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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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电灯虽然已经出现,但还未普及,多是一些权贵在使用。
向阳路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聚集地,这条路真正称得上有名的,也就是夏雨和俞明可的家,他们家自然是第一批使用灯泡的。
夜晚,俞明可没开灯,整条街都暗淡无光。
府中一片寂静,没有虫鸣,连风吹过的声音都没有。主卧的门窗紧紧关着,不留一丝缝隙。俞明可盖着厚厚的棉被,整个人如同婴儿一般,卷曲起来抱住膝盖,缩成一小团,让被子完全覆盖住。
很冷,每天夜里都感觉到刺骨的寒冷,不管加多少层的被子都没用,心脏仿佛不再跳动,全身血液凝固。
可能白天的时候太活跃了吧,一个人活两个人的份,所以所有的活力都在白天的时候挥发掉。晚上,自然从身到心都是深深的疲惫,疲惫到身体不再动弹,血液不再流动。
没关系,没关系的,只要熬过去,新的一天来临,她又会恢复活力。
夏雨已经睡着了,所以,她也要睡着,让身体休息,才能维持明天两个人的活动。没错,这具身体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了,夏雨就在她的身体里,她能感觉到,两个人真正的合为一体了。
永远永远不会再分开,也没人能将他们分开,带着安心的笑容和冰冷的身体,俞明可闭上眼睛,呼吸渐渐变得微弱。
后半夜,所有人睡最深的时候,城市是死寂的。
卧室,一片漆黑中,出现一些响动,声音很细碎,然后变为脚步声,嗒嗒嗒,脚步声从里到外。
咯吱,窗户被打开。清冷的月光斜射进去,一个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披散着头发,嘴唇几乎看不到血色。眼神和月光一样清冷。俞明可站了一会儿,关起半边窗户,坐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慢慢梳理起自己的头发。
头发很长。很直,很顺滑,一遍就梳理整齐,而她却机械的,一遍一遍地重复梳理着,眼睛盯着镜子中的那个人。
镜子中的女人,不像人,看的久了,更有一种五官移位,变为另一个人的感觉。
慢慢的。慢慢的,俞明可眼中的清冷之色退去,嘴角弯起。
现在的她,更像是镜子中那个看的久了,变得陌生的女人。然后她放下梳子,走到床边,对着面前的空气轻呼:“哥哥。”接着掩口笑笑,又轻声道:“哥哥,你回来啦。”
三个月后,俞明可背着个画架跑到野外。到农田边找个地方坐下。
稻谷才微微泛黄,却已经长得十分茂盛,风一吹,一大片稻田如同海洋般。起一片片波纹。俞明可放下笔,按住帽子,几缕秀发调皮地跑到眼前,好大的一阵风。
等风平之后,俞明可又拿起笔,悠闲地画着稻田。绿绿的,黄黄的,蓝蓝的。
都是风景也太单调了,加几个人比较好,俞明可点点头,把自己画进去。头发是黑黑的长长的,帽子是蓝白色的,带着点花边,身上是白色带纹路的裙子,皮肤偏白色……
然后,哥哥的头发短短的,硬硬的,身上是黑色的夹克,看起来特别帅,手上戴着一块表……
两小时后,一幅画完成,一个少女坐在田边画画,前面是一大片稻田,绿油油的带给人好心情。她身边站着一个少年,少年笑的很腼腆,伏着身子,眼睛中是少女的侧脸。
“哈哈,搞定!”俞明可站起身,笑道:“漂亮吧。”
身后,一个二十多少的女人眨眨眼,原来已经被发现了么?而后她也笑了笑,道:“很漂亮,画中的那个男孩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哦。”俞明可歪着脑袋道。
‘老公’是新鲜词,在这里流传甚,虽然没有取代正统称呼,不过大多数的年轻人都知道。
女人也是年轻人,还没被时代抛弃,知道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眼前的女孩,看起来完全一副少女的模样,笑容特别的干净漂亮,没想到已经结婚,为人妇了。
“你老公可不够体贴哦,竟然让你这样的大美女一个人来这里,可不安全。”女人眨眼俏皮道。
俞明可的笑容有一种很深的感染力,容易让人产生好心情,本来心情有些抑郁女人,现在一看她的笑容,就马上开朗起来,女人觉得如果能天天和她在一起,自己能年轻好几岁。
听到女人的话,俞明可惊讶道:“老公一直在这里啊。”
俞明可指了指面前的空气,想了想,又指了指身旁的画,画中那个男孩,然后又若无旁人地和她老公聊起天来。
女人脑袋一僵,这时她突然发现,女孩问‘漂亮吧’并不是对着她,眼睛看的是她身前!
