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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祸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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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夏枫疑惑。如果有红眼病,也是卡布尔家的人啊,来的怎会是僧人?
唐轩之肯定地点头:“不知是冲着你们这里谁来的,总之小心一点。今天太晚,我明天再过来,请你给我讲讲目前的形势,我再考虑如何做。你放心,一报还一报,我有时间就会守在这儿。现在我去你们的神庙里先探探,走了。”
说完人已到了窗外,夏枫追过去压低声音道:“喂,姓唐的,我叫夏枫,夏天的夏,枫叶的枫。”
唐轩子呆了一瞬,咧嘴笑道:“我早就知道,好名字。你肯定生在秋天!”
......
什么僧人?夏枫真是搞不懂了,但是对方绝对没怀好意,打算明天告诉拉贾尼,让他想想有没有得罪过某个祭司。这个拉贾尼,变化是越来越大,夏枫突然生出一种养成的般快感。
来到唐轩之刚刚坐过的地方,掀开木板,一口直径半米的大陶缸露出来,里面只有半缸水。就着这点水,夏枫缓缓运势起掌,压下去......水花溅起,落下,再溅,密集的水珠连成一个椭圆,激向空中,再疾速落下。如此数百次之后,缸里的水温度升高,有丝丝蒸气冒出。
“还是不够啊。”夏枫拭去额头的汗水。就像写字一样,刚猛有余,韧性不足。力量无法连成一片激出,中间至少有三节断层;这种力量一如缅甸翡翠,遇到强力一碰即碎。伤人的同时,也会自损。
不过夏枫也不是太担心,兴许十天后,“翡翠”就能变成“黄玉”啦,慢慢来,逐渐加深力量。不得不说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丹田的那丝内力像发了芽似的,不到一月就增加了五倍之多,夏枫现在挑战三四个普通男人应该不在话下。
怪说那姓唐的功夫这么好,但是功夫再好也怕枪炮儿。想到难民营外那门大炮,新邦王亚格拉斯真舍得投入,把唯一的这门大炮都架在哈兹尔镇了,外国商团估计已经是他重中之重的战略部署。
难不成真要等到阿克巴来解救姓唐那帮大明人?到时,不成难民也成了难民。夏枫知道,大商家还好说,好多小商人,几乎是集全副身家而来,元气大伤还是小事,饿死全家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唉!夏枫四仰八叉躺在床上,想来想去,这么多人想凭空消失不可能,就只有强干。先往西北方逃,逃进阿克巴的管辖,再转道北上,赚钱就别想了,能保住那点家当就不错啦。可是怎么干呢,这真是个大难题。
......
夏枫迷迷糊糊澡都没洗就睡了过去,早上被楼下的吵杂声惊醒,看见窗外天色大亮,太阳都出来了。她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暗恨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
“嘭嘭嘭”有人大力敲门,“夏枫你醒了吗?”
这个萝呼多,没醒也被你吵醒了。
“说,又出了啥事?”
“你下来看吧,娜玛在跟什克抢人呢,抢的是那个女奴。”
哪来的女奴?夏枫走到窗前低头往院子里一看,只见娜玛死死拽着一个女人的手,什克拖着那女人的腿,各不相让。
哟,娜玛长脾气了,夏枫由衷地笑了笑。
跟着萝呼多下楼,她人还没走近,什克就赶紧松掉手,还退了两步。夏枫指着地上的女人,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什克,早就知道知道哈特前几天拉粮食回工坊时,就藏了一个女人在货车底下。昨天忙得太晚,他忘记了这桩事儿。所以大清早一起来就冲进了哈特的房间,把那个半死不活的女奴拖了出来。正好被同样起得很早的勤劳娜玛发现了,她见女奴奄奄一息,生出同情心,便跟什克杠上了。
“夏枫,让她留下吧。”娜玛说道:“什克说把人弄去扔了,可咱们又不是养不活她。”
夏枫一挥手:“都让开。”
什克弯腰向夏枫施了一礼,看得萝呼多几人一愣一愣的,只听他道:“大管事,这个女人身上有罪印,我们不能留。”说着,走上去把女人的头发撩开。他本是想偷偷拖去卖掉换点铜达姆的,没想到......
