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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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边市的高考志愿要在考前填报,这样一来学生们就只能是根据平时模拟考试的成绩来估分,再根据各院校往年录取分数段推测今年的,估计几个合适的学校往表上填。
谁也不知道高考成绩是否会和现在的估分一致,万一考得分高了而志愿填低了,虽然遗憾但终究还有学可上,可若是考得低了而填报得高了,那就只能被挤下独木桥了。
这样一来填志愿就成了个技术活儿,往往是一家人齐上阵还不算,还得找外援——除了老师们,那些孩子已经上了大学的家长往往也成为亲朋同事询问参考的对象。
孙丽华对墨洁填志愿这事非常重视,特意回家帮着出主意。
墨洁怀着一点儿青春萌动的小心思,选的学校全都是北京的。
孙丽华希望墨洁的保底志愿能填个录取分数低些的本地院校,免得出现意外落马的情况。
墨洁难得地表示了一下反抗,她连保底志愿也一定要填北京的,哪怕学校不好。就是要去北京!就是要和程闯在一个城市!
关键时期,孙丽华也不敢给墨洁压力,只好嘟哝一句:“你自己拿的主意,以后可别后悔。”心里也不禁惆怅,女儿小时候是多么乖巧听话,现在居然也到了逆反期了。
本来孙丽华想尽一下母亲的责任,让墨洁回家去住,给她创造个轻松舒适的学习环境,可墨洁只住了一晚上就又跑回了姥姥家,抱着姥姥的胳臂撒娇:“姥,我还是乐意在你这儿住,你做的饭比我妈做的好吃。”
姥姥挺高兴,“那就在这儿,又不是没住的地方。你妈多暂不回来一趟,回来就折腾我们孩子。”
孙丽华委屈了:“我哪儿折腾她了?”
姥姥白了她一眼:“她在我这儿都住习惯了,你冷不丁叫她换地方,孩子能休息好吗?眼瞅就考试了,瞎折腾啥。我都把你们姐仨儿养这么大了,还能照顾不好你闺女?”
孙丽华无奈:“得,我犟不过你们娘俩儿。”
墨洁吐了下舌尖,调皮地笑:“妈,我这也是不想打扰你跟我爸的二人世界嘛,我多孝顺哪。”
孙丽华没好气地拍她一巴掌:“这孩子,跟谁学的。”心里却不禁有些意动,她这几年和墨向阳聚少离多,要说不想那是假的。只是她除了是个妻子,还是个母亲,每次回来还都想要跟孩子们亲香亲香,至于丈夫,就只能留待入寝二人独处时再亲近了。
孙丽华回到家,墨向阳已经下班回来,刚把饭做好,正将一大盘糖醋排骨端上餐桌。见她一个人回来,墨向阳诧异:“小洁呢?”
孙丽华说:“又回咱妈那儿了,说在这儿住得不习惯。”
墨向阳说:“我做这么多菜,咱俩人可吃不了。那我给小北打个电话,叫他过来吧。兴许夏多跟他在一块呢,正好一起叫过来,俩小小子正是饭量大能吃的时候。”
孙丽华犹豫了一下,按住墨向阳拨打电话的手,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小洁说,她不回来住还有一个理由。”
墨向阳纳闷:“啥理由?”
“……不想打扰咱俩的二人世界。”
墨向阳看着妻子两颊晕红,依稀便是当年刚谈恋爱时候的娇羞模样,温情爱恋顿时充盈心间,声音也不自觉地放软了:“那我们可不要辜负了孩子的一片心意。”反手握住妻子的手,把她拉近身边,气息相融,嘴唇欲吻。
孙丽华却害羞起来,推了墨向阳一下,嗔道:“吃饭,一会儿菜都凉了。”
墨向阳笑了起来:“你还是老样子。”
当年孙父去世的时候孙丽华已经十几岁,而孙五岳和孙丽萍还是不懂事的小娃娃。体谅母亲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实在不易,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所以孙丽华当仁不让地撑起了这个家。
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人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本就个性刚强的孙丽华愈发要把自己打造得像朵铁蔷薇似的——干活儿要拔尖,内心也要无畏无惧,无懈可击。也幸亏她是这样的性格,在那段最艰难的岁月里给了母亲最坚定的支持和依靠,直到如今,老太太依旧习惯在很多事上都由她作主。
喜欢孙丽华的男人不少,但敢追求她的还真不多,都怕被她撅了面子。事实上,能忍受得了她的脾气的男人,一般都是性格比较软弱内向的,这种人她看不上;而那些性格强悍的男人,又往往容易和她针锋相对,很难互相体谅。等到后来墨向阳摘走这朵周身长满了刺的铁蔷薇的时候,还真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不过,即使是温柔体贴的墨向阳,刚和孙丽华谈恋爱的时候也是动了不少脑筋才让她从硬梆梆的一块铁,变成了柔情款款的一弯水——但仅限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若是当着外人的面,孙丽华好面子,那是断然不会作小女儿态的。
如今两人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年轻时的风花雪月早已淡去,考虑得更多的是儿女、老人和工作,再加上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不知不觉感情就平淡下来。
尽管很信任自己的丈夫,但孙丽华有时候也难免会担心两地分居的生活会影响夫妻关系。
特别是墨向阳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以前两个人还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时候,孙丽华就发现过不止一个企图对墨向阳暗送秋波的女性。孙丽华自己也遇到过对她有意思的男人,但她意正身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可是,男人不一样……
幸好,每次团聚,墨向阳的热情都会让孙丽华很喜悦,这让她感受到自己在丈夫心中的重要性。
可很多时候孙丽华又会因此而感到窘迫,两人都一大把年纪了,孩子都十几岁了,再像年轻时一样激情如火,会不会显得太不正经?在她一贯的观念里,性和爱都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更不能让人看见。即使儿女成群了,谁都知道这两人背地里做过什么,可外表依然要摆出道貌岸然的样子,这样才不会招来耻笑。
不过,私底下偶尔放纵一次也不要紧吧?
