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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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匹红色棕马在草原上行进着。
骑在最前面的是一位红衣女子,她的脸色较前日比较起来红润了不少,不像之前那般苍白,不过偶尔还是要咳嗽几声。
满脸麻子的老头儿整个身子躺在马背上,一手抱着后脑勺,一手抱着一个酒壶,闭着眼睛哼着让人听不懂的小曲儿。
只不过他那只臭气难闻脏兮兮的脚丫子时不时往青衫少年所骑的地方蹭。
青衫少年闻着臭不可耐,急忙蹬了马肚一下,骑到了与红衣女子齐头平行。
红袖见叶一南跟了上来,本来无话的她随即开口问道。
“你还在想南宫硕这等恶人居然会忏悔?”
叶一南正觉没趣,听到问话,立马装着一副高深的模样说道。
“这人生下来,便带着善恶两面,只不过在权力与欲望面前,有的人会忘记本心,为饱私欲,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这就是恶人,而有的人则会坚守本心,凡事有跟红线,不可为之,这便是善。”
“说到底,人这辈子全靠自己的意志,你不也是一名山匪吗?”
红袖不顾咳嗽,立马不满道。
“你可别指桑骂槐,老子虽然是一方山匪,却也劫富济贫,是好人!”
“是!是!红袖女侠你最棒。”
叶一南随后叹了一口气说道。
“可这也给我提了个醒,人活一世,又有谁敢说自己从没做过一件亏心事,善恶一念间,假如压制恶念,就算变成疯子,也不至于成为祸天下的恶魔。”
“你后悔杀他了?”
“我后悔个屁!”
“屁!谁放屁?!”
躺在马背上的老李头立马醒了过来,扑通一声从马上掉了下来。
“这位前辈还真是有趣。”
红袖见老李头滑稽的模样,忍不住捂嘴轻轻一笑。
“老李头,你又给我丢人了!”
老李头从湿润的草地上站了起来,满身泥水,惨笑道。
“少爷..这不小老儿睡着了嘛。”
假如不是那张脸看似在笑,光是看他眼神,简直委屈极了。
红袖扯了扯缰绳,往前小跑了几步,随后转过身来,对着叶一南说道。
“这次多谢二位恩公搭救,可我必须回西域把弟兄们的头颅平安带回去安葬,前面往右便是梁国关隘土木镇,那便是各位的目的地,红袖就在这里与二位别过。”
说完,便对叶一南和老李头抱拳行礼。
叶一南眼中可惜之色一闪而过,随后便十分郑重的抱拳回礼。
“保重,下趟有缘,西域再见。”
“肯定会见的,这份恩情一定要报。”
红袖眼睛一眨,十分潇洒的骑马往左奔跑而去,末了还说道。
“到了西域,我请你喝葡萄美酒,前辈你也是!”
老李头刚想答话,可见自己少爷有些不舍的神情,逗趣地说道。
“山与山不碰面,再见容易再见难咯~”
这次破天荒的,叶一南没有和他斗嘴,反而有些憧憬地说道。
“我真的挺羡慕她的。”
堂堂北疆小王爷会羡慕一位劫富济贫的山匪头子?这还真新鲜。
“少爷,你这是...”
“我觉得她和家姐很像,无畏权贵,仅凭心中一点浩然气,平不平之事,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女侠,我叫她女侠并非逗她,是真心实意地认为江湖女侠就应该是她那样的。”
老李头使劲按住自己脸,让自己不要看上去仿佛在笑,虽然无论他怎么按依然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在笑。
他可不想打破现在的气氛,让少爷骂他。
“走吧,去土木镇找到他。”
“好的,哎哟~原来他在土木镇,我还以为我会和少爷您大闹梁国都城呢!”
