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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无可奈何花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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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朝露和阳翰笙饭后散步经过中关村一小和中关村游泳池。一小正在进行偌大的改造工程,他们曾经共度六年时光的那座教学楼已经不见了,地下挖了硕大的地基,看来是要建设新楼。
两人不免觉得有些扫兴,索性不去试图说服门卫大爷放他们进去了,毕竟学校一点点大,总共只有两座教学楼外加一个操场。操场边缘种了一些白杨树,每到春天的时候会掉落像毛毛虫一样的穗状花序,而调皮的男孩子会把它们放到女孩子的抽屉或书包里,吓唬她们。
朝露第一次被吓的时候,正好是英语课,她一边看着老师在黑板上写板书一边掏文具,眼睛没往铅笔盒里扫,只摸到一把毛绒绒又扎扎的手感,吓得她当场惨叫出声,也令旁人一惊一乍。
待得弄清楚原委后,老师不知道是谁恶作剧,只能警告全班男生以后不准再做这样无聊的事情,同时也责骂了她一番,说她大惊小怪沉不住气。而班上的男孩子一个个都笑得打滚,到最后也没能破案找到罪魁祸首。
从前她没怀疑过阳翰笙—虽然他简直把她的铅笔盒当作自己的,但他在她心目中的高大上形象根深蒂固,实在不像这么幼稚的人。不过现在她知道了,男孩子的智商、年龄跟调皮是没有反比关系的。他们愿意的话,完全可以淘气一辈子。
比如郁楷这位做人通透且热爱撒心灵鸡汤的成年男子,照样在拍戏空档与人打打闹闹,跟小学生没啥本质性区别。阳翰笙也不一定比他强上多少,实际上谁知道呢,也许她一直高估他了?
想到这里,朝露忍不住埋怨道,“不知道为什么学校那么爱种白杨树,一小是这样,北大附也是这样,害得我一直避不开那些讨厌的毛毛虫花序。”
“那是因为杨树的好寓意啊,北京的学校里都种有杨树吧,人大附里也不少。”
“唔,似乎是这样,我有点忘了,杨树代表什么来着?”
“力争上游、顽强不息、坚韧不拔等等,适合在校的学生。”
朝露点点头,其实她知道白杨的寓意,刚刚故意问那些话只是想让他放松警惕,好方便她直击毫无防备的他,“话说,你有没有把杨树花放到同学的铅笔盒里过?”
“呃……”阳翰笙立刻想到他有一次手犯贱,在操场上完体育课后顺便送了她一串造型奇异的花朵,哪想到她反应如此激烈,引来全班同学和老师的瞩目。这种事情太不符合他的人设,他怎么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认领,难道她终于察觉到了是他?
朝露紧紧盯着阳翰笙的细微表情,一秒都不曾错过。果然,这么多年的律师训练没有白费,就是他!
“好啊,你……你竟然如此这般低级趣味!”她恨恨地道,“我真是错看你了。”
“我觉得挺好看的,手感也不错,”他欲盖弥彰地解释着,“都说借花献佛嘛,校园里刚好有这样的花,我是拿来答谢你的。”
“那你的品味可够清奇的了,”朝露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改明儿你上市成功,敲钟的时候我也送你一捧毛毛虫样的花,如何啊?”
阳翰笙想象了一下那副场景,估计可能会震撼到所有写财经报道的记者,于是乖乖认怂道,“那还是算了吧,当时年纪小见识少,如今想来它没有那么好看,手感也挺一般的。再说了,美国可没几棵杨树,到时候你还得从中国空运过去,白花冤枉钱。”
他们边说边走,等到步行至中关村游泳池时,朝露笑着说,“哇,这里倒是一点没变。不愧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你看那售票窗口,多古早的造型!”
