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花爷钱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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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徽从租住的房子里,把自己的家当几乎都搬到了周大林家里。
她这在临水混的一直不好,又不肯用叔叔帮助,也就舍不得买什么值钱的东西,穿的用的,多是从小商品城里买来的。
此刻,她穿了睡衣,脑袋上还包个吸水毛巾,从洗手间出来,一下坐单人沙发上,一副十分放松的样子。
她已经把这里当家了,丝毫拘谨的样子也没有了。
至于她怎么定位她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有没有把坐在她一侧,正拿着手机发短信的周大林当长辈,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周大林手里的公司多,事情也就多,一天到晚闲不住。
总是打电话布置工作,整天拿着电话不离开耳朵,他也受不了。
于是,他就用手机短信来跟下属们交流,不用时刻电话不离耳朵,也不会漏掉重要的事情。
无论哪位高管有问题找他,都可以在他的手机上留言,他有空了就会看到,然后给对方回信。
有重要的问题,手写回信说不清,他再给对方打电话。
他每天干的最多的事情,恐怕就是拿着手机回复短信了。不重要的,他不想参与的事情,他也不回复。有时候下属发这种信息发多了,他还会训斥人家一顿。他的高管们都知道这位大爷喜欢当甩手掌柜的,没有重大问题也不敢给他发信息。
发完了短信,他就看到坐在一边,悠哉悠哉的黄晓徽了。
他可不想让她这么自在。
“以后去浴室洗澡,必须把门锁上,听到没有?”
好像一天不教训这小丫头两句,他就过不去了一样。
黄晓徽让他吓一跳,立刻就一脸委屈喊:“大哥,你家浴室的门锁,是老式的,从里面锁不上的!”
“你叫我什么?”他就不愿意了。
“爸爸,爸爸成了吧?”她嘿嘿一笑,嬉皮笑脸说,“说顺嘴了。”
这个还真不赖她。,那门锁的确从里面锁不上。
当初他住进来的时候,那间浴室是卧室。
装修的时候,他压根儿也没想,到将来要将它改造成浴室。
至于门锁,他更没想到还需要要在里面锁门,自然是装修工人装什么样的,他也不会在意。
装修费是提前讲好了的,人家当然要能省则省了。装修工人为了省钱,给他装了个老式的。
明天他得叫个装锁的来,把浴室门锁给换了,省的小丫头强调理由。
关键是他怕有一天管不住自己,闯进去干出后悔的事情来。
门锁的事情过去了,也不代表他就满意了。
小丫头人小胸不小,这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如何受得了?
“以后洗澡之前,把内衣带进去,出来的时候穿在里面。”
“你怎么知道我没穿内衣?”
“你当我是傻子是不是,赶紧回去穿上去!”
她就嘿嘿地笑。
“在家里穿那个,多不舒服啊,我不穿。”
“去去去,不穿就回自己屋,不许出来在我眼前晃!”
她一脸不高兴地站起来,回自己屋了。
过一会儿出来,重新坐下,埋怨说:“真的很不舒服啊!我又没露着,你不是我爸吗?在外面受罪一天就够了,干吗回家了,还要让我受这个罪啊?”
“先凑合一天,明天去买个好一点的,舒服的。起码……起码是那种棉的,厚一些的,看不出来的。”
他选择着词汇,试图尽量让她明白他的意思。
“要不我买个真丝的吧?那个舒服。”
“随你便。”
“我没有钱。”
他不搭理她,过一会儿才问:“真丝的多少钱?”
她就一脸兴奋。
“真给我买啊?”
“我问多少钱,哪来那么多废话!”
“嗯嗯,便宜的五六百差不多够了。”
他掏一把钥匙出来。
“我屋里北边床头橱,最下面那个抽屉。不要买便宜的,自己看着拿,不许多拿。”
“我不多拿。”她立刻就从他手里,把钥匙接过来。
“哼!”他可不信她。
不过周大财主最不缺的就是钱,多拿少拿的他也不在乎。
黄晓徽拿了钱从他屋里拿了钱,立刻回自己屋,换了衣服就往外跑。
“你干什么去?”他疑惑地看着她问。
“去买衣服去啊。”她站住,回答走到他说。
“这都几点了?”他阻止她说,“明天再去买,先做饭!”
“我不!明天你如果反悔了,把钱要回去,我的睡衣就没了!”她强词夺理说,“我七点以前准回来,咱们晚一点吃饭。中午在省城吃了那么多好好,你现在也不怎么饿,对吧?”
说罢,不等他同意,又伸手把他放在茶几上的车钥匙抓在手里。
“钥匙用一下。”
然后就一阵风一般跑了。
他让她这番神操作给弄愣了,稍一迟疑,屋里早没了小丫头的踪影。
这还真是个小孩子,想要什么就等不到天亮。他倒要看看,她几时能回来?
