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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悠闲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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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奥斯以矮人之王的身份,与格尔宾和兄弟们一起来到洛丹伦王城时,没能好好儿地在这座城市中逛一逛。当时来此是为了正事,天神下凡的状态太过高调显眼,走到哪里都会引来人群地尖叫和围观,再加上从头至尾跟随的赛丹·达索汉,也不会允许矮人之王随便四下乱走。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知道这里是艾泽拉斯,抬眼望去便能看见上千座高塔;在东城区中遍布的魔法塔,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强烈的光辉;偶尔看见了其他种族的身影;以及服饰风格的巨大差异,否则奥斯的第一感觉,还真是以为自己来到了古罗马。
奥斯和克罗米兴致勃勃地跟随着人流,没有明确目的地闲逛着,他们的首选目标,只是先去品尝一番各种特色的风味小吃。从最便宜的烤鹌鹑、东部王国的奶油面包、普通水果,到价格极其昂贵,来自极北之地诺森德的珍奇果类,以及来自西大陆卡利姆多的肉类,王城中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奥斯最喜欢喝的是高地山羊奶,搭配矮人特色的辛辣烧烤,都是在白雪皑皑的寒冷丹莫罗,养成的口味。不过奥斯可不挑食,来自卡利姆多大陆的双头飞龙香肠、烤科多兽肉排、香辣秃鹰肉,他都不介意尝一尝。
克罗米就更不挑食了,最多只是非常喜欢吃肉类,当然,这很符合她身为龙族的习性。而现在,她最喜欢的零食只有一样,那就是来自极北之地诺森德的——雪梅!
身为守护巨龙,克罗米虽然知道守护巨龙的家乡,是在诺森德,她也知道在那个地方有一座龙眠神殿,更有五色龙族的圣地。但是,因为黑龙王奈萨里奥的堕落,巨龙之战的缘故,其余四位龙王冕下,早已带领着各自的族人,于一万年前隐遁在了艾泽拉斯各处,并下令禁止族人再去诺森德。因此年幼的克罗米,从来没有去过诺森德看一看,也就不可能吃过诺森德的特色食物了。
逛街的过程中,奥斯不出意外地遇见了地精,而且不少。富有的地精,自然在这座人族最大的王城中拥有店铺,而看起来凄惨一些的地精,就只能背着大大的行囊,互相结伴沿街叫卖。地精的嗓音极有特色,就像他们的耳朵一样,又细又长,绿色的皮肤和小小的身躯,但其实并不瘦弱。
奥斯在克罗米费解地目光中,亲自上阵,就一件商品的价格和一个地精砍价。但显然他没有这种天分,当地精一脸委屈地细数了旅途的艰辛、货物的难得、以及各个势力的剥削,等等坎坷之后,奥斯立刻就心软地付了账。
接着,这个地精一脸欢喜地尖声说道“赞美您的慷慨,我的主顾”,又拿出了一大堆类似的商品时,奥斯一晃神就发现自己上了当。由此,奥斯也越发地感兴趣,芬克究竟是怎么做到从地精手中,以低价拿到宝物的。
在观察地精的同时,还有一些人引起了奥斯地留意,那就是富有地精们的保镖!
当奥斯在一家店铺里发现了一个牛头人后,就走上前去想要交谈,可牛头人却毫无反应,只是低下头瞪了一眼一米八的奥斯。而这家店铺的地精老板,眼光十分独到,直接走上前说道:“欢迎啊,我的客人。您想要和我的这位保镖谈一谈吗?只要两个金币,我保证他能开口!”
奥斯一脑门黑线地看着这个,站在他脚边的地精,扯了扯嘴角还是花了两枚金币。地精得到金币后,将其中一枚金币,扔给了身高超过两米二的牛头人大个子,就笑嘻嘻地退开了。
可是,正当奥斯准备问些什么的时候,这个牛头人跺了一下脚,石质地面上火星四溅,一脸凶悍地对奥斯吼道:“滚开,小子!我没什么好和你说的!”
还好奥斯现在已经封印了耳识,靠着神经元抑制器听声!否则,只这近在咫尺地蕴含着力量的吼声,恐怕都能让他耳鸣一阵的了!