老李头大叫道,立马摸了摸胸口,好似心中那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一般。
“哈哈~你这糟老头子想什么呢,身为叶世昌的儿子,怎么敢去梁国都城,你以为你家少爷是猫,有9条命之多?就算是猫,去梁国都城那也是十死无生,我还年轻,我才不做那傻事儿。”
今天的叶一南心情似乎很好,仿佛把以往想不清楚的事情想清楚了一般。
老李头重新骑上马来,叶一南一鞭子打在他马屁股上。
棕马吃疼,叫了一声便跑了起来,叶一南一声吆喝,在后面追着。
“老李头,这次我在明,你在暗,今次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少爷~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夕阳下,两匹快马在草原上奔驰着,犹如一幅画卷。
在陵州城的郊外万亩良田里,本该穿着华贵衣裳的叶世昌,脱去外衣,挽起裤腿子,正站在田地里插秧。
自从11年前,疆梁之战后,当时的王妃桑白雪亲自挑选地方,带上百姓将士们自己种上了地。
用她的话来说。
等别人施舍,不如靠自己。
叶世昌深以为然,每年到了播种的日子,他都会亲自下地种植,这个习惯一直雷打不动。
那位长相不太友善的普度和尚,正悠哉在田亩堤坝上,搬上一张太师椅,旁边放上一碗酸梅汤,优哉游哉的闭目养神。
叶世昌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滴下,抬头望向那轮烈日,本忍不住想对那和尚骂上几句,可怎么也骂不出口,索性继续低头干活。
这时,一位头戴斗笠的灰衣人突然出现在普度的身边,低头行礼。
又对着田里劳作的北疆太上皇行了一礼。
“回来了,如何?边关城安置我们的人完成了?”
“是,师傅,把之前里里外外南宫硕的亲信都换了一遍,现在边关城已经实实在在是姓叶了,不过...”
“呵呵,让我猜猜,不过小南不准杀他们其中任何一人对吧。”
“是的,小王爷太过心善,也太过理想化,这利益相关,又有谁能保证他真正的姓叶呢。”
“无妨,未到终局,焉知生死,过于理想也不是不行,只有那么一点儿希望就可以了。”
“还有一件事,是关于京城的。”
“师兄放了那把剑出来了?”
“没错,那把剑一路向北而来,也许会对小王爷...”
普度哈哈一笑,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放声说道。
“我生于万佛,便注定永不落俗,闲时赏月,功成名立暂且能抛脑后,一朝饮酒,可高论好几个春秋,世道在艰难,江湖在险恶,也不敢向别人低头,我本欲向南,奈何胸中江水无处流,此番我只欲向北,清风明月,只存我一人心头。”
说完,普度看着忙碌的叶世昌,眼里满是欢喜。
“师兄已经放下一颗白子,正好与我黑子对立,甚好啊!”
普度端起酸梅汤,不等饮下,兴奋地对灰衣人说道。
“你继续跟着小南,只要那把剑不杀他,你无需动手帮忙,我保证那把剑不会对小南伤到一丝一毫。”
“是,师傅!”
灰衣人转身刚想走,普度却叫住他。
“不喝一碗酸梅汤解解乏再走?”
灰衣人这时才抬起了头,他瞎了一只眼睛,嘴巴也有一处刀痕,他望着田地里忙碌的叶世昌打趣道。
“王爷可能比我还需要多一点吧。”
说完,灰衣人便从刚才突然出现一样,转而消失不见。
“累死老子了!”
叶世昌终于爆发出来,从田里爬了出来,不顾满手污泥,一把抢过普度手中的酸梅汤,一饮而尽。
只听到几声咕噜咕噜的声音,末了,叶世昌大叫一声。
“爽!”
普度呵呵一笑,一身黑衣配上他的不太友善的长相,难得有一种云淡清风的模样。
“听到了?”
“嗯,我说你怎么还让沈涛跟着一南,这孩子最近挺辛苦的。”
“瞧你说的什么话,就你这做义父的心疼,我这做师父的就不心疼?那孩子也希望能保护好一南而已,随他吧,毕竟他从小就当一南是自己亲弟弟。”
叶世昌一屁股坐到太师椅上,答非所问道。
“酒鬼、道士、杀手、小宦官,这江湖中的四把剑齐名多年,到底他们谁才能排第一?”
