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陌生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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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今天早晨,艾伦发现牧场里的好几匹马都生病了,忧心忡忡的艾伦一直在观察病马的情况。
而原本布鲁克夫人在世时牧场有六位工人的,可罗丝太太以工人偷懒不干活,牧场不能养闲人为由,将其中的四个都赶走了。
现在牧场只剩下两个工人和艾伦了,要照顾上百匹马,本就十分费劲,现在马儿又生病了,自然是分身乏术。
我很高兴自己过来送饭,不然艾伦一定会饿着肚子干活儿的。
“库尔斯先生和希尔先生上哪儿去了?”
“我让他们先回去了,不能让工人饿着肚子干活儿。”艾伦头也不抬边工作边说。
艾伦总是这么好心!经过几年的相处,我早把这个善良勤劳的小伙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哥哥,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和精神寄托!
我们两兄妹一起给病马喂完药,艾伦打开篮子,惊讶地叫道:“哈,今天是怎么回事,居然还有馅饼吗?”
“谁说不是呢,可惜今天库尔斯先生和希尔先生不在,没人能看到罗丝太太的好心了!”
我和艾伦相视而笑,他三两口将面包和稀粥吃完,将馅饼推到了我的面前。我太了解这个少年了,我要是不吃他是绝不肯罢休的。于是迫于他坚定且毫不动摇的意志,我被迫分享了属于他的一块馅饼。
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们兄妹相处的时间并不多,白天两个人都有忙不完的工作,而晚上,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躯迫不及等地投入睡眠。
因此我很珍惜和哥哥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但世界上的事就是如此,越不想离去的时候就越会担心时间过得太快。在我看来几乎是眨眼间,我就不得不回去了。
离开牧场,前往格斯兰德的路上,我已失去了来时那种迫切、雀跃的心情,我的脚步变得迟缓沉重,失去了之前的轻盈。多希望这条路变得更长一点啊,哪怕因此我的身体会更加疲累,也甘之如怡。
正当我边走边看着一丛长着宽大肥厚的绿叶植物时,耳边传来“哒哒,哒哒”的声音,这在空旷寂静的原野里显得十分突兀。
毫无疑问,这是马蹄声,人类在这种时候通常会寻找声音来源,我也不例外。很快我就发现在自己身后的小路上,几个黑点正飞奔而来,越来越近。
我侧身停留在路边,这种事很寻常,根本不值得过分关心。我只需要静静地等待,让马队先过去就行了,因此我甚至没有多望上一眼。
我听着耳畔传来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只等着他们与我擦身而过就好继续赶路,但马队突然停住了。
这使我不得不抬头望去,入眼的是三匹骏马,毫无疑问,我的经验告诉我,这三匹都是难得的好马,它们健壮,骏美,且充满力量,更重要的是它们都是纯种好马。
三匹骏马中最中间的那匹枣红色的马,在它的额间有一块白色的斑点,尤其醒目,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枣红马的主人和他的马一样引人注目,我相信哪怕这里同时站着成千上万人,你一眼望去,目光也会第一时间情不自禁地落到他的身上。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五官深刻、轮廓分明,他神情严肃,显得严厉而冷峻。尽管他有着如象牙般光滑洁白的皮肤以及宽阔的额头,和高挺优美的希腊式鼻子,但他的黑眼睛中迸射出的深遂如古井的眼神,可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应该具有的。
他独特的黑发黑眼让我想到了久违的故土,不过他深刻的轮廓可不是东方人所能拥有的。
“嗨,小姑娘,你好!”听到有人说话,我将目光从枣红马儿身上移到右边骑着一匹棕马的人身上。
他看上去二十出头的样子,衣着考究,看起来完全是一位绅士。但他不像一般的绅士那样严肃,而是眼含笑意,很容易让看到的人产生亲切感。但我确信,自己以前从未曾见过此人。
“您好,先生!”我行了个屈膝礼,经过几年的磨历,我早已经能够很好地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并能熟练地运用当地的礼仪了。
“能告诉我们,博顿庄园是从这儿走吗?”
