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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我辈为何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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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图索团长尤其欣赏这种幽默感,他笑的很畅快,两位副团长和几个高阶骑士,更是笑的非常欢畅。

    他们仿佛忘记了,自己正在逃亡中。

    团长和高阶骑士们在享用美食,普通骑士们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他们的食物非常简单,是多数是自己随身携带的干饼子和肉干。

    运气好的骑士,从那些外出打猎的斥候那,弄到了一些肉汤,这个季节,在经历过几天的野外行军之后,能够喝到一点儿热汤,算得上是一种非常难得的享受。

    几头野猪,两头鹿,根本不够上万人分,能分到一点儿肉汤,那就是天大的人情。

    极少有人抱怨,因为忍耐,也是骑士们必须具备的一种品德。

    骑士团虽然不是正规的军队,但是他们的待遇比帝国军队的待遇还要好。

    坚定的信仰、崇高的荣誉感和骑士信条的约束,让骑士团成为巴隆帝国军纪最好的部队。

    任何一个骑士团,都是军纪严明的强军。

    其中在教廷十字星旗引导下的圣殿骑士团,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其他几个骑士团中,偶尔还会出现一些骑士,为了获得胜利,做出些有违骑士信条的举动。

    但是在圣殿骑士团中,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加图索团长看来,那些将自己的生命和所有荣誉,都献给父神的圣殿骑士,虽然武技精湛,战力超群,但是太过刻板,而且骄傲的要命。

    即使自己麾下的金色鸢尾花,总体实力已经超过圣殿骑士团,但是圣殿骑士团的莱因哈德团长,在见到自己的时候,脸上那种矜持的表情,分明就是把自己当做一个暴发户。

    每次看到莱因哈德骑士的那种表情,加图索团长就恨不得用链锤将对方的脸打爆。

    晚餐进行到了尾声,在兰帕德骑士面无表情的吐槽和一众高阶骑士们的欢笑声结束,众人散去。

    加图索团长就像是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骑士团的团长一样,意识到自己还处在敌人威胁之下,立即带着两位副团长,视察了整个小镇的防御工作。

    马匹被赶回了镇里,马鞍被重新装上,所有骑士都不得卸甲,要保证自己的武器就在手边,马匹就在附近,随时准备战斗。

    两个中队的骑士,被派到了镇子外的两座小山上,每个中队还加强了一个中队的骑士学徒。

    骑士学徒虽然叫做学徒,战斗力可一点儿也不弱,他们跟随自己的导师多年,早就成为了老兵,这些骑士学徒的能耐,不比杜根麾下血腥玛丽们差太多,所差的可能就是经验了。

    当然,骑士们是不会像血腥玛丽军团的士兵们一样没有下限的。

    镇子里堆放着不少建筑材料,都被加图索利用了起来,加固小镇并不坚固的围墙。

    骑士们经过连日的行军,还是戴甲行军,体力消耗极大,但是在双峰镇短暂的休息,让骑士们恢复了一部分的精神。

    当然被安排到镇外的两个中队,还是抱怨了一番。

    抱怨归抱怨,骑士们还是清楚占据这两个小山头,对己方是十分有利的,于是骑士们带领着学徒们,在山头上构筑了简单的防御工事。

    骑士作为巴隆帝国单兵战斗力的天花板,作为最高尚的一个兵种,熟练使用各种武器,是基本功。

    除了弩箭之外,骑士能够熟练的使用绝大多数武器,当然也包括火枪。

    狗锁式火枪,也算是骑士们的常备武器,只不过使用的机会不多,多数时候都是骑士学徒和侍从们在使用。

    射程尚可的狗锁式火枪,在两个小山头上,有可能收到奇效。

    同时,加图索派出了一个小队的骑士,带着自己的亲笔信,星夜赶往萨奇勒,要求萨奇勒派出军队和寄养辎重,前来增援自己。

    加图索团长已经打定主义,要在双峰镇据守,在敌人的防线内钉上一枚钉子,为将来的反攻早做打算。

    加图索团长在给萨奇勒的信中,要求萨奇勒尽可能的给自己支援,要求火炮等装备。

    加图索团长知道,只要萨奇勒的指挥官不是傻子,就一定不会拒绝自己,因为只要双峰镇还在自己的手上,东方人和萨里思丹人,就不会放开手脚,全力进攻萨奇勒。

    他们要是全力进攻萨奇勒,自己这一万多战力强横的骑兵,就可以将他们的补给线切断,甚至袭扰勒慕斯。

    加图索团长非常满意自己的战略眼光,他觉得自己这一步,算是将眼前这盘死棋盘活了。

    “只要萨奇勒派出两万步兵、一万骑兵、二十门六磅炮,再给我五天时间,我能将双峰镇打造成东方人的坟场,萨里思丹的寡妇们,会用眼泪记住双峰镇这个名字!”

