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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要是我不死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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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楚狄不说话,林向晚就继续道,“告诉你也没关系,其实那个地方你肯定也去过。这两天,我带着叶楠去了我自己的墓地,还有父亲的。”
楚狄猛地抬头,几乎恶狠狠地盯着林向晚,但他的目光并没有阻止她的话语,她从秋千上站起来,走到楚狄面前,“我自己的墓地,自己却没去过,这说出去实在有些可笑。当初阿刀打伤我的时候,沈士君把我从医院带出来,他给我做手术的时候,我清醒过一会儿,我告诉他,如果我万一要是撑不过去死了,千万别把我埋在父亲旁边,因为我怕他会生气。”
“我真的很失败,身为人母,却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身为家中长女,不仅不能赡养父母,而且还连累他们因我而受苦,也无法庇护家中兄妹,唯一的妹妹还……算了,不说这些了,这些都是我自己选的,说出来只是自取其辱,咱们聊点高兴的事儿吧,我和我爸也说了,结了一次婚,还不是因为自己喜欢人家,而是想变着法儿的害人家,这样真不好,所以再嫁人,我一定选我喜欢的,除了我喜欢之外,别的条件再好也没用。”
“现在我找着我喜欢的人了,要结婚了,请柬就不送你了,请你吃喜糖吧。”
红艳艳的糖纸上,画着两个喜庆的小人,小人笑咪咪地对着楚狄,这是超市里卖得最好的糖果,却不是最昂贵的。他记得他们的婚礼上,就连糖纸都是金灿灿的,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但他自己却没尝过它的味道。
现在她说她找到了喜欢的人,她要请他吃喜糖。
当天温柔的阳光一下子变得刺眼至极,楚狄看着林向晚,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些破绽,但她笑得那样安然,完全不给他任何机会。
“你要结婚?!你……和谁?沈士君么?”他向前一步,胸膛几乎要撞到林向晚,声音激烈地颤抖着,“他要订婚的人是你?!”
“当然不是,我师兄和我只是友谊,友谊你懂么,我只拿他当亲人看,根本没想过这种事情。至于我要嫁谁,你就别打听了,总之不会是你。”林向晚仍是笑着,但笑容却变得有些僵硬,她像是不耐烦似地推了推楚狄的胸膛,想要离他远点,“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情……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当它是好意,不过以后不用了,你本来就不是个小人物,埋在这个便利店里实在委屈了,公司虽然不在了,但并不代表你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你自己的实力,自己应该最清楚,不需要我多言。楚狄,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再过两年,我也要三十岁了,人一生能有多少个三十年?对你来说,时间或许并不那么宝贵,因为你身体健康,有资本浪费。但是我,”
林向晚说着,轻轻摇摇头,“我没时间好浪费了。这颗心,它可能只有二十几年的保质期,等到了时候,它一样会报废,它不是原装货,它不能陪着我日久天长,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多活一天,就能多见叶楠一天,我真的玩不起了。”
如果说曾经的她,处心积虑,为了能将他毁灭。那么现在的她,一门心思,只想逃开。
可她也知道,他做了这些都是为了她。
她也知道,埋在那个小便利店里,对他来说实在是委屈了。
她什么都知道,她却什么也不想要。
楚狄觉得自己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掏空了。这种空洞可怕的感觉,在她的葬礼上,看到她的棺木时,也曾出现过。只不过那时候,就算再绝望,他也能给自己留一丝最后的尊严与希望,能够自欺欺己,守在她的葬地前,靠着酒精麻痹自己,就当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现在,她一字一句,说得这样清楚明白,让他想要装傻都不能。
不怕死别,却怕生离。
死别是因为命运捉弄无可奈何,但生离,却是她的选择。
“你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我就不再骚扰你。”楚狄的声音变得异常艰涩,他像是极不愿意说出这几个字,但却在生生地逼着自己问出来。
林向晚摇摇头,“他是小人物,经不起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替他谢谢你,成全我们。”
楚氏虽倒,但只要楚狄不死,有一天他仍会再次屹立于权力与财富的顶端,她不想给徐云起找麻烦,徐云起和他不一样,他有能力,但他没野心,他之所以同意娶她,大概和她一样,也不过是想过几天踏实安份的日子吧。
见林向晚态度坚决,楚狄就像是吞了一颗黄莲,苦涩的味道从心底直漫出来。
那个十八岁时站在他车头,对他说楚先生,你买下我吧的女孩儿,终是长大了,她学会了替别人着想,学会了先礼后兵,但她想保护的人,却不是他。
对啊,她怎么会想保护他,从始至终,都是他比她强大,他压迫着她,欺辱着她,以为可以控制她的人生,最后却将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手里的糖,被掌心的温度温暖,变得软塌塌的,林向晚见楚狄脸色灰暗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轻轻把掌心合拢,将喜糖揣回兜中,转身云找叶楠。
“是不是不管我怎么低三下四,也不能让你改变决定?”
