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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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民太多,所以检查较以往严格,无须忧心。”孔明将我额角的碎发拨开,撩起帘子看了看窗外,小声宽慰道。

    我无声地点了点头,只觉心跳急遽,紧握的双手已经将衣角都拽湿了。

    方才我往城墙上望了望,守门官是个生面孔,但立于墙头的那位高级军官有几分眼熟,分明就是我那多年未见的未婚夫。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只见过曹丕一次面,而且当时还是隔着进宫为刘宏贺寿的人群遥遥相望。但不知为何,就只是这一眼,就让我将他的模样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若非孔明当机立断地捂住了我的嘴,刚才猛然见他出现在眼前,我差一点就受惊尖叫起来。

    “莫怕。”我对自己说,“他认不出你来的。”十几年光阴荏苒,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会对着曹丕呲牙咧嘴扮怪相的傻公主,脱去了痴呆包袱的我气质大变,模样较幼时长开了不少,怀着身孕身材大变。有趣的是,当初为了装疯卖傻,我特意将烟灰抹在脸颊上给刘宏唱了首现代版的《两只老虎》作为生日礼物,而今天,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我抹上了特调的脂粉,掩盖白皙的皮肤。

    “这香膏可真是神奇,到底是怎么制的?”摸摸脸,指尖细腻的触感令我忍不住惊叹。哪怕是后世几千块钱一盒的名牌化妆品,效果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取山中青石,作窑高温,烧则成灰。”孔明牵住我不安分的手,免得我将他好不容易打造完成的妆容抓花,“此物伤身,因此只能应急,不可常用。”

    “真可惜。”我遗憾道。昨晚洗脸时,我折腾很久还是觉得脸上盖了一层薄薄的膜,怎么都洗不干净。

    孔明微笑:“若无此缺陷,此物必遭女子哄抢,千金难求,仲达便不会如此大方了。”

    “这是司马懿送的?”我惊讶道,“他连制膏都会?”难道古代的名士都这么多才多艺吗?

    “哪劳他亲自动手。”孔明摇摇羽扇,好笑道,“司马氏累世积累,家学渊源,便是一个不起眼的仆从,也身怀绝技。这盒膏,就是他家专门负责脂粉香料的丫环调制的。”

    这便是世家的底蕴。怨不得魏晋风度后来成为了率真自然、超然物外、固守本心的代表,从竹林七贤的肆意酣畅,到陶渊明的“性本爱丘山”,究其源头,都是因为坐在龙椅上的司马族人对清谈、诗酒、风雅的偏爱和纵容。虽然后期发展成了误国的恶习,但不得不说,如果司马家氏审美低下,缺乏对气度风流的追求感知,两晋绝无可能在文学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当然,这一世有刘曦这个异数在,风光一时的司马氏想必再也不会有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了。

    而曹丕,也永远不可能代汉称帝,成为魏高祖。

    时也,命也。

    被夺了命数的曹丕,其实也可怕不到哪里去,哪怕真抓到了我,他顶多也是将我软禁起来——有刘曦在,他绝对不敢杀我。何况,我身旁还有一个“多智而近妖”的诸葛孔明,我一直以来都对孔明有一种盲目的自信,总觉得无论多么棘手的事,只要他出手都能迎刃而解。

    “一会儿见到卫官,不要盯着他们看,要低下头,作出恭敬的样子,懂吗?”旁边有挑着扁担的老妇絮絮叨叨地关照孙子,唯恐因幼童举止失宜而被拒之门外。

    “老人家,您从哪里来……”孔明先行下车与老妇攀谈,我仍旧留在车内,将窗帘拨开一条细缝,偷偷打量久别重逢的洛阳。

    蔚蓝的天幕下,土制的城墙沧桑肃穆,长得望不到尽头,在行人的脸上车上打下巨大的阴影。门洞黑乎乎的,甬道狭长幽深,半开的城门上雕刻着不知名的巨兽,仍旧是数年前的那一只,但身上的铜色已经剥落,露出斑驳的青紫,衬得神色越发狰狞,却失却了威严之感。就像曾经高高在上的皇室,鼎盛时风光无限,一朝落魄,哪怕极力维持尊严,在世人眼中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的惺惺作态。

    年幼时我最爱洛阳的牡丹,但如今花期已过,回首洛阳花石尽。

    现在的洛阳,名义上虽然姓刘,但已经是曹家的天下。

    墙头上,巡查的曹丕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将窗帘整个掀开露出正脸,马车跟在孔明的身后缓缓入城。

    “你给了卫官多少钱?”远远的,我看到孔明将一个香袋大小的布囊塞进查验官的手里,不知里面装了多少金银,“为什么我们要额外给钱?”排在我们前面的那位老妇人可什么都没交。

    “数百闲钱罢了,那位老妇人是平民,带着孙子大老远从南疆赶来,身上的盘缠早已用尽,即使盘剥,也搜刮不出多少油水。”孔明微笑着解释,“但是我们有车有马,一看便有些家底。”

    这还真是……我无语道:“洛阳好歹是旧都,吏制如此昏暗,曹丕难道不管吗?”

