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五:人呢?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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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知道施满江师从简三,阎王巴结他都来不及,又怎敢跟他过不去。
只叹,时光不能倒流,现在追悔莫及,也为时已晚。
大厅门口,一杆赤金色的铜棍,屹立其中。
和尚坐在台阶上,守住大门,不准人进出。
屋子里边,施满江跟号称是西北第一人的阎王,殊死搏杀。
庞松,霍少安,还有许乐天他们乘车逃亡。
何震东留了下来。
一个是霍少安让他留下堵截,免得施满江追上来弄死他。另外,何震东自个儿也想留下来看看,阎王跟施满江这两个绝世强者的交战,将会是多么的激烈。
能够有机会观望这两人的厮杀,何震东受益无穷。
他并不打算插手,也没那资格和能力。
阳光挥洒,光芒万丈。
照在和尚脸上,镀上一层圣洁的紫金色,远远看去,这和尚当真如同高僧马上要虹化了一般、令过往的路人,无不停步瞻仰,道上一声佛号。
屋子里边很安静,没有过多的嘈杂,没有金属的碰撞,也没有呼喝声响。
能听到的只有粗重的喘息声,还有刀子吃进肉中所发出的声响,参杂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音很轻。
时间一分一秒流失,从不停歇。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时间,屋子里传来轰的一声闷响,有人倒地上了。
紧跟着是淅淅沥沥的声音,可以听得出来,那是血液流淌时所发出的动静。
没多会儿,空气中便有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蔓延开来。
施满江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片刻后,他脱了上衣,精装的身躯又再填无数的血痕,一些地方布满了淤青。尤其左肋最为严重,估计断了好几根肋骨,皮层红的发紫,肿半天高。
脖子上也留下五道鲜明的指痕。
一旁的何震东,已经彻底呆滞,瞠目结舌,久久难以言喻。
虽然早就预料到结果,可是亲眼目睹阎王躺在血泊中时,何震东依旧满脸的难以置信。
阎王在西北纵横数十年,号称是西北第一人,可现在,却被一个刚二十出头的小辈杀了。
再看着施满江时,何震东眼中满是惧意,放佛那是无敌的存在。
鬣狗也是食肉动物,也有锋锐的獠牙,可是当它独自面对一头雄狮的时候,鬣狗绝对生不出半点战斗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夹着尾巴溜之大吉。
片刻,呼吸均匀后,施满江抬眼瞅着何震东,拿衣服擦拭着狂鲨飞刀上的血渍。然后爬起身来,头也不回,说道:“你回去告诉霍少安,385项目该有我一份,还有许乐天,麻烦把他送到凌华山庄来。”
霍少安那富家子弟,在施满江眼里,就一傻b。
施满江又不是多残暴弑杀之人,只要别特么没事儿找事,施满江懒得动他。
不过许乐天,他不能活。
一度想要伤害施可馨,这样的人渣,活着也是糟蹋空气,本来这年头环境不好,空气稀薄,何必再让许乐天那样的人渣糟践了。
至于庞松……
机会已经给过他一次,他没把握住,那没办法,希望他好自为之,别在落自个儿手里。
对于想伤害自己身边亲人的人,施满江绝不手软。
该弄死得趁早。
何震东口干舌燥,嗓子眼像是堵了一口浓痰,没办法吱声,唯重重点头答应下来。
他甚至都不敢跟施满江对视。
言毕,施满江收拾收拾,起身光着膀子走了。
留下何震东,低头呆呆瞅着地上阎王的尸体,半天都没挪开步子。
阎王趴在地上,脖子上被拉了一口血口,里边血红色的肉,直接崩了出来,猩红的血液早就流失殆尽,凝结成乌黑的血块,散发出呛人的血腥味。
时不时的,伤口处还会溢出点血来,淅淅沥沥。
昔日不可一世的阎王,如今趴在血泊中,犹如死狗一般,再无动静。随着时间流逝,他尸体变得僵硬,几个钟头以后,皮肤上边逐渐布满尸斑。
随后,何震东挪动步子,就近找了一张椅子坐下。然后摸出手机,给霍少安打去电话。
“喂!”
“少爷,阎王死了。”
接通电话后,霍少安眉梢略过一抹惊喜,何震东还活着,那是不是代表着阎王赢了,死的是施满江?可没等他笑出声来,随即脸上布满寒霜。
死的居然是阎王……
霍少安吞了吞口水,脚底突然生出一股寒意直冲脑门,整个人都不好了,如芒在背,似乎在黑暗中有一双眼,时刻紧盯着自个儿。“阎,阎王死了?那,那他呢?”
