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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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拜访要准备礼物,幸好他上次来时就考虑到也许会有打好人际关系的事情发生,便带来了一块狼皮,这狼皮还是一次意外,让卫乐捡到了一只被陷阱坑死的野狼。野狼虽只是普通的狼,但好歹也是狼,狼皮是很值钱的,所以卫乐直接拎着几包点心和抱在怀里的狼皮登门了。
学政和他的夫人站在门口,看着卫乐大包小包的样子一个抚额,一个掩面而笑。
“学生失礼了。”
把礼物交给管家,卫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一路行来,他整个人都暖烘烘的,看来即便是冬天多运动也是会热的。
“进来吧!”
不得不说,卫乐的形象是有些失礼,却意外的获得了学政和其夫人的好感。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长的也不差,是非常容易引起中老年人们的好感。
“坐。”
学政坐在主位,指了指左边首位。
“多谢大人。”
下人送了茶上来,卫乐端起茶碗,用碗盖把茶碎沫撇开,吹了两下抿了一口。
“怎样?”
学政手中端着茶碗笑问道。
“好茶,上等的祁门红茶。”
确实是好茶,卫乐虽没喝过多好的茶,可原主喝过啊,和记忆中的一比较,不得不说这茶已经是上等茶了。
“不错,是个懂茶的。”
学政最讨厌的就是不懂茶偏生喜欢假模假样的夸他的茶好,让他们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简直浪费他的表情。
而卫乐却一口道出了这茶的名字,不像那些伪君子装模做样。
“大人夸奖了,学生不过只知道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
卫乐摇头,他确实不懂,懂的人是原主,真是可惜了原主这个人。
这算是天妒英才吗?好好一个天才,愣是让人英年早逝。要知道原主本来早就可以考举人考进士的,却因为怕嫡母背后使坏,只好考了秀才,哪怕是这样也没逃脱掉嫡母的算计。
虽然在卫乐看来这是原主的气性太大了,也有些想不开。他这个嫡母还算好的了,起码还给了一万两银子,没让他净身出户,更没有派杀手来做掉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结果生生把自己气死,多不划算啊!
幸好卫乐就不像原主气性这么大,他是得过且过型,反正日子也不算差,想开点啥事过不去啊!不然当年爷爷奶奶去世,他早就堕落的不成样子,也许还会跟着去赌博、犯(毒)等,成为人渣中的人渣,死后都没脸去见爷爷奶奶。
幸好稳住了,虽说不成器,但也不是社会的杂碎,也还算是个人。所以呢,人啊不能太较真,较真你就输了。
“哼哼,你好歹还必点皮毛,不像有些人边皮毛都没有,还想充大师。”学政的脸很黑很黑,显然是被人气坏了。
卫乐聪明的闭上嘴,有些事啊听听也就算了,千万不能问,好奇心也不能太重。
学政也不是真的想朝卫乐抱怨,所以只说了这么一句也就把话题扯到了别的地方。这两天来拜访学政的人不少,可让他喜欢的没几个。
这个卫乐,到是让他瞧着不错。年纪虽小,可是很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与他聊天学政感觉自己都年轻不少,更不用说躲在屏风后面的学政夫人了。
学政和他的夫人感情很好,可惜两人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子半女。要是他们有孩子的话,跟卫乐差不大。来家里拜访的秀才举人年纪都不小,所以难得瞧见少年人,两口子很是欢喜,也乐于跟他多聊聊。
本来卫乐打算今天回家的,结果被学政夫人强行留下过夜,还让仆人去客栈通知李大海,告诉他晚上就歇在客栈,明天再回家。
李大海听完也不啰嗦,直接让小二带他到大通铺,晚上就打算在客栈里休息一晚。虽然今天没能成功回家,可是李大海的心情很是不错。因为这代表了少爷入了学政大人的眼,以后在县城估计没有人敢招惹他。
卫乐被留下,虽然有点不太习惯住在别人家,不过学政夫妇很是可亲,卫乐的不自在也慢慢的在消失。
不得不说,卫乐出现的时机太巧了。早几年学政夫妇还对有自己的孩子充满了希望,晚几年两夫妻彻底绝望,也就生不出爱才心意,对卫乐多加照顾了。
他出现的时间刚刚好,学政夫妇虽然失望没有自己的孩子,却还不有完全绝望,所以在看到卫乐的时候有移情作用。再加上卫乐在他们眼中也有才华,年纪又小,怎么不让他们喜爱。
“夫人,学生自己来就好。”
看着被堆积成山的碗,卫乐忍不住想流泪。虽说他正在长身体很能吃,可也架不住学政夫人不停的投喂,他现在已经六、七分饱,光是这一碗吃完他都会撑着,学政夫人还在不停的夹杂。
“好好好,你吃你吃。”
夫人用手帕挡着嘴轻轻而笑,和夫君默契地对视一眼。
卫乐没瞧见他们含笑的眼神,埋头苦吃。他不是一个浪费食物的人,饭菜只要在他的碗中,他就会把它们一一吃干净,所以等他吃完人也被撑的不行,感觉走路都很困难。
“多谢夫人款待,食物很美味。”
卫乐放下碗筷,拿出手帕轻轻擦拭着嘴角。他从来没有带手怕的习惯,可来到古代后没有小包的纸巾,没有选择他只能带手帕了,而且一带就好几条。果然在古代生活,要习惯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小乐你喜欢,我很高兴呢!”
