,本打算自己穿的,小姐先将就穿罢,我明天再给你做一双新的。”
奉书简直无地自容。那丫头少说也有十四五岁。
她听话地用白布把自己的脚一圈圈缠紧了,套上那双十四五岁女孩的鞋,只觉得不会走路了。紧绷的感觉从脚尖一直传到膝盖,嫩嫩的脚趾头隐隐作痛。两个丫环不失时机地跑上来,一左一右地扶住她。
奉书见那小瓷瓶被放在一旁,赶紧拿起来重新揣在怀里。
接着便是梳头打扮。她坐在梳妆台前,两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会儿摸摸胭脂盒子,一会儿又拿起梳子看了看。那梳子忽然被人抽走了,紧接着头皮一紧,有人在她的头顶上摆弄起来。指尖在头皮上轻轻划过,她闻到了桂花油的香气。
奉书还不到及笄的年纪,因此只是略略挽了一双微微垂挂的平髻,剩下的头发就披散在肩上,额前的刘海也被稍微修剪了一下。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里被插上了两朵桃红绢花,系上了带珠子的红绳。脸上被扑了些粉,搽上馨香的胭脂,眉毛也被稍微画了一画。她简直不认识自己了,给她打扮的几个丫环也是一脸惊喜。她忽然想,倘若壁虎见到了自己这副模样,说不定要笑痛肚子。若是蝎子见到了,说不定会撇撇嘴,嫌弃她。
想到蝎子,心里忍不住一痛,连忙把这想法抛开去,只是专注地盯着眼前的胭脂盒子。
耳垂忽然痒痒的,被人捻了一捻。一个丫环不失遗憾地说:“耳洞全长上啦,来,我再给你穿下。”
“别,不要!”她连忙跳起来,惹得四周几个人都惊叫了一声。她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穿耳洞,倒也不记得有多痛,只是一腔恐惧之情难以忘怀,好几天才消失。
但抗议也是徒劳的。她被拉到另外一个小凳子上,蒙住眼,还没坐稳,便觉得右耳飞快地痛了一下。刚叫出一声,左耳又是一阵刺痛。她只觉得自己快死了,尖声长叫起来。过了一会儿,却也觉得没那么痛。微微睁开了眼,只见一个丫环托着一双精致的牙白色玉坠儿,笑嘻嘻地道:“好不好看?过两天,就能戴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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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早就盼着再见二叔,可心里面一个小小角落却不自主地想:“公务繁忙,只怕是忙着交接事务,熟悉做蒙古官儿的规矩吧。”二叔和李恒互赠节礼,始终是她心里难以原谅的一个疙瘩。她暗暗冷笑了一下:“我也有一件礼物要送给李元帅呢。”
但当文璧派人叫她去跟他吃饭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便去了。几个丫环追在她后面,给她插发簪、戴耳环、理腰带、掖裙子。她脚上裹得紧紧的,跑不快,也只能任她们为所欲为。
好在她还没忘了拜见二叔的礼数。文璧微微一笑,将她扶了起来,说:“总算不是那天的小乞丐样儿啦。来,今天没外人,你陪二叔痛快吃一顿。”
她早听说了,二叔此前孤身守城,早把他的妻儿,也就是自己的婶娘、堂兄送回了江西老家,那里的战火已经平息,元军基本上不再烧杀抢掠了。
奉书高高兴兴地坐下来,却看到文璧眉眼里的忧虑。她流浪了那么久,心思早就变得敏感起来,问道:“你平日里总是吃饭不痛快吗?”
文璧一愣,忽然叹了口气,夹了一筷子竹笋吃了,说:“岂止是不痛快!天天要跟那些蒙古人攀交情,他们爱吃的,都是些带血丝的烤肉,烤一块,用刀割一块,你皱一皱眉头,他们又不高兴,能怎么办?奉儿,今天这一桌菜多肉少,你可别嫌弃啊。”
她想到自己此前一路上吃生肉的苦处,将心比心,不由得涌起一阵幸灾乐祸的快感,淡淡道:“难怪这几天你那么忙,原来是忙着学鞑子习俗来着。”
文璧手上的筷子僵了一僵,说道:“怎么说话呢?”
“好,好,就算我不说,你当别人不会这么想吗?”
文璧眼中闪过一丝愠意,耐心道:“奉儿,你要知足。他们不信任汉人,这几天听说我府上多了个小姐,也随口问过。我只说你是我的闺女,在战乱中失散的,刚刚相认。那天见到你的那些兵士,我又是威逼,又是利诱,好容易才一个个堵上了嘴。你也要忍着些气,别让外人抓到什么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