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把尸体带回来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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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戈为武。
武字拆开来,就是止,戈二字。
意思差不多指的武德,习武以德为重,其目的并非是为了干仗,要习武,先了解清楚武这个字的含义。
不过,在阎王眼中,武却有另外一层含义。
戈,自然指的是兵器,而止这个字,在古文字中七分酷似人的足,或脚趾。意思是站着的,静止的手持兵器的人。又或者,抓着兵器准备人或者野兽搏斗的意思。
在过去,古代人的生存环境极其艰难,他们没有过多的追求,什么精神,享受……武之一道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存,为了更大的,更利于自己的生存空间而钻研的武道。
在阎王看来,武道就是杀人技,什么强身健体,纯粹是统治者为了更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所营造的错觉。
恶鬼跟阎三,虽然是他的徒弟,可其实也就是挂一个名分,除了在某些方面能给与他一些指导之外,习武之重,还得看他们自己。
阎王设定的阎王令,一来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威风,自己的地位。另外,有阎三恶鬼他们这些人可以指挥,办一些事儿,确实方便不少。
他们死不死,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制定的规则,不能变更。
接了阎王,头七就得死,而且必须是死九个人。
“你们,有谁想活呀?”
阎王一脸春风,笑意盎然,看着像和蔼的长辈,而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粗布麻衣,小小个儿,除了长得磕碜点之外,怎么看都不像个杀人狂,反倒令人生出手无缚鸡之力的错觉。
这也是为何老头呆在封一寒身边,而他却丝毫没有察觉的原因。
阎王的境界,已经近乎返璞归真的层次。
这种人,最为可怕。
每个人都有气场,有气势。
傻吊有傻吊的气势,吊毛有吊毛的气势,穷吊有穷吊的气势。
不一而足。
气场这东西,并非与生俱来,主要看后天。
像有钱人,人兜里有钱,说话的那嗓门都不一样,特大。放的屁都是香的,还一堆人跟在屁股后面闻。
有钱就高人一等,这就是气场所在。
穷吊,一般不吱声,说的再好听也没搭理你。
阎王就像是一块朽木,明明站在你面前,却无法锁定他的气机。这种人,施满江这辈子只遇到过两个,一个是阎王,另外一个是带施满江在山上成长的老头。
不愧是西北第一人,施满江面色凝重。“其他人跟这件事儿无关,让他们走,我陪你玩。”
面对阎王,施满江一点必胜的把握都没有,保不定,这次真要死这了。
施满江不想连累吴梦薇菜菜他们。
施满江属于全能型的兵王,如果有专业的军事装备,他有十足的把握弄死阎王,而现在,他早已脱离狼巢,身上除了飞刀外,没剩下其他了。
吴梦薇企鹅菜菜他们不在,施满江大可放开了手脚,跟阎王去斗,去杀。或许搞不过,但最起码还有跑路的机会,可有企鹅他们在的话,施满江几乎等于丧失活下去的机会。
阎王太强了,他的境界超出施满江的想象。
当然,施满江也完全可以抛弃企鹅菜菜他们不管,自己跑。但这种事儿,作为一个兵,即便是曾经的兵,施满江也绝对干不出来。这并非是妇人之仁,这是他的信念和他的责任。
况且,相处这么久,早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施满江怎可能弃之不顾。
遇到危险,就抛弃他们不管,施满江谈何称之为兵王?若是那样,他的战友岂能把后背放心交给他?
阎王没理睬施满江,他定的规则,轮得到施满江一个待死之人来改变?
阎王依旧满脸笑意,像邻家的老头,走到青蝠妖尸体旁边,一脚踩在青蝠妖脖子上,然后拔出插在青蝠妖眉心处的狂鲨,放在手中端详一二,最后把鲜血淋漓的飞刀丢到企鹅他们脚下,吓得那群女人面无人色,瑟瑟发抖。
“呐!不想死的,捡起这把刀,杀了这个小女孩儿,你就可以离开。”
阎王如同真的阎王一般,指定死亡规则。
他带来死亡的同时,也给予他们生的希望。“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孩儿,应该很简单吧!”
“你娘的,你个老东西,我特么整死你。”李威忍受不了精神上的压力,抄起地上那把带血的飞刀,奔着阎王冲了过来。
“次奥!”
