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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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重黎刚要说些什么,手机上的闹钟突然响了,他赶紧抓过来看,已经到了平时起床的时间。
“没功夫理你,上班会迟到的。”姜重黎飞快跑进卫生间刷牙洗脸,换衣服,穿鞋,抓起包,一气呵成。
锁门的时候,发现贼人也跟了出来。
“你干嘛?”
“跟着你,我也没别的事干。”贼人说。
姜重黎不理他,跑下楼,出了小区,走两三百米就是轻轨站,路边的小吃店十分热闹,都是买早点的上班族。
姜重黎行色匆匆,贼人亦步亦趋,披风水波般漂荡,步态潇洒从容。
路人们都跟瞎子一样,完全没有对这个奇装异服的男人表现出惊异来。
“小姜。”小吃店老板招呼姜重黎。
“老板早啊。”姜重黎停下脚步。
“新炸出来的面果子,拿去吃。”老板伸出大手,递给他一个纸包,端正的脸上,挂着一丝讷讷的笑。
姜重黎刚要去接,一眼看到贼人冷着脸站在一旁,不由缩回了手。
“不了,谢谢老板。”
老板脸色一暗,“不是什么好东西……等你下班了,给你做猪排饭吃。”
姜重黎见老板想多了,赶忙握住他的手,说:“我没嫌弃,只是,那个……对,我要减肥,面果子就不吃了。”
“减什么肥,不吃早饭,当心把身体搞坏了。”知道不是嫌弃他给的食物,老板脸色亮堂了许多,硬是把纸包塞进姜重黎手里。
姜重黎看老板开心了,自己也十分高兴,但一转脸,笑容就僵硬在了脸上。
贼人站在一旁,死死盯着姜重黎和老板握在一起的手,眼神简直要杀人一样。
“他是何人?”贼人的声音里,冰碴子碎了一地。
姜重黎压低声音道:“关你什么事。”
贼人直接采取行动,一把拂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装了面果子的纸口袋啪一下落到地上。
“……小姜?”老板愣住,他的手背都被打红了。
姜重黎强忍着怒吼的冲动,横过肩膀,将贼人撞到一边,用身体挡在他与老板中间,防止此贼又对老板动手。
“老板,手没事吧,我看看。”姜重黎拉过老板的手,看到手背上那块红,感到很愧疚,就轻轻给他揉了揉。
人家老板好心给自己好吃的,却被这阴晴不定的贼人打了,完全是受了他的连累,整个儿一飞来横祸。
“没事儿,已经不疼了。”老板有些赧然,缩回了手,“也真是奇怪,都没看见是什么东西给我来了这么一下。”
姜重黎闻言,又瞪了贼人一眼,哪知道,贼人瞪他瞪的更加凶狠。
老板注意不到贼人的存在,被打了都找不到打人的主,太吃亏了,姜重黎觉得不能再让贼人呆在这里,于是胡乱与老板道了别,捡起地上的纸口袋,拉着贼人跑了。
轻轨站前面有一块喷泉绿地,对着喷泉设有几个铁艺竹子长椅,姜重黎拉着贼人找了个偏僻的长椅,将贼人扔到椅子上坐着。
“你这人怎么回事,有狂犬病啊?”姜重黎怒了。
贼人冷冷望着他,半点不觉得自己有错的样子。
“人家老板平时特别照顾我,总送我好吃的,你干嘛那么对人家?”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姜重黎简直要气疯,“这么说起来你自己还不是一样,煮粥给我吃,还说些什么永不分离之类的话,殷勤起来比老板厉害多了,你说,你是不是更加图谋不轨?”
贼人转开脸,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总归,随便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你听到没有?”姜重黎伸手扳住贼人的下巴,将他的脸转向自己。
贼人的皮肤凉滑清澈,触感如同玉石一般。
“呵,”似乎姜重黎的话十分可笑一样,贼人竟然冷笑出声了,“手背红一块的程度,就叫动手打人?我若是当真动了手,他还能有个囫囵个,都算稀奇。”
姜重黎瞪着贼人,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你,你回家等我吧,别跟着了,我下了班就回去。”
“为什么?”