就在她快要走出小花园的时候,楚狄低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向晚怔了怔,然后毅然道,“是。所以我劝你,还是死了心。”
“要是我不死心呢?”
男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冷静而充满威胁,林向晚心里一紧,他想干嘛?不过她不想让楚狄看出她的担忧,很快就恢复了常态,道,“那也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情深之时,谈到彼此,会用我们,待浓情转薄,你就是你,而我就是我,你和我之间便没有半分关系。
“林向晚,你这么说,可不要后悔。”
*
楚狄那天说最后一句话,像是一片乌云,一直笼罩在林向晚的心头,让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心不在焉。
万幸的是,最近天下一片太平,手头上的工作,除了那件旷日持久的悬案,就再没别的新案子,林向晚忙里偷闲,偶尔发发呆也不会太影响工作。
心里虽然忐忑,但实际上经过几天的观察,林向晚发现楚狄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他仍然留在便利店里,每天忙进忙出,只不过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连笑容也奉欠。
日子久了,林向晚也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一旁,不理多分心去关注。
和徐云起的婚事,安排在了八月中举行,不打算操办,也不打算昭告天下,只是两个人去领个证,然后带叶楠出去吃一顿好的,就算庆祝了。
不大办,一是因为两个人都不是头婚,林向晚的身份特殊敏感,徐云起又非本地人,本来就没什么亲戚熟人在这边,就算想大办也没资源,二是因为两人手头都不宽裕,林向晚那几年攒的钱大多都在沈士君那里藏着,沈士君不给她,她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和他要,而徐云起的公司则刚步入正规,要是真有钱,他也不用去靠打拳来支撑公司。
所以两个人一商量,干脆只领证,然后搬到一起,至于未来的事情,有的是时间再做打算。
林向晚收拾出客房,给徐云起当卧室,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叶楠一直站在她身后。
等她停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腰休息,叶楠就跑过去,替她捶背。林向晚回头向他笑着道谢,却看见小孩儿紧抿着唇,像是一脸不高兴。
“妈妈嫁给徐叔叔,是不是因为那个人?”到底是小孩子,心里忍不住事,捶了一会儿背,就不禁开口问道。
林向晚转回身,把他的小手握在自己掌中,“是也不是,妈妈年纪大了,想要有个人照顾,徐叔叔人很好,也不嫌弃我结过婚,所以妈妈才愿意和他在一起的,怎么,你不喜欢他?”
叶楠紧皱着眉头,半天半天,才慎重的摇了摇头,“徐叔叔教我功夫,还做早饭给我,我很喜欢他。可是妈妈,你喜欢他么?”
林向晚一楞,然后笑着问道,“怎么问我这个?如果不喜欢他的话,妈妈怎么会嫁他?”
