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扳倒杨贵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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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明这边是红火了,可那群算命的就不好了,他们面前是一个人都没有,看起来就颇有些惨淡了。
此时他们正一个个愁眉苦脸看着李清明,跟李清明来到这的那天刚好相反,这世道真可谓是风水轮流转。
李清明有了群众基础,他们这些地头蛇就是再横也怕引起众怒,所以现在只能老实像个鹌鹑一样待在原地。
接下来这几天,李清明可以说是春风得意,生意一直都不错。
只不过,这几天黄莺姑娘一直躲着他,仿佛他是洪水猛兽一般,让李清明十分无奈。
李清明也问过李长生,他现在倒是天天去黄莺姑娘家,帮黄莺姑娘家挑水劈柴什么的,黄莺姑娘她娘十分喜欢他,只不过这黄莺姑娘却一直躲着不肯见他。
李清明鼓励他,让他再接再厉,胜利的希望也许就在明天,最起码不要让自己后悔。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间,李清明已经来到这一个多月了,王麻子的那本书他早已经吃透,闲着无聊,李清明还顺便把整本书全都背了下来,现在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印在他脑子里了。
在这一个多月里,发生了几件大事,第一件,黄莺姑娘已经和李长生他们决定结婚了,时间就定在下个月,他们让李清明去喝喜酒,李清明只是笑笑没说话,李家村那场大屠杀也是在下个月。
第二件事是,李清明现在可以说是已经完成了当初的任务,在这一个多月里,李清明被这里的人奉若神明,可能是因为现在李清明颇具民心,所有他被李老赖强行收走的摊子已经回到了他的手里,县令大人似乎有意讨好,这李老赖被县令大人狠狠打了一顿板子,连夜收拾东西离开了。
他第一次完成任务竟然是因为这李老赖,这个一上来就找他茬的人,这结果让李清明十分无语。
虽然这个结果有些偶然,但也在情理之中,若非现在的李清明在李家村有了些威望,那最后的结果肯定会不一样了吧。
第三件事情就是他现在收了一个小徒弟,整天跟个小尾巴似得跟在李清明后面,没错,就是那个为了他奶奶跪求李清明的小男孩。
自从李清明治好了他奶奶,这小家伙就整天跟在李清明身边寸步不离,李清明每天的言行举止他都会认真记下来。
直到有一次,李清明无意翻看了他的笔记,发现上面记载了许多奇怪的符号,等李清明问明原因,顿时哭笑不得,原来这小孩根本没上过学,唯一认识的字还是偷听先生讲的,于是他就被李清明送去上学了,现在只是偶尔过来。
第四件事,现在他不算是一个孤家寡人了,黄莺姑娘和他娘商量过了,认他做干爹,以后给他养老,也就是说就算他现在离开了,这王麻子最后也不会落得一个饿死的地步。
这些日子,好事是一件接着一件,可眼看着那场大屠杀即将到来,这些人还茫然无知,李清明不由心情沉重,他曾劝过这些人搬离这里,可是故土难离,这件事又哪是那么简单的事,因此,李清明做了一个决定,尽管他的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他还是选择留下。
他要留下来,帮这些人讨个公道,都是爹生娘养的,凭什么你就能高高在上决定他们的命运,他们却只能任人宰割,他们一个个的,可都是鲜活的生命啊。
凭什么!
也许是和他们接触的多了,李清明当初的想法早已改变了,他刚来到这里时,这里的一切仿佛与他无关,他可以很轻易地做出选择,可当要离开时,李清明脑子浮现的是李家村那一张张的笑脸,李清明的心变得柔软了。
因此,他做了一个决定,他想要继续完成任务,完成那个他一开始就否定的任务。
尽管系统再三说明,现在不选择离开,那结果可能说是不可预料的,但李清明还是选择留下。
现在距离事件的发生只剩一个多月了,李清明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他决定上京城,利用自己的本事,面对面地跟那杨贵妃斗一斗。
这是他十几天前做的决定,因此这十几天里他一直在攒路费,现在终于攒齐了,事不宜迟,他决定今天就走。
呃,他以前挣的钱?