“非常抱歉先生,博顿庄园应该从另一条路走。就在长着一棵很大的橡树的路口,左手边那条路。”
“哈,怎么样伙计?我说过这条路是错的!”红马男子左边的人得意地笑道。这位先生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头发和眼珠都是棕色的。
这两人互相打趣的时候,骑枣红马的男子始终一声不吭,只是用他那淡漠的、不掺杂丝毫感情的而又仿佛能看透一切的眼睛迅速地打量了我一眼,然后便看向他的两位同伴。
我认为自己没有继续听下去的必要,他们问了一个问题,而我回答了一个问题,仅此而已,于是我继续赶路。
回到家的时候,布鲁克先生和杰克不知道又上哪儿闲晃去了,莉莉斜躺在沙发上冲她母亲撒娇:“哦,妈妈,这太无聊了。我但愿马上能有一场舞会,那样我就可以尽情地跳舞玩乐啦!”
“亲爱的甜心,你一旦参加舞会,就一定会是舞会上的王后。我相信,没有人能在你超凡的魅力下逃脱的,没有人!”
然后母女俩得意洋洋地大声笑了起来,罗丝太太一看见我进来,脸上的笑容潮水般迅速褪去,她的双眉紧紧地皱着,眼睛瞪得让人担心随时会脱眶而出。
“什么?你这懒丫头居然才回来吗?让我来看看,玻璃都擦干净了吗?衣服都洗好了吗?哦,天哪,你看看,这沙发上居然有一块污渍,我不明白你的眉毛下面的器官是干什么用的,这么明显的污渍你居然看不见……”
我前世所受的教育就是:无论长辈说什么都不能反驳,质疑长辈可是大逆不道!但是在格斯兰德生活了八年,我身上同时又具备了英格兰人率直冲动的特性。
前世今生两种截然不同的个性特点,在我身上结合后,变成了一种全新的、矛盾的性格特点。
那就是前一秒我还在忍耐,下一秒(一旦触及到我的底线)可能突然就会爆发,就像火山那样。
原来今天早晨,艾伦发现牧场里的好几匹马都生病了,忧心忡忡的艾伦一直在观察病马的情况。
而原本布鲁克夫人在世时牧场有六位工人的,可罗丝太太以工人偷懒不干活,牧场不能养闲人为由,将其中的四个都赶走了。
现在牧场只剩下两个工人和艾伦了,要照顾上百匹马,本就十分费劲,现在马儿又生病了,自然是分身乏术。
我很高兴自己过来送饭,不然艾伦一定会饿着肚子干活儿的。
“库尔斯先生和希尔先生上哪儿去了?”
“我让他们先回去了,不能让工人饿着肚子干活儿。”艾伦头也不抬边工作边说。
艾伦总是这么好心!经过几年的相处,我早把这个善良勤劳的小伙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哥哥,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和精神寄托!
我们两兄妹一起给病马喂完药,艾伦打开篮子,惊讶地叫道:“哈,今天是怎么回事,居然还有馅饼吗?”
“谁说不是呢,可惜今天库尔斯先生和希尔先生不在,没人能看到罗丝太太的好心了!”
