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男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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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源客栈可以说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如果按照苏末从前的性子,肯定要订最好的天字号房,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他早已经懂得赚钱不易,就算现在有钱了,也不会肆意挥霍。地字号房虽说不豪华,却也干净舒适,苏末对赵武的办事能力相当满意。
一夜好眠,他心情颇好,优哉游哉地准备下楼吃早餐,只是这份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任谁一大早就看到有人对你笑得“不怀好意”,也不会高兴。
客观一点来说,李炜照旧是一身贵公子的装扮,那笑容在别人眼里怎么着也称得上温文尔雅。
“小末,真巧啊,你也住这家客栈!”
李炜三两步迎上去,极是熟稔地招呼道,任谁也不会想到他们只见过一次,甚至不能称之为朋友。
“真巧……”
苏末不想搭理他,如果说住同一家客栈是巧合,毕竟这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可这人住自己隔壁,那就是居心叵测——像李炜这样的富家公子,即便是出门在外,也会选择最贵的天字号房。
“小末……你这是要去吃早饭吧?正好我也饿了……”
李炜俊朗的面孔倏地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又很快恢复如初,笑眯眯地和苏末并肩走出门。他昨晚休息的不太好,主要是床太硬,床褥太粗糙……现在还要“讨好”苏末,这心头火嗖嗖嗖地直往上蹿,好在想象着那人知道以后的反应,这才勉强压了下来。
对于这样的家伙,苏末有些着恼,却没有出口赶人,仍旧不疾不徐地在街上逛着。
清晨的富安城街道处处透着生机,两边各种买卖的生意人已经开始讨价还价,包子铺热腾腾的大包子冒着热气,烧饼摊上刚出炉的大烧饼沾了芝麻,金黄香脆……
苏末看似淡定,实则也饿了,只是为了恶整后面跟着的家伙,他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李炜跟在后面,尽管肚子差点儿就咕噜噜叫,他还是没有放弃的打算,打定了主意要和苏末耗到底,他就不信自己还比不过一个“小家伙”。
一股风吹过来,远远地,苏末就闻到熟悉的香味,眼睛不由一亮,脚步也快了几分。
拐过街角,一家不大的店铺出现在眼前,香味正是从这家店里飘散出来。苏末细细打量了一下,店面虽小,好在里面很卫生,开饭的夫妻两个衣服旧了点儿,却也洗的很干净。
李炜也跟着走进店里,坐在了苏末对面,只是这报的菜名,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卤水粉肠、酸菜猪肚汤……
等菜上了桌,李炜更是傻眼,这碗里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
店老板看着李炜一身锦衣还带着玉冠,掂着大勺儿有些犹豫,到底没给他盛,反而吞吞吐吐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这猪下水您还是——”
“什么是猪下水?”
李炜悄悄吸吸鼻子,真香啊,这人还啰嗦个什么,怎么不赶紧上菜?虽然这么想着,只是看到对面儿苏末似笑非笑的表情,心中还是有种不妙的预感。
店老板麻溜儿地道:“猪下水就是猪肺猪肝猪肚……总之就是猪肉以为的杂碎。”
李炜听完脸色都有些变了,他从来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光是想想都觉得倒胃口。面前的食物仍旧冒着诱人的香气,他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就算是这些,普通老百姓一月最多也就吃几次,比不得李公子你这样的高门大户。”
苏末慢条斯理地夹了粉肠,吃的津津有味,这“李公子”其实是被误导了,这猪下水若是处理的好,比那些珍馐美味丝毫不差。偶尔一瞥他憋屈的神色,苏末只觉得胃口更好了。
“……”
李炜饿着肚子,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曾想还被小了自己几岁的苏末教训了。
苏末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早饭,看也不看对面的人,径直向外走去。李炜这样的人,不足畏惧——家世好,脑子也不错,可惜不够狠,这是指对他自己,连这样一顿饭都吃不下去,更不用说像韩信那样忍受“□之辱”了。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偏偏常常自高自傲,自以为是,哪怕翩翩公子的表相再完美,也掩盖不了事物本质。
所以,当苏末发现自家马车后面跟着一辆超级豪华大马车的时候,很淡定。不管李炜有什么目的,目前看来都还没有达成,这家伙绝不会轻易放弃。
“小末,看样子你是要去京城吧?正好咱们同路,不如到我这马车里喝杯茶?”
李炜故意将华丽的珍珠帘子撩的大开,笑容里热情不减,苏末越是反应冷淡,他就越觉得人有意思,完全是大男人征服欲作祟。
“……”
苏末默默地看过去,这家伙其实是在显摆吧,仅仅是透过帘子,也能大略看到马车里的摆设。松木车厢里铺着虎皮地毯,椅子卧榻披绣着大朵的牡丹,一颗夜明珠悬挂正中,足足有鸽子蛋大小。
这家伙,是来炫富的吧,也不怕被打劫!
