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流氓这种职业,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很普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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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地处神州浩土的南方,从来不及中土繁华,但却自有独特渊源……”
漫步在冷清的小道上,九尾天狐小白,却显得格外高兴,兴致勃勃的向着叶凡介绍着南疆的一切:“现在天下人都知道,南疆这里,一共有五族并立,一同住在这片土地之上。但实际上,在许久许久之前,苗、黎、壮、土、高山五族,其实乃是同一支古族,名叫”巫族“的。”
在她身旁,叶凡颇为无奈的笑了笑,心中不禁有些感慨,若非自己对南疆实在一知半解,叶凡绝对不会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与小白一同来到南疆。
要知道,听着一个被囚禁了几百年的家伙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即使对方是一位美得不像话的女子。
一切还要回到三个月前。
当日,叶凡从玄火坛之中救出小白,与她约定时间,打算前往南疆,探一探那位“兽神”。而现在,二人正是前往天水寨的路上。
见小白仍在自顾自的说着,像是打算说个三天三夜的样子,叶凡不得不硬着头皮打断了她,好奇道:“走了这么久,距离你说的那个‘七里峒’,还有多远?”
“七里峒是南疆苗族最大的聚居之地,根据我的印象,此地过去二十里,是个各族杂居的热闹所在,名唤‘天水寨’,从那里向南有一条险恶小径,就是通往苗人的七里峒的道路。”
说到这,小白轻轻苦笑一声,美目中流露一丝感伤,道:“不过我是不知道,这三百年来,南疆这里的局势有没有什么其他变化。”
或许是触动了某些伤心事,接下来的途中,小白不住地打量着沿途的山水,像是在回忆着过往,也总算让叶凡松了口气,暗暗祈祷天水寨能够早一点赶到。
天色渐渐暗下来、接近黄昏的时候,二人终于走进了天水寨。
天水寨虽然有一个“寨”字,但却是建在一片宽敞的平地之上,东南西北都有一条道路出寨,与叶凡记忆中那些建立在山头的山寨不同。
据小白路上解释,此处原本是土族所建,原址也并不在此处,而是在西面不远的一处山上,因山头一道清泉,所以称呼为天水寨。
只是后来四族接壤,人口越来越多,此地反而变成了人口杂居之地。
而往来商旅渐渐增多,再住在山上,一来地方狭小,居住不便,二来来往也颇为困难,纵然南疆这里的百姓普遍比中土人氏身强体健,却也不会有人愿意天天爬山锻炼身体的。
由此逐渐有人开始迁到山下居住,由少变多,日久之后,整个山寨中的人渐渐都迁移下来,随着四族贸易兴盛,往来商旅更加频繁,规模也日渐扩大。至于原本山头上的那个山寨,便日渐荒废,只有天水寨这个名称,却是一直保留了下来。
此刻天色刚刚变暗,街上行人依然还有许多,来来往往,周围嘈杂一片,各族语言不时响起,与刚才来时古道上的冷清截然不同。
不得不承认,小白化为人形的样子的确很美,即使是叶凡曾经见过的师妃暄、石青璇几女,也稍稍逊色了几分。
这种美貌,仿佛浸透到了骨子里,一颦一笑,无不有让人倾醉的韵味,就连同为狐族的三尾妖狐,似乎也欠缺了时光的沉淀。
与美同行,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不过,对叶凡来说,若是能够少一些麻烦的话,他倒是很乐意这样一直走下去。
只可惜,老天似乎并未听到他的心声。
很快,随着二人不断深入天水寨,因为小白的容貌而引发的骚动越来越明显,即使叶凡刻意的释放出自身的气息,但也难免遇到几个精虫上脑,不知死活的人。
人群中走出三人,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穿着普通的南疆服饰,高大,粗鲁,虎背熊腰,用着一种毫不掩饰的淫邪眼神,色眯眯的打量着小白。
“小妹妹,跟哥哥走,保证带你吃香喝辣的……”
“咯咯。”
回应他的,是小白的娇笑,一双明眸之中眼波如水,似要流出来一般。只见她先是打量了三人几眼,戏谑道:“听上去不错,不过,我可是有相公的人了,怎么办?”
