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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主公,力拼不成我便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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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仲,你孟浪了!”
这时,一名头戴竹制卷梁冠的中年男子,穿着披襦士袍从花树下紧步赶了过来,他手中使劲,一把拽住朱春山便拉后,稳住朱春山后,他便客气地朝陈白起拱了拱手:“这位小郎君,吾家侄儿失礼了。”
他虽是在道歉,但神态却没有半分低谦,反而隐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意味。
陈白起乌黑眸子冷淡地看着这位来“救场”的中年男子,整了整衣,虽不热情,却亦回之一礼:“不过一件小事,尚不足挂齿。”
陈白起这番不与其一般见识的清傲姿态,却令那位中年男子不太好替莽撞的朱春山找借口说话了。
他被僵在当场。
而朱春山并不明白这位中年男子此番上前阻拦的“用心”,他见陈白起一傲,一忆起他以往常常在私塾先生们面前常常以这般不屑与之计较的态度打压他、无视他,便气梗直了脖子,一时也不听中年人的劝,硬是要冲上前与其对峙。
“表舅,你让开,你可知眼前这人是谁吗?他便是那个陈焕仙,那个——”
那被朱春山唤作“表舅”的中年士人猛然回头,他面色铁青,喝叱一声打断了朱春山的怒喊。
“世仲,今日你是来樾麓参加演学问道之雅集聚会,还是来揭人私短挑事的?!”朱岂本不愿将话说得太白,可这朱春山着实太不懂事了,他以为这样将他人的龌龊私事嚷叫出来,别人便只会鄙视那身世卑微之陈焕仙后,再高看他一眼吗?
愚蠢!
陈焕仙是何人?一看便知此乃那市井生长之寒门子弟,谁会认为他会有什么样好的家世,“差”与“劣”是一定的,哪怕他将他踩入泥底,在此处的名望士族亦不会对他有任何侧眼。
但他却不是,他们朱氏本是原乡县士族,此番暗处究竟有多少人盯着、看着,若他这般口无遮拦不知轻重,别人要“打杀”的不是那寒门子弟,便是他了!
上“登高台”的机会人人争之,人人都在避露其短,他倒是好,生怕其劣迹斑斑引不起那暗处巡视的中正官的注意一样,德性丧失地在此处胡乱嚷嚷,喧哗取众。
别外,朱岂亦怪朱春山的父亲将他给宠坏了,连基本的眼识都无。
“表舅!”朱春山被朱寻冰冷的眼神镇住,他咬紧后牙槽,瞪向“陈焕仙”的方向,心中着实不甘本已被他趋撵走的“陈焕仙”会在此地出头。
他好不容易将他给打压下去,岂可再有让他翻身的机会!
“陈焕仙,你既来此地,可敢与我一比!”朱春山肥墩的脸一抬,阴声阴气道。
陈白起看了他一眼,问道:“何比艺?”
比什么?
见朱春山已冷静下来,朱岂便放开了他,退至一旁不再插话了,这文斗乃是士人常行之事,若以这个来比输赢,既符合身份又不失文雅气质。
朱春山拧眉想了一下,便露出一抹得意的笑:“便比书法!”
别的不说,朱春山自幼学习书法,并请得名家溪风先生在家辅助悉心教导,再加上平日里家中严厉管束在此多有下苦功,朱春山的字亦曾在私塾中是数一数二,因此他自有信心。
陈白起一听比书法,再见这朱春山自信满满的模样,暗忖——不知这朱春山书法如何,她可有胜算?
“诺。”
朱春山见她应下,便仰起脸,鼻孔朝天道:“倘若比艺你输了,你便没有资格再来此处!”
