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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nd 284 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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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拘谨的跟着皛皛进了康家大宅,陈妈立刻奉上好茶,还摆了一叠开心果和一叠香榧子,杨伯见陈妈那么客气连声感谢,抿了一口香茶,环顾着康家大宅的风貌。

    檀宫的房价是一等一的贵,内部装潢走得却是典雅的路线,不暴发户,不是什么好的贵的就拼命往里装,可见他家大小姐嫁的人还是有一定修养的,就是不知道他认不认识。

    来前他做过调查,但檀宫非常注重业主的*,查了半天也只查到个姓氏。

    要说康家,他寻遍了记忆里的豪门贵胄,也没寻出个所以然来,又不敢问,怕太唐突,只好以静制动。

    皛皛坐在对面,继续着PPT的工作,倒不是故意将杨伯晾在一边,而是他来的目的,她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妈妈,桂花笨死了,怎么教都不会飞,晚上能不能不给它吃晚饭!”康灥虎头虎脑的从楼梯上跑了下来,手里拽着叽叽叽直叫唤的桂花。

    杨伯一见到康灥,眼就亮了,“这就是小少爷吧,长得真好!”

    “小少爷?”康灥有点犯迷糊了,因为身边的人几乎都不这么称呼他,“妈妈,这位伯伯叫谁小少爷?”

    “你啊!”杨伯从带来的礼物中挑了个大卡车玩具出来,递给康灥,“小少爷,你叫我杨伯就成了,这是给你的见面礼,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康灥瞅着大卡车,一点没心动,回道:“我才不是小少爷,你认错人了,我是小太子!”

    小少爷怎么听都比小太子的格调低了好几个档次,他才不要呢。

    “哎?”

    小太子这个称谓把陈伯给弄迷糊了。

    皛皛从康灥手里接过叽叽喳喳不断乱叫的桂花放到肩上,桂花一获救立马抚摸着自己的大尾巴,本就没几根毛了,还这么用力的拽,秃了算谁的。

    “小灥,这是杨伯,叫人!”即便再讨厌席家的人,她也不会把恩怨发泄到杨伯身上去。

    “杨伯!”康灥字正腔圆的叫了一声。

    杨伯高兴极了,不由的眼泪汪汪。

    “妈妈,杨伯哭什么?”

    “没事,他只是高兴,你去玩吧,别再欺负桂花了,欲速则不达!”

    康灥点点小脑袋,“哦!走吧,桂花,给你吃核桃去!”

    “叽叽!”

    一听到核桃,桂花很没节操的爬到了康灥肩上,完全忘记刚才是谁在欺负它。

    杨伯随即问道:“小少爷,您的名字怎么写啊?”

    “我的名字?”康灥晃了晃小脑袋,看向皛皛,因为她说过,陌生人问自己的名字,不能随便回答。

    皛皛点了点头,他才清晰答道:“三个泉水的泉,念XUN。”

    “原来是这个字!”杨伯记在了心里。

    皛皛拍了拍康灥的屁股,“去玩吧!”

    康灥带着桂花和汤圆就跑了。

    杨伯依依不舍的看着离去的康灥,老泪纵横道,“要是小姐还在,知道大小姐已经结婚生子了,该有多高兴,就是不知道姑爷的人好不好?”

    老爷的嘱托他不敢忘,但这位大小姐嫁得好不好也是至关重要的,有钱富贵并不代表就幸福,万一大小姐过得不好,他必定马上回去告诉老爷,让老爷给大小姐撑腰。

    “杨伯,你有话就直说,不要绕弯!”皛皛合上笔记本,听他拐着弯的问康熙,她就知道他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杨伯掏出手帕抹了抹眼角,“大小姐您千万不要误会,杨伯只是想知道您过得好不好?”

    “我过得很好,吃得饱,睡得香,夫妻和睦,现在唯一苦恼是怎么想办法让你嘴里的姑爷愿意生二胎,你满意了吧?”

    皛皛逗趣的回答让杨伯卡了壳,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二……二胎?”

    “是!”

    “姑爷不要?为什么啊?”

    “他怕又是儿子!”

    “哎?”

    杨伯又卡壳了,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姑爷更好奇了。

    这姑爷的脑回路怎么感觉有点不正常,绝大多数人家不都是喜欢儿子越多越好的吗?