“怕个鸟,大家一块上,不信弄不过一小老头。”苟冬冬卷起袖子,怂恿着老黑几个人一块上去干特娘的一场。“老东西,光腚骑摩托,你装什么犊子。”
“都给我上一边去。”
施满江摆手阻止,就苟冬冬李威他们这几个,人一巴掌能拍死他。
看来是没的商量了。
也罢!
施满江扫了众人一眼,企鹅,吴梦薇,菜菜,李威,苟冬冬,老黑,还有窗外封一寒那些人。
没办法,封一寒那些人帮不上忙,也不可能会帮他,只能靠自己了。
施满江捏了捏企鹅肥嘟嘟小脸蛋,深深凝望着吴梦薇李威他们,脸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像是在交代后事,盯着李威和苟冬冬。“有机会,带她们走。”
“走?”
“呵呵!我说过,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其他人,都得死。”
话落,阎王伸手一探,直取施满江胸口要害。
到点了,是时候送这群人下地狱。
“干起来了。”
一个是成名已久,鼎鼎有名的西北阎王。
毫不夸张的说,西北晋王能有今天,完全是借助阎王的威势,仰仗阎王庞松才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一个是南华突然崛起的黑马,干掉七哥手底下封狗,大刁手几个强者,然后又把豹哥给弄死了,杀了昊天。曾在凌华山庄跟南华第一人封一寒交过手,据传连封一寒都不是施满江的对手。之后,又干死阎三,而就在不久前,他们亲眼目睹施满江弄死了恶鬼,老拐,还有青蝠妖三个猛人。
以施满江所爆发出来的实力,足以力压封一寒,成为新一代南华最强的猛人。
南华第一,对阵西北第一。
谁赢?谁负?
谁生?谁死?
众人瞪大双眼,尤其封一寒跟狄哥那些武者,纷纷擦去眼屎,深怕错过某一个瞬间。
强强之战,巅峰之战。
甭管谁赢谁输,对于封一寒他们这些武者而言,都是一次大的契机,一次难得的交流,学习机会。
当然,封一寒更希望施满江能够活着走出这个屋子。
恶鬼扛来的棺材就一口,谁躺进去,且看他们手底下的本事了。
施满江跟阎王干起来了。
这消息,几乎在瞬间,被窗外的那些眼线,通过手机,网络等手段,传达给诸位大拿。
贝姐的眼线,起先以电话通知贝姐,来的只有恶鬼,老拐青蝠妖他们三个人时,贝姐就已经紧张的不行,在距离健身房不远的屋子,来回走动。
说爱吧!
谈不上,他们俩儿现在,充其量就一炮友的关系。贝姐心里清楚,施满江对她顶多就男女之间那点暧昧关系,但是贝姐挺欣赏这个男人,或许,多多少少有那么点喜欢吧!
所以她其实挺在意施满江的生死。
这么多年,风花雪月,贝姐累了,想找个可以依赖的男人,解甲归田,不干了,钱也挣够了,接下来找个好男人嫁了,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日子即可。
施满江就不错,这么大年纪,居然还是个雏鸟……想到那天在温泉山庄的画面,贝姐不禁莞尔,感觉施满江还是个小孩儿一样,挺可爱的。
解她文胸解半天没解开,急头白脸的,脸都红了。
得知施满江把恶鬼他们干掉后,贝姐高兴的要疯了,欣喜若狂,恨不得立马收拾东西,跟施满江约会去,然后想办法劝说他离开南华,去别的地方躲一阵子。
刚找车钥匙起身要出门,手底下的人又发消息来了,阎王出现了,跟施满江干起来了。
那一刻,贝姐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一脸颓然。
完了!
阎王居然来了……
施满江绝无生路。
“呼呼!”
贝姐长吐出一口气,嘴角微微上扬,浮现出一抹凄惨的笑容,眼角竟是滑落一滴晶莹的泪珠儿。
许久,贝姐给她安排的手下回了一条信息。“人要是没了,记得把尸体给我带回来。”
一日夫妻百日恩。
贝姐能给予施满江最大的帮助,恐怕也只有帮他收尸,安葬。
...
