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再回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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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蒙蒙,尤寒乍暖,时风时晴,一路颠簸,孤鹤回雪带着宛宛终于回到天一阁。
也许孤鹤回雪真正喜欢的是宛宛身上有趣的灵魂,如果她和这里的那些豪门摆阔的千金比,她算是素朴清新的。但孤鹤回雪却把她这个小夫人宠成少女了,一路上,他始终牵着她的手,到了客厅才放下。
江流儿看到义父这次回来,好像展现出来的状态却是非常有活力的样子,他一下子明白热恋中的义父年轻了不少。
他远远看着义父对宛宛的疼爱,两人拥抱,宛宛在义父面前展现出小鸟依人的感觉了。
两人还在客厅里逗笑,他们好像重回二十岁的模样了。义父搂着宛宛,宛宛开心地像个小女孩一样。
只见宛宛粉色长裙搭配着米白绣花鞋,十分迷人美丽。
江流儿心里觉得:这个宛宛实在是太厉害了,能让一向桀骜不驯,冷漠的义父变得很接地气,在她面前成了一个服服帖帖的男人。之前天一阁首席名流的霸气荡然无存了,果然爱情会改变一个人啊!
看着他们这样的粘糊劲,江流儿心里有点落寞,以后义父和宛宛有了小少爷后,肯定不会再对他重视了,但江流儿还是心里默默喜欢宛宛。
也许女人分为两种,一种看过就忘,一种越看越想看,后者就是他眼前的宛宛,爱情呵护滋养的她更是顾盼生辉,浑身上下更有女人味。
女人也许长相出色,也许气质出色,但都只是一刹那的欣赏,若没有内在的衬托,这种欣赏很容易过去,江流儿觉得宛宛这个女人她第一次遇见她,他就直觉她有内在的美丽。当时,在银河山,他的视线在她较好的面容上停留了几秒钟,就觉得他这辈子不可能忘了她。
以前,也只像对任何一个走过面前的漂亮女人,注视过几秒钟一样,之后是迷失,不同程度的幻想,而后是彻头彻底的遗忘.,但宛宛这样的女人他却忘不了。
“江流儿,你看我给你带的礼物,男人都喜欢的紫砂壶,给你!”
“哦,谢谢,义……义……母……”
“叫我宛宛,还是这样叫!”
“不,不能乱了辈分,乱了规矩,还是应该叫义母…”孤鹤回雪在楼上大声说着,宛宛和江流儿抬头一瞧,只见孤鹤回雪神情严肃,边说边回自己的书房。
宛宛吐了吐舌头,江流儿心里咯噔一下,他看着近在咫尺的宛宛,心里扑扑直跳,他觉得宛宛更活力四射了。
也许在懂得宠爱女人的雄性枭雄面前,不管女人多大,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本领和小鸟依人的本性。真正迷人的女人,都是内秀的女人初见也许没什么特点,只是接触时间长了,就会上瘾,宛宛身上吸引力像是用不完的力量,总能握住他的心和注意力。
“我回房了,我还想做会女红!”
孤鹤回雪在书房处理一些商铺上的文件,他觉得江流儿现在沉稳多了,一个男人的成就,情商占百分八十,技术、智商占百分二十。
男人为人处世的能力,孤鹤回雪觉得江流儿这方面能力还是要历练,因为有时候比智力和工作能力更为重要。
江流儿做事不周全、说话直、会得罪人,接管自己的产业现在还是不能胜任的。
“小蝶,你祖母是小糊,听说她以前是大家族的掌上明珠,家族里有好几个书香墨香渲染的姑姑…几个洒脱美丽贤惠内秀的姐姐妹妹:亲姐姐,堂姐姐,表姐妹们,个个都是很自信的女人,自信的女人最魅力,不管七老八十,我相信小糊还是有大家风范的大家闺秀…”
小蝶望着胡一风老先生喋喋不休地念着自己的祖母,一股暖流一下子涌在心里,胡天行的祖父一天都在念着自己的祖母,其他事情好像都真的不记的了。
虽是同龄人,祖母林小糊却记性非常好,所以她身边的人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甚至生日她老人家都会记得,这些小细节她也很留意,比较细心,贴心,老祖母这一生有责任,有担当,不轻易推卸责任,对朋友很仗义,讲义气,关键是她智商情商都高。她看事情很透彻,很沉得住气。
从小到大在祖母面前长大,她老人家看似开朗贤惠,但是心里仿佛有很多别人看不到的秘密,蝶飞儿觉得小糊祖母身上最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那样的她很内秀,这么能沉得住气,也是她特别厉害的地方。而且祖母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而且她不想随随便便的做一些事情,做事认真,又非常专一,不会半途而废,很有毅力,不轻易向困难低头。
胡一风老先生一直念叨着祖母。
“小糊的身上有很多闪光点,她很温柔,是看得惯一切不公,也能接纳一切不完美,既能见贤思齐,也能见不贤而内省。温柔的是她理性成熟的境界,柔和的是她与自己的世界握手言和的感性浪漫态度。”
小蝶听着,觉得这个老人虽失忆,但话里只要提到他祖母,他却思维缜密,很有哲理,很有智慧,她觉得特别奇怪。
“小糊是个温柔的女人,她能干,也坚强,但她懂得欣赏自己男人的优点,也砥砺着自己男人的缺点,看得惯一切磨合,也能笑纳聚散离合,越是这种女子,越能不经意间握紧男人的心底柔软。小糊,这辈子,我是错过了她了…”
“小糊,是你吗?”老人一下子突然握住蝶飞儿的手,把她吓了一跳。
胡一风老先生看是失忆,但只有讲起祖母,他的思绪是清晰的,这一点好在胡天行早告诉她,不然她不会相信这个老人真的失忆!