“可是如果喜欢他,你为什么不和他住在一起?以前你和……你们不是都住在一起的么?”叶楠指了指客房里那间已经铺上崭新床单的单人床,仰脸问林向晚。“妈妈是因为我,才和徐叔叔在一起的对不对?其实你并不喜欢他?我知道你不喜欢他的。你看他的时候,眼睛没有笑。”
林向晚呼吸一滞。她以为叶楠太少,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件事,可是她却忘了,自己的儿子,和别的孩子不同,他天性敏感,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洞察力。
只不过,喜欢这个词,对她来说,太奢侈了吧。喜欢,爱,或者别的什么类似于这样的词汇,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出现在她的字典之中,久得让她几乎要忘了这两个字怎么写。
喜欢,只是用来对付别人的工具,而并不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动。
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要付出,意味着有可能要失去,意味着或许有一天,喜欢会变成不喜欢。
见楚狄不说话,林向晚就继续道,“告诉你也没关系,其实那个地方你肯定也去过。这两天,我带着叶楠去了我自己的墓地,还有父亲的。”
楚狄猛地抬头,几乎恶狠狠地盯着林向晚,但他的目光并没有阻止她的话语,她从秋千上站起来,走到楚狄面前,“我自己的墓地,自己却没去过,这说出去实在有些可笑。当初阿刀打伤我的时候,沈士君把我从医院带出来,他给我做手术的时候,我清醒过一会儿,我告诉他,如果我万一要是撑不过去死了,千万别把我埋在父亲旁边,因为我怕他会生气。”
“我真的很失败,身为人母,却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身为家中长女,不仅不能赡养父母,而且还连累他们因我而受苦,也无法庇护家中兄妹,唯一的妹妹还……算了,不说这些了,这些都是我自己选的,说出来只是自取其辱,咱们聊点高兴的事儿吧,我和我爸也说了,结了一次婚,还不是因为自己喜欢人家,而是想变着法儿的害人家,这样真不好,所以再嫁人,我一定选我喜欢的,除了我喜欢之外,别的条件再好也没用。”
“现在我找着我喜欢的人了,要结婚了,请柬就不送你了,请你吃喜糖吧。”
红艳艳的糖纸上,画着两个喜庆的小人,小人笑咪咪地对着楚狄,这是超市里卖得最好的糖果,却不是最昂贵的。他记得他们的婚礼上,就连糖纸都是金灿灿的,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但他自己却没尝过它的味道。
现在她说她找到了喜欢的人,她要请他吃喜糖。
当天温柔的阳光一下子变得刺眼至极,楚狄看着林向晚,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些破绽,但她笑得那样安然,完全不给他任何机会。
“你要结婚?!你……和谁?沈士君么?”他向前一步,胸膛几乎要撞到林向晚,声音激烈地颤抖着,“他要订婚的人是你?!”
“当然不是,我师兄和我只是友谊,友谊你懂么,我只拿他当亲人看,根本没想过这种事情。至于我要嫁谁,你就别打听了,总之不会是你。”林向晚仍是笑着,但笑容却变得有些僵硬,她像是不耐烦似地推了推楚狄的胸膛,想要离他远点,“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情……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当它是好意,不过以后不用了,你本来就不是个小人物,埋在这个便利店里实在委屈了,公司虽然不在了,但并不代表你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你自己的实力,自己应该最清楚,不需要我多言。楚狄,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再过两年,我也要三十岁了,人一生能有多少个三十年?对你来说,时间或许并不那么宝贵,因为你身体健康,有资本浪费。但是我,”
林向晚说着,轻轻摇摇头,“我没时间好浪费了。这颗心,它可能只有二十几年的保质期,等到了时候,它一样会报废,它不是原装货,它不能陪着我日久天长,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多活一天,就能多见叶楠一天,我真的玩不起了。”
如果说曾经的她,处心积虑,为了能将他毁灭。那么现在的她,一门心思,只想逃开。
可她也知道,他做了这些都是为了她。
她也知道,埋在那个小便利店里,对他来说实在是委屈了。
她什么都知道,她却什么也不想要。
楚狄觉得自己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掏空了。这种空洞可怕的感觉,在她的葬礼上,看到她的棺木时,也曾出现过。只不过那时候,就算再绝望,他也能给自己留一丝最后的尊严与希望,能够自欺欺己,守在她的葬地前,靠着酒精麻痹自己,就当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现在,她一字一句,说得这样清楚明白,让他想要装傻都不能。
不怕死别,却怕生离。
死别是因为命运捉弄无可奈何,但生离,却是她的选择。
“你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我就不再骚扰你。”楚狄的声音变得异常艰涩,他像是极不愿意说出这几个字,但却在生生地逼着自己问出来。
林向晚摇摇头,“他是小人物,经不起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替他谢谢你,成全我们。”
楚氏虽倒,但只要楚狄不死,有一天他仍会再次屹立于权力与财富的顶端,她不想给徐云起找麻烦,徐云起和他不一样,他有能力,但他没野心,他之所以同意娶她,大概和她一样,也不过是想过几天踏实安份的日子吧。
见林向晚态度坚决,楚狄就像是吞了一颗黄莲,苦涩的味道从心底直漫出来。
那个十八岁时站在他车头,对他说楚先生,你买下我吧的女孩儿,终是长大了,她学会了替别人着想,学会了先礼后兵,但她想保护的人,却不是他。
对啊,她怎么会想保护他,从始至终,都是他比她强大,他压迫着她,欺辱着她,以为可以控制她的人生,最后却将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手里的糖,被掌心的温度温暖,变得软塌塌的,林向晚见楚狄脸色灰暗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轻轻把掌心合拢,将喜糖揣回兜中,转身云找叶楠。
“是不是不管我怎么低三下四,也不能让你改变决定?”
