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护粮之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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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潜伏在外面的敌人终于发动了进攻,刘海神色大喜,这就意味着凌枫该抵挡不住了,等凌枫一死,他也算出了口恶气,更重要的是,他跟周猛也算有了个交代。
不过当他数了数冲进营内的敌兵数量时,却又极其的失望,才千余人而已,能起到什么作用。
场景回到战场上。
吕畅带着麾下七百余骑来到前方,迎击冲进来的敌军,当双方距离只剩下几丈时,他下令发动了冲锋。
打法还是和先前一样,先用标枪投射一轮,然后再近距离厮杀。
不过这一次却又和先前有些不同,标枪是投出去了,敌人也因为少数的伤亡而变得阵形大乱,但只是混乱了一会,还没等吕畅冲上去,敌骑方阵又变的整齐了起来,就像刚才没有被攻杀过一般。
这就是差距,鱼跃所带士兵皆为新卒,所以无法抵挡标枪,而这一次冲进来的全是精锐,不但战斗力极强,连应变能力也十分的敏捷。
当看到敌人前后的反差,吕畅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
........
“杀!”
军阵中,敌军校尉猛然一喝。
他手下的所有士兵在这时轰然回应:“杀杀...!”
一个个虎贲军士兵骑马纵横,脸上皆露出诡异的笑容,冷厉而残忍。
“长枪,对敌!”吕畅大声喝道。
虎贲军用的是枪,吕畅的骑兵用的也是长枪。
刹那间,两军交战在一起。
“叮叮叮....。”
“叮叮叮....。”
双方的士兵都是身着玄铁重甲,当长枪戳上去的时候,皆发出叮叮叮的声音,如果不是力气特别大的士兵是绝对戳不破铠甲的,就连吕畅,也只能是长枪戳打在敌人身上然后将敌人打下战马,而无法破开铠甲。
一个碰撞,两军打了个旗鼓相当!
从铠甲上来说,两军都差不多,但从战马上而言,虎贲军却是要逊色许多,并不是说他们的战马不好,而是没有穿着重甲,可即使是如此,和吕畅麾下的骑兵对阵,也不会落入下风。
“啊...吼吼...。”
被长枪刺到没有铠甲遮掩的地方,戳进血肉的士兵们纷纷大声嘶吼,面色狰狞。
吕畅身旁,有个士兵被敌人长枪戳进了腰腹,士兵大吼,满脸不甘、愤怒...
“老子受伤,也不让你们好过,他娘的,去死!”那士兵用尽全身的力道,一枪戳在了敌人的战马上,战马吃痛,瞬间发狂,将背上的敌人抛甩了下来,随后,敌兵被无数的战马踩死。
“弟兄们,杀马,杀马...!”
士兵灵机一动,大声喊道。
只是可惜,当他喊出两声之后,迎面飞来一只长枪,直接穿进了他的头颅中。
士兵死的无比凄惨,脑浆都迸发了出来,但临死前他也为大军做了极大的贡献,就那一声‘杀马’,成了此战胜败之关键!
吕畅回头看去,刚好看到这个士兵倒地,那一声‘杀马’被他记在了心里。
其实这个士兵跟随他好几个月了,平日间有说有笑,关系极好,没想到,就这么就要分开了。
但此时他来不及多想,因为战斗任在继续,且非常残酷。
吕畅面色狰狞,紧握长枪一下子戳进敌人战马的脖子中,那战马大声嘶鸣了起来,颈项吃痛,发狂般的跳着,一下子将背上的敌兵抛在地上。
“嘿嘿,果然好用。”吕畅咧嘴一笑,大吼道:“弟兄们,先杀马!”
噗噗!!
其实早有人这么做了,一只只长枪探出,虎贲军战马不断重伤倒地,很多都是发了狂的奔跑,后果十分严重。
战马被伤,虎贲军士兵愤怒不已,但凡有人要杀他们战马时,他们都挺枪都直取对方的腹部,因为那里没有铠甲遮掩,能直接取对方的性命。
啊...
腹部那个位置是十分脆弱的,但也极难击中,因为只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缝,缝里有软甲,只要戳破了软甲,就可以戳进敌人的骨肉。
戳中了,敌人死;戳不中,那你就该倒霉了。
时间渐逝,双方士兵都碰撞在了一起,贴身厮杀。
战况,越加激烈了起来。
........
