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天山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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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尽快带孟天璘上天山,找“医仙”凌未央给他诊治,孟元珩用了最高的效率处理他不在的这一个多月落下的军政事务,但是等他批阅完书房的那些折子,又和沈千沫亲自坐镇,通过会试选拔出了一批才能出众的年轻人,充实了西北各地的官员队伍,再忙完手头上孟家军和飞云骑的一系列军务,已是两个月之后了。
时值六月中旬,天气渐渐炎热起来。而这样的季节,正是去天山最适宜的时机。
孟天璘终归是孩童心性,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失去母亲的伤痛已经慢慢抚平,身心也恢复了常态,听说可以和孟元珩沈千沫他们一起去雪山游玩,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只是这次天山之行,孟元珩想再甩掉团子就有点困难了。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凭团子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接二连三的上他父王的当呢。所以自沈千沫开始收拾行李的那一刻起,团子便寸步不离的黏在她身边,生怕父王母妃又把他独自丢在王府自生自灭,他俩却顾自逍遥去了。
就在沈千沫他们定下了启程去天山的日期之后,西凉国也派了信使来到陌城,邀请煊王煊王妃参加西凉国延平王府世子慕容景的婚礼。
而与慕容景成亲的女子,自然就是叶清岚。
看着手上庄重喜庆的红色请柬,沈千沫欣慰一笑。
看来清岚她终于肯接受慕容景了。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她已经决定放下心中的执念和过去的一切,和慕容景重新开始了呢?
叶清岚与慕容景的大婚之日是在一个月之后。算算行程,他们若是想带孟天璘上天山治病的话,必须尽快出发了。
天山距西凉国不远,他们可以结束天山之行后,直接前往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这一趟出门的时间就会很长,估计至少也得两个月。
这才刚回来没多久,就要面对这样长时间的分离,沈千沫也担心团子独自在家会不习惯,因此便答应带团子同上天山。
这个季节,天山的气候也不至于太过恶劣,带团子一起去,应该没什么问题。
团子如愿以偿,兴奋的不行,去往天山的一路上,他就如一只刚出笼的小鸟般,兴致勃勃的窝在沈千沫怀里,连做梦都是笑着的。
只有孟元珩时不时瞪着与沈千沫共乘一骑,霸占着她怀抱的小娃儿,恨的牙根发酸。
此次天山之行,他们带的随从并不多,除了孟天璘、严漠和长东,便是随身保护团子的侍卫墨心了。
而云翳因着多时未与宁婳见面,几日前已离开陌城去往盛京了。
以墨青山为首,去参加叶清岚婚礼的墨门中人,还有身在南谵的百里笑,则是直接前往西凉。
众人相约在西凉国都城外碰面。
天山之巅的温度自是比山脚又低了许多。沈千沫给团子穿上了厚厚的小袄,藏青色的料子,领子上是雪白柔软的绒毛,又戴上了一顶深色的绒里小帽子,帽檐上也是一圈白色的毛边,映衬着他乌溜溜的大眼睛和红扑扑的小脸蛋,那雪雕玉琢的可爱模样,比王府里那只碧眼灵狐都要萌上几分,让人一看便忍不住想捏几下。
天山派前来引路的两名弟子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若不是见抱着他的那个白衣白发的冷漠男子,简直比天山的冰块还冷,说不定他们就争相围上去把团子抱在怀里逗着玩儿了。
煊王煊王妃到访,天山派自然不敢怠慢。天山掌门玉虚老人闭关清修,已经十几年不曾见客了,所以天山派便以大弟子凌未央为首,率一众师弟们在大殿外相迎。
凌未央一袭白衣飘飘,宛若仙风道骨,对孟元珩和沈千沫淡然自若的见了一礼。
“在下天山派大弟子凌未央,见过煊王煊王妃。”
自打上了天山,团子黑黢黢的大眼便一直滴溜溜的转着没消停过,好像对一切都很好奇似的。
虽说陌城也会下雪,但是像这样漫山遍野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景象,还是让团子的小心脏受到了震撼。
然而待他见到凌未央之后,对雪山的注意力瞬间便被眼前这个比他父王长的还好看的人吸引过去了。
“神仙叔叔,你长的真好看。”他在孟元珩的怀里欠出身子,目不转睛的打量着凌未央,软软糯糯的说道。
凌未央脸色僵了一下。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称赞自己长得好看,他该作何反应?
