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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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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旭穿越了。

    前一晚上他熬夜玩游戏,征战八方,横扫天下,不亦快哉。

    失业半月,明天也不用早起上班,困极了便一头扑倒床上,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却愕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古代世界。

    自己的身份从一个失业的文明社会四无青年变成了秦国关中三水县一个乡下财主李富贵庶出的二儿子李旭,跟他同名同姓。

    富贵老爹昨日刚过头七,出殡第二日,李旭这个庶出的儿子就被老爹的的正妻陈氏和嫡子扫地出门,美其名曰分家让他自力更生。

    李旭的亲娘只是富贵老爹的一个小妾,活着的时候就被陈氏各种刁难苛待,一直郁郁寡欢,生下李旭没有两年就撒手人寰了。

    恨屋及乌,对李旭,陈氏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能让他活着长大已经算是有良心了。

    富贵老爹活着的时候,她还能收敛一点,富贵老爹这一死,她一天都不想让李旭在自己眼前碍眼。

    说是分家,也只分给李旭一个远离李家庄的农庄,距离县城上百里,距离李家庄子也有七八十里,位于一座荒山脚下。

    是当年某人用来抵债的,是属于李家的一块飞地,是在距离李家庄七八十里外的马栏山脚下的一个庄子。

    当时,李富贵在接收的时候倒是带着李旭去过一趟,所以路径倒是依稀还记得。

    当时年纪小,被牛车晃得晕晕乎乎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往回走了,都没瞧瞧那庄子是个什么光景。

    只记得他家富贵老爹当时脸黑的跟锅底似得,骂骂咧咧了一路。

    李旭离开庄子的时候,只有一头年迈的老水牛套着一辆破车,上面拉着他的铺盖卷以及一些零碎。

    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下人出来相送,唯一送他到村口的还是陈氏生的嫡女李琴。

    李琴跟李旭相差两岁,平日里还能说到一起,对这个庶出的二哥也多少有点亲情,不忍看他如此凄凉,将自己平日里攒的一些银子要送给他。

    这李旭平日里虽然懦弱,但是毕竟也是要脸的年轻人,没要李琴的银子,只是拱拱手,看了一眼李家庄连绵成片的屋舍,便驾着牛车恨恨地离开了。

    一路上,既伤心于父亲的逝世,又哀叹自己的悲惨遭遇,对于陈夫人母子对自己的苛待更是怨愤不已,一时间心绪起伏,越想越气,竟然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另一个李旭。

    李旭理清了头绪,苦笑不已,暗骂彼李旭死要面子活受罪,好歹要几两银子还能吃上几天饭啊。

    不过左右他也不能再回李家去,记忆中那陈氏夫人对他很是不好,回去只有自取其辱的份。

    为今之计还是先去那个农庄看看再做打算。

    秦国占据陇,陕以及河套等地,偏居一隅,除了关中平原和河套地区富饶肥美之外,其他地方多是穷山恶水,人烟稀少。

    马栏山附近虽然也有路径,但是基本都是一些被人踩出来的小路,后来当地官府因为要上山伐木,所以派人稍微修整,就勉强成为官道了。

    饶是如此,李旭一路上也是走的提心吊胆的,只因为这官道上半天都看不见一个人影,道路两侧荒草野树却是使劲的乱长,荒草绊脚,树枝扎人,其中更有各种啾啾虫鸣,让李旭心中更添忐忑,生怕随时会从草中蹦出一个持刀大汉找他收买路钱。

    前世城里人经常跑到乡下这种偏僻之地去踏青,寻找野趣,可是眼前这种环境对当地人来说只能是意味着荒凉和危险。

    牛车摇摇晃晃的走了约莫两个时辰,虽然没有见到剪径的强人,但是却隐约瞧见了荒草之中的躺卧的几具路倒。

    这让李旭本就绷紧的心情更加些紧张了,越发的生出一种不知路在何方的迷茫情绪,并且越发的怀疑陈氏是真的想让自己死。

    行到半路,腹鸣如鼓,却是饿的发慌,只是距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大半的路程。

    叹了口气,李旭将拉车的老黄牛解开,让它在路旁去吃草。

    这老黄牛兢兢业业耕作了一辈子,如今是垂垂老矣,没有了价值,才会被打发出来给自己驾车,说起来跟自己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看着老黄牛惬意地啃食着路边的青草,李旭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甚至还不如一头老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车上的那一堆零碎里随手摸索起来。