说着,她便退后两步,一手拉着叶凡的胳膊,示意自己先前并非胡言乱语。
人群哗然,而三人的脸色,顿时变得比锅底还要黑,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就能听出小白这话里赤果果的调戏,这也难怪,换做任何一个女子,面对这种情况,也不会给这三人什么好脸色。
而旁边叶凡也只能无奈的摊了摊手,默认了小白这种祸水东引的做法。
而三人也不笨,相互对视一眼后,很快做出了决断。
先解决了这小子!
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作风,“拳头里出老婆”这句南疆谚语,千百年过后依然生机勃勃,为南疆民众所奉行。
很可惜,他们遇到了铁板。
“砰,砰,砰!”
一连三声,顿时三人以来时还要迅猛的速度,倒飞了出去,落在了墙角。这一下,周围人看向叶凡的眼神,彻底的变了。
强者为尊!
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铁则,即使是十分排外的南疆,也是十分尊重强者的,在见识到叶凡的实力之后,原本不少打着类似于三人一样心思的人,纷纷打消了念头,一溜烟的跑开了。
“走吧,先找一个地方住下来,明日继续出发。”像是随手拍飞三只苍蝇一样拍飞三人后,叶凡神色不变,转头看向小白,一点也没因先前的事情而有任何的恼怒。
“嗯。”
小白点点头,刚才的事情无二人都不过是将其当作一个调剂,并未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对于一头狮子来说,他绝对不会因为几只蹦蹦跳跳的蝼蚁而生气,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配,能引起他们喜怒的,只有同等级的人物。
旋即,小白凑到叶凡面前,嫣然一笑,道:“你看我被关了三百年,原来还不算老吧?”
“你不说我还没发现,”
闻言,叶凡仔细的打量着小白那张巧笑倩兮的脸,煞有介事的说道:“原来小白你已经是一千多岁的人了啊!那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老婆婆?”
“去死!”
回应叶凡的,是小白的一记粉拳,二人笑闹着来到了不远处的客栈。
原本,苗疆一带其实是并没有什么客栈的,只是在与中原通商之后,受到中土商人的影响,久而久之,也就有了客栈。
不过,比起中原那堪称雕栏玉砌,精致到了极点的客栈相比,这座叫做“天水客栈”的地方,真是简陋得不能再简陋。
好在无论是叶凡,还是小白,都不是那种很注重享受的人。第二天一早,二人便离开了客栈,继续这趟南疆之行。
(未完待续。)
“南疆地处神州浩土的南方,从来不及中土繁华,但却自有独特渊源……”
漫步在冷清的小道上,九尾天狐小白,却显得格外高兴,兴致勃勃的向着叶凡介绍着南疆的一切:“现在天下人都知道,南疆这里,一共有五族并立,一同住在这片土地之上。但实际上,在许久许久之前,苗、黎、壮、土、高山五族,其实乃是同一支古族,名叫”巫族“的。”
在她身旁,叶凡颇为无奈的笑了笑,心中不禁有些感慨,若非自己对南疆实在一知半解,叶凡绝对不会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与小白一同来到南疆。
要知道,听着一个被囚禁了几百年的家伙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即使对方是一位美得不像话的女子。
一切还要回到三个月前。
当日,叶凡从玄火坛之中救出小白,与她约定时间,打算前往南疆,探一探那位“兽神”。而现在,二人正是前往天水寨的路上。
见小白仍在自顾自的说着,像是打算说个三天三夜的样子,叶凡不得不硬着头皮打断了她,好奇道:“走了这么久,距离你说的那个‘七里峒’,还有多远?”