我和艾伦相视而笑,他三两口将面包和稀粥吃完,将馅饼推到了我的面前。我太了解这个少年了,我要是不吃他是绝不肯罢休的。于是迫于他坚定且毫不动摇的意志,我被迫分享了属于他的一块馅饼。
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我们兄妹相处的时间并不多,白天两个人都有忙不完的工作,而晚上,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躯迫不及等地投入睡眠。
因此我很珍惜和哥哥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但世界上的事就是如此,越不想离去的时候就越会担心时间过得太快。在我看来几乎是眨眼间,我就不得不回去了。
离开牧场,前往格斯兰德的路上,我已失去了来时那种迫切、雀跃的心情,我的脚步变得迟缓沉重,失去了之前的轻盈。多希望这条路变得更长一点啊,哪怕因此我的身体会更加疲累,也甘之如怡。
正当我边走边看着一丛长着宽大肥厚的绿叶植物时,耳边传来“哒哒,哒哒”的声音,这在空旷寂静的原野里显得十分突兀。
毫无疑问,这是马蹄声,人类在这种时候通常会寻找声音来源,我也不例外。很快我就发现在自己身后的小路上,几个黑点正飞奔而来,越来越近。
我侧身停留在路边,这种事很寻常,根本不值得过分关心。我只需要静静地等待,让马队先过去就行了,因此我甚至没有多望上一眼。
我听着耳畔传来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只等着他们与我擦身而过就好继续赶路,但马队突然停住了。
这使我不得不抬头望去,入眼的是三匹骏马,毫无疑问,我的经验告诉我,这三匹都是难得的好马,它们健壮,骏美,且充满力量,更重要的是它们都是纯种好马。
三匹骏马中最中间的那匹枣红色的马,在它的额间有一块白色的斑点,尤其醒目,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枣红马的主人和他的马一样引人注目,我相信哪怕这里同时站着成千上万人,你一眼望去,目光也会第一时间情不自禁地落到他的身上。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五官深刻、轮廓分明,他神情严肃,显得严厉而冷峻。尽管他有着如象牙般光滑洁白的皮肤以及宽阔的额头,和高挺优美的希腊式鼻子,但他的黑眼睛中迸射出的深遂如古井的眼神,可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应该具有的。
他独特的黑发黑眼让我想到了久违的故土,不过他深刻的轮廓可不是东方人所能拥有的。
“嗨,小姑娘,你好!”听到有人说话,我将目光从枣红马儿身上移到右边骑着一匹棕马的人身上。
他看上去二十出头的样子,衣着考究,看起来完全是一位绅士。但他不像一般的绅士那样严肃,而是眼含笑意,很容易让看到的人产生亲切感。但我确信,自己以前从未曾见过此人。
“您好,先生!”我行了个屈膝礼,经过几年的磨历,我早已经能够很好地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并能熟练地运用当地的礼仪了。
“能告诉我们,博顿庄园是从这儿走吗?”
“非常抱歉先生,博顿庄园应该从另一条路走。就在长着一棵很大的橡树的路口,左手边那条路。”
“哈,怎么样伙计?我说过这条路是错的!”红马男子左边的人得意地笑道。这位先生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头发和眼珠都是棕色的。
这两人互相打趣的时候,骑枣红马的男子始终一声不吭,只是用他那淡漠的、不掺杂丝毫感情的而又仿佛能看透一切的眼睛迅速地打量了我一眼,然后便看向他的两位同伴。
我认为自己没有继续听下去的必要,他们问了一个问题,而我回答了一个问题,仅此而已,于是我继续赶路。
回到家的时候,布鲁克先生和杰克不知道又上哪儿闲晃去了,莉莉斜躺在沙发上冲她母亲撒娇:“哦,妈妈,这太无聊了。我但愿马上能有一场舞会,那样我就可以尽情地跳舞玩乐啦!”
“亲爱的甜心,你一旦参加舞会,就一定会是舞会上的王后。我相信,没有人能在你超凡的魅力下逃脱的,没有人!”
然后母女俩得意洋洋地大声笑了起来,罗丝太太一看见我进来,脸上的笑容潮水般迅速褪去,她的双眉紧紧地皱着,眼睛瞪得让人担心随时会脱眶而出。
“什么?你这懒丫头居然才回来吗?让我来看看,玻璃都擦干净了吗?衣服都洗好了吗?哦,天哪,你看看,这沙发上居然有一块污渍,我不明白你的眉毛下面的器官是干什么用的,这么明显的污渍你居然看不见……”
我前世所受的教育就是:无论长辈说什么都不能反驳,质疑长辈可是大逆不道!但是在格斯兰德生活了八年,我身上同时又具备了英格兰人率直冲动的特性。
前世今生两种截然不同的个性特点,在我身上结合后,变成了一种全新的、矛盾的性格特点。
那就是前一秒我还在忍耐,下一秒(一旦触及到我的底线)可能突然就会爆发,就像火山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