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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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酒肆是一个不算太大的酒馆,就在绿竹街的转弯处,老板姓万,传说店里所卖的酒据说是城都府官酿的百里香。是不是谁也不知道,反正酒挺好喝,还便宜。虽在这里是个偏僻处,却也因此引来了眉州城不少的老少酒客。大多也只是寻常百姓居多,有钱的人是不削来这种小店儿的。来这里的客人有的只来买酒,有的干脆要上一盘卤肉,几碟小菜三五好友一起吃几碗,谈天说地,也倒畅怀。
之所以选择这里,一是这里的酒好,二是这里距离刘永的客栈近。最主要的是这里便宜啊。那高档的大酒楼可不是林花郎这班人有钱去的,当然了,也不是刘永能去的。
六人加上英英找了一个包间坐定,说是包间,其实就用一人高的木板简单隔开的。刘永换了便装坐了首位。赵四一看到英英还是个刚扎头的小孩子,不禁大失所望。
店里器具皆为竹木所制,古香古色,加之屋内酒香缭绕,对刘永来说可谓是一种全新的体验。酒客们古衣古态,操着半白话的语言侃侃而谈,这场景要比古装电视剧里的真实百倍。刘永不禁又有了那虚幻的错乱之感。
说到赵四对英英的大失所望,众人只当它是个笑话。可英英那里知道还有人惦记关注自己,她才不管那些呢。她听说是要吃馆子,早已经高兴的不得了。她本就不怕生,又这看到这些满脸怪相的人都对自己的叔父服服帖帖的,她就更是如鱼得水了。小小的人儿坐在椅子上,摆弄着手里的筷子,两条小腿儿惬意的前后摆着,只等着店家上菜,她好饕餮一顿。
棕衣小子胡二平时有些憨厚,脸上总写着不高兴仨字,可一到了酒桌上就跟换了人似的,开始眉飞色舞,那憨厚劲儿全没了,此时就笑嘻嘻的问赵四儿:“四儿,怎么样?咱侄女儿漂亮吗?”说的赵四满脸通红,但这小子激灵啊,随即就无边无际的夸赞起英英来,说什么今后有了这样的侄女是他什么几辈子修来的福啊,一痛口若悬河。惹得众人同声大笑。
英英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但欢快是会传染的,她也就跟着咯咯的笑。
这时便有小二前来来侍奉。小二认识林花郎,自然是客客气气的。林花郎自然是让刘永点菜,小二递上了菜单,其实也没几样菜。刘永随便捡了几样,要了一坛子酒。
这万家酒肆主要卖的是酒,菜多以冷盘为主。不过也可以做些热汤的。林花郎便又要了一盆肉汤。这毕竟是春寒时节,吃些热汤也暖和些。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英英身前的黑瓷碗里瞬间就罗成了山,每人给夹一筷子,那还不快?英英乐得其所,但也礼貌的对众人笑笑,笑的很甜,她此时觉得,她的叔父是在是太伟大了。
机灵的人就得倒酒,林花郎就吩咐赵四。看来他干这一行干的多了,到了一圈酒,那酒水就贴在碗沿儿不流出来,竟然没有洒一滴。
刘永不禁感叹他的好手法。
林花郎笑道:“这混小子从小就给人你家做小二,整天倒酒都练出来了。”
刘永点点头,心道:“看来这赵四也是个穷苦出身的孩子。也是,不穷苦谁做混混呢?不知道这林花郎家里是什么情况。”
“来来来,我一起敬大哥一杯。你们是敬大大哥。”林花郎特意强调了一句。
四人连连称是。
“什么大哥大大哥的,来,我们喝酒就是。”刘永也端起了酒碗。
