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做一回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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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我说错话了。兄弟,杀人不过头点地,我有眼不识泰山,求你高抬贵手。只要你放过我,让我干什么都行。”
“我问你洞房在哪儿?”
那人倒吸一口气:“你找洞房干什么?”
叶冲叹口气:“看来你还是不够清醒。”
他一把又将那人的脸按了下去,这一次直接把那人灌到饱,呛得他扯心扯肺的咳嗽,眼泪鼻涕也流了出来。
“我说,我说……洞房就在白云别墅……”
“废话,我还不知道在白云别墅,这里上百间房子,你是不是让我一个个去找。”
那小胡子男人只剩下半条命,尽管知道事关重大,但眼下保命要紧,只好一咬牙:“洞房就在西北暖春阁……”
叶冲露出几分暧昧笑意:“暖春阁?这名字好污。”
咵嚓!
他把那人的脑袋用力往下一按,这一次也不知用力多大力气,竟生生将硬陶瓷的小便池给磕碎了,那人歪在地上顿时没了动静,也不知是死是活。
叶冲来到洗手池前,把手洗了三遍,对着镜子整理下发型,这才没事人似的吹着口哨出了洗手间。
此时,偌大的宴会厅灯火辉煌,人们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服务员穿梭不断,水城鱼翅席流水价似的端来,一片热络景象。
海天谭家朋友遍天下,尽管天已经黑了,还是不断有远道而来的客人到场。
谭家出手阔绰,今天居然摆的是几十桌的流水席,客人们随到随坐,后厨几十个厨子轮流上灶,歇人不歇工。
海天谭家的气魄由此可见一斑,这样的豪门大家恐怕很难找出第二个了。
叶冲扫了一眼,转身出了宴会厅,来到外面寻了个僻静处,仰起头来看了看洒满繁星的天空,深深吸了一口空气,辨明了方向后径直朝西北方走去。
白云别墅历经几百年保存到现在,虽然很多地方经过修缮,但整体格局并没有变化。
上百间房子,几十进院子连成一片,就像一座巨大的迷宫,方向感稍差的人甚至都会迷路,好在叶冲并不是那种人。
渐渐的,喧嚣被他甩在身后,越向深处走去越是安静,好在一路上并没遇到什么麻烦,远远便看到一座明亮的阁楼。
近了,只见墙壁都是用红漆及银殊桐油髹饰的,洞房门前吊着一盏双喜字大宫灯,鎏金色的大红门上有粘金沥粉的双喜字,门的上方是一个斗大的“寿”字,门旁墙上一长幅对联直落地面:月下花前十分美满,人间天上一样团圆。
东侧过道里各竖立一座大红镶金色木影壁,叶冲穿过那条过道便来到阁楼前。
庭院寂寂,花香浮动。
阁楼的门敞着,他一步跨进去,踩着铺着红毯的木质楼梯一步步向楼上走去。
来到楼上,透过水晶珠帘,只见洞房内金玉珍宝,富丽堂皇。
正中一座通连大炕,炕两边为紫檀雕龙凤,炕几上有瓷瓶、宝器等陈设,炕前左边长几上陈设一对双喜桌灯。
西北角安放着龙凤喜床,喜床上铺着厚厚实实的红缎龙凤双喜字大炕褥,床上用品有明黄缎和朱红彩缎的喜被、喜枕,其图案优美,绣工精细,富贵无比。
床里墙上挂有一幅喜庆对联,正中是一幅牡丹花卉图,靠墙放着一对百宝如意柜……
这样的陈设就算放在古代都是一等一的奢侈,更何况到了现在随便挑出一样都是古董,看来谭天酬那老家伙真是为了儿子的婚礼下了血本。
当然,他最关注的还是暖床上静静坐着的新娘子。
她穿着一身绣凤的红装,头上戴着盖头,两只雪白的小手紧紧捏在一起,半低着头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烛火摇曳之下,空气中满满都是让人情不自禁的味道,渐渐的叶冲竟然痴了。
咕嘟!
