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唯一的办法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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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少安,大家都叫他霍少,爹有钱,曾是西北首富,资产超百亿。”
“这孙子,简直就是个变态!比古百川更恶心。”鸡哥如是道。
古百川虽然凶残嗜杀,手段狠辣,但毕竟是为了生存,为求财,求发展。无缘无故的,在没有利益和冲突的前提下,不会去害人性命。
而霍少可就没那么讲究。
事情得从五年前的一桩灭门惨案说起。
有一回儿霍少安心情不太好,车子开的有点快,把人车给撞了。当时霍少安也吓得不轻,一度以为自己要挂了。
对方是一辆捷达,便宜的要死,霍少安开的是价值千多万的豪车,又是霍少安撞的车,对方车都给他撞翻了,当时车主就不行了快,浑身的血。
可能是心情不好,也可能是因为受到惊吓,霍少安下车后,第一时间,非但没有帮忙打120,反而从车后备箱拿出一棒球棍,活生生把那车主给打死了。
之后,霍少安脱离现场,找人顶包,说是出意外,给检察院的花钱。谁知道对方车子上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车祸以及霍少安行凶的整个经过。
受害者父母把霍少安告上法庭,期望霍少安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霍家势大,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反而把受害者父母提供的视频交给霍少安,让他想办法尽快解决。
于是,霍少安派人去跟受害者父母商榷,寻思花点钱私聊,但是对反死活不肯答应。
这彻底激怒霍少安,他亲自带人登门拜访,把人带到郊区的一座别墅,将人捆在地上,用水泥浇筑,之后,再用滚烫的铁水,活活把人给烫死,还美其名……上色。
打那以后,霍少安便一发不可收拾。
女人玩多了,没什么意思,喜欢上玩男人。而且口味不同,尤其喜欢还没发育的小男孩儿。他心脏不太好,不是大家都说吃猪血补血,吃猴脑补脑嘛!霍少安玩完后,把小孩儿杀了,取心脏熬汤喝。
“真的!”
见施满江不可置信,鸡哥再三声明道。“霍家是真正的豪门,现在有钱人都喜欢吃人,真的!吃胎盘都不算个事儿,吃小孩儿的大有人在。”
鸡哥一副亲眼所见的模样,煞有其事道。“尤其港澳台那边,豪门多如狗。越有钱的人越迷信,又倍加珍惜小命,以为吃胎盘小孩儿可以青春永葆,延年益寿,完了又有钱,什么东西买不到。”
菜菜差点没吐了。
“啊……别说了,恶心死我了。”
什么人啊?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吃人的,亏他们下的去口。
连贝姐都不太相信。“一些小明星吃胎盘什么的,都上过新闻,这个我相信,但是吃小孩儿未免……”
吃胎盘不犯法,而且,这东西已经形成一个行业,前段时间,就南华,贝姐还有个小姐妹,花了一万多块钱,跟医院的护士预定好,然后上酒店花了点人工费,让人帮忙熬了一大锅烫。
“我能跟江哥扯犊子呢嘛!”
陆天豪负责让鸡哥调查这事儿,挺上心,到西北稍微打听下就知道。谁人不知霍少安,霍少的恶行,背地里都称他小恶魔,吃小孩儿,灭门,这些事儿,在大西北那都人尽皆知。
鸡哥再三强调这些,只是想告诉施满江,385工程项目的竞争对手,没一个简单。轻易别招惹那帮孙子,否则,容易惹一身骚。
其实,说实在的,鸡哥根本没兴趣跟陆天豪瞎整。
385那么大项目,多少人眼红?其他地方的大拿不提,光大西北,论字排号,大小势力无数,就他们几个人,算个吊。
想都别想。
有些话,说出来对谁都不好。
鸡哥不算精明,但不傻。
陆天豪最近胃口膨胀到有些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要不是施满江把庞松干翻了,就凭陆天豪也想染指西北?
肚脐眼放屁,咋想的?
小恶魔霍少安,恶霸古百川这只是其中两个比较突出的,其余竞争对手,多达百十加人。
陆天豪的实力,在这百十加人中,连号都排不上,你拿什么跟人争夺?
甭管陆天豪能不能拿下385项目,于施满江而言,影响都不大,反正温泉山庄已经是他的了。当然,要是能够拿下,那最好不过,五个点,那可是一个多亿。
施满江迫切想挣钱,不管怎样吧!霍少安,还有古百川,这两个人的名字,施满江记住了。
尤其是霍少安,施满江倒是好奇,难不成,他真把小孩儿烹吃了?要真事儿,这畜生要想办法弄死他,必须烹了喂狗。
“还是得强大自我,突破武道桎梏才行。”施满江得到消息,阎王并未离开西北,肯定还藏在某个地方。
单挑的话,施满江不怕他,干不过也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就怕阎王那老畜生又伤害身边的人。
上次出于侥幸,有和尚跟巴图和金雕联手,再加上江远山他们大部队开过来,这才把阎王逼退。否则,当时在健身房的那些人,肯定会遭阎王迫害。
到那个时候,施满江就算是活下来了,这辈子良心也不会安宁。
阎王专于速度,身法敏锐,诡异多变。
他的境界跟施满江相差不多,只不过阎王更加老辣一些。“老头说过,传奇之下皆蝼蚁!”