虽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过一个只属于他们俩的私密夜晚,可在餐桌上情话没说几句,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了个弯。
“向阳,我有个想法,你看行不行……我看以小洁的成绩,考去北京应该没什么问题。将来她毕了业,找工作也就是在北京找了,以后也是在北京生活,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呢,现在工作重心也是在北京,依我们公司的发展,以后也不大可能再转移回云边。如果是去别的地方设立分公司什么的,以我现在的资历、级别,应该也不会是派我过去。所以说,以后我跟小洁都是要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
孙丽华啰哩啰嗦地说着,看到丈夫的神情还是很平静温和,就把最关键的意思说了出来:“咱们一家人总是这么分开也不好,我想,要不然你和小北也搬到北京去?”
墨向阳叹了口气:“我也希望咱们一家人能都在一起,可是我刚调进市医院,再想往北京的医院调动工作,那可不容易啊。”
孙丽华柔声说:“我来想办法,在北京我也认识不少人了,也有医药系统的,我看看能不能托上关系,不行就多花点钱送送礼。”
墨向阳取笑她:“以前王进军想当主任,给院长送礼,你还说人家是搞腐败,说咱们可不能干这种丢人的事。现在你的观念可变啦。”
孙丽华嗔道:“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社会上都这样,不送礼给回扣就办不成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墨向阳思索了一会儿,说:“要是能办成,当然是好事,可要是办不成怎么办?”
孙丽华说:“其实也不见得非要待在医院吧?你看,当初我停职留薪的时候,心里还不是七上八下的,可结果比我想像的好得多。你就是不当这个医生,我看也没什么。”
墨向阳愣了一下,在他的意识中从来就没有不当医生这个选项。
“要不干脆就辞职,还省了咱们走人情了呢,省下来的钱正好可以自己开个药店,或者做别的买卖,都行。当然开药店我看就不错,这行咱们都熟悉,运作起来也方便。开始的时候店面也不用大,有个十几平米就够,雇一个人帮忙就行,等以后做起来了再扩大店面。地点嘛就选在居民小区附近,房子可以直接买下来,以后就算换地方,还能租给别人,咱们收租金也不亏……”
墨向阳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打断孙丽华的话,“丽华,你是不是已经计划很久了?”
孙丽华被问得呆了一下,“什么?呃,也不是,不过,是想了挺长时间了。以前一直觉得钻进了死胡同,总觉得让你辞职不太好,可是后来想想,其实放弃一个并不适合的工作也……”
“等等,丽华,当医生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不适合的工作’。我喜欢这个职业,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你明白吗?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我就跟你说过,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傻,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喜欢、不,我热爱这份工作。”
“呃,对,你是这么说过,可我以为……而且……理想什么的……”孙丽华语无伦次,脑子里好像乱成了一团浆糊,感觉谈话的走向好像不对了。
墨向阳看到妻子茫然纠结的表情,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美好的晚上,如果让这个话题给破坏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一边给妻子舀了碗冬瓜排骨汤,一边故作轻松地说:“这件事也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慢慢来,咱们都再好好想想。对了,我看电视里播的广告,就是太阳神那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用,要不给咱妈买点试试?”