陈白起挑眉,微微一笑:“自然,若我输了,我便立刻下山,并从此不再踏入这樾麓书院一步。“
这比赛是不公平的,不公平不在于选择的内容,而是陈白起甚至没有资格要求朱春山输了的条件,她知道,现在的她哪怕定下条件又如何,她根本没有威吓力去令他们遵从,反而会得罪在场的所有士族,因为她的“不识大体“与”异想天开“。
庶族寒门与士族名门,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她若想翻身,唯一的机会便得依附一个令她可狐假虎威的主公。
寒门与士族间的文斗,令周围越来越多人汇聚站驻观望。
在花树下,僮仆搬来两张桌台,笔墨侍候。
别人自有仆伇代劳,而陈白起独自一人,则自己往研入注入些许清水,开始静心磨墨,至墨稠备用。
朱岂定规则:“以一柱香的时间,可自行于竹简内书写文章。“
这表示书法内容可自定。
朱春山等墨磨好,便迫不及待执笔先写,他写字之时神态异常地专注,连一向浮夸丑陋的面容都端正几分,他手腕绷紧,似每一笔每一勾皆用力广泛,他写的乃时下最流行的小篆“金钢山久”字体,讲求的是文字作四方形,端庄凝重,布局较整齐、规范,每个字如拓印复制下来般。
陈白起并没有着急书写,她先得估清这朱春山的书法水品,她立于一旁不作声静看着。
朱春山写完一行,便顿笔,见陈白起静候一旁观看,便扭过头讥笑地扫了她一眼。
“且看我如何让你一败涂地吧。”
陈白起没有理会他这种小儿科的挑衅,更大的仇恨她都能忍下,可见其心机深沉。
她没有回话,只是专注在他所写的字上。
确实写得不错,用笔刚劲有力,将“金钢山久字”帖的精髓掌握了七八分,没有十年功底是不成的,陈白起前世亦喜书法,虽无刻苦钻研,但亦当作爱好没丢手过,她擅长的是楷书,如柳公权的“神策军碑”与欧阳询的“张翰帖”她都临摹过。
她自认她的书法并无朱春山那般尽得精髓,只初绽风华,末尽天质自然,圆润自如的境界。
如此这般,她如何能赢他呢?
陈白起心中不住沉思,面上却无半分动摇。
“一柱香已过半了。”有人瞧着陈白起一动不动,便吆喝着提醒道。
陈白起这才回了神,离开了朱春山,回到自己的到桌案前,她想以她的书法基础想赢这朱春山比较难,当然若轮输却并不定,她看出朱春山的字法度森严,却严谨有余美感不足。
此乃优点,亦是缺点。
她要赢得漂亮,却必须祭出些手段才行。
陈白起知道,因她刻意拖慢了书法节奏,众人的目光大多一直观注在她身上,她道:““非淡泊无以宁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静方可写好字,我愿闭目一试。”
不少人先是惊叹陈白起头两句的深远禅意,不住跟着轻念,而更多人则诧异她竟选择盲书?!
只见她干脆利落地撕下一块布条,便蒙上了眼睛,然后摸索着箅了箅墨,摆正竹简位置,便开始书写……
她当真会盲书这般技艺?
不少人翘目以待,而朱春山却嗤之以鼻,不作信。
其实,如朱春山所猜,陈白起的确并不会盲书,那她会什么呢?
作弊!