刺字?印度怎么也会有这种玩意儿!而且也是刺在脸上。女奴紧闭着眼睛,唇色发紫,上面布满干涸的死皮。就算脸上有字又瘦得皮包骨,也难掩其姿色,应该是个犹物。
“先喂水喂饭!”人都要死了还抢个什么劲儿,夏枫转头冷冷地盯着什克:“刚刚你叫我大管事?”
什克忙点头:“坊中不能没有管事,所以我们就认您是了。”
“是吗?那你就应该知道工坊里的任何事都得经过我的同意,谁给你的权利擅自作主!”
什克本想狡辩一下,说他是为工坊好,如果这个女人脸上没有刺那个“祸”字,他才不多管闲事呢。但见“大管事”盛气凌人的样子,他选择闭口,只想等着三少爷来再说。
夏枫心理自有计较,说道:“叫邦克来。”邦克可比你听话多了。
“好的。”
什克先闷头慢慢走了几步,后面想到什么,赶紧跑起来,看样子他有些急。
娜玛和萝呼多扶着女奴去吃东西,就娜伊远远的跟着,她无法摆脱从小被灌输的思想。比如:碰触贱民。害怕沾染上邪眼,不得神主的庇佑。可是,就算镇上那些贵人,心里难道不清楚自己吃进嘴里的粮食和红糖都有经过贱民的手吗?娜伊啊,你都差点成为贱民,真是,简直......
这两天娜玛和萝呼多都拿着夏枫送给她们的土制弹弓练得认真又开心,就她柔柔弱弱的怕这怕那。夏枫并没有勉强她,知道她是想试着改变思想,但“中毒”太深,个人意志被压迫太狠,致使身体有了惯性,已经不受支配了。
有些人,不管身处何种环境中,也注定是个悲剧。人若不能自救,外人再帮扶也是无用的。
“再让她洗洗澡,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暗疾。”夏枫担心女奴有传染性的疾病。
早在劳作的五个男奴,待见到那女奴后,突然哇哇哇乱叫,一副惊恐万分的样子。
夏枫喝道:“你们做自己的事情,别管这边。”又道:“邦克还没来?”
不管奴隶们听没听懂,但吵闹声顿时安静了。天亮才睡着的邦克,睁着红肿的眼睛终于来了,他先给夏枫赔了个不是。待看见女奴脸上的醒目刺字时也是惊了一跳,指着她的脸:“这个女人留不得,快快扔掉,扔掉......”
“到底怎么回事?”
娜玛和萝呼多让邦克的神情吓得骤然丢开手,女奴就跟酱油瓶一样栽在地上。夏枫发现一个细节,不管这女奴是吃东西喝水,还是被人拖来拖去,脸上始终是淡淡的表情,仿佛是具人皮空壳,没有灵魂。
她就那样躺在地上,一边嘴角极细微地扯了扯。轻蔑,看透一切的轻蔑表情!
她到底有什么来头?就凭脸上的字就让两个大男人吓得失态,而哈特却不怕?
“说呀,到底怎么回事!”夏枫都要开吼了。
邦克一个哆嗦,忙道:“灾祸,它是神主降下的灾祸,她脸上的字南部人一看见就会吓得生病的。这个女人不是南部的女奴,大管事,您看她的肤色。”
夏枫怪说觉得这女人长得漂亮,原来是肤色浅的缘故,洗过脸后更是显得鲜亮。夏枫紧盯着她,发觉她的嘴角又往下扯了扯,那轻视的神情不要太明显。问道:“你听得懂我们的话?”
女人没回话,而是懒懒地合了眼睛。
萝呼多来气了:“你这个女人,我们管事想救你,你知道吗?”
邦克急得直跳脚:“大管事,哈特把她弄回来,就没打算让她活。这是南部的祸灾呀,如果被祭司们知道,咱们都得死。没人能保住我们,哪怕镇长大人也没办法。无人敢承担让南部灾祸又落入我们北部的罪名。”
热带地区天灾本就多,你这北部有了灾就一定是人家频发地区传来的不成?夏枫揪紧了心,到底那帮人用上了什么卑鄙的手段,硬生生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弄成了灾祸。
“邦克,你怎么知道她来自南部?不是说她不是奴隶吗!”