做为主人,更是晚餐的负责人,学政夫人被卫乐称赞食物很美味十分高兴。
小乐,对。这就是学政夫人对他的称呼,据说是因为直接叫名字太生熟了。可卫乐因为还未成年,也没有取字,所以只好选择一个折衷的叫法。
“哈哈哈。”卫乐笑了笑,被学政夫人用热情的眼神注视,他有些不知所措。更奇怪的是,学政大人居然没有阻止,反而嘴角带笑,捋着不长的胡子看着他和自家夫人的互动。
反应好奇怪,卫乐摸不着头脑。任他想破头,也不知道学政夫妇对他的喜爱与他们没有孩子有关。虽然卫乐一直没有见过他们提自己的孩子,但考虑到古代为官不方便带着孩子到处跑,一般来说都会把孩子留在父母身边,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
毕竟到处跑,实在不太适合孩子们的学习,要知道好的先生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学政夫人把卫乐交给学政,她则去亲自带着丫头婆子给卫乐准备客房,被子什么的全是新的,因为他们夫妻是住在县衙附近,房子不是特别大,只有两近。卫乐就住在前院的客房中。客房有炕,学政夫人让人把炕烧起来,不然晚上睡觉会很冷。
“如此说来,你暂时没有秋闱的打算。”
不知怎么的学政和卫乐就聊天了秋闱的事,卫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嗯,感觉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而且我也没有进朝为官的雄心,山间田野却别有一番乐趣。”
卫乐点头,也许等到觉得自己水平达到时,他会去参加秋闱,但会试他是绝对不会参加的,他不想招惹侯府的眼。
而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做官的料子,还不如做个乡村土地主,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那就比什么都好。
“嗯,我认识的人当中,也有不少人和你一样,不喜欢在朝为官,但也是一方大儒。既然你不喜欢做官,那就努力做一名隐士吧!所以你不能放下学问,要知道学海无涯,不进则退。”在庆朝,隐士其实十分受欢迎的。在世人的眼中,有大学问的人才算得上是隐士。
所以隐士在大庆朝是很有前途的,虽然不能像为官为宰好样手握权执,却很受人尊敬,地位和名气通通都有。没有权势没关系,有了地位和名气,权势想动他也得考虑清楚。
古代文人的地位很高,就连皇帝都对隐士礼遇,更不要说其他的人了。而卫乐一开始并不清楚这点,只是认为以自己的本事不太适合当官,所以选择隐于田野做个地主。
后来看的书多了,才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一类人超脱于朝堂更受人尊敬,那便是——隐士。本来他还在犹豫,见学政不但没有因为他不想参加会试入朝为官而生气,反而很欣赏他隐于田野的行为。
听到学政要自己成为一名隐士,卫乐一直悬浮不定的心终于下定了决心。隐士什么的,听起来真是不错,那他就努力一点,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隐士吧!