几人同时干了个底儿朝天。
这是刘永来到宋朝第一次喝酒,感觉和后世的白酒不一样,没有那么烈,有点甜儿还带点儿酸味儿。酒浆也是呈淡淡的乳白色。
“这可是上好的米酒,叫百里香呢。”林花郎解释一番。
刘永身前的酒碗又被赵四倒满。由于刚才喝的猛,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此时他又忍不住浅尝一口,仔细品品味道。嗯,这酸甜里还是有些辣味的。就是不知道有多少度数,看来应该不高。
说到喝酒,这是后世刘永唯一一件可以和他的长跑媲美的事。四十度的白酒一斤没有问题。
大学期间,他就是宿舍里乃至班里的酒神。同学聚餐,谁要是有喝不下的酒都让他顶。没办法,为了曝光率,他也只好舍命相陪了。最主要的是那些喝不下酒的多数都是女生。这也是他唯一能在女生面前表现的机会了。每次都拼命的喝,酒量也就由此越喝越大。
可让他伤心的是,替喝酒的时候,女生们是高兴夸赞的。但过后就又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又成了众女眼中微不足道的沙粒。那些个样貌俊美的男生总能得到女生的青睐。他们就像花儿,而那些女生却成了蜜蜂。
他们班上有一个帅哥,酒不能喝,架不能打,却每天总有女生上赶着和他说话,围着他。而刘永除了哀叹就只有哀叹了。
有一次,他不想替这帮卸磨杀驴的女生们喝酒了,就被她们从头到脚的数落了一番。那次他伤心的喝醉了,这也是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喝醉。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女生让他替酒,他又成了酒桌上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沙。这才有了他后来创业的意图。他想证明,证明自己的能力,就像他的偶像一样。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禁面貌大变,成了众人眼里的俏哥儿。而且还收了小弟。此刻,尽管只有六个人,他却是这酒桌上的主角。想想后世时的一些屈辱,又想想新世界的惊险刺激的大好前程,心中顿生一股豪气。他不要做一粒尘沙,他要做一颗明星,一颗大宋的明星,不,一颗世界的明星。
他端起酒碗,猛然起身,豪气干云的说道:“来,我敬兄弟们一杯酒,今后我们就是好兄弟。”
林花郎带着四个小弟一起站起来。
“好……”
几人一起干了酒。
“痛快。”这次林花郎亲自给刘永倒酒,“大哥,你就放心这在街上做生意,谁要是敢找你麻烦,那就是不给我花郎哥面子。”
刘永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向林花郎轻轻按按手,说道:“兄弟,我安安分分的做生意,没人找我麻烦。”
林花郎一拍桌子,道:“大哥,那你可就错了,你猜,是谁让我找你麻烦的?”
刘永呵呵笑道:“我不猜,也不想知道。我反倒还要谢谢他呢,要不是他我怎么能认识兄弟们?”
赵四等人哈哈大笑,称赞刘永说的对。
“哥哥就不想报仇?”林花郎问。
“报仇?算了,宁愿得罪十个君子,也不得罪一个小人。”刘永押了一口酒。
“哥哥,不用你出头。”林花郎挽起了衣袖,嘴角抖动的伤疤和他清秀的面容极不协调。
刘永摇摇手,道:“兄弟,你忘了吴都头对你说的话了?”