孙丽华摇摇头:“咱妈的身体好着呢,用不着什么保健品的,再说那种东西我总觉得不靠谱。我刚认识一个老中医,那都是给中南海里边的人提供服务的,老厉害了,等着我请他给咱妈开几个养生的方子。”
“给中南海服务的?这可了不起。怎么认识的?”
“罗教授介绍的。”
“不是跟你说过别跟罗驿走太近吗?”
“那碰上了还能不说话啊?好歹人还帮过咱家的忙,我要不理不睬的,让人知道了得怎么说我?唉,你放心吧,也就是平平常常的交际来往,又不跟他做生意,还能上当受骗?再说我有什么可值得他骗的呀,咱有的人家都有,还比咱们更好。”
“可小北说……”
“小北说得也太悬乎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不可能。也就是你吧,把孩子话当真。”
“小北又不是普通孩子。再说那个叫郑东的杀人狂多吓人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罗驿真跟杀人狂有关系,你再跟他来往,那也太危险了。”
“郑东是有精神病,罗教授看着可是挺正常的,他还是治精神病的呢。我觉得这杀人的人吧,看着肯定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的,比如说眼神。你记不记得,原来就住咱妈家前边的那个大老王,那眼神瞅你一眼就跟往后脖子里塞了一把冰溜子似的,浑身直打激灵。后来不就是让警察给枪毙了嘛,说他跟卖猪肉的吵吵起来了,抢了人家剁大骨头的斧子把人给劈了。他那眼神我记一辈子。”
“这杀人犯有的从表面上能看出来,可有的不一定。”
“那你举个例子。”
“……我又没见过杀人犯,上哪儿给你举例子去。”
“那还有啥说的。”
“……”墨向阳默默站了起来,收拾碗筷。
孙丽华也一起收拾,两个人默默地刷完碗,洗完手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孙丽华觉得吃饭之前那种洒了蜜糖似的甜腻气氛不见了,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说着说着就不高兴了呢?自己在外头辛苦打拼,一个女人,容易吗?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丈夫,为了孩子?有时候想他们想得偷偷躲起来哭,就盼着有一天能一家团聚再也不分开,可刚才看丈夫那口气,好像他就不像自己这么着急。是不是男人的心就是比女人硬?
还有,一谈到小北的事俩人就有分歧,多少年了都这样。明明都是为了孩子好,她又不是后妈,凭什么总是指责她不对?想起小北曾经跟杀人狂面对面她就后怕,如果她早知道,如果她在家里看着小北,肯定不会让孩子去干这么要命的事。从这点来说,墨向阳这个爸爸当得太不合格了,什么都纵着孩子,小北又是个有主意的犟眼子,就像罗教授说的,万一这孩子走了歪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到时候是怨他这个当爸的,还是怨她这个当妈的?
越想就越委屈,孙丽华的眼圈慢慢红了。
墨向阳伸出一只胳臂把妻子圈在怀里,亲吻她的头发,洗发水的香气萦绕鼻端,依然像刚恋爱时那样撩动他的心弦。
“丽华,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只是有时候你太自我了,听不进去别人的话……”
“刚认识时我就这样,那时候你怎么没意见?”
“那时候我们都年轻,都不成熟……”
“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老了,你看不上我了?”
没法谈了!
墨向阳站了起来:“我去洗袜子。”
孙丽华失望地看着丈夫头也不回地走进浴室,含在眼中多时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她不就是想让他哄哄她吗?可看看他这不耐烦的样子!难道夫妻吵架还非得争出个是非对错,非得明明白白有个结果?他就不能说几句软话,先认个输,等她把这段坏情绪度过以后再讨论,非得在她难过的时候再在她心里撒把钉子?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孙丽华真想跟丈夫大吵一架,可是每次有了争执,墨向阳多半会保持沉默或是避开她,一个人是吵不起来的。孙丽华越想越憋屈,坐在沙发上默默垂泪。
墨北并不知道父母有了矛盾,而且可以说导火索就是他,事实上这一整天他都没想起来父母——贺兰山告诉他“敲头狂魔”已经录完了口供。
关于“敲头狂魔”为何挑选高三学生作为下手目标令很多人感到不解,而真相让贺兰山这个老刑警都觉得匪夷所思。
“敲头狂魔”是个钳工,二十三年前妻子难产去世,他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将女儿奉若掌上明珠,有求必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生时有过一段时间的缺氧状态,所以导致了他女儿在智力上比同龄人稍逊,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太好,考大学没考上,不甘心复读了好几年,依旧是落榜。
高考生的压力本就沉重,复读生的压力还要翻倍,作为一个已经二十三岁“高龄”还在和十七八岁的弟弟妹妹争挤独木桥的复读生,这姑娘的压力已经大到令她几近崩溃了。失眠,焦虑,厌食,贫血……几次在课堂上晕倒,把老师同学都吓得不轻。
钳工的心都要碎了。
凭什么别的学生嘻嘻哈哈地就能考上大学,自己的女儿却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那些学生难道会比她更努力吗?他们有完整的家庭、充裕的金钱,他们已经天生就比她拥有的多,为什么还要来跟她争夺上大学的名额?