“多谢大人点醒学生,请受学生一拜。”
卫乐站直来,直接以大礼拜谢。
“嗯,孺子可教也。”
初一见面,学政就瞧出了卫乐心中存有迷茫,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努力。虽然他的学问很不错,却更让人感觉可惜。于是学政便出言点醒他,只要不是驴子,卫乐总能从迷茫中走出来。
上门拜访要准备礼物,幸好他上次来时就考虑到也许会有打好人际关系的事情发生,便带来了一块狼皮,这狼皮还是一次意外,让卫乐捡到了一只被陷阱坑死的野狼。野狼虽只是普通的狼,但好歹也是狼,狼皮是很值钱的,所以卫乐直接拎着几包点心和抱在怀里的狼皮登门了。
学政和他的夫人站在门口,看着卫乐大包小包的样子一个抚额,一个掩面而笑。
“学生失礼了。”
把礼物交给管家,卫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一路行来,他整个人都暖烘烘的,看来即便是冬天多运动也是会热的。
“进来吧!”
不得不说,卫乐的形象是有些失礼,却意外的获得了学政和其夫人的好感。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长的也不差,是非常容易引起中老年人们的好感。
“坐。”
学政坐在主位,指了指左边首位。
“多谢大人。”
下人送了茶上来,卫乐端起茶碗,用碗盖把茶碎沫撇开,吹了两下抿了一口。
“怎样?”
学政手中端着茶碗笑问道。
“好茶,上等的祁门红茶。”
确实是好茶,卫乐虽没喝过多好的茶,可原主喝过啊,和记忆中的一比较,不得不说这茶已经是上等茶了。
“不错,是个懂茶的。”
学政最讨厌的就是不懂茶偏生喜欢假模假样的夸他的茶好,让他们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简直浪费他的表情。
而卫乐却一口道出了这茶的名字,不像那些伪君子装模做样。
“大人夸奖了,学生不过只知道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
卫乐摇头,他确实不懂,懂的人是原主,真是可惜了原主这个人。
这算是天妒英才吗?好好一个天才,愣是让人英年早逝。要知道原主本来早就可以考举人考进士的,却因为怕嫡母背后使坏,只好考了秀才,哪怕是这样也没逃脱掉嫡母的算计。
虽然在卫乐看来这是原主的气性太大了,也有些想不开。他这个嫡母还算好的了,起码还给了一万两银子,没让他净身出户,更没有派杀手来做掉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结果生生把自己气死,多不划算啊!
幸好卫乐就不像原主气性这么大,他是得过且过型,反正日子也不算差,想开点啥事过不去啊!不然当年爷爷奶奶去世,他早就堕落的不成样子,也许还会跟着去赌博、犯(毒)等,成为人渣中的人渣,死后都没脸去见爷爷奶奶。
幸好稳住了,虽说不成器,但也不是社会的杂碎,也还算是个人。所以呢,人啊不能太较真,较真你就输了。
“哼哼,你好歹还必点皮毛,不像有些人边皮毛都没有,还想充大师。”学政的脸很黑很黑,显然是被人气坏了。
卫乐聪明的闭上嘴,有些事啊听听也就算了,千万不能问,好奇心也不能太重。
学政也不是真的想朝卫乐抱怨,所以只说了这么一句也就把话题扯到了别的地方。这两天来拜访学政的人不少,可让他喜欢的没几个。
这个卫乐,到是让他瞧着不错。年纪虽小,可是很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与他聊天学政感觉自己都年轻不少,更不用说躲在屏风后面的学政夫人了。
学政和他的夫人感情很好,可惜两人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子半女。要是他们有孩子的话,跟卫乐差不大。来家里拜访的秀才举人年纪都不小,所以难得瞧见少年人,两口子很是欢喜,也乐于跟他多聊聊。
本来卫乐打算今天回家的,结果被学政夫人强行留下过夜,还让仆人去客栈通知李大海,告诉他晚上就歇在客栈,明天再回家。
李大海听完也不啰嗦,直接让小二带他到大通铺,晚上就打算在客栈里休息一晚。虽然今天没能成功回家,可是李大海的心情很是不错。因为这代表了少爷入了学政大人的眼,以后在县城估计没有人敢招惹他。
卫乐被留下,虽然有点不太习惯住在别人家,不过学政夫妇很是可亲,卫乐的不自在也慢慢的在消失。
不得不说,卫乐出现的时机太巧了。早几年学政夫妇还对有自己的孩子充满了希望,晚几年两夫妻彻底绝望,也就生不出爱才心意,对卫乐多加照顾了。
他出现的时间刚刚好,学政夫妇虽然失望没有自己的孩子,却还不有完全绝望,所以在看到卫乐的时候有移情作用。再加上卫乐在他们眼中也有才华,年纪又小,怎么不让他们喜爱。
“夫人,学生自己来就好。”
看着被堆积成山的碗,卫乐忍不住想流泪。虽说他正在长身体很能吃,可也架不住学政夫人不停的投喂,他现在已经六、七分饱,光是这一碗吃完他都会撑着,学政夫人还在不停的夹杂。
“好好好,你吃你吃。”
夫人用手帕挡着嘴轻轻而笑,和夫君默契地对视一眼。
卫乐没瞧见他们含笑的眼神,埋头苦吃。他不是一个浪费食物的人,饭菜只要在他的碗中,他就会把它们一一吃干净,所以等他吃完人也被撑的不行,感觉走路都很困难。
“多谢夫人款待,食物很美味。”
卫乐放下碗筷,拿出手帕轻轻擦拭着嘴角。他从来没有带手怕的习惯,可来到古代后没有小包的纸巾,没有选择他只能带手帕了,而且一带就好几条。果然在古代生活,要习惯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小乐你喜欢,我很高兴呢!”