因为当时系统播报他完成任务时,李清明一时高兴,他想了想,这钱乃万恶之源,当初这王麻子可是连二两银子都守不住,更何况如今他挣了那么多,等他走了,这王麻子要是被这些钱害死,那他罪过可就大了,因此,他把这些钱送给了一看就是穷苦的人家,只给王麻子留了几两备用。
当时,李清明觉得自己这个决定特别英明神武,可等到他决定留下后,就后悔了,只是那些钱他又不好要回来,如今只能苦哈哈攒路费了。
好在李清明在李家村有了名声,挣钱相对容易一些,不过这来回折腾下来,就浪费了十几天的时间,现在时间非常紧急,他决定今天就出发。
“小神仙,县令大人有请。”这时,一个穿着衙役衣服的人急匆匆地对李清明说到。
因为李清明在李家村的威望,所以现在别人都不叫他王麻子了,送了他一个响亮的外号小神仙,
“这次真的是县令大人?”李清明一脸怀疑地问到。
“这次,我保证,骗你我是小狗。”那个穿衙役衣服的赶忙说到。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李清明表示不信。
“小神仙,还望您莫为难小的,小的也是迫不得已啊。”那个衙役衣服的人给李清明鞠了个躬。
“好吧。”不想他为难,李清明就跟他走了。
我知道这个对话可能有些奇怪,但你要知道原因,也许就不奇怪了。
一切的起因就是因为那个小蝶小姐,她竟然是知县大人的千金,自从上次一别,她就三天两头借着知县的名义请李清明聊天,都把李清明聊怕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身体已经五十多岁了,李清明都怀疑她看上了自己。
果然,背后不能说人,他们刚走到衙门口,正好看见小蝶小姐带着丫鬟出门。
李清明看到她就有些头疼,下意识就想躲。
“哎!早知道先生今天登门,我就不和姐妹约好了。”小蝶小姐看到李清明无比遗憾地说到。
“没事,你去忙吧。”李清明赶忙说到,他实在是被缠怕了。
那个衙役看到这一幕,不由偷笑,他们小姐长得不说倾国倾城,但也是国色天香,如果有别的男人如果有小神仙这待遇,那是求之不得,可小神仙却视他们家小姐如洪水猛兽,遇上了只想躲,果然不愧是小神仙,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李清明这边是红火了,可那群算命的就不好了,他们面前是一个人都没有,看起来就颇有些惨淡了。
此时他们正一个个愁眉苦脸看着李清明,跟李清明来到这的那天刚好相反,这世道真可谓是风水轮流转。
李清明有了群众基础,他们这些地头蛇就是再横也怕引起众怒,所以现在只能老实像个鹌鹑一样待在原地。
接下来这几天,李清明可以说是春风得意,生意一直都不错。
只不过,这几天黄莺姑娘一直躲着他,仿佛他是洪水猛兽一般,让李清明十分无奈。
李清明也问过李长生,他现在倒是天天去黄莺姑娘家,帮黄莺姑娘家挑水劈柴什么的,黄莺姑娘她娘十分喜欢他,只不过这黄莺姑娘却一直躲着不肯见他。
李清明鼓励他,让他再接再厉,胜利的希望也许就在明天,最起码不要让自己后悔。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间,李清明已经来到这一个多月了,王麻子的那本书他早已经吃透,闲着无聊,李清明还顺便把整本书全都背了下来,现在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印在他脑子里了。
在这一个多月里,发生了几件大事,第一件,黄莺姑娘已经和李长生他们决定结婚了,时间就定在下个月,他们让李清明去喝喜酒,李清明只是笑笑没说话,李家村那场大屠杀也是在下个月。
第二件事是,李清明现在可以说是已经完成了当初的任务,在这一个多月里,李清明被这里的人奉若神明,可能是因为现在李清明颇具民心,所有他被李老赖强行收走的摊子已经回到了他的手里,县令大人似乎有意讨好,这李老赖被县令大人狠狠打了一顿板子,连夜收拾东西离开了。
他第一次完成任务竟然是因为这李老赖,这个一上来就找他茬的人,这结果让李清明十分无语。
虽然这个结果有些偶然,但也在情理之中,若非现在的李清明在李家村有了些威望,那最后的结果肯定会不一样了吧。
第三件事情就是他现在收了一个小徒弟,整天跟个小尾巴似得跟在李清明后面,没错,就是那个为了他奶奶跪求李清明的小男孩。
自从李清明治好了他奶奶,这小家伙就整天跟在李清明身边寸步不离,李清明每天的言行举止他都会认真记下来。
直到有一次,李清明无意翻看了他的笔记,发现上面记载了许多奇怪的符号,等李清明问明原因,顿时哭笑不得,原来这小孩根本没上过学,唯一认识的字还是偷听先生讲的,于是他就被李清明送去上学了,现在只是偶尔过来。
第四件事,现在他不算是一个孤家寡人了,黄莺姑娘和他娘商量过了,认他做干爹,以后给他养老,也就是说就算他现在离开了,这王麻子最后也不会落得一个饿死的地步。
这些日子,好事是一件接着一件,可眼看着那场大屠杀即将到来,这些人还茫然无知,李清明不由心情沉重,他曾劝过这些人搬离这里,可是故土难离,这件事又哪是那么简单的事,因此,李清明做了一个决定,尽管他的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他还是选择留下。
他要留下来,帮这些人讨个公道,都是爹生娘养的,凭什么你就能高高在上决定他们的命运,他们却只能任人宰割,他们一个个的,可都是鲜活的生命啊。
凭什么!