霍少安仍抱有一线希望,期望施满江跟阎王同归于尽,若是那样的话,那可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施满江让我代传一句话给你。”
何震东声音不带有半点感**彩。“他说385项目该他一份,还有,让你把许乐天送到凌华山庄。”
还有一件事儿,何震东没吱声,事关他自个儿。
实在是特娘的不想干了。
钱是个好东西,但是为了钱把命给弄丢了,实在不划算。霍少安那个傻叉,一天尽特么招事儿,惹一般人也就算了,就怕他嫌自己活腻歪了,没事儿又跑去招惹施满江。
何震东跟霍少安身边有两年头了,对他脾气在了解不过。
丫胸无大志,成天就知道挥霍,装犊子。
心胸狭隘,好装b,又记仇。
施满江打了他的脸,霍少安绝不会善罢甘休,早晚,只要有机会,霍少安肯定要跟施满江对着干。
总而言之,何震东不想在为霍少安卖命,为了那傻叉,实在不值得。
其实,何震东有点想跟施满江。
穷人想要变富,首先得有机会接触富人,然后发展关系人脉,才有可能让自己变得富裕。
何震东想变得更强,走的更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跟施满江这样的天纵奇才,多亲近亲近。
有时候,哪怕就一句话,也能让他受益无穷。
不过,眼下时机尚不成熟,这个时候投靠施满江,人家不一定接受。
“再等等吧!”
何震东叹息一声,随机挂了电话。
电话那边,霍少安搁那咆哮,怒吼。
“说的特么什么屁话?”
“385工程项目,老子花多少钱竞标下来的,特娘的!特施满江算个什么东西,一毛钱没砸,完了还想分一杯羹?妈的!真当老子怕他了是吧!”
“妈个巴子!我特么随便丢几个亿,不信砸不死他。”
等下。
突然,霍少安闭上嘴,左右扫了一眼,面色凝重,询问手底下的人。“许乐天呢?刚不还看到他在车里边,人死哪儿去了?”
施满江可是点名了,让他把许乐天送凌华山庄去的。
手底下的人回道。
“少爷,您忘了?刚是您把许乐天轰下车的。”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做人准则!担心施满江杀了阎王后会追杀过来,霍少安先是让何震东堵截后门,替他争取点时间,然后又把许乐天轰下车。
这样,就算施满江宰了阎王,路上他还的杀何震东,再杀了许乐天,最后才轮到自个儿。
有这时间,霍少安觉得自己就算单靠两条腿也该跑没影儿了。
谁知道,施满江指名道姓,让他把许乐天送凌华山庄去。
万一人没到位,施满江再找上门来,那可咋整?
“麻痹呀!”
霍少安哭丧着脸,破口大骂,道。“停车啊!想什么呐你?草你姥姥!麻溜的去找人啊!要是找不到许乐天,你特娘也别回来了。快滚呐!还有你,全给老子滚出去找人。”
霍少安把人全轰下车,连司机也不例外。
他自己开车走了,把所有手底下的人,全留下来找许乐天。
从霍少安车下来的人,拦截后面的车辆,让所有人全部分头寻找。
这一幕落在许乐天眼里,顿时吓尿了。
一开始还以为霍少安惦念着他,要把他带走。
许乐天一直以为,能够跟着霍少安,那是他家祖坟爆炸修来的善缘,可是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以及表情神色来看,就是再傻,许乐天也察觉到不对劲。
想到这儿,许乐天忙猫着身子,藏进人群,奔着一旁人流涌动的菜市场走去,随后穿过小巷子,招了一辆的士离开。
究竟什么原因,许乐天无从得知,但可以感觉的到,霍少安肯定没安好心。
跑的时候,把他轰下车,这会儿又派所有人来找寻自己……这可能吗?
肯定有猫腻。
不管怎样,这大西北,怕是再无容身之所。
思来想去,许乐天决定离开。
至于去哪儿,许乐天也没个注意。
首选四九城吧!