    谁料这一摸,竟然摸到了一个小小的包袱。

    提出来一开,却是一个白底绣花的绸缎包袱,显然是女孩子用的。

    打开一看,里面却是装的一沓烙好的饼子,还带着一丝温度。

    除了饼子,还有用一块绣着莲花的帕子包着的十几两碎银子。

    最下面还有一封信,拆开一看,寥寥几行字:“小妹素知二哥心高气傲,这些银子权做小妹一片心意,日后可寻个营生过活。李家非二哥暖巢,离开兴许才能舒展二哥才华。愿二哥前程似锦,一切安好。小妹琴敬上。”

    看着这封信,李旭感慨不已。

    整个李家,也只有这么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才有人情味,也最了解他这个二哥,知道他不会收自己当面赠的银子,才偷偷藏在这里。

    罢了,有了这些银子,最少暂时不用饿肚子了。

    以后若自己发达了,再回去感谢这个小妹吧。

    李旭摇摇头,将银子和信重新包裹起来,一口气连吃了三张饼子,这才感觉腹中不那么饥饿了。

    又行了约半个时辰,渐渐有了人烟,道路也宽了许多,前边出现了一个大约几十家间屋子的小镇子。

    这里是一个叫做雷庄的小镇,去年的时候富贵老爹还带自己来过一趟。找米店的刘掌柜买过一些粮食。

    李旭也想买一些粮食,毕竟现在手里还有小妹赞助的十几两银子,总不能天天去山上挖野菜吃啊。

    他赶着牛车一边走,一边观察,却发现这个镇子上十分清冷,街道上见不到几个人,而且基本所有的店铺都是门窗紧闭。

    李旭觉得很奇怪,他上次来的时候这地方还是挺热闹的,西去陇西,北去陕北的客人行商很多都会经过这里吃饭住店,补充给养,人气很是旺盛。

    只是如今却为何成了这般光景?

    心中疑惑,却找不到人解答,李旭循着记忆找到一处挂着“人和粮铺”招牌的店铺,看着紧闭的大门,敲了半天,才听见里面有动静。

    “刘掌柜的,我是李家庄的李旭,若是在家,劳驾开个门。”李旭大声道。

    半晌,里面才小心翼翼的开了一条门缝,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花白脑袋伸出来,看看李旭,又向周围看看,看的李旭毛毛的,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

    “原来真是李公子啊,你这是要往何处去啊?”

    看着李旭,老头松了一口气,问道。

    李旭知道这位就是粮铺的掌柜刘掌柜,跟自己的富贵老爹也是有些交情的。

    李旭惨然一笑道:“失祜失恃之人,哪里称得上一声公子。嫡母觉得我到了自力更生的年纪了,便给了马栏山的庄子让我去经营,我路过此处,一来想看看刘叔,二来想顺便买点粮食,还望刘叔行个方便。”。

    刘掌柜听见马栏山,神情呆滞了一下,又看了一眼李旭身后的牛车,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露出了同情的神色,叹了口气,道:“世道不给人活路,陈夫人这事情做得实在……唉,旭哥儿,你爹辞世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你要节哀顺变,自己保重啊。老汉跟他相识一场,本应该去吊唁一番的,奈何这世道不饶人啊。你也看到的,这镇子上几乎都没人了。你今天要是再晚来一会,肯定也见不着老汉了。”

    李旭疑惑:“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刘掌柜叹口气,“从延安府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说是号称‘闯王’的高迎祥半个月前带着几万贼军连破黄龙,宜川还有宜君等好几个县城,杀的人头滚滚的,几个县的知县老爷脑袋都被挂在了城门楼子上。听说很快就要打到这边来了,大家伙都说这里不能待了,都准备往城里跑。老汉也准备去了。你要是再晚来半个时辰,肯定就见不到老汉了。”

    李旭闻言,眉头皱了起来。

    虽然从前身的记忆力知道这世道如今匪患丛生,早已经不太平了。可是没想到这匪患说话就在眼前了。

    “刘掌柜,高迎祥这么厉害吗?难道朝廷的官军就放任自流吗?”