因为怕你继续发狂犬病啊!
光是和小吃店的老板拉拉手,都能是这个反应,姜重黎简直不敢想,贼人跟着自己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他和同事们乃至公司老总都处的不错,平时大家开玩笑搂脖子抱腰也是常有的事,此贼的存在大家又注意不到,万一他发疯,把同事们挨个揍一遍,那画面简直美得不忍看。
“我不回去。”贼人说。
“不许跟着我!”姜重黎火大的很。
“你不愿意做我的国王,我没必要听你的。”贼人的态度十分冷硬。
一阵风吹过,带来滑行的气音,轻轨车进站了。
姜重黎呆了呆,看了眼手表,他没赶上这趟车,上班已经迟到了。
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姜重黎面无表情地打开纸口袋,掏出炸得金黄喷香的面果子,机械地往嘴里塞。
一口,一口,味如嚼蜡。
贼人看着他吃,问:“好吃吗?”
姜重黎说:“不知道。”把口袋给贼人递过去。
贼人伸手捻了一块面果子,薄唇轻启,咬了一口,说:“还凑合,没有我做的好吃。”
姜重黎塞饱肚子,瞪着贼人,突然运气大吼:“我的全勤奖啊啊啊!”
路人们见他对着空气发出如此凄厉的悲鸣,纷纷加快了脚步,并报以同情的目光。
姜重黎吼完,恶狠狠地对贼人道:“你给我滚!”
“付我路费,就走。”贼人十分干脆。
“不给亲!”姜重黎严词拒绝。
“也不是非得亲吻……”
“更不给吃,你想都不要想!”
贼人思索了一下,说:“身为国王,赋予他人元精之气,应该是一项十分基本的技能,如果你主动给,而不是由我来索取的话,应该就不必做那些令你不好意思的事情了。”
“怎么做?”姜重黎眼睛一亮。
还有这种好事,只要能不亲不啃的将贼人弄走,损失些那什么元精之气,简直完全不是事儿。
“不过……”
“你又不过什么啊。”姜重黎的心脏不喜欢坐过山车,太呼悠了。
“不过我并不知道具体方法,那毕竟该是国王的专属技能。”贼人道。
姜重黎发愁了,与转世活佛不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国王,也完全不会什么国王技能。
贼人看了看他,状似不经意地说:“曾经听闻,有种类似教你如何当国王的,说明书一样的东西,被保存在一间商店的保险柜里。重黎,你只要去看看这份说明书,就能掌握赋予元精之气的技能了。”
“真的?”姜重黎简直大喜过望。
“真的,”贼人十分真诚地点头,“到时候,你给路费,我走人,你就能继续安安心心上班,拿全勤奖,拉小吃店老板的手,再也没有人来捣乱了。”
“好好!”姜重黎连连点头,“事不宜迟,商店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
说着,就掏出手机,捏着鼻子打电话请病假,反正已经迟到,干脆今天一整天都贡献给贼人好了。
贼人看着他,目光沉沉,笼罩在兜帽阴影下的唇角,逸出一丝得逞的微笑。
“好了,走吧。”姜重黎请完假,拉起贼人。
贼人与他牵着手,往回去的路走。不一会儿,进了街边一家五金店。
“就是这儿?”姜重黎十分诧异。
“不是,”贼人摇头,“买点东西。”
姜重黎不是很懂这些,在一边看着,贼人在店里逛了一圈,挑挑拣拣,装了一大篮子各种稀奇古怪的工具和材料回来,去结账。
店员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十分平常的问:“现金还是刷卡?”
“刷卡。”贼人说,翻手递出一张黑色的卡片。
店员结完账,把东西装好,递给贼人,“慢走。”
贼人提着东西,又牵了姜重黎的手,说:“好了,走吧。”
姜重黎惊讶地张大嘴,“他怎么能看见你的,他也是国王?”