他情不自禁的咽了一下喉咙。
难怪古人常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乃是人生快事,单单是一个洞房,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无懈可击,将新婚之夜那种紧张、娇羞、神秘烘托得淋漓尽致。
叶冲忽然冒出一个邪恶的想法,今晚他想做一回新郎!
自从与柳青依那种美艳人妻有染,特别是今天知道她的老公居然是林沐风,他突然对给别人戴绿帽这种事上瘾了。
都说色胆包天,但一般人往往有贼心没贼胆,叶冲是贼心色胆都不缺,事实上他不光有一颗色胆,还有一颗天不怕地不怕的牛胆,反正林沐风已经无辜躺枪,又何必介意再多一个谭耀宗呢。
更何况眼前的这个女人着实让他又爱又恨,那天还一本正经的要做他的女人,转眼间居然就要嫁给别人。
想到这儿,叶冲一股火冲了上来,随手一把“咣当”一声甩闭了房门。
红烛之下,他的脸已经变成赤色,他本打算一上来先揪住这个认贼作父的女人质问一番,但是现在看来那些都没什么意思,很多事情嘴巴是说不清楚的,既然嘴巴说不清楚还不如不说。
他一边走过去一边解开领口,来到女人面前站定,掰了掰手腕,摇了摇脖子,嘴角浮起一丝复杂的笑意。
新娘尽管坐在那里没有动弹,但她显然早就听到了动静,身子一震,两只小手反复纠缠在一起,更明显衬托出她内心的一丝紧张和不安。
叶冲邪魅的笑了,看样子她十有八九把自己当成了新郎,试想有谁能有他这么大的色胆,居然敢冒充新郎来沾谭家媳妇的便宜。
由此也可以想见,为什么偌大的暖春阁早早便只留下新娘一个人,甚至连一个保镖和喜婆都没留下。
可谭家偏偏打破脑袋也想不到,这世上真就有这么一个色胆包天的男人,而且他偏偏就来了。
他既然来了,就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痕迹,痕迹一定要留在美丽的新娘身上。
这,就是他做人做事的风格,至少今晚是这样的。
“不不不,我说错话了。兄弟,杀人不过头点地,我有眼不识泰山,求你高抬贵手。只要你放过我,让我干什么都行。”
“我问你洞房在哪儿?”
那人倒吸一口气:“你找洞房干什么?”
叶冲叹口气:“看来你还是不够清醒。”
他一把又将那人的脸按了下去,这一次直接把那人灌到饱,呛得他扯心扯肺的咳嗽,眼泪鼻涕也流了出来。
“我说,我说……洞房就在白云别墅……”
“废话,我还不知道在白云别墅,这里上百间房子,你是不是让我一个个去找。”
那小胡子男人只剩下半条命,尽管知道事关重大,但眼下保命要紧,只好一咬牙:“洞房就在西北暖春阁……”
叶冲露出几分暧昧笑意:“暖春阁?这名字好污。”
咵嚓!
