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第511章 金虎禅的失忆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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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我下手岂能没有分寸,而且我手中的黑棍可不是一般的棍棒,它是能够封印记忆又不会将其变傻的极品灵器,名曰‘轮回之棍’。”
金虎禅晃着手中的极品灵器棍得意地说道。
“可是我见您来时怎么带着两根这种棍子呢?难道那根也是轮回之棍吗?”陈善仍然不解地追问道。
“那根是‘棒喝之棍’,其作用正好与这根相反,敲下去可以解开封印,让人恢复过往的记忆——”
说到这里,金虎禅忽然身躯一震,匆忙放下手中的灵器棍,然后不知从哪里又掏出一根一摸一样的灵器棍来。
“糟了,我竟然不小心拿错了棍子,这根才是让人失忆的轮回之棍呐!”
他仔细区分了半响后,立时尴尬之极地叹息道。
陈善看着他,顿时满头黑线,无语凝噎!
“哼!你这是什么表情,难道你认为这种小问题就能难得住身为灵圣导师的我吗?而且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再给她敲上一棍便没问题了!——”
说罢他又高高举起手中的灵器棍,呼啸着向胡雪蓉的头顶再次砸去,使得旁边的陈善也不忍心将头转向了一边。
………………
不知过了多久,胡雪蓉茫茫然睁开双眼,也不知身在何方,只觉头颅剧痛似裂,眼前眩晕无比,虽然睁开了眼睛,却看不清眼前的景物。
无奈她又紧闭上双眼,开始回忆自己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结果这一想更加剧了头颅的疼痛,令她忍不住呻吟起来。
“哈哈!你总算是醒过来了,我还以为你被那头‘犀虎’给撞成植物人了呢!”
“唉!这几天就别提我有多担心了——小鸟,你要是没死就赶紧给我起来吧!我们还没脱离危险呢!”
一个听来甚是懒散的男性嗓音,在她的耳边不远处忽然响起。
此时她也估计到自己可能受了什么严重的伤势,所以不敢再回忆“痛苦”的过往,连忙睁眼向声音来源处看去。
首先进入眼帘的景象是一片不断晃动的蓝天白云,然后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男人头颅,挡住了本该刺眼之极的烈烈艳阳。
逆光中她也看不清此人的具体相貌,只能艰难地问道:“我……我这是在哪里?我们认识吗?”
说话时她只觉得口舌干裂,声音嘶哑,就象有三五天没有喝水的情形。
金虎禅见她痛苦莫明的样子,心中忍不住紧揪了一下,不过他却立即忽略了这种异常的情绪,然后装出愁眉苦脸的模样,拿起一个羊皮水袋向她口中喂了一口清水。
“完了,完了,看来你的脑袋真是被撞坏了,连你一向最仰慕、最崇拜、最爱戴的大哥我都认不出来了,这可让我以后怎么办呐?”
胡雪蓉猛喝了几口清水后,觉得难受的感觉好了不少,便挣扎着坐起身,终于看清了身处的环境。
原来他们两个人正坐在一辆栽满稻草的牛车顶端,行走在一条泥泞不堪的乡间小路上。看样子刚刚不久才下了一场大雨,身下的稻草仍然湿漉漉的蒸腾着水气。
身边的这个自称是她大哥的男人,看样子只比乞丐的情况好一点点。
除了干净健康勿用质疑,那破烂不堪的麻袋片衣着,凌乱蓬松的茅草长发,正在咀嚼鸡腿的油腻腻大嘴,都显露出他是一个穷困潦倒,毫无品味的社会最底层穷鬼。
“你在说什么?你是谁的大哥?虽然我现在记不起先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至少能够肯定我的出身相当高贵!”
“所以我怎么可能跟你这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毫无理想、好吃懒惰的落魄穷鬼称兄道弟——”
胡雪蓉不知为何,一见到此人的样子便莫明升腾起无穷的怒火,而且她也不知这些刻薄刁钻的话语是从哪里学来的,竟然张口就骂出了一大串。
然而当她骂到最后时,却不小心看到自己身上的衣着也不比对方强上多少,于是她才冷静的意识到,自己的出身可能真的高贵不到哪里去。
金虎禅闻言,先是一愣,然后立时捧着肚子在稻草垛上大笑起来,甚至连嘴里正在咀嚼的鸡肉也喷的满天飞舞,令胡雪蓉不得不挥刀进行抵挡。
“哈哈哈!……我看你小子不是被撞傻了,而是被撞疯了——还出身高贵?这种词你也能想的出来,真是逗死我了!”