手里有了钱,还开了他的车,她还不得在外面疯够了,把钱都花出来?肯定把家里等着她做饭吃的他给忘到九霄云外去。
他还真猜错了。
一个小时之后,不到七点,她就提了大大小小的包包,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毛毛熊,回来了。
他又让她给整不会了。
“不是去买睡衣吗,怎么弄回这么一堆来?”他坐在沙发上,皱着眉头问她。
“这个大毛熊,我相中好久好久了,一直没舍得买,搂着睡觉,可舒服了。”她边往沙发上放东西边说,高兴的跟个孩子似的。
“那这鞋子呢,是怎么回事?”
“我也老早就想要这个毛毛鞋啊,穿上可暖和了。你家不是地暖,地板很凉的。还有啊,我那双靴子,已经很旧了,我就买了一双,临水商厦的,真货。”
沙发上被她摞了一大堆东西,远不止她说的这几样。
“还有呢?”他问。
“你的睡衣也也很旧了啊,有的地方都发白了,我也给你买了一件。这个大的毛毛鞋是你的,还有这个羊绒帽子,我也是买了一对儿。马上就要停暖气了,到时候屋里会冷的。”
……
这些年和程晓在一起,程晓从来都没想到过,主动替他买东西。
尼玛,这还真是仔花爷钱不心疼了。
不管怎么说,小丫头心里还是有他的,知道为自己买东西的同时,也想着他,这让他心里暖暖的。
程晓不是心里没有他,而是他在她眼里,过于强大了,几乎无所不能,完全不用她去为他操心。
他看看她买的东西,两个人一起穿上的话,妥妥的就是家庭情侣装。这要是让程晓回来碰上,跳进黄河他都洗不清了。
得趁着程晓回来之前,赶紧把这她给打发走,要不然非乱套不可。
“停了暖气,不会开空调啊,傻啊你?”
“也是哈?”她果真就傻傻地笑了,“你是大款,不缺那点电钱的,我怎么没想到?我去退了去!”
“不用了。”他冷着脸说,“如果停了暖气,又同时停了电,说不定就用上你这一堆乱七八糟了。”
她就又冲着他他傻笑。
“赶紧做饭去吧。”他不耐烦说。
他等着她回来做饭,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会做饭。
要不然,小丫头知道了他会做饭,再偷起懒来,有人伺候的日子就到头了。
听到要做饭,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又跑下楼了。
过一会儿,她就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回来了,站在门口,提着塑料袋的手向他伸了伸说:“我买了晚饭,不用做了。”
嘿,感情只要有钱,这小丫头也会偷懒。
很快,她就把餐桌摆好了,那句“开饭咯”就又响起来。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跟前。
醋熘肉片,三鲜汤,外加一碟牛肉片,两碗米饭,还挺丰盛。
“我从临水商厦后面那个小巷子里买的,那家饭馆的饭又便宜又好吃,我经常过去吃。买了我就赶紧往回跑,用了不到十分钟,饭都是热的。”
她坐在饭桌前,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
菜的味道不错,他吃一口就知道是哪家饭馆了。
在临水当副总的那个年代,他也经常去商厦后面那条巷子里吃饭。
饭馆面积不大,却天天高朋满座。
夏天的时候,到了晚上,店家就把小饭桌摆到巷子里来,许多人三五成群,坐在巷子里他家摆出来的小桌上,吃着他家做的菜,喝啤酒聊天,消磨晚上的时光。
认识程晓之后,他就很少去那个地方了。
想不到,小丫头买回来的菜,悠忽间勾起了他往世的记忆。
“他家的番茄炖草鱼最好吃了。”他就咕哝一句。
“你知道那家饭馆?”她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她无法想象,这么大的老板,竟然会和她一样,也去那种地方吃饭。
“这有什么新鲜的?夏天的时候,我也经常去那里喝啤酒。”他澹澹地说。
只是,他说的事情,已经是隔世。
这种小巷子和小酒馆,最适合的,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或者,是小夫妻,热恋中的小情侣,一起去享受那种混迹江湖的乐趣。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普通工薪阶层的朋友。以他的身份,去那种地方,也不合适。
这一生,他唯一去了那里一次,是大冬天的,半夜里带着梦希尔去的。
也只能在大冬天的里半夜去。