店门口,克罗米已经笑地直不起腰了,“砰!砰!砰!”地拍着这家店铺的墙壁,一点儿也没有此时身为人族魔法师的自觉。
奥斯下意识地想要揉揉耳朵,摸到神经元抑制器时才想起来,自己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他一边无语地看着笑个没完的克罗米,一边说道:“走吧,克罗米,看来不是每一个牛头人,都是凯恩阁下那样的慈悲长者。”
克罗米可不认识凯恩,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可地精老板和牛头人地反应,就大大地不同了。
地精老板的心思,在这几分钟之内变了又变。一开始,他问奥斯要价两个金币,奥斯毫不犹豫地掏了,他就后悔要价低了。然而,等到奥斯被吼了一嗓子,不仅人完全没事,更没有借此叫嚣闹事,竟是直接打算离开,地精老板就有些后悔了,害怕自己看走眼惹了不该惹的人。
牛头人只有诧异,同样发现奥斯被他吼了一声,竟然完全没事儿。等他听到凯恩这个名字从奥斯嘴中说出,他就站不住了:“小子,你刚才说谁!”
奥斯回头对牛头人笑了笑,没有作答。至于牛头人的雄壮身材,和凶悍的目光,那可吓不到他。
牛头人的步子又大又重,他踏前一步,就待再说,地精老板却用力地砸了一下牛头人的脚踝,插话道:“尊敬的主顾,您说的是牛头人部落伟大的酋长,凯恩·血蹄阁下吗?”
“你竟知道。”奥斯转过身,感兴趣地问道,“你隶属于哪个财团?”
“我是热砂财团的一份子,我尊敬的主顾。”
“哦。”奥斯声调上扬,拿捏着腔调说道,“难怪了,据说加兹鲁维很亲近牛头人。”
地精的眼神变得有些惊疑不定,反问道:“您认识我们首领?”
“谁知道呢?”奥斯故作神秘地耸耸肩,与克罗米一起离开了这家店铺。
牛头人还想再拦,地精老板不得不费尽力气地,拽住牛头人保镖腿上的鬃毛。目送奥斯两人离开后,才对保镖说道:“加兹鲁维大人一直负责卡利姆多大陆的生意,几乎没有人族知道他的名字,更别提对他的事迹感兴趣了。这人不简单,不要多事,咱们只是做生意的商人!”
从地精店铺离开后,奥斯和克罗米又接连光顾了玩具店、服装店、饰品店,等等。两人不仅各自挑选了许多喜欢的东西,也买了不少礼物,准备拿回去送给家人和伙伴们。
期间,两人还找到了一家名为“玩的愉快”的宠物店。这家商店里的各种小宠物,克罗米反而不怎么感兴趣,可奥斯对于能够施放魔法,又听得懂人话的小猫、小狗、小猪,甚至是老鼠和蟑螂,十分地好奇。
可惜,饲养魔法宠物,需要消耗极大的精力和时间,主人和宠物之间的默契,也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够建立起来的。而奥斯现在最缺少的,偏偏就是时间,像今天这样悠闲的下午,未来未必会有了。
因此,虽然很想养一只矫捷聪慧,眼珠滴溜溜乱转,人性味十足的猎豹幼崽,但奥斯最终还是放弃了。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西坠,黑色的夜幕拉上天穹。洛丹伦王城中,各色的亮丽灯光熠熠生辉,代表着又是一次夜晚地降临。
奥斯和克罗米找到了一家酒吧,打算在这里解决晚饭。完全没有接触过这种场合的两人,还打算顺便看一看,艾泽拉斯的冒险者究竟是什么样子。
两人推开门,看起来酒吧的生意不错,大厅中坐满了八成。只是这家酒吧不算整洁,显得有些乱糟糟,酒气冲天。而随着两人走入,大厅中原本喧闹热烈地气氛,忽然变得诡异沉闷起来,一双双眼睛全都盯着奥斯和克罗米看。
一个声音响起:“呦,我说,你们是什么人啊?让我猜猜看,是进错屋的贵族少爷和小姐吧,哈哈!”
“哈哈哈!”“哈哈!”