止戈为武。
武字拆开来,就是止,戈二字。
意思差不多指的武德,习武以德为重,其目的并非是为了干仗,要习武,先了解清楚武这个字的含义。
不过,在阎王眼中,武却有另外一层含义。
戈,自然指的是兵器,而止这个字,在古文字中七分酷似人的足,或脚趾。意思是站着的,静止的手持兵器的人。又或者,抓着兵器准备人或者野兽搏斗的意思。
在过去,古代人的生存环境极其艰难,他们没有过多的追求,什么精神,享受……武之一道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存,为了更大的,更利于自己的生存空间而钻研的武道。
在阎王看来,武道就是杀人技,什么强身健体,纯粹是统治者为了更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所营造的错觉。
恶鬼跟阎三,虽然是他的徒弟,可其实也就是挂一个名分,除了在某些方面能给与他一些指导之外,习武之重,还得看他们自己。
阎王设定的阎王令,一来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威风,自己的地位。另外,有阎三恶鬼他们这些人可以指挥,办一些事儿,确实方便不少。
他们死不死,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制定的规则,不能变更。
接了阎王,头七就得死,而且必须是死九个人。
“你们,有谁想活呀?”
阎王一脸春风,笑意盎然,看着像和蔼的长辈,而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粗布麻衣,小小个儿,除了长得磕碜点之外,怎么看都不像个杀人狂,反倒令人生出手无缚鸡之力的错觉。
这也是为何老头呆在封一寒身边,而他却丝毫没有察觉的原因。
阎王的境界,已经近乎返璞归真的层次。
这种人,最为可怕。
每个人都有气场,有气势。
傻吊有傻吊的气势,吊毛有吊毛的气势,穷吊有穷吊的气势。
不一而足。
气场这东西,并非与生俱来,主要看后天。
像有钱人,人兜里有钱,说话的那嗓门都不一样,特大。放的屁都是香的,还一堆人跟在屁股后面闻。
有钱就高人一等,这就是气场所在。
穷吊,一般不吱声,说的再好听也没搭理你。
阎王就像是一块朽木,明明站在你面前,却无法锁定他的气机。这种人,施满江这辈子只遇到过两个,一个是阎王,另外一个是带施满江在山上成长的老头。
不愧是西北第一人,施满江面色凝重。“其他人跟这件事儿无关,让他们走,我陪你玩。”
面对阎王,施满江一点必胜的把握都没有,保不定,这次真要死这了。
施满江不想连累吴梦薇菜菜他们。
施满江属于全能型的兵王,如果有专业的军事装备,他有十足的把握弄死阎王,而现在,他早已脱离狼巢,身上除了飞刀外,没剩下其他了。
吴梦薇企鹅菜菜他们不在,施满江大可放开了手脚,跟阎王去斗,去杀。或许搞不过,但最起码还有跑路的机会,可有企鹅他们在的话,施满江几乎等于丧失活下去的机会。
阎王太强了,他的境界超出施满江的想象。
当然,施满江也完全可以抛弃企鹅菜菜他们不管,自己跑。但这种事儿,作为一个兵,即便是曾经的兵,施满江也绝对干不出来。这并非是妇人之仁,这是他的信念和他的责任。
况且,相处这么久,早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施满江怎可能弃之不顾。
遇到危险,就抛弃他们不管,施满江谈何称之为兵王?若是那样,他的战友岂能把后背放心交给他?
阎王没理睬施满江,他定的规则,轮得到施满江一个待死之人来改变?
阎王依旧满脸笑意,像邻家的老头,走到青蝠妖尸体旁边,一脚踩在青蝠妖脖子上,然后拔出插在青蝠妖眉心处的狂鲨,放在手中端详一二,最后把鲜血淋漓的飞刀丢到企鹅他们脚下,吓得那群女人面无人色,瑟瑟发抖。
“呐!不想死的,捡起这把刀,杀了这个小女孩儿,你就可以离开。”
阎王如同真的阎王一般,指定死亡规则。
他带来死亡的同时,也给予他们生的希望。“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孩儿,应该很简单吧!”
“你娘的,你个老东西,我特么整死你。”李威忍受不了精神上的压力,抄起地上那把带血的飞刀,奔着阎王冲了过来。
“次奥!”
