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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仙界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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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桃里的乡民全都是佃户,所以每家情况都差不多。”杨文如实说道。
“明天我派人去泸州买些粮,你比较熟悉,就跟着一起去,买回来后先给乡民每人分上几斤应应急,后续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刘策说道。
“杨某代乡民们谢过护国公大恩!”杨文拱手行礼说道。
刘策大约跟杨文又谈了一个小时,对整个白桃里周边的情况做了进一步了解,随后便有了一个初步的发展规划。
只见他从行囊中拿出一个塑料袋,没错,就是后世那种很普通的塑料袋。
这是他穿越的时候被一起带过来的,就是穿越前他拿在手里用来喂鸡的那包玉米粒。
在手环坠入院子里后,他顺手就将整个塑料袋塞进了衣服里,后来就一起穿越了,包括在洋州烧朱温军粮时使用的那个打火机,也是放在衣兜里被一起带过来的。
到了大唐后,他一直都把塑料袋的口子扎得很紧,保存得挺好。
因为玉米可是高产作物,原本应该在明朝末年才传入华夏,但现在因为刘策的穿越,让这种重要的农作物来到华夏的时间提前了七百年。
而且还是后世选育过的高产品种,比这个时代还待在原产地南美洲那边的玉米产量要高很多。
虽然这种品种在后世主要是用作饲料以及榨油使用,因为口味比起蔬菜玉米要差一些,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非常好的粮食了。
至少比那些粟米和青稞好吃多了,关键是产量大、生长快啊,而且还能不占用田地,荒山、坡地都能种植。
“这种作物叫玉米,你先找一块肥地育苗,等它长起来后再移栽到外面的土地里去,具体的栽种方法我之后会与你详说。”刘策将玉米粒交给杨文后说道。
这个品种在后世一亩能产一千五到两千斤,但在这个时代没有化肥,而且一亩地比后世要小一些,只有五百四十平米(后世的一亩是666平米),以刘策的估计,一亩大约只能产六百到八百斤左右,但比起这个时代一亩只能产一两百斤的水稻来说,这个产量已经是惊为天人了。
只不过这一包玉米的量不多,只够种大半亩地,所以这一季的种植是要全部留种的,等收获后大约能有四五百斤,明年就可以扩种到一百亩以上,后年就能有上万亩,到时候完全普及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杨文接过这包他从未见过的作物,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好半天,然后好奇地问道:
“玉米?这是一种米?看起来有点像豆子,这是粮食?”
“对,是一种很好的粮食,且现在只有这一些,你一定要把它种好了,只要能把它种好,以后百姓就可以不再饿肚子。”
刘策认真地说道。
一旁的张都尉内心早已不淡定,但一直强压着激动。
在他们心里是一直把刘策当做下凡的神仙,现在看到刘策拿出一种从未有过的种子,他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
“这一定是仙家的东西,天上神仙才能吃的粮食,金灿灿的,看着就仙气飘飘。现在仙人把它拿给了大唐百姓,将来大唐百姓不就也能吃到这种神仙吃的粮食了?这……吃这种粮食会不会长生不老?又或者是得道成仙?”
刘策倒是没有注意正极力掩饰激动的张都尉,他想的只是高产玉米这种作物要是普及了,以现在大唐的这点人口,不仅不用再饿肚子,还可以有充足的饲料喂养动物,让百姓都能有肉吃。
但这些刘策没有说,说了也未必有人信,有些事说不如做。
“当真?这……”杨文有些惊讶,又看了看手中的玉米,问道:
“这玉米,种一亩的话,能收获多少粮食?”
“如果种好的话,一亩至少能收获五石以上。”刘策说了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五石大约就是六百斤,实际上只要适当施肥,刘策估计即便是大唐的一亩,产八百斤左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听见这语出惊人的话,杨文也不淡定了,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开口确认道:
“护国公说的可是,五石?”
刘策点点头。
杨文双目圆睁,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呼出一口气!
随后便整理好情绪,表情肃穆地说道:“请护国公放心,杨某一定不负所托!”
随后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说道:“不过,白桃里耕种的肥地都是张家的,每年交了租子和粮税后,只能剩下一小半,而且他们都是先把好的拿走,这些玉米要是种在这里,只怕也都是要交给张家啊。”
虽然这里是刘策的封地,但并不代表土地就全归刘策。
封地里只有朝廷所有的那一部分土地,以及无主的荒山荒地才会归属刘策管理,而那些原本有主的土地,依然归原主所有,所有权不会被转移,刘策只是拥有封地里一定户数的收税权而已。
比如食邑二百户,就是可以收取封地内二百户人家的税收,不用上交朝廷,但封地里的私有土地并不归刘策所有。
“这个你不用担心,从今以后,地里的收成可以不用再交租子。”刘策说道。
杨文有些惊讶,按理说护国公最多只是能把封地里的粮税免掉,但张家的租子是管不着的呀,于是疑惑地问道:
“护国公此话是何意?”