“大管事,我刚说了,她脸上刻有南部文字呀。管事您难道不知道南部也不全是奴隶的吗。”
不管邦克急成什么样,夏枫仍是好奇地问他:“她是预备敬神消灾的女人?”
邦克一愣,忙摇头:“怎么会?怎么会用祸灾敬神。”又道:“这个女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爆发瘟疫,旱涝虫害,饿殍遍野。任何人见到就必须杀死她,咱们不杀就丢出去让别人杀吧。”
夏枫心下冷笑,这个邦克蛮会用词的,突然变得好有文化,可真不像他啊。多半来自祭司们吃人的烂嘴,都形成一套专用词汇了。人见人杀的南部女人,怎会辗转活到北部来,最后被一个恶心的老头买了。
这背后的故事绝对不少啊。
夏枫极为认真地打量了一遍这个女人,眼中透出莫名的心痛。马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决断道:“留下!”心中却很是复杂。
“啊?大管事,这件事情必须向三少爷汇报,您......您承担不起的!”邦克急得死劲搓自己的大腿。
邦克这样一说,娜玛和娜伊也劝夏枫,就连萝呼多也让她再考虑一下。但是夏枫油盐不进的,众人担心不已。这时,那个女人才诧异地看了夏枫一眼,露出一丝疑惑。不知道是疑惑这个小小的姑娘成了管事,还是疑惑夏枫一意孤行出手救她。
“我会把她带到我的房里,只要你们守着嘴巴,外面没人知道。大家赶紧做事,三少爷那边我自己会解释。”夏枫越说口气重,就连娜玛都感到一丝害怕。
娜伊听得夏枫还要把这个女人带到她房里去,惶惶然地推着自己的姐姐,想让娜玛再劝劝。
邦克直着粗红的脖子,还想再说,又听大夏枫问道:“什么味儿啊?”
萝呼多一吸鼻子:“啊,是烤肉的香味。”眼睛四处张望,只要是烤的东西,她都爱吃。
“僧人?”夏枫疑惑。如果有红眼病,也是卡布尔家的人啊,来的怎会是僧人?
唐轩之肯定地点头:“不知是冲着你们这里谁来的,总之小心一点。今天太晚,我明天再过来,请你给我讲讲目前的形势,我再考虑如何做。你放心,一报还一报,我有时间就会守在这儿。现在我去你们的神庙里先探探,走了。”
说完人已到了窗外,夏枫追过去压低声音道:“喂,姓唐的,我叫夏枫,夏天的夏,枫叶的枫。”
唐轩子呆了一瞬,咧嘴笑道:“我早就知道,好名字。你肯定生在秋天!”
......
什么僧人?夏枫真是搞不懂了,但是对方绝对没怀好意,打算明天告诉拉贾尼,让他想想有没有得罪过某个祭司。这个拉贾尼,变化是越来越大,夏枫突然生出一种养成的般快感。
来到唐轩之刚刚坐过的地方,掀开木板,一口直径半米的大陶缸露出来,里面只有半缸水。就着这点水,夏枫缓缓运势起掌,压下去......水花溅起,落下,再溅,密集的水珠连成一个椭圆,激向空中,再疾速落下。如此数百次之后,缸里的水温度升高,有丝丝蒸气冒出。
“还是不够啊。”夏枫拭去额头的汗水。就像写字一样,刚猛有余,韧性不足。力量无法连成一片激出,中间至少有三节断层;这种力量一如缅甸翡翠,遇到强力一碰即碎。伤人的同时,也会自损。
不过夏枫也不是太担心,兴许十天后,“翡翠”就能变成“黄玉”啦,慢慢来,逐渐加深力量。不得不说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丹田的那丝内力像发了芽似的,不到一月就增加了五倍之多,夏枫现在挑战三四个普通男人应该不在话下。
怪说那姓唐的功夫这么好,但是功夫再好也怕枪炮儿。想到难民营外那门大炮,新邦王亚格拉斯真舍得投入,把唯一的这门大炮都架在哈兹尔镇了,外国商团估计已经是他重中之重的战略部署。
难不成真要等到阿克巴来解救姓唐那帮大明人?到时,不成难民也成了难民。夏枫知道,大商家还好说,好多小商人,几乎是集全副身家而来,元气大伤还是小事,饿死全家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唉!夏枫四仰八叉躺在床上,想来想去,这么多人想凭空消失不可能,就只有强干。先往西北方逃,逃进阿克巴的管辖,再转道北上,赚钱就别想了,能保住那点家当就不错啦。可是怎么干呢,这真是个大难题。
......