如果,如果少几个考生,是不是就能多空出几个名额,让女儿多一分机会?即使不能……凭什么要让女儿眼巴巴地看着他们炫耀录取通知书的笑脸?!凭什么要让女儿忍受他们的嘲笑?!
“别人是念高四、高五,你是高八!高老庄里的猪八戒,蠢到家了哈哈哈!”
凭什么!!!
对他从一个老老实实的钳工变成穷凶极恶的“敲头狂魔”,贺兰山的评价是“一念之差”。
然而墨北却认为,这是怨毒在心里酝酿许久的结果。“敲头狂魔”的那些“凭什么”,何尝不是他自己对这个社会的怨恨,他觉得社会对他们父女不公平,他们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在没有能力改变现实的情况下,他选择的是报复社会,在别人的痛苦和恐惧中窃喜——你们终于和我一样不幸了,这样才公平!
夏多听后也是直撇嘴:“我看这人可算不上什么好爸爸,就是个胆小鬼,懦夫。”
贺兰山饶有兴趣地问:“为什么?”
“他要是真的爱女儿,想她好,那就应该阻止她一年又一年地复读。可他明知道女儿不是那块料子,为了不伤害女儿的自尊心,就眼睁睁看着她去追求她根本得不到的东西,不仅身体熬坏了,精神也崩溃了。他自己不能面对现实,也不能教导女儿面对现实,这种爱是不负责任的。”夏多说。
“那你为什么说他是胆小鬼、懦夫?”
“他抱怨自己工资不高,不能给女儿优渥的物质生活,那么他有没有为了多挣些钱做出什么努力呢?好吧,这种个人能力的问题我就不评价了。但是像他一样家境贫寒的人很多,可有的人就是能把没钱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即使是顿顿都吃馒头咸菜,至少也能把咸菜的多弄出几个种类轮换着来,能把咸菜的吃法多做出几个花样来不显得单调。没钱买电视、买新书,就去收废品的那里论斤买些值得读的旧书、旧杂志回去看,看完了还能再卖一回废纸。房子破旧算什么,收拾干净整齐,路边采一把野花插在罐头瓶里,也能让房间多一些亮眼的色彩……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有颗不屈服的心,苦日子也能过得丰富多彩。可他呢?从口供里我没看出他对生活做出过什么努力。没有勇气和智慧去对抗命运,除了自怨自艾就是敲别人脑袋——还是专挑比他弱小的人,这不是懦夫是什么?”
贺兰山看着夏多那张年轻得无所畏惧的脸庞,心想,这孩子真是和墨北不一样,他身上的生命力旺盛得简直能把身边的人都给点着,他好像天生就带着强烈的感染力,能让别人跟着一起活跃起来。
贺兰山叹息:“被现实压得直不起腰来的人太多了,你不懂,有的人就连活着都已经很艰难了,哪还有力气去琢磨活出滋味来。”
夏多想反驳,但想了想,改口说:“可能你是对的,毕竟我没有这样的生活经验,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人即使是生活在泥淖里,也仍然能够长出美丽的莲花。”
墨北开玩笑:“即使长不出莲花,至少也能在泥淖里长出莲藕来,只是别人看不到罢了。”
夏多认真地点头:“那样也是很好的。——晚餐吃莲藕排骨汤怎么样?喜来聚餐馆做的就不错。”
话题跳跃太快,不过贺兰山还是跟上了:“晚餐就让我来请你们吧,就当是我私人感谢墨北这次帮忙。”本来贺兰山还想通过刑警队给墨北再发个奖状、奖金之类的,可墨北却再三要求他保密,所以贺兰山也只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一下谢意了。
于是,当墨向阳和孙丽华夫妻俩冷战的时候,墨北正快乐地吃着莲藕排骨汤。老汤熬了十几个小时,香浓滋补,把那个雨夜留在墨北身体里的寒意彻彻底底地驱散了。
作者有话要说:搬完家了 *★,°*:.☆\
/$:*.°★*
还没整理完,有种精疲力尽的感觉……虽然到处都是灰尘,得擦啊洗啊蹭啊,可是房间采光很好,很明亮很温暖。
今天晚上应该还有一章。
还有还有,夏小多说的陷入泥淖也能开出美丽莲花的人,我觉得戴西就是这样的!关于她的事,陈丹燕写了一本书《上海的金枝玉叶》,当年看到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书评戳我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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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填志愿就成了个技术活儿,往往是一家人齐上阵还不算,还得找外援——除了老师们,那些孩子已经上了大学的家长往往也成为亲朋同事询问参考的对象。
孙丽华对墨洁填志愿这事非常重视,特意回家帮着出主意。
墨洁怀着一点儿青春萌动的小心思,选的学校全都是北京的。
孙丽华希望墨洁的保底志愿能填个录取分数低些的本地院校,免得出现意外落马的情况。
墨洁难得地表示了一下反抗,她连保底志愿也一定要填北京的,哪怕学校不好。就是要去北京!就是要和程闯在一个城市!