    再说了,这么大的房子就一个孩子多冷清。

    皛皛决定不再和杨伯绕弯了,直截了当的说道:“杨伯,妈妈在世的时候说过,你虽然是席家的佣人,但她一直当你是哥哥,若是有机会,她希望我将你当做舅舅一般的孝顺。”

    杨伯听闻,便想到了席淑桐,眼眶再次湿润了起来。

    “所以有些话我就实话跟你说吧,我姓端木,不姓席,你别再叫我大小姐了,还有小灥也不是小少爷,他是康家的孙子。”

    “这么怎么行?您在杨伯心里就是大小姐,小灥少爷也是小少爷,称呼不能改,这是尊卑有别!”

    “尊什么卑,这都快二十二世纪了,也就你自己心里老惦记着!”

    “我知道大小姐是在气当年的事,可是祖孙两人哪有隔夜的仇,到底是连着骨血的,老爷年纪大了,身边怪冷清的,对小灥少爷特别喜欢……”

    “他喜欢,席家有那么多孩子可以给他生,干嘛老想着我的孩子。”她记得和自己同辈份的席家人应该有三四个,年岁和她都差不多大,早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了。

    “这不是就您生了个这么漂亮的宝贝吗!别人还生不出呢!”

    杨伯不愧是做了一辈子下人的人,恭维的话想都不用想便是顺手拈来,这马屁拍得噼啪响,可惜别人喜欢这一套,美国长大的皛皛却听得特别别扭。

    “行了,你就别说好话了,这事没得商量。”

    她才不会把儿子交给席家,免得被他们同化了,长大了也是一副势利眼。

    “大小姐,您气老爷那也算是情有可原,可小少爷有什么可气的,您该让他自己选。”

    这话倒是说的没错,皛皛却不愿意,只要一想到儿子和席家的人牵扯上,她就觉得不舒服,尤其是那天在禄轩堂遇到的中年妇女,明晃晃的长着一双狗眼,这样的家庭,只会坏了儿子的性格,说什么她都不会同意。

    “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你再多说也没用,你要只是来看我好不好,那你现在看到了,我很好,你要是想常来,我也不反对,至于其他的,免谈!”

    “好,好,我听您的,不提了,不提了!”

    杨伯怕再说下去,会让她收回来看她的机会,只好作罢,想着来日方长,想办法磨,总能磨到她点头的,离过年还有几个月,他有的是信心,一定想办法带小灥少爷回去给老爷拜年。

    陈妈从厨房出来问道,“皛皛,杨伯难得来,要不要我多做几个菜?”意思就是要留杨伯吃晚饭。

    在对待娘家人这条路上,陈妈明显比她热情的多。

    杨伯当然不会客气,连忙点头,“那就谢谢……哎呀,你看我,光顾着和我们大小姐聊天,都忘了要问您一声,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你叫我陈妈就行了!”说完,又看了一眼皛皛,这大小姐的称呼实在是让她好奇的牙痒痒啊。

    陈伯站起来拱了拱手,“那就谢谢陈妈了!”

    “不客气,不客气!”

    陈妈虽然做了一辈子的家政妇,但同行的友人不少是在豪门贵胄里做佣人的,一看杨伯这说话待人的模样就知道皛皛的娘家人身份一定不低。

    不管以后有没有机会见一面,康家的礼数她得负责尽到,不能落人口实,让人有把柄说他们康家是没礼数的人家。

    杨伯看了一下客厅里的大座钟,已是快下午六点了,不由的往大门外瞧了瞧,一般这个点男主人也该回家吃晚饭了吧。

    不知道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好不好相处。

    他越是想,脖子越是伸长了往外看。

    皛皛好笑的看着他的举动,看来他不摸清康熙是什么人,是不会死心的。

    “杨伯,别看了,他很晚才会回来。”

    倒不是康熙去拍戏了,而是导演课程临近尾声,他马上要考试,说什么在家一看到她就静不下心,只想将她摁倒,所以去工作室温习功课去了,不到十点不会回家。

    “应酬?”

    “差不多吧!”

    杨伯在脑内想了一下,判断姑爷可能是个生意人。

    要说他会不认识康熙也情有可原,他都六十来岁的人了,很少看电视剧,席家即便出了个影后,他也很少去看,对娱乐圈完全是一知半解。

    陈妈布好菜,便到客厅里喊他们,康灥一听到吃饭了,小胖腿蹦得贼快,一下子就窜到了饭厅,连带着汤圆也吐着大舌头躲到了餐桌底下。

    陈妈将他专用的小碗和小勺子递了过去,“慢点吃,小心烫!”

    康灥搜寻着自己喜欢的菜,刚要夹,就被皛皛拍了一下手,“没礼貌,没看到有客人在吗?”

    杨伯赶紧道,“没事,没事,让小少爷先吃!”