刘策讪讪一笑,没有多言。
在他的心里,张家已经是死人了,哪还需要给死人交什么租子。
……
此时的白桃里外,几名从斜阳山下来的土匪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一会儿了,不断地在跟外面劳作的乡民们探听消息。
其实这些土匪平时也不怎么祸害附近的乡民,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平时不得罪乡民,关键时候还可以有个掩护。
所以今天来抢翠娘只不过是特例,那三当家看上翠娘很久了,但老徐家不答应,所以才直接明抢,只不过没想到,竟然把脑袋都给丢了。
“白桃里的乡民全都是佃户,所以每家情况都差不多。”杨文如实说道。
“明天我派人去泸州买些粮,你比较熟悉,就跟着一起去,买回来后先给乡民每人分上几斤应应急,后续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刘策说道。
“杨某代乡民们谢过护国公大恩!”杨文拱手行礼说道。
刘策大约跟杨文又谈了一个小时,对整个白桃里周边的情况做了进一步了解,随后便有了一个初步的发展规划。
只见他从行囊中拿出一个塑料袋,没错,就是后世那种很普通的塑料袋。
这是他穿越的时候被一起带过来的,就是穿越前他拿在手里用来喂鸡的那包玉米粒。
在手环坠入院子里后,他顺手就将整个塑料袋塞进了衣服里,后来就一起穿越了,包括在洋州烧朱温军粮时使用的那个打火机,也是放在衣兜里被一起带过来的。
到了大唐后,他一直都把塑料袋的口子扎得很紧,保存得挺好。
因为玉米可是高产作物,原本应该在明朝末年才传入华夏,但现在因为刘策的穿越,让这种重要的农作物来到华夏的时间提前了七百年。
而且还是后世选育过的高产品种,比这个时代还待在原产地南美洲那边的玉米产量要高很多。
虽然这种品种在后世主要是用作饲料以及榨油使用,因为口味比起蔬菜玉米要差一些,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非常好的粮食了。
至少比那些粟米和青稞好吃多了,关键是产量大、生长快啊,而且还能不占用田地,荒山、坡地都能种植。
“这种作物叫玉米,你先找一块肥地育苗,等它长起来后再移栽到外面的土地里去,具体的栽种方法我之后会与你详说。”刘策将玉米粒交给杨文后说道。
这个品种在后世一亩能产一千五到两千斤,但在这个时代没有化肥,而且一亩地比后世要小一些,只有五百四十平米(后世的一亩是666平米),以刘策的估计,一亩大约只能产六百到八百斤左右,但比起这个时代一亩只能产一两百斤的水稻来说,这个产量已经是惊为天人了。
只不过这一包玉米的量不多,只够种大半亩地,所以这一季的种植是要全部留种的,等收获后大约能有四五百斤,明年就可以扩种到一百亩以上,后年就能有上万亩,到时候完全普及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杨文接过这包他从未见过的作物,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好半天,然后好奇地问道:
“玉米?这是一种米?看起来有点像豆子,这是粮食?”
“对,是一种很好的粮食,且现在只有这一些,你一定要把它种好了,只要能把它种好,以后百姓就可以不再饿肚子。”
刘策认真地说道。
一旁的张都尉内心早已不淡定,但一直强压着激动。
在他们心里是一直把刘策当做下凡的神仙,现在看到刘策拿出一种从未有过的种子,他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
“这一定是仙家的东西,天上神仙才能吃的粮食,金灿灿的,看着就仙气飘飘。现在仙人把它拿给了大唐百姓,将来大唐百姓不就也能吃到这种神仙吃的粮食了?这……吃这种粮食会不会长生不老?又或者是得道成仙?”
刘策倒是没有注意正极力掩饰激动的张都尉,他想的只是高产玉米这种作物要是普及了,以现在大唐的这点人口,不仅不用再饿肚子,还可以有充足的饲料喂养动物,让百姓都能有肉吃。
但这些刘策没有说,说了也未必有人信,有些事说不如做。
“当真?这……”杨文有些惊讶,又看了看手中的玉米,问道:
“这玉米,种一亩的话,能收获多少粮食?”
“如果种好的话,一亩至少能收获五石以上。”刘策说了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五石大约就是六百斤,实际上只要适当施肥,刘策估计即便是大唐的一亩,产八百斤左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听见这语出惊人的话,杨文也不淡定了,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开口确认道:
“护国公说的可是,五石?”
刘策点点头。
杨文双目圆睁,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呼出一口气!
随后便整理好情绪,表情肃穆地说道:“请护国公放心,杨某一定不负所托!”
随后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说道:“不过,白桃里耕种的肥地都是张家的,每年交了租子和粮税后,只能剩下一小半,而且他们都是先把好的拿走,这些玉米要是种在这里,只怕也都是要交给张家啊。”
虽然这里是刘策的封地,但并不代表土地就全归刘策。
封地里只有朝廷所有的那一部分土地,以及无主的荒山荒地才会归属刘策管理,而那些原本有主的土地,依然归原主所有,所有权不会被转移,刘策只是拥有封地里一定户数的收税权而已。
比如食邑二百户,就是可以收取封地内二百户人家的税收,不用上交朝廷,但封地里的私有土地并不归刘策所有。
“这个你不用担心,从今以后,地里的收成可以不用再交租子。”刘策说道。
杨文有些惊讶,按理说护国公最多只是能把封地里的粮税免掉,但张家的租子是管不着的呀,于是疑惑地问道:
“护国公此话是何意?”
刘策讪讪一笑,没有多言。
在他的心里,张家已经是死人了,哪还需要给死人交什么租子。
……
此时的白桃里外,几名从斜阳山下来的土匪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一会儿了,不断地在跟外面劳作的乡民们探听消息。
其实这些土匪平时也不怎么祸害附近的乡民,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平时不得罪乡民,关键时候还可以有个掩护。
所以今天来抢翠娘只不过是特例,那三当家看上翠娘很久了,但老徐家不答应,所以才直接明抢,只不过没想到,竟然把脑袋都给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