所以说她并不是被发现,而是自己误以为被发现了。
等等,女人看看画,又瞧瞧俞明可,忽然觉得这里有些凉飕飕的。这幅画非常的写实,简直就和真的一样,画中少年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与这里的环境相配合。
风的方向和大小,导致衣服的褶皱,脸上的光彩,少年看着少女的神情,全部都那么真实。
不可能是凭空想象的!也许画了几十年的老画家能做到这种程度,但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绝对做不到!还有,现在明明是春天,画中的少年却穿着寒冬的衣服……
女人僵硬着身体,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伸手向前碰触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她感觉自己的手指特别冰凉。
却见刚才还在笑着的少女突然皱起眉头道:“你还是快跑吧,老公生气了,他不喜欢别的女人碰他。”女人第一次发觉,原来她可以跑得这么快,绝对比兔子还快,然后她发誓这辈子都不来这里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又一个月就过去。
今天不打算出去了,就在家里休息吧,闲暇之余,俞明可便给家里做起大扫除。
“咦?哥哥什么时候写了日记。”俞明可在房间中找到一本日记本,打开,是新的,写的是近四个月的事情。虽然没有写名字,但是从笔迹中,她就认出是夏雨的字。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晴。
今天和明可一起去田野画画,明可画画好厉害,把我画的特别帅,明可也很漂亮,如果没那个讨厌的女人就好了。
……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阴天。
看起来好像会下雨的样子,所以我们没走多远,就在棋社看看。看了一会儿,我不禁有些心里痒痒的,明可看出我想下棋,就代替我去向那些人挑战。哈哈,我和明可果然是心意相通,我都不用说话,明可就知道我想下哪步棋,我们合作,败尽棋社高手。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雨。
今天和明可两个人窝在房间中,没有出去玩,不过只有两个人,也可以玩得很开心,然后由于玩得太开心,我们忘记做饭了,只好打着伞去自家客栈吃饭。
……
一七九四年四月七日,我们挑战了红烧肉味番茄汁,最终证明这绝对是超越人类味觉的美味,呼,三天都不想吃饭了。
……
四月十三日,大晴天,太阳好大,不想出门,睡一整天。
四月十四日,不知道怎么的,明可生气了,一整天都不理我,我好难过,怎么办,这么样才能让明可心情好起来。
四月十五日,明可还是不理我,我怎么叫她都不理,完全无视我,呜呜呜……十六日,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烧掉!十七日,明可的眼神好陌生,我们不是夫妻吗?我们不是一体的吗?
……一七九四年……明可,明可,明可!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不要抛弃我!
明可,我爱你,明可我爱你,我爱你啊明可!(血字)(未完待续。)
PS: 这一章是灵异风,我偶尔也有写灵异故事的冲动,不过每次都因三观不合和而放弃。
如今电灯虽然已经出现,但还未普及,多是一些权贵在使用。
向阳路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聚集地,这条路真正称得上有名的,也就是夏雨和俞明可的家,他们家自然是第一批使用灯泡的。
夜晚,俞明可没开灯,整条街都暗淡无光。
府中一片寂静,没有虫鸣,连风吹过的声音都没有。主卧的门窗紧紧关着,不留一丝缝隙。俞明可盖着厚厚的棉被,整个人如同婴儿一般,卷曲起来抱住膝盖,缩成一小团,让被子完全覆盖住。
很冷,每天夜里都感觉到刺骨的寒冷,不管加多少层的被子都没用,心脏仿佛不再跳动,全身血液凝固。
可能白天的时候太活跃了吧,一个人活两个人的份,所以所有的活力都在白天的时候挥发掉。晚上,自然从身到心都是深深的疲惫,疲惫到身体不再动弹,血液不再流动。
没关系,没关系的,只要熬过去,新的一天来临,她又会恢复活力。
夏雨已经睡着了,所以,她也要睡着,让身体休息,才能维持明天两个人的活动。没错,这具身体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了,夏雨就在她的身体里,她能感觉到,两个人真正的合为一体了。
永远永远不会再分开,也没人能将他们分开,带着安心的笑容和冰冷的身体,俞明可闭上眼睛,呼吸渐渐变得微弱。
后半夜,所有人睡最深的时候,城市是死寂的。
卧室,一片漆黑中,出现一些响动,声音很细碎,然后变为脚步声,嗒嗒嗒,脚步声从里到外。
咯吱,窗户被打开。清冷的月光斜射进去,一个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披散着头发,嘴唇几乎看不到血色。眼神和月光一样清冷。俞明可站了一会儿,关起半边窗户,坐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慢慢梳理起自己的头发。
头发很长。很直,很顺滑,一遍就梳理整齐,而她却机械的,一遍一遍地重复梳理着,眼睛盯着镜子中的那个人。
镜子中的女人,不像人,看的久了,更有一种五官移位,变为另一个人的感觉。
慢慢的。慢慢的,俞明可眼中的清冷之色退去,嘴角弯起。