“是有点,”阳翰笙透过铁栏杆往里面望去,“小时候每个暑假都会跑到这里来消磨时光,一泡就是半天。一般都是下午我先来,等爸爸下班后加入,然后游累了一起回家吃饭。”
“你爸爸还给我买过一次煎饼嘞,”朝露回忆道,“我对他印象深刻,真是一名美男子,一点也不像是你的爸爸。”
“喂,你这个话有歧义诶,”阳翰笙挑挑眉,“你是在夸他呢,还是在损我呢?”
“哈哈,不是那个意思啦,就是他真得看上去很年轻。”
“我爸妈结婚的早,生我也早,确实比咱们同学的家长年轻个十岁左右吧。他们其实是奉子成婚,”阳翰笙看到朝露惊愕到双眼圆睁、小嘴微张的样子不由得觉得好笑,他肯定地点点头,“没错,就是我,在他们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我就出生了。”
瓦特?阳爸爸阳妈妈这么时髦的嘛,在80年代中半便亲身试验了先上车后补票这件事?
她震撼到无以复加。他们在中关村一小班上的同学基本上都属于晚婚晚育号召下的产物—中关村当时荒得一批,住在这里的都是科研工作者。你懂的,经历过乡下插队通常耽误了几年才高考,等到读完硕士博士出来都是30好几的人啦。这时候才有余裕考虑生个娃什么的,朝露甚至有同学的父母是40岁左右才好不容易把他们生出来的。
难怪当时阳爸爸阳妈妈那么鹤立鸡群,不能怪其他家长颜值不够啊,实在是他们在年龄上就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
也难怪阳翰笙会那么早结婚,原来他家里有早婚早育的优秀传统。在出生率低下的现在,价值观180度大转弯,晚婚晚育不再值得提倡,反而早婚早孕才是国家迫切需要的啊!
说起结婚,她突然想到九年前在纽约求职时远远目睹的那一场婚礼,忍不住向他求证,“你当时结婚有在纽约操办婚礼吗?”
“咦,你怎么知道?”阳翰笙奇道,“女方的亲友都在纽约,所以我们在那里办了一场。”
“你该不会是2009年结的婚吧?”
“我们是在2008年大学毕业的时候注册结婚的,不过纽约那场婚礼确实是在第二年举办的,毕竟她家里有些名气,策划起来需要花不少时间。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我在2009年上法学院二年级的时候,因为参加律所秋季招聘会去过一次广场饭店,在当天的宴会厅活动公告栏里看到了跟你名字拼音相同的新郎名字。”
阳翰笙闻言后十分震惊,“婚礼的确是在广场饭店,难道……”
“那估计是同一天吧,你的名字并不是那么常见,”朝露低头颇为苦涩地笑笑,“想不到我们一度离得那么近。”
这世间大概真有缘分这一说的。
她曾经喜欢他那么久,从小学一年级第一眼见到他开始,直到很后来很后来,满心满眼都是他,根本装不下别人。她所有的密码里都有这六个数字,开始是为了把他的生日和自己的生日并列放在一起,偷偷摸摸地好像达成了某种隐秘的心愿。到了后来,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她会不假思索地使用这一串数字登陆邮件账户、前往银行的ATM机取钱、开家里的密码锁。
失联之后她用来思念他的时间比他们真正朝夕相处的六年还要长,甚至偶尔做梦也会梦到他,等到早上醒来发现一切只是梦后愈发感到怅然若失。
因为阳翰笙给她设置的天花板标准,她一路眼高于顶,直到26岁竟然都没有谈过恋爱。
这期间不是没有男生追求她,但是她提不起兴趣。倘若不是年过14百的刺激,让她觉得再这样下去她估计一辈子都要做不知恋爱滋味的老姑婆了,她可能还会在自己脑海里想象的那个世界中继续爱他。
在独自赴美留学的那段时间里,她一直暗自期盼着某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她和他会在美国重逢,上演一段不留任何遗憾的初恋故事。