他把那人的脑袋用力往下一按,这一次也不知用力多大力气,竟生生将硬陶瓷的小便池给磕碎了,那人歪在地上顿时没了动静,也不知是死是活。
叶冲来到洗手池前,把手洗了三遍,对着镜子整理下发型,这才没事人似的吹着口哨出了洗手间。
此时,偌大的宴会厅灯火辉煌,人们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服务员穿梭不断,水城鱼翅席流水价似的端来,一片热络景象。
海天谭家朋友遍天下,尽管天已经黑了,还是不断有远道而来的客人到场。
谭家出手阔绰,今天居然摆的是几十桌的流水席,客人们随到随坐,后厨几十个厨子轮流上灶,歇人不歇工。
海天谭家的气魄由此可见一斑,这样的豪门大家恐怕很难找出第二个了。
叶冲扫了一眼,转身出了宴会厅,来到外面寻了个僻静处,仰起头来看了看洒满繁星的天空,深深吸了一口空气,辨明了方向后径直朝西北方走去。
白云别墅历经几百年保存到现在,虽然很多地方经过修缮,但整体格局并没有变化。
上百间房子,几十进院子连成一片,就像一座巨大的迷宫,方向感稍差的人甚至都会迷路,好在叶冲并不是那种人。
渐渐的,喧嚣被他甩在身后,越向深处走去越是安静,好在一路上并没遇到什么麻烦,远远便看到一座明亮的阁楼。
近了,只见墙壁都是用红漆及银殊桐油髹饰的,洞房门前吊着一盏双喜字大宫灯,鎏金色的大红门上有粘金沥粉的双喜字,门的上方是一个斗大的“寿”字,门旁墙上一长幅对联直落地面:月下花前十分美满,人间天上一样团圆。
东侧过道里各竖立一座大红镶金色木影壁,叶冲穿过那条过道便来到阁楼前。
庭院寂寂,花香浮动。
阁楼的门敞着,他一步跨进去,踩着铺着红毯的木质楼梯一步步向楼上走去。
来到楼上,透过水晶珠帘,只见洞房内金玉珍宝,富丽堂皇。
正中一座通连大炕,炕两边为紫檀雕龙凤,炕几上有瓷瓶、宝器等陈设,炕前左边长几上陈设一对双喜桌灯。
西北角安放着龙凤喜床,喜床上铺着厚厚实实的红缎龙凤双喜字大炕褥,床上用品有明黄缎和朱红彩缎的喜被、喜枕,其图案优美,绣工精细,富贵无比。
床里墙上挂有一幅喜庆对联,正中是一幅牡丹花卉图,靠墙放着一对百宝如意柜……
这样的陈设就算放在古代都是一等一的奢侈,更何况到了现在随便挑出一样都是古董,看来谭天酬那老家伙真是为了儿子的婚礼下了血本。
当然,他最关注的还是暖床上静静坐着的新娘子。
她穿着一身绣凤的红装,头上戴着盖头,两只雪白的小手紧紧捏在一起,半低着头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烛火摇曳之下,空气中满满都是让人情不自禁的味道,渐渐的叶冲竟然痴了。
咕嘟!
他情不自禁的咽了一下喉咙。
难怪古人常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乃是人生快事,单单是一个洞房,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无懈可击,将新婚之夜那种紧张、娇羞、神秘烘托得淋漓尽致。
叶冲忽然冒出一个邪恶的想法,今晚他想做一回新郎!
自从与柳青依那种美艳人妻有染,特别是今天知道她的老公居然是林沐风,他突然对给别人戴绿帽这种事上瘾了。
都说色胆包天,但一般人往往有贼心没贼胆,叶冲是贼心色胆都不缺,事实上他不光有一颗色胆,还有一颗天不怕地不怕的牛胆,反正林沐风已经无辜躺枪,又何必介意再多一个谭耀宗呢。
更何况眼前的这个女人着实让他又爱又恨,那天还一本正经的要做他的女人,转眼间居然就要嫁给别人。
想到这儿,叶冲一股火冲了上来,随手一把“咣当”一声甩闭了房门。
红烛之下,他的脸已经变成赤色,他本打算一上来先揪住这个认贼作父的女人质问一番,但是现在看来那些都没什么意思,很多事情嘴巴是说不清楚的,既然嘴巴说不清楚还不如不说。
他一边走过去一边解开领口,来到女人面前站定,掰了掰手腕,摇了摇脖子,嘴角浮起一丝复杂的笑意。
新娘尽管坐在那里没有动弹,但她显然早就听到了动静,身子一震,两只小手反复纠缠在一起,更明显衬托出她内心的一丝紧张和不安。
叶冲邪魅的笑了,看样子她十有八九把自己当成了新郎,试想有谁能有他这么大的色胆,居然敢冒充新郎来沾谭家媳妇的便宜。
由此也可以想见,为什么偌大的暖春阁早早便只留下新娘一个人,甚至连一个保镖和喜婆都没留下。
可谭家偏偏打破脑袋也想不到,这世上真就有这么一个色胆包天的男人,而且他偏偏就来了。
他既然来了,就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痕迹,痕迹一定要留在美丽的新娘身上。
这,就是他做人做事的风格,至少今晚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