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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程咬金的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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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议个屁啊!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这件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我敢保证,不出两年,绝对让这些世家全部倒台!”
李云智中气十足。
老李眼神深邃的盯了他一阵。
“好,朕答应你!朕相信你有这个本事,只不过朕也有一个要求,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要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
李世民完全相信,自己的这个儿子有这个能力。
相处了这么久,他自然知道李云智的过人之处。
说不定这臭小子,或许还真的是上天派来的,五姓七望的天敌呢!
最主要,老李被李云智眼中啥栩栩如生的自信的光芒给打动了。
于是,父子两难得的达成了一致。
父子两的秘密会谈圆满结束。
李云智迫不及待的将消息告诉了李丽质和李明达,两个小姑娘一听到这个消息,困扰心中许久的愁绪烟消云散。
正准备邀请李云智明日一同出宫游玩,却被李云智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因为从明天开始,他就要专心开始搞事业了!
除了搞钱,还是为了搞垮五姓七望!
第二日一早,趁天还没亮,李云智就跟着程咬金一同出城,前往他在郊外的庄子。
普通的大户人家一般在外面都有几个庄子。
更遑论程咬金这个朝廷重臣。
妥妥的有钱人。
置办这个庄子,原本唯一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给以前跟着自己马踏江山的属下养老。
如今没想到,居然还别有用处。
一想到他跟九皇子的秘密计划,他就有点心潮澎湃是咋回事?
“九皇子殿下,咱们到了!”
这边,李云智还在睡梦之中,就被程咬金晃醒了。
下了马车一看,果然,庄子里只有二十来户人家。
而且这些家里的男人,几乎都是残疾半残疾。
早就听说自己的主子,国公爷要来,这些庄户们早早就在外等待了。
为首的是一位跛脚的大树。
虽然这大叔面色有些苍老,头发有些花白,但是他眼神中的杀气却也就是掩藏不住的。
他身后的一众人皆是如此。
这也代表着他们从前的身份。
一个个都是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铿锵男儿。
“国公爷,快请进屋吧!屋里早就备好了茶水,就等着您来了。”
跛脚大叔眼中泪光微闪,激动地上前。
一看到程咬金,他们在场所有人,就想到了当年并肩作战的那段热血日子,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属于他们的岁月。
程咬金这个老流氓见到多年不见的兄弟们,也是鼻头一酸,上前拍了拍跛脚大叔的肩膀,“程老三,这么多年没见,你怎么就老了这么多了?这背都直挺不起来了吧?”
这些个都是程咬金当年的心腹亲信,在他眼里,没有主仆之分,在场皆为兄弟。
程三满是胡须的嘴角咧开,“国公爷说笑了!别看我背弯了,脚跛了,但只需要国公爷你一声召唤,我程老三依旧能翻身上马!随你出征,踏平敌寇老窝!我这老身板,硬挺的很呢!”
噗嗤!
程咬金抹了抹胡子,拉着李云智给大家介绍。
“在场各位,都是俺老程的兄弟们!咱们这么多年未见,今日定得好好喝一顿!我给大家伙介绍一下,这位,是当朝的九皇子殿下!也是俺老程的小兄弟,日后见到九皇子,大家可得像对待我一样,对待他啊!”
“还有,这段时日,俺老程和九皇子会在庄子住上一段时间,你们这些家伙,可不许嫌我们啊!”
一番介绍之后,程咬金二话不说,拉着李云智就进屋。
接着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场面。
喝酒是促进社交的好方式。
一餐酒下来,李云智跟这些庄户也熟悉了许多。
两个字:豪爽!
说到底还是老程的亲信,跟老程的性格都差不多。
都是一个个的铁血男儿。
跟他们在一块,听他们说着当年的光辉事迹。
李云智竟升起了一种自己也亲身经历过几番战场厮杀的感觉,好一阵热血澎湃。
...
等众人酒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程咬金和李云智也要开始办正事了。
程咬金召唤来了昨天的跛脚大叔程三。
“程老三,实话告诉你,俺和九皇子这一次来到庄子上,为的就是干一票大的!”