关键时期,孙丽华也不敢给墨洁压力,只好嘟哝一句:“你自己拿的主意,以后可别后悔。”心里也不禁惆怅,女儿小时候是多么乖巧听话,现在居然也到了逆反期了。
本来孙丽华想尽一下母亲的责任,让墨洁回家去住,给她创造个轻松舒适的学习环境,可墨洁只住了一晚上就又跑回了姥姥家,抱着姥姥的胳臂撒娇:“姥,我还是乐意在你这儿住,你做的饭比我妈做的好吃。”
姥姥挺高兴,“那就在这儿,又不是没住的地方。你妈多暂不回来一趟,回来就折腾我们孩子。”
孙丽华委屈了:“我哪儿折腾她了?”
姥姥白了她一眼:“她在我这儿都住习惯了,你冷不丁叫她换地方,孩子能休息好吗?眼瞅就考试了,瞎折腾啥。我都把你们姐仨儿养这么大了,还能照顾不好你闺女?”
孙丽华无奈:“得,我犟不过你们娘俩儿。”
墨洁吐了下舌尖,调皮地笑:“妈,我这也是不想打扰你跟我爸的二人世界嘛,我多孝顺哪。”
孙丽华没好气地拍她一巴掌:“这孩子,跟谁学的。”心里却不禁有些意动,她这几年和墨向阳聚少离多,要说不想那是假的。只是她除了是个妻子,还是个母亲,每次回来还都想要跟孩子们亲香亲香,至于丈夫,就只能留待入寝二人独处时再亲近了。
孙丽华回到家,墨向阳已经下班回来,刚把饭做好,正将一大盘糖醋排骨端上餐桌。见她一个人回来,墨向阳诧异:“小洁呢?”
孙丽华说:“又回咱妈那儿了,说在这儿住得不习惯。”
墨向阳说:“我做这么多菜,咱俩人可吃不了。那我给小北打个电话,叫他过来吧。兴许夏多跟他在一块呢,正好一起叫过来,俩小小子正是饭量大能吃的时候。”
孙丽华犹豫了一下,按住墨向阳拨打电话的手,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小洁说,她不回来住还有一个理由。”
墨向阳纳闷:“啥理由?”
“……不想打扰咱俩的二人世界。”
墨向阳看着妻子两颊晕红,依稀便是当年刚谈恋爱时候的娇羞模样,温情爱恋顿时充盈心间,声音也不自觉地放软了:“那我们可不要辜负了孩子的一片心意。”反手握住妻子的手,把她拉近身边,气息相融,嘴唇欲吻。
孙丽华却害羞起来,推了墨向阳一下,嗔道:“吃饭,一会儿菜都凉了。”
墨向阳笑了起来:“你还是老样子。”
当年孙父去世的时候孙丽华已经十几岁,而孙五岳和孙丽萍还是不懂事的小娃娃。体谅母亲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实在不易,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所以孙丽华当仁不让地撑起了这个家。
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人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本就个性刚强的孙丽华愈发要把自己打造得像朵铁蔷薇似的——干活儿要拔尖,内心也要无畏无惧,无懈可击。也幸亏她是这样的性格,在那段最艰难的岁月里给了母亲最坚定的支持和依靠,直到如今,老太太依旧习惯在很多事上都由她作主。
喜欢孙丽华的男人不少,但敢追求她的还真不多,都怕被她撅了面子。事实上,能忍受得了她的脾气的男人,一般都是性格比较软弱内向的,这种人她看不上;而那些性格强悍的男人,又往往容易和她针锋相对,很难互相体谅。等到后来墨向阳摘走这朵周身长满了刺的铁蔷薇的时候,还真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不过,即使是温柔体贴的墨向阳,刚和孙丽华谈恋爱的时候也是动了不少脑筋才让她从硬梆梆的一块铁,变成了柔情款款的一弯水——但仅限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若是当着外人的面,孙丽华好面子,那是断然不会作小女儿态的。
如今两人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年轻时的风花雪月早已淡去,考虑得更多的是儿女、老人和工作,再加上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不知不觉感情就平淡下来。
尽管很信任自己的丈夫,但孙丽华有时候也难免会担心两地分居的生活会影响夫妻关系。
特别是墨向阳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以前两个人还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时候,孙丽华就发现过不止一个企图对墨向阳暗送秋波的女性。孙丽华自己也遇到过对她有意思的男人,但她意正身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可是,男人不一样……
幸好,每次团聚,墨向阳的热情都会让孙丽华很喜悦,这让她感受到自己在丈夫心中的重要性。
可很多时候孙丽华又会因此而感到窘迫,两人都一大把年纪了,孩子都十几岁了,再像年轻时一样激情如火,会不会显得太不正经?在她一贯的观念里,性和爱都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更不能让人看见。即使儿女成群了,谁都知道这两人背地里做过什么,可外表依然要摆出道貌岸然的样子,这样才不会招来耻笑。
不过,私底下偶尔放纵一次也不要紧吧?