骑兵与骑兵之间,一旦近身交战,长枪就失去了作用,优势被沦为大树的绿叶,成了陪衬品。
也许有人会问,长枪不是克制骑兵吗?
但那是要有先天条件的,譬如敌人是骑兵,而己方是成群结队的长枪兵方阵,这样不混战在一起,长枪就对骑兵很管用,一旦近距离交战,长枪战斗力便会大打折扣。
原因很简单,士兵们之间的距离不足一米,长枪没有了足够的使用空间,所以无法派上用场。
除非是像秦梁那样的绝世高手,才能一力降百汇,不管使用什么兵器,他都能运用自如,一旦挥舞起来,敌人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
至于那些力气小的、枪术一般的士兵,就只能使用战刀贴身肉搏,才能起到最大的作用。
战刀,每一个士兵都有配备,即是横刀,长约三尺,运用起来极其方便灵活。
当两军靠近之后,虎贲军士兵便舍弃了长枪,拔出了腰间的战刀,朝吕畅军士兵砍去,贴身厮杀,战况越演越烈。
而吕畅看到敌人的战刀好用,自然也是有样学样,一时间,战斗又进入天枰状态。
.........
凌枫无暇顾及吕畅那里的战斗,因为他现在要注意的地方实在太多,虽然没有亲自上阵杀敌,但却比亲自杀敌更累;尤其是他眼皮子底下的战斗,已经频临败退的危险。
一句话,没兵了!
战斗打到现在,死的死,伤的伤,还站着的所剩无几,如果非要说出个数量来的话,那绝对不足千人了。
两千九百人的队伍,如今不足千人,可想而知战斗有多么惨烈。
但凌枫没有心痛,他看到了一只铁血的队伍,战斗刚开始时,士兵们还很惧敌,毕竟是第一次打仗,第一次杀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怕死,这是无法避免的;但当战斗进入白热化后,所有人都杀红了眼,就算被敌人利器击中,也会在临死前给敌人致命一击。
这就是进步,一只真正的精锐正该如此!
看到潜伏在外面的敌人终于发动了进攻,刘海神色大喜,这就意味着凌枫该抵挡不住了,等凌枫一死,他也算出了口恶气,更重要的是,他跟周猛也算有了个交代。
不过当他数了数冲进营内的敌兵数量时,却又极其的失望,才千余人而已,能起到什么作用。
场景回到战场上。
吕畅带着麾下七百余骑来到前方,迎击冲进来的敌军,当双方距离只剩下几丈时,他下令发动了冲锋。
打法还是和先前一样,先用标枪投射一轮,然后再近距离厮杀。
不过这一次却又和先前有些不同,标枪是投出去了,敌人也因为少数的伤亡而变得阵形大乱,但只是混乱了一会,还没等吕畅冲上去,敌骑方阵又变的整齐了起来,就像刚才没有被攻杀过一般。
这就是差距,鱼跃所带士兵皆为新卒,所以无法抵挡标枪,而这一次冲进来的全是精锐,不但战斗力极强,连应变能力也十分的敏捷。
当看到敌人前后的反差,吕畅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
........
“杀!”
军阵中,敌军校尉猛然一喝。
他手下的所有士兵在这时轰然回应:“杀杀...!”
一个个虎贲军士兵骑马纵横,脸上皆露出诡异的笑容,冷厉而残忍。
“长枪,对敌!”吕畅大声喝道。
虎贲军用的是枪,吕畅的骑兵用的也是长枪。
刹那间,两军交战在一起。
“叮叮叮....。”
“叮叮叮....。”
双方的士兵都是身着玄铁重甲,当长枪戳上去的时候,皆发出叮叮叮的声音,如果不是力气特别大的士兵是绝对戳不破铠甲的,就连吕畅,也只能是长枪戳打在敌人身上然后将敌人打下战马,而无法破开铠甲。
一个碰撞,两军打了个旗鼓相当!
