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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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洛氏的房间里吃饭,几个人都吃不惯这里的吃食。
每个地域,做菜都有各自的风格,他们未朝又是菜品全部是放在锅里煮,放点作料罢了,那时的盐还贵,所以没什么味道,放了油,也是猪油,并不好吃。
这个时候,冬哥儿抱怨起来:“这菜一点都不好吃,还不如姐姐做的。”
冬哥儿说的姐姐,是明姐儿,其他的,都是叫三姐、六姐、七姐。
明姐儿当即敲了敲冬哥儿的头,冬哥儿这才闭了嘴。
“要说菜好吃,还得是濠州的富贵居,本来不大的小店,居然生意火爆成那个样子,真是长见识了,不过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那般好吃的菜。”惠姐儿说了起来。
濠州城近一年里,突然有一家饭店生意火爆,不少人慕名而去,去了一次,就再也戒不掉了。
那里的菜,跟未朝所有的饭馆菜品都不一样,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还好吃得让人恨不得嚼了舌头。
原本位置不起眼,地方不大的小店,一下子成了濠州最火爆的店,且带动了一条街的商机。
惠姐儿也是一次去孝亲王府闲聊,在大舅母那里吃到了小厮特意去买的菜,这才一下子知道了这家店。
明姐儿吃着菜,瞧了一眼众人,没说话,只是继续吃饭。
李墨晗也只是听着他们说,很是挑食的只吃了几口米饭就不肯吃了,糕点都比饭菜好吃。
“这富贵居,怕是这一年里赚了不少。”洛氏也跟着感叹。
“哪里是不少啊,眼看着就要发财了,听说还要在最热闹的那条街,开家分店呢,正装潢呢,可是大手笔,比原来那家店富丽堂皇多了。”
“也是人家有手艺。”
“这菜做的也是奇了,能赚钱也不奇怪。”
李墨晗觉得无聊,拍拍手,就出了洛氏的屋子:“我去睡觉了,坐车太累了。”
其他人也没管她,任由她去了。
*
到达京城,整整用了十六天的时间。
车子刚在京城门口缓下来,李家人就在城门口,看到了李诉柯等待的身影。
惠姐儿跟李墨晗不能下车,只能偷偷掀开车帘往外看李诉柯,仅仅看了一眼,眼圈就红了,恨不得现在就下车跟二哥相见。
恐怕也是李诉柯猜到了两个人的心思,跟父母说了会话后,他直接上了她们俩所在的马车,掀开车帘坐进来,对他们露出笑脸来。
已经十四岁的少年,身子拔高了许多,人也俊朗非凡,没了之前的稚嫩,多了些许成熟。
没错,还是那个让李墨晗想咏诗的美男子!
“一年多没见,你们两个漂亮了不少。”李诉柯说着,抬手就揉了揉两个人的头顶。
惠姐儿最先说:“我这一年多,可是学了不少东西,娘整日里就盯着我!”
李墨晗则是用头蹭了蹭李诉柯的手心,就好似撒娇的小猫,惹人怜爱。
“自然要盯着你些,不然你如何才能规矩?”
“其实白姨娘去庄子里这些日子,我已经好了许多了,平日里虽然祖母总是嫌弃我,我不招惹她就是了。而且啊,我用晗姐儿给我的东西沐浴、涂脸,皮肤也好了许多呢,看着整个人的气色都好起来了。”
“嗯,不错。”
“晗姐儿最近可是鬼机灵,娘每次要教她,她就往孝亲王府跑,说跟老祖宗学医术,娘没办法,只能继续看着我!”惠姐儿继续告状。
李诉柯看着李墨晗,总觉得这个小妹妹越发水灵了。
他在京城里也见过不少贵女,甚至去过简家,见过丘泽先生几位年幼的妹妹,也没有比李墨晗还漂亮的。
虽然李墨晗出生在小地方,小的时候身子胖,人也不机灵,长大了,却挺好看的。
“你最近如何?”李诉柯问李墨晗。
“挺好的,就是越来越漂亮了,我都怕成红颜祸水了。”李墨晗正儿八经地回答。
一马车的人,都被李墨晗的一句话逗笑了。
她长得可爱是不假,如今看着也是个美人胚子,偏每次李墨晗这么说话,都不让人觉得讨厌,反而是有趣。
李诉柯笑了半天,李墨晗才问起来:“二哥,国子监好玩吗?”