他根本没有这样的经验。
不过这个小娃娃长的倒是真的很不错,在他身上,几乎集合了他父母亲所有的优点,那俊美可爱,水润白嫩的样子,天生就有一种让人喜欢上他的能力。
可以想见,这小娃娃长大了之后,风采定不输其父。
“多谢小世子夸奖,敝人姓凌,小世子可以叫我……”
凌未央话音未落,团子就接上他的话道:“凌叔叔。那昱儿以后就叫你凌叔叔吧。”
孟元珩嘴角一抽。据他所知,这凌未央的年纪差不多比他大了十岁,只是他一直在天山修炼之故,所以并不见老,但是不管怎样,也不可能会看上去比他显得年轻吧。
这小子现在叫凌未央叔叔,到底是几个意思?
做惯了天山派弟子的大师兄,忽然被一个牙都还没长齐的小包子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一口一个“凌叔叔”的叫着热切,凌未央素来淡然无波的神色也显出一抹不自然来。
沈千沫看着团子黏在凌未央左右,一副“本世子喜欢你”的样子,只感到满心无奈。
这小鬼打小就是如此,一见到美人,不论男女,他都喜欢凑上去跟人套近乎,也不知这厚脸皮的性子到底是随了谁的。
唯一能让她还感到欣慰的,大概就是这小家伙的审美观没什么问题了。
说实话,若是凌未央和孟元珩站在一起,人们或许第一眼会注意到孟元珩,但是那绝对是因为他的一头华发。而最终人们停留目光最久的,肯定会是凌未央。
如果孟元珩是冷漠无情的一座冰山,那么凌未央就是这冰天雪地的天山之中的一缕春风。且不说他的五官有多完美,在沈千沫看来,更吸引人的是他的神韵。淡然自若,宠辱不惊,举手投足间始终维持着应有的客气,但是又与你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殿内落座之后,沈千沫便将孟天璘介绍给凌未央,同时向他说明了孟天璘的病况和日常的表现。
凌未央虽然久居天山,但也并不是对当今天下大事一无所知。自收到煊王煊王妃一行造访天山的消息之后,便猜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
一间清静的厢房内,凌未央先让孟天璘服下了一粒宁心丹,不多时孟天璘便躺在床榻上睡熟了。
凌未央转过身,对沈千沫和孟元珩两人说道:“四王爷的病根年月太久,在下并没有把握一定能治愈,只能是尽力一试,不过……”
见凌未央欲言又止,沈千沫说道:“凌先生有何想法不妨直言。”
凌未央清雅一笑,也不讳言。“煊王煊王妃难道不觉得,以四王爷如今的处境,现在这个样子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快乐么?”
为了能够尽快带孟天璘上天山,找“医仙”凌未央给他诊治,孟元珩用了最高的效率处理他不在的这一个多月落下的军政事务,但是等他批阅完书房的那些折子,又和沈千沫亲自坐镇,通过会试选拔出了一批才能出众的年轻人,充实了西北各地的官员队伍,再忙完手头上孟家军和飞云骑的一系列军务,已是两个月之后了。
时值六月中旬,天气渐渐炎热起来。而这样的季节,正是去天山最适宜的时机。
孟天璘终归是孩童心性,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失去母亲的伤痛已经慢慢抚平,身心也恢复了常态,听说可以和孟元珩沈千沫他们一起去雪山游玩,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只是这次天山之行,孟元珩想再甩掉团子就有点困难了。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凭团子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接二连三的上他父王的当呢。所以自沈千沫开始收拾行李的那一刻起,团子便寸步不离的黏在她身边,生怕父王母妃又把他独自丢在王府自生自灭,他俩却顾自逍遥去了。
就在沈千沫他们定下了启程去天山的日期之后,西凉国也派了信使来到陌城,邀请煊王煊王妃参加西凉国延平王府世子慕容景的婚礼。
而与慕容景成亲的女子,自然就是叶清岚。
看着手上庄重喜庆的红色请柬,沈千沫欣慰一笑。
看来清岚她终于肯接受慕容景了。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她已经决定放下心中的执念和过去的一切,和慕容景重新开始了呢?