此起彼伏地大笑声,和着口哨声,酒吧顿时又变得喧闹起来。
奥斯不得不叹服刚才说话的人,目光犀利。他进来后就发现,自己和克罗米两人,与这家酒吧的档次和格调,确实显得格格不入。
奥斯暗暗纳气,用大地之力轻咳一声,大厅中的人们再次安静下来后,他对着先前说话的人高声说道:“咳!你的眼光很犀利,勇士!不过我们没有进错屋,而是来听你们说说冒险故事!今晚的酒钱,我包了,祝大家玩地愉快!”
欢呼声和口哨声再次响起,大厅中的气氛比之奥斯进屋前,更要热烈三分!一个身板不错的大汉,先是对奥斯鼓鼓掌,然后拍打着木质桌面,大笑着喊道:“格朗普,这位少爷说你是勇士!勇士!除了你的那双贼眼,你也有被人夸赞的一天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酒吧的老板是一个中年胖子,他原本正在厨房忙碌,听到动静后立马换了衣服,亲自回到前面为奥斯和克罗米服务。他引着奥斯和克罗米来到一个空位上,拿着一个油乎乎的抹布擦了又擦,可木质的桌面上还是有着污渍。
奥斯对此并不在意,拍了拍老板的肩膀准备坐下。克罗米却示意奥斯等一下,小手一挥间,青铜色的光晕包裹住这两米见方,光晕消失后,桌、椅、地面立刻变得洁净如新。
克罗米这一手,再次引得酒吧大厅中,响起一阵呼声和口哨声。等两人坐下后,一些人陆陆续续地走来敬酒碰杯,表示感谢。当然,不乏有人自顾自地享受这次难得的免费,却也有人看不惯奥斯一副高高在上似得包场举动,选择离开了酒吧。
最后,两个身背长弓,长相有七、八分相似,棕色头发,穿着皮甲劲装的年轻人,端着酒杯来到了奥斯身前。
奥斯用果汁与来人碰杯之后,两个年轻人竟是放下了酒杯,一起做了个贵族的礼节!
然后,看起来年龄稍大一些的青年,自我介绍道:“见到您很高兴,阁下。我叫纳萨诺斯·玛瑞斯,这是我的弟弟鲁艾斯·玛瑞斯。我们来自奥特兰克王国,巴罗夫家族下属南海镇领地,玛瑞斯家族。”
前天,奥斯以矮人之王的身份,与格尔宾和兄弟们一起来到洛丹伦王城时,没能好好儿地在这座城市中逛一逛。当时来此是为了正事,天神下凡的状态太过高调显眼,走到哪里都会引来人群地尖叫和围观,再加上从头至尾跟随的赛丹·达索汉,也不会允许矮人之王随便四下乱走。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知道这里是艾泽拉斯,抬眼望去便能看见上千座高塔;在东城区中遍布的魔法塔,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强烈的光辉;偶尔看见了其他种族的身影;以及服饰风格的巨大差异,否则奥斯的第一感觉,还真是以为自己来到了古罗马。
奥斯和克罗米兴致勃勃地跟随着人流,没有明确目的地闲逛着,他们的首选目标,只是先去品尝一番各种特色的风味小吃。从最便宜的烤鹌鹑、东部王国的奶油面包、普通水果,到价格极其昂贵,来自极北之地诺森德的珍奇果类,以及来自西大陆卡利姆多的肉类,王城中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奥斯最喜欢喝的是高地山羊奶,搭配矮人特色的辛辣烧烤,都是在白雪皑皑的寒冷丹莫罗,养成的口味。不过奥斯可不挑食,来自卡利姆多大陆的双头飞龙香肠、烤科多兽肉排、香辣秃鹰肉,他都不介意尝一尝。
克罗米就更不挑食了,最多只是非常喜欢吃肉类,当然,这很符合她身为龙族的习性。而现在,她最喜欢的零食只有一样,那就是来自极北之地诺森德的——雪梅!
