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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被人下了药,送到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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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被人下了药,送到他的房间!
第271章
殷占轩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门口,瞧见他,嘴角露出一丝称得上慈祥的笑容,低声道,“来了。”
沈先生一言不发,直接走了进来。
殷占轩也不再客套,关上门,尾随着进来了。
包间面积适中,装修的也很精致,在四星级酒店里,这样的包间,算是极好的。
客厅中央的茶几上,放着一瓶拆了封的红酒,很名贵,至少六位数,房间似乎是用艾草熏过,残余的味道,多多少少还能问得道。
这些细节,足以看得出来,殷占轩对这次见面的重视。
沈先生脸上没有显露丝毫情绪,大步跨过去,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气场森然。
他扫视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面前的红酒上,神色淡淡道,“殷董叫我来,不是只为了喝酒吧。”
殷占轩没说话,醒酒器里的酒,在沈先生来之前就已经倒上了,这个时间,醒的刚刚好,味道也是最佳的。
他拿起醒酒器,晃动了两下,俯身倒了两杯酒,推到沈先生跟前。
“我上次,听意大利的红酒商说,你从他那儿讨酒,喜欢喝红酒吗?这个是我从法国——”
“难为您这么上心,”
沈先生打断他的话,拿起酒杯晃了晃,放到鼻间嗅了嗅,唇角似有若无的勾了勾,“我并不喜欢喝酒,我找红酒商讨酒,是因为我岳父要过生日,我想讨他欢心。”
殷占轩动作一僵,心里像是扎了一把刀子,一瞬间,鲜血淋漓。
他表情有些僵硬道,“你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跟唐夏结婚?是为了刺激我,报复承安?”
沈先生轻哧一声,“你跟你儿子一样,似乎总喜欢给自己加戏。”
殷占轩被说得老脸一红,略有些难堪。
他双手不自觉的揉搓在一起,良久,才说,“濯云,我当年跟你母亲分手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怀孕了。”
“我相信你不知道。”
沈先生淡淡抬起眼皮,“否则,我怎么可能活到今天呢?”
殷占轩脸色变了变。
沈先生神色淡漠的看着他,继续道,“即便但年你知道,你会让他生下来?她抵不上你的千秋霸业,一颗受/精/卵,更抵不上。”
殷占轩被堵得哑口无言。
沈濯云几乎一句话,就戳中了所有的真相。
当年利谷欠熏心的她,怎么会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停止自己的野心。
这是他从来不敢设想的一种情况。
“我不管你过去跟她有什么,或者,她因为你,遭遇了什么,从现在起,理她远一点,我跟你的关系,就跟以前一样,毫不相干。”
沈先生语气沉了沉,“这世上没有那么好的事,你随便播一颗种子,不闻不问,几三十年后,就想白捡一儿子?痴人说梦!你于我来说,只是提供了一颗/精/子,仅此而已。”
听着沈濯云三两句,就想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撇清,殷占轩伪装起来的笑脸,这一刻,终于坚持不下去了。
他面色阴沉道,“以前我不知道也就罢了,可我现在知道了,作为你的父亲,我不能放任你不闻不问,这三十多年来,你缺失的,我都会补给你,如果你不介意,我甚至现在都可以认回你。”
“殷董,我现在是三十四岁,不是三四岁,我已经过了需要父亲的年龄,比起你能给我的,沈家给我的更多。”
“可你不是沈峥嵘的种!”
殷占轩的语气陡然严厉起来,“如果他知道这个真相,你觉得他还会拿你当亲生儿子对待,别傻了,沈峥嵘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你以为他不知道吗?”
沈先生的眼神,略带嘲讽的看着他。
“你,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你当年为什么能追到她?”