“起初去,还不大适应,好在丘泽先生对我还算照顾,还介绍给我了几位好友,日子才算是过得好了些。”
“国子监里有人欺负你吗?”她又问。
国子监里富家子弟居多,一个个是世家背景,从小就娇生惯养,总会有些瞧不起人。有些富家子弟,还喜欢欺负贫寒学子,使唤他们像使唤奴才,以此取乐,她前两世见得多了。
“我是丘泽先生的人,如今丘泽先生名声正旺,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得罪他,自然也少了许多麻烦,他们对我也算是有礼貌。”李诉柯回答,表情平静。
李诉柯这个人有些头脑,却太过于老实了,所以说谎一定会被看出来,瞧他如今这模样,就知道他回答的不是假的,李墨晗这才放心了不少。
*
到了京里,很快就到了三舅父府里。
由于三舅父府中的院落也不多,只能在府中留些女眷,其他的人,则是安排在他们临时租用的宅子里,再住不下的男子们,会去客栈暂住几日。
这也不奇怪,京里房子贵,三舅父又是临时过来,才住了几年,虽然说亲家是京城本土人士,却也没有招待婆家客人的规矩,也只能如此了,众人也不会说什么。
李墨晗几个人,则是住在了三舅父的家里。
三舅父的长子,也就是即将成亲的儿子,年岁比澜哥儿还小一岁,却不像澜哥儿这般挑剔,父母安排怎样的亲事,他都满意,自然是顺顺当当地成亲了。
为此,到了地方,不少人开始说起澜哥儿的亲事,甄氏也被一群人围着,一脸的为难模样。
其实在濠州来的,都知道澜哥儿怎样,一年多前,还将孝亲王妃气病了,就此名声就臭了,再难议亲。
甄氏也厚着脸皮,去几家不错的府里暗示了几次,都没成,有一次连门都没进去,就只能打道回府了。
说到这里,甄氏险些落泪,一群女眷自然不会说甄氏的不是,这甄氏做事,真的是没得挑,根本不能说她什么,他们也只能怪澜哥儿不懂事。
李墨晗在旁边听了一会,就知道,澜哥儿不孝的名声,如今是传到京里了……
到京里的第二日,就碰上了乞巧节。
乞巧节,女子们会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在京城,就要比濠州热闹多了。
这一日,女子可以上街,甚至可以不用戴帷帽,自由玩乐一日。
街上有花灯,湖中有画舫,不少小商贩,也会在这些日子里,上街卖有趣的东西,各处张灯结彩,晚间还会有世家大族燃放烟花,别提多热闹了。
惠姐儿跟李墨晗初来京城,哪里都没瞧过,正好可以趁这个时机,到京城里逛逛,李诉柯在京里待了一年多,理所应当地领路。
这日,李墨晗特地换上了在濠州带来的新衣裳。
李墨晗的脑子好了后,洛氏也乐意带着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参加各种宴会,以至于,濠州不少夫人都夸,李墨晗就好似朵娇嫩的桃花似的,整日里笑眯眯的,惹人喜欢。
她自己似乎也很喜欢粉色。
以至于,洛氏后期给李墨晗做的衣衫,也大多是桃花的、粉色的,给她的首饰,也多是更显俏丽活泼的样式。
今日李墨晗穿的,便是桃红色半臂襦裙,下搭淡粉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鹅黄色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头顶上插着一个花卉蝴蝶钗,两侧还插着流苏簪子。
三舅母一个劲地拉着李墨晗说她俊,临走时还给了李墨晗一兜子糖。
她笑眯眯地跟三舅母撒了会娇,就跟着李诉柯走了。
虽然说,京里的女孩子今日上街,都不带帷帽,但是洛氏心思保守,还是让两个女儿都戴上了,还一个劲叮嘱李诉柯,看好两个妹妹。
好在李诉柯一向谨慎,洛氏这才放心,跟着李暮秋一块,去了简家。