虽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过一个只属于他们俩的私密夜晚,可在餐桌上情话没说几句,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了个弯。
“向阳,我有个想法,你看行不行……我看以小洁的成绩,考去北京应该没什么问题。将来她毕了业,找工作也就是在北京找了,以后也是在北京生活,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呢,现在工作重心也是在北京,依我们公司的发展,以后也不大可能再转移回云边。如果是去别的地方设立分公司什么的,以我现在的资历、级别,应该也不会是派我过去。所以说,以后我跟小洁都是要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
孙丽华啰哩啰嗦地说着,看到丈夫的神情还是很平静温和,就把最关键的意思说了出来:“咱们一家人总是这么分开也不好,我想,要不然你和小北也搬到北京去?”
墨向阳叹了口气:“我也希望咱们一家人能都在一起,可是我刚调进市医院,再想往北京的医院调动工作,那可不容易啊。”
孙丽华柔声说:“我来想办法,在北京我也认识不少人了,也有医药系统的,我看看能不能托上关系,不行就多花点钱送送礼。”
墨向阳取笑她:“以前王进军想当主任,给院长送礼,你还说人家是搞腐败,说咱们可不能干这种丢人的事。现在你的观念可变啦。”
孙丽华嗔道:“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社会上都这样,不送礼给回扣就办不成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墨向阳思索了一会儿,说:“要是能办成,当然是好事,可要是办不成怎么办?”
孙丽华说:“其实也不见得非要待在医院吧?你看,当初我停职留薪的时候,心里还不是七上八下的,可结果比我想像的好得多。你就是不当这个医生,我看也没什么。”
墨向阳愣了一下,在他的意识中从来就没有不当医生这个选项。
“要不干脆就辞职,还省了咱们走人情了呢,省下来的钱正好可以自己开个药店,或者做别的买卖,都行。当然开药店我看就不错,这行咱们都熟悉,运作起来也方便。开始的时候店面也不用大,有个十几平米就够,雇一个人帮忙就行,等以后做起来了再扩大店面。地点嘛就选在居民小区附近,房子可以直接买下来,以后就算换地方,还能租给别人,咱们收租金也不亏……”
墨向阳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打断孙丽华的话,“丽华,你是不是已经计划很久了?”
孙丽华被问得呆了一下,“什么?呃,也不是,不过,是想了挺长时间了。以前一直觉得钻进了死胡同,总觉得让你辞职不太好,可是后来想想,其实放弃一个并不适合的工作也……”
“等等,丽华,当医生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不适合的工作’。我喜欢这个职业,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你明白吗?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我就跟你说过,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傻,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喜欢、不,我热爱这份工作。”
“呃,对,你是这么说过,可我以为……而且……理想什么的……”孙丽华语无伦次,脑子里好像乱成了一团浆糊,感觉谈话的走向好像不对了。
墨向阳看到妻子茫然纠结的表情,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美好的晚上,如果让这个话题给破坏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一边给妻子舀了碗冬瓜排骨汤,一边故作轻松地说:“这件事也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慢慢来,咱们都再好好想想。对了,我看电视里播的广告,就是太阳神那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用,要不给咱妈买点试试?”
孙丽华摇摇头:“咱妈的身体好着呢,用不着什么保健品的,再说那种东西我总觉得不靠谱。我刚认识一个老中医,那都是给中南海里边的人提供服务的,老厉害了,等着我请他给咱妈开几个养生的方子。”
“给中南海服务的?这可了不起。怎么认识的?”