她有麒麟眼,闭上眼只需开启系统,便能够看清周围环境的布局,如同在黑夜中戴上红外线扫描仪一样呈现清晰图象。
她的书法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变得至臻完美了,所以她在书法字体上别有用心,此处她挑选了与朱春山截然相反的“兰亭诞碑”,取匀衡瘦硬,洋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却又洋溢着一种高贵、典雅的气息,其优美清瘦程度无一不呈一个美字,另外,她对所写的文章内容亦生一番考究,要求最好能完美体现它的字意,两者相互相承,两相映辉。
而陈白起对于自己擅长写怎么样的字,她早了然于胸,因此特地挑选了一首。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何彼苍天,不得其所。
逍遥九州,无所定处。
时人暗蔽,不知贤者。
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因朱春山与陈白起两人闹起的争执有点大,周围都围站着士子,因此陈白起并未刻意留意身边之人,就在她埋头专心致志写字的时候,却不知一披头散发,身穿广罗士袍的白发老者,悄然踱至她身后站着,背着手弯着头,两眼睁大地看着她书写。
估计他对这传说中的盲写亦有兴趣。
他见她每字都无一不差地落于原处位置,不出分格,准确无误,心中着实讶异,再一字一字看去,这书法倒入不了他眼,但他嘴里挨字念去,只觉慢慢有了意思,到最后一句,不禁在心中大呼一声“妙!”。
至于书法如何,已被他忘却,只沉迷在她的诗中。
就在众人讶异陈白起确能盲写之时,都一并忘了同在书写的朱春山,朱春山愤然搁笔,发现陈白起身边围了一大群人,而他这边却只有零星几个自家族中子弟时,便气红了脸。
他推开身边之人,便冲了进去,见陈白起此时正已搁笔之时,便不客气地抄起她方才写好的竹简,扎眼一看,先是满脸不以为然,到后来却是怔愣失神。
“陈焕仙”所写字体并不是他所认识的任何一种,却不可否认,这字虽看起来瘦骨嶙峋,但整体一观,却有一种伶仃清丽、流畅无比之“美”。
一般新奇事物皆会给人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冲击与视觉享受,哪怕它并不一定能胜过以往的旧事物,但创新一项却是能令人另眼相待,多刷新一些印象分。
朱春山只觉手上之物如有电蛰手一般,“啪哒”一下掉落桌案,面色惶惶。
“此乃何诗?”
被扔在桌案的竹简此时被一疏发张狂的老者拾回手中,相较于朱春山的粗鲁,他的动作显得如此珍重,他连一丝余光都没给朱春山,而是向陈白起询问。
陈白起摘下蒙布,见面前一疏眉凤目的老者微笑向她询问,略怔了一下,便下意识垂目揖手答道:“猗兰操。”
“世仲,你孟浪了!”
这时,一名头戴竹制卷梁冠的中年男子,穿着披襦士袍从花树下紧步赶了过来,他手中使劲,一把拽住朱春山便拉后,稳住朱春山后,他便客气地朝陈白起拱了拱手:“这位小郎君,吾家侄儿失礼了。”
他虽是在道歉,但神态却没有半分低谦,反而隐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意味。
陈白起乌黑眸子冷淡地看着这位来“救场”的中年男子,整了整衣,虽不热情,却亦回之一礼:“不过一件小事,尚不足挂齿。”
陈白起这番不与其一般见识的清傲姿态,却令那位中年男子不太好替莽撞的朱春山找借口说话了。
他被僵在当场。
而朱春山并不明白这位中年男子此番上前阻拦的“用心”,他见陈白起一傲,一忆起他以往常常在私塾先生们面前常常以这般不屑与之计较的态度打压他、无视他,便气梗直了脖子,一时也不听中年人的劝,硬是要冲上前与其对峙。
“表舅,你让开,你可知眼前这人是谁吗?他便是那个陈焕仙,那个——”
那被朱春山唤作“表舅”的中年士人猛然回头,他面色铁青,喝叱一声打断了朱春山的怒喊。
“世仲,今日你是来樾麓参加演学问道之雅集聚会,还是来揭人私短挑事的?!”朱岂本不愿将话说得太白,可这朱春山着实太不懂事了,他以为这样将他人的龌龊私事嚷叫出来,别人便只会鄙视那身世卑微之陈焕仙后,再高看他一眼吗?
愚蠢!
陈焕仙是何人?一看便知此乃那市井生长之寒门子弟,谁会认为他会有什么样好的家世,“差”与“劣”是一定的,哪怕他将他踩入泥底,在此处的名望士族亦不会对他有任何侧眼。
但他却不是,他们朱氏本是原乡县士族,此番暗处究竟有多少人盯着、看着,若他这般口无遮拦不知轻重,别人要“打杀”的不是那寒门子弟,便是他了!