夏枫迷迷糊糊澡都没洗就睡了过去,早上被楼下的吵杂声惊醒,看见窗外天色大亮,太阳都出来了。她一个鲤鱼打挺起身,暗恨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
“嘭嘭嘭”有人大力敲门,“夏枫你醒了吗?”
这个萝呼多,没醒也被你吵醒了。
“说,又出了啥事?”
“你下来看吧,娜玛在跟什克抢人呢,抢的是那个女奴。”
哪来的女奴?夏枫走到窗前低头往院子里一看,只见娜玛死死拽着一个女人的手,什克拖着那女人的腿,各不相让。
哟,娜玛长脾气了,夏枫由衷地笑了笑。
跟着萝呼多下楼,她人还没走近,什克就赶紧松掉手,还退了两步。夏枫指着地上的女人,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什克,早就知道知道哈特前几天拉粮食回工坊时,就藏了一个女人在货车底下。昨天忙得太晚,他忘记了这桩事儿。所以大清早一起来就冲进了哈特的房间,把那个半死不活的女奴拖了出来。正好被同样起得很早的勤劳娜玛发现了,她见女奴奄奄一息,生出同情心,便跟什克杠上了。
“夏枫,让她留下吧。”娜玛说道:“什克说把人弄去扔了,可咱们又不是养不活她。”
夏枫一挥手:“都让开。”
什克弯腰向夏枫施了一礼,看得萝呼多几人一愣一愣的,只听他道:“大管事,这个女人身上有罪印,我们不能留。”说着,走上去把女人的头发撩开。他本是想偷偷拖去卖掉换点铜达姆的,没想到......
刺字?印度怎么也会有这种玩意儿!而且也是刺在脸上。女奴紧闭着眼睛,唇色发紫,上面布满干涸的死皮。就算脸上有字又瘦得皮包骨,也难掩其姿色,应该是个犹物。
“先喂水喂饭!”人都要死了还抢个什么劲儿,夏枫转头冷冷地盯着什克:“刚刚你叫我大管事?”
什克忙点头:“坊中不能没有管事,所以我们就认您是了。”
“是吗?那你就应该知道工坊里的任何事都得经过我的同意,谁给你的权利擅自作主!”
什克本想狡辩一下,说他是为工坊好,如果这个女人脸上没有刺那个“祸”字,他才不多管闲事呢。但见“大管事”盛气凌人的样子,他选择闭口,只想等着三少爷来再说。
夏枫心理自有计较,说道:“叫邦克来。”邦克可比你听话多了。
“好的。”
什克先闷头慢慢走了几步,后面想到什么,赶紧跑起来,看样子他有些急。
娜玛和萝呼多扶着女奴去吃东西,就娜伊远远的跟着,她无法摆脱从小被灌输的思想。比如:碰触贱民。害怕沾染上邪眼,不得神主的庇佑。可是,就算镇上那些贵人,心里难道不清楚自己吃进嘴里的粮食和红糖都有经过贱民的手吗?娜伊啊,你都差点成为贱民,真是,简直......
这两天娜玛和萝呼多都拿着夏枫送给她们的土制弹弓练得认真又开心,就她柔柔弱弱的怕这怕那。夏枫并没有勉强她,知道她是想试着改变思想,但“中毒”太深,个人意志被压迫太狠,致使身体有了惯性,已经不受支配了。
有些人,不管身处何种环境中,也注定是个悲剧。人若不能自救,外人再帮扶也是无用的。
“再让她洗洗澡,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暗疾。”夏枫担心女奴有传染性的疾病。
早在劳作的五个男奴,待见到那女奴后,突然哇哇哇乱叫,一副惊恐万分的样子。
夏枫喝道:“你们做自己的事情,别管这边。”又道:“邦克还没来?”