普度淡然道。
“自然是小宦官。”
“嘿!你这秃驴,还真会给自己师侄脸上贴金,忒不要脸了。”
“可别忘了,称呼上他一直可是排在末尾。”
普度指着前方的田地说道。
“这种田从来都只有春天播种,秋季收获,可自从我来了后,用尽方法改良,现在无论哪个季节都可以播种,收获的日子也提前了不少,这才让我们北疆粮草丰硕。”
普度把头转向叶世昌认真地说道。
“道理其实是一样的,我这师侄和其他三位比较起来,境界上可能差一点,可是他有着无限可能,原因无他,他够年轻,今后迟早他会在我师兄之下,未来他也一定是江湖中独一无二的存在。”
叶世昌也颇为认真地问道。
“像他师父那样?甚至超过他?”
“很有可能。”
听到这个答案后,叶世昌反而有些高兴起来。
“这才有趣嘛,热血的事情就该年轻人去干,阴谋诡计就该让我们这些老家伙来。”
“我早说过王爷有大智慧。”
“这马屁再拍一次可就不香了。”
普度站在叶世昌旁,又给他倒上一碗酸梅汤递给他,望着北方淡然道。
“王爷,你还记得小南第一次杀人吗?”
叶世昌眯着眼睛,仿佛陷入那场让他改变自身立场的回忆。
那一年,王妃刚逝世不到三月,中原江湖一位拥有一流武夫境界的采花大盗,为了躲避追杀,逃到了北疆。
可这家伙到了北疆的地盘也不老实,居然跑到王府准备把叶一南身边的侍女糟蹋了。
但那一晚却被十岁的叶一南撞破。
说来也巧,当天叶世昌没在家里,去军营视察去了,老李头与普度也跟着去了,家里也没啥人。
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叶一南已经身受重伤,而那名采花大盗胸口中了一刀,当场毙命,那名侍女毫发无损,应该是被吓着了,哭得就跟个泪人似的在一旁蹲着。
叶一南没有哭没有闹,更没有大声狼狈地呼喊,躺在地上,用一种胜利者的眼神看着叶世昌。
仿佛在说,看到没,你不要我学武,我照样能杀人!
从那次以后,叶世昌再也没有管过他是不是要学武,连他姐姐背着他教他习武他再也不再过问。
从那时起,叶世昌就变了,看待天下的看法也跟着变了。
等伤养好后,叶世昌便派李天满为他的贴身奴仆,并问他,他当时为何不怕死。
叶一南却说。
“我不像父亲一样是位勇敢的将领,我也不像姐姐一样有那般高超的身手,我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我明白一个道理,娘亲教导过,假如遇事逃避,那往后的余生我将永远会逃避下去,丧失掉勇气去面对比昨晚更强大的敌人。”
“叶老头,我看不懂你们说的天下大局,也管不了什么千秋万代,我只知道那一晚,我不能退让!我不能屈服!我没北疆的血,但是有北疆的骨!我7岁的时候就和娘在城头为你们夹道欢迎,当我看到北疆军将士们的眼神的时候,我就知道--”
“我北疆不管生死,永远不降!”
“你个王八犊子!”
叶世昌嘴上这么说,可是十分欣慰地拍了拍小叶一南的头。
“所以啊!王爷,你说年轻人该有多重要啊!”
叶世昌从回忆中拉了回来,起身深吸了一口气。
“嗯!不错,闻着稻香的味道,整个身心都舒畅了不少。”
“不过,和尚,那晚的那把刀,应该是沈涛干的吧!”
“这,和尚我就不知道了。”
“切!你们万佛寺出来的,一个比一个心里脏得很,想敲出一句真话,还真够费劲,算了,不提了。”
普度突然想到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个黑色药丸给叶世昌。
“这玩意儿,你拿着,保证能让你重振雄风,江湖中这东西可值百金。”
“嘿!你这秃驴,居然敢变着法儿地嘲笑我,简直找打!”
说完,伸手要去打,可这手还没摸到黑衣僧人的衣角,便转了个方向,从他手里把那药丸给抢走了。
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往前走去。
“你们老叶家的人,哎~”
“怎么?”
“永远都这么口是心非。”
“我真打你了啊!”