今日丘泽先生府上,自然没人有时间接待李暮秋跟洛氏,他们却觉得亲自去送去节日贺礼,才能显得对简家重视,便也不在乎有没有人接待了。
李墨晗脑袋里的见识固然多,但是那都是前两世的回忆,这一辈子的她,还未如何出去走过,也是第一次来京城,自然看什么都稀奇。
今日,洛氏又给了李诉柯二十两银子,说喜欢什么,就买些什么,剩下的是他在国子监的零花钱。
刚上街不久,他就给两个妹妹买了糖人,小兔子的灯笼,给惠姐儿买了些针线,又给李墨晗买了些棋谱,医药的书,这就花了半两银子。
走到一个店前,又觉得一商人卖的毛笔不错,是纯狼毛的,质地很好,却要一两银子一支,这让李诉柯犹豫了好久。
谁知,李墨晗从腰间拿出一个布袋来,从里面拿出一两碎银,放在台子上,声音糯糯地说:“这毛笔我买了!”
李诉柯为了不显得小家子气,也没阻拦,让其将毛笔放入盒子里,走远了,才跟李墨晗说:“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两根毛笔,都能买头猪了。”
“可是哥哥不喜欢猪啊。”
“我自然不喜欢。”
“所以,要买二哥喜欢的啊。”
“可是,这毛笔还是贵了些。”
“二哥喜欢就行,银两不重要。”
李诉柯终于说不出什么来了,便只能作罢了,只是觉得自家妹妹哄人的法子,倒是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去到洛氏的房间里吃饭,几个人都吃不惯这里的吃食。
每个地域,做菜都有各自的风格,他们未朝又是菜品全部是放在锅里煮,放点作料罢了,那时的盐还贵,所以没什么味道,放了油,也是猪油,并不好吃。
这个时候,冬哥儿抱怨起来:“这菜一点都不好吃,还不如姐姐做的。”
冬哥儿说的姐姐,是明姐儿,其他的,都是叫三姐、六姐、七姐。
明姐儿当即敲了敲冬哥儿的头,冬哥儿这才闭了嘴。
“要说菜好吃,还得是濠州的富贵居,本来不大的小店,居然生意火爆成那个样子,真是长见识了,不过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那般好吃的菜。”惠姐儿说了起来。
濠州城近一年里,突然有一家饭店生意火爆,不少人慕名而去,去了一次,就再也戒不掉了。
那里的菜,跟未朝所有的饭馆菜品都不一样,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还好吃得让人恨不得嚼了舌头。
原本位置不起眼,地方不大的小店,一下子成了濠州最火爆的店,且带动了一条街的商机。
惠姐儿也是一次去孝亲王府闲聊,在大舅母那里吃到了小厮特意去买的菜,这才一下子知道了这家店。
明姐儿吃着菜,瞧了一眼众人,没说话,只是继续吃饭。
李墨晗也只是听着他们说,很是挑食的只吃了几口米饭就不肯吃了,糕点都比饭菜好吃。
“这富贵居,怕是这一年里赚了不少。”洛氏也跟着感叹。
“哪里是不少啊,眼看着就要发财了,听说还要在最热闹的那条街,开家分店呢,正装潢呢,可是大手笔,比原来那家店富丽堂皇多了。”
“也是人家有手艺。”
“这菜做的也是奇了,能赚钱也不奇怪。”
李墨晗觉得无聊,拍拍手,就出了洛氏的屋子:“我去睡觉了,坐车太累了。”
其他人也没管她,任由她去了。
*
到达京城,整整用了十六天的时间。
车子刚在京城门口缓下来,李家人就在城门口,看到了李诉柯等待的身影。
惠姐儿跟李墨晗不能下车,只能偷偷掀开车帘往外看李诉柯,仅仅看了一眼,眼圈就红了,恨不得现在就下车跟二哥相见。
恐怕也是李诉柯猜到了两个人的心思,跟父母说了会话后,他直接上了她们俩所在的马车,掀开车帘坐进来,对他们露出笑脸来。
已经十四岁的少年,身子拔高了许多,人也俊朗非凡,没了之前的稚嫩,多了些许成熟。
没错,还是那个让李墨晗想咏诗的美男子!