    康灥摸了摸手背,看了一眼杨伯,竖在手里的小勺子放到了桌上,乖乖的说道,“杨伯,你先夹菜!”

    杨伯只觉得他懂事又乖巧,眼泪水又要出来了。

    皛皛往他碗里多夹些菜,顺便喊陈伯出来,让他和杨伯喝几杯。

    陈伯特别乐意,整个康家没几个会喝酒的人,每天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独饮,好不容易来了个可以喝的,他怎么也不会放过。

    两个老人家喝得很尽兴,杨伯是个什么人,道行绝对高升,知道这是个好机会,趁着酒意就向陈伯套话。

    陈伯别看平日里只会养花弄草,可该机敏的时候,也非常机敏。

    两个老头,顿时打起了擂台。

    一个是想方设法想知道康熙的身份。

    一个是……就是不告诉你,就是不告诉你,哎?你说啥?

    皛皛看在眼里,笑在心里,倒是陈妈挺着急的,这娘家人好不容易来一回,怎么弄得跟特务和地下党一样,这还能不能好好相处了。

    皛皛拍了拍她手,安抚道:“不碍事,陈伯知道分寸。”

    她老早就知道,陈伯是个大智若愚的人,典型的明白人爱装糊涂罢了。

    晚饭吃到一半,门铃突然响了。

    杨伯精神抖擞的以为是自家姑爷回来了,赶紧起来理了理衣服,第一回见人,不能失了礼数。

    陈妈却没急着开门,回头道,“皛皛,是曹先生和景小姐来了。”

    康熙可是吩咐过他,这两个人不能随便放进来,尤其两人是一起来的时候,更不能放。

    皛皛正在喂康灥喝汤,小家伙最近火气有点大,陈妈熬了降火的汤,可能有点苦味,他就是不肯喝,只有皛皛喂,他才给面子。

    听闻,她心里直犯嘀咕,两人会突然出现八成和案子有关,要是赶他们回去,到底朋友一场,不好这么做,要让他们进来……若让康熙知道了,恐怕又要不安生了。

    她想了一会儿,回道:“问他们,要是来蹭饭的话就进来,如果不是,说我不在!”

    陈妈一个字不差的照着皛皛说的回复了。

    门外的曹震和景飒又不是蠢蛋,赶紧说路过这里,想念陈妈做的饭了,又正好是饭点,就来看看能不能蹭一顿。

    门禁立马就开了,过了一会儿,两人提着两个削好的大菠萝走了进来。

    陈妈道,“来就来了,怎么还买东西了?”

    景飒将菠萝递给陈妈,“小灥喜欢吃菠萝,我看到就买了,台湾产的奶油菠萝,已经泡过盐水了,加点糖就能吃了!”

    “干妈,是你来了吗?”听到景飒的声音康灥就跑了出来,不过扑的不是她,而是菠萝,“小灥要吃菠萝,奶奶,要插在棍棍上,像冰棍一样,小灥喜欢啃着吃。”

    “好,啃着吃!”

    皛皛也走了出来,“小灥,还不谢谢干妈!”

    “谢谢,干妈!”

    景飒捏了捏康灥的脸蛋,“你喜欢就好!”

    “刚好在吃饭,你们先洗洗手,洗完了,进来吃饭!”

    “好!”

    景飒和曹震洗完手走到厨房,看到了杨伯,不知道他是谁,只好先点点头,算是问候了。

    杨伯也不认识他们,礼貌性的站起来,问道:“这两位是……”

    “我的朋友!”皛皛回道,她指了指景飒和曹震,“景飒,曹震,这位是杨伯!”

    三人都知道对方姓啥名谁了,但来意不一样,说不到一块去。

    杨伯继续和陈伯周旋,而景飒和曹震一边吃,一边思索着怎么开口。

    碎尸被发现到现在已经五天了,线索全无,方乔尸检的结果只有死者是个女性,年龄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何方人士,在哪里就职,生前有什么亲友,人际关系如何,这些却是半点没有。

    当然警察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干,光想着找外援了,该做的流程还是都走了的,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调查碎尸发现地附近的街道,城镇,看有没有女性失踪,但收效甚微,那一带人员复杂,流行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很多,真要出什么事,也未必会有人老实说出来,一看警察来,人就都不见了,逮住几个,想好好问问,查到的都是些偷鸡摸狗的事,和碎尸连一点边都靠不上。