“如果我能够踏破武道桎梏,成就传奇,我的速度一定能够更快。”
反之,若是让阎王捷足先登的话,那绝对会是灾难。
施满江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关在笼子里的猛虎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盘踞在黑暗中的毒蛇,一旦发动攻击,必然叫人措不及防。
施满江的力量,速度,内力以及肉身的强度,韧性,几乎已经打磨到了极限。就像是一个装满了水的瓶子,盈满自溢,再想更进一步,唯有寻找契机。
老头人死哪儿去了都不知道,唯有靠他自己。
当时在健身房,施满江跟老拐恶鬼他们鏖战时,封一寒赞施满江有望成就地仙,阎王对此嗤之以鼻。古往今来,多少武者入道,然而真正突破武道桎梏的又有几人?
尤其是近代,数百年来,从未听说过有人成就传奇。
传奇境界,俗称地仙。
有人说,地仙之上,便是真仙存在,可踏碎虚空,化羽成仙,如神话故事一般。
阎王卡在这个境界十数年,一心钻研武道,却是毫无进展。
虽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对传奇境多少有些了解。
一般习武之人,以打磨**为主,通过锻炼,呼吸的调整,久而久之,体内便会产生一股气。气的运用,可让人在短距离内爆发出数倍的力量和速度。
这就是暗劲,跟寸劲差不多一个意思,只不过寸劲运用的更加娴熟,收发自如。
某一天,感觉体内四肢百骸充斥着这种气体,也就是内力后,一招一式间,都夹带着擎天之威,让人不可小觑。
这便是化劲,对应名家境界。
往后,化劲为势,就是泰斗。
到了泰斗这个层次,体内的内力已经盈满,因此,想更上一层楼,几乎不可能,除非借助外力。
施满江眉头深锁,思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办法。“还是得集全五张残页才行。”
...
“霍少安,大家都叫他霍少,爹有钱,曾是西北首富,资产超百亿。”
“这孙子,简直就是个变态!比古百川更恶心。”鸡哥如是道。
古百川虽然凶残嗜杀,手段狠辣,但毕竟是为了生存,为求财,求发展。无缘无故的,在没有利益和冲突的前提下,不会去害人性命。
而霍少可就没那么讲究。
事情得从五年前的一桩灭门惨案说起。
有一回儿霍少安心情不太好,车子开的有点快,把人车给撞了。当时霍少安也吓得不轻,一度以为自己要挂了。
对方是一辆捷达,便宜的要死,霍少安开的是价值千多万的豪车,又是霍少安撞的车,对方车都给他撞翻了,当时车主就不行了快,浑身的血。
可能是心情不好,也可能是因为受到惊吓,霍少安下车后,第一时间,非但没有帮忙打120,反而从车后备箱拿出一棒球棍,活生生把那车主给打死了。
之后,霍少安脱离现场,找人顶包,说是出意外,给检察院的花钱。谁知道对方车子上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车祸以及霍少安行凶的整个经过。
受害者父母把霍少安告上法庭,期望霍少安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霍家势大,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反而把受害者父母提供的视频交给霍少安,让他想办法尽快解决。
于是,霍少安派人去跟受害者父母商榷,寻思花点钱私聊,但是对反死活不肯答应。
这彻底激怒霍少安,他亲自带人登门拜访,把人带到郊区的一座别墅,将人捆在地上,用水泥浇筑,之后,再用滚烫的铁水,活活把人给烫死,还美其名……上色。
打那以后,霍少安便一发不可收拾。
女人玩多了,没什么意思,喜欢上玩男人。而且口味不同,尤其喜欢还没发育的小男孩儿。他心脏不太好,不是大家都说吃猪血补血,吃猴脑补脑嘛!霍少安玩完后,把小孩儿杀了,取心脏熬汤喝。
“真的!”