毕竟是国际大都市,机会多,而且,许乐天曾经在四九城呆过一段时间,又是留学回来的海龟,有这身份,就算混的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等以后东山再起,回过头来再收拾施满江不迟。
总之,这仇,许乐天深埋于心,只要还喘一口气,许乐天就不会忘了。
别给他机会,只要有机会,早晚要让施满江百倍偿还,让他跟自己一样,失去一切,也让他尝尝这种滋味有多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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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书友春旭的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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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知道施满江师从简三,阎王巴结他都来不及,又怎敢跟他过不去。
只叹,时光不能倒流,现在追悔莫及,也为时已晚。
大厅门口,一杆赤金色的铜棍,屹立其中。
和尚坐在台阶上,守住大门,不准人进出。
屋子里边,施满江跟号称是西北第一人的阎王,殊死搏杀。
庞松,霍少安,还有许乐天他们乘车逃亡。
何震东留了下来。
一个是霍少安让他留下堵截,免得施满江追上来弄死他。另外,何震东自个儿也想留下来看看,阎王跟施满江这两个绝世强者的交战,将会是多么的激烈。
能够有机会观望这两人的厮杀,何震东受益无穷。
他并不打算插手,也没那资格和能力。
阳光挥洒,光芒万丈。
照在和尚脸上,镀上一层圣洁的紫金色,远远看去,这和尚当真如同高僧马上要虹化了一般、令过往的路人,无不停步瞻仰,道上一声佛号。
屋子里边很安静,没有过多的嘈杂,没有金属的碰撞,也没有呼喝声响。
能听到的只有粗重的喘息声,还有刀子吃进肉中所发出的声响,参杂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音很轻。
时间一分一秒流失,从不停歇。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时间,屋子里传来轰的一声闷响,有人倒地上了。
紧跟着是淅淅沥沥的声音,可以听得出来,那是血液流淌时所发出的动静。
没多会儿,空气中便有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蔓延开来。
施满江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片刻后,他脱了上衣,精装的身躯又再填无数的血痕,一些地方布满了淤青。尤其左肋最为严重,估计断了好几根肋骨,皮层红的发紫,肿半天高。
脖子上也留下五道鲜明的指痕。
一旁的何震东,已经彻底呆滞,瞠目结舌,久久难以言喻。
虽然早就预料到结果,可是亲眼目睹阎王躺在血泊中时,何震东依旧满脸的难以置信。
阎王在西北纵横数十年,号称是西北第一人,可现在,却被一个刚二十出头的小辈杀了。
再看着施满江时,何震东眼中满是惧意,放佛那是无敌的存在。
鬣狗也是食肉动物,也有锋锐的獠牙,可是当它独自面对一头雄狮的时候,鬣狗绝对生不出半点战斗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夹着尾巴溜之大吉。
片刻,呼吸均匀后,施满江抬眼瞅着何震东,拿衣服擦拭着狂鲨飞刀上的血渍。然后爬起身来,头也不回,说道:“你回去告诉霍少安,385项目该有我一份,还有许乐天,麻烦把他送到凌华山庄来。”
霍少安那富家子弟,在施满江眼里,就一傻b。
施满江又不是多残暴弑杀之人,只要别特么没事儿找事,施满江懒得动他。
不过许乐天,他不能活。
一度想要伤害施可馨,这样的人渣,活着也是糟蹋空气,本来这年头环境不好,空气稀薄,何必再让许乐天那样的人渣糟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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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已经给过他一次,他没把握住,那没办法,希望他好自为之,别在落自个儿手里。
对于想伤害自己身边亲人的人,施满江绝不手软。
该弄死得趁早。
何震东口干舌燥,嗓子眼像是堵了一口浓痰,没办法吱声,唯重重点头答应下来。
他甚至都不敢跟施满江对视。
言毕,施满江收拾收拾,起身光着膀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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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趴在地上,脖子上被拉了一口血口,里边血红色的肉,直接崩了出来,猩红的血液早就流失殆尽,凝结成乌黑的血块,散发出呛人的血腥味。
时不时的,伤口处还会溢出点血来,淅淅沥沥。
昔日不可一世的阎王,如今趴在血泊中,犹如死狗一般,再无动静。随着时间流逝,他尸体变得僵硬,几个钟头以后,皮肤上边逐渐布满尸斑。
随后,何震东挪动步子,就近找了一张椅子坐下。然后摸出手机,给霍少安打去电话。
“喂!”