“一年多没见,你们两个漂亮了不少。”李诉柯说着,抬手就揉了揉两个人的头顶。
惠姐儿最先说:“我这一年多,可是学了不少东西,娘整日里就盯着我!”
李墨晗则是用头蹭了蹭李诉柯的手心,就好似撒娇的小猫,惹人怜爱。
“自然要盯着你些,不然你如何才能规矩?”
“其实白姨娘去庄子里这些日子,我已经好了许多了,平日里虽然祖母总是嫌弃我,我不招惹她就是了。而且啊,我用晗姐儿给我的东西沐浴、涂脸,皮肤也好了许多呢,看着整个人的气色都好起来了。”
“嗯,不错。”
“晗姐儿最近可是鬼机灵,娘每次要教她,她就往孝亲王府跑,说跟老祖宗学医术,娘没办法,只能继续看着我!”惠姐儿继续告状。
李诉柯看着李墨晗,总觉得这个小妹妹越发水灵了。
他在京城里也见过不少贵女,甚至去过简家,见过丘泽先生几位年幼的妹妹,也没有比李墨晗还漂亮的。
虽然李墨晗出生在小地方,小的时候身子胖,人也不机灵,长大了,却挺好看的。
“你最近如何?”李诉柯问李墨晗。
“挺好的,就是越来越漂亮了,我都怕成红颜祸水了。”李墨晗正儿八经地回答。
一马车的人,都被李墨晗的一句话逗笑了。
她长得可爱是不假,如今看着也是个美人胚子,偏每次李墨晗这么说话,都不让人觉得讨厌,反而是有趣。
李诉柯笑了半天,李墨晗才问起来:“二哥,国子监好玩吗?”
“起初去,还不大适应,好在丘泽先生对我还算照顾,还介绍给我了几位好友,日子才算是过得好了些。”
“国子监里有人欺负你吗?”她又问。
国子监里富家子弟居多,一个个是世家背景,从小就娇生惯养,总会有些瞧不起人。有些富家子弟,还喜欢欺负贫寒学子,使唤他们像使唤奴才,以此取乐,她前两世见得多了。
“我是丘泽先生的人,如今丘泽先生名声正旺,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得罪他,自然也少了许多麻烦,他们对我也算是有礼貌。”李诉柯回答,表情平静。
李诉柯这个人有些头脑,却太过于老实了,所以说谎一定会被看出来,瞧他如今这模样,就知道他回答的不是假的,李墨晗这才放心了不少。
*
到了京里,很快就到了三舅父府里。
由于三舅父府中的院落也不多,只能在府中留些女眷,其他的人,则是安排在他们临时租用的宅子里,再住不下的男子们,会去客栈暂住几日。
这也不奇怪,京里房子贵,三舅父又是临时过来,才住了几年,虽然说亲家是京城本土人士,却也没有招待婆家客人的规矩,也只能如此了,众人也不会说什么。
李墨晗几个人,则是住在了三舅父的家里。
三舅父的长子,也就是即将成亲的儿子,年岁比澜哥儿还小一岁,却不像澜哥儿这般挑剔,父母安排怎样的亲事,他都满意,自然是顺顺当当地成亲了。
为此,到了地方,不少人开始说起澜哥儿的亲事,甄氏也被一群人围着,一脸的为难模样。
其实在濠州来的,都知道澜哥儿怎样,一年多前,还将孝亲王妃气病了,就此名声就臭了,再难议亲。
甄氏也厚着脸皮,去几家不错的府里暗示了几次,都没成,有一次连门都没进去,就只能打道回府了。
说到这里,甄氏险些落泪,一群女眷自然不会说甄氏的不是,这甄氏做事,真的是没得挑,根本不能说她什么,他们也只能怪澜哥儿不懂事。
李墨晗在旁边听了一会,就知道,澜哥儿不孝的名声,如今是传到京里了……