“老先生,你闷吗?我待会带去到四处走走,透透气,好吗?”
“好!太好了!小糊带我出去走走!”蝶飞儿一看胡一风老先生又把她当成祖母了,他最近几日都是恍恍惚惚的,把自己当成祖母,一声一声都是“小糊”的叫着。
蝶飞儿最近发现胡天行好像人间蒸发了,都看不到他了,她觉得胡一风老先生特别孤独,她想带他出去走走,爬爬周围的小山。
她赶紧换上适合淡绿色轻纱裙,戴上紫色的大沿帽,她一边扶着胡一风老先生,出发了。
他们两个人走出胡氏别苑,也就是以前自己的家蝴蝶别苑,也是先前的梅园,她对这里太熟悉了,这里四周随处可见红砖堆砌的老宅旧院,也有中西合璧的石头小洋楼,年代久远的古典建筑。
由于谷里地势特殊,背靠小山,面朝大海,原因,这里的石头房子很多,地形或高或低,有的能一览全街,有的能藏于绿树荫中,给人无尽惊喜。
“小糊,这里很美,以后我们常出来,好吗?”
“嗯,你觉得好,那我以后常带你出来走走,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慢点,小心,前面地坑坑洼洼的…我们坐一会,休息一下!”
蝶飞儿在路边挑了一块大石头,让胡一风老先生坐下。她也两腮通红,满头大汗了,感觉神清气爽!
“前面有个小池塘,我们去看看!”
此时的胡一风老先生就像一个少年对四周都很好奇,蝶飞儿看出了此刻他眼神清澈,神情精神!
果然,前面有一方水池,池中荷叶片片,青石散落,鸟语花香。以前这里没有,蝶飞儿突然明白,肯定是胡天行最近建的。
蝶飞儿爬上石头,眺望四周。
这里还是自己最熟悉的故乡,周围古典建筑与中西合璧的三层石头小洋楼到处都是,相互映衬,带来不同风情。
胡一风看着这个自己孙子最近才建的水池,是个青碧如玉、清澈见底的小池子,有看似随意却恰到好处的青石,有江南园林风格,四周有嫩叶爬满枝头的古树,还散发着清香、傲然枝头的黄色迎春,精致绝美。
看来,天行这个孩子用心良苦啊!他真的是为了“玉玲珑”的传说,才对这个小丫头如此用心,如此百般呵护。
胡一风相信任何一个女孩子看到这样的情景可能都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个池塘的,胡一风看着小糊孙女蝶飞儿的表情,他就明白了。
“老先生,我们出来很久了,听说外面瘟疫流行,我们还是早回去吧,不然天行少爷找不到我们,他会着急的,听话,我们回去吧!”
蝶飞儿觉得胡一风老先生比她还贪玩。
“起风了,我们走吧!再说听说这里有野猪出入,不安全,走吧!”