从铠甲上来说,两军都差不多,但从战马上而言,虎贲军却是要逊色许多,并不是说他们的战马不好,而是没有穿着重甲,可即使是如此,和吕畅麾下的骑兵对阵,也不会落入下风。
“啊...吼吼...。”
被长枪刺到没有铠甲遮掩的地方,戳进血肉的士兵们纷纷大声嘶吼,面色狰狞。
吕畅身旁,有个士兵被敌人长枪戳进了腰腹,士兵大吼,满脸不甘、愤怒...
“老子受伤,也不让你们好过,他娘的,去死!”那士兵用尽全身的力道,一枪戳在了敌人的战马上,战马吃痛,瞬间发狂,将背上的敌人抛甩了下来,随后,敌兵被无数的战马踩死。
“弟兄们,杀马,杀马...!”
士兵灵机一动,大声喊道。
只是可惜,当他喊出两声之后,迎面飞来一只长枪,直接穿进了他的头颅中。
士兵死的无比凄惨,脑浆都迸发了出来,但临死前他也为大军做了极大的贡献,就那一声‘杀马’,成了此战胜败之关键!
吕畅回头看去,刚好看到这个士兵倒地,那一声‘杀马’被他记在了心里。
其实这个士兵跟随他好几个月了,平日间有说有笑,关系极好,没想到,就这么就要分开了。
但此时他来不及多想,因为战斗任在继续,且非常残酷。
吕畅面色狰狞,紧握长枪一下子戳进敌人战马的脖子中,那战马大声嘶鸣了起来,颈项吃痛,发狂般的跳着,一下子将背上的敌兵抛在地上。
“嘿嘿,果然好用。”吕畅咧嘴一笑,大吼道:“弟兄们,先杀马!”
噗噗!!
其实早有人这么做了,一只只长枪探出,虎贲军战马不断重伤倒地,很多都是发了狂的奔跑,后果十分严重。
战马被伤,虎贲军士兵愤怒不已,但凡有人要杀他们战马时,他们都挺枪都直取对方的腹部,因为那里没有铠甲遮掩,能直接取对方的性命。
啊...
腹部那个位置是十分脆弱的,但也极难击中,因为只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缝,缝里有软甲,只要戳破了软甲,就可以戳进敌人的骨肉。
戳中了,敌人死;戳不中,那你就该倒霉了。
时间渐逝,双方士兵都碰撞在了一起,贴身厮杀。
战况,越加激烈了起来。
........
骑兵与骑兵之间,一旦近身交战,长枪就失去了作用,优势被沦为大树的绿叶,成了陪衬品。
也许有人会问,长枪不是克制骑兵吗?
但那是要有先天条件的,譬如敌人是骑兵,而己方是成群结队的长枪兵方阵,这样不混战在一起,长枪就对骑兵很管用,一旦近距离交战,长枪战斗力便会大打折扣。
原因很简单,士兵们之间的距离不足一米,长枪没有了足够的使用空间,所以无法派上用场。
除非是像秦梁那样的绝世高手,才能一力降百汇,不管使用什么兵器,他都能运用自如,一旦挥舞起来,敌人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
至于那些力气小的、枪术一般的士兵,就只能使用战刀贴身肉搏,才能起到最大的作用。
战刀,每一个士兵都有配备,即是横刀,长约三尺,运用起来极其方便灵活。
当两军靠近之后,虎贲军士兵便舍弃了长枪,拔出了腰间的战刀,朝吕畅军士兵砍去,贴身厮杀,战况越演越烈。
而吕畅看到敌人的战刀好用,自然也是有样学样,一时间,战斗又进入天枰状态。
.........
凌枫无暇顾及吕畅那里的战斗,因为他现在要注意的地方实在太多,虽然没有亲自上阵杀敌,但却比亲自杀敌更累;尤其是他眼皮子底下的战斗,已经频临败退的危险。
一句话,没兵了!
战斗打到现在,死的死,伤的伤,还站着的所剩无几,如果非要说出个数量来的话,那绝对不足千人了。
两千九百人的队伍,如今不足千人,可想而知战斗有多么惨烈。
但凌枫没有心痛,他看到了一只铁血的队伍,战斗刚开始时,士兵们还很惧敌,毕竟是第一次打仗,第一次杀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怕死,这是无法避免的;但当战斗进入白热化后,所有人都杀红了眼,就算被敌人利器击中,也会在临死前给敌人致命一击。
这就是进步,一只真正的精锐正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