    加图索团长骑着马,在镇外一座小山上,发出了豪言壮语。

    可是杨志清得理不饶人的性子,会给加图索留出五天时间?

    答案当然是不会。

    若是这个时候,侦察兵们还没有发现金色鸢尾花的踪迹,战后赵二河这个骑一师的侦查营长,铁定会被公孙杰赶到侦察兵学校回炉,让朱运铎好好的敲打一番。

    赵二河不负众望,早早就抓到了金色鸢尾花的尾巴,然后一路小心的跟着。

    加图索团长在安排了双峰镇的防务之后,就美美的洗了个澡,作为一个高贵的骑士,他还是非常注重自己的个人卫生的。

    洗过澡之后,加图索团长甚至享用了一点儿夜宵,然后躺在一张铺着稻草的床上,美美的进入了梦乡。

    加图索团长绝对想不到,双峰镇以东几十里外,四个轻骑兵团正在快速行进,午夜之前,就将抵达双峰镇。

    四个轻骑兵团身后十里,就跟着六个重骑兵团,一万两千名重骑兵。

    他们虽然速度慢一点,但是绝对不会太慢,轻骑兵抵达一个小时之后,重骑兵就会赶到。

    杨志清为了保险,甚至将自己手上仅有的两个步兵团派出一个,外加一个独立野战炮兵营。

    杨志清显然很想毕其功于一役,将巴隆远征军中的绝对主力,敌人最引以为傲的骑士团,敌人士气的脊梁骨彻底砸断。

    杨志清认为敌人一定会不断向南,按照他的想法,是以四个轻骑兵团不断袭扰对方,用火枪在骑士们的冲锋距离上消耗敌人,拖住敌人。

    给公孙杰创造决战的机会,最终由重骑兵的冲锋结束战斗。

    杨志清知道,这样的战术安排,肯定会让骑一师的六个重骑兵团遭受一定的伤亡,伤亡数量很可能会超过开战以来帝国陆军的伤亡总数。

    但是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公孙杰也知道这一点,不然公孙杰也不会在大战前夕心理产生变化。

    不过公孙杰已经将脑袋里那些想法都挥散了,战前迷茫踌躇,乃是为将者大忌。

    更何况他自己在行军的途中,已经想通了困扰自己的问题。

    为何而战?

    为国家而战!

    何为国家?

    无国,何来家?

    公孙杰不是文盲,作为一个出身与历史悠久家族的子弟,自幼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先贤有云,大丈夫当志存高远,胸中应有丘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公孙杰自认自己算得上是大丈夫,自幼也立志为国效力,从军以来,把军人的荣誉看的比生命还要重要。

    家族的荣誉固然重要,家族的血脉也需要延续,但是自从先帝起兵,家中先祖从龙之后,公孙家就将国家的利益,看得比家族利益更加重要了。

    公孙杰最终还是没有问军士们,他觉得军士们的答案,很可能会比自己的简单许多,也直接许多。

    保家卫国!

    每一个服兵役的军士,进入军队所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保家卫国!

    卫国便是保家!

    尤其是那些来自北方边境的军士,他们有很多人家里,都有人在抵御外敌的战争中殒命,也有家人被外敌屠杀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更加深入具体。

    公孙杰发现,自己这次心理上的变化,非但没让自己更加迷茫,甚至让自己的内心的信仰更加坚定了。

    自己的信仰,就是大夏。

    金龙旗啊,金龙旗所到之处,就是自己手里马槊和长刀所向。

    武定侯,传承了两百多年的爵位,是家族的荣耀。

    这是大夏的武定侯,家族的荣耀,终究是来自于大夏飘扬的金龙旗。

    若是没有那面飘扬的金龙旗,自己的家族,何来荣耀可言,自己,何来武定侯这个充满荣耀的爵位。

    公孙杰坐在马背上,顶盔掼甲,手持马槊,在自己麾下重骑兵行军队列边站定,头盔盔沿下,两道浓眉从微蹙,慢慢舒展开来。

    借着微弱的星光,公孙杰眯着眼睛,看着队列中的军士们,打着近卫骑兵第一师的战旗,从自己身边经过,后面的团旗、营旗、连旗纷至沓来。

    这就是底气,是大夏屹立于天下的底气。

    “我大夏如日东升,国力鼎盛,任何想要危害大夏的敌人,都将被我们击败!”

    “骑士又如何?骑士团又如何?精锐中的精锐,又如何?”

    “老子打的就是精锐。”

    “此战之后,天下当无人不知我公孙杰,乃是大夏武定侯!”

    “天下将无人不知我大夏重骑,冠绝当世!”

    “近卫骑兵第一师,冠绝当世!”

    此时的公孙杰,豪气冲天!

    此时的加图索,鼾声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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