“下次,我们来这里放风筝,烤地瓜,好吗,小糊?我要拉着着你的手…”
蝶飞儿皱了皱眉头,胡一风老先生又迷糊了,他比她更像小孩子了,什么才能恢复他的记忆,她也才能回紫苏园,过自己的生活。(未完待续)
烟雨蒙蒙,尤寒乍暖,时风时晴,一路颠簸,孤鹤回雪带着宛宛终于回到天一阁。
也许孤鹤回雪真正喜欢的是宛宛身上有趣的灵魂,如果她和这里的那些豪门摆阔的千金比,她算是素朴清新的。但孤鹤回雪却把她这个小夫人宠成少女了,一路上,他始终牵着她的手,到了客厅才放下。
江流儿看到义父这次回来,好像展现出来的状态却是非常有活力的样子,他一下子明白热恋中的义父年轻了不少。
他远远看着义父对宛宛的疼爱,两人拥抱,宛宛在义父面前展现出小鸟依人的感觉了。
两人还在客厅里逗笑,他们好像重回二十岁的模样了。义父搂着宛宛,宛宛开心地像个小女孩一样。
只见宛宛粉色长裙搭配着米白绣花鞋,十分迷人美丽。
江流儿心里觉得:这个宛宛实在是太厉害了,能让一向桀骜不驯,冷漠的义父变得很接地气,在她面前成了一个服服帖帖的男人。之前天一阁首席名流的霸气荡然无存了,果然爱情会改变一个人啊!
看着他们这样的粘糊劲,江流儿心里有点落寞,以后义父和宛宛有了小少爷后,肯定不会再对他重视了,但江流儿还是心里默默喜欢宛宛。
也许女人分为两种,一种看过就忘,一种越看越想看,后者就是他眼前的宛宛,爱情呵护滋养的她更是顾盼生辉,浑身上下更有女人味。
女人也许长相出色,也许气质出色,但都只是一刹那的欣赏,若没有内在的衬托,这种欣赏很容易过去,江流儿觉得宛宛这个女人她第一次遇见她,他就直觉她有内在的美丽。当时,在银河山,他的视线在她较好的面容上停留了几秒钟,就觉得他这辈子不可能忘了她。
以前,也只像对任何一个走过面前的漂亮女人,注视过几秒钟一样,之后是迷失,不同程度的幻想,而后是彻头彻底的遗忘.,但宛宛这样的女人他却忘不了。
“江流儿,你看我给你带的礼物,男人都喜欢的紫砂壶,给你!”
“哦,谢谢,义……义……母……”
“叫我宛宛,还是这样叫!”
“不,不能乱了辈分,乱了规矩,还是应该叫义母…”孤鹤回雪在楼上大声说着,宛宛和江流儿抬头一瞧,只见孤鹤回雪神情严肃,边说边回自己的书房。
宛宛吐了吐舌头,江流儿心里咯噔一下,他看着近在咫尺的宛宛,心里扑扑直跳,他觉得宛宛更活力四射了。
也许在懂得宠爱女人的雄性枭雄面前,不管女人多大,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本领和小鸟依人的本性。真正迷人的女人,都是内秀的女人初见也许没什么特点,只是接触时间长了,就会上瘾,宛宛身上吸引力像是用不完的力量,总能握住他的心和注意力。
“我回房了,我还想做会女红!”
孤鹤回雪在书房处理一些商铺上的文件,他觉得江流儿现在沉稳多了,一个男人的成就,情商占百分八十,技术、智商占百分二十。
男人为人处世的能力,孤鹤回雪觉得江流儿这方面能力还是要历练,因为有时候比智力和工作能力更为重要。
江流儿做事不周全、说话直、会得罪人,接管自己的产业现在还是不能胜任的。
“小蝶,你祖母是小糊,听说她以前是大家族的掌上明珠,家族里有好几个书香墨香渲染的姑姑…几个洒脱美丽贤惠内秀的姐姐妹妹:亲姐姐,堂姐姐,表姐妹们,个个都是很自信的女人,自信的女人最魅力,不管七老八十,我相信小糊还是有大家风范的大家闺秀…”
小蝶望着胡一风老先生喋喋不休地念着自己的祖母,一股暖流一下子涌在心里,胡天行的祖父一天都在念着自己的祖母,其他事情好像都真的不记的了。
虽是同龄人,祖母林小糊却记性非常好,所以她身边的人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甚至生日她老人家都会记得,这些小细节她也很留意,比较细心,贴心,老祖母这一生有责任,有担当,不轻易推卸责任,对朋友很仗义,讲义气,关键是她智商情商都高。她看事情很透彻,很沉得住气。
从小到大在祖母面前长大,她老人家看似开朗贤惠,但是心里仿佛有很多别人看不到的秘密,蝶飞儿觉得小糊祖母身上最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那样的她很内秀,这么能沉得住气,也是她特别厉害的地方。而且祖母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而且她不想随随便便的做一些事情,做事认真,又非常专一,不会半途而废,很有毅力,不轻易向困难低头。
胡一风老先生一直念叨着祖母。
“小糊的身上有很多闪光点,她很温柔,是看得惯一切不公,也能接纳一切不完美,既能见贤思齐,也能见不贤而内省。温柔的是她理性成熟的境界,柔和的是她与自己的世界握手言和的感性浪漫态度。”
小蝶听着,觉得这个老人虽失忆,但话里只要提到他祖母,他却思维缜密,很有哲理,很有智慧,她觉得特别奇怪。
“小糊是个温柔的女人,她能干,也坚强,但她懂得欣赏自己男人的优点,也砥砺着自己男人的缺点,看得惯一切磨合,也能笑纳聚散离合,越是这种女子,越能不经意间握紧男人的心底柔软。小糊,这辈子,我是错过了她了…”
“小糊,是你吗?”老人一下子突然握住蝶飞儿的手,把她吓了一跳。
胡一风老先生看是失忆,但只有讲起祖母,他的思绪是清晰的,这一点好在胡天行早告诉她,不然她不会相信这个老人真的失忆!