上“登高台”的机会人人争之,人人都在避露其短,他倒是好,生怕其劣迹斑斑引不起那暗处巡视的中正官的注意一样,德性丧失地在此处胡乱嚷嚷,喧哗取众。
别外,朱岂亦怪朱春山的父亲将他给宠坏了,连基本的眼识都无。
“表舅!”朱春山被朱寻冰冷的眼神镇住,他咬紧后牙槽,瞪向“陈焕仙”的方向,心中着实不甘本已被他趋撵走的“陈焕仙”会在此地出头。
他好不容易将他给打压下去,岂可再有让他翻身的机会!
“陈焕仙,你既来此地,可敢与我一比!”朱春山肥墩的脸一抬,阴声阴气道。
陈白起看了他一眼,问道:“何比艺?”
比什么?
见朱春山已冷静下来,朱岂便放开了他,退至一旁不再插话了,这文斗乃是士人常行之事,若以这个来比输赢,既符合身份又不失文雅气质。
朱春山拧眉想了一下,便露出一抹得意的笑:“便比书法!”
别的不说,朱春山自幼学习书法,并请得名家溪风先生在家辅助悉心教导,再加上平日里家中严厉管束在此多有下苦功,朱春山的字亦曾在私塾中是数一数二,因此他自有信心。
陈白起一听比书法,再见这朱春山自信满满的模样,暗忖——不知这朱春山书法如何,她可有胜算?
“诺。”
朱春山见她应下,便仰起脸,鼻孔朝天道:“倘若比艺你输了,你便没有资格再来此处!”
陈白起挑眉,微微一笑:“自然,若我输了,我便立刻下山,并从此不再踏入这樾麓书院一步。“
这比赛是不公平的,不公平不在于选择的内容,而是陈白起甚至没有资格要求朱春山输了的条件,她知道,现在的她哪怕定下条件又如何,她根本没有威吓力去令他们遵从,反而会得罪在场的所有士族,因为她的“不识大体“与”异想天开“。
庶族寒门与士族名门,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她若想翻身,唯一的机会便得依附一个令她可狐假虎威的主公。
寒门与士族间的文斗,令周围越来越多人汇聚站驻观望。
在花树下,僮仆搬来两张桌台,笔墨侍候。
别人自有仆伇代劳,而陈白起独自一人,则自己往研入注入些许清水,开始静心磨墨,至墨稠备用。
朱岂定规则:“以一柱香的时间,可自行于竹简内书写文章。“
这表示书法内容可自定。
朱春山等墨磨好,便迫不及待执笔先写,他写字之时神态异常地专注,连一向浮夸丑陋的面容都端正几分,他手腕绷紧,似每一笔每一勾皆用力广泛,他写的乃时下最流行的小篆“金钢山久”字体,讲求的是文字作四方形,端庄凝重,布局较整齐、规范,每个字如拓印复制下来般。
陈白起并没有着急书写,她先得估清这朱春山的书法水品,她立于一旁不作声静看着。
朱春山写完一行,便顿笔,见陈白起静候一旁观看,便扭过头讥笑地扫了她一眼。
“且看我如何让你一败涂地吧。”
陈白起没有理会他这种小儿科的挑衅,更大的仇恨她都能忍下,可见其心机深沉。
她没有回话,只是专注在他所写的字上。
确实写得不错,用笔刚劲有力,将“金钢山久字”帖的精髓掌握了七八分,没有十年功底是不成的,陈白起前世亦喜书法,虽无刻苦钻研,但亦当作爱好没丢手过,她擅长的是楷书,如柳公权的“神策军碑”与欧阳询的“张翰帖”她都临摹过。
她自认她的书法并无朱春山那般尽得精髓,只初绽风华,末尽天质自然,圆润自如的境界。
如此这般,她如何能赢他呢?