贼人笑了下,捏捏姜重黎的手指,“怎么可能,国王只有你一个。之前跟你讲过,他们不会注意我,是因为一种名为‘忽略’的技能。而‘忽略’的程度,是可以控制的,对小吃店老板他们来说,忽略掉的,是我整个人的存在,对刚才的店员来说,忽略的就只是我不平常的外表罢了。”
姜重黎顿时觉得这技能十分有趣,简直太方便了。
要是他也会这种技能,岂不是就能想去哪里去哪里,想干什么干什么了么。
“啊。”
“怎么?”
姜重黎四下看看,小声说:“其实,你去买东西,不付钱都可以的吧?”
“对,如果我想,他们根本发现不了。不过,那样不好。”
“的确,那样不好。”姜重黎心想,此贼其实也挺好的。
贼人侧头看他,又意味不明地弯了弯唇角。
然后,贼人牵着姜重黎的手,直接将人牵回了家里。
“怎么回来了?”姜重黎傻眼。
“你昨天没有睡好吧,半夜的时候把你折腾醒了,至于失去元精之气后,你更是昏厥的,那算不得睡眠。你先休息一下,补补觉,商店下午去也来得及。”
“不,还是趁早。”姜重黎怕夜长梦多。
“我也有东西要准备一下,”贼人示意一下他买的那堆五金用品,“睡吧,到时候我叫你。”
姜重黎还真有些困了,不再坚持,脱衣服往床上一躺,立刻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要堤防贼人一些。
贼人看看他,慢慢走过去,给他掖了掖被角。
姜重黎再醒来的时候,屋里阳光正好,贼人坐在电脑桌前,摆弄着什么东西,太阳给他沉黑的身影镀上一圈明亮的金边,宛若天神一样。
姜重黎怔怔看着,好半天移不开目光。
然后……
“啊——我的电脑!”姜重黎惨叫一声,扑到电脑桌前,看着桌上那一坨奇形怪状的破烂,欲哭无泪。
这恶贼,竟然拆了他的电脑!
就算只是一台二手机,那也是他的宝贝啊,盘里面存着多少能见人和不能见人的好东西呢,怎么只是闭眼睡了一觉的功夫,就尸骨无存了啊。
拆人电脑,犹如杀人父母,此仇不共戴天!
姜重黎咆哮一声,抡起拖鞋去与恶贼拼命。
贼人单手就钳住了他的双臂,轻而易举将人搂着,制止了他的暴行,然后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安慰。
“没坏,保证比之前更好用。锅里有土豆炒饭,你去吃完,咱们好办正事了。”
姜重黎强忍着泪奔的冲动,再一次坚定了必须把恶贼弄走的决心。
吃完饭,穿好衣服,姜重黎简直是迫不及待,要狂奔向那个救命的商店。
贼人给姜重黎塞了一个小小的入耳式耳机,姜重黎抽抽眼角,那貌似是他的蓝牙耳机,但看上去又有些不同,难道也被拆过了?
贼人启动了桌上那堆破烂,被拆解出来的显示屏居然亮了,显现出姜重黎周围的画面。贼人似乎不大满意视角,又调整了一下,鼠标一摇,姜重黎周围三百六十度的影像一清二楚,就像玩3d游戏一样。
姜重黎惊恐地看着,没想到贼人竟有如此技术,简直黑科技。
“好了,重黎,你可以出发了。”贼人道。
“去哪儿?”姜重黎茫然问。
贼人一指床下,“钻进去。”
姜重黎低头一看,床底下的地板上,不知何时,竟然被开了一个黑黝黝的大洞。
“等等,这是怎么弄的,去商店为什么要钻洞,还有这洞是通到哪儿的啊?”