“咳!我要是真的怕他我就不在这眉州城混了。”林花郎显然是在吹牛。刘永听出了他的心虚,为了给他面子,便说了几句软话让他下了台阶。报仇是不用的。以后自己多注意一些也就是了。他心里想。
英英把高高的一碗吃了一干二净,拍拍小肚皮说自己吃饱了。赵四儿很有眼力见,问老板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浆水给英英。
天色将晚,酒过三巡,一坛子酒也喝的光了。黑衣王小就有些醉了。其他几人也都醉意朦胧。刘永却只有一点儿晕乎。他猜这酒不过十度左右的样子,比后世的啤酒高一些。看来武松喝十八碗也不过尔尔。
林花郎眯着醉眼还要酒,刘永看到几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就打住了他。
刘永对众位说今天就到此,他便叫来了小二结账。林花郎说什么也不允,刘永无奈只好让了林花郎。说下次定要让他请。
此时酒店里酒客多了起来,大多忙活了一天了,晚上喝点酒放松放松。
一些酒徒是认识林花郎的,知道他是地痞,都不敢靠近他。
几人正晃晃悠悠的相携出门,门外忽然闯进一个身材瘦小的老头儿,他神色慌张,一面回头看,一面跨进酒肆的门槛儿。就撞在了正出门的林花郎身上。
林花郎开口就骂老头不长眼睛,抢着投胎。老头本就是一副惊恐的神色,如今又撞上了林花郎这样的痞子。真是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他又赶紧给林花郎赔不是。
刘永看老头背着个箱子,看来是个郎中,便劝慰林花郎。
正说着,门外又进来一个身胖家伙,一身灰色的麻布短衣,挽着衣袖气冲冲的进来。老头看到自己已经无处躲藏,只好躲在刘永身后。
那胖子进来就叫嚷着寻那郎中,问店里人看没看到过一个小老头儿。
店里吃酒的人本来都站着看热闹,一看这胖子是个凶神恶煞,便又都灰溜溜的坐下,谁也不想惹麻烦。
只见那胖子一副古铜肤色,看起来至少一米八五开外的身高,比刘永要高半头。身材虽胖却也结实,头顶随便挽了个球形发髻,不带巾帻。方脸方鼻方口,一双牛一样的眼睛里布满血丝,眼角似乎挂着泪痕。他挺着肚腩,架着膀子,迈着八字脚,神情间虽凶气十足,却又带着几分焦虑之色。他左顾右盼,虎视眈眈的在酒肆里东寻西找。
刘永有意挡住那老郎中,趁机带他逃走。林花郎看出刘永的意思,便叫赵四等人围在刘永周围,向店外走。
“站住。”
刘永等人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胖子喊了一声。
“你还跑。”胖子发现郎中一个箭步撞过来。这时候,赵四等人正围着刘永,却被胖子撞的四散倒地。
刘永也被把胖子挥手隔开,另一只手便把那郎中抓小鸡子似的抓了起来,吓得那郎中战战兢兢的不断求饶。
万家酒肆是一个不算太大的酒馆,就在绿竹街的转弯处,老板姓万,传说店里所卖的酒据说是城都府官酿的百里香。是不是谁也不知道,反正酒挺好喝,还便宜。虽在这里是个偏僻处,却也因此引来了眉州城不少的老少酒客。大多也只是寻常百姓居多,有钱的人是不削来这种小店儿的。来这里的客人有的只来买酒,有的干脆要上一盘卤肉,几碟小菜三五好友一起吃几碗,谈天说地,也倒畅怀。
之所以选择这里,一是这里的酒好,二是这里距离刘永的客栈近。最主要的是这里便宜啊。那高档的大酒楼可不是林花郎这班人有钱去的,当然了,也不是刘永能去的。
六人加上英英找了一个包间坐定,说是包间,其实就用一人高的木板简单隔开的。刘永换了便装坐了首位。赵四一看到英英还是个刚扎头的小孩子,不禁大失所望。
店里器具皆为竹木所制,古香古色,加之屋内酒香缭绕,对刘永来说可谓是一种全新的体验。酒客们古衣古态,操着半白话的语言侃侃而谈,这场景要比古装电视剧里的真实百倍。刘永不禁又有了那虚幻的错乱之感。
说到赵四对英英的大失所望,众人只当它是个笑话。可英英那里知道还有人惦记关注自己,她才不管那些呢。她听说是要吃馆子,早已经高兴的不得了。她本就不怕生,又这看到这些满脸怪相的人都对自己的叔父服服帖帖的,她就更是如鱼得水了。小小的人儿坐在椅子上,摆弄着手里的筷子,两条小腿儿惬意的前后摆着,只等着店家上菜,她好饕餮一顿。
棕衣小子胡二平时有些憨厚,脸上总写着不高兴仨字,可一到了酒桌上就跟换了人似的,开始眉飞色舞,那憨厚劲儿全没了,此时就笑嘻嘻的问赵四儿:“四儿,怎么样?咱侄女儿漂亮吗?”说的赵四满脸通红,但这小子激灵啊,随即就无边无际的夸赞起英英来,说什么今后有了这样的侄女是他什么几辈子修来的福啊,一痛口若悬河。惹得众人同声大笑。