“现在你得空,就带着我们去庄子上的农田看看吧!”
程三也没多问,一口应下。
不多时,三人便出现在了庄子里的田埂边。
如今长安城周遭一带都在遭受蝗灾。
但是这庄子上的地势建造得非常好。
属于非常标准的上粮下鱼地势。
上面种植粮食,田埂下方便是鱼池水塘。
这样的地势,不仅可以预防蝗虫,还可以在天灾中求得一偶平静之地。
因为地势环境的原因,庄子里的这些粮食,也并没有遭到蝗虫的大肆侵害。
李云智绕着田埂走了一个中午,仔仔细细的将这里的地形记录在脑海里。
当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双手负背站在田边,程咬金看着他这少年老成的模样,上前问道,“九皇子殿下,你这都看了一天了,可看出什么毛病了没?”
李云智点头,“嗯,确实有些不妥的地方。”
“哦?我这庄子里的地势,就连这田埂,都是找专门的人士来设计的!有何不妥?”
老程一撇嘴,有些不服气。
他自认为,自家的农田是任何一处庄子都比不上的。
李云智咧嘴一笑,“程伯伯,这地势自然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设计的非常好!正好可以避免一些蝗虫的侵扰,可是咧,这土质太过疏松,干燥,我想要的可是水田!”
“水田?开什么玩笑,九皇子,你该不会是想在咱们这北部地区种植稻米一类的粮食吧?”
程咬金一挑眉毛,有些诧异。
很多后世人在读书的时候,都会以为,古代没有大米。
其实是有的。
只不过这可不是咱们后世吃的杂交水稻这些。
唐朝的稻谷,产量很低,而且跟现代的大米有很大的区别。
并且这种稻谷对于环境要求极其高。
只有在南方一些条件非常好的地方才产有。
所以在唐朝,主食还是粟米一类的。
“是也不是!”
“程伯伯,我说过,我要发明的是一种新型农产物!可以吊打市面上所有产物的粮食!自然不像稻米这么简单,虽说两者之间有一丝丝的血缘关系,但总的来说,关系不大!”
“商议个屁啊!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这件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我敢保证,不出两年,绝对让这些世家全部倒台!”
李云智中气十足。
老李眼神深邃的盯了他一阵。
“好,朕答应你!朕相信你有这个本事,只不过朕也有一个要求,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要将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
李世民完全相信,自己的这个儿子有这个能力。
相处了这么久,他自然知道李云智的过人之处。
说不定这臭小子,或许还真的是上天派来的,五姓七望的天敌呢!
最主要,老李被李云智眼中啥栩栩如生的自信的光芒给打动了。
于是,父子两难得的达成了一致。
父子两的秘密会谈圆满结束。
李云智迫不及待的将消息告诉了李丽质和李明达,两个小姑娘一听到这个消息,困扰心中许久的愁绪烟消云散。
正准备邀请李云智明日一同出宫游玩,却被李云智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因为从明天开始,他就要专心开始搞事业了!
除了搞钱,还是为了搞垮五姓七望!
第二日一早,趁天还没亮,李云智就跟着程咬金一同出城,前往他在郊外的庄子。
普通的大户人家一般在外面都有几个庄子。
更遑论程咬金这个朝廷重臣。
妥妥的有钱人。
置办这个庄子,原本唯一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给以前跟着自己马踏江山的属下养老。
如今没想到,居然还别有用处。
一想到他跟九皇子的秘密计划,他就有点心潮澎湃是咋回事?
“九皇子殿下,咱们到了!”
这边,李云智还在睡梦之中,就被程咬金晃醒了。
下了马车一看,果然,庄子里只有二十来户人家。
而且这些家里的男人,几乎都是残疾半残疾。
早就听说自己的主子,国公爷要来,这些庄户们早早就在外等待了。
为首的是一位跛脚的大树。
虽然这大叔面色有些苍老,头发有些花白,但是他眼神中的杀气却也就是掩藏不住的。
他身后的一众人皆是如此。
这也代表着他们从前的身份。
一个个都是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铿锵男儿。
“国公爷,快请进屋吧!屋里早就备好了茶水,就等着您来了。”
跛脚大叔眼中泪光微闪,激动地上前。
一看到程咬金,他们在场所有人,就想到了当年并肩作战的那段热血日子,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属于他们的岁月。
程咬金这个老流氓见到多年不见的兄弟们,也是鼻头一酸,上前拍了拍跛脚大叔的肩膀,“程老三,这么多年没见,你怎么就老了这么多了?这背都直挺不起来了吧?”