要不然,金发碧眼的梦希尔,反倒会成为一道奇异风景,非让小巷子乱了套不可。
不知有多少回,周大林都曾经梦想着,可以用自行车驮着程晓,浪迹于小巷子,小酒馆,混迹于人声嘈杂。
那样的生活,对他来说,温馨又浪漫。
可是,他不能强程晓所难。
黄晓徽从租住的房子里,把自己的家当几乎都搬到了周大林家里。
她这在临水混的一直不好,又不肯用叔叔帮助,也就舍不得买什么值钱的东西,穿的用的,多是从小商品城里买来的。
此刻,她穿了睡衣,脑袋上还包个吸水毛巾,从洗手间出来,一下坐单人沙发上,一副十分放松的样子。
她已经把这里当家了,丝毫拘谨的样子也没有了。
至于她怎么定位她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有没有把坐在她一侧,正拿着手机发短信的周大林当长辈,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周大林手里的公司多,事情也就多,一天到晚闲不住。
总是打电话布置工作,整天拿着电话不离开耳朵,他也受不了。
于是,他就用手机短信来跟下属们交流,不用时刻电话不离耳朵,也不会漏掉重要的事情。
无论哪位高管有问题找他,都可以在他的手机上留言,他有空了就会看到,然后给对方回信。
有重要的问题,手写回信说不清,他再给对方打电话。
他每天干的最多的事情,恐怕就是拿着手机回复短信了。不重要的,他不想参与的事情,他也不回复。有时候下属发这种信息发多了,他还会训斥人家一顿。他的高管们都知道这位大爷喜欢当甩手掌柜的,没有重大问题也不敢给他发信息。
发完了短信,他就看到坐在一边,悠哉悠哉的黄晓徽了。
他可不想让她这么自在。
“以后去浴室洗澡,必须把门锁上,听到没有?”
好像一天不教训这小丫头两句,他就过不去了一样。
黄晓徽让他吓一跳,立刻就一脸委屈喊:“大哥,你家浴室的门锁,是老式的,从里面锁不上的!”
“你叫我什么?”他就不愿意了。
“爸爸,爸爸成了吧?”她嘿嘿一笑,嬉皮笑脸说,“说顺嘴了。”
这个还真不赖她。,那门锁的确从里面锁不上。
当初他住进来的时候,那间浴室是卧室。
装修的时候,他压根儿也没想,到将来要将它改造成浴室。
至于门锁,他更没想到还需要要在里面锁门,自然是装修工人装什么样的,他也不会在意。
装修费是提前讲好了的,人家当然要能省则省了。装修工人为了省钱,给他装了个老式的。
明天他得叫个装锁的来,把浴室门锁给换了,省的小丫头强调理由。
关键是他怕有一天管不住自己,闯进去干出后悔的事情来。
门锁的事情过去了,也不代表他就满意了。
小丫头人小胸不小,这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如何受得了?
“以后洗澡之前,把内衣带进去,出来的时候穿在里面。”
“你怎么知道我没穿内衣?”
“你当我是傻子是不是,赶紧回去穿上去!”
她就嘿嘿地笑。
“在家里穿那个,多不舒服啊,我不穿。”
“去去去,不穿就回自己屋,不许出来在我眼前晃!”
她一脸不高兴地站起来,回自己屋了。
过一会儿出来,重新坐下,埋怨说:“真的很不舒服啊!我又没露着,你不是我爸吗?在外面受罪一天就够了,干吗回家了,还要让我受这个罪啊?”
“先凑合一天,明天去买个好一点的,舒服的。起码……起码是那种棉的,厚一些的,看不出来的。”
他选择着词汇,试图尽量让她明白他的意思。
“要不我买个真丝的吧?那个舒服。”
“随你便。”
“我没有钱。”
他不搭理她,过一会儿才问:“真丝的多少钱?”
她就一脸兴奋。
“真给我买啊?”
“我问多少钱,哪来那么多废话!”
“嗯嗯,便宜的五六百差不多够了。”
他掏一把钥匙出来。
“我屋里北边床头橱,最下面那个抽屉。不要买便宜的,自己看着拿,不许多拿。”
“我不多拿。”她立刻就从他手里,把钥匙接过来。
“哼!”他可不信她。
不过周大财主最不缺的就是钱,多拿少拿的他也不在乎。
黄晓徽拿了钱从他屋里拿了钱,立刻回自己屋,换了衣服就往外跑。
“你干什么去?”他疑惑地看着她问。
“去买衣服去啊。”她站住,回答走到他说。
“这都几点了?”他阻止她说,“明天再去买,先做饭!”
“我不!明天你如果反悔了,把钱要回去,我的睡衣就没了!”她强词夺理说,“我七点以前准回来,咱们晚一点吃饭。中午在省城吃了那么多好好,你现在也不怎么饿,对吧?”
说罢,不等他同意,又伸手把他放在茶几上的车钥匙抓在手里。
“钥匙用一下。”
然后就一阵风一般跑了。
他让她这番神操作给弄愣了,稍一迟疑,屋里早没了小丫头的踪影。
这还真是个小孩子,想要什么就等不到天亮。他倒要看看,她几时能回来?