“怕个鸟,大家一块上,不信弄不过一小老头。”苟冬冬卷起袖子,怂恿着老黑几个人一块上去干特娘的一场。“老东西,光腚骑摩托,你装什么犊子。”
“都给我上一边去。”
施满江摆手阻止,就苟冬冬李威他们这几个,人一巴掌能拍死他。
看来是没的商量了。
也罢!
施满江扫了众人一眼,企鹅,吴梦薇,菜菜,李威,苟冬冬,老黑,还有窗外封一寒那些人。
没办法,封一寒那些人帮不上忙,也不可能会帮他,只能靠自己了。
施满江捏了捏企鹅肥嘟嘟小脸蛋,深深凝望着吴梦薇李威他们,脸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像是在交代后事,盯着李威和苟冬冬。“有机会,带她们走。”
“走?”
“呵呵!我说过,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其他人,都得死。”
话落,阎王伸手一探,直取施满江胸口要害。
到点了,是时候送这群人下地狱。
“干起来了。”
一个是成名已久,鼎鼎有名的西北阎王。
毫不夸张的说,西北晋王能有今天,完全是借助阎王的威势,仰仗阎王庞松才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一个是南华突然崛起的黑马,干掉七哥手底下封狗,大刁手几个强者,然后又把豹哥给弄死了,杀了昊天。曾在凌华山庄跟南华第一人封一寒交过手,据传连封一寒都不是施满江的对手。之后,又干死阎三,而就在不久前,他们亲眼目睹施满江弄死了恶鬼,老拐,还有青蝠妖三个猛人。
以施满江所爆发出来的实力,足以力压封一寒,成为新一代南华最强的猛人。
南华第一,对阵西北第一。
谁赢?谁负?
谁生?谁死?
众人瞪大双眼,尤其封一寒跟狄哥那些武者,纷纷擦去眼屎,深怕错过某一个瞬间。
强强之战,巅峰之战。
甭管谁赢谁输,对于封一寒他们这些武者而言,都是一次大的契机,一次难得的交流,学习机会。
当然,封一寒更希望施满江能够活着走出这个屋子。
恶鬼扛来的棺材就一口,谁躺进去,且看他们手底下的本事了。
施满江跟阎王干起来了。
这消息,几乎在瞬间,被窗外的那些眼线,通过手机,网络等手段,传达给诸位大拿。
贝姐的眼线,起先以电话通知贝姐,来的只有恶鬼,老拐青蝠妖他们三个人时,贝姐就已经紧张的不行,在距离健身房不远的屋子,来回走动。
说爱吧!
谈不上,他们俩儿现在,充其量就一炮友的关系。贝姐心里清楚,施满江对她顶多就男女之间那点暧昧关系,但是贝姐挺欣赏这个男人,或许,多多少少有那么点喜欢吧!
所以她其实挺在意施满江的生死。
这么多年,风花雪月,贝姐累了,想找个可以依赖的男人,解甲归田,不干了,钱也挣够了,接下来找个好男人嫁了,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日子即可。
施满江就不错,这么大年纪,居然还是个雏鸟……想到那天在温泉山庄的画面,贝姐不禁莞尔,感觉施满江还是个小孩儿一样,挺可爱的。
解她文胸解半天没解开,急头白脸的,脸都红了。
得知施满江把恶鬼他们干掉后,贝姐高兴的要疯了,欣喜若狂,恨不得立马收拾东西,跟施满江约会去,然后想办法劝说他离开南华,去别的地方躲一阵子。
刚找车钥匙起身要出门,手底下的人又发消息来了,阎王出现了,跟施满江干起来了。
那一刻,贝姐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一脸颓然。
完了!
阎王居然来了……
施满江绝无生路。
“呼呼!”
贝姐长吐出一口气,嘴角微微上扬,浮现出一抹凄惨的笑容,眼角竟是滑落一滴晶莹的泪珠儿。
许久,贝姐给她安排的手下回了一条信息。“人要是没了,记得把尸体给我带回来。”
一日夫妻百日恩。
贝姐能给予施满江最大的帮助,恐怕也只有帮他收尸,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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