不管奴隶们听没听懂,但吵闹声顿时安静了。天亮才睡着的邦克,睁着红肿的眼睛终于来了,他先给夏枫赔了个不是。待看见女奴脸上的醒目刺字时也是惊了一跳,指着她的脸:“这个女人留不得,快快扔掉,扔掉......”
“到底怎么回事?”
娜玛和萝呼多让邦克的神情吓得骤然丢开手,女奴就跟酱油瓶一样栽在地上。夏枫发现一个细节,不管这女奴是吃东西喝水,还是被人拖来拖去,脸上始终是淡淡的表情,仿佛是具人皮空壳,没有灵魂。
她就那样躺在地上,一边嘴角极细微地扯了扯。轻蔑,看透一切的轻蔑表情!
她到底有什么来头?就凭脸上的字就让两个大男人吓得失态,而哈特却不怕?
“说呀,到底怎么回事!”夏枫都要开吼了。
邦克一个哆嗦,忙道:“灾祸,它是神主降下的灾祸,她脸上的字南部人一看见就会吓得生病的。这个女人不是南部的女奴,大管事,您看她的肤色。”
夏枫怪说觉得这女人长得漂亮,原来是肤色浅的缘故,洗过脸后更是显得鲜亮。夏枫紧盯着她,发觉她的嘴角又往下扯了扯,那轻视的神情不要太明显。问道:“你听得懂我们的话?”
女人没回话,而是懒懒地合了眼睛。
萝呼多来气了:“你这个女人,我们管事想救你,你知道吗?”
邦克急得直跳脚:“大管事,哈特把她弄回来,就没打算让她活。这是南部的祸灾呀,如果被祭司们知道,咱们都得死。没人能保住我们,哪怕镇长大人也没办法。无人敢承担让南部灾祸又落入我们北部的罪名。”
热带地区天灾本就多,你这北部有了灾就一定是人家频发地区传来的不成?夏枫揪紧了心,到底那帮人用上了什么卑鄙的手段,硬生生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弄成了灾祸。
“邦克,你怎么知道她来自南部?不是说她不是奴隶吗!”
“大管事,我刚说了,她脸上刻有南部文字呀。管事您难道不知道南部也不全是奴隶的吗。”
不管邦克急成什么样,夏枫仍是好奇地问他:“她是预备敬神消灾的女人?”
邦克一愣,忙摇头:“怎么会?怎么会用祸灾敬神。”又道:“这个女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爆发瘟疫,旱涝虫害,饿殍遍野。任何人见到就必须杀死她,咱们不杀就丢出去让别人杀吧。”
夏枫心下冷笑,这个邦克蛮会用词的,突然变得好有文化,可真不像他啊。多半来自祭司们吃人的烂嘴,都形成一套专用词汇了。人见人杀的南部女人,怎会辗转活到北部来,最后被一个恶心的老头买了。
这背后的故事绝对不少啊。
夏枫极为认真地打量了一遍这个女人,眼中透出莫名的心痛。马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决断道:“留下!”心中却很是复杂。
“啊?大管事,这件事情必须向三少爷汇报,您......您承担不起的!”邦克急得死劲搓自己的大腿。
邦克这样一说,娜玛和娜伊也劝夏枫,就连萝呼多也让她再考虑一下。但是夏枫油盐不进的,众人担心不已。这时,那个女人才诧异地看了夏枫一眼,露出一丝疑惑。不知道是疑惑这个小小的姑娘成了管事,还是疑惑夏枫一意孤行出手救她。
“我会把她带到我的房里,只要你们守着嘴巴,外面没人知道。大家赶紧做事,三少爷那边我自己会解释。”夏枫越说口气重,就连娜玛都感到一丝害怕。
娜伊听得夏枫还要把这个女人带到她房里去,惶惶然地推着自己的姐姐,想让娜玛再劝劝。
邦克直着粗红的脖子,还想再说,又听大夏枫问道:“什么味儿啊?”
萝呼多一吸鼻子:“啊,是烤肉的香味。”眼睛四处张望,只要是烤的东西,她都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