“你是不是平常看小书看多了,现在还在发梦做皇帝吧!哈哈哈!……”
他笑得样子只能用丑恶无比来形容,令胡雪蓉恨不得一脚将他踹下稻草垛,不过现在的情形明显是她理亏,无奈她只有强忍着不快。
“喂!我只是受伤后刚刚醒来,有点儿弄不清楚状况罢了,你也用不着笑得这么夸张吧!到底这是怎么回事,请你给我解释清楚好不好?”
金虎禅又狂笑了半响后,才慢慢喘息道:“我现在终于可以肯定,你确实是被犀虎撞坏脑子了!”
“不过你这次的被撞,多少也与我有些关系,所以我这个结拜大哥在你恢复记忆之前,也应该尽量照顾你。”
“想来你现在一定想知道自己是谁,过去干过什么吧?那我就大略给你讲述一遍。”
“据我所知,你的名字一直都叫做‘吴小鸟’,虽然这个名字实在有伤男人的自尊,可是你总以这个名字有特殊意义为由,拒绝我给你起的其他名字。”
“而你大哥我则名叫‘金大财’,除了本身有着学富一百车,才高八百斗的天才学识,还是一个令天下美女们神魂颠倒的风流侠盗。”
“五年前,我们两个在‘仙道森林’偶遇,并携手打死了一只犀虎,救下了十几名当地的猎户,于是你我惺惺相惜,当时就结拜为异姓兄弟,相约生死与共,永不背叛。”
“后来我就引荐你加入了我们‘极限佣兵团’,一起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做了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壮举——”
胡雪蓉听到这里,不由疑惑地插言道:“既然我们如此有做为,为什么你我现在却穿的如此破烂,形象如此狼狈不堪呢?”
“哼!我下手岂能没有分寸,而且我手中的黑棍可不是一般的棍棒,它是能够封印记忆又不会将其变傻的极品灵器,名曰‘轮回之棍’。”
金虎禅晃着手中的极品灵器棍得意地说道。
“可是我见您来时怎么带着两根这种棍子呢?难道那根也是轮回之棍吗?”陈善仍然不解地追问道。
“那根是‘棒喝之棍’,其作用正好与这根相反,敲下去可以解开封印,让人恢复过往的记忆——”
说到这里,金虎禅忽然身躯一震,匆忙放下手中的灵器棍,然后不知从哪里又掏出一根一摸一样的灵器棍来。
“糟了,我竟然不小心拿错了棍子,这根才是让人失忆的轮回之棍呐!”
他仔细区分了半响后,立时尴尬之极地叹息道。
陈善看着他,顿时满头黑线,无语凝噎!
“哼!你这是什么表情,难道你认为这种小问题就能难得住身为灵圣导师的我吗?而且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再给她敲上一棍便没问题了!——”
说罢他又高高举起手中的灵器棍,呼啸着向胡雪蓉的头顶再次砸去,使得旁边的陈善也不忍心将头转向了一边。
………………
不知过了多久,胡雪蓉茫茫然睁开双眼,也不知身在何方,只觉头颅剧痛似裂,眼前眩晕无比,虽然睁开了眼睛,却看不清眼前的景物。
无奈她又紧闭上双眼,开始回忆自己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结果这一想更加剧了头颅的疼痛,令她忍不住呻吟起来。
“哈哈!你总算是醒过来了,我还以为你被那头‘犀虎’给撞成植物人了呢!”
“唉!这几天就别提我有多担心了——小鸟,你要是没死就赶紧给我起来吧!我们还没脱离危险呢!”