沈先生眯起眸子,眼神变得起来。
沈老爷子认识张雪蓉,要比沈峥嵘早。
张雪蓉大一暑假打工那年,认识了沈峥嵘。
那时候,沈氏在云安市已经办得有声有色起来,沈峥嵘还是当年市里评选的十大杰出青年。
张雪蓉的打工的地方,是沈氏旗下的一个分公司。
她刚来公司没几天,就赶上了领导过来视察,她因为形象好,被派到门口迎宾。
那时候她也才十九岁,第一次接触这种场面,免不了紧张。
偏偏那天领导来的时候,店外脚手架突然倒了,她就本能的推了领导一下,帮他躲了过去,自己崴了脚。
那个领导,就是沈峥嵘。
沈峥嵘是个很和煦的人,不顾她百般推辞,当即就让人把她送到了医院。
伤口包扎好后,又带着一堆补品来医院看她。
从未接受过别人如此热情对待的她,一时间受宠若惊。
沈峥嵘那会儿三十多岁,正值一个男人的壮年,加上事业有成,举手投足间自成一股气质,说话也风趣幽默,张雪蓉对他印象很好。
当然,那种感情,还只是一个崇拜者,对一个偶像的喜欢,不掺任何男女之情。
后来,她出院后,就跟他再也没有交集。
这件事,就如同生活里的一点小波澜,对她也没有构成任何影响。
之后又过了一年多,他们才见了第二面。
那是在学校的校庆晚会上,沈峥嵘是学校请的讲演人,而她是院系发言人。
是临上场的时候,他们才见面。
沈峥嵘一眼就认出了她,关切的询问和很多,张雪蓉有些受宠若惊,心里也有着淡淡的欢喜。
毕竟被这样一位大人物记住,怎么样,都是一种美好的体验。
校庆结束后,沈峥嵘主动约她吃饭。
那段时间,殷占轩正追她追得紧,让她很困扰。
也算是为了躲他把,她答应了沈峥嵘的邀约。
二十岁出头,没有经历过社会的女孩儿,最容易被这些成功人士吸引,而对于从小缺失父爱的张雪蓉而言,沈峥嵘身上散发的这种成熟的气韵,是她所不能拒绝的。
她心里,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股微妙的情感。
这让她很困惑,一方面,她觉得两个人之间地位悬殊,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可另一方面,她却无法拒绝他的好。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
他们之间的约会,不频繁,却也不稀疏。
他们每次都有聊得来的话题。
沈峥嵘不是一般的商人,他对跟多方面的知识都有涉猎,他不俗的言谈,总是能轻易的吸引她的目光。
她觉得自己像是找到了知音,可又羞于表达自己的喜欢。
这种时光仅仅持续了三个月,有一天,她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他的专访,才知道,他早就结婚,并且儿女成双了。
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无异于一记耳光。
那时候的传媒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所以她对他的生活,几乎一无所知,这突如其来的认知,几乎一下子打得她晕头转向。
她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他再一次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这一次,她问了他这件事。
沈峥嵘怔了怔,很平静的坦白了。
他甚至有些抱歉道,“我以为你知道。”
他对这个女孩儿,很是欣赏,欣赏之余,自然也夹杂着朦朦胧胧的喜欢。
他清楚自己的情况,也明白自己该跟她断绝联系,可是每一次看到她笑的时候,他就张不开口,他喜欢跟她在一起时光。
张雪蓉跟他不一样,她接受了这个信息后,直接跟他断绝了来往。
两个人的关系,原本该到此为止的。
但是半个月后,学校派她来参加科技会展的时候,她被人下了药,送到了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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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被人下了药,送到他的房间!
第271章
殷占轩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门口,瞧见他,嘴角露出一丝称得上慈祥的笑容,低声道,“来了。”
沈先生一言不发,直接走了进来。
殷占轩也不再客套,关上门,尾随着进来了。
包间面积适中,装修的也很精致,在四星级酒店里,这样的包间,算是极好的。
客厅中央的茶几上,放着一瓶拆了封的红酒,很名贵,至少六位数,房间似乎是用艾草熏过,残余的味道,多多少少还能问得道。
这些细节,足以看得出来,殷占轩对这次见面的重视。
沈先生脸上没有显露丝毫情绪,大步跨过去,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气场森然。
他扫视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面前的红酒上,神色淡淡道,“殷董叫我来,不是只为了喝酒吧。”
殷占轩没说话,醒酒器里的酒,在沈先生来之前就已经倒上了,这个时间,醒的刚刚好,味道也是最佳的。
他拿起醒酒器,晃动了两下,俯身倒了两杯酒,推到沈先生跟前。
“我上次,听意大利的红酒商说,你从他那儿讨酒,喜欢喝红酒吗?这个是我从法国——”
“难为您这么上心,”
沈先生打断他的话,拿起酒杯晃了晃,放到鼻间嗅了嗅,唇角似有若无的勾了勾,“我并不喜欢喝酒,我找红酒商讨酒,是因为我岳父要过生日,我想讨他欢心。”
殷占轩动作一僵,心里像是扎了一把刀子,一瞬间,鲜血淋漓。
他表情有些僵硬道,“你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跟唐夏结婚?是为了刺激我,报复承安?”
沈先生轻哧一声,“你跟你儿子一样,似乎总喜欢给自己加戏。”
殷占轩被说得老脸一红,略有些难堪。
他双手不自觉的揉搓在一起,良久,才说,“濯云,我当年跟你母亲分手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怀孕了。”
“我相信你不知道。”
沈先生淡淡抬起眼皮,“否则,我怎么可能活到今天呢?”