“少爷,阎王死了。”
接通电话后,霍少安眉梢略过一抹惊喜,何震东还活着,那是不是代表着阎王赢了,死的是施满江?可没等他笑出声来,随即脸上布满寒霜。
死的居然是阎王……
霍少安吞了吞口水,脚底突然生出一股寒意直冲脑门,整个人都不好了,如芒在背,似乎在黑暗中有一双眼,时刻紧盯着自个儿。“阎,阎王死了?那,那他呢?”
霍少安仍抱有一线希望,期望施满江跟阎王同归于尽,若是那样的话,那可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施满江让我代传一句话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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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儿,何震东没吱声,事关他自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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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个好东西,但是为了钱把命给弄丢了,实在不划算。霍少安那个傻叉,一天尽特么招事儿,惹一般人也就算了,就怕他嫌自己活腻歪了,没事儿又跑去招惹施满江。
何震东跟霍少安身边有两年头了,对他脾气在了解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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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胸狭隘,好装b,又记仇。
施满江打了他的脸,霍少安绝不会善罢甘休,早晚,只要有机会,霍少安肯定要跟施满江对着干。
总而言之,何震东不想在为霍少安卖命,为了那傻叉,实在不值得。
其实,何震东有点想跟施满江。
穷人想要变富,首先得有机会接触富人,然后发展关系人脉,才有可能让自己变得富裕。
何震东想变得更强,走的更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跟施满江这样的天纵奇才,多亲近亲近。
有时候,哪怕就一句话,也能让他受益无穷。
不过,眼下时机尚不成熟,这个时候投靠施满江,人家不一定接受。
“再等等吧!”
何震东叹息一声,随机挂了电话。
电话那边,霍少安搁那咆哮,怒吼。
“说的特么什么屁话?”
“385工程项目,老子花多少钱竞标下来的,特娘的!特施满江算个什么东西,一毛钱没砸,完了还想分一杯羹?妈的!真当老子怕他了是吧!”
“妈个巴子!我特么随便丢几个亿,不信砸不死他。”
等下。
突然,霍少安闭上嘴,左右扫了一眼,面色凝重,询问手底下的人。“许乐天呢?刚不还看到他在车里边,人死哪儿去了?”
施满江可是点名了,让他把许乐天送凌华山庄去的。
手底下的人回道。
“少爷,您忘了?刚是您把许乐天轰下车的。”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做人准则!担心施满江杀了阎王后会追杀过来,霍少安先是让何震东堵截后门,替他争取点时间,然后又把许乐天轰下车。
这样,就算施满江宰了阎王,路上他还的杀何震东,再杀了许乐天,最后才轮到自个儿。
有这时间,霍少安觉得自己就算单靠两条腿也该跑没影儿了。
谁知道,施满江指名道姓,让他把许乐天送凌华山庄去。
万一人没到位,施满江再找上门来,那可咋整?
“麻痹呀!”
霍少安哭丧着脸,破口大骂,道。“停车啊!想什么呐你?草你姥姥!麻溜的去找人啊!要是找不到许乐天,你特娘也别回来了。快滚呐!还有你,全给老子滚出去找人。”
霍少安把人全轰下车,连司机也不例外。
他自己开车走了,把所有手底下的人,全留下来找许乐天。
从霍少安车下来的人,拦截后面的车辆,让所有人全部分头寻找。
这一幕落在许乐天眼里,顿时吓尿了。
一开始还以为霍少安惦念着他,要把他带走。
许乐天一直以为,能够跟着霍少安,那是他家祖坟爆炸修来的善缘,可是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以及表情神色来看,就是再傻,许乐天也察觉到不对劲。
想到这儿,许乐天忙猫着身子,藏进人群,奔着一旁人流涌动的菜市场走去,随后穿过小巷子,招了一辆的士离开。
究竟什么原因,许乐天无从得知,但可以感觉的到,霍少安肯定没安好心。
跑的时候,把他轰下车,这会儿又派所有人来找寻自己……这可能吗?
肯定有猫腻。
不管怎样,这大西北,怕是再无容身之所。
思来想去,许乐天决定离开。
至于去哪儿,许乐天也没个注意。
首选四九城吧!
毕竟是国际大都市,机会多,而且,许乐天曾经在四九城呆过一段时间,又是留学回来的海龟,有这身份,就算混的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等以后东山再起,回过头来再收拾施满江不迟。
总之,这仇,许乐天深埋于心,只要还喘一口气,许乐天就不会忘了。
别给他机会,只要有机会,早晚要让施满江百倍偿还,让他跟自己一样,失去一切,也让他尝尝这种滋味有多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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