陈白起心中不住沉思,面上却无半分动摇。
“一柱香已过半了。”有人瞧着陈白起一动不动,便吆喝着提醒道。
陈白起这才回了神,离开了朱春山,回到自己的到桌案前,她想以她的书法基础想赢这朱春山比较难,当然若轮输却并不定,她看出朱春山的字法度森严,却严谨有余美感不足。
此乃优点,亦是缺点。
她要赢得漂亮,却必须祭出些手段才行。
陈白起知道,因她刻意拖慢了书法节奏,众人的目光大多一直观注在她身上,她道:““非淡泊无以宁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静方可写好字,我愿闭目一试。”
不少人先是惊叹陈白起头两句的深远禅意,不住跟着轻念,而更多人则诧异她竟选择盲书?!
只见她干脆利落地撕下一块布条,便蒙上了眼睛,然后摸索着箅了箅墨,摆正竹简位置,便开始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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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翘目以待,而朱春山却嗤之以鼻,不作信。
其实,如朱春山所猜,陈白起的确并不会盲书,那她会什么呢?
作弊!
她有麒麟眼,闭上眼只需开启系统,便能够看清周围环境的布局,如同在黑夜中戴上红外线扫描仪一样呈现清晰图象。
她的书法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变得至臻完美了,所以她在书法字体上别有用心,此处她挑选了与朱春山截然相反的“兰亭诞碑”,取匀衡瘦硬,洋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却又洋溢着一种高贵、典雅的气息,其优美清瘦程度无一不呈一个美字,另外,她对所写的文章内容亦生一番考究,要求最好能完美体现它的字意,两者相互相承,两相映辉。
而陈白起对于自己擅长写怎么样的字,她早了然于胸,因此特地挑选了一首。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何彼苍天,不得其所。
逍遥九州,无所定处。
时人暗蔽,不知贤者。
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因朱春山与陈白起两人闹起的争执有点大,周围都围站着士子,因此陈白起并未刻意留意身边之人,就在她埋头专心致志写字的时候,却不知一披头散发,身穿广罗士袍的白发老者,悄然踱至她身后站着,背着手弯着头,两眼睁大地看着她书写。
估计他对这传说中的盲写亦有兴趣。
他见她每字都无一不差地落于原处位置,不出分格,准确无误,心中着实讶异,再一字一字看去,这书法倒入不了他眼,但他嘴里挨字念去,只觉慢慢有了意思,到最后一句,不禁在心中大呼一声“妙!”。
至于书法如何,已被他忘却,只沉迷在她的诗中。
就在众人讶异陈白起确能盲写之时,都一并忘了同在书写的朱春山,朱春山愤然搁笔,发现陈白起身边围了一大群人,而他这边却只有零星几个自家族中子弟时,便气红了脸。
他推开身边之人,便冲了进去,见陈白起此时正已搁笔之时,便不客气地抄起她方才写好的竹简,扎眼一看,先是满脸不以为然,到后来却是怔愣失神。
“陈焕仙”所写字体并不是他所认识的任何一种,却不可否认,这字虽看起来瘦骨嶙峋,但整体一观,却有一种伶仃清丽、流畅无比之“美”。
一般新奇事物皆会给人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冲击与视觉享受,哪怕它并不一定能胜过以往的旧事物,但创新一项却是能令人另眼相待,多刷新一些印象分。
朱春山只觉手上之物如有电蛰手一般,“啪哒”一下掉落桌案,面色惶惶。
“此乃何诗?”
被扔在桌案的竹简此时被一疏发张狂的老者拾回手中,相较于朱春山的粗鲁,他的动作显得如此珍重,他连一丝余光都没给朱春山,而是向陈白起询问。
陈白起摘下蒙布,见面前一疏眉凤目的老者微笑向她询问,略怔了一下,便下意识垂目揖手答道:“猗兰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