现在的她,更像是镜子中那个看的久了,变得陌生的女人。然后她放下梳子,走到床边,对着面前的空气轻呼:“哥哥。”接着掩口笑笑,又轻声道:“哥哥,你回来啦。”
三个月后,俞明可背着个画架跑到野外。到农田边找个地方坐下。
稻谷才微微泛黄,却已经长得十分茂盛,风一吹,一大片稻田如同海洋般。起一片片波纹。俞明可放下笔,按住帽子,几缕秀发调皮地跑到眼前,好大的一阵风。
等风平之后,俞明可又拿起笔,悠闲地画着稻田。绿绿的,黄黄的,蓝蓝的。
都是风景也太单调了,加几个人比较好,俞明可点点头,把自己画进去。头发是黑黑的长长的,帽子是蓝白色的,带着点花边,身上是白色带纹路的裙子,皮肤偏白色……
然后,哥哥的头发短短的,硬硬的,身上是黑色的夹克,看起来特别帅,手上戴着一块表……
两小时后,一幅画完成,一个少女坐在田边画画,前面是一大片稻田,绿油油的带给人好心情。她身边站着一个少年,少年笑的很腼腆,伏着身子,眼睛中是少女的侧脸。
“哈哈,搞定!”俞明可站起身,笑道:“漂亮吧。”
身后,一个二十多少的女人眨眨眼,原来已经被发现了么?而后她也笑了笑,道:“很漂亮,画中的那个男孩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哦。”俞明可歪着脑袋道。
‘老公’是新鲜词,在这里流传甚,虽然没有取代正统称呼,不过大多数的年轻人都知道。
女人也是年轻人,还没被时代抛弃,知道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眼前的女孩,看起来完全一副少女的模样,笑容特别的干净漂亮,没想到已经结婚,为人妇了。
“你老公可不够体贴哦,竟然让你这样的大美女一个人来这里,可不安全。”女人眨眼俏皮道。
俞明可的笑容有一种很深的感染力,容易让人产生好心情,本来心情有些抑郁女人,现在一看她的笑容,就马上开朗起来,女人觉得如果能天天和她在一起,自己能年轻好几岁。
听到女人的话,俞明可惊讶道:“老公一直在这里啊。”
俞明可指了指面前的空气,想了想,又指了指身旁的画,画中那个男孩,然后又若无旁人地和她老公聊起天来。
女人脑袋一僵,这时她突然发现,女孩问‘漂亮吧’并不是对着她,眼睛看的是她身前!
所以说她并不是被发现,而是自己误以为被发现了。
等等,女人看看画,又瞧瞧俞明可,忽然觉得这里有些凉飕飕的。这幅画非常的写实,简直就和真的一样,画中少年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与这里的环境相配合。
风的方向和大小,导致衣服的褶皱,脸上的光彩,少年看着少女的神情,全部都那么真实。
不可能是凭空想象的!也许画了几十年的老画家能做到这种程度,但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绝对做不到!还有,现在明明是春天,画中的少年却穿着寒冬的衣服……
女人僵硬着身体,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伸手向前碰触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她感觉自己的手指特别冰凉。
却见刚才还在笑着的少女突然皱起眉头道:“你还是快跑吧,老公生气了,他不喜欢别的女人碰他。”女人第一次发觉,原来她可以跑得这么快,绝对比兔子还快,然后她发誓这辈子都不来这里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又一个月就过去。
今天不打算出去了,就在家里休息吧,闲暇之余,俞明可便给家里做起大扫除。
“咦?哥哥什么时候写了日记。”俞明可在房间中找到一本日记本,打开,是新的,写的是近四个月的事情。虽然没有写名字,但是从笔迹中,她就认出是夏雨的字。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晴。
今天和明可一起去田野画画,明可画画好厉害,把我画的特别帅,明可也很漂亮,如果没那个讨厌的女人就好了。
……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阴天。
看起来好像会下雨的样子,所以我们没走多远,就在棋社看看。看了一会儿,我不禁有些心里痒痒的,明可看出我想下棋,就代替我去向那些人挑战。哈哈,我和明可果然是心意相通,我都不用说话,明可就知道我想下哪步棋,我们合作,败尽棋社高手。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雨。
今天和明可两个人窝在房间中,没有出去玩,不过只有两个人,也可以玩得很开心,然后由于玩得太开心,我们忘记做饭了,只好打着伞去自家客栈吃饭。
……
一七九四年四月七日,我们挑战了红烧肉味番茄汁,最终证明这绝对是超越人类味觉的美味,呼,三天都不想吃饭了。
……
四月十三日,大晴天,太阳好大,不想出门,睡一整天。
四月十四日,不知道怎么的,明可生气了,一整天都不理我,我好难过,怎么办,这么样才能让明可心情好起来。
四月十五日,明可还是不理我,我怎么叫她都不理,完全无视我,呜呜呜……十六日,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烧掉!十七日,明可的眼神好陌生,我们不是夫妻吗?我们不是一体的吗?
……一七九四年……明可,明可,明可!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不要抛弃我!
明可,我爱你,明可我爱你,我爱你啊明可!(血字)(未完待续。)
PS: 这一章是灵异风,我偶尔也有写灵异故事的冲动,不过每次都因三观不合和而放弃。