这些个都是程咬金当年的心腹亲信,在他眼里,没有主仆之分,在场皆为兄弟。
程三满是胡须的嘴角咧开,“国公爷说笑了!别看我背弯了,脚跛了,但只需要国公爷你一声召唤,我程老三依旧能翻身上马!随你出征,踏平敌寇老窝!我这老身板,硬挺的很呢!”
噗嗤!
程咬金抹了抹胡子,拉着李云智给大家介绍。
“在场各位,都是俺老程的兄弟们!咱们这么多年未见,今日定得好好喝一顿!我给大家伙介绍一下,这位,是当朝的九皇子殿下!也是俺老程的小兄弟,日后见到九皇子,大家可得像对待我一样,对待他啊!”
“还有,这段时日,俺老程和九皇子会在庄子住上一段时间,你们这些家伙,可不许嫌我们啊!”
一番介绍之后,程咬金二话不说,拉着李云智就进屋。
接着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场面。
喝酒是促进社交的好方式。
一餐酒下来,李云智跟这些庄户也熟悉了许多。
两个字:豪爽!
说到底还是老程的亲信,跟老程的性格都差不多。
都是一个个的铁血男儿。
跟他们在一块,听他们说着当年的光辉事迹。
李云智竟升起了一种自己也亲身经历过几番战场厮杀的感觉,好一阵热血澎湃。
...
等众人酒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程咬金和李云智也要开始办正事了。
程咬金召唤来了昨天的跛脚大叔程三。
“程老三,实话告诉你,俺和九皇子这一次来到庄子上,为的就是干一票大的!”
“现在你得空,就带着我们去庄子上的农田看看吧!”
程三也没多问,一口应下。
不多时,三人便出现在了庄子里的田埂边。
如今长安城周遭一带都在遭受蝗灾。
但是这庄子上的地势建造得非常好。
属于非常标准的上粮下鱼地势。
上面种植粮食,田埂下方便是鱼池水塘。
这样的地势,不仅可以预防蝗虫,还可以在天灾中求得一偶平静之地。
因为地势环境的原因,庄子里的这些粮食,也并没有遭到蝗虫的大肆侵害。
李云智绕着田埂走了一个中午,仔仔细细的将这里的地形记录在脑海里。
当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双手负背站在田边,程咬金看着他这少年老成的模样,上前问道,“九皇子殿下,你这都看了一天了,可看出什么毛病了没?”
李云智点头,“嗯,确实有些不妥的地方。”
“哦?我这庄子里的地势,就连这田埂,都是找专门的人士来设计的!有何不妥?”
老程一撇嘴,有些不服气。
他自认为,自家的农田是任何一处庄子都比不上的。
李云智咧嘴一笑,“程伯伯,这地势自然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设计的非常好!正好可以避免一些蝗虫的侵扰,可是咧,这土质太过疏松,干燥,我想要的可是水田!”
“水田?开什么玩笑,九皇子,你该不会是想在咱们这北部地区种植稻米一类的粮食吧?”
程咬金一挑眉毛,有些诧异。
很多后世人在读书的时候,都会以为,古代没有大米。
其实是有的。
只不过这可不是咱们后世吃的杂交水稻这些。
唐朝的稻谷,产量很低,而且跟现代的大米有很大的区别。
并且这种稻谷对于环境要求极其高。
只有在南方一些条件非常好的地方才产有。
所以在唐朝,主食还是粟米一类的。
“是也不是!”
“程伯伯,我说过,我要发明的是一种新型农产物!可以吊打市面上所有产物的粮食!自然不像稻米这么简单,虽说两者之间有一丝丝的血缘关系,但总的来说,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