“你不是问我,你究竟是哪国的国王么,”贼人伸手覆上姜重黎的屁|股,“现在,就去亲眼看看你的王国吧。”
说完,用力一推。
姜重黎惨叫一声,一头栽进洞中。
姜重黎刚要说些什么,手机上的闹钟突然响了,他赶紧抓过来看,已经到了平时起床的时间。
“没功夫理你,上班会迟到的。”姜重黎飞快跑进卫生间刷牙洗脸,换衣服,穿鞋,抓起包,一气呵成。
锁门的时候,发现贼人也跟了出来。
“你干嘛?”
“跟着你,我也没别的事干。”贼人说。
姜重黎不理他,跑下楼,出了小区,走两三百米就是轻轨站,路边的小吃店十分热闹,都是买早点的上班族。
姜重黎行色匆匆,贼人亦步亦趋,披风水波般漂荡,步态潇洒从容。
路人们都跟瞎子一样,完全没有对这个奇装异服的男人表现出惊异来。
“小姜。”小吃店老板招呼姜重黎。
“老板早啊。”姜重黎停下脚步。
“新炸出来的面果子,拿去吃。”老板伸出大手,递给他一个纸包,端正的脸上,挂着一丝讷讷的笑。
姜重黎刚要去接,一眼看到贼人冷着脸站在一旁,不由缩回了手。
“不了,谢谢老板。”
老板脸色一暗,“不是什么好东西……等你下班了,给你做猪排饭吃。”
姜重黎见老板想多了,赶忙握住他的手,说:“我没嫌弃,只是,那个……对,我要减肥,面果子就不吃了。”
“减什么肥,不吃早饭,当心把身体搞坏了。”知道不是嫌弃他给的食物,老板脸色亮堂了许多,硬是把纸包塞进姜重黎手里。
姜重黎看老板开心了,自己也十分高兴,但一转脸,笑容就僵硬在了脸上。
贼人站在一旁,死死盯着姜重黎和老板握在一起的手,眼神简直要杀人一样。
“他是何人?”贼人的声音里,冰碴子碎了一地。
姜重黎压低声音道:“关你什么事。”
贼人直接采取行动,一把拂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装了面果子的纸口袋啪一下落到地上。
“……小姜?”老板愣住,他的手背都被打红了。
姜重黎强忍着怒吼的冲动,横过肩膀,将贼人撞到一边,用身体挡在他与老板中间,防止此贼又对老板动手。
“老板,手没事吧,我看看。”姜重黎拉过老板的手,看到手背上那块红,感到很愧疚,就轻轻给他揉了揉。
人家老板好心给自己好吃的,却被这阴晴不定的贼人打了,完全是受了他的连累,整个儿一飞来横祸。
“没事儿,已经不疼了。”老板有些赧然,缩回了手,“也真是奇怪,都没看见是什么东西给我来了这么一下。”
姜重黎闻言,又瞪了贼人一眼,哪知道,贼人瞪他瞪的更加凶狠。
老板注意不到贼人的存在,被打了都找不到打人的主,太吃亏了,姜重黎觉得不能再让贼人呆在这里,于是胡乱与老板道了别,捡起地上的纸口袋,拉着贼人跑了。
轻轨站前面有一块喷泉绿地,对着喷泉设有几个铁艺竹子长椅,姜重黎拉着贼人找了个偏僻的长椅,将贼人扔到椅子上坐着。
“你这人怎么回事,有狂犬病啊?”姜重黎怒了。
贼人冷冷望着他,半点不觉得自己有错的样子。
“人家老板平时特别照顾我,总送我好吃的,你干嘛那么对人家?”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姜重黎简直要气疯,“这么说起来你自己还不是一样,煮粥给我吃,还说些什么永不分离之类的话,殷勤起来比老板厉害多了,你说,你是不是更加图谋不轨?”
贼人转开脸,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总归,随便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你听到没有?”姜重黎伸手扳住贼人的下巴,将他的脸转向自己。
贼人的皮肤凉滑清澈,触感如同玉石一般。
“呵,”似乎姜重黎的话十分可笑一样,贼人竟然冷笑出声了,“手背红一块的程度,就叫动手打人?我若是当真动了手,他还能有个囫囵个,都算稀奇。”
姜重黎瞪着贼人,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你,你回家等我吧,别跟着了,我下了班就回去。”
“为什么?”