手里有了钱,还开了他的车,她还不得在外面疯够了,把钱都花出来?肯定把家里等着她做饭吃的他给忘到九霄云外去。
他还真猜错了。
一个小时之后,不到七点,她就提了大大小小的包包,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毛毛熊,回来了。
他又让她给整不会了。
“不是去买睡衣吗,怎么弄回这么一堆来?”他坐在沙发上,皱着眉头问她。
“这个大毛熊,我相中好久好久了,一直没舍得买,搂着睡觉,可舒服了。”她边往沙发上放东西边说,高兴的跟个孩子似的。
“那这鞋子呢,是怎么回事?”
“我也老早就想要这个毛毛鞋啊,穿上可暖和了。你家不是地暖,地板很凉的。还有啊,我那双靴子,已经很旧了,我就买了一双,临水商厦的,真货。”
沙发上被她摞了一大堆东西,远不止她说的这几样。
“还有呢?”他问。
“你的睡衣也也很旧了啊,有的地方都发白了,我也给你买了一件。这个大的毛毛鞋是你的,还有这个羊绒帽子,我也是买了一对儿。马上就要停暖气了,到时候屋里会冷的。”
……
这些年和程晓在一起,程晓从来都没想到过,主动替他买东西。
尼玛,这还真是仔花爷钱不心疼了。
不管怎么说,小丫头心里还是有他的,知道为自己买东西的同时,也想着他,这让他心里暖暖的。
程晓不是心里没有他,而是他在她眼里,过于强大了,几乎无所不能,完全不用她去为他操心。
他看看她买的东西,两个人一起穿上的话,妥妥的就是家庭情侣装。这要是让程晓回来碰上,跳进黄河他都洗不清了。
得趁着程晓回来之前,赶紧把这她给打发走,要不然非乱套不可。
“停了暖气,不会开空调啊,傻啊你?”
“也是哈?”她果真就傻傻地笑了,“你是大款,不缺那点电钱的,我怎么没想到?我去退了去!”
“不用了。”他冷着脸说,“如果停了暖气,又同时停了电,说不定就用上你这一堆乱七八糟了。”
她就又冲着他他傻笑。
“赶紧做饭去吧。”他不耐烦说。
他等着她回来做饭,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会做饭。
要不然,小丫头知道了他会做饭,再偷起懒来,有人伺候的日子就到头了。
听到要做饭,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又跑下楼了。
过一会儿,她就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回来了,站在门口,提着塑料袋的手向他伸了伸说:“我买了晚饭,不用做了。”
嘿,感情只要有钱,这小丫头也会偷懒。
很快,她就把餐桌摆好了,那句“开饭咯”就又响起来。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跟前。
醋熘肉片,三鲜汤,外加一碟牛肉片,两碗米饭,还挺丰盛。
“我从临水商厦后面那个小巷子里买的,那家饭馆的饭又便宜又好吃,我经常过去吃。买了我就赶紧往回跑,用了不到十分钟,饭都是热的。”
她坐在饭桌前,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
菜的味道不错,他吃一口就知道是哪家饭馆了。
在临水当副总的那个年代,他也经常去商厦后面那条巷子里吃饭。
饭馆面积不大,却天天高朋满座。
夏天的时候,到了晚上,店家就把小饭桌摆到巷子里来,许多人三五成群,坐在巷子里他家摆出来的小桌上,吃着他家做的菜,喝啤酒聊天,消磨晚上的时光。
认识程晓之后,他就很少去那个地方了。
想不到,小丫头买回来的菜,悠忽间勾起了他往世的记忆。
“他家的番茄炖草鱼最好吃了。”他就咕哝一句。
“你知道那家饭馆?”她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她无法想象,这么大的老板,竟然会和她一样,也去那种地方吃饭。
“这有什么新鲜的?夏天的时候,我也经常去那里喝啤酒。”他澹澹地说。
只是,他说的事情,已经是隔世。
这种小巷子和小酒馆,最适合的,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或者,是小夫妻,热恋中的小情侣,一起去享受那种混迹江湖的乐趣。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普通工薪阶层的朋友。以他的身份,去那种地方,也不合适。
这一生,他唯一去了那里一次,是大冬天的,半夜里带着梦希尔去的。
也只能在大冬天的里半夜去。
要不然,金发碧眼的梦希尔,反倒会成为一道奇异风景,非让小巷子乱了套不可。
不知有多少回,周大林都曾经梦想着,可以用自行车驮着程晓,浪迹于小巷子,小酒馆,混迹于人声嘈杂。
那样的生活,对他来说,温馨又浪漫。
可是,他不能强程晓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