“不说了,不说了。”
附近蝉鸣声渐浓,两人来到一辆马车前,马车内伸出一只纤纤玉手,叶世昌嘴角一笑,爬了上去。
他还不忘对身后的和尚说道。
“一切都是为了一南。”
“这是自然。”
三匹红色棕马在草原上行进着。
骑在最前面的是一位红衣女子,她的脸色较前日比较起来红润了不少,不像之前那般苍白,不过偶尔还是要咳嗽几声。
满脸麻子的老头儿整个身子躺在马背上,一手抱着后脑勺,一手抱着一个酒壶,闭着眼睛哼着让人听不懂的小曲儿。
只不过他那只臭气难闻脏兮兮的脚丫子时不时往青衫少年所骑的地方蹭。
青衫少年闻着臭不可耐,急忙蹬了马肚一下,骑到了与红衣女子齐头平行。
红袖见叶一南跟了上来,本来无话的她随即开口问道。
“你还在想南宫硕这等恶人居然会忏悔?”
叶一南正觉没趣,听到问话,立马装着一副高深的模样说道。
“这人生下来,便带着善恶两面,只不过在权力与欲望面前,有的人会忘记本心,为饱私欲,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这就是恶人,而有的人则会坚守本心,凡事有跟红线,不可为之,这便是善。”
“说到底,人这辈子全靠自己的意志,你不也是一名山匪吗?”
红袖不顾咳嗽,立马不满道。
“你可别指桑骂槐,老子虽然是一方山匪,却也劫富济贫,是好人!”
“是!是!红袖女侠你最棒。”
叶一南随后叹了一口气说道。
“可这也给我提了个醒,人活一世,又有谁敢说自己从没做过一件亏心事,善恶一念间,假如压制恶念,就算变成疯子,也不至于成为祸天下的恶魔。”
“你后悔杀他了?”
“我后悔个屁!”
“屁!谁放屁?!”
躺在马背上的老李头立马醒了过来,扑通一声从马上掉了下来。
“这位前辈还真是有趣。”
红袖见老李头滑稽的模样,忍不住捂嘴轻轻一笑。
“老李头,你又给我丢人了!”
老李头从湿润的草地上站了起来,满身泥水,惨笑道。
“少爷..这不小老儿睡着了嘛。”
假如不是那张脸看似在笑,光是看他眼神,简直委屈极了。
红袖扯了扯缰绳,往前小跑了几步,随后转过身来,对着叶一南说道。
“这次多谢二位恩公搭救,可我必须回西域把弟兄们的头颅平安带回去安葬,前面往右便是梁国关隘土木镇,那便是各位的目的地,红袖就在这里与二位别过。”
说完,便对叶一南和老李头抱拳行礼。
叶一南眼中可惜之色一闪而过,随后便十分郑重的抱拳回礼。
“保重,下趟有缘,西域再见。”
“肯定会见的,这份恩情一定要报。”
红袖眼睛一眨,十分潇洒的骑马往左奔跑而去,末了还说道。
“到了西域,我请你喝葡萄美酒,前辈你也是!”
老李头刚想答话,可见自己少爷有些不舍的神情,逗趣地说道。
“山与山不碰面,再见容易再见难咯~”
这次破天荒的,叶一南没有和他斗嘴,反而有些憧憬地说道。
“我真的挺羡慕她的。”
堂堂北疆小王爷会羡慕一位劫富济贫的山匪头子?这还真新鲜。
“少爷,你这是...”
“我觉得她和家姐很像,无畏权贵,仅凭心中一点浩然气,平不平之事,这才是我心目中的女侠,我叫她女侠并非逗她,是真心实意地认为江湖女侠就应该是她那样的。”
老李头使劲按住自己脸,让自己不要看上去仿佛在笑,虽然无论他怎么按依然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在笑。
他可不想打破现在的气氛,让少爷骂他。
“走吧,去土木镇找到他。”
“好的,哎哟~原来他在土木镇,我还以为我会和少爷您大闹梁国都城呢!”