做为主人,更是晚餐的负责人,学政夫人被卫乐称赞食物很美味十分高兴。
小乐,对。这就是学政夫人对他的称呼,据说是因为直接叫名字太生熟了。可卫乐因为还未成年,也没有取字,所以只好选择一个折衷的叫法。
“哈哈哈。”卫乐笑了笑,被学政夫人用热情的眼神注视,他有些不知所措。更奇怪的是,学政大人居然没有阻止,反而嘴角带笑,捋着不长的胡子看着他和自家夫人的互动。
反应好奇怪,卫乐摸不着头脑。任他想破头,也不知道学政夫妇对他的喜爱与他们没有孩子有关。虽然卫乐一直没有见过他们提自己的孩子,但考虑到古代为官不方便带着孩子到处跑,一般来说都会把孩子留在父母身边,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
毕竟到处跑,实在不太适合孩子们的学习,要知道好的先生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学政夫人把卫乐交给学政,她则去亲自带着丫头婆子给卫乐准备客房,被子什么的全是新的,因为他们夫妻是住在县衙附近,房子不是特别大,只有两近。卫乐就住在前院的客房中。客房有炕,学政夫人让人把炕烧起来,不然晚上睡觉会很冷。
“如此说来,你暂时没有秋闱的打算。”
不知怎么的学政和卫乐就聊天了秋闱的事,卫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嗯,感觉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而且我也没有进朝为官的雄心,山间田野却别有一番乐趣。”
卫乐点头,也许等到觉得自己水平达到时,他会去参加秋闱,但会试他是绝对不会参加的,他不想招惹侯府的眼。
而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做官的料子,还不如做个乡村土地主,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那就比什么都好。
“嗯,我认识的人当中,也有不少人和你一样,不喜欢在朝为官,但也是一方大儒。既然你不喜欢做官,那就努力做一名隐士吧!所以你不能放下学问,要知道学海无涯,不进则退。”在庆朝,隐士其实十分受欢迎的。在世人的眼中,有大学问的人才算得上是隐士。
所以隐士在大庆朝是很有前途的,虽然不能像为官为宰好样手握权执,却很受人尊敬,地位和名气通通都有。没有权势没关系,有了地位和名气,权势想动他也得考虑清楚。
古代文人的地位很高,就连皇帝都对隐士礼遇,更不要说其他的人了。而卫乐一开始并不清楚这点,只是认为以自己的本事不太适合当官,所以选择隐于田野做个地主。
后来看的书多了,才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一类人超脱于朝堂更受人尊敬,那便是——隐士。本来他还在犹豫,见学政不但没有因为他不想参加会试入朝为官而生气,反而很欣赏他隐于田野的行为。
听到学政要自己成为一名隐士,卫乐一直悬浮不定的心终于下定了决心。隐士什么的,听起来真是不错,那他就努力一点,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隐士吧!
“多谢大人点醒学生,请受学生一拜。”
卫乐站直来,直接以大礼拜谢。
“嗯,孺子可教也。”
初一见面,学政就瞧出了卫乐心中存有迷茫,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努力。虽然他的学问很不错,却更让人感觉可惜。于是学政便出言点醒他,只要不是驴子,卫乐总能从迷茫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