    “恐怕这本来就是曹家授意的。”孔明摇摇羽扇,“不知内情的百姓皆以为守门官贪得无厌,搜去的钱财全落入其腰包,却不知他只是替上位者背了黑锅而已。”万一以后东窗事发,曹操完全可以假装不知,义正词严地将守门官推出来当替罪羊,既占了名又占了利。

    “曹操打得一手好算盘。”我无奈道。

    “如今的天下,还是刘家的。”孔明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意有所指,“曹操把持着重权,需为今后的发展打算,自然得想尽一切办法敛财。”

    哪怕没有见过实证,但哪怕用脚趾头想想,我也能猜到曹操必然养着私兵。以曹家最终以魏代汉的野心来看,这些私兵的数量恐怕还不在少数。

    不过,私兵再多又怎样,刘曦也不是吃素的。

    我注视着面前这座巍峨的皇都,认真道:“这天下不仅如今姓刘,以后也将一直姓刘。”

    孔明微楞,失笑:“稚子。”他摇摇头,吩咐吕老四将马车往城西驾去。

    那分明是皇宫的方向。辨认出道路两旁熟悉的街景,我诧异地扭头。

    东汉的皇宫由南、北两宫组成,南宫自古有之,最初被称为新成周诚,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作为奖赏赐予吕不韦,之后屡次易手,却不改繁华景象,刘秀定都洛阳后又精心修缮,作为皇宫使用。北宫落成于永平八年,依着南宫而建,与南宫比肩相望,布局不及主要作为议政、集会等政治用途的南宫规整,但因为是皇帝与宫眷的寝居所在,因此极尽奢华,富丽堂皇。我初到宫中时,有一回装疯跑到永乐宫西北的一处荒废的偏房外玩耍,门口铁锁紧闭,但只要用手戳破窗户纸,就可以窥见房中琳琅满目的玉石珠宝,令人目不暇接,瞠目结舌。

    不过,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董卓入京给南北宫带来了毁灭性的浩劫,储藏珍宝的白虎门被洗劫一空,宣德殿前高达三点五尺的铜马也不知去向,不知成就了何人的际遇。就连刘曦,早期募兵的经费也是从宫内偷出来的,只不过他的行动较为隐蔽,至今未有风声传出罢了。

    失却了皇室光环护体的南北宫,如今只是一个较普通宅院大了一点的空房闲庭,作为汉室屈辱的证据,立在洛阳的西北角引人唏嘘。

    吕老四驾着车在街头巷脑中穿行,最终在一处不起眼的旅舍门口停下,孔明将我扶下车,告诉我晚上就在这里歇息。

    我抬头一看,只见门上的牌匾上写着“如意居”三个大字,龙飞凤舞,差一点就挣出了边框之外。肥肚圆脸的掌柜殷勤地迎出门来,点头哈腰道:“几位客官这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孔明带着我往里走,“要天字房,伺候两只山鸡四样时蔬一坛汾酒,菜需入味酒要醇香,速速送来,我付两倍赏钱。”

    “好嘞!”掌柜笑地见牙不见眼,“您楼上请!”他虽然胖,走楼梯却十分灵活,而且天生一张合人眼缘的娃娃脸,正适合做生意,和气讨喜,左右逢源。

    “怎么要一坛酒?我们只有三个人,我又不善饮怀孕不能饮,你和吕老四二人哪里喝地完?”两天前奉茶与我们分道扬镳,带着一众“保镖”杀往弘农处理粮食赔偿款事宜去了,因此来洛阳的只有我、孔明和吕老四三人。刚才当着掌柜的面我不便多嘴,但他一下楼,我便忍不住开始询问起来。

    “你方才可曾注意,门口的木牌上书此处为‘玄一’,而非我点名要住的天字房。”

    “是吗?”我从来都不是善于观察的人,方才根本没有注意房门口的指示牌,不解道,“他干嘛把我们带到玄一来,你不是说想住天字房吗?”

    天地玄黄,房间价格依次递减。这家店生意平淡,住客爆满的可能性极低,天字房的报价远高于玄字房,精明的掌柜不该犯带错房间的低级错误。

    “因为他本就是王爷的暗桩,天字房和山鸡、时蔬、汾酒都是接头暗号。”孔明得意洋洋地显摆,“不止这里,神州土地上所有打着‘如意居’招牌的旅舍都是我们的势力。”

    “啊!”我惊呼,只觉意料之外细想却又在情理之中,“如此。”

    “一会儿我去拜会此地的管事。”孔明揭开浴桶上的木盖,向我建议道,“你若无事,可先洗一洗风尘,等我回来一起晚膳。”

    “好!”孕妇体温高于常人,我早就被粘湿的汗液弄地浑身不自在,孔明的意见正中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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