见施满江不可置信,鸡哥再三声明道。“霍家是真正的豪门,现在有钱人都喜欢吃人,真的!吃胎盘都不算个事儿,吃小孩儿的大有人在。”
鸡哥一副亲眼所见的模样,煞有其事道。“尤其港澳台那边,豪门多如狗。越有钱的人越迷信,又倍加珍惜小命,以为吃胎盘小孩儿可以青春永葆,延年益寿,完了又有钱,什么东西买不到。”
菜菜差点没吐了。
“啊……别说了,恶心死我了。”
什么人啊?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吃人的,亏他们下的去口。
连贝姐都不太相信。“一些小明星吃胎盘什么的,都上过新闻,这个我相信,但是吃小孩儿未免……”
吃胎盘不犯法,而且,这东西已经形成一个行业,前段时间,就南华,贝姐还有个小姐妹,花了一万多块钱,跟医院的护士预定好,然后上酒店花了点人工费,让人帮忙熬了一大锅烫。
“我能跟江哥扯犊子呢嘛!”
陆天豪负责让鸡哥调查这事儿,挺上心,到西北稍微打听下就知道。谁人不知霍少安,霍少的恶行,背地里都称他小恶魔,吃小孩儿,灭门,这些事儿,在大西北那都人尽皆知。
鸡哥再三强调这些,只是想告诉施满江,385工程项目的竞争对手,没一个简单。轻易别招惹那帮孙子,否则,容易惹一身骚。
其实,说实在的,鸡哥根本没兴趣跟陆天豪瞎整。
385那么大项目,多少人眼红?其他地方的大拿不提,光大西北,论字排号,大小势力无数,就他们几个人,算个吊。
想都别想。
有些话,说出来对谁都不好。
鸡哥不算精明,但不傻。
陆天豪最近胃口膨胀到有些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要不是施满江把庞松干翻了,就凭陆天豪也想染指西北?
肚脐眼放屁,咋想的?
小恶魔霍少安,恶霸古百川这只是其中两个比较突出的,其余竞争对手,多达百十加人。
陆天豪的实力,在这百十加人中,连号都排不上,你拿什么跟人争夺?
甭管陆天豪能不能拿下385项目,于施满江而言,影响都不大,反正温泉山庄已经是他的了。当然,要是能够拿下,那最好不过,五个点,那可是一个多亿。
施满江迫切想挣钱,不管怎样吧!霍少安,还有古百川,这两个人的名字,施满江记住了。
尤其是霍少安,施满江倒是好奇,难不成,他真把小孩儿烹吃了?要真事儿,这畜生要想办法弄死他,必须烹了喂狗。
“还是得强大自我,突破武道桎梏才行。”施满江得到消息,阎王并未离开西北,肯定还藏在某个地方。
单挑的话,施满江不怕他,干不过也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就怕阎王那老畜生又伤害身边的人。
上次出于侥幸,有和尚跟巴图和金雕联手,再加上江远山他们大部队开过来,这才把阎王逼退。否则,当时在健身房的那些人,肯定会遭阎王迫害。
到那个时候,施满江就算是活下来了,这辈子良心也不会安宁。
阎王专于速度,身法敏锐,诡异多变。
他的境界跟施满江相差不多,只不过阎王更加老辣一些。“老头说过,传奇之下皆蝼蚁!”
“如果我能够踏破武道桎梏,成就传奇,我的速度一定能够更快。”
反之,若是让阎王捷足先登的话,那绝对会是灾难。
施满江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关在笼子里的猛虎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盘踞在黑暗中的毒蛇,一旦发动攻击,必然叫人措不及防。
施满江的力量,速度,内力以及肉身的强度,韧性,几乎已经打磨到了极限。就像是一个装满了水的瓶子,盈满自溢,再想更进一步,唯有寻找契机。
老头人死哪儿去了都不知道,唯有靠他自己。
当时在健身房,施满江跟老拐恶鬼他们鏖战时,封一寒赞施满江有望成就地仙,阎王对此嗤之以鼻。古往今来,多少武者入道,然而真正突破武道桎梏的又有几人?
尤其是近代,数百年来,从未听说过有人成就传奇。
传奇境界,俗称地仙。
有人说,地仙之上,便是真仙存在,可踏碎虚空,化羽成仙,如神话故事一般。
阎王卡在这个境界十数年,一心钻研武道,却是毫无进展。
虽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对传奇境多少有些了解。
一般习武之人,以打磨**为主,通过锻炼,呼吸的调整,久而久之,体内便会产生一股气。气的运用,可让人在短距离内爆发出数倍的力量和速度。
这就是暗劲,跟寸劲差不多一个意思,只不过寸劲运用的更加娴熟,收发自如。
某一天,感觉体内四肢百骸充斥着这种气体,也就是内力后,一招一式间,都夹带着擎天之威,让人不可小觑。
这便是化劲,对应名家境界。
往后,化劲为势,就是泰斗。
到了泰斗这个层次,体内的内力已经盈满,因此,想更上一层楼,几乎不可能,除非借助外力。
施满江眉头深锁,思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办法。“还是得集全五张残页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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