事实上,李炜还真有几分刻意,据调查苏末出身农家,想必眼界也高不到哪里去,那什么见鬼的“猪下水”绝对是他故意恶整自己,那么自己索性就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富贵,不相信苏末不动心。
在李炜看来,自古以来这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前连猪肉都吃不起的苏家能教养出什么清高儿子?无非是筹码多少的问题。
见苏末不说话,李炜心里有一丝小小的得意,忽略了内心深处小小的失望,他已经开始幻想把人弄到手后,怎么羞辱那个让他讨厌的家伙。
“李公子,我劝你要低调,这样显摆是要倒霉的。”
虽然李炜严重那抹轻视藏得很好,却仍旧被苏末瞧的清清楚楚,他有些搞不懂这家伙真实的想法,既然瞧不起自己,怎么又巴巴地凑上前搭讪?不要以为他看不出来,从酒楼开始,李炜就在刻意接近他。
想着被这样一个高端的“神经病”盯上,苏末的心情更加不好了,说话也就更加不客气。
李炜脸上微微的得意还没有敛去,闻言面部表情有片刻的僵硬,他这是被拒绝了?
“小末,为兄可是一片好意,你这样可太让人伤心了。”
李炜没有动怒,盯着苏末的目光,犹如一条剧毒的眼镜蛇盯上了青蛙,之前所有的伪装,便在这片刻间瓦解。什么翩翩公子,风采照人,全都是假象。
苏末不说话,状似随意地倚着马车,浑身却已经戒备起来。
“啪啪啪——”
李炜优雅地举掌连击三下,周围立刻跳出来十几个黑衣人,根本就是事先在这里埋伏好的——“小末,现在你肯同为兄走么?”
这一声小末叫的格外亲昵,仿若真的是在招呼身边亲近的人。
苏末冷冷一笑,一张好看的面容似覆盖了一层冰雪,越发显得他如同冰雕玉琢般精致——“你这是要强人所难?”
李炜本来以为,面前的少年会害怕,再不济也会慌张失措,看他的反应,却是十二三岁没有的沉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懊恼,实在是苏末太不识相,逼得自己不得不对人用强。本来他的打算里,也没有这一项,现在倒是骑虎难下了。
他还不信了,自己这么多手下,还治不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苏末……
“小末,乖乖跟为兄走不好么?只要你听话,为兄保证不会为难——”
李炜用了十分耐心,试图最后挽回一下,只是话还没说完,就给人打断了。
“我可没有这么恶心的兄长!”
苏末一脸厌恶地道,不自觉地,又想到某人,心情更加恶劣了。
而他心情不好,注定有人要倒霉了。
广源客栈可以说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如果按照苏末从前的性子,肯定要订最好的天字号房,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他早已经懂得赚钱不易,就算现在有钱了,也不会肆意挥霍。地字号房虽说不豪华,却也干净舒适,苏末对赵武的办事能力相当满意。
一夜好眠,他心情颇好,优哉游哉地准备下楼吃早餐,只是这份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任谁一大早就看到有人对你笑得“不怀好意”,也不会高兴。
客观一点来说,李炜照旧是一身贵公子的装扮,那笑容在别人眼里怎么着也称得上温文尔雅。
“小末,真巧啊,你也住这家客栈!”
李炜三两步迎上去,极是熟稔地招呼道,任谁也不会想到他们只见过一次,甚至不能称之为朋友。
“真巧……”
苏末不想搭理他,如果说住同一家客栈是巧合,毕竟这是富安城最好的客栈,可这人住自己隔壁,那就是居心叵测——像李炜这样的富家公子,即便是出门在外,也会选择最贵的天字号房。
“小末……你这是要去吃早饭吧?正好我也饿了……”
李炜俊朗的面孔倏地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又很快恢复如初,笑眯眯地和苏末并肩走出门。他昨晚休息的不太好,主要是床太硬,床褥太粗糙……现在还要“讨好”苏末,这心头火嗖嗖嗖地直往上蹿,好在想象着那人知道以后的反应,这才勉强压了下来。
对于这样的家伙,苏末有些着恼,却没有出口赶人,仍旧不疾不徐地在街上逛着。
清晨的富安城街道处处透着生机,两边各种买卖的生意人已经开始讨价还价,包子铺热腾腾的大包子冒着热气,烧饼摊上刚出炉的大烧饼沾了芝麻,金黄香脆……
苏末看似淡定,实则也饿了,只是为了恶整后面跟着的家伙,他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李炜跟在后面,尽管肚子差点儿就咕噜噜叫,他还是没有放弃的打算,打定了主意要和苏末耗到底,他就不信自己还比不过一个“小家伙”。
一股风吹过来,远远地,苏末就闻到熟悉的香味,眼睛不由一亮,脚步也快了几分。
拐过街角,一家不大的店铺出现在眼前,香味正是从这家店里飘散出来。苏末细细打量了一下,店面虽小,好在里面很卫生,开饭的夫妻两个衣服旧了点儿,却也洗的很干净。
李炜也跟着走进店里,坐在了苏末对面,只是这报的菜名,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卤水粉肠、酸菜猪肚汤……
等菜上了桌,李炜更是傻眼,这碗里的东西,他还真没见过。
店老板看着李炜一身锦衣还带着玉冠,掂着大勺儿有些犹豫,到底没给他盛,反而吞吞吐吐道:“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这猪下水您还是——”
“什么是猪下水?”