谁知众里寻他千百度却始终不可得,而等到她已经淡忘他的存在时,他又突然从天而降重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纵使他是她开启海王生涯之前的那个独一无二,他来得也太晚了。
那天晚上,朝露和阳翰笙饭后散步经过中关村一小和中关村游泳池。一小正在进行偌大的改造工程,他们曾经共度六年时光的那座教学楼已经不见了,地下挖了硕大的地基,看来是要建设新楼。
两人不免觉得有些扫兴,索性不去试图说服门卫大爷放他们进去了,毕竟学校一点点大,总共只有两座教学楼外加一个操场。操场边缘种了一些白杨树,每到春天的时候会掉落像毛毛虫一样的穗状花序,而调皮的男孩子会把它们放到女孩子的抽屉或书包里,吓唬她们。
朝露第一次被吓的时候,正好是英语课,她一边看着老师在黑板上写板书一边掏文具,眼睛没往铅笔盒里扫,只摸到一把毛绒绒又扎扎的手感,吓得她当场惨叫出声,也令旁人一惊一乍。
待得弄清楚原委后,老师不知道是谁恶作剧,只能警告全班男生以后不准再做这样无聊的事情,同时也责骂了她一番,说她大惊小怪沉不住气。而班上的男孩子一个个都笑得打滚,到最后也没能破案找到罪魁祸首。
从前她没怀疑过阳翰笙—虽然他简直把她的铅笔盒当作自己的,但他在她心目中的高大上形象根深蒂固,实在不像这么幼稚的人。不过现在她知道了,男孩子的智商、年龄跟调皮是没有反比关系的。他们愿意的话,完全可以淘气一辈子。
比如郁楷这位做人通透且热爱撒心灵鸡汤的成年男子,照样在拍戏空档与人打打闹闹,跟小学生没啥本质性区别。阳翰笙也不一定比他强上多少,实际上谁知道呢,也许她一直高估他了?
想到这里,朝露忍不住埋怨道,“不知道为什么学校那么爱种白杨树,一小是这样,北大附也是这样,害得我一直避不开那些讨厌的毛毛虫花序。”
“那是因为杨树的好寓意啊,北京的学校里都种有杨树吧,人大附里也不少。”
“唔,似乎是这样,我有点忘了,杨树代表什么来着?”
“力争上游、顽强不息、坚韧不拔等等,适合在校的学生。”
朝露点点头,其实她知道白杨的寓意,刚刚故意问那些话只是想让他放松警惕,好方便她直击毫无防备的他,“话说,你有没有把杨树花放到同学的铅笔盒里过?”
“呃……”阳翰笙立刻想到他有一次手犯贱,在操场上完体育课后顺便送了她一串造型奇异的花朵,哪想到她反应如此激烈,引来全班同学和老师的瞩目。这种事情太不符合他的人设,他怎么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认领,难道她终于察觉到了是他?
朝露紧紧盯着阳翰笙的细微表情,一秒都不曾错过。果然,这么多年的律师训练没有白费,就是他!
“好啊,你……你竟然如此这般低级趣味!”她恨恨地道,“我真是错看你了。”
“我觉得挺好看的,手感也不错,”他欲盖弥彰地解释着,“都说借花献佛嘛,校园里刚好有这样的花,我是拿来答谢你的。”
“那你的品味可够清奇的了,”朝露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改明儿你上市成功,敲钟的时候我也送你一捧毛毛虫样的花,如何啊?”
阳翰笙想象了一下那副场景,估计可能会震撼到所有写财经报道的记者,于是乖乖认怂道,“那还是算了吧,当时年纪小见识少,如今想来它没有那么好看,手感也挺一般的。再说了,美国可没几棵杨树,到时候你还得从中国空运过去,白花冤枉钱。”
他们边说边走,等到步行至中关村游泳池时,朝露笑着说,“哇,这里倒是一点没变。不愧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你看那售票窗口,多古早的造型!”