身为守护巨龙,克罗米虽然知道守护巨龙的家乡,是在诺森德,她也知道在那个地方有一座龙眠神殿,更有五色龙族的圣地。但是,因为黑龙王奈萨里奥的堕落,巨龙之战的缘故,其余四位龙王冕下,早已带领着各自的族人,于一万年前隐遁在了艾泽拉斯各处,并下令禁止族人再去诺森德。因此年幼的克罗米,从来没有去过诺森德看一看,也就不可能吃过诺森德的特色食物了。
逛街的过程中,奥斯不出意外地遇见了地精,而且不少。富有的地精,自然在这座人族最大的王城中拥有店铺,而看起来凄惨一些的地精,就只能背着大大的行囊,互相结伴沿街叫卖。地精的嗓音极有特色,就像他们的耳朵一样,又细又长,绿色的皮肤和小小的身躯,但其实并不瘦弱。
奥斯在克罗米费解地目光中,亲自上阵,就一件商品的价格和一个地精砍价。但显然他没有这种天分,当地精一脸委屈地细数了旅途的艰辛、货物的难得、以及各个势力的剥削,等等坎坷之后,奥斯立刻就心软地付了账。
接着,这个地精一脸欢喜地尖声说道“赞美您的慷慨,我的主顾”,又拿出了一大堆类似的商品时,奥斯一晃神就发现自己上了当。由此,奥斯也越发地感兴趣,芬克究竟是怎么做到从地精手中,以低价拿到宝物的。
在观察地精的同时,还有一些人引起了奥斯地留意,那就是富有地精们的保镖!
当奥斯在一家店铺里发现了一个牛头人后,就走上前去想要交谈,可牛头人却毫无反应,只是低下头瞪了一眼一米八的奥斯。而这家店铺的地精老板,眼光十分独到,直接走上前说道:“欢迎啊,我的客人。您想要和我的这位保镖谈一谈吗?只要两个金币,我保证他能开口!”
奥斯一脑门黑线地看着这个,站在他脚边的地精,扯了扯嘴角还是花了两枚金币。地精得到金币后,将其中一枚金币,扔给了身高超过两米二的牛头人大个子,就笑嘻嘻地退开了。
可是,正当奥斯准备问些什么的时候,这个牛头人跺了一下脚,石质地面上火星四溅,一脸凶悍地对奥斯吼道:“滚开,小子!我没什么好和你说的!”
还好奥斯现在已经封印了耳识,靠着神经元抑制器听声!否则,只这近在咫尺地蕴含着力量的吼声,恐怕都能让他耳鸣一阵的了!
店门口,克罗米已经笑地直不起腰了,“砰!砰!砰!”地拍着这家店铺的墙壁,一点儿也没有此时身为人族魔法师的自觉。
奥斯下意识地想要揉揉耳朵,摸到神经元抑制器时才想起来,自己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他一边无语地看着笑个没完的克罗米,一边说道:“走吧,克罗米,看来不是每一个牛头人,都是凯恩阁下那样的慈悲长者。”
克罗米可不认识凯恩,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可地精老板和牛头人地反应,就大大地不同了。
地精老板的心思,在这几分钟之内变了又变。一开始,他问奥斯要价两个金币,奥斯毫不犹豫地掏了,他就后悔要价低了。然而,等到奥斯被吼了一嗓子,不仅人完全没事,更没有借此叫嚣闹事,竟是直接打算离开,地精老板就有些后悔了,害怕自己看走眼惹了不该惹的人。
牛头人只有诧异,同样发现奥斯被他吼了一声,竟然完全没事儿。等他听到凯恩这个名字从奥斯嘴中说出,他就站不住了:“小子,你刚才说谁!”
奥斯回头对牛头人笑了笑,没有作答。至于牛头人的雄壮身材,和凶悍的目光,那可吓不到他。
牛头人的步子又大又重,他踏前一步,就待再说,地精老板却用力地砸了一下牛头人的脚踝,插话道:“尊敬的主顾,您说的是牛头人部落伟大的酋长,凯恩·血蹄阁下吗?”
“你竟知道。”奥斯转过身,感兴趣地问道,“你隶属于哪个财团?”
“我是热砂财团的一份子,我尊敬的主顾。”
“哦。”奥斯声调上扬,拿捏着腔调说道,“难怪了,据说加兹鲁维很亲近牛头人。”
地精的眼神变得有些惊疑不定,反问道:“您认识我们首领?”
“谁知道呢?”奥斯故作神秘地耸耸肩,与克罗米一起离开了这家店铺。
牛头人还想再拦,地精老板不得不费尽力气地,拽住牛头人保镖腿上的鬃毛。目送奥斯两人离开后,才对保镖说道:“加兹鲁维大人一直负责卡利姆多大陆的生意,几乎没有人族知道他的名字,更别提对他的事迹感兴趣了。这人不简单,不要多事,咱们只是做生意的商人!”