“老先生,你闷吗?我待会带去到四处走走,透透气,好吗?”
“好!太好了!小糊带我出去走走!”蝶飞儿一看胡一风老先生又把她当成祖母了,他最近几日都是恍恍惚惚的,把自己当成祖母,一声一声都是“小糊”的叫着。
蝶飞儿最近发现胡天行好像人间蒸发了,都看不到他了,她觉得胡一风老先生特别孤独,她想带他出去走走,爬爬周围的小山。
她赶紧换上适合淡绿色轻纱裙,戴上紫色的大沿帽,她一边扶着胡一风老先生,出发了。
他们两个人走出胡氏别苑,也就是以前自己的家蝴蝶别苑,也是先前的梅园,她对这里太熟悉了,这里四周随处可见红砖堆砌的老宅旧院,也有中西合璧的石头小洋楼,年代久远的古典建筑。
由于谷里地势特殊,背靠小山,面朝大海,原因,这里的石头房子很多,地形或高或低,有的能一览全街,有的能藏于绿树荫中,给人无尽惊喜。
“小糊,这里很美,以后我们常出来,好吗?”
“嗯,你觉得好,那我以后常带你出来走走,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慢点,小心,前面地坑坑洼洼的…我们坐一会,休息一下!”
蝶飞儿在路边挑了一块大石头,让胡一风老先生坐下。她也两腮通红,满头大汗了,感觉神清气爽!
“前面有个小池塘,我们去看看!”
此时的胡一风老先生就像一个少年对四周都很好奇,蝶飞儿看出了此刻他眼神清澈,神情精神!
果然,前面有一方水池,池中荷叶片片,青石散落,鸟语花香。以前这里没有,蝶飞儿突然明白,肯定是胡天行最近建的。
蝶飞儿爬上石头,眺望四周。
这里还是自己最熟悉的故乡,周围古典建筑与中西合璧的三层石头小洋楼到处都是,相互映衬,带来不同风情。
胡一风看着这个自己孙子最近才建的水池,是个青碧如玉、清澈见底的小池子,有看似随意却恰到好处的青石,有江南园林风格,四周有嫩叶爬满枝头的古树,还散发着清香、傲然枝头的黄色迎春,精致绝美。
看来,天行这个孩子用心良苦啊!他真的是为了“玉玲珑”的传说,才对这个小丫头如此用心,如此百般呵护。
胡一风相信任何一个女孩子看到这样的情景可能都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个池塘的,胡一风看着小糊孙女蝶飞儿的表情,他就明白了。
“老先生,我们出来很久了,听说外面瘟疫流行,我们还是早回去吧,不然天行少爷找不到我们,他会着急的,听话,我们回去吧!”
蝶飞儿觉得胡一风老先生比她还贪玩。
“起风了,我们走吧!再说听说这里有野猪出入,不安全,走吧!”
“下次,我们来这里放风筝,烤地瓜,好吗,小糊?我要拉着着你的手…”
蝶飞儿皱了皱眉头,胡一风老先生又迷糊了,他比她更像小孩子了,什么才能恢复他的记忆,她也才能回紫苏园,过自己的生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