到京里的第二日,就碰上了乞巧节。
乞巧节,女子们会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在京城,就要比濠州热闹多了。
这一日,女子可以上街,甚至可以不用戴帷帽,自由玩乐一日。
街上有花灯,湖中有画舫,不少小商贩,也会在这些日子里,上街卖有趣的东西,各处张灯结彩,晚间还会有世家大族燃放烟花,别提多热闹了。
惠姐儿跟李墨晗初来京城,哪里都没瞧过,正好可以趁这个时机,到京城里逛逛,李诉柯在京里待了一年多,理所应当地领路。
这日,李墨晗特地换上了在濠州带来的新衣裳。
李墨晗的脑子好了后,洛氏也乐意带着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参加各种宴会,以至于,濠州不少夫人都夸,李墨晗就好似朵娇嫩的桃花似的,整日里笑眯眯的,惹人喜欢。
她自己似乎也很喜欢粉色。
以至于,洛氏后期给李墨晗做的衣衫,也大多是桃花的、粉色的,给她的首饰,也多是更显俏丽活泼的样式。
今日李墨晗穿的,便是桃红色半臂襦裙,下搭淡粉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鹅黄色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头顶上插着一个花卉蝴蝶钗,两侧还插着流苏簪子。
三舅母一个劲地拉着李墨晗说她俊,临走时还给了李墨晗一兜子糖。
她笑眯眯地跟三舅母撒了会娇,就跟着李诉柯走了。
虽然说,京里的女孩子今日上街,都不带帷帽,但是洛氏心思保守,还是让两个女儿都戴上了,还一个劲叮嘱李诉柯,看好两个妹妹。
好在李诉柯一向谨慎,洛氏这才放心,跟着李暮秋一块,去了简家。
今日丘泽先生府上,自然没人有时间接待李暮秋跟洛氏,他们却觉得亲自去送去节日贺礼,才能显得对简家重视,便也不在乎有没有人接待了。
李墨晗脑袋里的见识固然多,但是那都是前两世的回忆,这一辈子的她,还未如何出去走过,也是第一次来京城,自然看什么都稀奇。
今日,洛氏又给了李诉柯二十两银子,说喜欢什么,就买些什么,剩下的是他在国子监的零花钱。
刚上街不久,他就给两个妹妹买了糖人,小兔子的灯笼,给惠姐儿买了些针线,又给李墨晗买了些棋谱,医药的书,这就花了半两银子。
走到一个店前,又觉得一商人卖的毛笔不错,是纯狼毛的,质地很好,却要一两银子一支,这让李诉柯犹豫了好久。
谁知,李墨晗从腰间拿出一个布袋来,从里面拿出一两碎银,放在台子上,声音糯糯地说:“这毛笔我买了!”
李诉柯为了不显得小家子气,也没阻拦,让其将毛笔放入盒子里,走远了,才跟李墨晗说:“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两根毛笔,都能买头猪了。”
“可是哥哥不喜欢猪啊。”
“我自然不喜欢。”
“所以,要买二哥喜欢的啊。”
“可是,这毛笔还是贵了些。”
“二哥喜欢就行,银两不重要。”
李诉柯终于说不出什么来了,便只能作罢了,只是觉得自家妹妹哄人的法子,倒是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