老李头大叫道,立马摸了摸胸口,好似心中那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一般。
“哈哈~你这糟老头子想什么呢,身为叶世昌的儿子,怎么敢去梁国都城,你以为你家少爷是猫,有9条命之多?就算是猫,去梁国都城那也是十死无生,我还年轻,我才不做那傻事儿。”
今天的叶一南心情似乎很好,仿佛把以往想不清楚的事情想清楚了一般。
老李头重新骑上马来,叶一南一鞭子打在他马屁股上。
棕马吃疼,叫了一声便跑了起来,叶一南一声吆喝,在后面追着。
“老李头,这次我在明,你在暗,今次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少爷~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夕阳下,两匹快马在草原上奔驰着,犹如一幅画卷。
在陵州城的郊外万亩良田里,本该穿着华贵衣裳的叶世昌,脱去外衣,挽起裤腿子,正站在田地里插秧。
自从11年前,疆梁之战后,当时的王妃桑白雪亲自挑选地方,带上百姓将士们自己种上了地。
用她的话来说。
等别人施舍,不如靠自己。
叶世昌深以为然,每年到了播种的日子,他都会亲自下地种植,这个习惯一直雷打不动。
那位长相不太友善的普度和尚,正悠哉在田亩堤坝上,搬上一张太师椅,旁边放上一碗酸梅汤,优哉游哉的闭目养神。
叶世昌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滴下,抬头望向那轮烈日,本忍不住想对那和尚骂上几句,可怎么也骂不出口,索性继续低头干活。
这时,一位头戴斗笠的灰衣人突然出现在普度的身边,低头行礼。
又对着田里劳作的北疆太上皇行了一礼。
“回来了,如何?边关城安置我们的人完成了?”
“是,师傅,把之前里里外外南宫硕的亲信都换了一遍,现在边关城已经实实在在是姓叶了,不过...”
“呵呵,让我猜猜,不过小南不准杀他们其中任何一人对吧。”
“是的,小王爷太过心善,也太过理想化,这利益相关,又有谁能保证他真正的姓叶呢。”
“无妨,未到终局,焉知生死,过于理想也不是不行,只有那么一点儿希望就可以了。”
“还有一件事,是关于京城的。”
“师兄放了那把剑出来了?”
“没错,那把剑一路向北而来,也许会对小王爷...”
普度哈哈一笑,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放声说道。
“我生于万佛,便注定永不落俗,闲时赏月,功成名立暂且能抛脑后,一朝饮酒,可高论好几个春秋,世道在艰难,江湖在险恶,也不敢向别人低头,我本欲向南,奈何胸中江水无处流,此番我只欲向北,清风明月,只存我一人心头。”
说完,普度看着忙碌的叶世昌,眼里满是欢喜。
“师兄已经放下一颗白子,正好与我黑子对立,甚好啊!”
普度端起酸梅汤,不等饮下,兴奋地对灰衣人说道。
“你继续跟着小南,只要那把剑不杀他,你无需动手帮忙,我保证那把剑不会对小南伤到一丝一毫。”
“是,师傅!”
灰衣人转身刚想走,普度却叫住他。
“不喝一碗酸梅汤解解乏再走?”
灰衣人这时才抬起了头,他瞎了一只眼睛,嘴巴也有一处刀痕,他望着田地里忙碌的叶世昌打趣道。
“王爷可能比我还需要多一点吧。”
说完,灰衣人便从刚才突然出现一样,转而消失不见。
“累死老子了!”
叶世昌终于爆发出来,从田里爬了出来,不顾满手污泥,一把抢过普度手中的酸梅汤,一饮而尽。
只听到几声咕噜咕噜的声音,末了,叶世昌大叫一声。
“爽!”
普度呵呵一笑,一身黑衣配上他的不太友善的长相,难得有一种云淡清风的模样。
“听到了?”
“嗯,我说你怎么还让沈涛跟着一南,这孩子最近挺辛苦的。”
“瞧你说的什么话,就你这做义父的心疼,我这做师父的就不心疼?那孩子也希望能保护好一南而已,随他吧,毕竟他从小就当一南是自己亲弟弟。”
叶世昌一屁股坐到太师椅上,答非所问道。
“酒鬼、道士、杀手、小宦官,这江湖中的四把剑齐名多年,到底他们谁才能排第一?”