从地精店铺离开后,奥斯和克罗米又接连光顾了玩具店、服装店、饰品店,等等。两人不仅各自挑选了许多喜欢的东西,也买了不少礼物,准备拿回去送给家人和伙伴们。
期间,两人还找到了一家名为“玩的愉快”的宠物店。这家商店里的各种小宠物,克罗米反而不怎么感兴趣,可奥斯对于能够施放魔法,又听得懂人话的小猫、小狗、小猪,甚至是老鼠和蟑螂,十分地好奇。
可惜,饲养魔法宠物,需要消耗极大的精力和时间,主人和宠物之间的默契,也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够建立起来的。而奥斯现在最缺少的,偏偏就是时间,像今天这样悠闲的下午,未来未必会有了。
因此,虽然很想养一只矫捷聪慧,眼珠滴溜溜乱转,人性味十足的猎豹幼崽,但奥斯最终还是放弃了。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西坠,黑色的夜幕拉上天穹。洛丹伦王城中,各色的亮丽灯光熠熠生辉,代表着又是一次夜晚地降临。
奥斯和克罗米找到了一家酒吧,打算在这里解决晚饭。完全没有接触过这种场合的两人,还打算顺便看一看,艾泽拉斯的冒险者究竟是什么样子。
两人推开门,看起来酒吧的生意不错,大厅中坐满了八成。只是这家酒吧不算整洁,显得有些乱糟糟,酒气冲天。而随着两人走入,大厅中原本喧闹热烈地气氛,忽然变得诡异沉闷起来,一双双眼睛全都盯着奥斯和克罗米看。
一个声音响起:“呦,我说,你们是什么人啊?让我猜猜看,是进错屋的贵族少爷和小姐吧,哈哈!”
“哈哈哈!”“哈哈!”
此起彼伏地大笑声,和着口哨声,酒吧顿时又变得喧闹起来。
奥斯不得不叹服刚才说话的人,目光犀利。他进来后就发现,自己和克罗米两人,与这家酒吧的档次和格调,确实显得格格不入。
奥斯暗暗纳气,用大地之力轻咳一声,大厅中的人们再次安静下来后,他对着先前说话的人高声说道:“咳!你的眼光很犀利,勇士!不过我们没有进错屋,而是来听你们说说冒险故事!今晚的酒钱,我包了,祝大家玩地愉快!”
欢呼声和口哨声再次响起,大厅中的气氛比之奥斯进屋前,更要热烈三分!一个身板不错的大汉,先是对奥斯鼓鼓掌,然后拍打着木质桌面,大笑着喊道:“格朗普,这位少爷说你是勇士!勇士!除了你的那双贼眼,你也有被人夸赞的一天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酒吧的老板是一个中年胖子,他原本正在厨房忙碌,听到动静后立马换了衣服,亲自回到前面为奥斯和克罗米服务。他引着奥斯和克罗米来到一个空位上,拿着一个油乎乎的抹布擦了又擦,可木质的桌面上还是有着污渍。
奥斯对此并不在意,拍了拍老板的肩膀准备坐下。克罗米却示意奥斯等一下,小手一挥间,青铜色的光晕包裹住这两米见方,光晕消失后,桌、椅、地面立刻变得洁净如新。
克罗米这一手,再次引得酒吧大厅中,响起一阵呼声和口哨声。等两人坐下后,一些人陆陆续续地走来敬酒碰杯,表示感谢。当然,不乏有人自顾自地享受这次难得的免费,却也有人看不惯奥斯一副高高在上似得包场举动,选择离开了酒吧。
最后,两个身背长弓,长相有七、八分相似,棕色头发,穿着皮甲劲装的年轻人,端着酒杯来到了奥斯身前。
奥斯用果汁与来人碰杯之后,两个年轻人竟是放下了酒杯,一起做了个贵族的礼节!
然后,看起来年龄稍大一些的青年,自我介绍道:“见到您很高兴,阁下。我叫纳萨诺斯·玛瑞斯,这是我的弟弟鲁艾斯·玛瑞斯。我们来自奥特兰克王国,巴罗夫家族下属南海镇领地,玛瑞斯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