也许是和他们接触的多了,李清明当初的想法早已改变了,他刚来到这里时,这里的一切仿佛与他无关,他可以很轻易地做出选择,可当要离开时,李清明脑子浮现的是李家村那一张张的笑脸,李清明的心变得柔软了。
因此,他做了一个决定,他想要继续完成任务,完成那个他一开始就否定的任务。
尽管系统再三说明,现在不选择离开,那结果可能说是不可预料的,但李清明还是选择留下。
现在距离事件的发生只剩一个多月了,李清明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他决定上京城,利用自己的本事,面对面地跟那杨贵妃斗一斗。
这是他十几天前做的决定,因此这十几天里他一直在攒路费,现在终于攒齐了,事不宜迟,他决定今天就走。
呃,他以前挣的钱?
因为当时系统播报他完成任务时,李清明一时高兴,他想了想,这钱乃万恶之源,当初这王麻子可是连二两银子都守不住,更何况如今他挣了那么多,等他走了,这王麻子要是被这些钱害死,那他罪过可就大了,因此,他把这些钱送给了一看就是穷苦的人家,只给王麻子留了几两备用。
当时,李清明觉得自己这个决定特别英明神武,可等到他决定留下后,就后悔了,只是那些钱他又不好要回来,如今只能苦哈哈攒路费了。
好在李清明在李家村有了名声,挣钱相对容易一些,不过这来回折腾下来,就浪费了十几天的时间,现在时间非常紧急,他决定今天就出发。
“小神仙,县令大人有请。”这时,一个穿着衙役衣服的人急匆匆地对李清明说到。
因为李清明在李家村的威望,所以现在别人都不叫他王麻子了,送了他一个响亮的外号小神仙,
“这次真的是县令大人?”李清明一脸怀疑地问到。
“这次,我保证,骗你我是小狗。”那个穿衙役衣服的赶忙说到。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李清明表示不信。
“小神仙,还望您莫为难小的,小的也是迫不得已啊。”那个衙役衣服的人给李清明鞠了个躬。
“好吧。”不想他为难,李清明就跟他走了。
我知道这个对话可能有些奇怪,但你要知道原因,也许就不奇怪了。
一切的起因就是因为那个小蝶小姐,她竟然是知县大人的千金,自从上次一别,她就三天两头借着知县的名义请李清明聊天,都把李清明聊怕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身体已经五十多岁了,李清明都怀疑她看上了自己。
果然,背后不能说人,他们刚走到衙门口,正好看见小蝶小姐带着丫鬟出门。
李清明看到她就有些头疼,下意识就想躲。
“哎!早知道先生今天登门,我就不和姐妹约好了。”小蝶小姐看到李清明无比遗憾地说到。
“没事,你去忙吧。”李清明赶忙说到,他实在是被缠怕了。
那个衙役看到这一幕,不由偷笑,他们小姐长得不说倾国倾城,但也是国色天香,如果有别的男人如果有小神仙这待遇,那是求之不得,可小神仙却视他们家小姐如洪水猛兽,遇上了只想躲,果然不愧是小神仙,就是跟别人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