因为怕你继续发狂犬病啊!
光是和小吃店的老板拉拉手,都能是这个反应,姜重黎简直不敢想,贼人跟着自己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他和同事们乃至公司老总都处的不错,平时大家开玩笑搂脖子抱腰也是常有的事,此贼的存在大家又注意不到,万一他发疯,把同事们挨个揍一遍,那画面简直美得不忍看。
“我不回去。”贼人说。
“不许跟着我!”姜重黎火大的很。
“你不愿意做我的国王,我没必要听你的。”贼人的态度十分冷硬。
一阵风吹过,带来滑行的气音,轻轨车进站了。
姜重黎呆了呆,看了眼手表,他没赶上这趟车,上班已经迟到了。
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姜重黎面无表情地打开纸口袋,掏出炸得金黄喷香的面果子,机械地往嘴里塞。
一口,一口,味如嚼蜡。
贼人看着他吃,问:“好吃吗?”
姜重黎说:“不知道。”把口袋给贼人递过去。
贼人伸手捻了一块面果子,薄唇轻启,咬了一口,说:“还凑合,没有我做的好吃。”
姜重黎塞饱肚子,瞪着贼人,突然运气大吼:“我的全勤奖啊啊啊!”
路人们见他对着空气发出如此凄厉的悲鸣,纷纷加快了脚步,并报以同情的目光。
姜重黎吼完,恶狠狠地对贼人道:“你给我滚!”
“付我路费,就走。”贼人十分干脆。
“不给亲!”姜重黎严词拒绝。
“也不是非得亲吻……”
“更不给吃,你想都不要想!”
贼人思索了一下,说:“身为国王,赋予他人元精之气,应该是一项十分基本的技能,如果你主动给,而不是由我来索取的话,应该就不必做那些令你不好意思的事情了。”
“怎么做?”姜重黎眼睛一亮。
还有这种好事,只要能不亲不啃的将贼人弄走,损失些那什么元精之气,简直完全不是事儿。
“不过……”
“你又不过什么啊。”姜重黎的心脏不喜欢坐过山车,太呼悠了。
“不过我并不知道具体方法,那毕竟该是国王的专属技能。”贼人道。
姜重黎发愁了,与转世活佛不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国王,也完全不会什么国王技能。
贼人看了看他,状似不经意地说:“曾经听闻,有种类似教你如何当国王的,说明书一样的东西,被保存在一间商店的保险柜里。重黎,你只要去看看这份说明书,就能掌握赋予元精之气的技能了。”
“真的?”姜重黎简直大喜过望。
“真的,”贼人十分真诚地点头,“到时候,你给路费,我走人,你就能继续安安心心上班,拿全勤奖,拉小吃店老板的手,再也没有人来捣乱了。”
“好好!”姜重黎连连点头,“事不宜迟,商店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
说着,就掏出手机,捏着鼻子打电话请病假,反正已经迟到,干脆今天一整天都贡献给贼人好了。
贼人看着他,目光沉沉,笼罩在兜帽阴影下的唇角,逸出一丝得逞的微笑。
“好了,走吧。”姜重黎请完假,拉起贼人。
贼人与他牵着手,往回去的路走。不一会儿,进了街边一家五金店。
“就是这儿?”姜重黎十分诧异。
“不是,”贼人摇头,“买点东西。”
姜重黎不是很懂这些,在一边看着,贼人在店里逛了一圈,挑挑拣拣,装了一大篮子各种稀奇古怪的工具和材料回来,去结账。
店员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十分平常的问:“现金还是刷卡?”
“刷卡。”贼人说,翻手递出一张黑色的卡片。
店员结完账,把东西装好,递给贼人,“慢走。”
贼人提着东西,又牵了姜重黎的手,说:“好了,走吧。”
姜重黎惊讶地张大嘴,“他怎么能看见你的,他也是国王?”