叶清岚与慕容景的大婚之日是在一个月之后。算算行程,他们若是想带孟天璘上天山治病的话,必须尽快出发了。
天山距西凉国不远,他们可以结束天山之行后,直接前往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这一趟出门的时间就会很长,估计至少也得两个月。
这才刚回来没多久,就要面对这样长时间的分离,沈千沫也担心团子独自在家会不习惯,因此便答应带团子同上天山。
这个季节,天山的气候也不至于太过恶劣,带团子一起去,应该没什么问题。
团子如愿以偿,兴奋的不行,去往天山的一路上,他就如一只刚出笼的小鸟般,兴致勃勃的窝在沈千沫怀里,连做梦都是笑着的。
只有孟元珩时不时瞪着与沈千沫共乘一骑,霸占着她怀抱的小娃儿,恨的牙根发酸。
此次天山之行,他们带的随从并不多,除了孟天璘、严漠和长东,便是随身保护团子的侍卫墨心了。
而云翳因着多时未与宁婳见面,几日前已离开陌城去往盛京了。
以墨青山为首,去参加叶清岚婚礼的墨门中人,还有身在南谵的百里笑,则是直接前往西凉。
众人相约在西凉国都城外碰面。
天山之巅的温度自是比山脚又低了许多。沈千沫给团子穿上了厚厚的小袄,藏青色的料子,领子上是雪白柔软的绒毛,又戴上了一顶深色的绒里小帽子,帽檐上也是一圈白色的毛边,映衬着他乌溜溜的大眼睛和红扑扑的小脸蛋,那雪雕玉琢的可爱模样,比王府里那只碧眼灵狐都要萌上几分,让人一看便忍不住想捏几下。
天山派前来引路的两名弟子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若不是见抱着他的那个白衣白发的冷漠男子,简直比天山的冰块还冷,说不定他们就争相围上去把团子抱在怀里逗着玩儿了。
煊王煊王妃到访,天山派自然不敢怠慢。天山掌门玉虚老人闭关清修,已经十几年不曾见客了,所以天山派便以大弟子凌未央为首,率一众师弟们在大殿外相迎。
凌未央一袭白衣飘飘,宛若仙风道骨,对孟元珩和沈千沫淡然自若的见了一礼。
“在下天山派大弟子凌未央,见过煊王煊王妃。”
自打上了天山,团子黑黢黢的大眼便一直滴溜溜的转着没消停过,好像对一切都很好奇似的。
虽说陌城也会下雪,但是像这样漫山遍野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景象,还是让团子的小心脏受到了震撼。
然而待他见到凌未央之后,对雪山的注意力瞬间便被眼前这个比他父王长的还好看的人吸引过去了。
“神仙叔叔,你长的真好看。”他在孟元珩的怀里欠出身子,目不转睛的打量着凌未央,软软糯糯的说道。
凌未央脸色僵了一下。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称赞自己长得好看,他该作何反应?
他根本没有这样的经验。
不过这个小娃娃长的倒是真的很不错,在他身上,几乎集合了他父母亲所有的优点,那俊美可爱,水润白嫩的样子,天生就有一种让人喜欢上他的能力。
可以想见,这小娃娃长大了之后,风采定不输其父。
“多谢小世子夸奖,敝人姓凌,小世子可以叫我……”
凌未央话音未落,团子就接上他的话道:“凌叔叔。那昱儿以后就叫你凌叔叔吧。”
孟元珩嘴角一抽。据他所知,这凌未央的年纪差不多比他大了十岁,只是他一直在天山修炼之故,所以并不见老,但是不管怎样,也不可能会看上去比他显得年轻吧。
这小子现在叫凌未央叔叔,到底是几个意思?
做惯了天山派弟子的大师兄,忽然被一个牙都还没长齐的小包子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一口一个“凌叔叔”的叫着热切,凌未央素来淡然无波的神色也显出一抹不自然来。
沈千沫看着团子黏在凌未央左右,一副“本世子喜欢你”的样子,只感到满心无奈。
这小鬼打小就是如此,一见到美人,不论男女,他都喜欢凑上去跟人套近乎,也不知这厚脸皮的性子到底是随了谁的。
唯一能让她还感到欣慰的,大概就是这小家伙的审美观没什么问题了。
说实话,若是凌未央和孟元珩站在一起,人们或许第一眼会注意到孟元珩,但是那绝对是因为他的一头华发。而最终人们停留目光最久的,肯定会是凌未央。
如果孟元珩是冷漠无情的一座冰山,那么凌未央就是这冰天雪地的天山之中的一缕春风。且不说他的五官有多完美,在沈千沫看来,更吸引人的是他的神韵。淡然自若,宠辱不惊,举手投足间始终维持着应有的客气,但是又与你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殿内落座之后,沈千沫便将孟天璘介绍给凌未央,同时向他说明了孟天璘的病况和日常的表现。
凌未央虽然久居天山,但也并不是对当今天下大事一无所知。自收到煊王煊王妃一行造访天山的消息之后,便猜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
一间清静的厢房内,凌未央先让孟天璘服下了一粒宁心丹,不多时孟天璘便躺在床榻上睡熟了。
凌未央转过身,对沈千沫和孟元珩两人说道:“四王爷的病根年月太久,在下并没有把握一定能治愈,只能是尽力一试,不过……”
见凌未央欲言又止,沈千沫说道:“凌先生有何想法不妨直言。”
凌未央清雅一笑,也不讳言。“煊王煊王妃难道不觉得,以四王爷如今的处境,现在这个样子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快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