    为了这案子,曹震查得鼻子都觉得疼了。

    这是他鼻子恢复后的心理作用,一心烦,鼻子就觉得疼。

    “师兄,你好好吃饭,都快吃到鼻子里了!”景飒暗中推了推身旁发呆的某人。

    某人那筷子上夹的是碧绿碧绿的菠菜,正要往鼻子里送。

    曹震立刻清醒过来,将菠菜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光是这一幕,皛皛就知道两人果然是为了案子来的。

    这五年,她要说没帮过公安局查案,那只有康熙会信,不,康熙只是假装信,不过是她从来不出门查案罢了,不会像以前那般到处的跑案发地点,完全采取远程模式,给公安局一些建议,能不能破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她仍是个旁观者,因此康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是她的专业,要让她完全舍弃,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

    但是像今天这样曹震和景飒亲自登门,而不是通过远程来询问,那就代表,这是要请她出门了。

    既然他们有胆子来,说明肯定是大案,她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态连环杀人的大案。

    比如前几天新闻里播报的碎尸案……

    她叹了口气,看到这新闻时,她就有了预感,没想到预感很快就灵验了。

    “说吧,要我帮什么?”

    听到她如此开门见山的说话,景飒和曹震都激动的快要哭了。

    景飒拱手道,“皛皛,这次真的要请你出山了,我们是用尽办法了,就是查不到死者的身份!”

    杨伯虽然在和陈伯周旋,但耳朵却是空出了一只,听到死者两个字,他就知道来的两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警察!

    皛皛在美国的职业,他是知晓的,不过名字太长,他记不清楚,只知道是专门分析犯罪心理的。

    这么说,大小姐干的还是原来的老职业?

    这可是个好线索,S市公安局上层可都是老爷的旧友。

    “和我去书房谈吧!”

    这里有孩子和老人,碎尸这个词不太好出现。

    到了书房,皛皛关上门,立刻怒瞪道,“你们应该知道,我答应过康熙……”

    “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可这不是没办法了吗,本来想发邮件给你,让你给点建议,但这尸体的照片实在太多,你都不知道,被分成了几千块……要一起发给你,估摸着你邮箱都能炸掉!”

    法医拍的照片都是高清照,容量太大。

    “几千块?”皛皛愕然,“也就是整个尸体都肢解了?”

    新闻里只说是部分,可没说整具尸体,想来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景飒将公文包里的照片一股脑的摊在书桌上,也不担心皛皛刚吃完饭会消化不良。

    皛皛看着那一张张惊悚的照片,人肉和猪肉其实长得差不多,煮熟了那就更分不清了,更何况凶手还将它们切成了片,一片又一片,放的时候还特别整齐,就像放的不是肉块,而是筹码牌似的。

    “刀工非常精湛!”这是皛皛最直观的感受,“能做到将尸体如此切割码放的人,杀人后必定非常冷静,刀工又那么好,屠夫和医生的可能性很大!”

    杀人是一码事,捅一刀就行了,但大多杀人是冲动型,杀完就后怕了,不是逃,就是想办法藏尸体。

    逃就不用说了,这类人通常不到24小时就能被警方缉拿归案,除非他能马上逃到国外去。

    藏尸体的那类,通常是将尸体装进柜子里,旅行箱里,或者直接放到床下,目的是延缓被害人发现的时间,从而能让凶手又更多时间逃走,或者冷静情绪,也有干脆买些砖头水泥,埋进墙壁或者炉灶里的,或者找深山埋起来的,这其中还有不少凶手在冷静情绪后会回到案发现场,消灭罪证,或是栽赃,都有可能,警方也很可能会被误导,但成功的几率也不会太大。

    而在杀人后,即不冲动逃离,也不隐藏尸体,而是毁灭尸体的凶手,是最可怕最难抓的一种。

    因为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

    只要找不到尸体,谋杀就不能成立。

    毁灭尸体,有些是用烧的,或者碎成七八块,分别装袋,扔进不同的湖泊或者沟河里。

    可眼下这位凶手,他将尸体切成了几千片,这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的时间恐怕能让他逃到外太空去了。

    还有,人体有四升之多的血,他要怎么处理那么大量的血?家用的排水沟如果一下子清排这么大量的污血,不会没人发现,又不是洗衣服的肥皂水,那可都是血腥的味道。

    他切了还不算,还把尸体煮熟了,这又需要多少时间?

    这处理尸体的手法似乎太麻烦了些,麻烦的有些不必要啊。

    如果是她,煮熟了,又切成片了,存冰箱里,多跑几次动物园,扔给食肉动物吃,或者流浪狗,更一干二净啊。

    为什么,还会遗弃在可能被人发现的地方。

    这真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题外话------

    娘娘杀人,才叫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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