“罗教授介绍的。”
“不是跟你说过别跟罗驿走太近吗?”
“那碰上了还能不说话啊?好歹人还帮过咱家的忙,我要不理不睬的,让人知道了得怎么说我?唉,你放心吧,也就是平平常常的交际来往,又不跟他做生意,还能上当受骗?再说我有什么可值得他骗的呀,咱有的人家都有,还比咱们更好。”
“可小北说……”
“小北说得也太悬乎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不可能。也就是你吧,把孩子话当真。”
“小北又不是普通孩子。再说那个叫郑东的杀人狂多吓人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罗驿真跟杀人狂有关系,你再跟他来往,那也太危险了。”
“郑东是有精神病,罗教授看着可是挺正常的,他还是治精神病的呢。我觉得这杀人的人吧,看着肯定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的,比如说眼神。你记不记得,原来就住咱妈家前边的那个大老王,那眼神瞅你一眼就跟往后脖子里塞了一把冰溜子似的,浑身直打激灵。后来不就是让警察给枪毙了嘛,说他跟卖猪肉的吵吵起来了,抢了人家剁大骨头的斧子把人给劈了。他那眼神我记一辈子。”
“这杀人犯有的从表面上能看出来,可有的不一定。”
“那你举个例子。”
“……我又没见过杀人犯,上哪儿给你举例子去。”
“那还有啥说的。”
“……”墨向阳默默站了起来,收拾碗筷。
孙丽华也一起收拾,两个人默默地刷完碗,洗完手坐到沙发上看电视。
孙丽华觉得吃饭之前那种洒了蜜糖似的甜腻气氛不见了,明明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说着说着就不高兴了呢?自己在外头辛苦打拼,一个女人,容易吗?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丈夫,为了孩子?有时候想他们想得偷偷躲起来哭,就盼着有一天能一家团聚再也不分开,可刚才看丈夫那口气,好像他就不像自己这么着急。是不是男人的心就是比女人硬?
还有,一谈到小北的事俩人就有分歧,多少年了都这样。明明都是为了孩子好,她又不是后妈,凭什么总是指责她不对?想起小北曾经跟杀人狂面对面她就后怕,如果她早知道,如果她在家里看着小北,肯定不会让孩子去干这么要命的事。从这点来说,墨向阳这个爸爸当得太不合格了,什么都纵着孩子,小北又是个有主意的犟眼子,就像罗教授说的,万一这孩子走了歪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到时候是怨他这个当爸的,还是怨她这个当妈的?
越想就越委屈,孙丽华的眼圈慢慢红了。
墨向阳伸出一只胳臂把妻子圈在怀里,亲吻她的头发,洗发水的香气萦绕鼻端,依然像刚恋爱时那样撩动他的心弦。
“丽华,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只是有时候你太自我了,听不进去别人的话……”
“刚认识时我就这样,那时候你怎么没意见?”
“那时候我们都年轻,都不成熟……”
“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老了,你看不上我了?”
没法谈了!
墨向阳站了起来:“我去洗袜子。”
孙丽华失望地看着丈夫头也不回地走进浴室,含在眼中多时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她不就是想让他哄哄她吗?可看看他这不耐烦的样子!难道夫妻吵架还非得争出个是非对错,非得明明白白有个结果?他就不能说几句软话,先认个输,等她把这段坏情绪度过以后再讨论,非得在她难过的时候再在她心里撒把钉子?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孙丽华真想跟丈夫大吵一架,可是每次有了争执,墨向阳多半会保持沉默或是避开她,一个人是吵不起来的。孙丽华越想越憋屈,坐在沙发上默默垂泪。
墨北并不知道父母有了矛盾,而且可以说导火索就是他,事实上这一整天他都没想起来父母——贺兰山告诉他“敲头狂魔”已经录完了口供。
关于“敲头狂魔”为何挑选高三学生作为下手目标令很多人感到不解,而真相让贺兰山这个老刑警都觉得匪夷所思。
“敲头狂魔”是个钳工,二十三年前妻子难产去世,他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将女儿奉若掌上明珠,有求必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生时有过一段时间的缺氧状态,所以导致了他女儿在智力上比同龄人稍逊,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太好,考大学没考上,不甘心复读了好几年,依旧是落榜。
高考生的压力本就沉重,复读生的压力还要翻倍,作为一个已经二十三岁“高龄”还在和十七八岁的弟弟妹妹争挤独木桥的复读生,这姑娘的压力已经大到令她几近崩溃了。失眠,焦虑,厌食,贫血……几次在课堂上晕倒,把老师同学都吓得不轻。
钳工的心都要碎了。
凭什么别的学生嘻嘻哈哈地就能考上大学,自己的女儿却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那些学生难道会比她更努力吗?他们有完整的家庭、充裕的金钱,他们已经天生就比她拥有的多,为什么还要来跟她争夺上大学的名额?