一个听来甚是懒散的男性嗓音,在她的耳边不远处忽然响起。
此时她也估计到自己可能受了什么严重的伤势,所以不敢再回忆“痛苦”的过往,连忙睁眼向声音来源处看去。
首先进入眼帘的景象是一片不断晃动的蓝天白云,然后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男人头颅,挡住了本该刺眼之极的烈烈艳阳。
逆光中她也看不清此人的具体相貌,只能艰难地问道:“我……我这是在哪里?我们认识吗?”
说话时她只觉得口舌干裂,声音嘶哑,就象有三五天没有喝水的情形。
金虎禅见她痛苦莫明的样子,心中忍不住紧揪了一下,不过他却立即忽略了这种异常的情绪,然后装出愁眉苦脸的模样,拿起一个羊皮水袋向她口中喂了一口清水。
“完了,完了,看来你的脑袋真是被撞坏了,连你一向最仰慕、最崇拜、最爱戴的大哥我都认不出来了,这可让我以后怎么办呐?”
胡雪蓉猛喝了几口清水后,觉得难受的感觉好了不少,便挣扎着坐起身,终于看清了身处的环境。
原来他们两个人正坐在一辆栽满稻草的牛车顶端,行走在一条泥泞不堪的乡间小路上。看样子刚刚不久才下了一场大雨,身下的稻草仍然湿漉漉的蒸腾着水气。
身边的这个自称是她大哥的男人,看样子只比乞丐的情况好一点点。
除了干净健康勿用质疑,那破烂不堪的麻袋片衣着,凌乱蓬松的茅草长发,正在咀嚼鸡腿的油腻腻大嘴,都显露出他是一个穷困潦倒,毫无品味的社会最底层穷鬼。
“你在说什么?你是谁的大哥?虽然我现在记不起先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至少能够肯定我的出身相当高贵!”
“所以我怎么可能跟你这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毫无理想、好吃懒惰的落魄穷鬼称兄道弟——”
胡雪蓉不知为何,一见到此人的样子便莫明升腾起无穷的怒火,而且她也不知这些刻薄刁钻的话语是从哪里学来的,竟然张口就骂出了一大串。
然而当她骂到最后时,却不小心看到自己身上的衣着也不比对方强上多少,于是她才冷静的意识到,自己的出身可能真的高贵不到哪里去。
金虎禅闻言,先是一愣,然后立时捧着肚子在稻草垛上大笑起来,甚至连嘴里正在咀嚼的鸡肉也喷的满天飞舞,令胡雪蓉不得不挥刀进行抵挡。
“哈哈哈!……我看你小子不是被撞傻了,而是被撞疯了——还出身高贵?这种词你也能想的出来,真是逗死我了!”
“你是不是平常看小书看多了,现在还在发梦做皇帝吧!哈哈哈!……”
他笑得样子只能用丑恶无比来形容,令胡雪蓉恨不得一脚将他踹下稻草垛,不过现在的情形明显是她理亏,无奈她只有强忍着不快。
“喂!我只是受伤后刚刚醒来,有点儿弄不清楚状况罢了,你也用不着笑得这么夸张吧!到底这是怎么回事,请你给我解释清楚好不好?”
金虎禅又狂笑了半响后,才慢慢喘息道:“我现在终于可以肯定,你确实是被犀虎撞坏脑子了!”
“不过你这次的被撞,多少也与我有些关系,所以我这个结拜大哥在你恢复记忆之前,也应该尽量照顾你。”
“想来你现在一定想知道自己是谁,过去干过什么吧?那我就大略给你讲述一遍。”
“据我所知,你的名字一直都叫做‘吴小鸟’,虽然这个名字实在有伤男人的自尊,可是你总以这个名字有特殊意义为由,拒绝我给你起的其他名字。”
“而你大哥我则名叫‘金大财’,除了本身有着学富一百车,才高八百斗的天才学识,还是一个令天下美女们神魂颠倒的风流侠盗。”
“五年前,我们两个在‘仙道森林’偶遇,并携手打死了一只犀虎,救下了十几名当地的猎户,于是你我惺惺相惜,当时就结拜为异姓兄弟,相约生死与共,永不背叛。”
“后来我就引荐你加入了我们‘极限佣兵团’,一起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做了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壮举——”
胡雪蓉听到这里,不由疑惑地插言道:“既然我们如此有做为,为什么你我现在却穿的如此破烂,形象如此狼狈不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