“是有点,”阳翰笙透过铁栏杆往里面望去,“小时候每个暑假都会跑到这里来消磨时光,一泡就是半天。一般都是下午我先来,等爸爸下班后加入,然后游累了一起回家吃饭。”
“你爸爸还给我买过一次煎饼嘞,”朝露回忆道,“我对他印象深刻,真是一名美男子,一点也不像是你的爸爸。”
“喂,你这个话有歧义诶,”阳翰笙挑挑眉,“你是在夸他呢,还是在损我呢?”
“哈哈,不是那个意思啦,就是他真得看上去很年轻。”
“我爸妈结婚的早,生我也早,确实比咱们同学的家长年轻个十岁左右吧。他们其实是奉子成婚,”阳翰笙看到朝露惊愕到双眼圆睁、小嘴微张的样子不由得觉得好笑,他肯定地点点头,“没错,就是我,在他们还是大学生的时候我就出生了。”
瓦特?阳爸爸阳妈妈这么时髦的嘛,在80年代中半便亲身试验了先上车后补票这件事?
她震撼到无以复加。他们在中关村一小班上的同学基本上都属于晚婚晚育号召下的产物—中关村当时荒得一批,住在这里的都是科研工作者。你懂的,经历过乡下插队通常耽误了几年才高考,等到读完硕士博士出来都是30好几的人啦。这时候才有余裕考虑生个娃什么的,朝露甚至有同学的父母是40岁左右才好不容易把他们生出来的。
难怪当时阳爸爸阳妈妈那么鹤立鸡群,不能怪其他家长颜值不够啊,实在是他们在年龄上就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
也难怪阳翰笙会那么早结婚,原来他家里有早婚早育的优秀传统。在出生率低下的现在,价值观180度大转弯,晚婚晚育不再值得提倡,反而早婚早孕才是国家迫切需要的啊!
说起结婚,她突然想到九年前在纽约求职时远远目睹的那一场婚礼,忍不住向他求证,“你当时结婚有在纽约操办婚礼吗?”
“咦,你怎么知道?”阳翰笙奇道,“女方的亲友都在纽约,所以我们在那里办了一场。”
“你该不会是2009年结的婚吧?”
“我们是在2008年大学毕业的时候注册结婚的,不过纽约那场婚礼确实是在第二年举办的,毕竟她家里有些名气,策划起来需要花不少时间。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我在2009年上法学院二年级的时候,因为参加律所秋季招聘会去过一次广场饭店,在当天的宴会厅活动公告栏里看到了跟你名字拼音相同的新郎名字。”
阳翰笙闻言后十分震惊,“婚礼的确是在广场饭店,难道……”
“那估计是同一天吧,你的名字并不是那么常见,”朝露低头颇为苦涩地笑笑,“想不到我们一度离得那么近。”
这世间大概真有缘分这一说的。
她曾经喜欢他那么久,从小学一年级第一眼见到他开始,直到很后来很后来,满心满眼都是他,根本装不下别人。她所有的密码里都有这六个数字,开始是为了把他的生日和自己的生日并列放在一起,偷偷摸摸地好像达成了某种隐秘的心愿。到了后来,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她会不假思索地使用这一串数字登陆邮件账户、前往银行的ATM机取钱、开家里的密码锁。
失联之后她用来思念他的时间比他们真正朝夕相处的六年还要长,甚至偶尔做梦也会梦到他,等到早上醒来发现一切只是梦后愈发感到怅然若失。
因为阳翰笙给她设置的天花板标准,她一路眼高于顶,直到26岁竟然都没有谈过恋爱。
这期间不是没有男生追求她,但是她提不起兴趣。倘若不是年过14百的刺激,让她觉得再这样下去她估计一辈子都要做不知恋爱滋味的老姑婆了,她可能还会在自己脑海里想象的那个世界中继续爱他。
在独自赴美留学的那段时间里,她一直暗自期盼着某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之后,她和他会在美国重逢,上演一段不留任何遗憾的初恋故事。
谁知众里寻他千百度却始终不可得,而等到她已经淡忘他的存在时,他又突然从天而降重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纵使他是她开启海王生涯之前的那个独一无二,他来得也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