    “官军?咱们朝廷的能打的官军如今都摆在了函谷关和潼关,防着魏国人呢。各个县的县兵根本不经打,哪里能指望的上。唉,不说这些了,你要多少米,我给你量去。”

    李旭问了价钱,原本一两银子一石米,如今已经涨到了二两五钱银子。

    这里的米是小米,可不是大米。整个关中道乃至陕北的百姓都习惯种小米,除了习惯的问题,也有土壤和气候的原因。

    虽然汉中和河套平原上也种水稻,但是在秦国的粮食比重中还是只占了小部分。

    刘掌柜看在李旭死去老爹的份上,给他按照二两银子一石量了三石米。

    李旭虽然想要多买一些,但是刘掌柜却面现难色,只好作罢。

    谁都能想到,这乱世之中最金贵的不是那些金银珠宝,而是粮食。世道越乱,粮价越高,往后肯定是一天一个价。

    刘掌柜今天对李旭已经很是厚道了。

    李旭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很是真诚的谢过刘掌柜。

    刘掌柜摆摆手,道:“你爹这一去,以后的路只能靠你自己了,要好好活着。贼军很快就要来,你尽量的还是去找个大城避一避吧。”

    李旭谢过刘掌柜,将米袋子搬到牛车上,看着重新关上的大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要把贼军即将到来的消息传回李家庄去。

    他并不关心陈氏母子的死活,只是小妹李琴却让他有点担心。

    不过转念一想,李家在县城有铺子,消息肯定早都收到了,自己要是回去报信,说不得人家不领情,反而会笑他闲吃萝卜淡操心,给他一顿羞辱。

    想了想,李旭还是驾着牛车继续往马栏山而去。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

    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野心家之外,正常人没有几个愿意遭遇乱世的。

    乱世,秩序失衡,人性沦丧,做人的体面和尊严完全丧失,甚至活的不如一条狗。

    对于野心家来说,乱世也许是一个实现自己野心的绝好舞台,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根本就是一场人间炼狱。

    人命如草芥真不是随口说说的。

    李旭自然不是一个野心家,就算当野心家,那也得有那个资格和能力才行,否则光有野心没有本事,只能是一个炮灰。

    刘掌柜的话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去城里凑热闹的好。

    先不说这么多人都跑过去,城里的官府会不会接收。就算勉强让进了城,也没有立足之地,说不定还得睡大街。

    更重要的是,城池往往都是贼人主要攻打的目标,一旦城池被围,到时候官府就要抽人守城,进去避难的男丁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批炮灰。

    再者,就算不当炮灰,到了城里,人多粮少,官府仅有的存粮肯定也是紧着守军先供给,其他人都是靠后再说。

    届时,就算不被叛军杀死,恐怕也得饿死。

    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江旭决定还是先去自己的农庄再做打算。

    毕竟自己还有点粮食,到时候再上山采点野菜啥的,凑合凑合总能过活一段日子的。

    他从小也是长在农村的孩子,各种家务农活也是干惯了的,无所谓苦不苦的,塌下身子自力更生还是能做到的。

    再说,那庄子如此偏僻,又在荒山脚下,人烟稀少,一般情况下贼军也不会去打那里的主意,说起来倒是比城里安全自在些。

    就算真有叛军扫荡,他也可以暂时躲到山上去。

    等到局势平稳一点,再去城里谋个什么差事,凭借自己的本事,就算不能大富大贵,最少也能求个温饱无忧。

    一路边走边想,牛车摇摇晃晃地,天黑之前终于摇到了小青山下。

    跳下牛车,李旭举目望去,果然是荒凉一片,四周野草丛生,人迹罕至,远处山势连绵,在黄昏的光线之中影影重重,有一种模糊而苍凉的不真实感。

    若非草里面还有一圈低矮的围墙隐约浮现,围墙里面还有几间屋子伫立,李旭差点都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

    这庄子还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荒凉。

    荒凉的让人一看就很有拍恐怖片的气质,感觉这地方不出个狐仙,不闹个野鬼什么的都对不住这环境。

    呆立了片刻,李旭在心里好好的问候了一番陈夫人母子俩一番,长舒一口气,抬脚向斑驳陈旧,木头受潮扭曲的破大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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