英英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但欢快是会传染的,她也就跟着咯咯的笑。
这时便有小二前来来侍奉。小二认识林花郎,自然是客客气气的。林花郎自然是让刘永点菜,小二递上了菜单,其实也没几样菜。刘永随便捡了几样,要了一坛子酒。
这万家酒肆主要卖的是酒,菜多以冷盘为主。不过也可以做些热汤的。林花郎便又要了一盆肉汤。这毕竟是春寒时节,吃些热汤也暖和些。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英英身前的黑瓷碗里瞬间就罗成了山,每人给夹一筷子,那还不快?英英乐得其所,但也礼貌的对众人笑笑,笑的很甜,她此时觉得,她的叔父是在是太伟大了。
机灵的人就得倒酒,林花郎就吩咐赵四。看来他干这一行干的多了,到了一圈酒,那酒水就贴在碗沿儿不流出来,竟然没有洒一滴。
刘永不禁感叹他的好手法。
林花郎笑道:“这混小子从小就给人你家做小二,整天倒酒都练出来了。”
刘永点点头,心道:“看来这赵四也是个穷苦出身的孩子。也是,不穷苦谁做混混呢?不知道这林花郎家里是什么情况。”
“来来来,我一起敬大哥一杯。你们是敬大大哥。”林花郎特意强调了一句。
四人连连称是。
“什么大哥大大哥的,来,我们喝酒就是。”刘永也端起了酒碗。
几人同时干了个底儿朝天。
这是刘永来到宋朝第一次喝酒,感觉和后世的白酒不一样,没有那么烈,有点甜儿还带点儿酸味儿。酒浆也是呈淡淡的乳白色。
“这可是上好的米酒,叫百里香呢。”林花郎解释一番。
刘永身前的酒碗又被赵四倒满。由于刚才喝的猛,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此时他又忍不住浅尝一口,仔细品品味道。嗯,这酸甜里还是有些辣味的。就是不知道有多少度数,看来应该不高。
说到喝酒,这是后世刘永唯一一件可以和他的长跑媲美的事。四十度的白酒一斤没有问题。
大学期间,他就是宿舍里乃至班里的酒神。同学聚餐,谁要是有喝不下的酒都让他顶。没办法,为了曝光率,他也只好舍命相陪了。最主要的是那些喝不下酒的多数都是女生。这也是他唯一能在女生面前表现的机会了。每次都拼命的喝,酒量也就由此越喝越大。
可让他伤心的是,替喝酒的时候,女生们是高兴夸赞的。但过后就又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又成了众女眼中微不足道的沙粒。那些个样貌俊美的男生总能得到女生的青睐。他们就像花儿,而那些女生却成了蜜蜂。
他们班上有一个帅哥,酒不能喝,架不能打,却每天总有女生上赶着和他说话,围着他。而刘永除了哀叹就只有哀叹了。
有一次,他不想替这帮卸磨杀驴的女生们喝酒了,就被她们从头到脚的数落了一番。那次他伤心的喝醉了,这也是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喝醉。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女生让他替酒,他又成了酒桌上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沙。这才有了他后来创业的意图。他想证明,证明自己的能力,就像他的偶像一样。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禁面貌大变,成了众人眼里的俏哥儿。而且还收了小弟。此刻,尽管只有六个人,他却是这酒桌上的主角。想想后世时的一些屈辱,又想想新世界的惊险刺激的大好前程,心中顿生一股豪气。他不要做一粒尘沙,他要做一颗明星,一颗大宋的明星,不,一颗世界的明星。
他端起酒碗,猛然起身,豪气干云的说道:“来,我敬兄弟们一杯酒,今后我们就是好兄弟。”
林花郎带着四个小弟一起站起来。
“好……”
几人一起干了酒。
“痛快。”这次林花郎亲自给刘永倒酒,“大哥,你就放心这在街上做生意,谁要是敢找你麻烦,那就是不给我花郎哥面子。”
刘永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向林花郎轻轻按按手,说道:“兄弟,我安安分分的做生意,没人找我麻烦。”
林花郎一拍桌子,道:“大哥,那你可就错了,你猜,是谁让我找你麻烦的?”