就在她快要走出小花园的时候,楚狄低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向晚怔了怔,然后毅然道,“是。所以我劝你,还是死了心。”
“要是我不死心呢?”
男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冷静而充满威胁,林向晚心里一紧,他想干嘛?不过她不想让楚狄看出她的担忧,很快就恢复了常态,道,“那也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情深之时,谈到彼此,会用我们,待浓情转薄,你就是你,而我就是我,你和我之间便没有半分关系。
“林向晚,你这么说,可不要后悔。”
*
楚狄那天说最后一句话,像是一片乌云,一直笼罩在林向晚的心头,让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心不在焉。
万幸的是,最近天下一片太平,手头上的工作,除了那件旷日持久的悬案,就再没别的新案子,林向晚忙里偷闲,偶尔发发呆也不会太影响工作。
心里虽然忐忑,但实际上经过几天的观察,林向晚发现楚狄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他仍然留在便利店里,每天忙进忙出,只不过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连笑容也奉欠。
日子久了,林向晚也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一旁,不理多分心去关注。
和徐云起的婚事,安排在了八月中举行,不打算操办,也不打算昭告天下,只是两个人去领个证,然后带叶楠出去吃一顿好的,就算庆祝了。
不大办,一是因为两个人都不是头婚,林向晚的身份特殊敏感,徐云起又非本地人,本来就没什么亲戚熟人在这边,就算想大办也没资源,二是因为两人手头都不宽裕,林向晚那几年攒的钱大多都在沈士君那里藏着,沈士君不给她,她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和他要,而徐云起的公司则刚步入正规,要是真有钱,他也不用去靠打拳来支撑公司。
所以两个人一商量,干脆只领证,然后搬到一起,至于未来的事情,有的是时间再做打算。
林向晚收拾出客房,给徐云起当卧室,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叶楠一直站在她身后。
等她停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腰休息,叶楠就跑过去,替她捶背。林向晚回头向他笑着道谢,却看见小孩儿紧抿着唇,像是一脸不高兴。
“妈妈嫁给徐叔叔,是不是因为那个人?”到底是小孩子,心里忍不住事,捶了一会儿背,就不禁开口问道。
林向晚转回身,把他的小手握在自己掌中,“是也不是,妈妈年纪大了,想要有个人照顾,徐叔叔人很好,也不嫌弃我结过婚,所以妈妈才愿意和他在一起的,怎么,你不喜欢他?”
叶楠紧皱着眉头,半天半天,才慎重的摇了摇头,“徐叔叔教我功夫,还做早饭给我,我很喜欢他。可是妈妈,你喜欢他么?”
林向晚一楞,然后笑着问道,“怎么问我这个?如果不喜欢他的话,妈妈怎么会嫁他?”
“可是如果喜欢他,你为什么不和他住在一起?以前你和……你们不是都住在一起的么?”叶楠指了指客房里那间已经铺上崭新床单的单人床,仰脸问林向晚。“妈妈是因为我,才和徐叔叔在一起的对不对?其实你并不喜欢他?我知道你不喜欢他的。你看他的时候,眼睛没有笑。”
林向晚呼吸一滞。她以为叶楠太少,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件事,可是她却忘了,自己的儿子,和别的孩子不同,他天性敏感,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洞察力。
只不过,喜欢这个词,对她来说,太奢侈了吧。喜欢,爱,或者别的什么类似于这样的词汇,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出现在她的字典之中,久得让她几乎要忘了这两个字怎么写。
喜欢,只是用来对付别人的工具,而并不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动。
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要付出,意味着有可能要失去,意味着或许有一天,喜欢会变成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