如果,如果少几个考生,是不是就能多空出几个名额,让女儿多一分机会?即使不能……凭什么要让女儿眼巴巴地看着他们炫耀录取通知书的笑脸?!凭什么要让女儿忍受他们的嘲笑?!
“别人是念高四、高五,你是高八!高老庄里的猪八戒,蠢到家了哈哈哈!”
凭什么!!!
对他从一个老老实实的钳工变成穷凶极恶的“敲头狂魔”,贺兰山的评价是“一念之差”。
然而墨北却认为,这是怨毒在心里酝酿许久的结果。“敲头狂魔”的那些“凭什么”,何尝不是他自己对这个社会的怨恨,他觉得社会对他们父女不公平,他们得到的太少失去的太多。在没有能力改变现实的情况下,他选择的是报复社会,在别人的痛苦和恐惧中窃喜——你们终于和我一样不幸了,这样才公平!
夏多听后也是直撇嘴:“我看这人可算不上什么好爸爸,就是个胆小鬼,懦夫。”
贺兰山饶有兴趣地问:“为什么?”
“他要是真的爱女儿,想她好,那就应该阻止她一年又一年地复读。可他明知道女儿不是那块料子,为了不伤害女儿的自尊心,就眼睁睁看着她去追求她根本得不到的东西,不仅身体熬坏了,精神也崩溃了。他自己不能面对现实,也不能教导女儿面对现实,这种爱是不负责任的。”夏多说。
“那你为什么说他是胆小鬼、懦夫?”
“他抱怨自己工资不高,不能给女儿优渥的物质生活,那么他有没有为了多挣些钱做出什么努力呢?好吧,这种个人能力的问题我就不评价了。但是像他一样家境贫寒的人很多,可有的人就是能把没钱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即使是顿顿都吃馒头咸菜,至少也能把咸菜的多弄出几个种类轮换着来,能把咸菜的吃法多做出几个花样来不显得单调。没钱买电视、买新书,就去收废品的那里论斤买些值得读的旧书、旧杂志回去看,看完了还能再卖一回废纸。房子破旧算什么,收拾干净整齐,路边采一把野花插在罐头瓶里,也能让房间多一些亮眼的色彩……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有颗不屈服的心,苦日子也能过得丰富多彩。可他呢?从口供里我没看出他对生活做出过什么努力。没有勇气和智慧去对抗命运,除了自怨自艾就是敲别人脑袋——还是专挑比他弱小的人,这不是懦夫是什么?”
贺兰山看着夏多那张年轻得无所畏惧的脸庞,心想,这孩子真是和墨北不一样,他身上的生命力旺盛得简直能把身边的人都给点着,他好像天生就带着强烈的感染力,能让别人跟着一起活跃起来。
贺兰山叹息:“被现实压得直不起腰来的人太多了,你不懂,有的人就连活着都已经很艰难了,哪还有力气去琢磨活出滋味来。”
夏多想反驳,但想了想,改口说:“可能你是对的,毕竟我没有这样的生活经验,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人即使是生活在泥淖里,也仍然能够长出美丽的莲花。”
墨北开玩笑:“即使长不出莲花,至少也能在泥淖里长出莲藕来,只是别人看不到罢了。”
夏多认真地点头:“那样也是很好的。——晚餐吃莲藕排骨汤怎么样?喜来聚餐馆做的就不错。”
话题跳跃太快,不过贺兰山还是跟上了:“晚餐就让我来请你们吧,就当是我私人感谢墨北这次帮忙。”本来贺兰山还想通过刑警队给墨北再发个奖状、奖金之类的,可墨北却再三要求他保密,所以贺兰山也只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一下谢意了。
于是,当墨向阳和孙丽华夫妻俩冷战的时候,墨北正快乐地吃着莲藕排骨汤。老汤熬了十几个小时,香浓滋补,把那个雨夜留在墨北身体里的寒意彻彻底底地驱散了。
作者有话要说:搬完家了 *★,°*:.☆\
/$:*.°★*
还没整理完,有种精疲力尽的感觉……虽然到处都是灰尘,得擦啊洗啊蹭啊,可是房间采光很好,很明亮很温暖。
今天晚上应该还有一章。
还有还有,夏小多说的陷入泥淖也能开出美丽莲花的人,我觉得戴西就是这样的!关于她的事,陈丹燕写了一本书《上海的金枝玉叶》,当年看到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书评戳我戳我~
还有谢谢大家的霸王票~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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