普度淡然道。
“自然是小宦官。”
“嘿!你这秃驴,还真会给自己师侄脸上贴金,忒不要脸了。”
“可别忘了,称呼上他一直可是排在末尾。”
普度指着前方的田地说道。
“这种田从来都只有春天播种,秋季收获,可自从我来了后,用尽方法改良,现在无论哪个季节都可以播种,收获的日子也提前了不少,这才让我们北疆粮草丰硕。”
普度把头转向叶世昌认真地说道。
“道理其实是一样的,我这师侄和其他三位比较起来,境界上可能差一点,可是他有着无限可能,原因无他,他够年轻,今后迟早他会在我师兄之下,未来他也一定是江湖中独一无二的存在。”
叶世昌也颇为认真地问道。
“像他师父那样?甚至超过他?”
“很有可能。”
听到这个答案后,叶世昌反而有些高兴起来。
“这才有趣嘛,热血的事情就该年轻人去干,阴谋诡计就该让我们这些老家伙来。”
“我早说过王爷有大智慧。”
“这马屁再拍一次可就不香了。”
普度站在叶世昌旁,又给他倒上一碗酸梅汤递给他,望着北方淡然道。
“王爷,你还记得小南第一次杀人吗?”
叶世昌眯着眼睛,仿佛陷入那场让他改变自身立场的回忆。
那一年,王妃刚逝世不到三月,中原江湖一位拥有一流武夫境界的采花大盗,为了躲避追杀,逃到了北疆。
可这家伙到了北疆的地盘也不老实,居然跑到王府准备把叶一南身边的侍女糟蹋了。
但那一晚却被十岁的叶一南撞破。
说来也巧,当天叶世昌没在家里,去军营视察去了,老李头与普度也跟着去了,家里也没啥人。
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叶一南已经身受重伤,而那名采花大盗胸口中了一刀,当场毙命,那名侍女毫发无损,应该是被吓着了,哭得就跟个泪人似的在一旁蹲着。
叶一南没有哭没有闹,更没有大声狼狈地呼喊,躺在地上,用一种胜利者的眼神看着叶世昌。
仿佛在说,看到没,你不要我学武,我照样能杀人!
从那次以后,叶世昌再也没有管过他是不是要学武,连他姐姐背着他教他习武他再也不再过问。
从那时起,叶世昌就变了,看待天下的看法也跟着变了。
等伤养好后,叶世昌便派李天满为他的贴身奴仆,并问他,他当时为何不怕死。
叶一南却说。
“我不像父亲一样是位勇敢的将领,我也不像姐姐一样有那般高超的身手,我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我明白一个道理,娘亲教导过,假如遇事逃避,那往后的余生我将永远会逃避下去,丧失掉勇气去面对比昨晚更强大的敌人。”
“叶老头,我看不懂你们说的天下大局,也管不了什么千秋万代,我只知道那一晚,我不能退让!我不能屈服!我没北疆的血,但是有北疆的骨!我7岁的时候就和娘在城头为你们夹道欢迎,当我看到北疆军将士们的眼神的时候,我就知道--”
“我北疆不管生死,永远不降!”
“你个王八犊子!”
叶世昌嘴上这么说,可是十分欣慰地拍了拍小叶一南的头。
“所以啊!王爷,你说年轻人该有多重要啊!”
叶世昌从回忆中拉了回来,起身深吸了一口气。
“嗯!不错,闻着稻香的味道,整个身心都舒畅了不少。”
“不过,和尚,那晚的那把刀,应该是沈涛干的吧!”
“这,和尚我就不知道了。”
“切!你们万佛寺出来的,一个比一个心里脏得很,想敲出一句真话,还真够费劲,算了,不提了。”
普度突然想到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个黑色药丸给叶世昌。
“这玩意儿,你拿着,保证能让你重振雄风,江湖中这东西可值百金。”
“嘿!你这秃驴,居然敢变着法儿地嘲笑我,简直找打!”
说完,伸手要去打,可这手还没摸到黑衣僧人的衣角,便转了个方向,从他手里把那药丸给抢走了。
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往前走去。
“你们老叶家的人,哎~”
“怎么?”
“永远都这么口是心非。”
“我真打你了啊!”
“不说了,不说了。”
附近蝉鸣声渐浓,两人来到一辆马车前,马车内伸出一只纤纤玉手,叶世昌嘴角一笑,爬了上去。
他还不忘对身后的和尚说道。
“一切都是为了一南。”
“这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