殷占轩脸色变了变。
沈先生神色淡漠的看着他,继续道,“即便但年你知道,你会让他生下来?她抵不上你的千秋霸业,一颗受/精/卵,更抵不上。”
殷占轩被堵得哑口无言。
沈濯云几乎一句话,就戳中了所有的真相。
当年利谷欠熏心的她,怎么会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停止自己的野心。
这是他从来不敢设想的一种情况。
“我不管你过去跟她有什么,或者,她因为你,遭遇了什么,从现在起,理她远一点,我跟你的关系,就跟以前一样,毫不相干。”
沈先生语气沉了沉,“这世上没有那么好的事,你随便播一颗种子,不闻不问,几三十年后,就想白捡一儿子?痴人说梦!你于我来说,只是提供了一颗/精/子,仅此而已。”
听着沈濯云三两句,就想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撇清,殷占轩伪装起来的笑脸,这一刻,终于坚持不下去了。
他面色阴沉道,“以前我不知道也就罢了,可我现在知道了,作为你的父亲,我不能放任你不闻不问,这三十多年来,你缺失的,我都会补给你,如果你不介意,我甚至现在都可以认回你。”
“殷董,我现在是三十四岁,不是三四岁,我已经过了需要父亲的年龄,比起你能给我的,沈家给我的更多。”
“可你不是沈峥嵘的种!”
殷占轩的语气陡然严厉起来,“如果他知道这个真相,你觉得他还会拿你当亲生儿子对待,别傻了,沈峥嵘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你以为他不知道吗?”
沈先生的眼神,略带嘲讽的看着他。
“你,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你当年为什么能追到她?”
沈先生眯起眸子,眼神变得起来。
沈老爷子认识张雪蓉,要比沈峥嵘早。
张雪蓉大一暑假打工那年,认识了沈峥嵘。
那时候,沈氏在云安市已经办得有声有色起来,沈峥嵘还是当年市里评选的十大杰出青年。
张雪蓉的打工的地方,是沈氏旗下的一个分公司。
她刚来公司没几天,就赶上了领导过来视察,她因为形象好,被派到门口迎宾。
那时候她也才十九岁,第一次接触这种场面,免不了紧张。
偏偏那天领导来的时候,店外脚手架突然倒了,她就本能的推了领导一下,帮他躲了过去,自己崴了脚。
那个领导,就是沈峥嵘。
沈峥嵘是个很和煦的人,不顾她百般推辞,当即就让人把她送到了医院。
伤口包扎好后,又带着一堆补品来医院看她。
从未接受过别人如此热情对待的她,一时间受宠若惊。
沈峥嵘那会儿三十多岁,正值一个男人的壮年,加上事业有成,举手投足间自成一股气质,说话也风趣幽默,张雪蓉对他印象很好。
当然,那种感情,还只是一个崇拜者,对一个偶像的喜欢,不掺任何男女之情。
后来,她出院后,就跟他再也没有交集。
这件事,就如同生活里的一点小波澜,对她也没有构成任何影响。
之后又过了一年多,他们才见了第二面。
那是在学校的校庆晚会上,沈峥嵘是学校请的讲演人,而她是院系发言人。
是临上场的时候,他们才见面。
沈峥嵘一眼就认出了她,关切的询问和很多,张雪蓉有些受宠若惊,心里也有着淡淡的欢喜。
毕竟被这样一位大人物记住,怎么样,都是一种美好的体验。
校庆结束后,沈峥嵘主动约她吃饭。
那段时间,殷占轩正追她追得紧,让她很困扰。
也算是为了躲他把,她答应了沈峥嵘的邀约。
二十岁出头,没有经历过社会的女孩儿,最容易被这些成功人士吸引,而对于从小缺失父爱的张雪蓉而言,沈峥嵘身上散发的这种成熟的气韵,是她所不能拒绝的。
她心里,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股微妙的情感。
这让她很困惑,一方面,她觉得两个人之间地位悬殊,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可另一方面,她却无法拒绝他的好。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
他们之间的约会,不频繁,却也不稀疏。
他们每次都有聊得来的话题。
沈峥嵘不是一般的商人,他对跟多方面的知识都有涉猎,他不俗的言谈,总是能轻易的吸引她的目光。
她觉得自己像是找到了知音,可又羞于表达自己的喜欢。
这种时光仅仅持续了三个月,有一天,她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他的专访,才知道,他早就结婚,并且儿女成双了。
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无异于一记耳光。
那时候的传媒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所以她对他的生活,几乎一无所知,这突如其来的认知,几乎一下子打得她晕头转向。
她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他再一次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这一次,她问了他这件事。
沈峥嵘怔了怔,很平静的坦白了。
他甚至有些抱歉道,“我以为你知道。”
他对这个女孩儿,很是欣赏,欣赏之余,自然也夹杂着朦朦胧胧的喜欢。
他清楚自己的情况,也明白自己该跟她断绝联系,可是每一次看到她笑的时候,他就张不开口,他喜欢跟她在一起时光。
张雪蓉跟他不一样,她接受了这个信息后,直接跟他断绝了来往。
两个人的关系,原本该到此为止的。
但是半个月后,学校派她来参加科技会展的时候,她被人下了药,送到了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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