贼人笑了下,捏捏姜重黎的手指,“怎么可能,国王只有你一个。之前跟你讲过,他们不会注意我,是因为一种名为‘忽略’的技能。而‘忽略’的程度,是可以控制的,对小吃店老板他们来说,忽略掉的,是我整个人的存在,对刚才的店员来说,忽略的就只是我不平常的外表罢了。”
姜重黎顿时觉得这技能十分有趣,简直太方便了。
要是他也会这种技能,岂不是就能想去哪里去哪里,想干什么干什么了么。
“啊。”
“怎么?”
姜重黎四下看看,小声说:“其实,你去买东西,不付钱都可以的吧?”
“对,如果我想,他们根本发现不了。不过,那样不好。”
“的确,那样不好。”姜重黎心想,此贼其实也挺好的。
贼人侧头看他,又意味不明地弯了弯唇角。
然后,贼人牵着姜重黎的手,直接将人牵回了家里。
“怎么回来了?”姜重黎傻眼。
“你昨天没有睡好吧,半夜的时候把你折腾醒了,至于失去元精之气后,你更是昏厥的,那算不得睡眠。你先休息一下,补补觉,商店下午去也来得及。”
“不,还是趁早。”姜重黎怕夜长梦多。
“我也有东西要准备一下,”贼人示意一下他买的那堆五金用品,“睡吧,到时候我叫你。”
姜重黎还真有些困了,不再坚持,脱衣服往床上一躺,立刻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要堤防贼人一些。
贼人看看他,慢慢走过去,给他掖了掖被角。
姜重黎再醒来的时候,屋里阳光正好,贼人坐在电脑桌前,摆弄着什么东西,太阳给他沉黑的身影镀上一圈明亮的金边,宛若天神一样。
姜重黎怔怔看着,好半天移不开目光。
然后……
“啊——我的电脑!”姜重黎惨叫一声,扑到电脑桌前,看着桌上那一坨奇形怪状的破烂,欲哭无泪。
这恶贼,竟然拆了他的电脑!
就算只是一台二手机,那也是他的宝贝啊,盘里面存着多少能见人和不能见人的好东西呢,怎么只是闭眼睡了一觉的功夫,就尸骨无存了啊。
拆人电脑,犹如杀人父母,此仇不共戴天!
姜重黎咆哮一声,抡起拖鞋去与恶贼拼命。
贼人单手就钳住了他的双臂,轻而易举将人搂着,制止了他的暴行,然后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安慰。
“没坏,保证比之前更好用。锅里有土豆炒饭,你去吃完,咱们好办正事了。”
姜重黎强忍着泪奔的冲动,再一次坚定了必须把恶贼弄走的决心。
吃完饭,穿好衣服,姜重黎简直是迫不及待,要狂奔向那个救命的商店。
贼人给姜重黎塞了一个小小的入耳式耳机,姜重黎抽抽眼角,那貌似是他的蓝牙耳机,但看上去又有些不同,难道也被拆过了?
贼人启动了桌上那堆破烂,被拆解出来的显示屏居然亮了,显现出姜重黎周围的画面。贼人似乎不大满意视角,又调整了一下,鼠标一摇,姜重黎周围三百六十度的影像一清二楚,就像玩3d游戏一样。
姜重黎惊恐地看着,没想到贼人竟有如此技术,简直黑科技。
“好了,重黎,你可以出发了。”贼人道。
“去哪儿?”姜重黎茫然问。
贼人一指床下,“钻进去。”
姜重黎低头一看,床底下的地板上,不知何时,竟然被开了一个黑黝黝的大洞。
“等等,这是怎么弄的,去商店为什么要钻洞,还有这洞是通到哪儿的啊?”
“你不是问我,你究竟是哪国的国王么,”贼人伸手覆上姜重黎的屁|股,“现在,就去亲眼看看你的王国吧。”
说完,用力一推。
姜重黎惨叫一声,一头栽进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