刘永呵呵笑道:“我不猜,也不想知道。我反倒还要谢谢他呢,要不是他我怎么能认识兄弟们?”
赵四等人哈哈大笑,称赞刘永说的对。
“哥哥就不想报仇?”林花郎问。
“报仇?算了,宁愿得罪十个君子,也不得罪一个小人。”刘永押了一口酒。
“哥哥,不用你出头。”林花郎挽起了衣袖,嘴角抖动的伤疤和他清秀的面容极不协调。
刘永摇摇手,道:“兄弟,你忘了吴都头对你说的话了?”
“咳!我要是真的怕他我就不在这眉州城混了。”林花郎显然是在吹牛。刘永听出了他的心虚,为了给他面子,便说了几句软话让他下了台阶。报仇是不用的。以后自己多注意一些也就是了。他心里想。
英英把高高的一碗吃了一干二净,拍拍小肚皮说自己吃饱了。赵四儿很有眼力见,问老板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浆水给英英。
天色将晚,酒过三巡,一坛子酒也喝的光了。黑衣王小就有些醉了。其他几人也都醉意朦胧。刘永却只有一点儿晕乎。他猜这酒不过十度左右的样子,比后世的啤酒高一些。看来武松喝十八碗也不过尔尔。
林花郎眯着醉眼还要酒,刘永看到几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就打住了他。
刘永对众位说今天就到此,他便叫来了小二结账。林花郎说什么也不允,刘永无奈只好让了林花郎。说下次定要让他请。
此时酒店里酒客多了起来,大多忙活了一天了,晚上喝点酒放松放松。
一些酒徒是认识林花郎的,知道他是地痞,都不敢靠近他。
几人正晃晃悠悠的相携出门,门外忽然闯进一个身材瘦小的老头儿,他神色慌张,一面回头看,一面跨进酒肆的门槛儿。就撞在了正出门的林花郎身上。
林花郎开口就骂老头不长眼睛,抢着投胎。老头本就是一副惊恐的神色,如今又撞上了林花郎这样的痞子。真是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他又赶紧给林花郎赔不是。
刘永看老头背着个箱子,看来是个郎中,便劝慰林花郎。
正说着,门外又进来一个身胖家伙,一身灰色的麻布短衣,挽着衣袖气冲冲的进来。老头看到自己已经无处躲藏,只好躲在刘永身后。
那胖子进来就叫嚷着寻那郎中,问店里人看没看到过一个小老头儿。
店里吃酒的人本来都站着看热闹,一看这胖子是个凶神恶煞,便又都灰溜溜的坐下,谁也不想惹麻烦。
只见那胖子一副古铜肤色,看起来至少一米八五开外的身高,比刘永要高半头。身材虽胖却也结实,头顶随便挽了个球形发髻,不带巾帻。方脸方鼻方口,一双牛一样的眼睛里布满血丝,眼角似乎挂着泪痕。他挺着肚腩,架着膀子,迈着八字脚,神情间虽凶气十足,却又带着几分焦虑之色。他左顾右盼,虎视眈眈的在酒肆里东寻西找。
刘永有意挡住那老郎中,趁机带他逃走。林花郎看出刘永的意思,便叫赵四等人围在刘永周围,向店外走。
“站住。”
刘永等人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胖子喊了一声。
“你还跑。”胖子发现郎中一个箭步撞过来。这时候,赵四等人正围着刘永,却被胖子撞的四散倒地。
刘永也被把胖子挥手隔开,另一只手便把那郎中抓小鸡子似的抓了起来,吓得那郎中战战兢兢的不断求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