李炜悄悄吸吸鼻子,真香啊,这人还啰嗦个什么,怎么不赶紧上菜?虽然这么想着,只是看到对面儿苏末似笑非笑的表情,心中还是有种不妙的预感。
店老板麻溜儿地道:“猪下水就是猪肺猪肝猪肚……总之就是猪肉以为的杂碎。”
李炜听完脸色都有些变了,他从来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光是想想都觉得倒胃口。面前的食物仍旧冒着诱人的香气,他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就算是这些,普通老百姓一月最多也就吃几次,比不得李公子你这样的高门大户。”
苏末慢条斯理地夹了粉肠,吃的津津有味,这“李公子”其实是被误导了,这猪下水若是处理的好,比那些珍馐美味丝毫不差。偶尔一瞥他憋屈的神色,苏末只觉得胃口更好了。
“……”
李炜饿着肚子,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曾想还被小了自己几岁的苏末教训了。
苏末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早饭,看也不看对面的人,径直向外走去。李炜这样的人,不足畏惧——家世好,脑子也不错,可惜不够狠,这是指对他自己,连这样一顿饭都吃不下去,更不用说像韩信那样忍受“□之辱”了。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偏偏常常自高自傲,自以为是,哪怕翩翩公子的表相再完美,也掩盖不了事物本质。
所以,当苏末发现自家马车后面跟着一辆超级豪华大马车的时候,很淡定。不管李炜有什么目的,目前看来都还没有达成,这家伙绝不会轻易放弃。
“小末,看样子你是要去京城吧?正好咱们同路,不如到我这马车里喝杯茶?”
李炜故意将华丽的珍珠帘子撩的大开,笑容里热情不减,苏末越是反应冷淡,他就越觉得人有意思,完全是大男人征服欲作祟。
“……”
苏末默默地看过去,这家伙其实是在显摆吧,仅仅是透过帘子,也能大略看到马车里的摆设。松木车厢里铺着虎皮地毯,椅子卧榻披绣着大朵的牡丹,一颗夜明珠悬挂正中,足足有鸽子蛋大小。
这家伙,是来炫富的吧,也不怕被打劫!
事实上,李炜还真有几分刻意,据调查苏末出身农家,想必眼界也高不到哪里去,那什么见鬼的“猪下水”绝对是他故意恶整自己,那么自己索性就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富贵,不相信苏末不动心。
在李炜看来,自古以来这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前连猪肉都吃不起的苏家能教养出什么清高儿子?无非是筹码多少的问题。
见苏末不说话,李炜心里有一丝小小的得意,忽略了内心深处小小的失望,他已经开始幻想把人弄到手后,怎么羞辱那个让他讨厌的家伙。
“李公子,我劝你要低调,这样显摆是要倒霉的。”
虽然李炜严重那抹轻视藏得很好,却仍旧被苏末瞧的清清楚楚,他有些搞不懂这家伙真实的想法,既然瞧不起自己,怎么又巴巴地凑上前搭讪?不要以为他看不出来,从酒楼开始,李炜就在刻意接近他。
想着被这样一个高端的“神经病”盯上,苏末的心情更加不好了,说话也就更加不客气。
李炜脸上微微的得意还没有敛去,闻言面部表情有片刻的僵硬,他这是被拒绝了?
“小末,为兄可是一片好意,你这样可太让人伤心了。”
李炜没有动怒,盯着苏末的目光,犹如一条剧毒的眼镜蛇盯上了青蛙,之前所有的伪装,便在这片刻间瓦解。什么翩翩公子,风采照人,全都是假象。
苏末不说话,状似随意地倚着马车,浑身却已经戒备起来。
“啪啪啪——”
李炜优雅地举掌连击三下,周围立刻跳出来十几个黑衣人,根本就是事先在这里埋伏好的——“小末,现在你肯同为兄走么?”
这一声小末叫的格外亲昵,仿若真的是在招呼身边亲近的人。
苏末冷冷一笑,一张好看的面容似覆盖了一层冰雪,越发显得他如同冰雕玉琢般精致——“你这是要强人所难?”
李炜本来以为,面前的少年会害怕,再不济也会慌张失措,看他的反应,却是十二三岁没有的沉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懊恼,实在是苏末太不识相,逼得自己不得不对人用强。本来他的打算里,也没有这一项,现在倒是骑虎难下了。
他还不信了,自己这么多手下,还治不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苏末……
“小末,乖乖跟为兄走不好么?只要你听话,为兄保证不会为难——”
李炜用了十分耐心,试图最后挽回一下,只是话还没说完,就给人打断了。
“我可没有这么恶心的兄长!”
苏末一脸厌恶地道,不自觉地,又想到某人,心情更加恶劣了。
而他心情不好,注定有人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