“七里峒是南疆苗族最大的聚居之地,根据我的印象,此地过去二十里,是个各族杂居的热闹所在,名唤‘天水寨’,从那里向南有一条险恶小径,就是通往苗人的七里峒的道路。”
说到这,小白轻轻苦笑一声,美目中流露一丝感伤,道:“不过我是不知道,这三百年来,南疆这里的局势有没有什么其他变化。”
或许是触动了某些伤心事,接下来的途中,小白不住地打量着沿途的山水,像是在回忆着过往,也总算让叶凡松了口气,暗暗祈祷天水寨能够早一点赶到。
天色渐渐暗下来、接近黄昏的时候,二人终于走进了天水寨。
天水寨虽然有一个“寨”字,但却是建在一片宽敞的平地之上,东南西北都有一条道路出寨,与叶凡记忆中那些建立在山头的山寨不同。
据小白路上解释,此处原本是土族所建,原址也并不在此处,而是在西面不远的一处山上,因山头一道清泉,所以称呼为天水寨。
只是后来四族接壤,人口越来越多,此地反而变成了人口杂居之地。
而往来商旅渐渐增多,再住在山上,一来地方狭小,居住不便,二来来往也颇为困难,纵然南疆这里的百姓普遍比中土人氏身强体健,却也不会有人愿意天天爬山锻炼身体的。
由此逐渐有人开始迁到山下居住,由少变多,日久之后,整个山寨中的人渐渐都迁移下来,随着四族贸易兴盛,往来商旅更加频繁,规模也日渐扩大。至于原本山头上的那个山寨,便日渐荒废,只有天水寨这个名称,却是一直保留了下来。
此刻天色刚刚变暗,街上行人依然还有许多,来来往往,周围嘈杂一片,各族语言不时响起,与刚才来时古道上的冷清截然不同。
不得不承认,小白化为人形的样子的确很美,即使是叶凡曾经见过的师妃暄、石青璇几女,也稍稍逊色了几分。
这种美貌,仿佛浸透到了骨子里,一颦一笑,无不有让人倾醉的韵味,就连同为狐族的三尾妖狐,似乎也欠缺了时光的沉淀。
与美同行,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不过,对叶凡来说,若是能够少一些麻烦的话,他倒是很乐意这样一直走下去。
只可惜,老天似乎并未听到他的心声。
很快,随着二人不断深入天水寨,因为小白的容貌而引发的骚动越来越明显,即使叶凡刻意的释放出自身的气息,但也难免遇到几个精虫上脑,不知死活的人。
人群中走出三人,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穿着普通的南疆服饰,高大,粗鲁,虎背熊腰,用着一种毫不掩饰的淫邪眼神,色眯眯的打量着小白。
“小妹妹,跟哥哥走,保证带你吃香喝辣的……”
“咯咯。”
回应他的,是小白的娇笑,一双明眸之中眼波如水,似要流出来一般。只见她先是打量了三人几眼,戏谑道:“听上去不错,不过,我可是有相公的人了,怎么办?”
说着,她便退后两步,一手拉着叶凡的胳膊,示意自己先前并非胡言乱语。
人群哗然,而三人的脸色,顿时变得比锅底还要黑,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就能听出小白这话里赤果果的调戏,这也难怪,换做任何一个女子,面对这种情况,也不会给这三人什么好脸色。
而旁边叶凡也只能无奈的摊了摊手,默认了小白这种祸水东引的做法。
而三人也不笨,相互对视一眼后,很快做出了决断。
先解决了这小子!
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作风,“拳头里出老婆”这句南疆谚语,千百年过后依然生机勃勃,为南疆民众所奉行。
很可惜,他们遇到了铁板。
“砰,砰,砰!”
一连三声,顿时三人以来时还要迅猛的速度,倒飞了出去,落在了墙角。这一下,周围人看向叶凡的眼神,彻底的变了。
强者为尊!
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铁则,即使是十分排外的南疆,也是十分尊重强者的,在见识到叶凡的实力之后,原本不少打着类似于三人一样心思的人,纷纷打消了念头,一溜烟的跑开了。
“走吧,先找一个地方住下来,明日继续出发。”像是随手拍飞三只苍蝇一样拍飞三人后,叶凡神色不变,转头看向小白,一点也没因先前的事情而有任何的恼怒。
“嗯。”
小白点点头,刚才的事情无二人都不过是将其当作一个调剂,并未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对于一头狮子来说,他绝对不会因为几只蹦蹦跳跳的蝼蚁而生气,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配,能引起他们喜怒的,只有同等级的人物。
旋即,小白凑到叶凡面前,嫣然一笑,道:“你看我被关了三百年,原来还不算老吧?”
“你不说我还没发现,”
闻言,叶凡仔细的打量着小白那张巧笑倩兮的脸,煞有介事的说道:“原来小白你已经是一千多岁的人了啊!那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老婆婆?”
“去死!”
回应叶凡的,是小白的一记粉拳,二人笑闹着来到了不远处的客栈。
原本,苗疆一带其实是并没有什么客栈的,只是在与中原通商之后,受到中土商人的影响,久而久之,也就有了客栈。
不过,比起中原那堪称雕栏玉砌,精致到了极点的客栈相比,这座叫做“天水客栈”的地方,真是简陋得不能再简陋。
好在无论是叶凡,还是小白,都不是那种很注重享受的人。第二天一早,二人便离开了客栈,继续这趟南疆之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